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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執行委託代理合同書(通用13篇)

關於執行委託代理合同書(通用13篇)

關於執行委託代理合同書 篇1

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關於執行委託代理合同書(通用13篇)

住址:

代理人: 律師

工作單位:河南

茲委託 在我方與 因 糾紛的強制執行申請一案中,作為我方申請強制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代理人 的代理權限為:代為申請強制執行、參與執行程序,代為協助法院執行,代為調解或執行和解;代為收發相關的法律文書;代為提出執行異議;代為投訴、提出申訴、控告。

委託人(或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授權委託書

人民法院:

委託人: 性別 ,年齡 ,職業

住址:

代理人: 律師

工作單位:河南

茲委託 在我方與 因 糾紛的強制執行申請一案中,作為我方申請強制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權限為:代為申請強制執行、參與執行程序,代為協助法院執行,代為調解或執行和解;代為收發相關的法律文書;代為提出執行異議;代為投訴、提出申訴、控告。

委託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執行委託代理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____市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裴

地址: 地址:____市____區建國路88號

現代城4號樓1007室

電話: 電話:0108X0051郵箱: 郵箱:bb163.c 傳真: 傳真:010X005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律師法》及《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擬聘請乙方律師為其親屬提供法律幫助、進行辯護等,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擔任(涉嫌罪名) 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的律師、辯護人。

第二條 委託期限

委託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委託事項完結止。委託事項的結案方式包括但不限於:

1、偵查機關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移送審查起訴、撤銷案件;

2、人民檢察院對被告人取保候審、移送起訴、不起訴;

3、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做出一審判決。

第三條 委託權限

1、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瞭解案件情況;

2、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諮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

3、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無罪、罪輕、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辯護;

第四條 律師費用及支付方式

經雙方協商同意,律師費為 萬 仟 佰 元正( 元 ),甲方在

第五條 工作費用

1、乙方律師辦理受託案件在________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複印費,由甲方選擇如下方式支付:

( )由乙方律師墊支,甲方以實報實銷的方式在結案當日支付給乙方;

( )甲方以包乾形式一次性支付 元作為乙方律師的工作費用;

2、乙方律師辦理受託案件在________區內發生的交通費、複印費由甲方支付;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的向乙方律師敍述案件事實,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證據。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的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對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合理合法;

3、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 為乙方律師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通知乙方律師。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當委派執業律師具體承辦接受委託的案件;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受託案件,盡最大努力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3、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

4、乙方律師可以根據案件需要,安排律師助理完成輔助工作;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在委託事項完成之前,非因乙方律師過錯,甲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用不予退還;若此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及數額支付律師費用或者工作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並要求甲方按每日5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逾期付費的違約金。

3、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

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依法律規定追究乙方的相應責任;

4、在合同簽訂後,乙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但嫌疑人、被告人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以及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支付或拖欠律師費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5、代理事項以本合同

第二條規定的任何一種方式結案後,本合同終止,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 情勢變更

乙方律師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如發現案件的實際情況與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提供的案件事實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師的工作量增加,甲乙雙方可以另行協商增加律師費用。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先行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市____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託事項按

第二條規定完結為止。

第十二條 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____市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執行委託代理合同書 篇3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直接代理甲方異地資金匯劃及其資金清算業務。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在其資金清算系統內承辦甲方的異地資金匯劃及其清算業務。

第二條代理異地資金清算業務的範圍包括:異地資金匯劃及其資金清算,查詢查復。

第三條甲方及其營業網點與乙方資金清算系統的接口和業務收發方式為第_________種:

1.集中方式:甲方代表其所屬營業網點統一設置一個集中清算點,並連接到乙方資金清算中心。甲方所屬營業網點異地資金匯劃業務及查詢查復業務統一由集中清算點發送與接收。

2.分散方式:甲方及其所屬營業網點分別設立清算點,各清算點直接與乙方資金清算中心連接,分別發送電子匯劃業務及查詢查復業務。

第四條甲方及其營業網點在乙方清算系統的賬户設置方式分為:

1.集中方式:委託行在代理行資金清算中心開設一個同業存放款項户,其所有營業網點業務信息均通過委託行集中清算點與代理行清算系統交換,匯出、匯入款項均通過該賬户予以清算。

2.分散方式:委託行及其所屬營業網點分別設立應用終端與代理行清算系統交換業務信息,各自開設同業存放款賬户,並通過該賬户進行匯劃資金清算,或者委託行及其所屬營業網點設置一個同業存放款賬户,所有營業網點發出的異地結算業務所產生的匯差均使用該賬户清算。

第五條乙方資金清算中心每日依據甲方在資金清算系統上發送的電子匯劃業務,直接在甲方同業存放款賬户清算資金。

第六條甲方在乙方資金清算中心開立的同業存放款賬户應確保有足夠的資金用於發送電子匯劃業務。甲方應實時監控本行清算資金情況,避免發生匯出資金大於同業存放款賬户資金餘額的情況。

第七條當出現甲方匯出資金大於同業存放款賬户資金餘額情況時,清算系統自動中止匯出業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除因不可抗力及乙方所不能控制因素導致系統中斷,乙方保證甲方發往異地的匯劃信息及時到達甲方指定的匯入地。當清算系統出現故障,導致發送電子匯劃業務不能正常開展時,雙方應立即聯繫,儘快解決。

第九條資金清算系統因不可抗力及通訊故障等乙方所不能控制的因素導致系統中斷或不能正常開展業務時,乙方應當免責。

第十條甲方開户時,應預留印鑑卡片。匯劃信息發出次日,甲方應將匯劃憑證加蓋預留印鑑後,送交乙方。

第十一條乙方按時向甲方提供同業存放款賬户滿頁副本明細賬頁;年終時提供剩餘副本明細賬頁。

第十二條乙方按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業存款掛牌利率按季結計利息。

第十三條以《支付結算辦法》及人民銀行電子聯行收費標準為基礎,經雙方協商確定具體收費標準,按月結算。

第十四條甲方遵守乙方系統運行時間。

第十五條乙方向甲方有償提供辦理異地資金匯劃業務的清算點軟件、安全卡、卡及有關操作手冊,對甲方有關人員進行入網業務培訓,並負責今後運行過程中該軟件的維護、升級以及升級後的培訓工作。甲方有關操作人員應按乙方要求嚴格操作。

第十六條甲方在協議簽定後_________日內,按照《操作手冊》要求配置運行主機及配套的相關設備,裝入操作軟件和應用軟件,並完成清算點與清算中心之間的通訊網絡建設,以及今後運行過程中該套硬件設備及通訊網絡的維護、升級工作,確保軟件運行環境良好,清算點與清算中心線路連接通暢。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必須以在清算點軟件中設置數字簽名的方式確認雙方收發業務的有效性。甲方必須對匯劃信息的正確性、合法性負責。

第十八條乙方負責甲方清算點安全控制系統的安裝及安全卡、卡的發放,甲方應妥善保管使用安全卡、卡,一旦出現丟失,應及時向乙方掛失,掛失生效前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十九條在日間,甲方可隨時查看清算點的匯劃發送和賬户餘額情況。

第二十條甲方保證在任何情況下遵守《中國_________銀行代理其他商業銀行異地資金清算業務章程》。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有責任就協議內容、條款對第三方保守祕密。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辦理異地資金匯劃業務的清算點軟件及有關業務操作手冊應保守祕密,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泄露給第三方。

第二十二條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_年,期滿後可續簽。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協議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雙方仍須履行。

第二十四條本協議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未盡事宜除甲方、乙方另有約定外,依據慚方業務規定和有關金融業務管理辦法辦理。

第二十五條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第二十六條本協議在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中國_________銀行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關於執行委託代理合同書 篇4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委託受託方實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在合法、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雙方合意達成條款如下:

一、受託事項

委託受託方實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

二、委託方責任

1.提供受託方完成項目所必要的條件和環境。

2.提供項目進行中所必須的資料和信息。

3.按本合同約定的價款給受託方付款。

4.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不得無故變更合同價款。

5.不得委託受託方從事違法的委託事項。

6.其他受託方應履行的義務。

三、受託方責任

1.在委託方統一管理下,負責委託項目的具體實施。

2.嚴格按照委託方的要求做好該項目的工作。

3.應按照合同約定方式和標準,交付項目實驗成果。

4.合同履行期間,不得違反合同約定,遵守項目履行時應遵守的相關法律、法規。

5.承擔合同價款取得的相關税費。

6.承擔本項目合同履行期間的設備材料及相關人員的人身傷害事故的全部法律責任。

7.其他應由受託方承擔的義務。

四、相關費用及付款方式

1、雙方約定本項目服務費用為__________________元,項目完成經委託方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

五、違約責任

1.委託方應及時提供相應的條件和環境或項目所需資料、信息,由於委託方原因不能完成,委託方負責其後果。

2.如因受託方疏忽出現商業機密泄露問題,受託方應承擔其後果,並賠償委託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3.受託方應按照進度安排執行項目實施計劃,如果無故拖延或因能力不足無法完成的應承擔其後果,並賠償委託方經濟損失。

4.如果委託方不按合同約定方式付款,受託方有權解除合同。

5.如對項目完成質量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共同認可的第三方評判。

六、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中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由烏魯木齊沙依巴克區人民法院以訴訟方式解決。

七、其它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2.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公平友好的原則共同協商,以書面形式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方執_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_份,從正式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關於執行委託代理合同書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因與 糾紛一案,委託乙方指派人員擔任甲方一審代理人,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委派 律師(以下稱承辦律師)在下列案件中擔任甲方的一審委託代理人:

1、對方當事人名稱/姓名及地址:

2、案由:

3、涉及標的:

第二條 委託代理權限

甲方對承辦律師的授權為 ---------------- 代理(詳見甲方的授權委託書)。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一)甲方同意承辦律師指派律師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承辦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二)承辦律師應當充分運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勤勉盡職地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

(三)承辦律師應當及時告知委託人有關代理工作的進展。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敍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全部證據、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並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若甲方隱瞞真實情況,隱瞞、偽造證據,因此導致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承辦律師及其他乙方工作人員不保管甲方證據的原件,甲方有特殊原因確需向乙方移交原件的,應將原件交乙方辦公室統一接收、保管;

(二)承辦律師根據法律規定及實際情況自行安排工作,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承辦律師的工作,甲方對承辦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合法;

(三)甲方應當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四)甲方指定 為與承辦律師聯繫的聯繫人,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及承辦律師;

(五)甲方委託事項的法律風險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律師費及工作費用

雙方約定的律師費為:律師費萬元。

除上述律師費外,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及其他專業顧問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差旅費、食宿費;

3、資料費、通訊費、翻譯費、郵寄費等;

4、徵得甲方同意後代為支付的其它費用。

工作費用應由甲方預支,乙方及承辦律師不墊付工作費用。甲方先行支付辦案費用 ------ 元。如預支的工作費用不能滿足實際需要,甲方應及時追加工作費用。

承辦律師應合理使用工作費用。工作費用如有剩餘,應在合同終止後交還甲方。

第六條 支付方式

甲方應按以下方式支付律師費及預支工作費用:甲方在簽署本協議三天內支付律師費萬元。工作費用按實際支付。

甲方逾期支付律師費或工作費用,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致甲方自行糾正時止。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託事項或因增加訴訟當事人,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反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導致代理事項增多的情況時,乙方有權增加律師代理費。

甲方應當合理地追加。否則,乙方僅在原委託範圍內工作。

(三)甲方不應無正當理由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所謂“無正當理由”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或減少費用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承辦律師已經投入工作,而原告方撤訴的;

4、承辦律師已經投入工作,而甲方與其他當事人自行和解或放棄委託事項的;

5、其他非因乙方或者承辦律師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單方變更、解除合同的。

(四)若甲方無正當理由擅自變更、解除合同;或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或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或堅持不合法或不合理要求;或不按法院等有關部門合法要求繳納有關費用、提供有關擔保;或不按本協議約定支付有關費用,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已收費用不予退還,依本協議應收而尚未收取的費用,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

(五)若乙方無正當理由擅自變更、解除合同,或承辦律師在工作中嚴重違反《律師法》,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乙方應向甲方部分或全部退還所收費用(不包括已發生的工作費用)。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已由乙方向甲方充分説明並經雙方充分協商,甲方不存在歧義。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

提交深圳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第九條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雙方簽署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或 止。如甲方繼續委託乙方代理上訴、申訴、執行,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乙方在收取律師費上給予甲方優惠。

本合同之簽署應經甲方加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若甲方為自然人,應由其本人或其代理人簽字),並經乙方加蓋公章和承辦律師簽字。

如對本委託合同條款有增刪,雙方應在修改處簽字並加蓋公章。

第十條 其他

本合同正式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承辦律師執壹份,各份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執行委託代理合同書 篇6

委託代理出庭合同

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_______糾紛一案,委託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律師為甲方與_______糾紛案的第_______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行為時,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_____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還。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

六、根據雙方協商,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_______元。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協議。

甲方:?乙方:

年?月?日

注:本件一式三份,法律、委託人與律師事務所各存一份。

關於執行委託代理合同書 篇7

甲方:

乙方:

甲方因與東莞市寮步來運傢俱配件廠加工承攬合同糾紛一案,委託乙方的律師進行代理訴訟,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指派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參加訴訟活動,全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甲方必須如實地向承辦律師敍述案情,主動提供有關證據和資料。如甲方故意向承辦律師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三、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所收律師費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律師費不予退還。

四、參照國家《律師業務收費辦法》,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按以下方式向乙方繳納律師費(選其一):

1、按本案標的額之比例收取律師費:甲方在扣除26154美金後,甲方按剩餘的總款項的30%支付給乙方作為律師費。

2、按收取辦案費後再採取風險收費方式收取律師費。

3、按雙方約定之其他方式(按時、按件等)收取律師費。

五、乙方律師為甲方辦案所需之證據收集、調查、交通、食宿及津貼等費用,由甲方負擔。該費用之承付,經雙方協商,甲方向乙方支付深圳範圍內辦案費(包乾)無元。市外另行商定。

六、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依授權委託書確定之。

七、如甲方在簽訂本合同後,非因乙方過錯而提出撤訴和庭外和解,乙方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甲方,未收部分應補交乙方。

八、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委託階段終止(判決、裁定、調解、案外和解或撤銷訴訟)。本案終結後,如甲方繼續委託乙方代理上訴、申訴、或執行,雙方應另行訂立委託合同,費用另計。

九、在執行本合同期間,如乙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經雙方協商確定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承辦律師。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關於執行委託代理合同書 篇8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委託與代理甲方辦理房屋該(物業)個人住房貸款之法律事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事務所_______律師或其他工作人員作為甲方辦理上述有關手續的代理人。

風險告知:委託人應對代理人行使代理事務的能力予以審查,一些需要具備專業資質或經營資格才能行使的代理事務,委託人應當對代理人是否具備專業資質或經營資格進行審查。

二、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之事項為:

1。就申請個人住房貸款事宜解答申請人之法律諮詢;

2。指導申請人正確填寫《___________個人購房借款申請書》,並準備相關申請文件;

3。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文件進行審查;

4。為申請人之借款資格出具法律意見書;

5。申請人借款申請被銀行接受後,安排申請人簽署《個人住房貸款借款合同》、抵押協議及相關協議文件;

6。在申請人簽署《個人住房貸款借款合同》時,安排申請人簽署與該合同相關的承諾書、授權委託書及其他法律文件;

7。代表申請人在房地產抵押登記主管機關辦理抵押物的期得權益抵押登記、正式房地產抵押登記以及質物需辦理登記的出質登記手續;

8。在辦理上述手續時,代收並代為繳付政府部門收取的登記規費。

三、乙方應保證其指定之律師及有關工作人員認真、負責、高效率地完成甲方委託之事項。

四、甲方在此保證其向乙方提交之各種證件、文件(包括複印件)均為合法、有效,並保證其支付該物業之房款來源合法。

五、甲方應於簽署本協議之同時按甲方申請借款額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代理費,計_________元人民幣。

六、甲方若違反本協議第四、五條規定之義務,乙方有權終止代理甲方手續之事項,且所收代理費概不退還。

七、乙方指定之律師或其他工作人員違反本協議第三條規定之義務或無故終止代理甲方委託之事項,甲方有權要求返還全部或部分代理費。

八、如甲方在借款申請仍未獲銀行批准之前終止與發展商簽訂的購房契約,乙方根據本協議第五條所收之代理費不予退還。

九、非因乙方之原因甲方與銀行之個人住房貸款借款合同被終止或被解除,乙方根據本協議第五條所收之代理費不予退還。

十、本協議自甲方有權代表及乙方指定律師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律師: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關於執行委託代理合同書 篇9

為提升品牌的信譽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本着雙方互利互惠、共同協作的原則,遵循我國《經濟合同法》商標專利等有關法律、法規及_____市_____服裝公司經營管理模式,現就授權委託_____代理事宜,依法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代理許可內容、區域、方式

代理許可內容乙方在協議簽訂區域內經營_____。

代理許可經營區域範圍

甲方授權乙方在_____代理_____,其銷售區域範圍包括本省內的_____區域經銷,允許在該區域經營專賣店、專廳、專櫃。乙方必須擁有辦公區域、訂貨區域、物流倉儲和35平方以上的形象店。

所有銷售網點必須保持統一形象,統一貨櫃、統一配套設備。

乙方不得同時經營與本品牌同類的品牌產品,不得用其它廠商的商品換上甲方的商標或包裝進行銷售;不得生產仿冒甲方的產品。如有以上行為,一經發現視情節嚴重狀況罰款,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代理方式乙方保證在協議指定區域銷售,不得跨越區域供貨、竄貨,如發現越區供貨、竄貨現象,處罰如下

A.首次甲方給予乙方書面警告,乙方向甲方做出書面保證,停止越區供貨、竄貨、沒收所有竄貨產品並罰款人民幣_____元,用於賠償被越區方的代理商損失。

B.第二次發現乙方跨越區域供貨、竄貨現象,甲方有權停止供貨給乙方,乙方應無條件賠償造成被竄貨區方的所有經濟損失並罰款人民幣_____元,情節嚴重的甲方無條件取消乙方代理資。

C.第三次發現乙方跨越區域供貨、竄貨現象,甲方將無條件的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資格,並責令乙方7日內清還公司的所有債務,同時停止使用與有關_____服飾的一切商標及形象規範。

第二條代理許可的期限

甲方授權乙方的代理許可期限為_____年。協議期滿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繼續合作的優先權。

第三條代理許可條件

乙方一次納品牌保證金_____萬元人民幣,且款項以收據或匯款單為準。乙方首批備貨不得低於_____萬元。當雙方終止合同,乙方若無違約行為甲方,於一個月內如數退還乙方保證金。

第四條代理商所承擔的費用及結算

乙方所代理甲方的產品,甲方按統一折扣價供應,甲方執行款到發貨原則,乙方先將貨款匯入甲方指定賬户,甲方才給予供貨。

貨物運輸費以及專賣店配套用品的運輸費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為乙方代辦承運手續。

對帳甲乙雙方保留髮貨清單、票據及憑證進行賬目核對。要求雙方財務每月底對帳一次,並在傳真單上簽名確認,傳回甲方財務部。

第五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授權乙方在規定的銷售區域經銷_____品牌專賣、專廳、專櫃的產。

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銷售區域進行嚴格管理和不定期檢查,若發現乙方跨區域供貨、竄貨,或有損品牌形象等行為,甲方有權對乙方做出相應的處罰。

3.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並追究原因產生的一切後果。

4.甲方有權對乙方銷售的_____產品的真偽、優劣進行檢查。

5.甲方擁有_____品牌商標專利權,有權在協議期限內及核准店鋪特定範圍內賦予乙方商標許可使用權。

6.甲方有提供品質優良,品種齊全的_____產品義務,並能不斷更新產品款式,以滿足乙方銷售需。

7.甲方有幫助乙方有效拓展業務網絡之義務,並提供貨品信息,提供成套的宣傳資料的促銷信息。

8.甲方提供的貨品如有質量問題,准予全部退換,但乙方應保證貨品原包裝不被損壞,在遵守產品換貨相關制度後甲方予以退換。

9.為了嚴格貫徹_____專賣店的營銷文化與機制,在乙方開業前,甲方負責培訓乙方管理人員及指導員工開店時商品陳列,店面裝修,全力協助乙方建立全面優質的管理及服務。並不定期或定期對乙方店鋪進行性監督性考查;為乙方提供有效服務知識和廣告宣傳資料等,特許專賣牌、產品畫冊、專賣店裝修設計資料及開業指導培訓手冊等。

10.甲方在授權乙方特許期間,保證在同一區域不授權第三方,乙方也無權轉讓授權第三者。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義務對假冒_____商標和侵犯_____商標權的行為向甲方舉報,並有義務配合甲方進行處理。

2.乙方有權根據所在區域策劃、組織和落實各項促銷活動。

3.乙方有權在自己的區域內為本品牌開展廣告活動但須報甲方審批後方可執。

4.乙方店鋪內的員工應按規定穿着統一制服,制服成本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負責經營場地的一切裝修及費用,裝修設計圖及道具製作圖由甲方提供以確保視覺效果符合統一標準。

6.乙方有權視產品質量問題提出異議,需傳真退換貨申請單,報甲方確認。

7.原則上執行地區市、縣開設一家獨立零售商,潛力大、經銷能力強的市場,可開多家專賣店,但必須在公司規定的區域內銷售,所開設的專賣店,應嚴格按甲方營運程序執。

8.在協議期限內,乙方必須完民幣_____萬元銷售任務。

9.在實行網絡化管理未完善前,每天必須向公司傳真銷售日報,每月25日向甲方提供進銷存報表及反饋市場信息,並配合甲方做好市場調查。

10.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市場銷售好的服裝款樣,並寄回甲方。對於乙方提供信息,如確具有很好的參考價值,甲方投產併產生效益的,按獎勵措施給予獎勵。

11.乙方在經營中所發生的一切工商,税收等各種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和外界發生一切業務均屬於乙方自己的民事行為,在任何情況下,無權代表甲方做出任何。

第六條違約責任

乙方有下列行為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並追究違約責任。

1.乙方失去其法津認可的法人資格或店鋪經營權。

2.乙方未達到甲方指定的銷售額。

若甲方違反條款,乙方有權提出終止並商討賠償。

合約期滿或其他原因終止協議,乙方必須

1.支付所欠貨款給甲方。

2.停止營業,交還特約代理牌,並停止使用一切標識。

第七條保密守則

1.甲方有權利和義務為乙方從事的經營辦法、財產、貸款進行保密。

2.乙方在代理期間或終止代理後,有義務為甲方做好工作。

3.甲方有權利到乙方所屬區域銷售核對。

第八條其它

1.若發生異議應在互利自願原則下共同協商解決,並補充與本協議同等法律效力的補充協議;

2.如執行本協議時雙方發生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態度進行解決,如果確有分歧可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行裁定。

第九條附錄

1.乙方一年內開設專賣店_____家以上,合同期內完成_____萬銷售回款額,甲方將獎勵乙方實際回款額的_____%為廣告支持;

2.乙方一年內開設專賣店達_____家合同期內完成_____萬元以上銷售回款額,甲方將獎勵乙方實際回款的_____%為廣告支。

A.獎勵的廣告支持部分純屬於廣告費用,不做現金獎勵;

B.甲方可依據實際情況先投入廣告,由乙方先支付費用,待合同期滿達到以上1、2條,兩條任一標準由甲方支付。

第十條補充協議

在發展固定分銷網點時,新增分銷網點,須向甲方簽約,由甲方統一開具授權書,頒發證書後方可運營,在加盟過程中需繳納的保證金、設備款,統一由甲方收取。

第十一條附件

1.乙方營業執照;

2.本協議末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作為本協議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擁有對本協議的一切解釋權;

4.如有糾紛,原則上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由合同簽訂地司法機關裁決,且甲方所在地為合同簽訂地;

5.乙方經營地址實地照片;

6.代表有效居民身份證;

7.本協議一式貳份。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甲方收到對方款項之日起生效。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關於執行委託代理合同書 篇10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雙方經認真協商,依照我國有關法律,就乙方代理甲方與

共同設立北京 有限公司有關事宜,簽訂委託代理協議如下,雙方共同遵循履行:

第一條:委託事項 。

第二條:甲方的義務

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並承擔因違反本款而產生的對雙方不利的後果。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為甲方的利益所從事的各項工作,並根據事實需要為乙方提供便利條件。依照本協議規定向乙方支付的代理費。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積極、負責地為甲方提供本協議規定的代理服務,依法切實維護甲方的利益。及時、迅速地辦理本協議規定的事務,主動與甲方保持工作聯繫。除非特殊原因,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提供本協議項下有關甲方的資料,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情況。

第四條:協議期限

本委託代理協議自簽約之日起生效,至本協議約定委託事項完成之日終止。

第五條:代理費的金額及支付

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代理費金額及支付方式如下:

◇代理費總額人民幣 元整。

◇代理費分兩期支付,於本協議簽訂時支付人民幣 元整,於代理事務完成時支付人民幣 元整。

第六條:協議的解除、違約責任

甲方如未履行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義務,或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提供有關辦理代理事務所需資料,或甲方逾期不支付代理費,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乙方未全部履行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本協議如因甲方的原因解除,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支付的代理費用;如因乙方提出終止而解除,乙方應退還甲方的代理費用,並承擔因其未完全履行本協議所盡的義務,而使甲方合法權益造成實際損害的責任。

第七條:其它條款

1、代理事務的過程當中,如需乙方代甲方支付費用,應由甲方按所開具的發票實報實銷。

2、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另行協商。雙方在本協議之外另行達成的補充協議應視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如果國家政策有所變動或者有不可抗拒的因素甲乙雙方將中止本合同,乙方將不承擔法律責任。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關於執行委託代理合同書 篇11

委託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更好地開展運輸業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作為代理人代理甲方進行貨物的配艙,裝船等一系列貨運代理工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1.甲,乙雙方均持有有效營業執照,並且嚴格按照營業執照中的營業範圍開展業務。

2.甲方同意將其攬取的或其生產經營的貨物委託乙方代理安排運輸。

3.訂艙時,甲方應正確填寫由乙方提供的規定格式的訂艙委託書,並加蓋公章或訂艙專用章,以書面形式傳真或派人送交乙方。

訂艙委託書中應註明所託運貨物的名稱,件數,重量,體積,包裝方式,識別方式,裝船日期,目的港及收貨人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

甲方對於貨物儲存,防護或運輸有特殊要求的應在訂艙委託書中註明,並隨附相關文件;否則,由此引起的損失,責任,以及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甲方應於訂艙委託書上註明本協議編號,以明確該訂艙委託書是在本協議項下。

4.甲方若要求更改訂艙委託書的內容,或取消訂艙要求時,必須書面通知乙方,並與乙方經辦操作員書面確認後,乙方應及時按照甲方指示行事。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但是,若是由於船公司的原因導致無法進行上述修改或取消,乙方不承擔責任。

5.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艙回單》後,應及時以《訂艙確認書》的形式將訂艙配載的船名,航次,運單號,運價等信息告知甲方。甲方對上述信息如有異議,應在收到乙方《訂艙確認書》後一日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為同意。

6.甲方委託乙方代辦貨物裝箱的,甲方應當按照乙方要求的時間送貨至指定地點交於乙方委託的裝箱人裝箱,並事先告知有關貨物的基本狀況;否則,由此所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甲方承擔。

甲方自行裝箱的,由於裝箱不當所產生的風險和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7.甲方應當保證收貨人在卸貨港及時提貨,由於提貨不及時而造成的額外堆存費和滯箱費應由甲方承擔,上述費用必須在提貨前直接支付給碼頭和船公司代理。

8.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進行運輸費用的確認:

甲方必須在訂艙委託書上確認運輸費用和運輸條款;如果訂艙委託書中未註明,則按照乙方公佈的運價計收。

9.費用結算:

經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運費:

費用按航次結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費用後,乙方才交付運單或貨物;

甲方於開航後_________天內,將所發生的費用支付給乙方;

經雙方協議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費用:

現金或銀行支票,匯票的付款方式;

電匯,並及時把銀行匯款水單送交給乙方;

採取同城託收無承付的辦法結算各類運輸費用。

10.如果甲方違反第8-0條的規定,乙方有權隨時通知甲方解除該協議並有權採取各種措施向甲方收回被拖欠的運輸費用。

11.甲方應當按照乙方提供的費率或者其他計費依據向乙方支付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和報酬,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12.如果甲方遲延支付或者不支付前款費用或報酬,乙方有權留置甲方的單證,貨物或中止有關合同的履行。

13.甲方授權乙方代領運單或者其它相關單證的,視為甲方同意將上述單證出質於乙方作為其應當承擔的費用和報酬的擔保。甲方應當保證其有權將上述單證出質,由於甲方出質不當造成對第三人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14.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應在十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有權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15.對確認屬於貨物延期交付的索賠,應以該部分貨物所涉及的運輸費用為限。對於延期交付而產生的間接損失,責任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16.對確認屬於貨物滅失,部分損壞的索賠,索賠方應提供相關的法定證據,如當地權威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等,否則另一方有權拒絕賠償。屬於保險責任範圍內的,則向保險機構進行索賠。

17.雙方的任何索賠,應作為個案以書面形式解決,任何一方不得采取扣留或拒付或拖欠或暫扣運雜費等行動。

18.本協議項下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審理。

19.本協議自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字和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___份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關於執行委託代理合同書 篇12

工 程 名 稱:

委託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條款

委託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一、建設工程基本情況:

1、工程名稱:

2、招標範圍:

3、建設地點:

4、工程規模:

5、工程投資額:

二、建設工程實施條件:

1、工程批准文號及時間:

2、圖紙設計單位及交付時間:

三、招標、計價及評標定標方式:

1、招標方式:

2、計價方式:

3、評標辦法:

四、代理業務範圍:

擬定招標方案;

擬定招標分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

派員組織申請人報名登記;

審查報名申請人投標資格;

編制招標文件;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編制標底;

組織開標、評標;

參與開標、評標;

草擬工程合同;

五、代理方的義務:

1、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委託書的受權範圍內為委託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託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內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係應主動提出迴避;

5、對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數據參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6、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委託方的經濟損失。

六、代理方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範內辦理委託項目的招標工作;

3、有權要求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託方人員;

4、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委託方的經濟損失。

七、委託方的義務:

1、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無償、真實、及時、詳細地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範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包括建設批文、資金證明、工程規劃許可證、地質勘察資料、施工圖紙及審核通知書等);

2、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的聯繫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對代理方提出的書面要求在 日內做出書面的回答;

4、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代理方的經濟損失;

5、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招投標相關問題的保密;

6、在規定的有效期內簽訂完工程施工合同,並在簽定合同後7日內提交通州市招標投標管理中心備案;

7、委託代理資質項目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應書面提前一週通知乙方,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

八、委託方的權利:

1、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有權參加委託代理工程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有權瞭解招投標活動的計劃安排,並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標階段(保密事項除外)和全過程書面報告;

3、有權要求代理方更換代理招標過程中不稱職或應迴避的人員;

4、有權參與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和考察工作;

5、有權參與開標、評標以及評標委員會評標、定標的全過程工作。

九、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收取辦法:

1、受託方向委託方收取中標價的 %或人民幣(大寫)

代理諮詢服務費;上述費用中:

含甲方繳納的發佈媒體信息服務費;

含甲方及中標人繳納的市招標投標服務所綜合服務費;

不含甲方繳納的發佈媒體信息服務費

不含甲方及中標人繳納的市招標投標服務所綜合服務費。

2、此代理諮詢服務費於:

本協議簽訂後,委託人先預付 %餘款在領取合同備案通知書後一次性付清;

領取合同備案通知書後一次性付清;

委託人與中標人簽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後一週內付清:

十、委託方指定聯繫代表人:

姓名: 職務:

十一、違約、爭議: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由於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由於違約造成第三方(中標人)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託方與受託方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管部門調解。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選擇以下方式解決爭議:

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合同份數及分送責任:

1、本諮詢合同正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副本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招標中心建設工程科壹份;

2、通州市招標投標管理中心建設工程科壹份由乙方送達。

委託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法定代理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人(簽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委 託 書

茲委託 代理

(工程名稱) (工程內容)的(□設計 □監理 □施工 □設備 )招標事宜,有效期限為_天

擬定招標方案。

擬定招標公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

派員組織申請人報名登記;

審查申請人投標資格;

編制招標文件;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編制標底;

組織開標、評標;

草擬工程合同;

具體職責、權利義務詳見招標代理合同。(注:自發布招標公告至組織開標、評標所形成的資料、文件由你單位加蓋公章,我單位均予以承認,中標通知書由我單位簽發)

法人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託日期:

關於執行委託代理合同書 篇13

廣東明典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為甲方的代理人,參與訴訟活動。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絕對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有意弄虛作假或所提要求不合法的,有權中止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如因乙方的原因終止代理的,所收費用退回給甲方。

四、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的權限:□一般代理;□代為起訴及承認、放棄或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上訴;□簽收法律文書;□其它 。

五、根據律師服務收費有關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人民幣 元,此款在付清。甲方超期未付費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代理合同,有權拒絕參與開庭等訴訟活動,並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六、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另行簽訂協議。

七、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時止(終結形式可以是判決、調解、庭外和解及撤銷訴訟等)。

八、乙方已向甲方解釋上述條款的含義,乙方清楚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對上述條款無異議。

甲方: 乙方:律師事務所

律師: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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