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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房屋代理合同大綱

銷售房屋代理合同大綱

隨着改革開放進程的加快、土地有償使用制度的確立,房屋銷售出現在人們的生活中越來越多,那麼關於銷售房屋代理合同是怎樣的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銷售房屋代理合同,歡迎參考閲讀。

銷售房屋代理合同大綱
銷售房屋代理合同範文一

甲方:新疆萬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

經雙方協商,在乙方成立銷售公司前,甲方委託乙方為“萬泰陽光城”(暫定名)項目開發顧問並代理銷售,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委託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提供專業的市場研究及營銷推廣,並代理銷售房屋。

第二條:委託時間

自雙方簽訂合同之日起至乙方完成雙方約定之銷售任務止,雙方約定銷售週期為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至所售房屋辦理完入住。

第三條:代理銷售範圍

“萬泰陽光城”第一期開發房屋面積約 平方米(含商業面積),其中乙方承銷 平方米。

第四條:銷售價格

根據雙方市場調研協商樓房銷售價格,根據每棟樓、各樓層位置、每套房獨立定價,分別細化銷售底價及優惠方案,並最終以甲方公佈的銷售價格為準(詳見銷售價格明細表)

第五條:雙方權利和責任

(一)甲方權利和責任

1、積極配合乙方工作,為乙方逐步提供關於該項目儘可能詳細的資料,這些資料包括建築施工圖紙,整體規劃設計圖,工程進度表,裝修及入住標準,各户型銷售面積等,為乙方提供房源情況:面積、位置、户型等資料。

2、甲方承擔沙盤、工地圍牆、户外廣告、户型模型、輸出性廣告費用

3、甲方負責辦理《商品房屋買賣合同》的備案及房屋產權登記等相關工作。

4、項目在建設過程中,若發生規劃或設計變更,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5、負責協調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關係,以保證銷售的順利展開。

6、委託專人負責與乙方對接工作,負責與乙方對賬,及時辦理房產證等產權手續。

7、甲方負責收取客户交納的各項款項。包括:定金、購房款及客户交付的其他費用等。

8、為乙方提供銷售所需的票據、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等。

9、甲方有權隨時調閲銷售情況的相關信息,有權對乙方銷售人員的配備及提供的數據資料進行檢查和監督。

10、甲方負責管理銷控表,做銷售登記工作,並根據銷售實際情況及時調整銷售策略。

(二 )乙方責任和權利

1、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有核心專業人員組成專案銷售執行小組,營銷人員不多於10人,專業人員的個人簡歷需經甲方審核確認。

2、乙方負責進行市場調研,根據市場情況、負責提供各階段的銷售思路、銷售方案,銷售價格及付款方式供甲方參考。

3、根據項目實際情況,以雙方商定的工作目標為導向,合理組織和實施銷售工作。

4、負責客户接待,根據甲方簽字認可的項目資料,如實向客户介紹項目的法定手續、户型、建築面積、建築標準、付款方式、交房日期和客户預售購房合同條約等情況:運用相應的銷售技巧、充分調動客户的購房積極性,實現客户順利訂房,簽訂購房合同向客户收取貸款手續,催收購房款。

5、乙方銷售上述房產時,不得向用户做任何虛假承諾,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及形象。不得代替甲方收取客户任何費用及簽署各類合同,如有上述情況發生所產生的糾紛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6、約定履行期間,乙方負責派出銷售人員及聘用人員的培訓、工資及相應的福利待遇和安全保障,如因勞務或其他因素而與銷售人員產生的糾紛由乙方負責承擔,與甲方無關,如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預留提成款中扣除。

7、乙方代理期限內,根據甲方要求填寫各種房屋銷售合同(協議)文本,並負責現場審核,保證各種房屋銷售合同(協議)文本內容無誤。

8、負責收集貸款客户資料,協助完成按揭貸款的相關工作。

第六條:乙方服務內容:

(一)市場調查

1、本城市整體房地產狀況調研。

2、本城市及周邊城市房地產市場供求狀況調研。

3、目標客户羣體的調研與劃分。

4、本區域競爭樓盤調研(價格、目標客羣、產品)。

(二)銷售組織

1、客户接待及銷售執行。

2、認購書及《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填寫。

3、催收房款。

4、催收貸款資料,幫助客户辦理按揭貸款。

5、銷售控制。

6、促銷活動執行。

7、價格控制。

第七條:代理佣金

1、該項目委託期限內代理佣金為底價佣金。

雙方制定銷售任務(詳見銷售任務責任書),如按約定完成,甲方付給乙方的提成佣金比例為銷售回款金額的0.7%【其中乙方個人提成佣金為0.1%(包含底薪2500元),乙方聘用的銷售業務人員提成佣金為0.6%(包含底薪1000元及提成佣金0.5%)】。

第八條:佣金核算方式

1、佣金的發放標準

依據第七條銷售任務責任書的約定,作為核算乙方提成佣金的標準,如乙方按雙方約定的銷售額,在101%-110%區間內,增加佣金的0.01%,111-119%區間增加佣金0.02%,在120-129區間內,增加擁金0.03%,在130%-139%區間,增加擁金0.04%,在140%以

上最高按增加擁金0.05%計算。

如乙方沒有按雙方約定的銷售額回款,在90%-99%區間內,扣減佣金的0.02%,80-89%區間扣減佣金0.04%。,在70-79區間內,扣減擁金0.06%,在69%以下,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的代理銷售合同。乙方未提取的佣金甲方分期分批結算,並扣除後續為其客户服務的其他銷售人員的應得服務費用0.2%。

在雙方約定的銷售週期內,乙方如連續3個月不能完成雙方約定的銷售任務,並且未按期主動離崗,超過20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佣金的10%作為對甲方補償,超過40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佣金20%作為對甲方的經濟補償,超過60天,甲方有權將未發放給乙方的佣金全部扣除以補償甲方的經濟補償。

2、結算方式:

(1)每個月的月底以甲方的財務扎帳日為佣金結算日,結算時由乙方上報銷售回款明細表及佣金情況明細表,經甲方審核後,在10日內將佣金結算給乙方。

(2)在乙方獨立成立銷售公司前,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至銷售合同未簽定前,開始預收的房款提成佣金低於乙方及業務員的底薪總和時,底薪暫由甲方墊付,在銷售合同簽定後從乙方相應提成佣金中分批扣減。

(3)在銷售合同未簽定前,對於一次性付款及首付款超過30%的房屋,甲方向乙方結算該套房屋實收款銷售佣金的50%。如遇退房的在下月扣減乙方相應提成佣金。

(4)銷售合同簽訂後,每月甲方發放給乙方的總提成佣金預留15%,作為保證金,在乙方協助所售的房屋辦理完入住手續後,雙方核算後10日內支付。

(5)乙方收到佣金應按實收佣金數給甲方開據相應數額的發票。

第九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雙方協商同意後,對本合同的修改、補充等應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約定部分雙方協商確定。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依法向烏魯木齊市新市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所有條款雙方均應嚴格履行。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合同附件:附件1:銷售房屋確認表

附件2:銷售底價明細表及優惠措施明細表

附件3:銷售任務明細表(責任書)

(二)營銷策劃

1、制定項目總體營銷思路與營銷策略。

2、項目定位(目標客羣定位及分析、形象定位、價格定位、廣告定位)。

3、確定項目主推語、售樓部形象、樓體外立面形象。

4、案場定位與整合包裝(售樓部整體形象包裝、內部佈置、外部形象展示)。

5、構建項目核心競爭力(整合項目優勢,挖掘項目賣點,形成項目對外輸出的主要推廣點)。

6、制定營銷推廣策略及執行方案(項目的營銷入市時間策略、營銷階段劃分、各階段營銷策略執行)。

7、制定整體價格策略(入市價格策略、各銷售節點價格調控策略)及執行方案。

8、促銷活動策劃與組織實施(促銷活動的思路、活動方案、活動組織、活動效果評估)。

9、媒體優化與整合(媒體選擇、媒體組合、媒體排期、投放頻次制定)。

10、制定各銷售階段廣告推廣方案。

11、各節點營銷執行策略(預熱方案、開盤方案、熱銷期方案、強銷期方案)。

(三)視覺創意

1、負責為項目設計LOGO(項目標識)、VI應用系統(項目整體的視覺系統)、SLOGAV等設計及優化(項目的推廣語、廣告語)。

2、負責提供該項目平面廣告(包括:報紙、印刷品、户外、網絡、DM等)的平面設計及文案。

3、負責該項目各類銷售道具(樓書、海報、宣傳單頁、價目表、售樓中心及會所的宣傳招貼、展示展板、工地形象圍板、條幅等)的平面設計及方案。

4、負責提供該項目售樓中心內部包裝道具(宣傳招貼、弔旗、展示展板、窗口表、公示牌等)的平面設計及文案。

5、項目工地外圍形象包裝(工地圍檔、工地大牌、指示系統等)的平面設計及文案。

6、負責該項目新聞稿、軟性新聞、銷售説辭類(來電、來訪、促銷活動等)的撰寫。

7、負責促銷活動中所需宣傳物料及道具的平面設計及文案。

銷售房屋代理合同範文二

甲 方:

地 址:

電 話:

乙 方:

地 址: 電 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利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

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經營 的三和宮賓館招租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特簽定本合同,雙方承諾共同遵守執行。

一、 合作方式和銷售範圍

甲方全權委託乙方獨家銷售,由甲方在北京市 開發的 項目,其中包括房屋共 套,商鋪 套。在本協議有效期間,甲方不可以委託其他公司或個人銷售上述委託範圍內的房屋,甲方不得另設銷售部。

二、 合作期限

委託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委託期的延續與終止,甲、乙雙方於本委託期限結束前兩個月內協商決定。

三、費用負擔

1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報紙、印製宣傳材料等)由乙方負責支付;

2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四、銷售價格與代理佣金

銷售價格由乙方根據市場行情自行調節,銷售價格最低為 元/㎡, 元以下部分乙方按 %提取佣金, 元以上部分甲乙雙方各按50%分取利潤。

五、代理佣金支付期限

客户與甲方簽定房屋銷售合同並交齊50%房款即視為交易成功。交易成功後甲方應在兩日內將代理佣金支付給乙方(根據付款金額按照佣金比例支付),如甲方未在約定期限內將上述款項支付給乙方,須按日向乙方支付應支付金額的3‰做為滯納金。

六、甲方責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和銀行帳户;

(2)甲方委託銷售房屋的土地銷售協議複印件以及此項目房屋建設的相關手續複印件。

(3)甲方負責派出專人收款,審核簽定後的合同,向業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收款收據。

(4)若甲方未能在指定的日期提交資料並履行以上責任,則該項目銷售開展工作日期順延,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在銷售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並協助乙方與施工方進行協調;

3、甲方保證不延誤交房時間。

七、 乙方的責任

1、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2、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3、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諾。

八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 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單方面解除合同。

3 雙方同意可簽定補充協議,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單方解除合同的,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伍萬元違約金。乙方未能按計劃完成銷售任務,甲方可增加其他代理公司。

十、其他事項

1 本合同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 方: 乙 方:

負責人: 負責人:

年月日

銷售房屋代理合同範文三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代表人: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代表人:

為了共同開闢甲方房產的銷售市場,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 (以下簡稱該項目)的有關事宜,經過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物業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非獨家)甲方 產品在 區域的市場代理銷售工作。

第二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代理佣金標準

代理佣金是指乙方履行本合同後所應獲得的報酬。

乙方累計完成銷售任務 套(含 套)的,銷售代理佣金按合 同成交總房款的 計提。

乙方累計完成銷售任務 套之間(含 套)的,銷售代理佣金 按合同成交總房款的 計提。

乙方累計完成銷售任務 套以上(含 套)的,銷售代理佣金 按合同成交總房款的 計提。

第四條:佣金結算條件及支付方式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銷售代理佣金比例按甲方與乙方推薦成交客户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中的合同房款計算,支付金額基數按照客户實際到達甲方帳户房款金額計算。一次性及分期付款客户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全額房款後,甲方按約定比例 向乙方支付該業務乙方應得佣金。

第五條:代理銷售房源和價格

1、甲方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供房源統計。在客户認購前,乙方要對認購房源與現場負責人進行確認。在未取得甲方確認時,乙方無權與各户簽訂商品房認購協議,由此造成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2、甲方保證本項目對外公開的價格與提供給乙方客户的價格一致,該價格表經甲方簽字並蓋章生效。如甲方對價格進行調整,則甲方需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六條:甲方的責任

1、甲方保證該項目的合法性和真實性,若客户購買房產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所發生的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對乙方人員進行該項目必要的項目信息傳播,傳播方式可通過書面、電話或直接至現場等方式進行。甲方指派專人負責與乙方日常業務工作的協調和聯繫。

3、合同委託期內,甲方免費向乙方提供包括售樓書、宣傳單頁及《認購書》、《房屋買賣合同》等相關項目資料複印件。

4、甲方協助乙方完成客户在甲方項目參觀、選購和簽約、收款等各項接待程序,並保證現場的接待質量。

5、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銷售代理佣金。

6、甲方不干涉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的銷售工作,但甲方有權進行監督,以保證項目及企業的品牌形象。

7、在購房客户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過程中,如遇到特殊情況,客户要求在異地簽約的,甲方給予積極配合。

8、甲方及時透明的協助乙方做好銷售過程的各項工作和客户歸屬業績確認等工作。

第七條:乙方的責任

1、成立專業的銷售隊伍,由專人(具有較強的接待能力、熟悉海南房地產樓盤)負責此次購房專線推廣及看房選購的全程接待工作。如因客户投訴或經甲方調查,乙方負責銷售甲方項目的人員不具備專業素質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更換,乙方拒不更換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完成購房過程的前期組織及準備工作,並於客户到達甲方項目看房之前,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

3、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派送發放售樓書等宣傳資料,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推薦活動。每次完成看房行程後,須將售樓現場看房情況反饋給甲方,雙方應及時確認銷售情況。

4、乙方應遵守甲方提供並經甲方簽章確認的合同樣本及相關銷售文件,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購房客户作出任何承諾,引起相關的法律責任由乙方負責。

5、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供的該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户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虛構項目情況,並派專人負責與甲方日常業務工作的協調和聯繫,並做好看房後的跟進成交工作。

6、乙方所有對外宣傳資料均需得到甲方同意後方可按甲方同意的方案執行。

7、甲方的銷售策略、銷控情況等作為商業機密,未經甲方書面認可,乙方有義務保密並保證不得告知第三方,如有泄露,一經核實,甲方有權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追究乙方責任。

8、乙方代理銷售的房產準確面積和價格,以甲方支付的簽章資料為準,合同期間如有變更,乙方按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9、合同委託期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在乙方代理銷售點,免費設立甲方提供項目有關的銷售資料宣傳專區。

10、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收取客户任何費用,一經發現即取消分銷代理資格,罰沒所有未發佣金並保留追訴的權利。

第八條:其它事項

1、未盡事宜,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即生效。

甲方:

(蓋章)

代表:

電話:

傳真:

簽約時間:

乙方: (蓋章) 代表: 電話: 傳真: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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