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承包合同 >

商城商鋪承包經營合同(通用3篇)

商城商鋪承包經營合同(通用3篇)

商城商鋪承包經營合同 篇1

甲方:民樂園兒童服裝城  乙方:

商城商鋪承包經營合同(通用3篇)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現將民樂園兒童商城商鋪(場地櫃枱)承包經營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乙方願意承包經營民樂園兒童服裝商場層

區  號商鋪(場地櫃枱),並遵守商場各項經營管理制度;甲方同意其入住經營,並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

第二條:乙方承諾其所經營商品或服務項目為

,未經商城書面准許,不得擅自更改經營品項。否則,甲方有權清退其出賣,並不退還其已交費用。

第三條:乙方所承包經營的商鋪(城地櫃枱)費用標準(包括商鋪租金、物業管理)為 元,(大寫: ),合同期限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須簽定本合同時付60%的租金,兩個月後付清。

第四條:除上述費用外,乙方還應向商城繳納以下費用:  1 、經營保證金(標準為每間商鋪20元):用於商户日常行為保證,如有發生違法、違反商城制度的行為,商城有權以此進行處罰;合同期滿,如無上述違禁行為,保證金全部退還。

2、電費:各户店內導櫃用電按照實際用電量按規定標準繳納。用本商城指定電,不收任何費用。

3、政府部門針對商户依法收取的費用,此項費用,商城將積極與相關部門進行統一協調、統一繳納,晝減少商户經營負擔,對此,乙方和其他商户進行合理分解。

4、取暖空調費用另行計算,以實際用量計算所有商户平攤。

第五條:乙方所承包經營的商鋪僅為自身經營使用,不得擅自轉租、轉讓,如確因合理事需要轉租、轉讓的,可在經營五個月後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辦理轉讓過户手續,方可轉讓商鋪。轉租需交納相關費用(標準為每間商鋪每次1000元),未經商場同意擅自轉讓、轉租商場的,商城有權解除合同清退出場,並不退還任何費用。

第六條:為保住包括乙方商户本身在內的全體商户的共同利益,維護商城整體的記好形象,確保商城的良性運營,為廣大顧客創造一個文明、有序的購物環境,乙方須遵守以下規定:

1、日常經營活動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服從政府相關部門的管理,不得違法經營。

2、遵守商城統一經營管理制度和今後商城運行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出台的臨時性管理規定等經營行為規範。

3、守法經營,文明經商。不經營假冒偽劣產品,不欺詐顧客;遇有消費糾紛應報請商城出面協調處理,不得與顧客爭吵,不得辱罵顧客,更不得支手毆打顧客,否則商城有權清退違規商户出場並不退還任何費用。

4、與其他商户和平相處,公平競爭,不得詆譭其他商户,不得欺行霸市;商户之間遇有糾紛,應請求商城解決或提請政府有關部門解決,不得在商城內吵罵甚至打架鬥毆。

5、遵守商城管理規定,愛護公共衞生,按商城要求清理各自店鋪內衞生,不得隨地亂倒垃圾。

6、按規定時間下班,不得遲到早退,不得擅自中途關門停業,以免影響到其他商户的.正常營和商城整體的正常運行。擅自關門停業,給予每日100-200元違約處罰,關門停業3天以上的,商城有權收回商鋪,清退其出場,並不退還任何費用。

7、遵守商城安全管理規定,愛護公共消防設施,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進入商城,不得在商城內動用明火或使用電焊等設備;商户裝修或上貨需要在夜間加班工作的必須報請商城批准,並辦理相關手續方可。

8、在自己商鋪範圍內布貨經營,不得佔用公共通道或者其他公共區域進行經營或堆放物品。

第七條:甲方義務

1、進行商城統一運行管理,為乙方提供一個有序、穩定的經營環境;

2、負責商場夜間清場後的安全工作。

3、提供相應的水、電、暖、衞生保潔、保安等物業服務。

4、為商城運營進行整體營銷宣傳。

5、統一協調處理商城整體與政府相關管理職能部門的關係。

第八條:為保證商城整體的持續、穩定和良性運營,促進包括乙方在內全體商户的商品銷售和品牌宣傳,商城將經營性組織開展整體性的營銷活動,乙方須給予以下配合:

1、在統一安排的促銷活動中,服從商城的統一調價、讓利、商品打折等營銷措施,不準任何商户私自打折、讓利。

2、服從整體營銷活動時間的安排,延長或縮短營業時間。

3、服從商城統一組織安排的外出商品促銷、宣傳等活動。

4、其他方式的配合。

第九條:商城範圍內採取地暖取暖方式,地面以下均鋪設有地暖管道,為免遭破壞,乙方須嚴格遵守規定,嚴禁以任何理由破壞地面,包括在地板磚上切、割、鑽孔等一切行為。否則,商城有權要求賠償損失並進行相應處罰,情節嚴重的將解除合同、清退出場。

第十條: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合同期滿,乙方若願繼續經營,須提前兩個月與商場續簽合同,並交納相應費用等。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涉及有關乙方經營行為規範事宜等,以商場出台相關制度、規定及臨  時性通知為準,其效力與本合同相同,乙方須予遵守。

第十二條:本商城統一經營、統一收費,結算七天一結月底____日至三十____日不出帳。

第十三條:本合同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經簽訂即生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共同遵照執行。

第十五條:一樓必須服從本商場統一管理,一樓樓梯口牆體、門口外牆不允許私自做任何廣告,具體由商場統一策劃、指定。

甲方:民樂園兒童服裝商場

乙方:  甲方委託人:

甲方委託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城商鋪承包經營合同 篇2

訂立合同雙方:

委託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護林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保護林業資源,減少山林火災,防止盜伐林木,促進林木速生豐產,特訂立本護林承包合同,以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 護林面積及方位

甲方將__山的__畝林木承包給乙方看護管理,其中,成林 畝,中幼林 畝。該片林木北起 至 ,南起 至 ,東起 至 ,西起 至 。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有效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報酬及收益分配

1.現有成材木,如甲方在 年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 元付給乙方護林費; 年以後至承包期屆滿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 元付給乙方護林費。

(護林費也可採取工資形式給付)

2.中幼林間伐材(指胸徑在 公分以下的規格)和林木修枝材,由乙方採伐,在甲方派員參加下按 ∶ 比例分成,甲方得 成,乙方得 成。

3.護林區內雜木些草歸乙方受益,但不得傷害植被。

4.乙方抓獲盜伐林木者,按每盜伐一株 元罰款。所罰款項,甲乙雙方按 ∶ 分成,被盜伐成木歸甲方所有。

第四條 甲方義務

1.甲方交給乙方的護林區必須四至清楚,山林沒有所有權爭議。

2.甲方必須適時派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技術指導。

3.甲方砍伐成木驗收後 日內,必須向乙方支付護林費。

第五條 乙方義務

1.保護山林資源不受破壞,在護林區內,不準開荒種植作物,不準採石、採砂取土和埋葬墳墓,嚴禁盜伐林木,防止山林火災。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護林指導,按甲方的要求進行補植、間伐、修枝、施肥、防治病蟲害,開設防火溝路、封山育林及人工促進等。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乙方應選派責任心強、身體健康、在羣眾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 名組成護林隊,訂立護林公約。並經常對所屬村民進行遵紀守法、愛護山林的思想教育。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在護林區內林木被盜伐乙方未抓獲盜伐林木者,乙方除應原地補植外,成材木被盜伐一株,按其根徑計算大小,罰乙方以國家木材價格的 倍賠償給甲方;中幼林木被盜伐一株,罰乙方賠償甲方 元。

2.由於乙方失職引起山林火災,乙方除應原地補植外,燒燬成木數,乙方應按國家木材價格賠償甲方;燒燬中幼林木數,乙方除應即時補植外,每株賠償甲方 元。

3.護林區內,如有人採石、取砂、取土或埋葬墳墓,罰乙方賠償甲方 元。

4.甲方交給乙方管理的護林區如有所有權爭議,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甲方不按期給付乙方護林費,逾期一日,應按該護林費的 ‰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6.甲方不按時派出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指導,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護林地帶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不以乙方違約論。

第八條 其它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屆滿即失效。合同期滿後雙方如認為有繼續承包之必要,必須另訂合同。

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林業局、鄉政府、XX銀行(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           (公章)

代表人:

地址:

開户銀行:

帳號:

乙方:

代表人:

開户銀行:

帳號:

年 月 日訂

商城商鋪承包經營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為進一步加強車輛管理,努力提高機車作業質量和經營效益,實現風險共擔、利益共享,充分調動駕駛人員幹事創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經甲乙雙方協商,就__年協會車輛承包經營事項達成協議,簽訂如下合同內容:

一、甲方將性能優良,設備齊全,車況完好的型拖拉機及配套農機具承包給乙方經營,全年承包經營額為税後:大寫:,經營費用、人員工資由乙方自行解決,具體事宜如下:

1、乙方分兩次或年底一次性交清甲方承包款

2、乙方要加強車輛管理,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承包經營期間,要切實做好機車及農具的維修、保養和安全管理工作,費用自理。

3、經營期間,乙方要確保車輛及人員的安全事宜,發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負全部責任,並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二、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畝的作業面積,作業收費為/畝,以保證乙方完成承包任務,在完成甲方提供的核定作業面積後,每超額完成一畝,乙方應向甲方交納5元/畝的管理費。

三、經營期間,甲方不得隨意調派或灘派乙方車輛及人員從事非營利活動,若有以上現象,乙方有權拒絕。

四、甲方要經常監督檢查車輛的保養及使用情況,使用中若因管理不善,保養維護不當等因素造成車輛損壞的,要追究乙方的責任,並按責任大小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五、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只能從事農田作業,不得從事運輸等其它行業的經營活動。

六、承包經營期限為20__年3月6日—20__年12月6日,承包期滿,甲方必須對車輛狀況進行質檢,需維修保養的車輛及時排除故障後,車輛及所有農具按規定全部入庫。

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後另行確定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chengbao/vvjvdk.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