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代理合同 >

標準銷售代理合同模板3篇

標準銷售代理合同模板3篇

在代理合同中,如果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為,只有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被代理人才承擔法律責任。未經追認的行為,由行為人承擔法律責任。如果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的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同意。如果第三人知道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已經終止還與行為人實施民事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失的,由第三人和行為人負連帶責任。以下是本站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3篇標準銷售代理合同模板。歡迎閲讀與參考!

標準銷售代理合同模板3篇

標準銷售代理合同模板一

甲方)因**一案,現委託××律師事務所(乙方)律師出庭代理/代理,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為甲方第*審代理人。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是: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國家《關於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元,標的費**元。

四、乙方為本案調查、出庭所需差旅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全部由甲方負擔。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費*元。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擔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不予退還。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撤訴及調查結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標準銷售代理合同模板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規,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充分友好的協商如下協議,以示雙方信守。

一、代理地區經營權限:

1)甲方同意將_________品牌女裝在_________經銷權授予乙方。

2)乙方不得擅自轉讓,乙方未經甲方授權同意不得跨越權限範圍以外的地方銷售_________品牌女裝,甲方也不能在同地區授權他人經銷同品牌產品。

3)甲方對乙方訂最低銷售數_________元/每月,並於三個月對乙方考核一次,對完不成指標的代理商,公司有權取消其代理權。

二、保證金(代理金):

1)甲乙雙方於簽約後,乙方必須七天內將保證金及貨品預付款匯到甲方指定銀行帳號,此合同方始生效,如七天內乙方款未到甲方指定的帳上,即作為乙方自動放棄,同時甲方有權取消本合同。代理經營應付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元,貨品預付款人民幣_________元。

2)甲乙雙方於本合同到期時,乙方不再續簽:依據本合同之第八款規定辦理,在乙方無任何違約責任前提下,將無息退還乙方保證金,時間為30天。餘款處理:以當季等值貨品相抵之辦法辦理。

三、甲方責任:

1)負責設計,提供裝修圖紙(設計費用以每平方米_________元計算)。

2)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為其營業人員安排培訓指導,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以成本價提供乙方模特兒,衣架,包裝袋,燈箱片,海報或其他道具用品等。

四、乙方責任:

1)裝修:根據甲方提供設計方案及陳列規劃,定製道具,對店鋪或櫃位進行全方位的裝潢,並達到我方的要求(拍成相片快遞至甲方公司),費用乙方負責。

2)通訊:乙方必須提供給甲方詳細的通訊地址,本人身份證複印件,電話,傳真,聯繫人,並提供專賣店與專櫃的具體詳細地址與聯絡電話。

3)有效證明:乙方必須提供甲方有效的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明覆印件。乙方經營地必須懸掛標示_________品牌於明顯位置。乙方店鋪內不得銷售其他品牌服飾。

4)每星期一乙方應將上個星期的銷售情況報表傳真至甲方,以便甲方瞭解市場信息銷售動態。

5)乙方銷售須依照甲方商品之牌價為基準,不得更換或塗改甲方商品之標示牌標籤。

6)乙方不得更改甲方商品之設計或仿製,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追究乙方法律責任,並且甲方有權扣除乙方保證金及定金。

7)乙方不得泄露甲方之營業,管理等商業機密資料予第三者,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8)由於乙方未能按期付款所造成貨品延期的,甲方即視為乙方認可該批貨品發貨有效期將延期至乙方款到之日,且不得退貨(該批貨取消換貨率)。

五、結算方式:

1)乙方要求出貨與追加,必須款到發貨,由甲方協助代為發貨。甲方有權不接受電話等其他形式的口頭追加或不符合要求的追加單,追加有效期為:公司接到追加單之日起,二十天內有效,如需延長在截止日中指明。

2)乙方供貨折扣為相關商品零售價的_________%(以上價格為不含税價格)。

3)乙方配貨換貨率為_________%,追加商品換貨率_________%。

4)甲乙雙方終止協議後乙方不得將存貨退回,且甲方不負責所有之經營管理的投入費用。

六、供貨方式(訂單加配貨制):

1)訂單制:甲方在每年開立二次展示會,供乙方下單訂貨或配貨,甲方根據乙方訂單數量及付款情況供貨。

2)配貨制:甲方按乙方需求配給乙方當季所未訂新款,配法基數為:_________。

3)增補新款:在經營活動中乙方同意甲方根據流行趨勢的變化和市場需求不定期增加新款,由甲方統一配貨,配貨基數為_________。(同上第二條)

4)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而擅自取消所訂貨品或配貨,否則扣除保證定金及定金。

七、退換貨方式:

1)質量問題:乙方收貨後,如發現質量問題,以傳真格式三天內通知公司業務部,如當時不通知則視為正品,如有損壞公司概不負責。並在10天內返回(日期以收發貨品的包裹票為準),甲方應予無條件換貨。

2)串號問題:乙方收貨後在三天內提出異議,逾期甲方有權不受理。

3)退換:乙方可以在合同約定的退換率內調貨(在非質量原因前提下,每季同款,同色,同碼累計不得超過5件)。期限一個月(日期以收發貨品的包裹票為準)返回的貨品必須完好無損(含吊牌)無污漬,不影響貨品的再銷售否則甲方有權不受理。

八、違約條款: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合同中的每一條款,如任何一方違約,則違約方必須賠付另一方保證金的全額作為違約款。

2)除合同中有關合同終止條款外,任何一方若無正當理由而任意終止合同時,則違約方得向另一方支付保證金款的全額違約金。

九、合同終止:

乙方如有下述條件之一者,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乙方於經營期中,有損甲方名譽,信用與經濟等行為者。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跨區域經營。

3)乙方因經營不善,導致歇業,停業,合併與轉讓等行為者。

4)合同期屆滿或甲乙任何一方提出希望中止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5)如乙方在簽約後一個月之內,在代理地區未能發展行為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十、代理優先權:

乙方如達成本合同各項規定與目標時,在同等條件之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利。

十一、爭議解決:

1)本合同如有未盡之處,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本合同如涉及訴訟,雙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作為第一管轄法院審理。

十二、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有效期為_________年,期滿自動失效。合同期滿前30天內雙方可協商續約事宜,並續簽代理合同。乙方若要終止代理關係,需提前30天書面向甲方提出。

十三、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公司蓋章後,乙方保證金和貨品預付款到達甲方帳號上方始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標準銷售代理合同模板三

合同編號:

合同簽署地:

製造商: 代理人:

代表人: 代表人:

製造商、代理人雙方本着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製造商方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約定區域內經銷製造商研發製造的產品事宜達成如下合約:

第一條: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達成本銷售代理協議,共同遵守。

1.經雙方友好協商,製造商願意委任代理人作為在______銷售其產品的獨家經銷商。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協議。

2.同意將下列產品________(簡稱產品)的獨家代理權授予代理方(簡稱代理人)。代理人優先在下列指定地區(簡稱地區)推銷產品:________省________市(區)。

第二條:製造商和代理人的職責:

1.製造商責任:

(1)自費向代理人提供新產品的樣品,每種樣品為2-3個。

(2)同意代理人在進行業務推廣時向客户介紹製造商的網站,並表明其獨家經銷的身份。

(3)在協議的有效期限內:製造商如獲得專利產品的註冊、或商標、或其他商業標誌,均須立即向代理人提供。

(4)製造商必須將希望與其建立商業關係的境內新客户轉給代理人。

(5)不斷提供有助於推銷產品的意見和資料。

2.代理人經銷責任:

(1)自費維持一個有經營能力的機構,切實地為甲方推銷產品。

(2)向製造商提供一個由製造商認可的銀行為結算銀行。

3.代理人應在該地區拓展用户。代理人應向製造商轉送接收到的報價和訂單。代理人無權代表製造商簽訂任何具有約束的合約。代理人應把製造商規定的銷售條款對用户解釋。製造商可不受任何約束地拒絕代理人轉送的任何協議之外或無關的業務事項。

第三條:代理業務的職責範圍:

1.在協議有效期內,代理人有權利不同意他人在該地區取得代理或銷售協議產品的權利。製造商應把其收到的直接來自該地區用户的訂單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權按第十五條規定獲得該訂單。

2.代理人是所在地區的全權代理,應收集信息,盡力促進產品的銷售。代理人應精通所推銷產品的技術性能。

3.在本協議的有效期內,製造商和代理人純屬製造和代理關係。本協議產生代理權,任何一方不能向第三者代表另一方,若由此而致使另一方受損,則越權的一方須承擔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

4.本協議所稱的產品,係指製造商所製造的產品。

5.製造商必須向代理人提供最優惠的價格。最優惠的價格即必須低於正常貿易的價格。

6.發生在雙方間的每一筆交易,雙方均須受到合同的約束。

第四條:廣告和展覽會:

為促進產品在該地區的銷售,代理人刊登廣告參加展銷會需經雙方事先商議後辦理。

第五條:代理人的財務責任:

1.代理人應採取適當方式瞭解當地訂貨人的支付能力收回應付貨款。通常銷售運營的開支應由代理人負擔。

2.未經同意,代理人無權也無義務以製造商的名義接受付款。

第六條:用户意見:

代理人有權接受用户對產品的意見和申訴,及時通知製造商並關注製造商的切身利益。

第七條:提供信息:

代理人應盡力向製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場和競爭等方面的信息,每一個月需向製造商寄送反饋信息。

第八條:正當競爭:

1.代理人不應與製造商或幫助他人與製造商進行不正當競爭,代理人更不應在製造商未同意的情況下製造代理產品或類似於代理的產品。

2.購買和銷售其他公司的同類產品時,不得損害製造商的利益。3.此合約一經生效,代理人應將與其他企業簽訂的有約束性的協議告知製造商。不論是作為代理的或經銷的,此後再簽定的任何協議均應告之製造商,代理人在進行其他活動時,決不能忽視其對製造商承擔的義務而影響任務的完成。

第九條:保密:

1.代理人在協議有效期內或協議終止後,不得泄露製造商的商業機密,也不得將該機密超越協議範圍使用。

2.所有產品設計和説明均屬製造商所有,代理人應在協議終止時歸還給製造商。

3.若由此而造成另一方的利益損失,則另一方有追索泄漏商業祕密一方的經濟責任的權利。

第十條:分包代理;

代理人事先經制造商同意後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應對該分包代理人的活動負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工業產權的保護:

代理人發現第三方侵犯製造商的工業產權或有損於製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為,代理人應據實向製造商報告。代理人應盡最大努力並按製造商的指示,幫助製造商使其不受這類行為的侵害。

第十二條:獨家銷售權的範圍:

1.經銷權:製造商給予代理人在所在範圍內以獨家出口並銷售其產品的權利。

2.專營權:除代理人外,製造商不得再委任範圍內的其它公司或個人為其經銷商和代理商。

第十三條:技術幫助:

代理人可建議製造商幫助代理人培訓僱員,使其獲得代理產品的技術知識。

第十五條:現金反點:

1.月度反點:代理人以每月從製造商購得產品總價值金額的百分比來做為反還現金。(貨幣以人民幣計算)(月度日期按當月的實際天數計算)

(1)月度購貨總價值金額5***元以下(不含5***元),還總價值金額的1%現金。

(2)月度購貨總價值金額5***元-2****元(不含2****元),還總價值金額的2%現金。

(3)月度購貨總價值金額2****元-1*****元(不含1*****元),還總價值金額的3%現金。

(4)月度購貨總價值金額1*****元以上,還總價值金額的4%現金。

2.季度反點:代理人以每季度從製造商購得產品總價值金額的百分比來做為還現金。(貨幣以人民幣計算)(季度日期按每年4個季度每季度3個月的實際天數計算)

(1)季度購貨總價值金額5****元以下(不含5****元),反還總價值金額的1%現金。

(2)季度購貨總價值金額5****元-2*****元(不含2*****元),還總價值金額的2%現金。

(3)季度購貨總價值金額2*****元-5*****元(不含5*****元),還總價值金額的3%現金。

(4)季度購貨總價值金額5*****元以上,還總價值金額的4%現金。

3.年度反點:代理人以每年從製造商購得產品總價值金額的百分比來做為還現金。(貨幣以人民幣計算)(年度日期按當年的實際天數計算)

(1)年度購貨總價值金額3*****元以下(不含3*****元),還總價值金額的1%現金。

(2)年度購貨總價值金額3*****元-5*****元(不含5*****元),還總價值金額的2%現金。

(3)年度購貨總價值金額5*****元-1******元(不含1******元),還總價值金額的4%現金。

(4)年度購貨總價值金額1******元以上,還總價值金額的8%現金。

第十六條:平分佣金:

兩個不同地區的兩個代理人為爭取訂單都作出極大努力,當訂單于某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貨之製造廠位於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時,則佣金由兩個代理人平均分配。代理人也可以按第十二條規定拒絕。

第十七條:商業失敗、合約終止:

代理人所介紹的詢價或訂單,如製造商不予接受則無佣金。代理人所介紹的訂單合約已中止,代理人無權索取佣金,若該合約的中止是由於製造商的責任,則不在此限。

第十八條:現金點的計算方法:

現金點以代理人從製造商月度和季度或年度的實際進貨總額決定。任何附加費用如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海關税或由進口出口國家回收的關税等不納入現金點之內。

第十九條:佣金的索取權:

代理人有權根據每次購貨所支付的貨款按比例收取佣金。如代理人沒支付全部貨款,製造商將凍結月度和季度或年度現金點的計算,直至貨款完全支付。若由於製造商的原因用户拒付貨款,則不在此限。

第二十條:支付佣金的時間:

製造商每月度和季度或年度應向代理人説明點現金數額和付反點現金的有關情況,製造商在月度和季度或年度規定時間10天內支付點現金。

第二十一條:支付佣金的貨幣:

佣金按成交的貨幣來計算和支付。

第二十二條:排除其他報酬:

代理人在完成本協議之義務時所發生的全部費用,除非另有允諾,應按第十八條之規定實行。

第二十三條:協議期限:

1.協議由 ___ 年 ___ 月 ___ 日開始,至 ___ 年 ___ 月 ___ 日終止。

2.本協議在雙方簽字後生效。協議執行期滿後,一方提前3個月通知可終止協議。如協議不在該日終止,可提前3個月通知,於期滿後的下月30日終止。

第二十四條:提前終止:

1.根據第二十三條規定,任何一方無權提前終止本協議,除非遵照適用的有關法律具有充分説服力的理由方能終止本協議。

2.不可抗力:本協議的任何一方如遭遇到力所不能及的事由,以致全部或部份協議無法履行本協議,則可在下列範圍內免除其責任。如:火災、水災、海嘯、地震、雷擊、颱風、旋風、疫病、爆炸、機械事故、戰爭、暴亂、制裁、勞工糾紛或政府的政策性行為,或其它的確實非人力所能抗拒的原因。但一方必須將得到政府或有關機構證明的不可抗力原因的書面通知,以最快的速度送達另一方並直至另一方確認收到該通知時為止。

第二十五條:存貨的退回:

協議期滿時,代理人若儲有代理產品和備件,應按製造商指示退回。

第二十六條:未完之商務:

協議到期時,由代理人提出終止但在協議期滿後又執行協議,應按第15條支付代理人佣金。代理人屆時仍應承擔履行協議義務之職責。

第二十七條:賠償:

協議除因一方違約而終止外,由於協議終止或未能重新簽約,則不予賠償。

第二十八條:變更:

本協議的變更或附加條款,應以書面形式為準。

第二十九條:禁止轉讓:

1.本協議未經事先協商不得轉讓。

2.協議文本以中文文字書印,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將於所約定的時間生效。

3.雙方簽定本協議時不得塗改,不得加入手寫補充條款。

4.簽字時用黑色碳素墨水。

5.協議簽字生效後,如有補充條款需雙方協商後,補寫簽定補充協議。

第三十條:留置權:

代理人對製造商的財產無留置權。

第三十一條:法律適用:

本協議的簽訂、履行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之現行法律。

第三十二條:仲裁:

1.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經協商未果時,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委員會按法令規定的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2.本協議的任何一方發生了違約行為,另一方得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其糾正。如若違約一方在三個月內仍未糾正其違約行為,則另一方有權中止本協議。

甲 方(簽章): 乙 方(簽章):

地 址: 地 址:

開户行: 開户行:

帳 號: 帳 號:

户 名: 户 名: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郵 編: 郵 編: 代 表: 代 表: 年 月 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daili/3oo904.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