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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盤銷售代理合同模板

樓盤銷售代理合同模板

銷售代理只擁有銷售代理權,而不擁有對代理商品的所有權。那麼對於樓盤銷售代理合同你有多少了解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樓盤銷售代理合同,歡迎參考閲讀。

樓盤銷售代理合同模板
樓盤銷售代理合同範文一

甲方(委託方):

地址:

乙方(承接方):

地址:

本合同術語解釋:

1)該項目:指 (現定名)。

2)營銷代理服務費:指甲方付給乙方的營銷策劃及銷售代理佣金。

3)成交客户:指已與甲方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並向甲方交納了所購商品

房首期房款的客户。

4)買賣合同:指《商品房買賣合同》。

5)銷售總額:客户購買房款及附屬物的總額。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就甲方投資開發的 項目的策劃及營銷代理合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項目名稱及地址

1、項目名稱:

2、項目地址: 省 縣 ,可售面積約 萬㎡。

第二條 委託內容及時間

1、甲方委託乙方獨家負責建設於本協議第一條列明項目的房屋及其附屬物的全案營銷策劃和銷售代理業務。

2、自本協議簽訂日至銷售率達到項目總房源總量的90%。每次推盤前由甲乙雙方確定當期銷售任務。

第三條 代理底價

委託代理的詳細房源及分户底價表以附件為準,對外銷售價格由甲乙雙方根據底價另行確定。

第四條 全程營銷策劃及銷售代理服務費

1、乙方營銷策劃服務費按照月費收取,費用為 萬元/月

2、本協議簽訂後3 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策劃服務費 2 萬元(誠意金), 整。(此費用在乙方首月營銷策劃服務費中扣除)。

3、營銷代理服務費收取標準:

開盤前甲乙雙方確定銷售均價,並按該均價制定分户銷售價,按該價格售出的房屋及其附屬物,乙方按銷售總款的 2 %提取。如在實際銷售中乙方在開盤後2個月內達到銷售總量的30%則乙方按銷售總款的 2.5 %提取;4個月內達到銷售總量的50%則乙方按銷售總款的 3 %提取;6個月內達到銷售總量的70%則乙方按銷售總款的 3.5 %提取;8個月內達到銷售總量的90%則乙方按銷售總款的提取;

4、營銷代理服務費的付款辦法:

1)甲方在乙方每個工作月後的日內支付乙方上月營銷策劃服務月費。

2)乙方按該項目銷售總款的固定比例(第四條第3小條所列營銷代理服務費收取標準)計提。甲乙雙方同意凡收取首期款,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後即視為該套房屋完成銷售,並按實際到款額結算營銷代理服務費。

3)甲方應以現金或轉帳支票的方式,向乙方支付當月營銷代理服務費。

4)若因甲方關係或團購等原因,致使成交價格低於附件中銷售價格,則乙方按《商品房買賣合同》銷售總款的 2 %提取;

5)自該項目正式開盤銷售至合同終止時,甲方應在每月7日前支付乙方上月營銷代理費。

第五條 雙方的責任及權利

(一)、乙方

1、根據甲方的要求和所提供的資料,進行深入的調查、分析和研究工作,為詳細規劃設計任務書提供決策依據,及時完成營銷企劃工作。

2、配合甲方與各設計部門進行溝通,從市場經營的角度提出各項產品設計方面的有關建議。

3、負責銷售管理及客户網絡管理工作,按計劃完成該項目的銷售目標。

4、按策劃案要求,本着節約、高效的原則完成開盤前的各項準備工作並經甲方審定、確認後予以實施。

5、提供各類創作項工作,包括電視、電台廣告創意、各類宣傳物料、平面廣告的文案及設計(項目樓書、摺頁、展板、DM、海報、報紙雜誌廣告等)和軟性文章的編寫工作,及時報甲方審查。

6、負責項目房源控制與購房人洽談、封房、定金收取(定金由甲方指定財務人員收取),並與購房人簽訂《認購協議書》或《商品房買賣合同》,催交房款。

7、根據市場情況,及時制定和調整推廣策略、促銷策略、銷售策略。

8、組建項目小組操作該項目,並負責管理、培訓、考核等工作。乙方聘用人員的工資、佣金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9、合作期間,除做好項目的營銷策劃,應儘量協助甲方地產品牌的塑造與提升。

10、根據甲方確定的銷售説辭一致對外,不隨便給客户承諾。

11、乙方派駐人員應維護甲方形象及利益。

(二)、甲方

1、甲方向乙方書面提供該項目的有關證件、真實準確的文字、圖片、數據等資料。

2、辦理該項目的房地產開發、商品房預售所需的全部文件及户型圖,保證無任何虛假或非法之處,並且無任何法律糾紛。

3、甲方保證按圖施工,按期按質完成本案建築工程。户型、配套、用材等需要變更時,甲方須在第一時間以書面通知乙方,否則乙方不承擔造成的後果。

4、提供已裝修完畢的售樓部一處,提供銷售現場空調、電視、音響、沙盤、談判桌椅等辦公傢俱;電腦、打印機、傳真機、複印機等辦公用品;承擔售樓處內發生的水、電、電話、上網費。

5、授權專人 負責與乙方的溝通、協調、交接、確認並在銀行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完畢購房客户的銀行按揭放款等工作。

6、委派財務專業人員和銀行按揭專員配合乙方工作,並負責所有合同、協議審核蓋章、相關款項的收取、辦理按揭貸款等事項。

7、根據本合同之第四條向乙方支付營銷代理服務費。

8、若甲方未能在指定期限內履行以上責任,委託日期的起算日期順延。

(三)、以下服務由甲方委託第三方並支付費用。

1.各類物料(印刷品、噴繪等)的製作與印刷;

2.媒體廣告實施及代理髮布;

3.電視廣告、電台廣告、網絡廣告等項目的製作部分;

4.沙盤製作、樣板間裝修、CAD效果圖(含高精確度帶傢俬户型圖)的繪製;

5、消費者及目標客户羣調研、座談、禮品等支出;

6、聘用的售樓處保潔、發宣傳單、直銷人員的工資及提成等費用。

7、第三地工作所發生的差旅費用、住宿費用等;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及時向乙方支付營銷代理服務費,逾期支付的,乙方將按照每日萬分之三的比例向甲方收取滯納金。逾期兩月以上,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全額支付所欠營銷代理服務費。

2、在本合同終止時,甲方在5日內付清已籤《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全部營銷代理服務費,只簽訂認購書客户,按乙方應得營銷代理服務費的70%支付。

3、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不得自行或委託第三方對該項目進行代理銷售,否則甲方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叁拾萬元整(300000元),而且已賣出的所有商品房,乙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比例提取營銷代理服務費。

4、合同有效期間,因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各自損失各自承擔。

第七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合同到期時,雙方應通力協作做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本合同一旦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

2、合作期內,一方擬提前解除本合同,須提前兩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並闡明理由。

第八條 其它

1、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的簽定地為 市 縣 。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如有不同,以補充合同為準。補充合同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協商不能解決,甲乙雙方約定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定時間:201 年 月 日

樓盤銷售代理合同範文二

發展商: (簡稱甲方)

地 址:

電 話:

代理商: (簡稱乙方)

地 址

電 話:

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西安市商品房屋管理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一致,特制定本合同。

第一條 項目情況

甲方對(以下簡稱本項目)。

第二條 代理期限

甲方委託乙方為本項目策劃推廣及獨家銷售代理,合同期限自20xx年 月日起止至20xx年 月 日,共計24個月。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隨意單方終止本合同。如需延期或提前終止,雙方協商。

第三條 銷售價格及付款方式見(附件一)

銷售進度計劃(附件二)

第四條 營銷策劃、廣告宣傳

乙方負責本項目的策劃推廣及獨家銷售代理工作,銷售人員工資、業務費用及售樓部日常辦公費用等均由乙方承擔。本項目所發生的廣告製作、發佈、售樓資料印製、售樓部內部裝修及辦公設備、工地圍牆佈置、樣板房裝修均由乙方提供方案或建議,甲方同意後組織實施,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代理費收費標準及銷售成交認定

1、代理佣金計算方法:

代理佣金=底價佣金+溢價佣金

其中:底價佣金=底價銷售合同總金額×2%

溢價佣金=(實際售價—銷售底價)×銷售面積×20 %其餘80%的溢價收入歸甲方所有。

2、業績考核方式:與客户簽定合同,收到全部款項,即達到計算乙方銷售業績的標準。

3、佣金結算方式:客户不需貸款的以甲方收到全部購房款後,即視為達到

乙方計提代理佣金標準;若需提供按揭貸款的,按揭款到達甲方賬户後,達到計提乙方代理佣金標準。若甲方已支付的代理佣金中因特殊原因退房的,則在下期支付乙方佣金中扣除已支付的相應佣金。

若客户未交足定金或交納定金後棄訂,所沒收款項由甲方分配,甲方不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若遇特殊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可退款。

第六條 房款收取

本項目樓宇銷售的合同及收據均由甲方提供,銷售合同由乙方填寫,甲方審核簽字蓋章。售樓款項由甲方專人收取,匯入甲方指定賬號。乙方不得擅自收取任何款項。

第七條 代理費結算

乙方應於每月 5 日前向甲方申報結算清單,若因乙方原因未按時申報,則按申報日順延結算日。甲方在收到乙方結算清單後5個工作日內審核確認,次月結算。 結算時首先扣除佣金的20%為保證金,直至壹拾萬元整。

乙方當月未完成銷售任務,代理佣金按照實際應計提佣金的80%提取。乙方次月完成累積銷售任務,上月代理佣金全額結算。連續三個月未完成銷售任務,扣除的20%代理佣金不再予以支付。

若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乙方代理費用,甲方須每日按應支付代理費用的5‰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與責任

1、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銀行賬户、本項目現有相關證件、合同文本、相關手續證明、項目情況等資料,不足部分由甲方繼續完善並提供。

2、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為本項目銷售代理的委託書。

3、提供給乙方在樓盤現場裝修完畢的售樓部,售樓部室內設施由甲方提供。

4、甲方負責收取包括定金及保留金在內的所有房款。

5、確保工程質量及工程進度,提供工程進度表,確保樓宇按計劃入夥。

6、有權對銷售工作進行監督,並指派專人配合協調乙方銷售工作,負責審核售樓合同、收款、辦理合同登記等手續,落實購房人合理要求等工作。

7、本項目銷售的宣傳推廣費(報紙、電視、樓書、户外看板、促銷單等的設計、印製、發佈、促銷活動費)由甲方承擔。由乙方提出發佈計劃,雙方認可後由甲方執行。宣傳推廣費不低於可銷售總額的1% 。

8、每週召開一次甲乙雙方參加的項目銷售工作會議。

9、乙方銷售方案及計劃須經甲方簽字認可後方可執行。

10、 做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對銷售造成不利影響。

11、 因特殊關係,經甲方總經理批准,甲方享有10套房產的銷售權利,該部分房產的銷售不計入乙方銷售提成,但作為乙方銷售業績計入考核。

12、 甲方有權調整銷售底價。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與責任

1、乙方負責售樓部電話費及乙方日常辦公費用,負責銷售人員的招聘、培訓、指導、管理並承擔人員工資獎金及提成,和安全工作的責任。

2、乙方以甲方名義按照委託權限進行銷售工作,不得以甲方名義進行銷售業務以外的活動。

3、切實完成向甲方承諾的銷售指標,嚴格執行甲方認定的銷售價格及付款方式。

4、進行項目營銷策劃,編寫項目推廣計劃提交甲方,擬定項目付款方式、廣告安排、促銷配合等營銷組合,確定項目推廣時機。

5、依項目市場定位制定項目銷售要點,擬定廣告方案,為廣告公司確立宣傳主旨、提供參考意見,指導及協助廣告公司進行本項目的廣告宣傳製作及發佈。

6、負責對售樓部一線銷售人員進行專業、專職培訓,並定期召開銷售工作會議,瞭解一線反饋信息,隨時對一線人員進行指導。

7、每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彙報一次銷售情況。

8、在合同期內負責房款的催交。

9、乙方須按甲方意圖及要求解釋並填寫房屋買賣合同,充分體現甲方權益。

10、做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對銷售造成不利影響。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客户購買的本項目房產的實際情況與甲方提供書面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工期、質量問題等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若甲方無故未能按期支付乙方代理費用,甲方須每日按應支付代理費用的 5‰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協商無果並可通過法律程序追討乙方合同所得。

3、乙方不得隱瞞、滯留或挪用銷售資金,若有此類情況發生,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追究賠償及法律責任。

4、乙方擅自超出甲方委託權限範圍的銷售行為,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如對甲方造成形象、利益損害,甲方有權向乙方索取賠償,並可單方終止合同。

5、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代售或委託他人銷售的房屋,銷售額應計入乙方銷售總額中,並結算佣金給予乙方。

6、自正式開盤銷售日起,每個月為一考核期。乙方連續三次未完成銷售任務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本項目從合同簽定之日起,壹個月內乙方總銷售業績少於壹百萬元,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於20xx年12月22日前向乙方提供銷售現場,如發生延遲,本考核期向後自然順延。);從第二個月開始,銷售考核按附件二執行。

7、在最後一季考核時,如因乙方銷售執行不力,乙方未達到委託銷售總套數的90%,甲方有權扣除乙方代理費總額的10%作為處罰。如超過委託銷售總套數的90%,按乙方代理費總額的5%作為獎勵。乙方銷售業績達到90%後,乙方可選擇終止執行本合同。

第十一條 合同終止,甲乙雙方需提前一個月進行交接工作,銷售執行工作由乙方現場經理負責。銷售業績計入乙方業績。

第十二條

未盡事宜,雙方可予以補充,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樓盤銷售代理合同範文三

甲 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乙 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

為實現甲方項目房屋又好又快銷售,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信用雙贏原則,經自願、友好、充分協商,就乙方代理銷售“ ”項目(以下簡稱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達成一致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物業

甲方位於常州省文昌市的“ ”項目,總建築面積約 萬㎡,可銷售面積約 萬㎡(以上面積最終以政府批准和甲方通知乙方的文件為準),現委託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負責該項目在代理指定區域(非獨家)的市場營銷推廣及代理銷售工作。

本協議的代理區域為: 地區(以下簡稱“該區域”)。

第二條 合作期限

本合同合作期限為一年,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雙方可以商定續簽,續簽以雙方書面合同為準。

第三條 代理佣金計算辦法和計提標準

1、代理銷售佣金

代理期內雙方以乙方所銷售的成交房屋套數為準,按照累計套數,採用分段計算佣金的辦法。如下:

乙方累計銷售成交15套(含15套)按實際銷售房款總額的百分之 ( %)計提。累計銷售15套以上,其超過15套以上的部分,按實際銷售房款總額的百分之 ( %)計提。除本合同和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的以外,佣金中包含了人工、宣傳、推廣活動、聯絡看房等全部費用包乾。

2、乙方自甲方項目預售許可證取得之日起三個月內,如累計銷售套數不足15套,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除按雙方約定支付乙方已經銷售房屋的佣金外,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雙方約定,對於乙方介紹推薦的成交客户,甲方同意承擔成交客户(按一户一人計)來常州購房報銷機票費用:人民幣貳仟元整(1900元整)。在簽定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從購房人應交房款內減除。

4、甲方樓盤房屋是經裝修後出售的,則本合同所指的“銷售房款總額”只指房款,不包含裝修費。即按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所約定,確定銷售結傭部分只為房款總額,不含裝修費。

第四條 代理佣金支付

1、雙方按佣金計提辦法和計提標準,於每月15日前在甲方結算代理佣金一次。 乙方應在每月15日前與甲方銷售部核對套數、銷售房款金額,並計算出應提佣金,經甲方核對、簽字認可,雙方審核無誤後,支付上一個月的代理佣金。收取佣金乙方應當出具合法正式發票。

2、費用結算條件和依據:

2.1銀行按揭付款客户:購房人與甲方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足額交納了首期房款,且購房人按揭手續經銀行確認並與銀行簽訂了按揭合同。

2.2一次性付款客户:客户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交納了95%的購房款。

2.3如乙方介紹成交的購房人退房,乙方代理佣金應不予計提。甲方可以直接在乙方應結算佣金額中扣還。如已經結算完畢全部代理佣金的,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該購房人已經退房通知的七日內將已提代理佣金退還甲方,否則須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 房源和價格

1、乙方代理銷售的項目房源和甲方現場置業顧問範圍相同。甲、乙雙方須隨時以書面或網絡形式互通房源狀況。在客户認購前,乙方必須與甲方確認所認購的房源是否沒有訂出或銷售,經甲方確認乙方可以對外認購後,乙方方可對外認購,否則責任由乙方自己承擔。

2、乙方代理銷售房屋的價格和甲方現場售樓中心價格相同,以甲方提供的銷售價格表為準,該價格表經甲方簽字並蓋章。如甲方對價格進行調整,則應以書面形式隨時通知乙方。

3、乙方介紹推薦的客户可以享受甲方銷售中心同等優惠(具體細節以雙方另行商定的書面文件為準)。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保證該項目的合法性,若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對乙方人員進行該項目必要的專業培訓,培訓方式可通過書面、電話或直接至現場等方式進行。甲方指定專人負責與乙方日常業務工作的協調和對接聯繫。

3、甲方同意乙方在異地(島外)以甲方名義對“同創碧海城·美蘭海岸”項目進行宣傳、推廣、銷售,乙方所製作的宣傳資料應報甲方審核批准後方能對外發放,如因乙方發放未經甲方審核的宣傳資料,而造成不良後果,由乙方承擔法律責任和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4、合同委託期內,甲方免費向乙方提供包括售樓書,宣傳單張及《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相關項目資料複印件。

5、甲方原則上不干涉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的銷售工作,但甲方有權進行監督,以保證項目及企業的品牌形象。

6、甲方人員不得有意向乙方的客户透露雙方的合作內容,特別是佣金、價格等祕密。如經查實是甲方人員所為,甲方應當嚴肅處理或處罰責任人,以保證雙方順暢合作。

7、甲方負責與購房客户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併為購房客户辦理銀行按揭和房產過户手續,所產生的費用按有關規定辦理。

8、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時間向乙方支付佣金費用。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1、乙方應具備法定資格,並向甲方提供與其相關的文書,如: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加蓋公章)並嚴格按照甲方授權和指令進行代理活動,及時向甲方報告代理情況,切實維護甲方權益。

2、完成購房過程的前期組織及準備工作,成立專業的銷售隊伍,由專人負責每次購房專線推廣及看房選購的全程接待工作,並於購房團到達甲方項目看房之前,由乙方提前12小時以傳真的方式確認購房團名單和人數與甲方確認,且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與客户簽約。

3、乙方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派送發放售樓書等宣傳資料,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推薦活動,並承擔日常的推廣費用和乙方銷售人員工資福利待遇等。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所售房產以外的任何其它活動。

4、乙方應遵守甲方提供並經甲方簽章確認的合同樣本及相關銷售文件,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户做出任何承諾,否則引起的相關法律責任由乙方負責。

5、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供的該項目的樓盤宣傳資料向客户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不得作不實介紹,否則引起的相關法律責任由乙方負責。

6、甲方的銷售策略、銷控情況等作為商業機密,未經甲方書面認可,乙方有義務保密並保證不得告知第三方,如有泄露,甲方有權拒付銷售代理佣金。

7、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制訂的銷售價格及優惠政策,並對甲方本項目銷售政策及本合同條款保密。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8、乙方不得未經甲方書面准許收取購房客户定金或與客户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由此產生的後果由乙方全部負責。若乙方銷售出錯或其他原因與認購者發生糾紛,乙方應將相關情況及時報告甲方,並負責及時處理。

第八條 銷售業績歸屬界定

1、業績界定以乙方人員親自帶領客户或介紹推薦來項目現場成交的,由甲方接待人員記錄、登記,現場主管簽字確認為核定依據。

2、首次來訪接待登記,以甲方確認的為準。即乙方第一時間先有傳真(或其它形式已經甲方確認)的客户名單,或乙方人員帶領到銷售本部現場,並且此前確未由甲方經過接受諮詢、接待、來訪登記的,確認為乙方介紹推薦的客户。

3、若由於甲方項目原因未能在本合同代理內完成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的(已交定金客户),最終該客户仍然成交的,業績歸屬為乙方。

4、簽定認購協議的客户在簽定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更名,不因更名而影響業績的認定。

5、若發現乙方與甲方工作人員違規操作、弄虛作假或捏造銷售業績,甲方有權直接扣除乙方的代理佣金,並視其情節,甲方有權直接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經濟損失。

6、乙方介紹推薦的客户如果已經預訂或認購,前往項目地簽約,但由於甲方人員以阻止成交為目的,有意透露雙方合作內容及代理佣金等祕密,導致乙方該客户在本次行程不能完成交易的,經查證屬實,甲方應向乙方承擔該客户認購房屋金額的應得佣金和往返路費。

第九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本合同到期,雙方應共同妥善處理終止合同的相關事宜,交接完畢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事務、經濟往來等事宜。

2、不可抗力終止合同,應提前或及時書面通知對方,雙方協商處理善後事宜。

第十條 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有約定的以外,違反本合同,按經濟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其他事項

1、未盡事宜,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一式四份,甲、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簽約時間:20xx年 月 日

簽約地點: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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