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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廣告行銷代理合同(通用3篇)

委託廣告行銷代理合同(通用3篇)

委託廣告行銷代理合同 篇1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

委託廣告行銷代理合同(通用3篇)

甲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擔任乙方在中國境內的獨家廣告代理事宜,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事項

甲方將向乙方提供下列廣告及其它的行銷傳播代理服務,按雙方商定的時限完成:

1.廣告及廣告相關的服務

1.1提供營銷策略與整合傳播策略方面的諮詢及建議。

1.2提供年度廣告活動的策劃、創意和執行。

1.3各種媒體計劃的分析擬定、購買與媒體執行日程的控制、監看。

1.4媒體實施效率評估及媒體情報的提供。

1.5日常書面作業

a.會議記錄

b.競爭動態季報及年報

c.固定作業會議

d.廣告效果評估分析季報與年報

第二條 具體行銷傳播服務

1.各種整合行銷傳播行動(直銷行銷、促銷、公關等)的策劃、創意和執行。

2.品牌識別系統的建立。

3.各種市場調研的諮詢及支持服務。

4.小冊子、標籤、包裝或各類平面及立體輔助銷售製作物的設計。

第三條 收費標準

1.廣告及廣告相關服務的收費

1.1媒體費用;

媒體淨價(即甲方支付媒體成本價)加上淨價_____%的服務費向乙方收費(亦既乙方支付總額的_____%)。該項服務費主要是支付業務及媒體人員的計劃及執行的成本。

1.2製作費收取內容;

乙方同意甲方所提出的廣告創意,決定開始執行以後,所發生的費用既稱作製作費。

a)製作相關的外付費用(例如:打字費、攝影費、影片製作費、噴修費…)皆加上_____%的服務費。甲方將評估並選擇最合適的製作公司或供應商,並付起監督與保證質量的責任。

b)創意人員之時間成本、包括創意發想、文案撰寫、美術設計、電腦設計、完稿等,一小時RMB__________元。

c)電報,電話,交通,住宿…等雜費,製作前由甲方開列“估計單”,由乙方簽署後,開始執行,待執行完畢,直接開列發票向乙方收取實際發生淨費用。__%的金額變動,是屬容許範圍。

1.3印刷費用:

印刷廠淨價加上_____%的監督費向乙方收取。

除以上所列費用外,其他本合同廣告及廣告相關服務條款中所列的其他服務項目不在向乙方收費。

2.其他行銷傳播服務的收費

甲方將根據專業人員的估計工作小時數或依照雙方同意的金額提出估價單,在徵得乙方同意後,按估價單向乙方收取。所有外付成本另加_____%服務費。

第四條 付款

1.付款條件

甲方向乙方收取費用,以媒體計劃和估價單為依據。媒體計劃和估價單應徵得乙方指定的代表書面同意,貨運費用除外。經乙方簽字認可的媒體計劃和估價單是雙方結算的最終憑證,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變更。

所有媒體費用之收取,乙方應支付30天以內之期票或現金。(例如:八月廣告費,9月30日以前付款)但如遇媒體要求預付款或支付現金時,則乙方亦應預付款項或支付現金。

2.甲乙雙方發生的任何費用均以人民幣進行計算。

3.税務

因甲方提供乙方國家認可的發票而引起的國家規定的有關税項及費用。以甲方向乙方收取的服務費用和外付成本費用(不包括媒介費用)產生的税款__%(營業税__%及文化事業建設費__%),由乙方承擔。

4.請款作業

甲方一律開具發票,並附上請款細目。在每月15日之前送達上月之發票及必要的憑證,任何乙方之對價目之質疑,甲方有義務接受必要的查詢。

第五條 賠償

甲方為乙方策劃、製作的廣告及有關活動,經乙方書面確認後方可實施,未經乙方確認而實施的行為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損失,經乙方確認後實施的活動,若乙方提出變更或終止,所產生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若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第三方未依乙方確認的內容執行,則由甲方負擔責任,並對乙方進行補救及補償。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都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其他有關規定,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在為乙方提供服務時作出違反法律和規定的行為。如乙方有上述行為,甲方有義務依據有關法規向乙方提出必要建議,並可拒絕執行。因甲方沒有盡到此義務而產生的糾紛由甲方負責。

甲方對於其發想的創作概念(意念、文本及圖象),尤其是廣告作品必須保證沒有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並符合國家法律規定。如因此而產生的糾紛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第六條 保密

由乙方或代表乙方之人提供給甲方並向甲方明示應加以保守機密之資料及技術等信息,甲方將遵守下列規定,如有違反致乙方受到損害,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1.除非甲方認為有充分理由及執行本商品之廣告所需並獲得乙方書面同意外,不得對任何第三方泄露前述資料及技術等信息。

2.雙方合約終止時,應即將前述資料及技術等信息歸還乙方並從合約終止日起一年內,未經乙方書面許可,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將該信息向地三方泄露,也不能利用該信息進行任何商業活動。

第七條 使用權

1.由甲方為乙方發想的創作概念(意念、文本及圖象)所有權歸甲方,只要乙方能根據事先認可的估價單支付費用,甲方將賦予乙方獨家、無限制及無限界地使用其創作概念。

2.任何由甲方在執行代理乙方所獲得之版權使用權,在乙方全數支付甲方之發票後自動轉移至乙方,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沒有侵犯他人知識產權,若因此產生的一切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3.由甲方聘請之第三者,例如攝影師、插圖畫家、

模特兒、演講者、歌手,乙方可事前就估計費用及確保法律保障方面在區域空間或時間上限制該使用權。

第八條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應提前90天書面通知對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制約,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一方違反約定則視為違約,應承擔以下違約責任;

1.停止違約行為

2.經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3.賠償對方因此而受到的全部直接及間接損失,賠償金額由受損失一方提出,經雙方共同確定的公證人評估後協商解決。

第十條 終止

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終止本合同,任何一方嚴重違反合同規定,另一方認為無履行合同之必要時,可單方終止本合同。甲方將於終止期限內收取所有電台及電視廣告費用,如終止期後之刊物廣告之載稿期限乃在此期間內,有關刊物廣告費用乙亦同時收取。當合同終止及有關帳目付清後,甲方將交回乙方所有創作物料,包括初稿設計、畫稿、製版、錄象/錄音帶、軟片等,而甲方亦會將所有當時之媒介合約移交新廣告代理商。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雙方在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如自然災害、地震和國家政府管制等等。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經書面通知之後,本合同內受影響之條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間及受影響之範圍內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責任。

第十二條 陳述和保證

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甲方向乙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十三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任何一方一次放棄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並不等於今後均放棄違約追償。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四條 後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可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五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並非對標題所屬條款進行定義、限制、解釋或描述,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六條 條款獨立性

如本合同包含的某一條款或某些條款無論在任何方面由於任何原因被認為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則這種無效性、非法性或不可執行性將不影響本合同中任何其它條款及整個合同的有效性。法律另有明確規定的除外。

第十七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合同附件

1.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1.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合同;

1.2各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税務登記證等各種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合同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合同,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合同—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廣告行銷代理合同 篇2

廣告客户或代理單位名稱:(以下稱甲方): 廣告發布單位名稱(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務院《廣告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間發 布 廣告。

二、廣告發布媒介為

三、單位廣告規格為

四、廣告投放內容採用 甲方確認 樣稿,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動廣告樣稿。

五、乙方有權審查廣告內容和表現形式,對不符合法律、法規的廣告內容和表現形式,乙方應要求甲方做出修改,甲方做出修改前,乙方有權拒絕發佈。

六、廣告文案(樣帶)、排期、詳細費用、青島交通廣播電台年度現行刊例價格(需加蓋公章)為合同附件,與合同一併保存。

七、廣告單價 ____ 元,加急費 ____ 元,其他費用 ____ 元,播出次數 ____ ,總計 元人民幣大寫

八、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廣告發布費的100%即 元付給乙方

九、違約責任:

十、爭議解決方式: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從以下兩種方式中選擇一種(在所選項下打√,如選擇仲裁方式,請註明具體仲裁委員會)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 

十一、其它:

1、 

3、因不可抗力廣告播出時間發生變化,乙方會在確定廣告播出時間後,及時書面或電話通知甲方,如在播出期間出現問題則按錯漏一補三的原則在甲乙雙方協商認可的時間段補播。

4、本協議一式兩份(各含附件一份,附件共一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廣告的編排方式和發佈時間表 

廣告客户或代理單位(公章) 

地址: 

委託代理人: 

電話: 

編碼: 

開户銀行:―――――― 

賬號:――――――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廣告發布單位(公章) 

地址: 

委託代理人: 

電話: 

編碼: 

開户銀行: 

賬號: 

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廣告行銷代理合同 篇3

簽約日期(DateofSignature):________

客户名稱開户銀行

客户電話基本賬號

客户地址

媒介名稱廣告尺寸

數量(次數)廣告位置

廣告資料廣告內容

付款日期單價UnitCost_______________

PaymentDeadline_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TotalCost____________

注(Remark)廣告排期表附上代理佣金A/C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累計折扣Dis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價FinalCost____________

刊登日期:____月____日

Dateofissuing:____月____日

本合同包括以下條款:

1.本合同由簽約日期生效,任何更改須經本公司同意。

2.刊登廣告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相關的行政法規以及宣傳、出版部門的有關規定,代理公司有權按照有關法規刪改或拒絕刊登。

3.廣告資料在刊登前7天交稿或確認。刊登招聘廣告必須經人事局審批蓋章同意。

4.廣告已安排,刊户因故調整內容或取消者,須按本規定交納______%的調版費或撤版費。如遇媒體價格調整,均以刊出日價格收廣告費。

5.本合同為媒體代理合同,如遇媒體印刷問題,本公司將協助客户處理,但與本公司無關。

6.簽約合同逾期付款,每天需承擔合同金額1%的滯納金。

7.如媒體因故調整出版時間,須提前7天告知刊户,但與本公司無關。

基本賬號(Number):______

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客户簽署(蓋章):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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