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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代理銷售合同範文3篇

委託代理銷售合同範文3篇

委託代理理論是過去30多年裏契約理論最重要的發展之一,委託代理關係是隨着生產力大發展和規模化大生產的出現而產生的。本文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委託代理銷售合同範文,僅供參考。

委託代理銷售合同範文3篇

委託代理銷售合同範文一: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温州燦坤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本着真誠平等、互惠互利之原則,就甲方投資開發的 項目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之事宜訂立如下約定,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託期限、委託標的物及委託銷售價

委託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委託標的物:總計約 平方米,具體數據以實際可售面積為準。 委託銷售價:

二、甲方基本義務

1、負責提供本項目合法銷售的相關文件資料,即國家規定的商品房合法銷售的“五證一照”,並向乙方出具項目銷售授權書;

2、全力支持乙方的銷售工作,根據銷售情況指定專人為購買人辦理好財務收款、合同簽章、銀行按揭貸款及產權等相關事宜;

3、委託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再委託其它機構或個人從事本合同所約定的各項工作;

4、負責承擔銷售推廣過程中所需的相關費用,如:宣傳品製作,媒體廣告、售樓處佈置、展銷會、促銷禮品及活動等相關費用;

5、按照合同條款,根據銷售業績定期及時與乙方結算併發放銷售佣金與溢價部份分成;

6、為有利於本項目的順利銷售,積極有效的開展招商工作。

三、乙方基本義務

1、負責銷售團隊的組建、培訓與管理,確保項目銷售推廣正常高效地進行;

2、制訂本項目可行性銷售策劃方案,積極開展銷售推廣工作;

3、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甲方的名義與購買人簽定本項目的《訂購書》及《商品房買賣合同》,並協助甲方為購買人辦理銀行按揭貸款的相關手續;

4、乙方應嚴格甲方所確定的委託銷售價格(即基價),未經甲方准許,不得擅自給購買人低於委託銷售價格出售,特殊情況,乙方應經甲方同意後辦理;

5、承擔在本項目銷售人員的工資提成、水電、通訊等一切相關費用;

6、承擔浙江,上海等區域的推廣費用及考察團的招待差旅費用。

四、雙方共同義務

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之所有條款,恪守信用,雙方的義務不僅體現在合同訂立之時,而是貫穿整個合同的始終。

五、合作模式

1、營銷策劃費:乙方制訂可行的營銷策劃方案,策劃費人民幣 拾萬元整,合同簽定之日甲方支付 萬元,策劃方案提交後三日內支付 萬元;

2、銷售佣金:根據銷售業績,乙方享有甲方委託銷售價銷售額的 %作為佣金報酬;

3、溢價分成:委託銷售期間,通過乙方傾力推廣,超出甲方所確定的委託銷售價的銷售額部份為溢價收益,溢價收益部份甲乙雙方平等分成,即甲方享有溢價部份的50%收益,乙方享有溢價部份的50%收益(税費雙方各自承擔)。

六、結算方式

1、佣金計提:次月5日前結算一次;

2、甲方在結算之日起三日內支付乙方應得佣金之款項;

七、其它約定

1、在本項目範圍內,購房人簽訂的認購書如遇購房者違約而放棄預付款或定金的,則由、乙雙方按各得50%分成,經雙方認可後,甲方須在購房者違約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支付此項分成款項;

2、如遇購房者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後違約,則購房人所付的所有房款(包括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須向乙方結算並支付應得銷售佣金;

3、項目的實際情況與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的,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甲方須向乙方支付銷售佣金和溢價分成部份款項;

4、委託銷售執行代理期間,不論通過何種銷售方式完成的銷售額均為乙方銷售業績,乙方享有本合同其它條款約定的相關權益。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在確保本項目正常運營的基礎上,充分協商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發生異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項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託代表:

電 話: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委託代表: 電 話: 簽定日期: 年月 日

委託代理銷售合同範文二: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多次慎重研討及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 的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同意簽署如下合同:

一、 代理銷售

甲方將座落於河北省磁縣高速引線東侯召村南,統盛園小區(暫名)原河北龍巢飲料有限公司,建築面積約 萬㎡於簽署合同即日起正式委託乙方獨家策劃與銷售。

二、 合作期限及銷售指標

1、合作期限:自乙方進場一個月後開始計算銷售時間,銷售週期為個月。如有自然災害、工程延期等不可抗力因素,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銷售週期。

2銷售指標:在銷售期內銷售項目總額的

三、 銷售價格

1、甲方將本項目可供乙方銷售的樓宇房屋提出準確清單、價格表,並經雙方簽字確認銷售範圍。如有變動應經雙方協商為準。

2、第一個月銷售均價為元/㎡,其後根據銷售情況雙方另行協商銷售價格,地下室、商業另定。

四、 代理佣金及支付方法

1、代理佣金提取:

(1) 乙方按照銷售總額的 (百分之一點三)提取作為佣金,超出低價按 分成,甲方佔 乙方佔 。

(2) 在一般情況下甲方不參與銷售,特殊情況由甲方銷售的給與乙方10元/㎡的銷售手續費。

2、結算方式及時間:

(1) 結算條件:①付全款達到95%②分期付款,銷售每套住宅達到 萬元以上首期款為準,甲方按該合同總額向乙方結付提成。

(2) 結算時間:每月為一結算期,每月5號前甲方將上月銷售佣金扣除3%的風險金後支付給乙方。風險金在完成銷售指標後十日內支付給乙方。

(3) 對於已簽訂購房合同的退房,乙方已提取銷售提成,甲方從下一次發放給乙方銷售提成中扣除,所扣額户的違約金,甲乙雙方平均分配,房屋繼續銷售,另外計銷售業績和銷售提成。

五、 甲方的責任

1、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再委任任何其他單位、個人銷售本項目,如乙方進場後兩個月內沒有業績甲方有權解除協議另請銷售公司。

2、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提供銷售該項目所必備的相關手續和資料圖片。

3、甲方負責提供銷售場地並裝修,承擔裝修費用。

4、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負責協助乙方保證客户看房需要。

5、甲方應提供工程進度表,嚴格保證工程進度及質量

6、甲方負責提供銷售所必須的合同、收據、合同章並收取銷售款項。

7、甲方負責項目的宣傳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8、如在銷售過程中出現政府部門或其他方面人員的造成項目暫停,由甲方出面協調。

六、 乙方的責任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房源銷售不得捂盤。

2、乙方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各套價格銷售,如發現高銷虛報,扣除該套80%的銷售佣金。

3、乙方負責對項目的規劃設計、市場調研、項目定位、項目策劃、物業管理等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議。

4、乙方負責與上述相關部門進行協調溝通以及達到項目的最佳效果。

5、乙方在合同期以甲方的名義進行銷售,甲方派專人和乙方聯合辦公,辦理財務和銷售手續,並負責一切辦公用品。

6、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即行負責組建營銷機構,培訓營銷人員,擬定銷售計劃,實施銷售方案。

7、乙方負責銷售人員的工資、提成及銷售部日常開銷,並負責銷售部的水、電暖、電話費用。

8、乙方負責進行廣告宣傳策劃,包括宣傳單頁、報紙廣告、電視廣告等,相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9、在甲方與客户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經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

10、 乙方負責銷售控制、銷售接待、銷售談判、簽訂購房合同、催繳房款等等。

11、

12、 乙方每個銷售週期做銷售總結,針對銷售中出現的問題報甲方備案。 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户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七、 雙方違約責任

1、甲方:

(1) 任何因有關工期與房屋質量問題造成客户與公司的糾紛,由甲方負責;

(2) 甲方如不按時向乙方支付銷售提成。每超過一天罰滯納金1%分清責任後在執行。

2、乙方:

(1) 不得以虛假之詞欺騙客户,只能在甲方編制的書面宣傳資料範圍內和現房單位及示範單位內對客户進行銷售承諾,若私自進行上述承諾以外的口頭或書面承諾,經法律裁定為乙方負責的,視為違約,由此引起客户與公司糾紛費用及退房費用由乙方承擔並雙倍罰款。

(2) 銷售款項全部由甲方收取,乙方不得有任何挪用行為,否則,即視為違約並由甲方終止乙方銷售權,並追回挪用款項。

八、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應通力協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經濟、法律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

2、經雙方同意可簽定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因一方違約,在履行合同的基礎上違約方賠償受損方人民幣十萬元整。

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一式四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或向石家莊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甲 方: 乙 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 期: 日 期:

委託代理銷售合同範文三: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託乙方獨家全程代理 房地產公司開發的 項目,在互惠互利基礎上達成以下條款,予以共同遵守:

一、 代理項目名稱 。

本協議代理項目坐落於 , 開發商為 公司,開發面積為 平方米,該項目為商業項目。乙方代理銷售面積為 平方米。

二、 代理銷售期限

1:乙方的代理銷售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就所委託銷售的物業取得《預售許可證》之日為開盤之日起算 個月項目結束。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在任何區域指定其他代理商。

三、 甲方應承擔的義務及費用

1:甲方應承擔該項目售樓中心裝潢、布展及辦公用品、活動展品、售樓資料、電話、水、電、網絡等看房交通工具等費用;該費用應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2:甲方負責支付本項目的策劃推廣費用(包括策劃、報廣、電視廣告、售樓書、製作沙盤等費用);該費用應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所有銷售的法律文件(見附表)。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開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及支付乙方銷售代理佣金。

4:甲方根據合同按時支付乙方銷售代理佣金。

5:甲方協助乙方與政府各相關部門的銜接工作及銷售過程中所需的各種審批手續,並向乙方提供具體銷售的房源表及銷控表。

6:甲方委派專人收取購房款(含誠意金、定金、首付款、辦證費用)。如甲方超出10天未給乙方結算相應的佣金,乙方自第11日起有權代收定金或誠意金,直至甲方結清乙方代理佣金為止。

7: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正式委託乙方為 項目獨家銷售代理委託書

8: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宣傳、看房車一輛。

9:甲方對乙方銷售可提出建議,但不得干擾乙方銷售。

四、 乙方所承擔的費用及義務

1:負責銷售及辦公人員的培訓、工作安排及薪資待遇費用。

2:銷售佣金費用由乙方承擔。

3:制定計劃推廣活動(包括市場定位、營銷對象、營銷計劃、廣告宣傳、報廣等)。

4:根據甲乙雙方達成協定進行廣告策劃、宣傳派送、宣傳售樓書及DM單。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售樓宣傳活動。

5:乙方提出的營銷策劃、房號推售、價格方案須通知甲方。

6:全程負責該項目銷售工作,完成本協議的銷售任務:

乙方作為 項目的代理公司,不得有損甲方企業形象、名

譽及企業利益,在銷售過程中,應當根據甲方提供的樓盤特徵及狀況,向客户做如實介紹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7:乙方負責聯繫督促業主辦理購房合同及登記手續,並督促業主按時

提供按揭資料供甲方辦理按揭等相關手續;

8:乙方參與該項目的園林設計、户型設計並給予建議;

9:乙方在銷售過程中,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户不能正常履約並造成工程 延誤的,乙方的銷售日期按實際延誤時間順延,乙方銷售佣金不受影響;

10:乙方應確保不得將已成交客户資料向外泄露;

11:乙方銷售人員應詳細建立廣告效果及銷售情況記錄,並每週向甲方 提交銷售進度報告和下週工作計劃書,供雙方根據銷售實際狀況及時調 整銷售促銷策略;

12:乙方負責組建管理銷售業務管理部(含接待、房源管理、按揭登記)。

五、 定價原則

1: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 項目,寫字樓平均售價不得低於 元/平方米,商業部分平均售價不得低於 元/平方米。

2:雙方約定,超出甲方核定平均售價溢價部分,甲方得 %,乙方得 %。

3:如因市場原因房屋出現滯銷,經甲乙雙方協商作出價格調整下浮, 甲方支付乙方佣金比例不變。

4:甲方負責與銀行、公積金貸款等部門的協調,督促購房客户辦理按揭及下賬。

六、 項目廣告費用比例及實施比例

1:該項目廣告費用比例支出按總項目成交金額的 %支出。 2:實施比例按階段支出如下:

(1) 第一階段比例為 &

(2) 第二階段比例為 %

(3) 第三階段比例為 %

(4) 第四階段比例為 %

3:甲方應按上述廣告支出比例實施,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履行上述廣告支出造成乙方銷售任務未完成,甲方視乙方完成該項目任務,正常結算代理佣金。

七、 項目目標設定

1:取得《預售許可證》之日起,階段任務完成如下:

(1) 開盤後4個月完成任務累計30%,回籠資金 元;

(2) 開盤後8月完成任務累計50%,回籠資金 元;

(3) 開盤後12月完成任務累計70%,回籠資金 元。

(4) 開盤後16個月完成任務累計85% 回籠資金 元。 2:甲、乙雙方約定該項目代理時間結束時,乙方需完成該項目任務的90%,甲方視乙方完成任務。

八、 代理費用佣金結算及代理費用的獎勵

1:雙方約定 項目佣金按按該項目總成交額的 %提取代理佣金。

2:溢價部分:

甲乙雙方約定超出甲方核定平均單價部分,甲、乙分配比例為:甲方 %,乙方為: %(甲方支付代理佣金),即:面積*超出單價* %支付。

3:結算條件及結算方式:

(1)客户交付定金及首付款後,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因甲方原因不能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甲方 日內支付乙方佣金;

(2)如屬銀行按揭或公積金貸款乙方提供完整材料後支付,程序如下:

①定金及首付款到位後,並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因甲方原因不能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甲方 日內支付乙方該客户已交房款代理佣金;

②該客户提供完成的按揭資料或公積金貸款資料後,甲方 按合同支付該筆合同貸款額佣金;

③ 如該客户屬一次性付款,按實際到款額,甲方 日內支付乙方佣金。

(3)溢價部分

購房客户簽訂完《商品房買賣合同》並已交付定金及首付款超出甲方核定的單價,甲方 日內支付乙方溢價代理佣金。注:超出甲方核定單價部分*面積* %=乙方應得佣金。

(4)結算時間

乙方的銷售提成按月領取,發放日期為每月15日前,乙方領取銷售提成時,應提供銷售結算清單。

4:代理佣金費用的激勵

為了更好的完成甲方下達的任務指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如乙方超額完成某階段任務的。

①完成120%甲方承諾給予乙方代理費率整體上調0.1%代理佣金獎勵; ②完成150%甲方承諾給予乙方代理費率整體上調0.2%代理佣金獎勵; ③完成200%甲方承諾給予乙方代理費率整體上調0.4%代理佣金獎勵。

5:為確保在銷售過程中,對工作規範負責及更好的完成甲方判定的任務指標,甲方每月暫扣乙方當月10%的佣金提成作為完成各階段任務的保證金,甲方分 個階段對乙方項目任務指標考核,如乙方完成 階段的任務指標,甲方應在該階段返還乙方保證金,如未完成該階段任務,下階段累加完成任務,甲方視乙方完成任務,甲方退還各階段暫扣保證金,若該合同項目期止,乙方未完成項目的 ,最後一個階段的 %保證金甲方不予退還。

6:為確保乙方順利完成項目各個階段銷售任務指標,

如屬甲方原因:

①甲方資金為到位,延付項目竣工

②該項目政府相關合法文件不具備,影響銷售無法進行。

③該項目因施工合作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誤銷售無法進行。

上述原因造成客户退房或不履行合同,造成乙方某階段任務未完成,甲方視乙方完成任務。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佣金。

九、 違約責任、合同生效及終止合同

1:該合同自雙方簽字,公司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2:如乙方提前完成全部銷售任務,甲乙雙方均可提出終止合同。

3:如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導致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雙方均 不承擔違約責任,可以提前終止協議。

4:乙方延遲履行合同義務或未能完成合同規定應盡的義務,導致合同不 能實現的另一方可提出解除合同。

5:甲方不按時向乙方支付應得的代理費用,超過7天視甲方違約,甲方 需向乙方賠償應結佣金日千分之二的滯納金。

6:甲方在乙方代理該項目期間不得再將該項目轉代理給第三方。如甲方違約,甲方視乙方完成該項目任務,按合同結算代理佣金。

十、補充協議

1:如屬甲方關係購房,造成不能按時回款或提供相應的購房材料,甲方視乙方完成該筆任務, 日內向乙方支付該筆業務的代理佣金。 2:非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給任何客户折扣,特殊情況如遇個案團購(購買套數較多)、施工補償房甲方同意後做個案處理。核算乙方任務、乙方佣金按合同第八項第一條結算比例不受影響。

3: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後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現有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乙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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