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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型房屋鋼架結構工程承包安裝製作合同(精選3篇)

輕型房屋鋼架結構工程承包安裝製作合同(精選3篇)

輕型房屋鋼架結構工程承包安裝製作合同 篇1

發包方:

輕型房屋鋼架結構工程承包安裝製作合同(精選3篇)

承包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和《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及主要技術參數

1、工程內容:

2、面積:_________㎡。

3、技術要求:

4、其它要求:

三、質量、工期

1、工程質量要求:合格工程。

2、工程工期:甲方具備乙方進場條件時,通知乙方,乙方在3天內進廠後個自然天生產、安裝完畢,乙方在施工期間,如遇到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雨天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工期相應順延。

四、工程造價及付款方式

1、工程造價

本工程單平米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平方米。總造價以驗收的總面積為依據。

2、付款方式

主鋼構件進場,甲方應支付乙方工程款_________%,累計支付工程款。

工程安裝完畢後,經甲方驗收。驗收合格後,交付甲方使用。剩餘工程款____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_元。預留工程款的_________%作為質保金。

五、甲乙雙方負責事項

甲方負責事項

1、負責提供鋼構件堆放場地,施工用電電源、電費由甲方承擔。

2、甲方提供合格的支撐面,並做好配合乙方的工作

3、負責施工場地質量監督和組織驗收,排除一切外來因素干擾,提供良好的安全施工環境。

4、按合同約定,按期付款。

乙方負責事項

1、嚴格按《門式鋼架輕型房屋鋼架結構技術規程》和《鋼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確定的施工圖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2、按合同約定,按期完工。

3、嚴格執行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杜絕一切安全事故及違法事件的發生。如發生人生、安全賠償事故,由乙承擔。

4、工程完工時,積極配合甲方的驗收。

六、工程驗收

1、工程竣工後,乙方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_________日內組織驗收。

2、甲方_________日內未組織驗收或者直接投入使用,即示甲方認可此工程為合格工程。

3、工程未經驗收,甲方不得使用,由此造成的一切質量事故及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

1、甲方若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按合同額的日_________%償付乙方逾期付款違約金,由此造成的工程延誤由甲方負責。

2、乙方工程逾期交付,按_________元/天賠償甲方損失。

八、附則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方預付款到位後生效,工程款全部結清終止。

3、甲乙雙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因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可進行調解、和解,無法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住址:

代表人:

聯繫方式: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住址:

責任人:

聯繫方式: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輕型房屋鋼架結構工程承包安裝製作合同 篇2

發包方(甲方):

地址:

承包方(乙方):

地址:

根據《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工程承包安裝事宜進行磋商,現就本工程的相關事宜協商一致,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範圍:

4、承包內容:

5、承包方式:

6、工程造價:

二、施工準備

1、甲方:

(1)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負責紅線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2)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負責接通施工現場總的施工用水源、電源、變壓器(包括水錶、配電板),應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做好紅線以內場地平整,拆遷障礙物的資料。

(3)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天內(以簽收最後一張圖紙為準)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圖_________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地質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_________份。

(4)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在_______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_________天內提供會審紀要和修改施工圖_________份。

2、乙方:

(1)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送甲方。

(3)乙方須保證安全文明施工。

(4)工程完工當日,乙方須向甲方發驗收通知。

三、工程期限

1、根據工程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為_________天(日曆天),計劃開工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計劃完工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開工前_________天,乙方向甲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3、工期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甲方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6)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四、工程質量

1、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説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五、乙方職責

1、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或進行檢驗合格後方可用於工程;

2、隱蔽工程必須經甲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3、乙方應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並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甲方和質量監督站。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應會同甲方、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4、乙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甲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甲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甲方等單位共同研究,並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後實施;

5、工程竣工後,乙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算起。

六、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甲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的_____%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2、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_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___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3、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待保修期滿無息一次支付給乙方。

七、施工與設計變更

1、甲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説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甲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做出會審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承、發包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文件,乙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文件進行施工。若發生增加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甲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3、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甲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採取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4、甲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做出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乙方才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乙方才予實施。

八、工程驗收

1、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於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及施工圖紙及説明書、施工技術文件為依據。

2、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結構工程必須具有隱蔽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滲等記錄。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後,甲方須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3、工程竣工驗收後,甲方才可使用。

4、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乙方保修。

九、違約責任

乙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雙方進行協商,若確實是因為乙方原因導致延期,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甲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4、乙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_____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5、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_________%償付乙方賠償金。

十、糾紛解決辦法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協商不成,可以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按以下第_________項方式解決:

1、向工程所在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附則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協商後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代表人:

身份證號:

合同履行地: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負責人:

身份證號:

合同履行地: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輕型房屋鋼架結構工程承包安裝製作合同 篇3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本鋼結構製作、安裝工程承包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鋼結構料件加工、製作由乙方負責;鋼結構安裝工程應由乙方或乙方指定有專業資質之施工單位負責施工,該公司的安裝責任仍然由乙方承擔。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工程內容:

4、 工程造價:乙方按甲方確認的圖紙或設計院提供之藍圖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包乾。工程總價計人民幣: (RMB¥ ),其中鋼結構製造費用為人民幣: (RMB¥ );安裝費用為人民幣: (RMB¥ )。如甲方或監理單位書面通知變更工程內容或數量時,則承攬總價則按變更後之內容、數量及本合同議定之單價計算(不含總包單位管理費、配合費、掛靠費、報建費)。

第二條。 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鋼結構件、屋、牆面圍護系統及通風氣樓的製作、安裝(不含門、窗)

第三條。 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執行

(一) 本合同協議書;

(二) 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三) 工程量清單報價和圖紙;

(四) 雙方有關本工程的洽商、變更等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通知、會議紀要和補充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四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1、 合同語言:漢語。

2、 適用法律: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本工程所在地省、市的有關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

3、 適用標準、規範:《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xx和《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5-20xx。

第五條。 付款辦法

1、首付款:合同簽訂後5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價之30%,計人民幣: 元整(RMB ¥ )。

2、鋼構進場款:主框架構件進場後,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價之30%,計人民幣: 元整(RMB ¥ )(以材料到場之日起算,甲方應於7日內將該款匯入乙方指定帳户,若未見此款項,乙方有權作出停工選擇,工期相應順延,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3、 彩板開始進場時5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價之20%,計人民幣:

元整(RMB ¥ )元整。

4、完工款:工程完工後,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價10%,計人民幣: 元整(RMB ¥ )(甲方收到乙方完工報告之日起3日內,支付完此款項)。

5、驗收款:經甲方及有關之政府職能部門驗收本工程後,5日內支付合同總價之7%,計人民幣: 元整(RMB ¥ )。

6、保固款:乙方開據工程保固書之日起算滿壹年後3日內,甲方支付餘款總價之3%,計人民幣: 元整(RMB¥ )(乙方提供工程保固書予甲方)。

第六條。 工程期限

工期由甲方書面通知及相關配合單位之配合工作,可滿足鋼結構施工之日起算;合計 日曆天為施工工期。

第七條。 延期處理

如因甲方工程設計變更、或因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天災、政治、惡劣天氣條件等)及非乙方因素之停水、停電等原因造成之停工;甲方未按時提供施工配合條件和未按時支付工程款,工期相應順延。

第八條。 越期罰款

若乙方無法如期完工時,工期每越一日,甲方得按工程總價之萬分之三作為其工程罰款,但最高金額不得超過合同總價之百分之一為上限;反之,乙方完成工程每提前一天,按照相應比例給予工程獎勵。若甲方無法按照合同付款時,每越一日,甲方得按工程總價之萬分之三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並且乙方有權選擇停工,導致乙方經濟損失和工期延誤的,甲方應賠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第九條。 工程管理

1、 乙方在工程進行期間,應派富有工程經驗及可靠之代表,常駐守工地(乙方派駐工地代表人員 )除非由於法律或實際原因不可能做到的情況外,應嚴格按照合同進行工程的協調、施工和維修,以達到業主滿意的程度,遇有事離開工地時,應委託人代理,並通知甲方監工人員。

2、 甲方所委託之監造工程師及派至工地之人員,(甲方派駐工地代表 )皆有監督工程及指示乙方之權,如發現乙方工人技術低劣,工作怠慢者,得隨時通知乙方更換之;倘乙方所做工程草率,材料低劣,不合規定,有權通知乙方拆除重做,其損失由乙方負責;倘甲方所委託之監造工程師或甲方派駐工地之代表監督、指示有誤,導致工程出現問題需要拆除重做,其損失由甲方負責,延誤之工期相應順延。

3、 凡與本合約工程有關之其它工程及臨時裝置,經甲方交由其它承辦人辦理時,乙方與其它承辦人,有相互協助合同之義務,甲方對此負有溝通協調配合之義務。如因甲方或其承辦人之故,使工作不能協調,而發生錯誤,遲延或意外等情事,致生損害於乙方者,甲方應負責賠償之;倘若為乙方之故,使工作不能協調,而發生錯誤,遲延或意外等情事,致生損害於甲方或他人者,乙方應負責賠償之。

第十條。 不可抗力

凡因自然災害、戰爭、政府幹預、自然天候不佳(依氣象資料)及國家制訂之慶典或其它非甲乙雙方所可控制之事由,致甲乙雙方不能依本合約履行其義務時,甲乙雙方應不負賠償責任。唯在該情事發生日期之前,依本合同應履行之義務仍行持續,一旦上述情事消失,即行繼續履行合同,如該狀況將延續三個月以上時,應由甲乙雙方協議適當之補救辦法。

第十一條。 工地安全及保險

乙方應保障甲方免於承擔在工程施工和維護過程中所引起的任何人身或物資的損傷或損壞,並應保障甲方免於承受與此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訴訟費、指控費及其它開支,但下述各方面或與之有關的任何補償費或損害賠償費用除外:

1、 經甲方驗收完成之工程,並轉由甲方使用之建築物。

2、 甲方組織驗收不及時或未經驗收擅自使用,視為驗收合格的。

3、 由甲方其代理人或不是乙方所僱用的僱員或其它承包人的行為或疏忽所造成人身或財產的損壞與損傷,或與此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及損害賠償。

4、 按合同規定進行工程施工無法避免的財產損壞或損傷。

第十二條。 配合工程:

甲方配合工程説明如下:

1、 負擔施工所需水、電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廠內協議約定地點,並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2、 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信道,以及協議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交通幹道,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3、 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佔道及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准手續(全由甲方負責)。

4、 將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並進行現場交驗。

第十三條。 變更工程

本工程進行中,如甲方對原訂計劃有改善或變更之必要時,應提前通知乙方照變更設計圖説明辦理,乙方不異議,凡因變更計劃以致該局部之原設計工程數量有增減時,一般情況按原合同附件分項單價執行,如遇特殊情況由雙方另行議定合理單價及管理費,並相應調整工程造價及工期。

第十四條。 解除或終止合同

雙方依下列各款規定,其相對之一方有權提請解除合同及請求補償:

1、 甲方因故認為工程有終止之必要時,得終止本合同之全部或一部分工程。一經甲方書面通知,乙方應立即停工,其已完成之工程及專用於本工程已進場或已備之材料,均由甲方立即核實付款,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所遭受的經濟損失。

2、 乙方如下列情事之一時,甲方需以書面通知乙方,若乙方接通知後十日內仍不改正,經甲方再次書面通知仍未未採取任何改正措施的,甲方得終止或解除本合同:

a、 乙方越規定期限尚未開工,或開工後工程進行明顯遲緩,作業無常,施工品質不良,經甲方兩次以上書面通知限期改善但乙方仍無意改善時。

b、 乙方產生資金困難,明顯不能繼續施工或破產。乙方因前項各款原因而被子解除合同時,應實時停工,負責遣散工人,並將到場材料工具等交由甲方使用,由甲方自辦或另招商承辦,乙方已完成部分工作及在場材料之價款,應作現場點收,並辦理結算。

3、 甲方如有下列情事之一時,乙方以書面通知甲方終止或解除本合同,並就已完成工程及進場材料或已備之材料辦理驗收結算,並支付乙方人員及設備之損失費用。

a、 合同簽訂後越半年,因甲方原因不能全面開工者。

b、 甲方要求減少工程量及金額達合同總價百分之三十以上者。

c、 工程施工期間因甲方原因而需全面停工,且一次連續三十天以上,或累積達三個月以上者。

d、 甲方未按時付款兩次以上或應付款累積延遲二十天以上時。

e、 甲方無力支付工程款時。

第十五條。 工程保管

1、 施工期間不論完成或未完成工作物,其於驗收點交甲方前,不論遺失、減少或損(焚)壞均由乙方負責。

2、 甲方有實際需時,得要求乙方配合作部份點交驗收使用,其於驗收前由乙方負責,其於驗收後,由點交使用單位負責。

3、 其他配合施工承包商之工作物與材料器具,分別由其各負責。

第十六條。 工程驗收

1、 工程竣工驗收以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和現行國家相關職能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及圖紙、施工規範、雙方簽訂的協議及完工後建築使用無礙為依據。

2、 甲方應於乙方通知甲方之日起算10天內完成檢視及驗收程序,並以書面之驗收結果通知乙方,倘若甲方未能於上述之10天內完成檢視及驗收或如未經驗收使用,則視為甲方已檢視並同意驗收合格。

第十七條。 保固責任

工程完工後,乙方提供保固書給甲方,由乙方負責工程保固壹年(自驗收合格或未經驗收但實際使用之日起計算),保固期間內如因乙方材料或施工不良所造成這損壞,由乙方無償修復;但如因甲方或第三人不當使用或周圍環境改變及不可抗拒之外力所造成之損壞,經查非乙方責任者,則不在此限。

第十八條。 所有權:

當甲方依合同第四條付清乙方除保固款外其它所有款項及完成第十五條之驗收程序後,本合同工程之所有權始轉為甲方所有。

第十九條。 合同爭議: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時,可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時,雙方同意提交五家渠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第二十條。 合同時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有效外,其他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屆滿,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二十一條。 附則:

1、 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 工程量清單報價和圖紙、雙方有關本工程的洽商、變更等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通知、會議紀要和補充協議或文件均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章):

乙方(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户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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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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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務登記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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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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