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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荒山土地承包合同(精選20篇)

個人荒山土地承包合同(精選20篇)

個人荒山土地承包合同 篇1

承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流轉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三人:_鎮_村_組 (系原發包方)經周_鎮_村_組社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一致同意承包方(甲方)將所承包的荒山經營權流轉。流轉承包方自願承包。據此,在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下,雙方自願達成如下土地(荒山)承包經營權流轉協議:

個人荒山土地承包合同(精選20篇)

一、 土地(荒山)承包方(甲方)自願將位於周家鎮龍虎村6組土地(荒山)流轉承包,流轉承包方(乙方)自願承包經營。

二、流轉承包土地(荒山)地址:位於_鎮_村_組的硝洞坪土地(荒山),其四至界為:東以_______________為界;南_______________以為界;西_______________以為界;北_______________以為界;

三、 流轉承包土地(荒山)的面積分別為:___________________

四、 土地(荒山)流轉的用途:用於修建開辦碎石廠的基礎設施、設備。

五、土地(荒山)經營權流轉轉讓金及附着物賠償費的支付方式為:①荒山:按每年600元/畝×實際流轉荒山面積計算;②土地:按每年1200元/畝×實際流轉土地面積計算;③田:按每年1600元/畝×實際流轉田土面積計算。乙方在承包當年的第一個月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不因市場的變化而發生變化(上漲或下跌)。甲方流轉土地為以上第___________種。

六、 承包期限:①耕地為30年;②草地(荒地)為50年;③林地為70年。即從20_年_____月_____日起計算。

甲方流轉土地(荒山)承包經營權為以上第___________種。

七、 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需確保所流轉土地(荒山)的合法性、合理性。不得損害第三人和乙方利益。

(2) 甲方享有土地(荒山)流轉的經營權轉讓金及青苗附屬物賠償費用等。其中計算標準以本合同第五條所約定的支付方式計算。

(3) 甲方在對土地(荒山)承包期內,享有該土地(荒山)的承包經營權和收益權。承包經營期滿,由乙方與第三方(原發包方)自行商議,與甲方無關。

(4) 甲方在對土地(荒山)承包期內,因其它原因如農轉非等情形,則其承包收益權終止,由第三方(原發包方)收回,並與乙方自行協商,與甲方無關。

(5) 甲方享有優先的在乙方碎石廠提供勞動和享受勞動報酬的權利。

(6)在乙方生產、經營期間,甲方不得無理取鬧或指使他人干涉、阻擾乙方正常的生產和經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情節嚴重者,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7) 在甲方生產經營期間(或期滿),乙方自願放棄對甲方提出其它要求的權利。如上漲流轉承租金、復耕等。

2.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享有正常的生產、經營的權利,不受任何組織和個人(包括甲方)因此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糾紛。

(2) 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利益自享、風險自擔。

(3) 乙方有權決定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自主確認和聘用員工。甲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提供勞動力和享有勞動報酬的權利。

(4)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甲方不得無理取鬧,破壞生產設施設備,阻擾生產,否則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的權利,情節嚴重者,有保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的權利。

八、乙方在向第三人支付山體管理費後,第三人有義務協調處理甲乙雙方矛盾和糾紛,合理確保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和甲方的合法利益。其中乙方按以下方式支付第三人山體管理費:第一年為4000元;第二年為5000元;第三年及第三年以後,在上一年度山體管理費的基礎上逐年遞增10%。

九、 此協議是在經第三人_鎮_村_組村民代表討論通過,一致同意甲方對土地(荒山)承包經營權流轉。甲、乙雙方自願流轉承包。

十、違約責任:此協議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無任何脅迫、誤解和規避法律法規的情形。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否則除賠償守約方損失外,另支付守約方違約金10000元。除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外,如山洪、地震等。

十一、 此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後,無需公正即產生法律效力。 十二、 此協議為第三人_鎮_村_組及全部村民代表在場予以見證的情況下,雙方自願達成。

十三、 此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周家鎮龍虎村6組及周家鎮龍虎村委會各執一份。

十四、 未盡事宜,另行商議。

甲方(簽名捺印):

乙方(簽名捺印):

第三人(及村民代表):_鎮_村_組

在場人:

20_年7月28日

個人荒山土地承包合同 篇2

甲方:蘆草溝村委會

乙方:胡軍 身份證號:

為開發本地資源,響應政府倡導和鼓勵興辦民營企業、推動我區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甲方依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經村民代表會議研究通過,將項下集體所有的荒山承包給乙方經營建廠,雙方本着自願、平等、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土地位置、面積:29畝

本合同項下土地位於蘆草溝村五隊西面荒山,東面二分廠,南面電線杆,西面馬濤,北面高俊田養殖場,面積為29畝。

二、承包經營期限及承包費

該合同項下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年,自年 月日起至月日止。承包費每畝每年 元,每年為一個上交期,也可以分期交清,承包費於合同簽訂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交清。承包費總計: 元。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

2、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要保證乙方自主經營,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要依法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4、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要協調處理好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與其他村名之間發生的爭端糾紛,不得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擅自提高承包金。

5、在此合同簽字生效後甲方給乙方出具辦理土地手續的相關證明並協助乙方辦理土地使用手續。

6、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新發包該地塊。

7、在合同履行期內,如發生土地權屬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乙方在承包期內,必須依法經營管理,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承包期內的一切債權債務及經濟、民事、刑事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與所僱人員發生的勞動糾紛、安全責任、經濟糾紛、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3、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將所承包的土地進行抵押、質押、擔保。

4、乙方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經營所需的水、電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要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土地承包費。

6、乙方可在所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設備。

四、合同的轉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遵照自願、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經主張任何權利。本合同所承包的土地流轉後的承包方造成的損失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本承包合同中關於確保土地性質不變等內容。

3、本合同項下的土地轉包後,甲方與乙方仍必須按本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五、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及終止

1、本合同一經圈定,即具有法律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合同。

3、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工程,一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整體開發建設,該土地需被徵用,該項策劃給你包土地上的地面附着物經權威資質部門評估後,補償費歸乙方所有,土地歸集體所有。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甲乙雙方不想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六、違約責任

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到期金額的5%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若甲方違約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部承包費及違約金。

七、合同糾紛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申請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蓋章:

乙方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個人荒山土地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社長: 社員代表: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自願將土地承包給甲方從事檸檬種植,且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田畝按合作社劃分到户的面積計算(以分地冊子為準),共計田 畝,土 畝,田土名稱,畝分清單見附表。

二、乙方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將土地承包給甲方,共計 年,每年每畝田稻穀 斤,土每年每畝 斤稻穀,並以當年當地市場均價折算付給乙方,由隊長領取發放。

三、甲方承包範圍內及周邊土地的竹木、樹木完全由乙方自行砍掉(在檸檬苗種植之前即 年 月 日之前)安全由乙方自行負責。

四、甲方承包乙方的土地期滿時、地內檸檬樹、道路、水利設施歸乙方,甲方不還耕,甲方購置機器、設備、建的庫房屬甲方所有。

五、甲方在承包範圍內進行種植必要的基礎設施建設等乙方不得干涉。

六、甲方在期滿時不得故意損壞承包土地上的項目,如基礎設施、水池、水溝、檸檬樹,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為難甲方。

七、乙方有協助看管和保護甲方財產安全義務,並團體協助收好周邊土地用水(堰塘河由取水、水渠自由過水)等有關糾紛解釋工作。

八、乙方團體或個人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進入甲方場地,不得在甲方租地範圍內種植任何農作物,任何人不得生事、鬧事損壞毀壞物品,如設備、設施、果子、樹木等。

九、甲方用人由甲方自行安排,乙方不得干涉,工資按市場價取其自願。

十、荒地第一年不賠產量,從第二年開始賠償。

十一、電自由使用,按電錶計量付費。

十二、承包期內若遇國家政策調整,或地方項目規劃、或戰爭、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土地不能承包則不得算違約、毀約,本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政策調整項目規劃,進行土地賠付時屬甲方的由甲方享受,賠付乙方土地的由乙方享受。

十四、道路甲方自由通行,乙方在承包時限內不得干涉甲方通行,道路建設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五、 年水稻散子,由乙方放幹稻穀田內的水。

十六、承包期未滿甲乙雙方均不得毀約,若甲方毀約應賠償乙方承包租金至期滿,若乙方毀約每年則賠償甲方120萬元人民幣,大寫:(壹佰貳拾萬元整)至期滿。

十七、其他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會一份。

十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荒山土地承包合同 篇4

轉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推進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有效流轉,促進農業規模化經營。甲方受村民委託把承包地轉包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經營,雙方根據有關法規規定,就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地塊面積和用途 乙方承包地塊位於輞川鎮更新村信譽加油站後面(具體地塊東西四至示意圖經雙方簽章附後)。承包面積共26畝,用於承包經營花卉苗木培植基地。

二、承包年限

承包年限為20xx年,自20xx年12月1日起至20xx年11月30日止。

三、流轉價格及支付方式

乙方按承包實際面積,每畝每年付村集體管理費伍拾元(與承包地村民的租金已理清)。費用在每年8月1日前一次付清。乙方在合同簽訂前應交壹萬元給甲方作保證金,承包期滿後退回保證金。

四、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土地經營情況,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2、甲方負責村民承包地的組織集中,與原承包地村民簽訂流轉協議。在轉包期滿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3、承包期限內,甲方原承包地的村民對政府發放種糧補貼的享受依據相關規定執行。

4、承包期限內,如乙方變更農業用途和棄耕拋荒的,甲方有權收回承包地,保證金不予退還。

5、甲方對乙方的承包經營期間,需要甲方配合辦理相關手續的,應及時負責協助配合辦理。

五、乙方的權力義務

1、乙方在不改變土地規定用途的前提下,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

2、乙方不得改變承包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打亂水系,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轉包。

3、乙方應按時向甲方支付承包金。

4、乙方應保護和合理利用承包耕地,不得進行掠奪性經營,不得棄耕拋荒。

5、承包期限內,各級政府扶持種植大户承包流轉的獎勵補助資金由乙方領取。

6、合同期滿後,如甲方繼續流轉承包,乙方具有同等條件優先權。

六、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承包期內,如承包土地被國家或集體依法徵用,應服從國家或集體需要。土地和青苗補償費的發放按有關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2、甲方應於20xx年12月1日前將轉包土地交付乙方。

3、乙方在生產當中如需要用電,甲方應協助解決,其費用由乙方負責。

4、乙方在生產當中如與周邊農户發生糾紛,甲方應及時協助解決。

七、違約責任

承包期內,如有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壹萬元,造成損失的,依法予以賠償。

八、本合同如有變更或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荒山土地承包合同 篇5

——————縣 ——————鄉 ————村————組,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户主 ————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村民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 ————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 ———— ,東至 ————,西至 ———— ,南至————,北至 ————。其中,一等地————畝,二等地 ———— 畝,三等地 ———— 畝,四等地 ————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和構築其它建築物。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時間共————年,從———— 年 —— 月——日起,至 ————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2.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3.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税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斤, ————, ———— 斤 ————, ————斤———— ,……。交售時間是————。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税 ————元,納税時間是 ———— 。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元,公益金 ———— 元,管理費 ————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月————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本條亦可採取列表形式,見後)

4.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對象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户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後,轉包户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税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全”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5.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願轉承包時,可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6.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税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2.國家按計劃分配用於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定期公佈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事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項目價值的—— %,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佈買賣與租讓關係無效,並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3.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 %,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第六條 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第七條 其它  。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村委員、(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 ————縣 ————鄉————村———— 組(公章)

代表人: ———— (蓋章)

乙方户主: ————(蓋章)

————年 ——月 —— 日訂

個人荒山土地承包合同 篇6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於年月日與x村民委員會簽訂《土地承包合同》。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並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現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的位於乾縣陽洪鎮好畤村55.8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土地位置以原土地承包合同為準,土地面積以實際測量為準)。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原土地承包合同剩餘期限。期限屆滿後,由乙方與發包方協商另行簽訂土地承包合同,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三、轉讓費、支付方式及時間

該協議生效後,乙方支付甲方轉讓費元(大寫:)。轉讓費作為對甲方實際投入的機器設備、相關設施的折價補償以及人工改造該地塊的補償。

四、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及方式

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給乙方使用,其中包括該土地上的儲煤場地以及場地內所有機器設備、房屋及相關設施(具體清單附後)。乙方向甲方出具乙方簽章的交接單,視為該轉讓土地實際交付。

五、承包土地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在轉讓協議簽訂後日內辦理轉讓認可手續(即由發包方在本轉讓協議上蓋章確認)。

2、協議生效後,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合同自行終止,原承包合同中權利義務由乙方承繼。乙方應按《土地承包合同》的約定直接向發包方支付土地承包金。

3、合同期滿後,如繼續承包或徵用,乙方享有優先權,並應於本合同期滿前30日與發包方簽訂土地承包合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如遇政府拆遷徵用土地,其地上建築物及地面附着物等補償款歸乙方所有。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乙方承包經營權終止的,由甲方負責與發包方協調退還未到期部分的承包金。

6、甲方有義務協調發包方及村民與乙方之間產生的糾紛,如因發包方及村民的原因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六、違約責任

1、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原則嚴格履行協議內容。如一方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轉讓費的%。

2、甲方逾期日未按本協議第四條、第五條一款約定辦理相關手續,乙方有權解除該協議,並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合同生效條件

本協議應由甲乙雙方簽章並經發包方簽章確認後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及發包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年月日

個人荒山土地承包合同 篇7

甲方: (發包方)

乙方: (承包方)

一、為發展我縣的水果生產,乙方在 鎮 村 組承包甲方土地進行業生產, 地名、面積 畝(具體面積、地點見附表)。

二、承包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土地用於種植經濟作物及果樹。

三、承包期限

從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4月1日止共20xx年。

四、承包交付時間及方式

實行先交承包費後使用承包土地的原則。雙方商定:第一、土地租金每畝為800元/畝(每年4月1日前交租金)。第二、承包完第一年以後第二年起每畝升30元/畝。(第一年800元,第二年830元,第三年860元,照此累計)。

五、如果遇到國家徵用,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地面附着物賠償費及青苗費歸乙方所有。

六、為方便生產,乙方在承包土地範圍內修建電灌站、工房道路、圍牆、排洪溝等,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所有投入均歸乙方所有。

七、承包期間乙方用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甲方村民。

八、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信守合約,任何一方不得中途違約,否則將追究違約方的責任,違約按每畝賠償1000元計算。

九、乙方所建房子、電灌站、道路、水井、水池、圍牆、排洪溝等,到期後,如果甲方不需要留用的,乙方一定要還原耕作面積為了保障復耕,承包滿五年,第六年4月1日乙方交復耕押金壹萬元,到各組組長妥善保管,承包滿十年,第十一年4月1日,再交復耕押金貳萬,耕作面積還原後,組長把押金退還乙方。

十、承包期間,乙方不得隨意轉讓,不得種樹,不得挖魚塘。

十一、此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雙方簽字生效,以後所籤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荒山土地承包合同 篇8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人工費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一、開竣工日期:依照國家頒佈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時完成。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所需材料、設備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 物資供應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 )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合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設備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負責供應材料和設備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三、成套設備和非標準設備,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設備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託乙方總包承辦設備訂貨及非標準設備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並由三方簽訂協議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應按現行規定辦理結算。

五、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場時必須由供應方負責驗證;如無合格證明,必須經供應方試驗合格後方準使用,其試驗費用,應由供應方負擔。因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試驗,其試驗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六、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 工程款結算

一、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 )項規定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結算。

5.招標的工程,按中標的價款結算。

二、工程款撥付與結辦法,按現行規定辦理(詳見附件)。

第五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應在施工前按審批程序重新報批,經審查處審核工程預算,經辦銀行審查投資後,並由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方可施工。否則,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繼續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如甲方未屆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四、甲乙雙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項,應按定額管理辦法報批。變更工程協議所附的變更預算,應在施工前及時送經辦銀行,做為結算工程款之依據。

第六條 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5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後,另訂驗收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時參加驗收,其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並償付給乙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二、竣工工程驗收合格,從驗收之日起3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驗收後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本項工程中的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該單位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並在雙方議定的措施和期限內完成。經驗收合格後,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設備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做減項竣工,並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技師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在驗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減變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工程竣工後,應繪製竣工圖,工程變更不大的由施工單位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説明,提交建設單位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可以由建設單位自繪或委託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繪製竣工圖。

七、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屬於民用建設項目應於竣工驗收後15天內,屬於工業建設項目,應於竣工驗收後30天內,將竣工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查。甲方應在接到竣工結算件後,民用建設15天內,工業建設20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由經辦銀行審定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採暖工程保修第一個採暖期內。在保修期內,確由施工單位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屬於專業性建築安裝工程按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辦理)

九、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和仲裁

一、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屬於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人工費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二、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按銀行的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三、實行合理化建議獎和提前竣工獎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政策的規定,另行協議。

四、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 )項處理:(1)向建築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附則

一、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鑑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

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標工程,按《××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四、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 合同附件

一、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圖預算。(合同正本及建設銀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一覽表。

五、有關協議:

六、有關補充合同:

第十條 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 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並分別報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建設單位(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工單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荒山土地承包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公開協商方式取得甲方一宗土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土地基本情況:甲方將位於某鎮某村村民委員會所有的面積為 畝的土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西長 米、 南北長 米。甲方保證本合同簽訂之前,已經過村民會議表決通過並報 鎮人民政府批准,並保證該宗土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

二、承包期限:乙方承包使用期為五十年,即從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終止。

三、承包費:承包費為 元/年,共計 元,自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分一次性向甲方交納完畢,甲方收到後出具收據。

四、承租土地用途:乙方擬將所包土地用於植樹等經營之用,但不排除乙方根據市場情況另作他用。乙方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設計、建設符合承租目的的各種地上設施,甲方在權限範圍內予以協助。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足額支付承包費。

2、承包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土地,除非因政府徵收、徵用行為或者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但甲方應在該事實發生後三日內通知乙方,並與乙方協商合同解除事宜。合同解除的,乙方有權獲得地上附屬物補償,並有權要求甲方補償乙方實際損失。

3、甲方為乙方的經營活動提供道路暢通、通水、通電等便利條件。

4、甲方在能力範圍內為乙方的承包經營活動提供支持,幫助乙方辦理相關經營建設手續。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對所承包的土地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承包土地的治理成果及經營收益全部歸乙方所有。

2、乙方有權根據實際經營需要添臵、建設各種地上設施,並享有所建設施的所有權。甲方對因建設設施所涉城建、規劃、土地等方面的行政許可予以保障,如乙方未獲準建設或所建設施被相關部門強制拆除而嚴重影響乙方生產經營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第5款的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3、乙方有權通過轉包、出租、轉讓等方式對所承包土地進行流轉。乙方在承包期內死亡的,其繼承人或其指定的人承受乙方的權利和義務。在上述事實發生後十日內,乙方或乙方的權利義務承受人應將產權的變動情況通知甲方。

4、乙方必須按時足額支付承包費,但除交納承包費和水電費外,乙方有權拒絕交納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七、合同的期滿和續簽:本合同期滿後,乙方在相同條件下享有優先承包權。乙方接到甲方發包啟事後30日內決定是否承包,否則甲方有權將土地發包他人。合同期滿後,方不續簽合同的,乙方自行處臵地上設施或經雙方合理作價後歸甲方所有,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補償金。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荒山土地承包合同 篇10

甲方: 村民委員會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 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以北、現以西與 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東至:現西邊; 南至:與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二oo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着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 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二oo 年 月 日

個人荒山土地承包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XX村委會與X小組現有耕地XX畝,經村民小組、黨小組、村民代表小組討論決定,現將XX畝耕地承包給乙方方得雲搞種植業。 經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期承包費:期限三年(叁年)從X年X月XX日至X年X月XX日;承包費:X年X月XX日到X年X月XX日共計 元整;X年X月XX日到X年X月XX元;(大寫。

二、甲方保證交付承包地時與村民無任何爭議。與村民簽字蓋章做依據,不得更改。

三、乙方所種植的經濟作物和糧食作物如發現被偷盜,甲方領導有責任配合乙方處理。

四、如因國家政策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甲方應退還乙方剩餘年限的承包費用,不得有議。

五、本合同到期後,乙方有優先權繼續管理。

六、承包範圍的耕地,所有權屬甲方所有,在承包年限內,使用權和管理權歸乙方所有。

七、以上合同望雙方共同遵守。如甲方違反合同,應賠償乙方承包費就、機耕費、管理費,以及種子、人工費、經濟價值兩倍的違約賠償金。如乙方違反合同,甲方不付給乙方所交的一切費用,並收回耕地及所種植的經濟作物和糧食作物。

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如何乙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此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

村民小組代表簽字:

乙方:

年 月 日

個人荒山土地承包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為加快農村生態產業發展,促進農村林地、荒山的綜合開發利用,發揮更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經甲乙雙方協商,在平等雙贏的前提下,簽訂以下合同:

一、甲方將本社毛家山周圍林地、荒山約 畝發包給乙方經營使用,界址 東 西 南 北,由乙方籌建生態農場。

二、毛家山林地荒山承包合同期為30年,從20x年 月日起至2043年 月 日止。

三、毛家山林地荒山的承包金額為每畝300元,承包金實行年年支付形式,每年12月20日前付清當年承包金。

四、乙方在承包合同期產有下列權利:

1、綜合利用和開發林地、荒地,對林地、荒地樹、竹擁有所有權,有確伐和新栽種其它林竹等權利。

2、在承包範圍內享有臨時建設房屋、圈舍、道路、水渠、塘池、對坡、溝、坎有權挖填方和整治。

3、享有國家對上述承包範圍內容各項補助或扶持資金。

五、甲方(含該社羣眾)應支持乙方正常的經營和管理,為其發展提供良好的生產生活環境和治安環境,甲方負責召開本社社員大會,在同意發包林地荒地意見表上簽字按上指印,將此表原件交付乙方保存。

六、合同到期,乙方將承包範圍內的林地、荒地按現時狀況交給甲方(含基礎設施),其它動產屬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繼續承包的權利。

七、違約責任:如一方違約,賠償守約方經濟損失捌萬元整。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當事人和官峯村委各執一份,簽字生效,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荒山土地承包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協商甲方_____________將村委會補償發包的十畝承包田轉包給乙方_____________耕種。雙方達成以下承包約定:

一、甲方承包田位於_____________。

二、承包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按國家規定二輪承包期止),承包價格約定:可以一年一定或三至五年綜合定價,每年按本組農户土地承包中等價來約定。______年至______年三年每年按5000元交給甲方承包費款。交款時間在每年1月至3月份。

三、承包期內,如國家集體對該承包地收繳各項税費,都乙方負責上繳。國家集體給予的一切補助優惠也都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爭要。

四、由於甲方承包田是村集體後補償的發包地,地質條件差,屬堤外開荒地。甲方向乙方保證提供穩定的耕地,如承包期內出現該耕地爭議,人為破壞對承包田噴施滅絕農藥和堤外泄洪、漲水淹地等造成乙方投資收益受到損失甲方承諾乙方,在下年承包期內,免收一年承包費來抵頂給乙方上年所造成的損失。若產生爭議甲負責與有關部門溝通,乙方協助配合。

五、雙方合同簽訂後共同遵守,若一方反悔,賠償另一方人民幣叁萬元整,作為合同違約金。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見證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荒山土地承包合同 篇1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市(縣)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法定地址_____;郵政編碼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職務_____。

受讓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法定地址____;郵政編碼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職務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外商投資開發經營成片土地暫行管理辦法》和國家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範圍。

第三條 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於其他經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但不得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不允許的活動。乙方並有依法合理開發、利用、保護土地的義務。

第二章 定 義

第四條 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詞語定義如下。

1.“地塊”指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區域,即本合同第五條界定的區域。

2.“總體規劃”指經中國政府批准的____開發區域的開發建設總體規劃。

3.“成片開發規劃”指依據總體規劃編制的,經中國政府批准的在受讓土地使用權區域內各項建設的具體佈置和安排。

4.“公用設施”指依照成片開發規劃對地塊進行綜合性的開發建設,建成的供排水、供電、供熱、道路、通信等設施。

第三章 出讓地塊的範圍、面積和年限

第五條 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地塊位於_____,地塊編號為_____。(見附件______地塊地理位置圖)

第六條 第五條所指地塊總面積為____平方米。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_____年。自頌發該地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四章 土地用途

第八條 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准的總體規劃是建立一個以開辦和經營工業項目(建設項目)為主的工業區(綜合區),亦准許開辦一些與之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注:根據具體情況定)

第九條 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十條 在出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土地用途,應當取得城市規劃行政部門同意後,經甲方批准,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章 土地費用及支付

第十一條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用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費(税)。

第十二條 該土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

等),總額為_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_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_%共計_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後_____日內,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逾期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請求違約賠償。

第十四條 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_____日內,依照規定辦理土地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五條 乙方同意從_____年開始,按政府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時間為當年__月__日。土地使用費每年每平方米為_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幣等)。 第十六條 乙方同意以美元(港元等)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及其他費用(注:根據具體情況定)。

美元(港元等)與人民幣的比價,以合同簽定當天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買入價和賣出價的中間值計算。

第十七條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户內。銀行名稱:_____銀行_____分行,帳户號_____。

甲方銀行帳户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於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 土地使用權轉讓

第十八條 乙方在實施成片開發規劃,並完成全部公用設施建設,形成工業用地和其它建設用地條件(或完成公用設施建設並建成了通用工業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等地面建築物,或投資額達到總額的___%或根據具體情況定)後,有權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的餘期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第十九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受讓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可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

雙方簽訂的轉讓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

第二十條 乙方在作出轉讓__日前應通知甲方。轉讓雙方在轉讓合同簽字後____日內,應將經公證的轉讓合同及有關附件的正本送交甲方,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換領土地使用證,並按照政府有關規定繳納土地增值費(税)。

第二十一條 自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二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它附着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甲方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並依照規定辦理過户登記手續。

第七章 土地使用權出租

第二十三條 乙方按本合同規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塊的公用設施並建成通用工業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等地上建築物後,有權作為出租人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餘期合用權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租賃給承租人使用。

條二十四條 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 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應當依照規定辦理有關登記手續。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塊使用權出租後,出租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 土地使用權抵押

第二十七條 乙方有權將本合同項下全部和部分地塊餘期使用權向一個或數個抵押權人作出一個或數個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簽定的抵押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每一抵押所擔保的債務必須是乙方為開發本合同項下地塊所承擔的債務。

第二十八條 乙方在作出抵押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簽字後___日內應將經公證的抵押合同,以及由此獲得的經公證的期票(或貸款協議)及有關附件正本送交甲方,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

依照有關規定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權的抵押權人或第三人,應在實現抵押權後____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換領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二十九條 依據第二十八條而取代乙方的抵押權人或第三人,享有並承擔本合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章 期限屆滿

第三十條 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並無償取得該地塊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權。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並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手續。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須在期滿前____天內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並經甲方同意在確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後,簽訂續期合同,並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存續期間,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並根據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十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三條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四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三十五條 除國家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或變更對本合同無追溯力。 本合同可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進行修改與補充,但必須採用書面形式提出申請並經雙方協商簽字同意後執行。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六條 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視為違反合同。違約方應負責向另一方賠償違約引起的一切直接和可得利益的損失。

第三十七條 如果由於甲方的過失而致使乙方對該地塊使用權佔有的延期,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期限應相應推延。因延期而造成的損失索賠,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條辦理。 第三十八條 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繳納滯納金。

第三十九條 乙方在該地塊上未按開發計劃進行建設或連續兩年不投資開發建設,除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條辦理外,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四十條 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設施建設,則應在規定完成日期少____日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認為必要,可根據情況適當延第完成日期;如果沒有在規定期限內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由認定上述延期理由無法成立並不同意延期,甲方有權無償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權 。該部分土地使用權佔全部土地使用權的比例與未開發的公用設施佔全部要求開發的公用設施比例相等。

第四十一條 在頒發土地使用證後,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乙方在____年內未能招引並安排該地塊內所有興建的項目,則應在規定日期至少____日前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本合同規定的建設期限,否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加或按排建設項目地塊的使用權。

第十二章 通知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要求要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的地址應為:

甲方: 乙方:

法定名稱_______;法定名稱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

電 傳_______;電 傳_______;

傳 真_______;傳 真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後____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四十四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章 附 則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後生效。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採用中___兩種文字書定,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兩種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為準。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於___年__月__日在中國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市(縣)簽訂。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省 乙方:____(章)

(自治區、直轄市)____

市(縣)土地管理局(章)

法定代表人: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____(簽字)

個人荒山土地承包合同 篇15

甲方: 村民委員會代表人: 身份證號:

乙方:代表人: 身份證號: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屬於甲方集體所有的和合法取得的龍山寨林地土地、廢棄宅基地及荒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並報鎮人民政府批准,將集體所有的和合法取得的位於滎陽市汜水鎮口子村第二村民組龍山寨的林地、廢棄宅基地及荒地共計 畝的土地經營權轉讓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承包使用年限為年。

三、四至界限及面積:

北至南至東至 西至 (具體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附圖已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確認)。

四、承包價格:

本合同共有林地 畝,廢棄宅基地及荒地 畝,合同期限內每年每畝按500斤小麥標準並參照當年的市場平均價格摺合人民幣作為土地承包價格。

五、結算方式:

乙方應於每年 月 日前,以現金結算方式一次交清全年承包款,超過 日不交承包款的視為放棄承包,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土地經營權。

六、甲方保證本合同所轉讓的林地、廢棄宅基地及荒地不存在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如出現前述問題的所有事宜均由甲方負責處理和解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七、本合同林地的所有樹木如果乙方需要使用,甲方負責協調,經林業部門批准,以樹木的大小摺合人民幣一次性賠償給甲方,具體價格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國家對現有林地的八年補助金歸甲方所有,廢棄宅基地上的樹木大的成材的由甲方原户主自行處理,不成材的包括荒地集體栽的樹木按大小摺合人民幣一次性賠償,賠償後林地、廢棄宅基地及荒地的樹木及新栽的樹木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承包期內種子、糧食直補、綜合補貼歸甲方所有。

八、本合同涉及的土地上現有的墳墓乙方如需規劃佔用,由甲方與乙方協商解決,因規劃佔用的墳墓由乙方按照國家賠償標準一次補償遷移費用。

九、乙方需要用工時,同等條件下,本組村民可優先用工,但是村民不得以高出市場價格提出無理要求,並服從乙方的管理,否則,乙方有權辭退並使用外工,村民不得以堵路、斷水、斷電等強制手段,迫使乙方使用本村村民所提供的原料、人工,如出現前述問題,甲方負責協調解決,因甲方村民原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照合同收取土地承包費和補償費用,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費用。

(二)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協助解決該土地在使用中產生的用水、用電、道路、邊界及其他方面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三)甲方負責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並在用水用電等方面給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四)不得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將該土地再次流轉或轉包。

十一、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按合同約定使用轉讓的土地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經營決策權、產品收益處置權等相應權利。

(二)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承包費,不得使土地荒蕪,連續兩年不開發、不種植的,甲方有權收回土地,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三)為方便管理,乙方有權對四周上山小路進行封堵規劃,村民不得破壞,甲方有義務協調及配合。

(四)乙方使用的水、電等設施,甲方應以村委會名義負責協調配合辦理手續,相關費用由乙方支付。對實際產生的使用計量乙方按甲方村民標準按時足額繳納費用。

(五)按國家土地承包政策,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在與國家簽訂的合同到期時,如甲方承包權延續,則本合同繼續有效。

(六)若合同期滿甲方不再讓乙方承包或合同終止的,甲乙雙方應對該承包區域內的建築物及其附屬物進行資產清算,清算後的資產歸乙方所有,不宜拆除或甲方需要使用的應折價給予乙方補償。

十二、合同的轉包 :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經過甲方同意,遵照自願、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二)轉包時乙方應與第三方簽訂轉包合同,但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包合同的內容。

(三)本合同轉包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十三、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

(一)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三)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甲方應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種建築設施的費用,並根據乙方承包經營的年限和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因此而產生的土地賠償費歸甲方,附屬物賠償費及其它賠償費用歸乙方。

(四)如甲方重複發包流轉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五)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十四、違約責任

(一)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額的20% 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三)如國家政策有重大變化或發生不可抗力的因素,所造成的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責任,雙方必須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對產生的損失互不負責任。

十五、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所訂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在本合同之前有關涉及本合同內容的任何合同、協議等一律作廢,以此合同為準。

十七、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均有權向滎陽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十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執兩份,報送鎮政府主管部門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荒山土地承包合同 篇16

流轉方: (下稱甲方) 承轉方:湖北天造園藝有限公司 (下稱乙方)

乙方擬投資建設“湖北天造·石龍頭生態園”,經西塞山區和河口鎮兩級政府招商引資,落户龍泉湖農業示範園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合同法》、《物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西塞山區龍泉湖現代農業示範園區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共同訂立合同條款如下:

甲乙雙方是土地流轉方和承轉方的關係,乙方採用土地使用權流轉形式獲得甲方土地的使用權,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一、 流轉土地用途

1. 建設“湖北天造·石龍頭生態園”。

2. 流轉的土地用於高效農業(種植業、林業、牧業、漁業)生產或規範化的農業園區建設

3. 按照國土資發[20xx]155號文件精神,申報相關的配套 設施建設項目。

4、建設與“湖北天造·石龍頭生態園”配套的餐飲、觀光、休閒、娛樂等配套設施。

二、 土地流轉面積及方位

流轉土地位於西塞山區龍泉湖現代農業示範園區內的河口鎮 村 組,總面積為: 畝。(具體方位詳見經GPS測量甲乙雙方確認並簽字的土地紅線圖)。

三、 土地流轉期限

土地流轉期限為 50 年,從二○ 一二 年 四 月 一 日至二○六二年 四 月 一 日止。

土地流轉期內,如遇國家政策徵佔土地,甲、乙雙方按照國家規定,協商終止合同,其徵佔土地的一切補償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提出異議。

四、 土地流轉遵循的原則

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要充分尊重承包農户的意願,不得采用行政干預或欺詐脅迫等手段強迫流轉。

五、 土地流轉費用及支付方式

1、土地流轉計費價格按照省政府[20xx]46號文件規定(建設徵用土地)的土地補償標準執行,分村集體的土地補償費和:村集體的土地補償費按每13000元/畝計算,農户安置補償費按 元/畝計算。首期支付3000元/畝,餘款貳年內付清。 元/畝(含安置補償費),一次性付清至20 年 月 日。付款時間為甲方與農户簽訂協議後30日內,乙方一次性付清給甲方,甲方確保轉付至每家農户,不拖欠分毫。甲方與農户簽訂的協議附後,作為乙方付款的憑據並備案。乙方不再向甲方交納本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費用。

2、租金支付辦法及時間:安置補償費乙方一次性付清。付款時間為甲方與農户簽訂協議生效後30日內。甲方確保轉付至每家農户,不拖欠分毫。甲方與農户簽訂的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並備案;村集體的土地補償費實行分期付款:首款按3000元/畝,在合同簽訂並生效後30天內支付,餘款 付清。乙方不再向甲方交納本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費用。。

六、 土地附着物的補償

七、 流轉土地上的附着物,應由甲、乙雙方當面清點核實,由乙方按國家有關政策(或《土地法》)或當地政府(區政府)文件規定的有關補償標準,一次性用現金補償給農户。乙方一次性用現金把土地附着物的補償補償給農户後,土地附着物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八、 雙方的權利義務

1、在流轉期內,乙方在國家政策範圍內,根據自身發展需要,經上級批准,並按國家規定辦理必備的手續後,可在租用土地內修建道路和排灌等水利設施,修建必需的生產及管理用房,所佔用土地,甲方應無條件允許。

2、甲方將土地使用權流轉給乙方後,由乙方享受國家有關農業開發的各種優惠政策。乙方享有自主經營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用工、採購、施工、生產等。

3、乙方在土地流轉期間的用電、取水、排水、通訊及進駐的生產管理人員應享受當地社員同等待遇。

4、乙方在經營期間,甲方應協助乙方搞好社會治安及其安全,未經乙方允許,人畜不得進入,否則造成損失由甲方當事人承擔。

5、在土地流轉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藉口中止合同(國家建設或重點工程佔用除外),如造成乙方的相關損失,由甲方承擔補償責任;

6、甲方必須尊重乙方的自主經營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7、甲方負責地面建(構)築物拆遷清障工作,並協調乙方與當地村民的關係,對破壞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及生活秩序的行為,應積極協同司法機關打擊處理,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努力為乙方營造一個良好的生產經營環境;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八、在土地流轉期間,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甲方土地損毀,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九、乙方生產經營期間不得違背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

十、其它約定

1、按招商引資應提供的基本條件,甲方應具備水、電、路三通。基於實際情況,甲方現有的水、道路供乙方無償使用,電力資源就近給乙方提供方便,使用電費按實結算;

2、乙方不再承擔甲方所在地或鎮政府的義務勞工,也不承擔任何義務工費及其它任何攤派費用;

十一、違約責任:

1、土地流轉期內,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若有違返所造成的損失全部由責任方承擔,並由責任方按合同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必須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內交清土地流轉費用。(1)若乙方無法按期支付土地流轉費用給甲方,則超期部分由乙方按銀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直至付清應支付的土地流轉費用為止;(2)乙方交納土地流轉費用超期不得超過三個月,否則甲方將收回土地,並由乙方賠償甲方全部損失;(3)若甲方違約,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產經營則甲方按照土地流轉費用與地面附着物總投資之和的3倍賠償給乙方。

十二、本合同期滿,乙方是否繼續土地流轉應在期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土地使用權。

十二、合同清償,若乙方不再繼續承轉或無法履行合同時,應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雙方達成協議解除合同。乙方投入的基礎設施、固定的建築物(不含公益設施)如房屋等固定資產經相關部門專業人員評估其價值後由甲方用現金找補給乙方。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的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鄉(鎮)、村各一份,農村承包合同主管部門和鑑證機關各一份。

十五、本合同一經社員大會討論通過形成決議,雙方當事人正式簽訂合同,本合同才正式生效。

附件:

1、農户授權委託書

2、社員大會會義決議

3、土地流轉户花名冊

4、土地流轉範圍紅線圖

甲方: 代表: 身份證

乙方:

村委會:

簽訂時間: 代表: 代表: 年 月

身份證 日

個人荒山土地承包合同 篇17

發包方: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繼續深入農村改革,進一步推進產業結構調整,確保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經過村民(組)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將______________ 發包給乙方承包。現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同意,達成如下承包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 承包面積及四址範圍

承包面積______________ 畝,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年,即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 承包金額及付款方式

乙方在承包期間:1、每年每畝上交________元,計________元;

2、每年每畝水資源費上交村________元,計________元。

付款方式,本着“先交款,後承包”的原則。第一年的承包金在 協議簽訂時全部交清,第二年的承包金於前一年的_____月_____日前交清,以後每年依次類推。

四、 甲方責任

五、 乙方責任

1、 在承包期間,乙方實行自主經營,自我管理,風險自負的 原則,自覺履行規定義務,必須服從國家建設用地、政府公益性用地和村建設用地;

2、 承包期間,未經水利部門勘察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水 利設施;

六、 相關事項

在承包期間,乙方在服從國家建設用地、政府公益性用地和村 建設用地前提下,徵地費用歸甲方所有,青苗費歸乙方所有。

七、 承包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八、 如遇國家政策變化,當本協議與政策發生牴觸時,一切以 上級政策為準。

九、 違約責任

在合同期間,如有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 _______方有權。

十、 未經事宜,均按國家有關政策執行。國家沒有明文規定的, 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此協議一式______份。

甲 方(簽章):

乙 方(簽章):

見證方(簽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個人荒山土地承包合同 篇18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土地、林木資源,加快土地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公開協商討論同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並報鎮人民政府批准,將位於開陽縣城關鎮魚上村瑤上坪、拐幾、石頭田、土老壩、巖腳寨、舊寨、谷寨等組面積120_千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土地類型)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東起: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

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觀興休閒農業和經果林種植和養殖及相關農業科技開發、推廣、培訓、服務。

2。承包形式:公司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處置

乙方與村民簽訂的協議可作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所建設、種植之地上物所有權亦為乙方所有。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並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2。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承包期間,如乙方需砍伐樹木,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採伐許可證。

3。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4。按照合同約定,保證電路暢通,並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5。乙方與村民簽訂的土地承包協議,甲方負責協調。

6。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在承包期限內,如因承包範圍出現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對承包土地有自主經營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乙方在承包地範圍內可以種植速生樹種和其他林木、果樹,並可以養殖家禽、家畜及魚類等動物,但不得污染飲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環境。

4。乙方對承包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本合同轉包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本合同轉包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後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雙方均不能追究對方的責任,但乙方必須及時將情況報告甲方,甲方應及早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協助恢復生產。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或其他原因)徵用該土地,徵用相關賠償費用為乙方所有,同時對於乙方所承包徵用地上建物、樹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5。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7。本合同履行期間,即使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方的名稱改變、甲方分離或甲方與他方合併。

8。承包期內,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及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九、違約責任

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以上約定,即視為違約。違約方應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貴陽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依法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附土地平面圖

發包方(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承包方(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簽約地點:__________

個人荒山土地承包合同 篇19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將土地____畝、每畝承包費____元承包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承包價格

本合同將收取土地承包押金____元整,合同期限內按每畝____元、在_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結清。結不清收回土地,若有誠信,可續保,價格再議,本合同長期有效。

四、結算方式

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五、甲方承包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六、水費、地皮費及鄉政府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種子補貼費,地畝補貼等政府補貼的優惠政策由甲方享有。

七、違約責任

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各兩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個人荒山土地承包合同 篇20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達成如下協議:

一、土地流轉的方位、面積和方式

流轉土地所在方位:××。流轉的面積為××畝,以實際丈量面積為準。流轉方式為出租。

二、流轉的期限為五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止。

三、流轉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轉包的租金為每畝每年××元,如果國家經濟政策發生大的變化,租賃價格與周邊土地租賃價格有較大差距時可由雙方協商調整租賃價格。

2、由財政部門徵收的縣鄉排澇水費每畝××元由甲方負擔。

四、協議簽定以後,乙方應向甲方交納×萬元的保證金,待支付流轉費時扣除。每年的租金必須在×月××日之前支付給甲方。

五、乙方在租賃期間涉及到勞務用工,在同等條件下應該優先使用甲方。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監督乙方按時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 2、不得干預乙方依法的生產經營活動。 3、協助處理好與周邊水系等方面的關係。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在不改變土地規定用途的前提下,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分權和收益權。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再次轉包出租。

2、按時向甲方支付流轉費。

3、保護耕地,不得棄耕拋荒,不得進行掠奪性經營。

八、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流轉期內,如流轉的土地被國家或集體依法徵用、佔用,徵佔用的補償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2、流轉期滿後,乙方投資形成的地上附着物無償交由甲方,投資時甲方雙方另外達成了協議的除外。

3、乙方連續兩年棄耕拋荒的,甲方有權收回流轉的土地。

4、乙方在合同期滿後,對土地的耕作造成破壞致使不能正常耕作的,乙方必須負責恢復土地原貌。

九、合同期滿,乙方要求續簽合同的,甲方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承租。

十、違約責任

流轉期內,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造成損失的,依法予以賠償。

十一、糾紛解決辦法 流轉期內,如雙方發生糾紛,先由××縣××鎮農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向縣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扏一份, 縣 鎮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和縣經管局各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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