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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盤銷售代理合同大綱

樓盤銷售代理合同大綱

銷售代理是在簽訂合同的基礎上,為委託人銷售某些特定產品或全部產品的代理商,對價格、條款及其他交易條件可全權處理。那麼簽訂樓盤銷售代理合同需要注意什麼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樓盤銷售代理合同,歡迎參考閲讀。

樓盤銷售代理合同大綱
樓盤銷售代理合同範文一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授權委託乙方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的家園小區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在 區域內銷售由甲方開發的位於港西鎮政府駐地獨家代理的吉利家園小區房產(項目詳細資料見附頁)。

第二條 代理期限

1、合同合作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

2. 在合同有效期內,除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合同。

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必須將吉利家園小區作為首推樓盤,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三條

1、 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由乙方負責。由乙方負責制定推廣方案,如電視廣告、印製單獨宣傳材料,售樓書,刊登報紙等,方案經甲方審核後,方可實施。 2、

3、 乙方所聘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甲方對乙方廣告的推廣方案具有監督權。乙方的推廣方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

第四條 銷售價格

1、銷售價目詳見本合同附件。

2、甲方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調整銷售價格,但須在價格作出調整的前10天內,以書面形式將調價方案告知乙方。

第五條 代理佣金及結算

1.甲、乙雙方商定採用如下方式結算代理費:

1)按揭客户按合同成交金額(含住宅、車庫、儲藏室)的4%計提佣金。

2)分期付款客户,住宅部分按總房款的5%計提佣金;車庫、儲藏室按3%計提佣金。

3)一次性付款客户,住宅部分按總房款的8%計提佣金;車庫、儲藏室按3%計提佣金。

2.結算標準:

1)按揭貸款客户以首付款50000.00元到位並簽訂〈〈吉利家園內部認購協議書〉〉為準,甲方按佣金的50%結算佣金,剩餘50%待項目取得預售許可證並辦理完所有相關購房手續後一次性付給乙方。

2)分期付款客户以首付款100000.00到位並簽訂〈〈吉利家園內部認購協議書〉〉為準,甲方按佣金的70%結算佣金,剩餘30%待交房時一次性付給乙方。

3)一次性付款客户以房款100%到位並簽訂〈〈吉利家園內部認購協議書〉〉為準,甲方按佣金的70%結算佣金,剩餘30%待交房時一次性付給乙方。

4)為防止項目在取得預售許可證之前因客户退定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所有分銷商從第3套成交的客户開始結算佣金,前2套佣金作為退定保證金待取得預售許可證並辦理完所有購房手續後給予結算。

3.結算時間

佣金每月結算一次,銷售週期為當月5日至次月4日,每月5日以後乙方將上月的銷售報表及佣金計算表報給甲方審核,如無異議,經雙方簽字確認後,甲方5日內結表上月佣金,如甲方超過10日仍未向乙方支付代理費,每延遲一天,需向乙方支付費用的千分之一作為滯納金;如超過30日仍未向乙方支付代理費,每延遲一天,需向乙方支付費用的千分之三作為滯納金。

1)乙方結算的款項,必須出具正式的佣金發票並經乙方代理人簽字後方可付款。

2)沒有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代收房款,否則一切責任自負。

3)代理佣金基數為住宅,商鋪,車庫,儲藏室四項合計總額。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 負責提供該物業的工程、建設開發手續及相關證件之複印件及宣傳材料,

並保證資料真實有效。

2、 負責本物業必要的形象和市場推廣宣傳。

3、 保證本物業的施工進度、工程質量和入住時間。

4、 應乙方要求,定期將本物業最新銷售情況告知乙方,以免乙方重複銷售。

5、 向乙方提供該物業的銷售合同文本及相關銷售文件資料。

6、 甲方保證本合同約定的代理項目的合法性及相關文件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

7、 甲方負責合同登記、客户貸款、產證辦理、交房及進户等工作,以及提供乙方所需的必要協助.

8、 甲方委派財務人員,負責定金、房款和其他費用的收取,工資和福利由甲方承擔。

9、甲方負責制定商品房預(出)售合同樣本,供乙方執行。

10、甲方負責對合同樣本以外的附加條款予以審核,合同附加條款須經甲方確認後方能有效。如在審核期限內,甲方無任何反饋意見,則視合同附加條款甲方已確認。

11、甲方負責售樓處,樣板房的建造及裝修,並提供必要的銷售道具及配備(水、電、空調、電話等),售樓處及樣板房費用由甲方負責。

12、因甲方原因給予客户價格折讓的,在結算乙方代理費時,仍按未折讓前價格計算。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1. 在合作期間,利用乙方的客户網,通過直銷等各種方式對該物業進行市場推廣,尋找並向甲方推薦合適的客户。

2. 有權瞭解甲方銷售策略及與物業銷售有關的配套、設計、規劃等相關資料。

3. 若乙方洽談的客户與甲方洽談的客户相沖突,則甲方有權決定此種情況的處理方式,乙方應配合甲方的工作。

4.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供的有關項目銷售資料,代表甲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解答客户提問,並按甲方提供的銷售合同範本及銷售價格與客户商議銷售條件,保證銷售過程真實,對銷售客户不做未經甲方許可之承諾。

5. 對因本協議獲取的有關甲方及物業的信息負有保密責任。

6、乙方負責協助甲方與客户簽定認購書和銷售合同,並以甲方確認的合同樣本

內容(包括付款方式及優惠折扣)為準,乙方無權對合同內容進行任何修改,遇有特殊情況需增刪、變更合同條款的,均須經甲方書面確認後方可執行,任何乙方未經甲方書面確認而與客户的約定,其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7、乙方對外銷售使用的銷講資料內容和廣告方案等均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乙方設計的宣傳資料及廣告稿需交甲方簽字確認後才能進行發佈。

8、乙方在代理期限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委託第三方進行銷售代理。

第八條 相關管理事項

一、佣金結算方面

1. 買受人不能親自到現場簽訂〈〈內部認購協議書〉〉的,必須由相關代理人出示客户經過公證的〈〈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身份證明方可代為辦理,否則一律視為無效認購協議,佣金一律不給算。

2. 已經給分銷商結算佣金的買受人退定時必須由買受人和相關分銷商同時親自到場並出示買受人身份證明和相關分銷商蓋章簽字的〈〈吉利家園客户退定申請證明〉〉方可辦理退定手續,否則一律不得退定。

3. 已經結算佣金的客户退定時甲方有權在買受人誠意認購金中扣除已經給分銷商結算的全部銷售代理佣金,扣除部分由相關分銷商負責補齊並退還給買受人,否剛一切後果均由分銷商承擔。

二、業績確認方面

1、各分銷商傳真客户資料時,只需填寫客户姓名、看房日期等基本資料即可,無需填寫客户聯繫方式,傳真資料僅做甲方與相關分銷商的業績確認證明,不作為分銷商之間的業績確認證明使用。

2、各分銷商之間發生的竄客、跑單等行為的業績確認執行“小定七天時效法則”。即分銷商之間的業績確認僅以客户小定資料為準,客户在交納小定後的七天之內無論在任何分銷商那裏或以任何形式成交的,均算作帶客户交小定的分銷商的業績;超過此期限,此客户無論在任何分銷商或以任何形式成交,均與帶客户交小定的分銷商無關。

三、銷售管理方面

1、嚴禁分銷商與售樓員通過挪用、欺騙等手段轉移公司客户或其他分銷商客户的行為,一經發現售樓員作辭退處理,銷售提成全部沒收;解除相關分銷商的分銷合同,佣金一概不與結算,情節嚴懲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2、嚴禁任何售樓員以任何形式獲取分銷商客户資源,有類似行為的,相關分銷商可以舉報,當事售樓員被舉報超過兩次,做辭退處理。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 本協議期限內,若乙方有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甲方有權解除乙方的物業銷售代理權,乙方應負責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2. 甲方在合同期間違約,對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將按同等金額賠償乙方。

3. 乙方私自收取業主房款,甲方有權解除乙方的物業銷售代理權,乙方應負責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第十條

1、 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可以修改、補充、完善。 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制定補充協議,其效力等同於本合同。補充協議內容如與本合同約定事項不一致辭,以補充協議為準。

2、 2、若因甲方(如工程停工、施工質量等),導致乙方不能完成銷售指標時,甲方不行解除本合同。

3、 除不可抗力導致甲方項目的銷售出現困難,乙方未達到銷售指標時,甲方有權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需要支付本合同工已履行期間的銷售代理佣金外,不承擔任何期其他責任。

4、 在合同到期時自然終止。

第十一條 免責條款

如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出現以下情勢,則依法免於承擔民事責任。

1、 不可抗力:

(1) 政府或其他權威機構確認的不可抗力備件。

(2) 由雙方共同確認的不可抗力條件。

第十二條

1、 雙方若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威海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不成,可向威海市人民法院起訴。

2、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樓盤銷售代理合同範文二

甲方:_____

地址:_____

乙方:房地產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為在(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興建的_____項目,該項目為(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銷售面積共計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 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條 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主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為所售的_____項目價目表成交額的_____%,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甲乙雙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並獲得首期房款後,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指定房地產的代銷責任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後應不遲於3天將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佣金後應開具收據。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並在扣除乙方應得佣金後,將其餘款項返還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屬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簽訂並收齊房款後,應不遲於5天將房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帳户;屬分期付款的,每兩個月一次將所收房款匯給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户對臨時買賣合同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和銀行帳户;

(2)新開發建設項目,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_____項目批准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准證書和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和銷售_____項目的商品房銷售證書、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外銷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舊有房地產,甲方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3)關於代售的項目的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為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

(5)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為_____項目銷售(的獨家)代理的委託書;

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二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

甲方保證若客户購買的_____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負責提供看房車,並保證乙方客户所訂的房號不發生誤打。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對象、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户實地考察並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户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並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購房方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_____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户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户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之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項後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違約責任,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支付_____的違約金。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簽字)

乙方:_____房地產中介代理有限公司(蓋章)

代表人:_____(簽字)

樓盤銷售代理合同範文三

委託方(甲方):

委託代理人: 職務:

地址: 電話:

受託方(乙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法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甲方開發樓盤的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 樓盤。甲方全權交付乙方代理銷售的 套住房必須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達到100%。注:(如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所銷售的房屋未達到85%時,甲方扣除乙方所得全部佣金的10%;以此類推,如果銷售的房屋達到90%的,不獎不罰;銷售的房屋未達到90%時甲方扣除乙方所有佣金的5%;如果達到或超額完成95%以上時,獎10%提成;提前完成合同約定,甲方給予乙方獎勵,獎勵標準為每提前一個月獎5000.00元)。

第二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代理銷售期限為19個月,自20xx年4月1日至 20xx年10月31日,甲乙雙方結清全部經濟費用,則

本合同自動終止。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和乙方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承擔相應責任。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再指定其它代理人。

第三條 費用負擔

本合同約定代理銷售的樓盤宣傳策劃、資料以及推廣、銷售人員的工資等費用均有乙方負責支付。甲方給予配合。

第四條 銷售價格的確定

銷售基價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制定,以公司各樓宇的實際價格表為準,甲方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見(附件1),如需調價,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接通知後即按新的銷售價格銷售。

第五條 代理銷售佣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代理銷售的佣金按銷售合同總價款的百分之一結算。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即溢價)部分有甲乙雙方五五分成(5:5比例),代理銷售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銷售佣金。

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並獲得首期房款後,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指定房地產的代銷責任即告完成,甲方於每月30日之前按實際回款比例的百分之一計算代理銷售佣金,次月

5日前支付代理銷售佣金。溢價款於每套合同價回款額度達到百分之百時全部結清。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在合同簽訂並按合同收取房款後,收款當天或者第二天將房款存入甲方指定賬户。

4、因客户對臨時買賣違約而沒收的訂金,在客户無爭議後,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和銀行賬户;

(2)開發建設項目,甲方向乙方提供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包括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3)關於代售項目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它費用的估算。

(4)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為準,餘數全部退回甲方;

(5)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為 合同簽訂項目銷售代理人。

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三天向乙方交付齊全。

甲方保證客户購買樓盤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資料相符合。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保證提供給乙方的房產信息無誤。

第七條 乙方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指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對象、廣告宣傳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指定銷售計劃、時間安排;

(3)按照甲乙雙方一定的條件,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銷售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户考察並介紹項目及相關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户正式簽署銷售合同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屋認購合同,並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購房者做出任何承諾。

3、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户一次性購買多個單元),乙方須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項後不得挪用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理銷售樓盤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於本合同有關的費用,完備與法律經濟相關事宜。本合同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

2、經甲乙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違約責任

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支付10000元的違約金。並約定如下:在甲乙合作期間甲方不得再指定其它代理人;乙方不得低於基價銷售。特定關係户由甲方決定成交價,乙方所得的百分之一佣金比例不變,結算佣金基價下調;甲方對已委託代銷樓盤不再談判銷售,如有客户找到甲方,甲方及時推介,最終談判權歸乙方。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接解決。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簽字) 代表人: (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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