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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營銷合同(通用8篇)

房地產營銷合同(通用8篇)

房地產營銷合同 篇1

我國的房地產業起步較晚,房地產營銷理論體系相對不夠完善。簽訂房地產營銷合同需要注意什麼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房地產營銷合同模板精選3篇,供大家參考學習。

房地產營銷合同(通用8篇)

房地產營銷合同模板1

委託方(甲方):

聯繫地址:

受託方(乙方):

聯繫地址: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為其項目進行前期策劃、代理銷售的相關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全面代理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1. 委託內容及期限:

1.1 甲方取得位於 處,土地面積 平方米的商品房土地使用權(附地塊圖),土地用途為 商住 ,甲方在該土地上興建商鋪和商品房,項目名稱,甲方委託乙方為該項目獨家提供策劃、代理銷售及招商服務,委託總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

1.2甲方委託乙方作為本案的獨家策劃銷售代理服務商,本案為住宅商業用地,甲方承諾本合同有效履行期間,不再委託除乙方以外任何

第三方作為該項目銷售過程中的執行人。

1.3 甲乙雙方的合作期限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項目可售物業銷售至 %止。

2. 費用負擔

2.1項目廣告推廣費:控制在銷售總金額以內,該筆費用支出由甲方承擔。根據銷售實際需要分期投入;詳細廣告方案及費用開支由乙方分階段提交,在徵得甲方批覆後執行。本項目的廣告製作、廣告發布由甲方直接與製作公司、媒體單位洽談並簽署合同;由甲方直接向製作方、發佈方付款。乙方負責具體實施及效果監控,並適時提交效果評估報告。本營銷推廣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報紙廣告、雜誌廣告、電視廣告、廣播廣告、户外廣告、樓書、單頁、海報、展板、促銷活動、沙盤製作等製作及發佈費用,同時包括以上內容所涉的非甲乙雙方工作人員的勞務費用。(樣板房、樣板示____區和售樓部裝修費用不含在推廣費用內)。

2.2乙方派出的所有策劃人員、營銷管理人員及所有銷售人員的工資薪酬、銷售提成、社會保險、福利津貼、住宿費、工裝、差旅費及日常生活支出等由乙方負責承擔。

3. 銷售價格

3.1 本項目的銷售基價由乙方根據市場情況,在項目排號銷售前1個月提出書面建議,由甲方書面批覆後方可執行。

3.2在銷售基價確定的基礎上,乙方編制項目代理銷售一房一價底價表。

3.3銷售基價根據實際情況隨時進行調整,由甲方書面確認後方可執行。如遇市場出現重大變化或基價與市場銷售價有偏差時,甲方可適時調整價格及其他營銷策略。

3.4 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並在徵得甲方書面認可後,對現行銷售基價進行上調。

3.5 本項目的優惠政策由甲乙雙方協商制定,經甲方書面批覆確認後方可執行。

4. 佣金及支付方式

4.1 甲方預支給乙方前期費用約為 萬元整,乙方按甲方實際支付額歸還甲方。

4.

1.1支付方式:預支前期費用分3批次支付。具體支付方式如下: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

第一次預支前期費用人民幣 萬元,以支持乙方項目組開展工作。

乙方收到款後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包括但不限於市場調研和產品定位的《項目產品研究報告》、以及甲方向政府申請的優惠政策提案。甲方在乙方正式提報後10個工作日內對乙方工作成果及建議提出書面反饋意見,乙方將根據甲方的反饋意見對以上報告進行修改直至甲方書面認可;同時完成與建築規劃設計公司對接,直至項目產品規劃建議能為項目創造最高利益。隨後在1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項目整體營銷策劃報告》,甲方在乙方正式提報後10個工作日內對乙方工作成果提出書面反饋意見,乙方將根據甲方的反饋意見對以上報告進行修改直至甲方書面認可。甲方在以上報告書面認可後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

第二次預支前期費用,即人民幣萬元。

第三次在乙方銷售員進駐甲方銷售現場後,甲方分五個月再預支 萬元給乙方,即每月萬元,此預支款在項目正式開盤銷售後即停止;乙方歸還甲方的借款也按實際借款金額返還。

4.2前期預支費用約萬元(按實際預支款額)由甲方先行預支給乙方,待本項目進入銷售代理階段並實現銷售回款後,乙方將根據每月所結銷售佣金分2次平均

4.

3.1商業佣金按照本項目商業總銷售金額計提,方式如下:

4.

3.

1.1公寓、寫字樓、綜合體沿街、小區配套、步行街和206國道的商鋪(含樓上樓下)佣金按照總銷售金額的 計提。

4.

3.

1.2綜合體內部商鋪按內部商鋪銷售總額的 計提。

4.

3.2乙方代理住宅、可售車庫以及其他產品銷售佣金按照本項目住宅總銷售金額的 計提。

4.4銷售代理費根據乙方銷售進度,以實際銷售收入金額為標準計算,具體如下:按甲乙雙方確認的《銷售執行計劃》在銷售回款金額達到當期推售總量的1-30%時,按當期收到銷售金額的銷售佣金的50%結算;在銷售回款金額達到當期推售總量的31%—60%時,按當期收到銷售金額的銷售佣金的70%結算;在銷售回款金額達到當期推售總量的61%—80%時,代理費按當期收到銷售金額的銷售佣金的80%結算,在銷售回款金額達到當期推售總量的81%以上,按當期收到銷售金額的銷售佣金的90%結算。剩餘10%佣金是乙方保證金,待項目整體完成95%銷售率任務及所有交房等事宜後甲乙雙方最終結算。

關於當期推售總量的約定:指甲方取得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甲乙雙方根據市場實際情況確定的銷售計劃,乙方將根據整體項目推廣及客户情況向甲方提交《銷售進度計劃》,由甲方書面確認為準,並作為合同附件。

關於銷售完成率約定:當期計劃銷售總面積與當期實際銷售面積之比。

關於銷售價格的約定,乙方在確定當期推售體量後,向甲方提交《價格制定建議》和《底價表》,以甲方書面確認為準。銷售過程中,乙方根據實際銷售情況提交《價格調整建議》,由甲方書面確認為準。

結算方式:根據客户採取的付款方式制定不同的結算方式;具體如下:

4.5佣金由甲方轉賬方式支付。乙方每月____日向甲方提交上月成交情況報表,甲方收到報表後在____日內審核完畢並於每月____日向乙方預支付銷售佣金。

4.6甲方可預留不超過本項目全部可售物業的房源自行處理。該部分房源的銷售計入乙方銷售業績,乙方有責任為該房源提供客户介紹、看房、按揭辦理等服務,不計提銷售佣金。

4.7本合同履行期間,經甲方介紹的團購客户計入乙方銷售業績並按提取銷售佣金(團購標準為20人及20人以上)。除團購客户外,甲方關係客户在預留房源之外的成交,乙方將按照本合同約定之佣金計提標準全額計算銷售佣金。

4.8如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於工程質量、延期交房、企業信譽等原因)造成客户退房的,乙方已經收取的銷售佣金不再退還。所退房屋乙方繼續銷售,乙方只能按一次銷售計算服務佣金,原已計算的不重複計算;如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於虛假承諾、客户投訴等)造成客户退房的,乙方已經收取的銷售佣金自下月佣金中扣除;由乙方負責該房屋的再次銷售;如因客户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於按揭資料審核不合格,資金不到位等)造成退房的,客户違約金歸甲方所有,乙方已經收取的銷售佣金自下月佣金中扣除。如因其他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宏觀政策、自然災害等),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4.9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有費用(含代理銷售佣金)的税收,由乙方自行負擔,並向甲方提供正規可入賬發票。

5. 甲方責任及義務

5.1甲方對本合約項下物業擁有完全的所有權,對乙方的策劃方案享有獨家使用權。

5.2 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需要的項目資料。

5.3 甲方需在收到乙方策劃方案後(含書面文本和電子文本)10個工作日提出反饋意見,特殊情況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5.4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交的工作文件或成果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乙方據此進行修改、調整,直至甲方認可。在乙方提交有關文件後甲方應及時提出修改意見或建議,以便乙方能夠充分領會甲方意圖,提高修改的效率和質量。

5.5甲方應提供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銷售合同等資料,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為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購房客户簽訂的《認購書》由甲方授權的乙方現場銷售負責人簽字,經甲方確認後簽章。為方便銷售,乙方從甲方處限量領取已加蓋甲方公章的空白《認購書》,乙方人員必須要按認購書編碼登記領取,如有作廢的認購書必須按原編號歸還甲方,再領取新的所需認購單。

5.6《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中除價格、面積、房號外,其餘均按甲方書

5.7甲方負責在樓盤現場提供合適的地點進行裝修後供乙方做售樓部,並提供辦公傢俱及辦公設備。銷售部運營過程中產生的水電費、物業管理費、電話費、寬帶費等由甲方承擔。

5.8甲方負責指定財務人員統一收取客户的定金及購房款。甲方負責管理全部售樓款的帳務、銷售合同、客户檔案工作;所有銷售款項、銷售合同及客户檔案必須由甲方指派的人員收取和保存。任何與客户有關收款和資金形式的往來,均由甲方向客户收取,開具收據。乙方與客户簽訂預定合約《認購書》。正式買賣合同在甲方處簽訂,房款由客户直接匯入甲方指定賬號,並由甲方辦理相關財務手續。乙方在此過程中協同甲方與客户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並協同開發商催告客户按《商品房買賣合同》支付約定款項和辦理按揭手續。在房屋交付期間,乙方協助甲方向購房人交房。

5.9甲方如認為乙方銷售策劃、銷售主管及銷售人員不能履行或不能勝任崗位工作時,有權要求乙方及時調換合適人員直至甲方認可為止,調換工作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

5.10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支付乙方的銷售代理費用。

5.11如購買方簽署《商品房認購書》後違約,有關事項由甲方協助乙方處理;如購買方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並付清首期款後違約,有關事項由乙方協助甲方處理。

6. 乙方責任及義務

6.1 在合同期內,乙方負責但不限於該項目的市場調查、營銷策劃、宣傳推廣、平面設計、及銷售代理工作。具體服務內容詳見附件:“安丘地塊項目全案營銷策劃及代理服務工作內容”。

6.2乙方保證遵守職業道德,對甲方所提供的屬於保密範圍內的資料予以絕對保密。因乙方或乙方的工作人員等相關人員的泄密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3 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該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户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隱瞞或過度承諾。

6.4 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

6.5乙方應為本項目配備合格的營銷策劃、平面設計師、經驗豐富的銷售主管及過硬銷售隊伍,並保證人員的數量和質量,銷售代表的具體人數,分前期(甲方交付售樓部至項目開盤前)12人、中期(開盤後至完成總銷售任務的95%)12人、後期(完成總銷

6.6乙方應於每個月初召集工作例會,向甲方通報各項工作進度,並提供上月工作總結、下月工作計劃。如遇特殊情況,甲方召集緊急工作會議,乙方應給予諒解和支持。

6.7乙方應為工商局註冊的合法公司,合同簽訂時負責向甲方提供乙方公司簽章的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等複印件作為本合同附件。乙方應確保本項目銷售時乙方應具備的各種合法經營手續。

6.8乙方在執行上述條款、提出專業意見以及配合甲方的有關銷售及推廣工作時,必須以高效和高質的原則進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從而影響整體工作。確保按銷售計劃及時組織銷售。

6.9乙方有責任配合甲方完成交房相關事宜。

6.10乙方不得將銷售代理權轉包或委託給其他代理商。乙方在代理銷售本項目期內,不得在本市再代理其他樓盤的銷售工作。

6.1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約定內容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6.12乙方配合甲方完成該項目的所有售後服務工作。

6.13在委託期限內,乙方收到甲方提出的問題和改正意見後,應在2個工作日內對甲方意見做出書面答覆。若乙方未能在規定日期內提交書面答覆,或提交書面答覆但未按甲方改正意見執行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乙方尾款歸甲方所有。

6.14乙方受聘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為和意外傷害等,均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

7. 違約責任

7.1本合同簽署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任何一方無故終止或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0萬元,並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7.2乙方應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內容深度及時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如工作深度不夠,須在甲方出具書面意見的5個工作日內完成修改,若乙方在規定的時間內且無正當理由情況下,仍未達到合同附件所要求的工作深度,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7.3乙方連續2個季度未能按銷售進度完成代理銷售任務,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接到甲方書面通知____日內辦理完畢移交手續,還清預借甲方的前期費用款並撤離售樓處。

7.4 在合同期間,甲方不得另用其他公司開展代理銷售相關業務,否則,視甲方單

7.5甲方由於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可不承擔違約責任,且容許其提前終止合同,但需支付乙方已完成部分的代理費。

8. 通知與送達

8.1 與本合同履行相關的所有材料的通知與送達,均以以下聯繫信息為準: 甲方通知與送達方式:

甲方聯繫地址:

郵箱:

聯繫電話: 傳真:

乙方通知與送達方式:

乙方聯繫地址:

郵箱:

聯繫電話: 傳真:

8.2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關事宜的通知均按上述載明地址發出,以郵件、傳真方式發出的,自發出之日起視為送達之日。

8.3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的聯繫方式發生變更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產生的一切後果自行承擔。

9. 保密責任

乙方從甲方所獲得的有關該項目的任何信息資料皆屬商業祕密,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如違約,甲方保留其法律追究的權利,由乙方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10.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0.1 本合同書連同附件為不可分割的完整組成部分,共同具有法律效力。

10.2 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根據中國法律進行解釋及執行。

10.3因本協議的解釋、效力、訂立、履行等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項目所在地法院起訴,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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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同生效

1

1.1 本合同於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簽署時間不一致時,以最後簽署時間為準)。

1

1.2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另行簽署書面補充文件,補充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營銷合同模板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負責甲方開發的位於______的___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的獨家策劃代理工作,特訂立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部分 委託策劃代理工作方式

甲方委託乙方負責本項目前期策劃、營銷策劃、廣告策劃、銷售代理等工作。

第二部分 委託策劃代理工作期限

委託期限由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項目交付使用後三個月止。

第三部分 委託策劃代理工作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策劃代理之部分為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商鋪、住宅等可銷售物業,可銷售面積約為40000平方米。

第四部分 甲方的責任與權利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本項目所有相關證明文件及策劃代理過程中所需的資料,並確保一切資料的及時性、有效性、合法性和準確性。

二、甲方負責本項目策劃代理過程中營銷推廣所需費用,其中包括但不僅是所列部分:

(一)各種廣告推廣、銷售道具、建築景觀及户型效果圖及有關銷售資料的製作、派發及發佈等費用。

(二)各類公關活動所需的展示場地(包括售樓部、展示會等)及有關設備的租用、佈置、水電費、電話費等費用,以及視項目需要赴外地進行營銷活動所需的費用。

(三)廣告製作費:本項目的廣告製作由甲方直接與製作公司簽署合同,由甲方直接向製作方付款。

(四)廣告發布費:本項目的廣告發布由甲方與媒體單位直接簽署發佈合同,由甲方直接向發佈方付款。

三、全案廣告推廣費用控制在本項目可銷售總額的1%左右,分期投入。詳細廣告計劃及費用由乙方分階段提交,在徵得甲方確認後執行。

四、甲方負責收取定金、購房款,負責合同的登記備案、銀行按揭審批手續及辦理產權。

五、甲方應按時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策劃代理費。

六、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策劃代理活動進行全程監控,對策劃案享有獨家使用權。

七、若乙方違約或不能按時完成本項目的策劃代理工作,甲方有權按約終止合同。

第五部分 乙方的責任與權利

乙方按項目實際進展進行相關的策劃代理工作,其中包括但不僅是所列部分或視項目 實際情況進行增減:

一、前期策劃

(一)市場調研

1、______縣房地產市場現狀分析。

2、______縣主要路段商業狀況。

3、消費型商業業態分析。

4、現有商城營運現狀分析。

5、典型業態經營現狀分析。

6、住宅市場情況。

7、潛在客户市場調查分析。

(二)項目定位

1、項目所在地塊的優劣勢、機會點與威脅點分析。

2、項目產品定位。

3、項目概念定位

4、目標客户市場定位

5、項目定價範圍建議

(三)產品優化建議

1、參與項目總平規劃討論。

2、參與建築風格方案討論及建議。

3、參與户型平面方案討論及建議。

4、參與配套設施方案討論及建議。

二、營銷策劃

(一)項目營銷總體策略;

(二)項目階段性營銷計劃;

(三)入市時機選擇;

(四)銷售分期控制;

(五)價格定位及策略;

三、廣告策劃

(一)項目推廣口號

(二)項目賣點整合包裝

(三)整體廣告計劃

(四)廣告預算及媒體組合

(五)項目形象策劃

1、項目基本形象設計:

(1)標誌

(2)標準字

(3)標準色彩

(4)標準組合

2、項目標誌形象應用設計:

(1)內部應用:名片、信封、信籤、識別卡、文件袋、賀卡、水杯、手提袋;

(2)銷售中心:裝修建議及展板設計;

(3)户外應用:工地圍牆、引導旗、車體、廣告牌等

(六)傳播工具的創意與設計:

1、樓書創作(創意、文案、設計)

2、摺頁及海報創作(創意、文案、設計)

3、報廣創作(創意、文案、設計)

4、廣播、電視稿文案等

四、銷售代理

(一)建立銷售隊伍,依合同授權範圍內執行銷售行為

(二)銷售文件及管理文件的制訂

(三)銷售道具使用

(四)銷售人員培訓

(五)制訂銷控計劃

(六)銷售執行的內部協調程序

(七)客户資源庫的建立

(八)售後服務機制建立

(九)定期報送各項統計報表

五、乙方針對本項目成立項目組,並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項目各階段策劃、計劃、文案、創意由乙方本部負責,項目經理主持本項目具體運作和計劃實施。項目組人員構成:項目經理(兼現場經理)壹名、策劃壹名、文案壹名、平面設計壹名、現場主管壹名、文檔管理專員壹名、置業顧問數名。除策劃、文案、平面設計外,其他人員長駐項目所在地,並根據項目需要,適時不定期另行派遣人員到______協助工作。乙方自行負責項目組的辦公費用及其人員工資等各項開支。

六、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每月的銷售情況統計分析。

七、乙方獨家享有本項目的“______”策劃代理的署名權。

八、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如期向甲方收取策劃代理費。

第六部分 本項目正式開盤銷售的基本條件

甲方取得本項目的預售許可證及相關法律文件,且整體銷售準備工作已完成。

第七部分策劃代理收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一、策劃代理收費標準

甲方同意乙方按本項目商鋪、住宅等可銷售總額的百分之二(2%)收取策劃代理費。成交金額以客户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上的金額為準。除物業管理用房外,其它任何形式的銷售成交都列入計算策劃代理費的金額。

二、策劃代理費計算及提取方式

(一)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同意在每月____日先按人民幣10000元月的標準預付給乙方,直至本項目開盤正式銷售當月止,期間所產生的預付款從乙方

第一期所提取的策劃代理費中扣除。

(二)本項目正式開盤銷售後,乙方策劃代理費按月結算。在購房者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支付定金,即視為乙方銷售代理成功,並計入銷售目標考核業績。在甲方收到購房者支付的首期購房款(不低於合同總額的30%)時,即可進行策劃代理費的結算,其結算金額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總價金額進行計算。

(三)乙方總體銷售目標是本項目可銷售面積(不含二層商鋪)的90%以上,策劃代理費的提取比例與銷售業績掛鈎:

1、乙方銷售目標表(按可售面積計算,不含二層商鋪):

階 段 時 間 銷售目標

第一階段 項目開盤後45天內 可售面積的30%

第二階段 項目結構封頂30天內 可售面積的50%

第三階段 項目交付使用後90天內 可售面積的90%

2、 乙方策劃代理費的提取比例:

階 段 完成的銷售面積比例 提取比例

第一階段 可售面積的50%前 已結算策劃代理佣金的60%

第二階段 可售面積的51-89% 已結算策劃代理佣金的90%

第三階段 可售面積的90%以上 已結算策劃代理佣金的100%

(四)二層商業部分不列入銷售目標考核,甲方按實際銷售合同金額的2%向乙方支付策劃代理費。

(五)策劃代理費付款時間:策劃代理費每月結算一次。在每月的____日,雙方結算當月的款項,在次月的____日前雙方予以確認,在確認結算單後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應付策劃代理費。

(六)若已交定金的客户違約,其定金由甲方沒收,甲方應將沒收總額的50%作為乙方該次的策劃代理費(同時不重複計算該次成交的按2%提取的策劃代理佣金)。

三、溢價款(不含二層部分)的結算、分成比例、提取時間的約定

(一)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定價策略所制定的各期銷售底價表,經甲、乙雙方確認後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更改,並作為計算溢價款的依據。

(二)本項目之成交金額須在雙方確認的銷售底價以上。若因特殊情況,甲方認可以低於底價出售,可視為底價銷售,統計溢價部分時的銷售金額以底價計算。

(三)本項目實際成交總額超出雙方確認的以銷售底價表計算的總額部分(合同期滿或終止時未售部分的單元以底價表金額視為實際成交金額)視為溢價。

(四)本項目之溢價部分,甲、乙雙方按8:2比例分配。

(五)溢價款的結算及支付時間:在本合同期滿或終止的五個工作日內,雙方進行溢價款的結算,在結算後的五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乙方應得溢價款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八部分 雙方工作原則

一、甲、乙雙方已確認的策劃代理計劃,在執行過程中任何一方在未徵得對方的許可下不得變更,否則產生的責任由變更方負責。若需修改已確認的文件,需事先徵得對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二、甲方指定項目負責人為 ,乙方指定項目負責人為。甲、乙雙方指令性文件均需項目負責人簽字,雙方負責人對遞交的文件負責。雙方項目負責人若有更改,需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三、乙方分階段向甲方提交“項目工作計劃”,“項目工作計劃”將確定每一階段的執行項目計劃。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對乙方提交之“項目工作計劃”進行核准確認,並由本項目負責人簽字後送交乙方。乙方依據甲方負責人簽署的“項目工作計劃”開展工作。

四、在委託期限內,甲、乙雙方收到對方提供的意見及文件時,應在要求期限內就對方意見做出答覆。若因對方未能在規定日期內提交書面答覆,致使本項目工作產生延誤,並造成實際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

五、甲、乙雙方對本項目的策劃代理方案均負有對外保密責任。

第九部分 違約責任及合同終止

一、雙方按本合同約定享受權利與承擔義務,任何一方違約均要承擔違約責任。

二、若甲方未按規定的建築標準、質量及交房日期將房屋交付使用,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三、如因甲方與發佈、製作單位產生糾紛而導致媒體發佈及廣告工具製作不能按計劃完成,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四、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不得委託其它公司或個人從事本項目的策劃代理活動。

五、若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策劃代理工作無法進行或完成,甲方應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壹拾萬元給乙方作為補償金。若因乙方違約而導致本合同提前終止,乙方也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壹拾萬元給甲方作為補償金。

六、甲方應如期按本合同規定的方式及時間付款,若甲方延期支付策劃費用超過10個工作日,甲方應按應付款額的每日萬分之五的違約金支付給乙方。

七、在策劃代理期間,若乙方連續兩期未能完成預定的銷售目標,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八、由於乙方在策劃過程中因自身原因引起外界糾紛概由乙方負責。

九、合同期限內,乙方享有獨佔、排它的本項目廣告媒體上的策劃代理署名權。非經甲、乙雙方許可,其它任何個人或單位不得冠以“策劃代理”等有關或同類字樣。

十、委託期的延續或終止在委託期限完結前14天內決定。

第十部分 其他事宜

一、在條件成熟時,本項目的總平圖、建材設備及配套設施表、工程進度表、銷售底價表由雙方加蓋公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糾紛時,應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標的物所在地法院提請訴訟解決。

三、本合同正文共6頁,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其他未盡事宜另行協商,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簽章: 代表人簽章: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房地產營銷合同模板3

發展商: (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真誠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銷售甲方開發建設物業達成以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委託項目

甲方開發建設位於德慶XX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總用地面積 平方米,總建築面積約平方米。為實現優勢互補,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該項目的銷售策劃工作,甲方負責策劃評估,銷售財務管理、合同契約管理,銷售組織監督;乙方負責該項目銷售策劃、組織實施和現場管理,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監督管理。

第二條 雙方責任及權利

(一)甲方的責任及權利

1、該項目向社會公開發售前,為乙方提供辦公地點及銷售現場,提供有關物業銷售工作的便利,負責協調乙方、承建商、物業管理公司、銀行及中介機構等之間的工作關係。

2、負責向乙方提供該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及按現行國家房地產法律法規所規定對外銷售所必需具備的政府批文及相關文件,確保乙方向認購者銷售該項目單元物業的合法有效。

3、負責向乙方提供該項目的圖紙、面積數據、建材設備和裝修標準、《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前期物業管理合同》等合同文本以及銷售所需的各種宣傳用品。

4、負責對銷售現場進行包裝(包括售樓部和示範單位的布臵及裝飾、廣告牌的修建、現場綠化與美觀、道路平整等),提供現場售樓部及辦公設備給乙方使用,並指派財務、保安、清潔等人員配合銷售工作,有關費用由甲方支付。

5、負責審核乙方提供該項目銷售策劃方案,包括:推售套數、售樓價及付款辦法、折扣比例等,客户羣的甄選及推廣工作進行中所製作的樓盤宣傳資料,並監督乙方的具體執行工作,甲方對上述事務擁有最終權決定權。

6、負責審核乙方提供該項目的廣告推廣計劃及協助安排媒介廣告、展銷會所需宣傳資料和物品,並監督乙方具體執行。按經審批同意乙方提供的廣告預算範圍及標準承擔相應的宣傳、廣告製作費用。

7、負責檢查策劃方案的實施情況並提出調整意見。

8、保證該項目有關資料的合法性、準確性,確保乙方向認購者銷售行為受合法有效,負責與有關部門辦理該項目有關售樓、按揭、辦證等相關手續,並承擔相關責任。

9、負責收取客户定金、房款及相關的房地產税費,負責安排與購房客户簽訂《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前期物業管理合同》等相關合同文件,並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合同鑑證手續。負責指定按揭銀行,協助購房客户辦理按揭手續。甲方另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辦理上述事項,乙方應予以必要的配合和協助。

10、負責監督乙方銷售進度,並派員參加乙方定期週會。

1

1、在乙方認真履行本合同各項義務的基礎上,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1

2、甲方有權隨時審核本項目的銷售情況,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提供相關的銷售資料,並在甲方監督和指導下統籌該項目的銷售工作。

1

3、甲方承諾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只通過乙方代理出售該項目之住宅,避免銷售程序紊亂及重複。

(二)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1、負責按期完成該項目的包裝和推廣計劃,包括該項目的硬件配套、管理服務、銷售計劃及技巧、組織管理辦法、風險規避建議。每月末

第三個工作日前向甲方提交當月銷售情況總結及下月銷售計劃,確保策劃方案有效實施和及時調整。

2、負責編制和設計及提交該項目的價格表、裝修標準、付款方式、展覽板、宣傳單張、樓書、服務管理手冊及認購書等所有的宣傳資料;但必須報甲方審批同意後方可使用。

3、協助購房者簽訂《商品房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前期物業管理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負責整理和催促購房者提供簽約所需的各項資料。

7、乙方銷售人員須經培訓後上崗,確保對甲方確認的《商品房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的內容條款有充分的認識和理解,為客户提供銷售物業所需的諮詢及答疑;乙方負責項目售後服務跟進工作。

8、在代理銷售過程中,乙方銷售人員應注意個人形象,統一着裝,維護甲方的市場聲譽,堅持文明銷售、禮貌待客,以良好的服務態度為客户提供最優質的服務,對不符合條件或客户投訴意見較多的銷售人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

9、根據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與浮動幅度進行銷售,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若遇特殊情況,乙方應告知甲方,取得甲方負責人審批同意後作個案處理。

10、負責舉辦定期週會,就銷售過程中出現的情況及問題及時向甲方彙報,自覺接受甲方的管理與監督。

1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或全部完成該項目銷售後,乙方不得泄露屬於甲方的各項商業祕密。

1

2、協調安排印製該項目的宣傳資料和其他有關銷售所需之資料文件,協調相關公司製作風格突出的高質素樓書、銷售價單及其他宣傳品,且在經甲方確認的宣傳推廣資料上印有“總代理:廣州全景地產機構”的企業名稱、地址及電話以利於開展該項目的銷售工作。

第三條 代理期限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的期限:由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至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提前全部完成該項目銷售工作,本合同代理銷售工作完畢之日止終止。如本合同期限屆滿,乙方仍未完成該項目物業銷售工作,經甲方同意可延長合作期限,雙方另行簽訂代理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第四條 銷售代理費標準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同意按成功售出銷售總額(不含各項税費、手續費、服務費、雜費),按以下計提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甲方與購房者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並繳交首期款後,乙方方可就該售出物業要求計提銷售代理費。

1、如已成交的銷售總額低於人民幣(下同) 1000萬 元的,乙方按銷售金額的

1.5%計提銷售代理費。

2、如已成交的銷售總額高於1000萬元,低於 20___萬 元的,該部分按

4、如已成交的銷售總額高於20___萬元的,超出部份按銷售金額2%計提銷售代理費。

備註:代理費的支付時間以當月實際銷售的額度計提,即按月支付。

5、銷售佣金提計及獎懲:

根據當前市場狀況,每個季度甲乙雙方協商設定一個均價 元,當合同到期或者銷售完畢時,按實際總銷售額均價超出部分,甲乙雙方按7:3分配,(如實際均價為2200元方,即超出的100元有30元是給乙方的)。

甲乙雙方協商確定7個月內(售樓部裝修好計起)的銷售目標為20___萬,如果乙方完成的銷售額不足目標的60%,甲方有權解約,並且不需要支付任何解約費(銷售佣金除外)。

第五條 銷售代理費結算方式、墊付款及違約罰款的處理

1、簽約額以認購書為準,代理費用結算以購房者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並交付首期樓款為準,每月的最後一天為結算日,在雙方確認之日起____日內甲方支付乙方本月銷售代理費用,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發票。

2、乙方代甲方墊支的任何費用,須事前獲得甲方書面批准,甲方應在乙方向甲方提供相關墊付費憑證之日起天內將墊付款返還給乙方;如所需款項較大,經甲方審批同意後可先向乙方撥款,乙方應提交相關的正式付款憑證給甲方。

3、如購房者交納定金後違約,按合同規定應予以沒收定金,所沒收客户的交定金甲、乙雙方各佔50%;如購房者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並交付首期樓款後違約,按合同規定應收取的違約金及沒收的款項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標準向乙方支付該物業的銷售代理費;如購房者簽約後要求轉名、更換單位等所收取的手續費,甲、乙雙方各佔50%。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簽訂本合同後,如甲方違約不將該項目交由乙方獨家代理,或中途無故解除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大寫)貳拾萬元整(100000.00),若乙方中途無故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大寫)貳拾萬元整(100000.00)。

2、如甲方未能在雙方約定期限內按本合同約定提交有關資料及履行各項義務,導致乙方推廣計劃延遲,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項目代理期順延。

3、若甲方不按期向乙方支付銷售代理費,每延遲一天,甲方按應付款的千分之一支付滯納金。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交付各項銷售代理方案或履行各項義務,每延遲一天,乙方應按300 元天向甲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30天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4、銷售進程中,乙方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有關規定,隨意承諾客户或作出與該項目實際情況不一致的陳述等違法行為,導致客户投訴或要求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聲譽及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損失,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終止雙方合作關係。

第七條 其它約定

1、本合同期滿,雙方決定不再續約的,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辦理合同終止後的相關工作交接事宜。

2、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協調解決,互不追究違約責任。

3、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相關補充協議,有關補充協議並與本合同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雙方各執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該項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處理本合同項下糾紛所產生的律師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相關費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營銷合同模板精選

房地產營銷合同 篇2

發展商: (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真誠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銷售甲方開發建設物業達成以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委託項目

甲方開發建設位於德慶 商住小區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總用地面積 平方米,總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為實現優勢互補,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該項目的銷售策劃工作,甲方負責策劃評估,銷售財務管理、合同契約管理,銷售組織監督;乙方負責該項目銷售策劃、組織實施和現場管理 ,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監督管理。

第二條 雙方責任及權利

(一)甲方的責任及權利

1、該項目向社會公開發售前,為乙方提供辦公地點及銷售現場,提供有關物業銷售工作的便利,負責協調乙方、承建商、物業管理公司、銀行及中介機構等之間的工作關係。

2、負責向乙方提供該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及按現行國家房地產法律法規所規定對外銷售所必需具備的政府批文及相關文件,確保乙方向認購者銷售該項目單元物業的合法有效。

3、負責向乙方提供該項目的圖紙、面積數據、建材設備和裝修標準、《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前期物業管理合同》等合同文本以及銷售所需的各種宣傳用品。

4、負責對銷售現場進行包裝(包括售樓部和示範單位的布臵及裝飾、廣告牌的修建、現場綠化與美觀、道路平整等),提供現場售樓部及辦公設備給乙方使用,並指派財務、保安、清潔等人員配合銷售工作,有關費用由甲方支付。

5、負責審核乙方提供該項目銷售策劃方案,包括:推售套數、售樓價及付款辦法、折扣比例等,客户羣的甄選及推廣工作進行中所製作的樓盤宣傳資料,並監督乙方的具體執行工作,甲方對上述事務擁有最終權決定權。

6、負責審核乙方提供該項目的廣告推廣計劃及協助安排媒介廣告、展銷會所需宣傳資料和物品,並監督乙方具體執行。按經審批同意乙方提供的廣告預算範圍及標準承擔相應的宣傳、廣告製作費用。

7、負責檢查策劃方案的實施情況並提出調整意見。

8、保證該項目有關資料的合法性、準確性,確保乙方向認購者銷售行為受合法有效,負責與有關部門辦理該項目有關售樓、按揭、辦證等相關手續,並承擔相關責任。

9、負責收取客户定金、房款及相關的房地產税費,負責安排與購房客户簽訂《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前期物業管理合同》等相關合同文件,並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合同鑑證手續。負責指定按揭銀行,協助購房客户辦理按揭手續。甲方另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辦理上述事項,乙方應予以必要的配合和協助。

10、負責監督乙方銷售進度,並派員參加乙方定期週會。

11、在乙方認真履行本合同各項義務的基礎上,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12、甲方有權隨時審核本項目的銷售情況,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提供相關的銷售資料,並在甲方監督和指導下統籌該項目的銷售工作。

13、甲方承諾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只通過乙方代理出售該項目之住宅,避免銷售程序紊亂及重複。

(二)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1、負責按期完成該項目的包裝和推廣計劃,包括該項目的硬件配套、管理服務、銷售計劃及技巧、組織管理辦法、風險規避建議。每月末第三個工作日前向甲方提交當月銷售情況總結及下月銷售計劃,確保策劃方案有效實施和及時調整。

2、負責編制和設計及提交該項目的價格表、裝修標準、付款方式、展覽板、宣傳單張、樓書、服務管理手冊及認購書等所有的宣傳資料;但必須報甲方審批同意後方可使用。

3、協助購房者簽訂《商品房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前期物業管理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負責整理和催促購房者提供簽約所需的各項資料。

7、乙方銷售人員須經培訓後上崗,確保對甲方確認的《商品房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的內容條款有充分的認識和理解,為客户提供銷售物業所需的諮詢及答疑;乙方負責項目售後服務跟進工作。

8、在代理銷售過程中,乙方銷售人員應注意個人形象,統一着裝,維護甲方的市場聲譽,堅持文明銷售、禮貌待客,以良好的服務態度為客户提供最優質的服務,對不符合條件或客户投訴意見較多的銷售人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

9、根據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與浮動幅度進行銷售,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若遇特殊情況,乙方應告知甲方,取得甲方負責人審批同意後作個案處理。

10、負責舉辦定期週會,就銷售過程中出現的情況及問題及時向甲方彙報,自覺接受甲方的管理與監督。

1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或全部完成該項目銷售後,乙方不得泄露屬於甲方的各項商業祕密。

12、協調安排印製該項目的宣傳資料和其他有關銷售所需之資料文件,協調相關公司製作風格突出的高質素樓書、銷售價單及其他宣傳品,且在經甲方確認的宣傳推廣資料上印有“總代理:廣州全景地產機構”的企業名稱、地址及電話以利於開展該項目的銷售工作。

第三條 代理期限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的期限:由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至20xx年6月1 日止。如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提前全部完成該項目銷售工作,本合同代理銷售工作完畢之日止終止。如本合同期限屆滿,乙方仍未完成該項目物業銷售工作,經甲方同意可延長合作期限,雙方另行簽訂代理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第四條 銷售代理費標準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同意按成功售出銷售總額(不含各項税費、手續費、服務費、雜費),按以下計提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甲方與購房者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並繳交首期款後,乙方方可就該售出物業要求計提銷售代理費。

1、如已成交的銷售總額低於人民幣(下同) 1000萬 元的,乙方按銷售金額的1.5%計提銷售代理費。

2、如已成交的銷售總額高於1000萬元,低於 20xx萬 元的,該部分按

4、如已成交的銷售總額高於20xx萬元的,超出部份按銷售金額2%計提銷售代理費。

備註:代理費的支付時間以當月實際銷售的額度計提,即按月支付。

5、銷售佣金提計及獎懲:

根據當前市場狀況,每個季度甲乙雙方協商設定一個均價 元,當合同到期或者銷售完畢時,按實際總銷售額均價超出部分,甲乙雙方按7:3 分配,(如實際均價為2200元/方,即超出的100元有30元是給乙方的)。

甲乙雙方協商確定7個月內(售樓部裝修好計起)的銷售目標為20xx萬,如果乙方完成的銷售額不足目標的60%,甲方有權解約,並且不需要支付任何解約費(銷售佣金除外)。

第五條 銷售代理費結算方式、墊付款及違約罰款的處理

1、簽約額以認購書為準,代理費用結算以購房者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並交付首期樓款為準,每月的最後一天為結算日,在雙方確認之日起三日內甲方支付乙方本月銷售代理費用,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發票。

2、乙方代甲方墊支的任何費用,須事前獲得甲方書面批准,甲方應在乙方向甲方提供相關墊付費憑證之日起 天內將墊付款返還給乙方;如所需款項較大,經甲方審批同意後可先向乙方撥款,乙方應提交相關的正式付款憑證給甲方。

3、如購房者交納定金後違約,按合同規定應予以沒收定金,所沒收客户的交定金甲、乙雙方各佔50%;如購房者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並交付首期樓款後違約,按合同規定應收取的違約金及沒收的款項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標準向乙方支付該物業的銷售代理費;如購房者簽約後要求轉名、更換單位等所收取的手續費,甲、乙雙方各佔50%。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簽訂本合同後,如甲方違約不將該項目交由乙方獨家代理,或中途無故解除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大寫)貳拾萬元整(¥100000.00),若乙方中途無故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大寫)貳拾萬元整(¥100000.00)。

2、如甲方未能在雙方約定期限內按本合同約定提交有關資料及履行各項義務,導致乙方推廣計劃延遲,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項目代理期順延。

3、若甲方不按期向乙方支付銷售代理費,每延遲一天,甲方按應付款的千分之一支付滯納金。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交付各項銷售代理方案或履行各項義務,每延遲一天,乙方應按 300 元/天向甲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30天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4、銷售進程中,乙方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有關規定,隨意承諾客户或作出與該項目實際情況不一致的陳述等違法行為,導致客户投訴或要求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聲譽及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損失,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終止雙方合作關係。

第七條 其它約定

1、本合同期滿,雙方決定不再續約的,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辦理合同終止後的相關工作交接事宜。

2、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協調解決,互不追究違約責任。

3、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相關補充協議,有關補充協議並與本合同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雙方各執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該項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處理本合同項下糾紛所產生的律師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相關費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營銷合同 篇3

委託方(甲方):

聯繫地址:

受託方(乙方):

聯繫地址: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為其項目進行前期策劃、代理銷售的相關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全面代理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1. 委託內容及期限:

1.1 甲方取得位於 處,土地面積 平方米的商品房土地使用權(附地塊圖),土地用途為 商住 ,甲方在該土地上興建商鋪和商品房,項目名稱 ,甲方委託乙方為該項目獨家提供策劃、代理銷售及招商服務,委託總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

1.2 甲方委託乙方作為本案的獨家策劃銷售代理服務商,本案為住宅/商業用地,甲方承諾本合同有效履行期間,不再委託除乙方以外任何第三方作為該項目銷售過程中的執行人。

1.3 甲乙雙方的合作期限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項目可售物業銷售至 %止。

2. 費用負擔

2.1項目廣告推廣費:控制在銷售總金額 以內,該筆費用支出由甲方承擔。根據銷售實際需要分期投入;詳細廣告方案及費用開支由乙方分階段提交,在徵得甲方批覆後執行。本項目的廣告製作、廣告發布由甲方直接與製作公司、媒體單位洽談並簽署合同;由甲方直接向製作方、發佈方付款。乙方負責具體實施及效果監控,並適時提交效果評估報告。本營銷推廣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報紙廣告、雜誌廣告、電視廣告、廣播廣告、户外廣告、樓書、單頁、海報、展板、促銷活動、沙盤製作等製作及發佈費用,同時包括以上內容所涉的非甲乙雙方工作人員的勞務費用。(樣板房、樣板示範區和售樓部裝修費用不含在推廣費用內)。

2.2 乙方派出的所有策劃人員、營銷管理人員及所有銷售人員的工資薪酬、銷售提成、社會保險、福利津貼、住宿費、工裝、差旅費及日常生活支出等由乙方負責承擔。

3. 銷售價格

3.1 本項目的銷售基價由乙方根據市場情況,在項目排號銷售前1個月提出書面建議,由甲方書面批覆後方可執行。

3.2在銷售基價確定的基礎上,乙方編制項目代理銷售一房一價底價表。

3.3 銷售基價根據實際情況隨時進行調整,由甲方書面確認後方可執行。如遇市場出現重大變化或基價與市場銷售價有偏差時,甲方可適時調整價格及其他營銷策略。

3.4 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並在徵得甲方書面認可後,對現行銷售基價進行上調。

3.5 本項目的優惠政策由甲乙雙方協商制定,經甲方書面批覆確認後方可執行。

4. 佣金及支付方式

4.1 甲方預支給乙方前期費用約為 萬元整,乙方按甲方實際支付額歸還甲方。

4.1.1支付方式:預支前期費用分3批次支付。具體支付方式如下: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次預支前期費用人民幣 萬元,以支持乙方項目組開展工作。

乙方收到款後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包括但不限於市場調研和產品定位的《項目產品研究報告》、以及甲方向政府申請的優惠政策提案。甲方在乙方正式提報後10個工作日內對乙方工作成果及建議提出書面反饋意見,乙方將根據甲方的反饋意見對以上報告進行修改直至甲方書面認可;同時完成與建築規劃設計公司對接,直至項目產品規劃建議能為項目創造最高利益。隨後在1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項目整體營銷策劃報告》,甲方在乙方正式提報後10個工作日內對乙方工作成果提出書面反饋意見,乙方將根據甲方的反饋意見對以上報告進行修改直至甲方書面認可。甲方在以上報告書面認可後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第二次預支前期費用,即人民幣 萬元。

第三次在乙方銷售員進駐甲方銷售現場後,甲方分五個月再預支 萬元給乙方,即每月 萬元,此預支款在項目正式開盤銷售後即停止;乙方歸還甲方的借款也按實際借款金額返還。

4.2前期預支費用約 萬元(按實際預支款額)由甲方先行預支給乙方,待本項目進入銷售代理階段並實現銷售回款後,乙方將根據每月所結銷售佣金分2次平均

4.3.1商業佣金按照本項目商業總銷售金額計提,方式如下:

公寓、寫字樓、綜合體沿街、小區配套、步行街和206國道的商鋪(含樓上樓下)佣金按照總銷售金額的 計提。

綜合體內部商鋪按內部商鋪銷售總額的 計提。

4.3.2乙方代理住宅、可售車庫以及其他產品銷售佣金按照本項目住宅總銷售金額的 計提。

4.4銷售代理費根據乙方銷售進度,以實際銷售收入金額為標準計算,具體如下: 按甲乙雙方確認的《銷售執行計劃》在銷售回款金額達到當期推售總量的1-30%時,按當期收到銷售金額的銷售佣金的50%結算;在銷售回款金額達到當期推售總量的31%—60%時,按當期收到銷售金額的銷售佣金的70%結算;在銷售回款金額達到當期推售總量的61%—80%時,代理費按當期收到銷售金額的銷售佣金的80%結算,在銷售回款金額達到當期推售總量的81%以上,按當期收到銷售金額的銷售佣金的90%結算。剩餘10%佣金是乙方保證金,待項目整體完成95%銷售率任務及所有交房等事宜後甲乙雙方最終結算。

關於當期推售總量的約定:指甲方取得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甲乙雙方根據市場實際情況確定的銷售計劃,乙方將根據整體項目推廣及客户情況向甲方提交《銷售進度計劃》,由甲方書面確認為準,並作為合同附件。

關於銷售完成率約定:當期計劃銷售總面積與當期實際銷售面積之比。

關於銷售價格的約定,乙方在確定當期推售體量後,向甲方提交《價格制定建議》和《底價表》,以甲方書面確認為準。 銷售過程中,乙方根據實際銷售情況提交《價格調整建議》,由甲方書面確認為準。

結算方式:根據客户採取的付款方式制定不同的結算方式;具體如下:

4.5佣金由甲方轉賬方式支付。乙方每月1日向甲方提交上月成交情況報表,甲方收到報表後在10日內審核完畢並於每月20日向乙方預支付銷售佣金。

4.6甲方可預留不超過本項目全部可售物業 的房源自行處理。該部分房源的銷售計入乙方銷售業績,乙方有責任為該房源提供客户介紹、看房、按揭辦理等服務,不計提銷售佣金。

4.7本合同履行期間,經甲方介紹的團購客户計入乙方銷售業績並按 提取銷售佣金(團購標準為20人及20人以上)。除團購客户外,甲方關係客户在預留房源之外的成交,乙方將按照本合同約定之佣金計提標準全額計算銷售佣金。

4.8如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於工程質量、延期交房、企業信譽等原因)造成客户退房的,乙方已經收取的銷售佣金不再退還。所退房屋乙方繼續銷售,乙方只能按一次銷售計算服務佣金,原已計算的不重複計算;如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於虛假承諾、客户投訴等)造成客户退房的,乙方已經收取的銷售佣金自下月佣金中扣除;由乙方負責該房屋的再次銷售;如因客户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於按揭資料審核不合格,資金不到位等)造成退房的,客户違約金歸甲方所有,乙方已經收取的銷售佣金自下月佣金中扣除。如因其他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宏觀政策、自然災害等),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4.9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有費用(含代理銷售佣金)的税收,由乙方自行負擔,並向甲方提供正規可入賬發票。

5. 甲方責任及義務

5.1甲方對本合約項下物業擁有完全的所有權,對乙方的策劃方案享有獨家使用權。

5.2 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需要的項目資料。

5.3 甲方需在收到乙方策劃方案後(含書面文本和電子文本)10個工作日提出反饋意見,特殊情況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5.4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交的工作文件或成果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乙方據此進行修改、調整,直至甲方認可。在乙方提交有關文件後甲方應及時提出修改意見或建議,以便乙方能夠充分領會甲方意圖,提高修改的效率和質量。

5.5甲方應提供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銷售合同等資料,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為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購房客户簽訂的《認購書》由甲方授權的乙方現場銷售負責人簽字,經甲方確認後簽章。為方便銷售,乙方從甲方處限量領取已加蓋甲方公章的空白《認購書》,乙方人員必須要按認購書編碼登記領取,如有作廢的認購書必須按原編號歸還甲方,再領取新的所需認購單。

5.6《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中除價格、面積、房號外,其餘均按甲方書

5.7甲方負責在樓盤現場提供合適的地點進行裝修後供乙方做售樓部,並提供辦公傢俱及辦公設備。銷售部運營過程中產生的水電費、物業管理費、電話費、寬帶費等由甲方承擔。

5.8甲方負責指定財務人員統一收取客户的定金及購房款。甲方負責管理全部售樓款的帳務、銷售合同、客户檔案工作;所有銷售款項、銷售合同及客户檔案必須由甲方指派的人員收取和保存。任何與客户有關收款和資金形式的往來,均由甲方向客户收取,開具收據。乙方與客户簽訂預定合約《認購書》。正式買賣合同在甲方處簽訂,房款由客户直接匯入甲方指定賬號,並由甲方辦理相關財務手續。乙方在此過程中協同甲方與客户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並協同開發商催告客户按《商品房買賣合同》支付約定款項和辦理按揭手續。在房屋交付期間,乙方協助甲方向購房人交房。

5.9甲方如認為乙方銷售策劃、銷售主管及銷售人員不能履行或不能勝任崗位工作時,有權要求乙方及時調換合適人員直至甲方認可為止,調換工作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

5.10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支付乙方的銷售代理費用。

5.11如購買方簽署《商品房認購書》後違約,有關事項由甲方協助乙方處理;如購買方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並付清首期款後違約,有關事項由乙方協助甲方處理。

6. 乙方責任及義務

6.1 在合同期內,乙方負責但不限於該項目的市場調查、營銷策劃、宣傳推廣、 平面設計、及銷售代理工作。具體服務內容詳見附件:“安丘王五里河地塊項目全案營銷策劃及代理服務工作內容”。

6.2 乙方保證遵守職業道德,對甲方所提供的屬於保密範圍內的資料予以絕對保密。因乙方或乙方的工作人員等相關人員的泄密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3 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該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户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隱瞞或過度承諾。

6.4 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

6.5乙方應為本項目配備合格的營銷策劃、平面設計師、經驗豐富的銷售主管及過硬銷售隊伍,並保證人員的數量和質量,銷售代表的具體人數,分前期(甲方交付售樓部至項目開盤前)12 人、中期(開盤後至完成總銷售任務的95%)12人、後期(完成總銷

6.6乙方應於每個月初召集工作例會,向甲方通報各項工作進度,並提供上月工作總結、下月工作計劃。如遇特殊情況,甲方召集緊急工作會議,乙方應給予諒解和支持。

6.7乙方應為工商局註冊的合法公司,合同簽訂時負責向甲方提供乙方公司簽章的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等複印件作為本合同附件。乙方應確保本項目銷售時乙方應具備的各種合法經營手續。

6.8乙方在執行上述條款、提出專業意見以及配合甲方的有關銷售及推廣工作時,必須以高效和高質的原則進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從而影響整體工作。確保按銷售計劃及時組織銷售。

6.9乙方有責任配合甲方完成交房相關事宜。

6.10乙方不得將銷售代理權轉包或委託給其他代理商。乙方在代理銷售本項目期內,不得在本市再代理其他樓盤的銷售工作。

6.1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約定內容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6.12乙方配合甲方完成該項目的所有售後服務工作。

6.13在委託期限內,乙方收到甲方提出的問題和改正意見後,應在2個工作日內對甲方意見做出書面答覆。若乙方未能在規定日期內提交書面答覆,或提交書面答覆但未按甲方改正意見執行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乙方尾款歸甲方所有。

6.14乙方受聘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為和意外傷害等,均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

7. 違約責任

7.1 本合同簽署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任何一方無故終止或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0萬元,並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7.2 乙方應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內容深度及時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如工作深度不夠,須在甲方出具書面意見的5個工作日內完成修改,若乙方在規定的時間內且無正當理由情況下,仍未達到合同附件所要求的工作深度,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7.3乙方連續2個季度未能按銷售進度完成代理銷售任務,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接到甲方書面通知五日內辦理完畢移交手續,還清預借甲方的前期費用款並撤離售樓處。

7.4 在合同期間,甲方不得另用其他公司開展代理銷售相關業務,否則,視甲方單

7.5甲方由於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可不承擔違約責任,且容許其提前終止合同,但需支付乙方已完成部分的代理費。

8. 通知與送達

8.1 與本合同履行相關的所有材料的通知與送達,均以以下聯繫信息為準: 甲方通知與送達方式:

甲方聯繫地址:

郵箱:

聯繫電話: 傳真:

乙方通知與送達方式:

乙方聯繫地址:

郵箱:

聯繫電話: 傳真:

8.2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關事宜的通知均按上述載明地址發出,以郵件、傳真方式發出的,自發出之日起視為送達之日。

8.3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的聯繫方式發生變更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產生的一切後果自行承擔。

9. 保密責任

乙方從甲方所獲得的有關該項目的任何信息資料皆屬商業祕密,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如違約,甲方保留其法律追究的權利,由乙方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10.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0.1 本合同書連同附件為不可分割的完整組成部分,共同具有法律效力。

10.2 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根據中國法律進行解釋及執行。

10.3 因本協議的解釋、效力、訂立、履行等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項目所在地法院起訴,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11. 合同生效

11.1 本合同於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簽署時間不一致時,以最後簽署時間為準)。

11.2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另行簽署書面補充文件,補充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營銷合同 篇4

甲 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長期合作的原則,雙方經充分溝通和友好協商,就甲方在開發建設的房地產項目,委託乙方負責全案策劃,定位、銷售代理等服務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項目概況

1、本項目位於 。

2、本項目為甲方開發建設的商品房項目,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各項手續合法。

3、本項目土地面積為萬平方米。

第二條:委託服務方式、內容及費用的支付方式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的服務具體內容包括前期策劃、銷售代理兩階段,各部分具體服務內容與費用支付方式如下:

第一章 前期策劃

第三條:服務內容:

1、市場調研與分析(包括房地產市場總況分析、區域市場分析、競爭對手分析、財務分析、市場細分、目標市場選擇);

2、項目定位(包括地塊SWOT分析、市場定位、客户羣定位、價格定位、形象定位);

3、產品建議(包括户型建議、園林建議、配套建議、開發策略建議、產品財務分析、價格拉昇建議)。

4、營銷方案(包括推廣策略、推廣週期、推廣方式、推廣預算;營銷策略、營銷排期、營銷方式等)

第四條:服務時間: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個工作日。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提報《青島國際礦業會展中心策劃提報案》,經甲方確認同意後方可進行後續工作。如甲方對乙方提交報告不認可則合同終止。 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也不支付乙方後續任何費用。

第五條:費用支付: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前期策劃費用共計人民幣伍萬元。

1、在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支付人民幣萬元;乙方於三十日內提 交《青島國際礦業會展中心策劃提報案》。

2、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青島國際礦業會展中心策劃提報案》並經甲方認可後三日內支付人民幣 叁 萬元。

第二章 銷售代理

第六條:服務內容:

營銷策略的制訂與實施,廣告推廣設計,客户洽談、合同簽訂、銷售催款、銷控管理等銷售全過程。

第七條:服務期限:

銷售週期為拿到預售許可證起, 12 個月時止;在此期限內乙方須完成總銷售面積 的銷售率,如合同到期雙方無異議,本委託期限自動順延兩個月,在此期限內乙方須完成全部銷售任務。

第八條 階段任務:

第一階段:乙方於正式開盤3個月內,完成總銷售面積40%的銷售任務;

第二階段:乙方於正式開盤6個月內,完成總銷售面積60%的銷售任務;

第三階段:乙方於正式開盤12個月內,完成總銷售面積80%的銷售任務;

如乙方在以上任一階段連續三個月未完成營銷招商計劃的75%(含)以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扣除乙方所有未結佣金。

第九條 費用支付:

1、銷售代理費是由基礎佣金、溢價款獎勵佣金兩部分組成。

1)基礎佣金

甲方應按照房屋購銷合同銷售金額的 1.8 %向乙方支付佣金,按套逐筆計算;計算方式:基礎佣金=合同銷售單價×銷售面積× 1.8 %

2)溢價款獎勵佣金

甲方鼓勵乙方超出底價銷售,依據雙方確定《銷售底價明細表》,超出底價的溢價款部分甲乙雙方按 7:3 的比例分配,同基礎佣金一併計算,並於結算時按支付比例一併結清。

計算方式:溢價款獎勵佣金=(合同實際銷售單價減去原銷售底價單價)×銷售面積

2、支付方式:

雙方約定實行月結款制,甲乙雙方以所有成交及交款客户的《業績確認單》和《實際到帳金額》為準,乙方須於每月3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所有售出房屋之代理費結算清單,甲方須於接到乙方結算清單審核無誤後6日內支付乙方應得佣金。在銷售率未達到80%前暫按應得佣金的90%支付,在銷售率達到80%後補齊剩餘佣金。

3、房屋售出的標誌:以買受人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且全款到甲方賬户為準。

4、若甲方自主銷售的,佔總銷售面積10%以內的,計入乙方任務範圍內,不提銷售佣金,超出10%乙方佣金正常提取。

第十條 委託銷售價格:

1、本項目委託代理銷售的平均底價在項目正式開盤銷售前,由甲乙雙方制定《銷售底價明細表》,雙方共同簽字確認,作為甲乙雙方的結算依據。

2、因市場因素或銷售優惠活動需要,經甲方書面同意的,乙方可以適度、適量低於

第三章: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甲方保證該項目土地、物業產權合法、清晰、無抵押;同時應提供土地使用權證、銷售許可證等相關證件,並負責有關工商、城管、房管等政府部門的手續辦理及協調工作;

第十二條:甲方應根據乙方所列清單提供與銷售有關的資料和圖紙(光盤、複印件)及銷售面積等,並負責辦理客户按揭手續;

第十三條:甲方派專人到現場收取預訂金及房款,並向客户開具相應票據,且作息時間應與乙方同步,以保證銷售回款;

第十四條:甲方派 作為代表人與乙方全面對接工作,並負責對房屋買賣合同的最後審查及簽章、辦理按揭手續,及甲方其他部門的關係協調;

第十五條:乙方所做的策劃方案在實施前須報甲方審核,甲方須3日內作出答覆。 第十六條:甲方負責售樓處的裝修及所有辦公傢俱(談判桌椅、接待台、文件櫃、辦公桌椅、空調、飲水機、電話、音響)的提供,並負責售樓處的保潔、安全保衞工作;

第十七條:本項目中經甲方確認的廣告及推廣費用由甲方承擔。預算為本項目總銷售額的3-4%,主要包括報紙、電視、電台、户外媒體廣告、DM寄發、海報派發、印刷品、施工圍擋、銷售道具(包括沙盤、展板)、銷售軟件等。

第十八條:本項目業務雜支由甲方承擔,包括樣板間製作管理費用、展會費用、售樓處的水(包括礦泉水)、電、電話費及日常耗材費用(各種表格單據、購房合同及圖紙)等。

第十九條:本案之廣告預算由乙方提供建議報告,經由甲方審核確認後執行;所有媒體及廣告製作發佈單位由甲方選擇,並直接簽訂合同。

第二十條: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向乙方及時支付代理費。

第四章: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一條:乙方本着善意的原則相信甲方所提供文件的真實性、合法性並開展工作。若因甲方上述文件的合法性致使乙方受損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甲方仍應按本合同向乙方支付各種費用並承擔乙方的損失;同時乙方對於甲方提交的文件、資料等信息及獲悉的甲方客户的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不得用於本合同約定的項目之外,也不得透露給第

第二十二條:乙方所用的銷售策略、價格策略等一系列銷售措施的實施及變更均須向甲方通報;價格調整須與甲方商定,共同書面確認方可執行;

第二十三條:乙方負責與本項目有關的所有平面設計工作,包括項目VI、物料設計、招商平面廣告設計、銷售廣告設計等,設計稿件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對外發布。 第二十四條:乙方應於每月3日前向甲方通報上月銷售情況表;

第二十五條:乙方須使用甲方審定的房屋買賣合同和認購書,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修改其中條款;乙方人員應遵守職業操守,不得向客户超出承諾;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權在發佈本項目的宣傳媒體、項目推廣現場等甲方認可的適當位置享有標註“青島眾合行機構”名稱及標誌的署名權;

第二十七條:乙方負責本案之市場、策劃、設計及銷售人員的工資、獎金、培訓及其它業務開支等費用,並對於甲方提供的辦公室、辦公用具等盡到合理注意義務。

第二十八條:所有佣金部分乙方需開具正式發票涉及的税收由乙方承擔。

第五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簽訂後,如乙方無故終止(解除)合同,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未結算的代理費作為乙方違約金。

第三十條:銷售正式啟動5日內,乙方根據工程進度排期向甲方提交銷售計劃,如乙方連續三個月未完成營銷招商計劃的75%(含)以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扣除乙方所有未結佣金。

第三十一條:甲、乙雙方有其他違約行為,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

第三十二條: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項目無法實施或施工延遲,雙方互不追究違約責任。

第三十三條:因項目工程質量或工期拖延導致乙方無法履行合同,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承擔上述違約責任。

第六章、爭議的解決方式

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七章:合同生效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三十五條:未盡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營銷合同 篇5

發展商: (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真誠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銷售甲方開發建設物業達成以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委託項目

甲方開發建設位於德慶 商住小區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總用地面積 平方米,總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為實現優勢互補,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該項目的銷售策劃工作,甲方負責策劃評估,銷售財務管理、合同契約管理,銷售組織監督;乙方負責該項目銷售策劃、組織實施和現場管理 ,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監督管理。

第二條 雙方責任及權利

(一)甲方的責任及權利

1、該項目向社會公開發售前,為乙方提供辦公地點及銷售現場,提供有關物業銷售工作的便利,負責協調乙方、承建商、物業管理公司、銀行及中介機構等之間的工作關係。

2、負責向乙方提供該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及按現行國家房地產法律法規所規定對外銷售所必需具備的政府批文及相關文件,確保乙方向認購者銷售該項目單元物業的合法有效。

3、負責向乙方提供該項目的圖紙、面積數據、建材設備和裝修標準、《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前期物業管理合同》等合同文本以及銷售所需的各種宣傳用品。

4、負責對銷售現場進行包裝(包括售樓部和示範單位的布臵及裝飾、廣告牌的修建、現場綠化與美觀、道路平整等),提供現場售樓部及辦公設備給乙方使用,並指派財務、保安、清潔等人員配合銷售工作,有關費用由甲方支付。

5、負責審核乙方提供該項目銷售策劃方案,包括:推售套數、售樓價及付款辦法、折扣比例等,客户羣的甄選及推廣工作進行中所製作的樓盤宣傳資料,並監督乙方的具體執行工作,甲方對上述事務擁有最終權決定權。

6、負責審核乙方提供該項目的廣告推廣計劃及協助安排媒介廣告、展銷會所需宣傳資料和物品,並監督乙方具體執行。按經審批同意乙方提供的廣告預算範圍及標準承擔相應的宣傳、廣告製作費用。

7、負責檢查策劃方案的實施情況並提出調整意見。

8、保證該項目有關資料的合法性、準確性,確保乙方向認購者銷售行為受合法有效,負責與有關部門辦理該項目有關售樓、按揭、辦證等相關手續,並承擔相關責任。

9、負責收取客户定金、房款及相關的房地產税費,負責安排與購房客户簽訂《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前期物業管理合同》等相關合同文件,並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合同鑑證手續。負責指定按揭銀行,協助購房客户辦理按揭手續。甲方另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辦理上述事項,乙方應予以必要的配合和協助。

10、負責監督乙方銷售進度,並派員參加乙方定期週會。

11、在乙方認真履行本合同各項義務的基礎上,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12、甲方有權隨時審核本項目的銷售情況,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提供相關的銷售資料,並在甲方監督和指導下統籌該項目的銷售工作。

13、甲方承諾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只通過乙方代理出售該項目之住宅,避免銷售程序紊亂及重複。

(二)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1、負責按期完成該項目的包裝和推廣計劃,包括該項目的硬件配套、管理服務、銷售計劃及技巧、組織管理辦法、風險規避建議。每月末第三個工作日前向甲方提交當月銷售情況總結及下月銷售計劃,確保策劃方案有效實施和及時調整。

2、負責編制和設計及提交該項目的價格表、裝修標準、付款方式、展覽板、宣傳單張、樓書、服務管理手冊及認購書等所有的宣傳資料;但必須報甲方審批同意後方可使用。

3、協助購房者簽訂《商品房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前期物業管理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負責整理和催促購房者提供簽約所需的各項資料。

4、乙方銷售人員須經培訓後上崗,確保對甲方確認的《商品房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的內容條款有充分的認識和理解,為客户提供銷售物業所需的諮詢及答疑;乙方負責項目售後服務跟進工作。

5、在代理銷售過程中,乙方銷售人員應注意個人形象,統一着裝,維護甲方的市場聲譽,堅持文明銷售、禮貌待客,以良好的服務態度為客户提供最優質的服務,對不符合條件或客户投訴意見較多的銷售人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

6、根據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與浮動幅度進行銷售,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若遇特殊情況,乙方應告知甲方,取得甲方負責人審批同意後作個案處理。

7、負責舉辦定期週會,就銷售過程中出現的情況及問題及時向甲方彙報,自覺接受甲方的管理與監督。

8、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或全部完成該項目銷售後,乙方不得泄露屬於甲方的各項商業祕密。

9、協調安排印製該項目的宣傳資料和其他有關銷售所需之資料文件,協調相關公司製作風格突出的高質素樓書、銷售價單及其他宣傳品,且在經甲方確認的宣傳推廣資料上印有“總代理:廣州全景地產機構”的企業名稱、地址及電話以利於開展該項目的銷售工作。

第三條 代理期限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的期限:由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至20xx年6月1 日止。如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提前全部完成該項目銷售工作,本合同代理銷售工作完畢之日止終止。如本合同期限屆滿,乙方仍未完成該項目物業銷售工作,經甲方同意可延長合作期限,雙方另行簽訂代理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第四條 銷售代理費標準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同意按成功售出銷售總額(不含各項税費、手續費、服務費、雜費),按以下計提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甲方與購房者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並繳交首期款後,乙方方可就該售出物業要求計提銷售代理費。

1、如已成交的銷售總額低於人民幣(下同) 1000萬 元的,乙方按銷售金額的1.5%計提銷售代理費。

2、如已成交的銷售總額高於1000萬元,低於 20xx萬 元的,該部分按

4、如已成交的銷售總額高於20xx萬元的,超出部份按銷售金額2%計提銷售代理費。

備註:代理費的支付時間以當月實際銷售的額度計提,即按月支付。

5、銷售佣金提計及獎懲:

根據當前市場狀況,每個季度甲乙雙方協商設定一個均價 元,當合同到期或者銷售完畢時,按實際總銷售額均價超出部分,甲乙雙方按7:3 分配,(如實際均價為2200元/方,即超出的100元有30元是給乙方的)。

第五條 銷售代理費結算方式、墊付款及違約罰款的處理

1、簽約額以認購書為準,代理費用結算以購房者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並交付首期樓款為準,每月的最後一天為結算日,在雙方確認之日起三日內甲方支付乙方本月銷售代理費用,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發票。

2、乙方代甲方墊支的任何費用,須事前獲得甲方書面批准,甲方應在乙方向甲方提供相關墊付費憑證之日起 天內將墊付款返還給乙方;如所需款項較大,經甲方審批同意後可先向乙方撥款,乙方應提交相關的正式付款憑證給甲方。

3、如購房者交納定金後違約,按合同規定應予以沒收定金,所沒收客户的交定金甲、乙雙方各佔50%;如購房者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並交付首期樓款後違約,按合同規定應收取的違約金及沒收的款項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標準向乙方支付該物業的銷售代理費;如購房者簽約後要求轉名、更換單位等所收取的手續費,甲、乙雙方各佔50%。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簽訂本合同後,如甲方違約不將該項目交由乙方獨家代理,或中途無故解除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大寫)貳拾萬元整(¥100000.00),若乙方中途無故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大寫)貳拾萬元整(¥100000.00)。

2、如甲方未能在雙方約定期限內按本合同約定提交有關資料及履行各項義務,導致乙方推廣計劃延遲,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項目代理期順延。

3、若甲方不按期向乙方支付銷售代理費,每延遲一天,甲方按應付款的千分之一支付滯納金。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交付各項銷售代理方案或履行各項義務,每延遲一天,乙方應按 300 元/天向甲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30天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4、銷售進程中,乙方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有關規定,隨意承諾客户或作出與該項目實際情況不一致的陳述等違法行為,導致客户投訴或要求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聲譽及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損失,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終止雙方合作關係。

第七條 其它約定

1、本合同期滿,雙方決定不再續約的,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辦理合同終止後的相關工作交接事宜。

2、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協調解決,互不追究違約責任。

3、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相關補充協議,有關補充協議並與本合同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雙方各執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該項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處理本合同項下糾紛所產生的律師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相關費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營銷合同 篇6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其位於*市*區路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營銷代理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基本情況

1.1、項目名稱:(現用名稱,如項目名稱有變,按新名稱執行,以下簡稱“項

1.2、項目地址:。

1.3、項目佔地面積:淨用地約 畝,(項目土地面積以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面積為準,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編號: )。

第二條、委託代理內容、範圍、期限

2.1、代理內容: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為“”項目的獨家營銷代理商,代理服務內容包括:全程營銷策劃顧問及銷售代理、廣告策劃設計(具體內容見本協議附件一)。

2.2、代理範圍:甲方“”項目開發建設的所有住宅、商鋪及車庫。

2.3、代理期限: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雙方認可的項目封盤清算日或者雙方同意終止本合同時。

第三條、乙方的代理銷售方式及佣金標準

3.1、乙方的代理銷售方式

本項目採用保底銷售的方式,即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達到甲、乙雙方約定的銷售指標後,方予結算乙方的代理佣金和加價銷售獎勵。

3.2、乙方佣金範圍

(1)、項目全程營銷策劃顧問及銷售代理費用。

(2)、項目廣告策劃、設計費用。

3.3、保底銷售指標及乙方佣金收費標準

(1)、項目實際銷售金額低於人民幣*萬元時,乙方的佣金收費標準為人民幣*萬元(大寫:)整;

(2)、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萬元時,乙方的佣金收費標準為人民幣*萬元(大寫:)整;

(3)、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萬元時,乙方的佣金收費標準為人民幣*萬元(大寫:)整;

(4)、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萬元時,乙方的佣金收費標準為人民幣*萬元(大寫:)整;

(5)、項目實際銷售金額超過人民幣*萬元時,乙方除收取人民幣*萬元(大寫:

3.4、加價銷售獎勵

(1)、住宅:雙方約定項目住宅銷售均價為*元/m²,並以此均價為基礎制定項目住宅的銷售價格表、價格優惠政策;在項目正式銷售時,乙方可在甲方確定的銷售價格表、價格優惠政策基礎上進行加價銷售;甲方承諾按加價銷售部分物業加價銷售金額的20%獎勵乙方。

(2)、商鋪:雙方約定項目商鋪銷售均價為:一層*元/m²、二至四層*元/m²,並以此均價為基礎制定項目商鋪的銷售價格表、價格優惠政策;在項目正式銷售時,乙方可在甲方確定的銷售價格表、價格優惠政策的基礎上進行加價銷售;甲方承諾按加價銷售部分物業加價銷售金額的20%獎勵乙方。

第四條、乙方的佣金及加價銷售獎勵支付辦法

4.1、乙方銷售完成確認

客户簽定購房合同並支付了購房首付款,即乙方已完成該房的銷售,具備計算保底銷售指標和計提佣金及加價銷售獎勵的必要條件和充分條件。

4.2、乙方的佣金支付辦法

(1)、預付款:本合同簽定後5日內,甲方預付乙方定金人民幣伍萬元(該定金作為乙方進場前的前期費用);項目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萬元時,甲方再預付乙方人民幣壹拾萬元;上述兩筆預付款在結算乙方第二次佣金時扣出。

(2)、項目佣金結算辦法

A、項目實際銷售金額低於人民幣*萬元時,乙方的佣金結算標準為人民幣*萬元(大寫:)整;

B、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萬元時,乙方的佣金結算標準為人民幣*萬元(大

C、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高於人民幣*萬元、但低於人民幣*萬元時,乙方除前款已結算佣金人民幣*萬元(大寫:)整外,還按超過人民幣*萬元銷售金額部分的3%結算佣金;

D、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高於人民幣*萬元、但低於人民幣*萬元時,乙方除前款已結算佣金外,還按超過人民幣*萬元銷售金額部分的6%結算佣金;

E、項目實際銷售金額超過人民幣1*萬元時,乙方除前款已結算佣金外,還按超過人民幣*萬元銷售金額部分的8%結算佣金。

(3)、項目佣金支付辦法

在項目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萬元後,乙方於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已完成銷售業績及應提佣金審核表,甲方應於收到後5日內完成審核並確認乙方的銷售業績及應提佣金,並在審核後5日內全額支付給乙方。

4.3、乙方的加價銷售獎勵支付辦法

(1)、項目加價銷售獎勵結算辦法

A、甲方按下列計算公式對乙方的加價銷售獎勵進行結算:

B、若因甲方同意,對部分客户進行了特殊的價格優惠,在結算乙方的加價銷售獎勵時,該部分客户按原定的項目價格表和價格優惠政策計算。

(2)、項目加價銷售獎勵支付辦法

在項目銷售金額超過人民幣*萬元後,乙方於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應提加價銷售獎勵審核表,甲方應於收到後5日內完成審核並確認乙方的應提加價銷售獎勵,並在審核

4.4、客户違約

若客户簽署購房相關協議並付款後悔約,客户已繳付的定金、違約金若作為賠償甲方之罰金,乙方可獲得該罰金的30%作為服務費;該服務費與乙方佣金同期結算。

4.5、項目總結算

在項目綜合竣工驗收後3個月內或甲乙雙方同意結束本合同時,甲乙雙方對乙方的佣金、加價銷售獎勵、服務費等進行總結算,甲方並在結算後10日內將應付未付的乙方的佣金、加價銷售獎勵、服務費等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6、甲方自留和對外抵扣房屋

甲方自留和對外抵扣房屋金額不超過人民幣*萬元;若甲方自留和對外抵扣房屋金額超過人民幣*萬元時,則超過部分房屋不管銷售與否都計入乙方保底銷售指標。

第五條、有關費用確認

5.1、乙方項目工作人員費用:

乙方在該項目工作人員的工資、獎金、福利、保險、差旅和通訊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2、廣告推廣費用:

(1)、項目所有廣告的製作、安裝、發佈、維護、水、電等費用由甲方負責。

(2)、項目所有推廣活動的組織、實施時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5.3、項目售樓處費用:

項目售樓處的設計、建設、裝修、傢俱費用、掛件、擺設、模型、設備(計算機、電話機、傳真機、空調、複印機、飲水機等)、水、電安裝費用、售樓處保安、保潔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項目售樓處在銷售過程中產生的電話、傳真、複印、上網、飲水、水、電等費用由甲方負責。

5.4、除上述已明確的費用外,在銷售過程中發生的其它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六條、甲乙雙方的責任

6.1、甲方之責任和義務

(1)、合同簽定後十日內,提供項目真實、完整的有關資料。

(2)、按照項目開發計劃,按時保質保量進行項目開發建設、項目市政建設、項目環境園林建設、配套設施建設、售樓部建設及裝修和樣板房建設及裝修等。

(3)、審查、督促乙方的營銷代理工作。

(4)、按照項目有關銷售的合同、協議約定以及雙方審定的銷售工作計劃,及時審核乙方銷售的進程和銷售業績。

(5)、甲方負責對乙方因本項目對外發布的文書、函件的審查,項目銷售的銷售合同簽章、開票、收款和辦理項目銷售的銀行按揭、產權辦理、房屋移交。

(6)、凡乙方提交給甲方審查的與項目開發工作有關的工作計劃、工作報告、策劃方案等,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交的報告後,應於7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並書面簽署意見,逾期和沒有簽署意見則視為甲方已審查、認可。

(7)、甲方提供項目真實有效的項目開發五證並提供五證兩照複印件在銷售場所向客户明示;甲方提供銷售項目有效的銷售合同及合同有關的附件(包括補充條款、裝修標準説明、配套設施説明、物業管理説明、房屋使用説明書、工程進度表等)作為該項目的銷售法律文書。

(8)、甲方須按本合同“第四條、乙方的佣金及加價銷售獎勵支付辦法” 的規定及時足額支付乙方的佣金及服務費等。

(9)、甲方為乙方在銷售現場免費提供辦公場地。

6.2、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合同簽定後十五日內,提供乙方項目組主要人員名單(不包括項目銷售員名單),並根據項目的開發工作需要,隨時進場開展工作。

(2)、保質保量及時完成本合同“2.1、代理工作內容”中約定的乙方工作內容。

(3)、按照項目的開發和營銷計劃及時推進項目廣告設計, 及時協助甲方組織項目推廣、促銷活動等,提供各階段與銷售工作相關的可執行方案。

(4)、乙方在工作中維護甲方企業的聲譽和形象。

(5)、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6)、保證不將項目的各種創意、設計、策劃作為案例不經過甲方允許公開使用。

(7)、未經甲方書面授權或批准,不得超出甲方授權範圍向客户許願、承諾或對銷售合同條款擅自修改;在銷售過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收取現金和打白條(甲方委託除外)。

(8)、在銷售實施至完成向業主交房的全過程中,及時向甲方反饋客户對項目的設計、質量、價格、以及對合同條款、物業管理等的建議、意見和要求。

(9)、乙方負責銷售現場的管理工作(包括對甲方派駐銷售現場人員的管理)。

(10)、乙方應在甲方書面授權範圍內從事營銷代理。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中途單方面解除合同,如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50萬元違約金並賠償乙方的直接損失。

(2)、甲方超過合同約定時間付款,除支付乙方應付款項外,並按應付款項每日千分之三向乙方賠付超期付款的資金利息。

7.2、 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不得中途單方面解除合同,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 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50萬元違約金並賠償甲方的直接損失。

7.3、雙方違約

如系雙方違約,應根據違約方的違約程度,根據法律、法規規定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八條、免責條款

8.1、若遇不可抗力影響乙方的代理工作,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合同順延或者終止執行。

8.2、若因甲方原因而導致乙方工作延期,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終止及變更

9.1、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經雙方簽訂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變更、終止本合同,否則即為違約。

9.2、合同修改:

雙方修改、變更、終止本合同,應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載明。

9.3、合同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合同終止:

(1)、在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時可終止。

(2)、本合同執行完成時自然終止。

(3)、合同終止時,雙方應通力協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付清應付費用的除外。

(4)、合同變更: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合同附件

10.1、本合同的所有附件、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責任。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和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10.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的條款,如與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相牴觸應為無效,但無效部分不影響本合同的整體部分,本合同合法部分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其它事項

11.1、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凡是重大事情或者有關經濟利益的事情,雙方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和簽收給對方。

11.2、本合同一式四份,共 10 頁,雙方各執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營銷合同 篇7

委託方(甲方):

地址:

受託方(乙方):

地址:

銀行帳號:

開户銀行: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守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 省 縣 項目的營銷顧問委託工作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作內容

1. 本合同的工作內容以《項目營銷顧問服務工作》為準。

2.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需變更工作內容,雙方另行協商書面確認。

第二條:工作方式

乙方提供營銷策劃的策略及建議,經甲方確認後,由乙方委派一名案場常駐代表到現場協助甲方組建銷售隊伍組建培訓、管理工作及營銷策略的落實執行。

第三條:服務期限

從甲乙雙方簽定本合同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甲方義務與權利

1.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本項目開發、銷售等各階段的相應的審批文件和資料(複印件)。

2. 甲方負責提供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及有關合法文件,保證購房人的合法權益,包括按規定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書》、開具正式發票、負責辦理銀行貸款、辦理產權。

3. 乙方常駐代表在甲方公司的身份為銷售經理,基本工資為:(注:以

4. 甲方負責乙方顧問到項目地考察、協助工作時的食宿及相關的差旅費用等。

5. 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時間及金額向乙方支付營銷顧問費。

6.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時提供營銷顧問文件及其它相關服務。

7. 甲方總經理或其指定專人負責與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內的工作聯繫事宜。

第五條:乙方義務與權利

1. 乙方按附件中的工作內容要求提供相關的顧問工作。

2. 乙方確定常駐甲方案場代表為建、運營,制定詳細的營銷顧問工作計劃並安排實施。

3. 乙方應在合同簽訂後一週內派現場常駐代表到達項目所在地開展現場服務工作。

4. 乙方常駐代表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更換(但離職、婚假、產假等的除外,但如出現以上情況需提前15日通知甲方)。

5. 乙方常駐代表有權享受法定節假日。

6. 乙方常駐代表主持甲方項目的案場營運銷售工作,並將每階段的工作安排及成果以書面形式及電子文本的形式提交給甲方。

7. 乙方有權按合同約定按時得到營銷顧問費。

8. 乙方有權建議甲方更換甲方派駐銷售隊伍工作的人員。

第六條:營銷顧問費及支付方式

1. 營銷顧問費總金額為人民幣:

2. 付款方式:

本合同簽定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整(¥ 元)。之後每三個月(90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一次營銷顧問費,其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 元),以此類推至服務期滿。

3. 甲方支付乙方的所有款項費用均為税後,乙方無須向甲方提供正式發票。

4. 項目所產生的一切廣告費用、推廣費用、銷售人員工資等與銷售產生的所有費用均由甲方自負與乙方無關。

第七條:保密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後的兩年內應嚴格保守對方的商業祕密。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保密信息對外發布或披露、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第八條:違約責任

1. 甲方超過合同約定時間5天未向乙方支付營銷顧問費,應向乙方支付延遲付款部分的滯納金,該滯納金以延遲部分顧問費為基數,按每日千分之三標準計算。如甲方拖欠或不支付乙方營銷顧問費用累計到15日,則視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停止本項目營銷顧問工作,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欠的顧問費、乙方常駐代表工資及違約金,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違約金的額度為本合同營銷顧問費總金額的10%(計人民幣:柒萬伍仟元整)。

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換常駐代表(乙方常駐代表離職、婚假、產假、病假的除外),但離職、婚假、產假需提前15日通知甲方,如乙方更換常駐代表但未按規定時間通知甲方,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 如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未按本合同附件約定的內容提供相關服務,則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違約金的額度為本合同營銷顧問費總金額的10%(計人民幣: 元整)。

第九條:不可抗力

1. 如果一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直接受到某一不可抗力的影響、遲延或阻礙,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的7天內通知另一方並提供有關的詳細信息。

2. 對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未履行或延遲履行義務,任何一方不承擔責任。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事件指無法克服、無法預見、超出一方或雙方合理控制範圍且妨礙雙方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的事件。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1. 雙方就本合同的執行方面發生爭議或糾紛,應儘量協商解決。

2. 如雙方不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簽約地人民法院予以裁決。

3. 在發生任何爭議和任何爭議正在進行裁決時,除了所爭議的事項外,雙方應繼續履行其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十一條:附件

本合同中附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服務期滿自動終止。

2. 本合同終止不影響雙方於本合同終止日之前根據本合同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三條:其它

1.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2.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由雙方協商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如與本合同發生矛盾,以補充協議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營銷合同 篇8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長期合作的原則,雙方經充分溝通和友好協商,就甲方在開發建設的房地產項目,委託乙方負責全案策劃,定位、銷售代理等服務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項目概況

1、本項目位於 。

2、本項目為甲方開發建設的商品房項目,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各項手續合法。

3、本項目土地面積為萬平方米。

第二條:委託服務方式、內容及費用的支付方式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的服務具體內容包括前期策劃、銷售代理兩階段,各部分具體服務內容與費用支付方式如下:

第一章 前期策劃

第三條:服務內容:

1、市場調研與分析(包括房地產市場總況分析、區域市場分析、競爭對手分析、財務分析、市場細分、目標市場選擇);

2、項目定位(包括地塊SWOT分析、市場定位、客户羣定位、價格定位、形象定位);

3、產品建議(包括户型建議、園林建議、配套建議、開發策略建議、產品財務分析、價格拉昇建議)。

4、營銷方案(包括推廣策略、推廣週期、推廣方式、推廣預算;營銷策略、營銷排期、營銷方式等)

第四條:服務時間: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個工作日。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提報《青島國際礦業會展中心策劃提報案》,經甲方確認同意後方可進行後續工作。如甲方對乙方提交報告不認可則合同終止。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也不支付乙方後續任何費用。

第五條:費用支付: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前期策劃費用共計人民幣伍萬元。

1、在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支付人民幣萬元;乙方於三十日內提交《青島國際礦業會展中心策劃提報案》。

2、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青島國際礦業會展中心策劃提報案》並經甲方認可後三日內支付人民幣叁萬元。如甲方對乙方提供的前期策劃服務滿意認可後,乙方繼續提供代理服務,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二章 銷售代理

第六條:服務內容:

營銷策略的制訂與實施,廣告推廣設計,客户洽談、合同簽訂、銷售催款、銷控管理等銷售全過程。

第七條:服務期限:

銷售週期為拿到預售許可證起,12個月時止;在此期限內乙方須完成總銷售面積 的銷售率,如合同到期雙方無異議,本委託期限自動順延兩個月,在此期限內乙方須完成全部銷售任務。

第八條 階段任務:

第一階段:乙方於正式開盤3個月內,完成總銷售面積40%的銷售任務;

第二階段:乙方於正式開盤6個月內,完成總銷售面積60%的銷售任務;

第三階段:乙方於正式開盤12個月內,完成總銷售面積80%的銷售任務;

如乙方在以上任一階段連續三個月未完成營銷招商計劃的75%(含)以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扣除乙方所有未結佣金。

第九條 費用支付:

1、銷售代理費是由基礎佣金、溢價款獎勵佣金兩部分組成。

1)基礎佣金

甲方應按照房屋購銷合同銷售金額的1.8 %向乙方支付佣金,按套逐筆計算;計算方式:基礎佣金=合同銷售單價×銷售面積× 1.8 %

2)溢價款獎勵佣金

甲方鼓勵乙方超出底價銷售,依據雙方確定《銷售底價明細表》,超出底價的溢價款部分甲乙雙方按7:3的比例分配,同基礎佣金一併計算,並於結算時按支付比例一併結清。

計算方式:溢價款獎勵佣金=(合同實際銷售單價減去原銷售底價單價)×銷售面積

2、支付方式:

雙方約定實行月結款制,甲乙雙方以所有成交及交款客户的《業績確認單》和《實際到帳金額》為準,乙方須於每月3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所有售出房屋之代理費結算清單,甲方須於接到乙方結算清單審核無誤後6日內支付乙方應得佣金。在銷售率未達到80%前暫按應得佣金的90%支付,在銷售率達到80%後補齊剩餘佣金。

3、房屋售出的標誌:以買受人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且全款到甲方賬户為準。

4、若甲方自主銷售的,佔總銷售面積10%以內的,計入乙方任務範圍內,不提銷售佣金,超出10%乙方佣金正常提取。

第十條 委託銷售價格:

1、本項目委託代理銷售的平均底價在項目正式開盤銷售前,由甲乙雙方制定《銷售底價明細表》,雙方共同簽字確認,作為甲乙雙方的結算依據。

2、因市場因素或銷售優惠活動需要,經甲方書面同意的,乙方可以適度、適量低於上述底價進行銷售,甲方仍按實際售價和本合同約定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第三章: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甲方保證該項目土地、物業產權合法、清晰、無抵押;同時應提供土地使用權證、銷售許可證等相關證件,並負責有關工商、城管、房管等政府部門的手續辦理及協調工作;

第十二條:甲方應根據乙方所列清單提供與銷售有關的資料和圖紙(光盤、複印件)及銷售面積等,並負責辦理客户按揭手續;

第十三條:甲方派專人到現場收取預訂金及房款,並向客户開具相應票據,且作息時間應與乙方同步,以保證銷售回款;

第十四條:甲方派 作為代表人與乙方全面對接工作,並負責對房屋買賣合同的最後審查及簽章、辦理按揭手續,及甲方其他部門的關係協調;

第十五條:乙方所做的策劃方案在實施前須報甲方審核,甲方須3日內作出答覆。

第十六條:甲方負責售樓處的裝修及所有辦公傢俱(談判桌椅、接待台、文件櫃、辦公桌椅、空調、飲水機、電話、音響)的提供,並負責售樓處的保潔、安全保衞工作;

第十七條:本項目中經甲方確認的廣告及推廣費用由甲方承擔。預算為本項目總銷售額的3-4%,主要包括報紙、電視、電台、户外媒體廣告、DM寄發、海報派發、印刷品、施工圍擋、銷售道具(包括沙盤、展板)、銷售軟件等。

第十八條:本項目業務雜支由甲方承擔,包括樣板間製作管理費用、展會費用、售樓處的水(包括礦泉水)、電、電話費及日常耗材費用(各種表格單據、購房合同及圖紙)等。

第十九條:本案之廣告預算由乙方提供建議報告,經由甲方審核確認後執行;所有媒體及廣告製作發佈單位由甲方選擇,並直接簽訂合同。

第二十條: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向乙方及時支付代理費。

第四章: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一條:乙方本着善意的原則相信甲方所提供文件的真實性、合法性並開展工作。若因甲方上述文件的合法性致使乙方受損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甲方仍應按本合同向乙方支付各種費用並承擔乙方的損失;同時乙方對於甲方提交的文件、資料等信息及獲悉的甲方客户的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不得用於本合同約定的項目之外,也不得透露給第三方。

第二十二條:乙方所用的銷售策略、價格策略等一系列銷售措施的實施及變更均須向甲方通報;價格調整須與甲方商定,共同書面確認方可執行;

第二十三條:乙方負責與本項目有關的所有平面設計工作,包括項目VI、物料設計、招商平面廣告設計、銷售廣告設計等,設計稿件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對外發布。

第二十四條:乙方應於每月3日前向甲方通報上月銷售情況表;

第二十五條:乙方須使用甲方審定的房屋買賣合同和認購書,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修改其中條款;乙方人員應遵守職業操守,不得向客户超出承諾;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權在發佈本項目的宣傳媒體、項目推廣現場等甲方認可的適當位置享有標註“青島眾合行機構”名稱及標誌的署名權;

第二十七條:乙方負責本案之市場、策劃、設計及銷售人員的工資、獎金、培訓及其它業務開支等費用,並對於甲方提供的辦公室、辦公用具等盡到合理注意義務。

第二十八條:所有佣金部分乙方需開具正式發票涉及的税收由乙方承擔。

第五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簽訂後,如乙方無故終止(解除)合同,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未結算的代理費作為乙方違約金。

第三十條:銷售正式啟動5日內,乙方根據工程進度排期向甲方提交銷售計劃,如乙方連續三個月未完成營銷招商計劃的75%(含)以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扣除乙方所有未結佣金。

第三十一條:甲、乙雙方有其他違約行為,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

第三十二條: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項目無法實施或施工延遲,雙方互不追究違約責任。

第三十三條:因項目工程質量或工期拖延導致乙方無法履行合同,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承擔上述違約責任。

第六章、爭議的解決方式

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七章:合同生效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三十五條:未盡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標籤: 通用 合同 房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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