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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產品採購合同(通用30篇)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通用30篇)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1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通用30篇)

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b.“合同價”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後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c.“貨物”係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d.“服務”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_____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f.“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g.“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h.“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曆天數。

2.適用性

2.1?本合同條款適用於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範圍。

3.來源地

3.1?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和地區。

3.2?本條所述的“來源地”係指貨物開採、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製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徵、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於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2?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採用公制。?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僱傭於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僱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並限於履行合同必須的範圍。

5.2?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後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_____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後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兑換的貨採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後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並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説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8.4?買方在貨物到達買方國家後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從來源國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8.5?在交貨前,賣方應讓製造廠家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並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給議付行的文件的一個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製造廠家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後面。

8.6?貨物低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後,買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為檢驗檢疫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並出具交貨後檢驗證書。如果檢驗檢疫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兩者有不一致的地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場後九十(90)天內向賣方提出索賠。

8.7?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5條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檢疫局檢驗的結果發現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貨物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買方應及時向賣方提出索賠。

8.8?合同條款第8條的規定無論如何也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9.包裝

9.1?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足以承受但不限於承受轉運過程中的野蠻裝卸,暴露於惡劣氣温,鹽分大和降雨環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裝箱的尺寸及重量應考慮貨物最終目的地的偏遠程度以及在所有轉運地點缺乏重型裝卸設施的情況。

10.裝運標記

10.1?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英語字樣做出以下標記:_________。

10.2?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t)或2噸(t)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英語和國際貿易通用的運輸標記標註“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註“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保持乾燥”等字樣和其他國際貿易中使用的適當的標記。

11.裝運條件

11.1?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_____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訂艙位、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交貨。

b.提單/空運提單日期應視為實際交貨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貨物不能放在甲板上運輸,也不能轉運。

d.承運的船隻應來自合格來源國。

e.目的港/項目現場在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11.2?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_________w)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內陸運輸,但由買方支付運費。

b.有關運輸部門出具的收據的日期應視為交貨日期。

11.3?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買方對超運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不承擔責任。

12.裝運通知

12.1?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_____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之前,即海運前三十天(30)天或空運前十(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裝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航空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5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_________寬_________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b.賣方應在貨物裝船完成後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合同號、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2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註明。

12.2?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_________w)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鐵路/公路/水遠裝運日期之前三十(30)天內或空運運日期之前十四(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應用掛號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五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_________寬_________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通知買。

b.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後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號、貨物名稱、數量、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給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註明。

13.交貨和單據

13.1?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提供的裝運細節和/或其他單據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具體規定。

13.2?本合同下的“出廠價(e_________w)”、“離岸價(fob)”、“貨交承運人價(fa)”、“到岸價(cif)”、“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及其他用於説明各方任的貿易術語應按照巴黎國際商會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國際貿易慣例術語解釋通則(icotems)來解釋。

13.3?對從國外供應的貨物:

a.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啟運後以電報或電傳的形式將全部裝運細節,包括合號、貨物説明、數量、運輸工具名稱、提單號碼及日期,裝貨口岸、啟運日期、卸貨口岸等通知買方和_____公司。賣方應將下列單據寄給買方,並拷貝一份給_____公司:

(1)標有“運費已付”的已裝船清潔提單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3)標明每箱內容的裝箱單一式5份;

(4)以買方為受益人的以發票價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險的_____單1正本,4份副本;

(5)製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6)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的合同貨款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7)賣方出具的證明運輸工具名稱和國籍的證明書一式5份;

(8)賣方有關機構出具的來源國證書一式5份。

b.對從國內供應的貨物:

(1)説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2)買方出具的證明已收到相應貨物的證書一式5份;

(3)詳細的裝箱單一式5份;

(4)製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5)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價格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6)交貨收據/鐵路收據/貨車收據一式5份;

(7)貨物來源地證書一式5份。

14._____

14.1?本合同下提供的貨物應對其在製造、購置、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按合同條款規定的方式,用一種可以自由兑換的貨幣進行全面_____。

14.2?如果買方要求按到岸價(cif)或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其貨物_____將由賣方辦理、支付,並以買方為受益人。如果按離岸價(fob)或貨交承人價(fca)交貨,則_____是買方的責任。

14.3?如果是出廠價(e_________w)合同,裝貨後的_____應由買方辦理。如果是到岸(cif)/“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合同,賣方應用一種可以自由兑換的貨辦理以發票金額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險。

15.運輸

15.1?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fob)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直至包括將貨物在指定的裝船港裝上船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包括在合同價中。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貨交承運人(fca)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在買方指定點或其他同意的地點交由承運方保管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2?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3?如果合同要求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項目現場,賣方應負責辦理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規定的_____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4?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所選擇承運人事先應獲買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賣方(a)以離岸價(fob)或貨交承運人價(fca)交貨,和(b)替買方和由買方承擔費用使用指定的船隻或掛買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的船隻來安排國際運輸,而指定的船隻或掛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的船隻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用於運輸貨物,賣方應用別的船隻安排運輸。

16.伴隨服務

16.1?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務,包括“合同條款資料表”與技術規格規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

a.實施或監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和/或啟動;

b.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c.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台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d.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運行或監督或維護或修理,但提條件是該服務並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e.在賣方廠家和/或在項目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啟動,運行、維護和/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16.2?如果賣方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沒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到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

16.3?賣方應提供“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7.備件

17.1?正如合同條款所規定,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賣方製造或分配的與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a.買方從賣方選購的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並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b.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

(1)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採購所需的備件和

17.2?賣方應按照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

18.保證

18.2?本保證在貨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適用時)交運到合同指明的最終目的地並驗收後的十二(12)個月內有效,或在貨物從貨源國裝運口岸或地點啟運日期後十八(18)個月內有效,哪一種情況早發生就以哪一種情況為準。

18.3?買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本保證期內所產生的索賠。

18.5?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後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19.索賠

19.1?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第18條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規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a.賣方同意退貨並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並承擔由此發生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_____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b.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並負擔買方蒙受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8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20.付款

20.1?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21.價格

21.1?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收取的價格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給出。

22.變更指令

22.1?根據合同條款第35條的規定,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範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a.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為買方製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格;

b.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c.交貨地點;和/或

d.賣方提供的服務。

23.合同修改

23.1?除了合同條款第22條的規定外,任何對合同條件的變更或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

24.轉讓

24.1?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25.分包

25.1?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並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5.2?分包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條款第3條的規定。?26.賣方履約延誤

26.1?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26.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後,應儘快對情況進行評價,並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26.3?除了合同條款第25條階情況外,除非延期是根據合同條款第26.2條規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拖延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27條的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

27.誤期賠償費

27.1?除合同條款第29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週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第28條的規定終止合同。?28.違約終止合同

28.1?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採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26條的規定同意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b.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c.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_____和欺詐行為。為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1)“_____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公官員在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和

(2)“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後),人為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借款人(或業主)從自由公開競爭所能獲得的權益。

29.不可抗力

29.1?儘管有合同條款第26條、27條和28條的規定,如果賣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在不可抗力影響的範圍內不應該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9.2?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係指那些賣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賣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理及其他雙方同意的情況。

29.3?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賣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買方,除買方書面另行要求外,賣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延續超過一百二十(120)天,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就進一步實施合達成協議。?30.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30.1?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採取或將要採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31.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31.1?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於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是出於買方的便利,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

31.2?對賣方在收到終止通知後三十(30)天內已完成並準備裝運的貨物,買方應按原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於剩下的貨物,買方可:

a.讓任一部分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來完成和交貨:和/或

b.取消該剩下的貨物,並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務以及賣方以前已採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

32.爭端的解決

32.1?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後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_____。

32.2?_____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cietac)按其_____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_____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32.3?_____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2.4?_____費除_____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32.5?在_____期間,除正在進行_____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33.合同語言

33.1?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語言為英語。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件和其他文件應用合同語言書寫。

34.適用法律

34.1?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35.通知

35.1?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或電報、電傳或傳真送到“合同條款資料表”中規定的對方的地址,電報、電傳或傳真要經書面確認。

35.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個日期為難。

36.税和關税

36.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税法對買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36.2?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內的賣方,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税法對中國國內的賣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該國內賣方負擔。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外的賣方。要求外國賣方在中國境內實施與本合同有關的伴隨服務,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税法規定和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所述的協議(如果有此協議的話)對國外賣方徵收的實施伴隨服務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外國賣方負擔。

36.3?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賣方負擔。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和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37.2?如果本合同的貨物在其所在國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話,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許可證,費用自理。

買方(蓋章):_________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2

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a.“合同”係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價”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後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c.“貨物”係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d.“服務”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f.“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g.“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h.“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曆天數。

2.適用性

2.1 本合同條款適用於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範圍。

3.來源地

3.1 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和地區。

3.2 本條所述的“來源地”係指貨物開採、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製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徵、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 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於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符合技術規格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準,則應符合貨物來源國適用的官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佈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4.2 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採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僱傭於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僱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並限於履行合同必須的範圍。

5.2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後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 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 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後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 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 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兑換的貨採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 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後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 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並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説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 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3

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a.合同係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價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後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c.貨物係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d.服務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天指日曆天數。

2.適用性  

2.1 本合同條款適用於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範圍。

3.來源地  

3.1 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X)和地區。  

3.2 本條所述的來源地係指貨物開採、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製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徵、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 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於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符合技術規格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準,則應符合貨物來源X適用的官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佈的版本的標準。  

4.2 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採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僱傭於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僱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並限於履行合同必須的範圍。  

5.2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

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

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後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 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 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後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 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 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兑換的貨採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 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後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 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並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説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 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8.3 如果任何被檢驗或測試的貨物不能滿足規格的要求,買方可以拒絕接該貨物,賣方應更換被拒絕的貨物,或者進行必要的修改以滿足規格的要求。  

8.4 買方在貨物到達買方國家後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從來源X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8.5 在交貨前,賣方應讓製造廠家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並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給議付行的文件的一個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製造廠家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後面。  

8.6 貨物低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後,買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為檢驗檢疫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並出具交貨後檢驗證書。如果檢驗檢疫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兩者有不一致的地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場後九十(90)天內向賣方提出索賠。  

8.7 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5條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檢疫局檢驗的結果發現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貨物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買方應及時向賣方提出索賠。  

8.8 合同條款第8條的規定無論如何也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9.包裝  

9.1 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足以承受但不限於承受轉運過程中的野蠻裝卸,暴露於惡劣氣温,鹽分大和降雨環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裝箱的尺寸及重量應考慮貨物最終目的地的偏遠程度以及在所有轉運地點缺乏重型裝卸設施的情況。

10.裝運標記  

10.1 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英語字樣做出以下標記:_________。  

10.2 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或2噸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英語和國際貿易通用的運輸標記標註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註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保持乾燥等字樣和其他國際貿易中使用的適當的標記。1

1.裝運條件  1

1.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的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訂艙位、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交貨。    b.提單空運提單日期應視為實際交貨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貨物不能放在甲板上運輸,也不能轉運。    d.承運的船隻應來自合格來源X。    e.目的港項目現場在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1

1.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內陸運輸,但由買方支付運費。    b.有關運輸部門出具的收據的日期應視為交貨日期。  1

1.3 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買方對超運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不承擔責任。1

2.裝運通知  1

2.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的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之前,即海運前三十天(30)天或空運前十(1

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和在裝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航空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5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b.賣方應在貨物裝船完成後二十四(2

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合同號、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發票金額、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2米,寬2.7米,和高3米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註明。  1

2.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鐵路公路水遠裝運日期之前三十(30)天內或空運運日期之前十四(1

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32表示)和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應用掛號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五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通知買。    b.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後二十四(2

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號、貨物名稱、數量、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米,寬

2.7米和高3米,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給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註明。    c.在出廠價合同項下,如果是因為賣方延誤不能用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上述內容通知買方,使買方不能及時辦理保險,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應由賣方負責。1

3.交貨和單據  1

3.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提供的裝運細節和或其他單據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具體規定。  1

3.2 本合同下的出廠價(e)、離岸價(b)、貨交承運人價(a)、到岸價(c)、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及其他用於説明各方任的貿易術語應按照巴黎國際商會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國際貿易慣例術語解釋通則(ce)來解釋。  1

3.3 對從國外供應的貨物:    a.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啟運後以電報或電傳的形式將全部裝運細節,包括合號、貨物説明、數量、運輸工具名稱、提單號碼及日期,裝貨口岸、啟運日期、卸貨口岸等通知買方和保險公司。賣方應將下列單據寄給買方,並拷貝一份給保險公司:      

(1)標有運費已付的已裝船清潔提單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3)標明每箱內容的裝箱單一式5份;      

(4)以買方為受益人的以發票價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險的保險單1正本,4份副本;      

(5)製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6)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的合同貨款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7)賣方出具的證明運輸工具名稱和國籍的證明書一式5份;      

(8)賣方有關機構出具的來源X證書一式5份。    b.對從國內供應的貨物:      

(1)説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2)買方出具的證明已收到相應貨物的證書一式5份;      

(3)詳細的裝箱單一式5份;      

(4)製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5)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價格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6)交貨收據鐵路收據貨車收據一式5份;      

(7)貨物來源地證書一式5份。1

4.保險  1

4.1 本合同下提供的貨物應對其在製造、購置、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按合同條款規定的方式,用一種可以自由兑換的貨幣進行全面保險。  1

4.2 如果買方要求按到岸價(c)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交貨,其貨物保險將由賣方辦理、支付,並以買方為受益人。如果按離岸價(b)或貨交承人價(ca)交貨,則保險是買方的責任。  1

4.3 如果是出廠價(e)合同,裝貨後的保險應由買方辦理。如果是到岸(c)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合同,賣方應用一種可以自由兑換的貨辦理以發票金額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險。1

5.運輸  1

5.1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b)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直至包括將貨物在指定的裝船港裝上船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包括在合同價中。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貨交承運人(ca)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在買方指定點或其他同意的地點交由承運方保管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

5.2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

5.3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項目現場,賣方應負責辦理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規定的保險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

5.4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交貨,所選擇承運人事先應獲買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賣方(a)以離岸價(b)或貨交承運人價(ca)交貨,和(b)替買方和由買方承擔費用使用指定的船隻或掛買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隻來安排國際運輸,而指定的船隻或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隻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用於運輸貨物,賣方應用別的船隻安排運輸。1

6.伴隨服務  1

6.1 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務,包括合同條款資料表與技術規格規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    a.實施或監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和或啟動;    b.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c.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台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d.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運行或監督或維護或修理,但提條件是該服務並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e.在賣方廠家和或在項目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啟動,運行、維護和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1

6.2 如果賣方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沒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到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  1

6.3 賣方應提供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1

7.備件  1

7.1 正如合同條款所規定,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賣方製造或分配的與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a.買方從賣方選購的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並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b.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      

(1)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採購所需的備件和      

(2)在停止生產後,如果買方要求,向買方提供備件的藍圖、圖紙和規。  1

7.2 賣方應按照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1

8.保證  1

8.1 賣方應保證合同項下所供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是或目前的型號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貨物應含有設計上和材料和全部改進。賣方進一步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全部貨物沒有設計、材料或工藝上的缺陷(買方的規格要求設計和或材料的情況除外),或者沒有因賣方的行動或疏忽而產生的缺陷,這些缺陷是所供貨物在最終目的地國家現行條件下正常使用可能產生的。  1

8.2 本保證在貨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適用時)交運到合同指明的最終目的地並驗收後的十二(1

2)個月內有效,或在貨物從貨源X裝運口岸或地點啟運日期後十八(1

8)個月內有效,哪一種情況早發生就以哪一種情況為準。  1

8.3 買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本保證期內所產生的索賠。  1

8.4 賣方收到通知後應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以合理的速度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換的貨物或部件從出廠地或進口港地至最終目的地的內陸運費由買方承擔。  1

8.5 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後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1

9.索賠  1

9.1 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第18條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規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a.賣方同意退貨並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並承擔由此發生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b.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並負擔買方蒙受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8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1

9.2 如果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後三十(30)天內,賣方未作答覆,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賣方接受。  如賣方未能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後三十(30)天內或買方同意的延長期限內,按照買方同意的上述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買方將從議付貨款或從賣方開具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20.付款  20.1 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2

1.價格  2

1.1 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收取的價格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給出。2

2.變更指令  2

2.1 根據合同條款第35條的規定,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範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a.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為買方製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格;    b.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c.交貨地點;和或    d.賣方提供的服務。  2

2.2 如果上述變更使賣方履行合同義務的費用或時間增加或減少,合同價或交貨時間或兩者將進行公平的調整,同時相應修改合同。賣方根據本條進行調整的要求必須在收到買方的變更指令後三十(30)天內提出。2

3.合同修改  2

3.1 除了合同條款第22條的規定外,任何對合同條件的變更或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2

4.轉讓  2

4.1 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2

5.分包  2

5.1 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並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

5.2 分包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條款第3條的規定。2

6.賣方履約延誤  2

6.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2

6.2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後,應儘快對情況進行評價,並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2

6.3 除了合同條款第25條階情況外,除非延期是根據合同條款第2

6.2條規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拖延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27條的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2

7.誤期賠償費  2

7.1 除合同條款第29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週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第28條的規定終止合同。2

8.違約終止合同  2

8.1 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採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26條的規定同意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b.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c.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為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1)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公官員在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和      

(2)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後),人為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借款人(或業主)從自由公開競爭所能獲得的權益。  2

8.2 如果買方根據上述第2

8.1條的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買方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賣方應對購買類似貨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但是,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2

9.不可抗力  2

9.1 儘管有合同條款第26條、27條和28條的規定,如果賣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在不可抗力影響的範圍內不應該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

9.2 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賣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賣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理及其他雙方同意的情況。  2

9.3 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賣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買方,除買方書面另行要求外,賣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延續超過一百二十(120)天,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就進一步實施合達成協議。30.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30.1 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採取或將要採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3

1.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3

1.1 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於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是出於買方的便利,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  3

1.2 對賣方在收到終止通知後三十(30)天內已完成並準備裝運的貨物,買方應按原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於剩下的貨物,買方可:  a.讓任一部分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來完成和交貨:和或    b.取消該剩下的貨物,並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務以及賣方以前已採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3

2.爭端的解決  3

2.1 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後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仲裁。  3

2.2 仲裁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eac)按其仲裁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3

2.3 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

2.4 仲裁費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3

2.5 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3

3.合同語言  3

3.1 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語言為英語。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件和其他文件應用合同語言書寫。3

4.適用法律  3

4.1 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3

5.通知  3

5.1 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或電報、電傳或傳真送到合同條款資料表中規定的對方的地址,電報、電傳或傳真要經書面確認。  3

5.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個日期為難。3

6.税和關税  3

6.1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税法對買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3

6.2 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內的賣方,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税法對中國國內的賣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該國內賣方負擔。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外的賣方。要求外國賣方在中國境內實施與本合同有關的伴隨服務,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税法規定和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所述的協議(如果有此協議的話)對國外賣方徵收的實施伴隨服務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外國賣方負擔。  3

6.3 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賣方負擔。3

7.合同生效及其他  3

7.1 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和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3

7.2 如果本合同的貨物在其所在國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話,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許可證,費用自理。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4

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b.“合同價”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後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c.“貨物”係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d.“服務”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f.“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g.“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h.“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曆天數。

2.適用性

2.1 本合同條款適用於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範圍。

3.來源地

3.1 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和地區。

3.2 本條所述的“來源地”係指貨物開採、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製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徵、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 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於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符合技術規格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準,則應符合貨物來源國適用的官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佈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4.2 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採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僱傭於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僱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並限於履行合同必須的範圍。

5.2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後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 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 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後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 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 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兑換的貨採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 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後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 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並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説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 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8.3 如果任何被檢驗或測試的貨物不能滿足規格的要求,買方可以拒絕接該貨物,賣方應更換被拒絕的貨物,或者免費進行必要的修改以滿足規格的要求。

8.4 買方在貨物到達買方國家後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從來源國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8.5 在交貨前,賣方應讓製造廠家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並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給議付行的文件的一個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製造廠家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後面。

8.6 貨物低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後,買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為檢驗檢疫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並出具交貨後檢驗證書。如果檢驗檢疫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兩者有不一致的地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場後九十(90)天內向賣方提出索賠。

8.7 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5條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檢疫局檢驗的結果發現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貨物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買方應及時向賣方提出索賠。

8.8 合同條款第8條的規定無論如何也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9.包裝

9.1 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足以承受但不限於承受轉運過程中的野蠻裝卸,暴露於惡劣氣温,鹽分大和降雨環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裝箱的尺寸及重量應考慮貨物最終目的地的偏遠程度以及在所有轉運地點缺乏重型裝卸設施的情況。

10.裝運標記

10.1 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英語字樣做出以下標記:_________。

10.2 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t)或2噸(t)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英語和國際貿易通用的運輸標記標註“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註“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保持乾燥”等字樣和其他國際貿易中使用的適當的標記。

11.裝運條件

11.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訂艙位、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交貨。

b.提單/空運提單日期應視為實際交貨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貨物不能放在甲板上運輸,也不能轉運。

d.承運的船隻應來自合格來源國。

e.目的港/項目現場在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11.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xw)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內陸運輸,但由買方支付運費。

b.有關運輸部門出具的收據的日期應視為交貨日期。

11.3 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買方對超運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不承擔責任。

12.裝運通知

12.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之前,即海運前三十天(30)天或空運前十(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裝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航空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5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b.賣方應在貨物裝船完成後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合同號、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2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註明。

12.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xw)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鐵路/公路/水遠裝運日期之前三十(30)天內或空運運日期之前十四(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應用掛號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五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通知買。

b.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後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號、貨物名稱、數量、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給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註明。

13.交貨和單據

13.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提供的裝運細節和/或其他單據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具體規定。

13.2 本合同下的“出廠價(exw)”、“離岸價(fob)”、“貨交承運人價(fa)”、“到岸價(cif)”、“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及其他用於説明各方任的貿易術語應按照巴黎國際商會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國際貿易慣例術語解釋通則(icotems)來解釋。

13.3 對從國外供應的貨物:

a.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啟運後以電報或電傳的形式將全部裝運細節,包括合號、貨物説明、數量、運輸工具名稱、提單號碼及日期,裝貨口岸、啟運日期、卸貨口岸等通知買方和保險公司。賣方應將下列單據寄給買方,並拷貝一份給保險公司:

(1)標有“運費已付”的已裝船清潔提單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3)標明每箱內容的裝箱單一式5份;

(4)以買方為受益人的以發票價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險的保險單1正本,4份副本;

(5)製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6)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的合同貨款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7)賣方出具的證明運輸工具名稱和國籍的證明書一式5份;

(8)賣方有關機構出具的來源國證書一式5份。

b.對從國內供應的貨物:

(1)説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2)買方出具的證明已收到相應貨物的證書一式5份;

(3)詳細的裝箱單一式5份;

(4)製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5)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價格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6)交貨收據/鐵路收據/貨車收據一式5份;

(7)貨物來源地證書一式5份。

14.保險

14.1 本合同下提供的貨物應對其在製造、購置、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按合同條款規定的方式,用一種可以自由兑換的貨幣進行全面保險。

14.2 如果買方要求按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其貨物保險將由賣方辦理、支付,並以買方為受益人。如果按離岸價(fob)或貨交承人價(fca)交貨,則保險是買方的責任。

14.3 如果是出廠價(exw)合同,裝貨後的保險應由買方辦理。如果是到岸(cif)/“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合同,賣方應用一種可以自由兑換的貨辦理以發票金額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險。

15.運輸

15.1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fob)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直至包括將貨物在指定的裝船港裝上船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包括在合同價中。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貨交承運人(fca)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在買方指定點或其他同意的地點交由承運方保管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2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3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項目現場,賣方應負責辦理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規定的保險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4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所選擇承運人事先應獲買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賣方(a)以離岸價(fob)或貨交承運人價(fca)交貨,和(b)替買方和由買方承擔費用使用指定的船隻或掛買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隻來安排國際運輸,而指定的船隻或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隻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用於運輸貨物,賣方應用別的船隻安排運輸。

16.伴隨服務

16.1 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務,包括“合同條款資料表”與技術規格規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

a.實施或監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和/或啟動;

b.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c.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台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d.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運行或監督或維護或修理,但提條件是該服務並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e.在賣方廠家和/或在項目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啟動,運行、維護和/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16.2 如果賣方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沒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到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

16.3 賣方應提供“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7.備件

17.1 正如合同條款所規定,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賣方製造或分配的與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a.買方從賣方選購的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並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b.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

(1)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採購所需的備件和

(2)在停止生產後,如果買方要求,免費向買方提供備件的藍圖、圖紙和規。

17.2 賣方應按照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

18.保證

18.1 賣方應保證合同項下所供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號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貨物應含有設計上和材料和全部最新改進。賣方進一步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全部貨物沒有設計、材料或工藝上的缺陷(買方的規格要求設計和/或材料的情況除外),或者沒有因賣方的行動或疏忽而產生的缺陷,這些缺陷是所供貨物在最終目的地國家現行條件下正常使用可能產生的。

18.2 本保證在貨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適用時)交運到合同指明的最終目的地並驗收後的十二(12)個月內有效,或在貨物從貨源國裝運口岸或地點啟運日期後十八(18)個月內有效,哪一種情況早發生就以哪一種情況為準。

18.3 買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本保證期內所產生的索賠。

18.4 賣方收到通知後應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以合理的速度免費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換的貨物或部件從出廠地或進口港地至最終目的地的內陸運費由買方承擔。

18.5 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後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19.索賠

19.1 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第18條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規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a.賣方同意退貨並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並承擔由此發生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b.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並負擔買方蒙受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8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20.付款

20.1 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21.價格

21.1 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收取的價格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給出。

22.變更指令

22.1 根據合同條款第35條的規定,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範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a.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為買方製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格;

b.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c.交貨地點;和/或

d.賣方提供的服務。

23.合同修改

23.1 除了合同條款第22條的規定外,任何對合同條件的變更或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

24.轉讓

24.1 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25.分包

25.1 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並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5.2 分包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條款第3條的規定。

26.賣方履約延誤

26.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26.2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後,應儘快對情況進行評價,並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26.3 除了合同條款第25條階情況外,除非延期是根據合同條款第26.2條規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拖延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27條的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

27.誤期賠償費

27.1 除合同條款第29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週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第28條的規定終止合同。

28.違約終止合同

28.1 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採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26條的規定同意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b.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c.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為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1)“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公官員在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和

(2)“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後),人為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借款人(或業主)從自由公開競爭所能獲得的權益。

29.不可抗力

29.1 儘管有合同條款第26條、27條和28條的規定,如果賣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在不可抗力影響的範圍內不應該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9.2 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係指那些賣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賣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理及其他雙方同意的情況。

29.3 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賣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買方,除買方書面另行要求外,賣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延續超過一百二十(120)天,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就進一步實施合達成協議。

30.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30.1 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採取或將要採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

31.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31.1 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於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是出於買方的便利,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

31.2 對賣方在收到終止通知後三十(30)天內已完成並準備裝運的貨物,買方應按原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於剩下的貨物,買方可:

a.讓任一部分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來完成和交貨:和/或

b.取消該剩下的貨物,並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務以及賣方以前已採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

32.爭端的解決

32.1 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後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仲裁。

32.2 仲裁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按其仲裁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32.3 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2.4 仲裁費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32.5 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33.合同語言

33.1 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語言為英語。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件和其他文件應用合同語言書寫。

34.適用法律

34.1 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35.通知

35.1 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或電報、電傳或傳真送到“合同條款資料表”中規定的對方的地址,電報、電傳或傳真要經書面確認。

35.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個日期為難。

36.税和關税

36.1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税法對買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36.2 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內的賣方,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税法對中國國內的賣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該國內賣方負擔。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外的賣方。要求外國賣方在中國境內實施與本合同有關的伴隨服務,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税法規定和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所述的協議(如果有此協議的話)對國外賣方徵收的實施伴隨服務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外國賣方負擔。

36.3 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賣方負擔。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 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和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37.2 如果本合同的貨物在其所在國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話,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許可證,費用自理。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5

買受人編號: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

│設備 │ │計量│ │數│ │要求│ │合同 │單價: │合同│

│(配件)│ │單位│ │量│ │交貨│ │價格 ├────┤交貨│

│名稱 │ │

│ │ │ │期 │ │(萬元)│總價: │期 │

├───┴─┴──┼─┴─┴─┴──┴─┴┬──┴────┴──┴──┤

│主輔機型號規格:│

買受人

出賣人

├─────┬─────┼─────┬───────┤

│訂貨單位 │

│供貨單位 │

├─────┼─────┼─────┼───────┤

│單項工程 │

│通訊地址 │

├─────┼─────┼─────┼───────┤

│通訊地址 │

│郵政編碼 │

├─────┼─────┼─────┼───────┤

│郵政編碼 │

│委託代理人│

├─────┼─────┼─────┼───────┤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

├─────┼─────┼─────┼───────┤

│電

話 │

│傳

真 │

├─────┼─────┼─────┼───────┤

│傳

真 │

│開户銀行 │

├─────┼─────┼─────┼───────┤

│開户銀行 │

│帳

號 │

├─────┼─────┼─────┼───────┤

│帳

號 │

├───┬──┬─┴┬──┬─┴┬────┼─────┴───────┤

│運輸 │

│驗收│

│結算│

│質量標準:

│方式 │

│方式│

│方式│

│質量保證期:

├───┼──┼──┼──┼──┼────┤防爆檢驗合格證號:

│交(提)│

│包裝│

│到站│整車: │驗收方法及期限:

│貨地點│

│方式│

│零擔: │運雜費用承擔:

├───┼──┴──┴──┴──┴────┤包裝費用承擔:

│違約 │

│責任 │

├───┼─┬──┬───────────┼─────────────┤

│選擇 │ │爭議│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鑑(公)證意見:

│供貨 │ │解決│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鑑(公)證機關(章)

│廠家 │ │方式│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經辦人:

│ │

│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

│ │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年 月 日│

│ │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

├───┼─┴──┴───────────┴─────────────┤

│其他約│

│定事項│

├───┴──┬───────────────────────────┤

│承包單位(章)│此合同一式 份,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鑑(公)證機關 份。│

└──────┴───────────────────────────┘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説明: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民法典》有關規定執行。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6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利互惠的基礎上,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以下合同條款。

一、合同標的物

1、志燈由甲方向乙方購買。

2、本合同標的物描述及價款如下表:

3、乙方提供的貨物應當符合以下標準:

(1)國家規定的標準(既消防驗收標準)

(2)符合設計規範及相關標準,無任何次劣產品。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貨物應是國家規定有相應生產資質企業所生產。

本合同簽訂時,乙方須提供產品生產廠家營業執照複印件(蓋章)及產品質量合格證,以便甲方備案之用。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20__年9月28日至20__年9月28日

三、供貨及驗收

1、甲方向乙方購買貨物,由乙方送貨至__x,送貨方式為__x

2、甲方需乙方送貨應於送貨前間準備貨物,保證按時到貨。貨到時,甲方負責提供放置貨物的場地。

3、乙方將貨物送至合同約定地點後,甲方負責提供放置貨物的場地。

4、乙方將貨物送至合同約定地點後,甲方檢驗後收貨,具體步驟如下:

(1)貨到後,乙方提供貨物清單,甲方(項目部)指定管理員在當天時間內組織檢驗。檢驗人員負責檢驗貨物數量、質量、損耗等方面。

(2)甲方(項目部)驗收貨物時乙方應有相關人員在場,並在貨物清單上簽字。

(3)檢驗合格後甲方(項目部)正式收貨物,並在貨物清單上簽字確認,乙方依此作為送貨憑證及甲方支付憑證,否則甲方不予付款。

(4)貨物驗收不合格(包括貨物質量不合約定、型號不符等),甲方向乙方在場人員説明情況後,不予確認,並有權要求乙方調換貨物、退貨,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由乙方自行負擔。

四、貨款支付貨款支付採取以下方式:

1、認,乙方以此為憑證,報請甲方領導簽字後,甲方付貨款的60%;餘額待竣工驗收合格後15日內付至95%,其他5%待一年合同期滿後付清。

2、貸款的支付採取支票、轉賬等非現金方式進行。

3、乙方在收款時應採取相應金額的合法發票。

五、雙方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地點送達貨物,應承擔此次送貨數額的違約金。造成甲方工程上損失,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賠償的權利。

2、乙方送達之貨物經甲方經驗收不合格,甲方有權拒絕或要求乙方退貨、補貨。乙方應承擔此次送貨數額款項50%的違約金。造成甲方工程損失的,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賠償的權利。

3、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數量交貨,應在約定交貨時間提前方。甲方可根據乙方狀況進行評估,如果甲方根據評估認定乙方不能繼續履約,可解除本合同,並與三天前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有異議。甲方根據甲方(項目部)認定供貨數量進行結算。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無正當理由停止供貨的,應承擔未履行部分貨款總值金,造成甲方工程施工無法進行、耽誤工期或其他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實際損失。

5、乙方所提供的貨物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貨物總數量短缺或其他應當歸責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工程施工無法進行、耽誤工期或其損失的,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價款20%的違約金,甲方並有權保留要求乙方賠償實際損失的`權利。

6、甲方未能按約定付款的,應承擔未付款的違約金。如因乙方偽造數據、改變合同約定的貨物單價等,而製作付款申請書請求甲方付款的,甲方有權決絕付款,並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保修期限及責任

產品由甲方負責成套設備的安裝。乙方負責調試、糾正及驗收手續的辦理。產品送檢合格其費用由甲方提供;如送檢不合格一切損失皆由乙方負責,保修期內應主動配合甲方進行維修、調試,保修期內如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甲方無法使用的,應有乙方及時無償更換。產品最終質量以有專業檢測資質的檢測單位出具的複試報告為準。

七、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簽訂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客觀條件。

2、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不可抗力的情形,致使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合同約定條款時,不能履行方應在不可抗力情形發生之日起日內向對方書面通知,在取得合法機關有效證明後,根據不可抗力對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度,經一方同意後履行方可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義務,並可根據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方責任。

3、合同遲延履行所發生的不可抗力,履行方不免除責任,並必須承擔遲延履行的違約責任。

八、其他

1、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時提交給對方相應資料備案:

(1)乙方是法人、個體工商户或其它經濟組織的,應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個體工商户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並加蓋公章;

(2)乙方屬個人的,應提交合法的身份證明文件;

(3)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訂本合同的,應當提交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中應明確載明代理人授權範圍;

(4)乙方提交生產廠家名稱、生產質量合格證書及相關説明,以便甲方備案使用;

2、本合同簽訂時需甲方公司蓋章及項目經理簽字認可,否則本合同不產生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簽訂,除甲方(項目經理)簽字或者蓋章認可的,甲方的其他工作人員不能代表甲方處理因本合同引起的債權債務,擅自處理債權債務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出具欠款證明、對賬單據等等,因此而產生的債權債務甲方不予認可,且對甲方不產生法律效力。

九、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履行產生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的態度,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雙方中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採購合同是企業(供方)與分供方,經過雙方談判協商一致同意而簽訂的“供需關係”的法律性文件,合同雙方都應遵守和履行,並且是雙方聯繫的共同語言基礎。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同具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於本合同同時使用,補充合同與本合同矛盾的,以補充合同為準。

4、本合同的附件包括雙方的資格資料、送貨收貨清單、來往賬單、支付證明等,與本合同同時使用,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項目經理:簽約負責人:

年月日年月日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

乙方:國藥控股____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共同發展的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甲方產品經銷事宜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第一條 採購產品種類、價格、數量、配送區域

1.1、定義

1.1.1、貨物:

產品名稱規格包裝單位含税供貨價數量備註合計:__________

1.1.2、滯銷:指每批貨物在乙方收取該批貨物之日起3個月內未銷售完畢的,或者乙方庫存中有效期剩餘半年或半年以下的貨物。

1.1.3、配送費率:____________

1.1.4、降價:包含但不限於零售價下降、中標價格下降等。

1.1.5、下游庫存積壓:乙方下游客户出現滯銷、近效期等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情形而向乙方提出退換貨要求的,乙方可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直接要求甲方退換貨 。

1.1.6、退貨手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7、含税單價:價款包括但不限於運輸、包裝、知識產權、管理、保險、利潤、税金等各項費用。

1.2、雙方確定的配送費率為______,協議期內如有新增品種,配送費率不改變的按本協議執行,如新增品種配送費率有改變,應另行協商配送費率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1.3、以上價格為按配送費率計算的當前價格,如遇降價,甲方需在調價執行日起調整供應價格並通知乙方,如延期通知乙方,則甲方需自執行日起核算銷售所產生的補差給乙方,並承擔相應責任。甲方同意在90天內按(原含税中標價-現含税中標價)*(乙方庫存+下游庫存)給予乙方補償。

1.4、甲方委託乙方配送區域(客户)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確保不會出現供應區域(客户)爭議,否則須賠償乙方損失。

1.5、協議中數量如為年度預計量,可根據乙方訂貨分批發貨,以乙方實際收貨數量結算,如出現滯銷或品種落標甲方需無條件接受乙方退貨。

1.6、在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如發生相關信息變更,包括但不限於名稱變更、品種最小銷售包裝尺寸、顏色、字體、內容變更、標籤、説明書、裝量包裝變更,甲方應在向乙方供應啟用新信息產品前10個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相關變更材料。若冷鏈包裝、其他特殊包裝變更,甲方應在向乙方供應新包裝產品前60天告知乙方冷藏產品新外包裝的長寬高以及產品的其他特殊包裝要求等信息。

1.7、乙方免費提供網上流向查詢服務,開放查詢賬號或月度提供紙質版查詢報告。

1.8、本協議期內,上述品種乙方庫存量應不超過_____件/月。超出最高庫存量部分,甲方需配合乙方退貨退款,具體參照本協議第六條。若雙方確認不辦理退貨,則甲方須承擔相應的倉儲費用____元/天/件。

第二條 貨物的交付

2.1、甲方應當自每批貨物訂貨之日起______日內負責安排貨物運抵乙方指定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並負責按乙方要求卸貨到乙方指定月台或庫房,風險至貨物通過驗收時轉移。;

2.2、甲方的每批貨物到貨時,應隨貨提供加蓋甲方公章原印章或質量管理機構原印章的每批產品相應批號的檢驗報告書(進口可為檢驗報告書或通關單)或合格證明文件,提供符合法規要求的隨貨同行送貨單。

2.3、甲方貨物的運輸方式: 。(汽運/鐵路/空運/……)

2.4、甲方發出貨物的同時嚴格按乙方屬地藥監要求開具並提供相應的發票,甲方承諾開具的所有發票均符合税法、GSP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貨物流、票據流、資金流一致。如因甲方不能開具合規的發票,或不限於税務、藥監、工商等經營問題導致風險的,乙方有權不予支付,乙方因此遭受追繳税款、滯納金、罰款等一切損失,甲方將予以賠償,或直接在乙方對甲方的應付貨款中抵扣,或以甲方存放於_x001f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貨物進行抵扣。

第三條 付款

3.1、付款期限:

□乙方應當自收齊貨物及增值税發票之日起__日內向甲方支付貨款,如到期日為週末及節假日,順延到下一個工作日支付。

□乙方應當自收齊貨物之日起__日內向甲方支付貨款。

□乙方應當自增值税發票開票之日起__日內向甲方支付貨款。

□乙方應當自銷完該批貨物起__日內向甲方支付貨款。

□乙方向甲方支付貨款起__日內,甲方發出貨物。

□乙方應當自收齊貨物之日起__日內,且甲方貨物已銷完,向甲方支付貨款。

□乙方應當自收到____________醫院當期匯款後於__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同等比例金額的貨款。

3.2、付款方式:電匯□ 銀行承兑匯票□ 商業承兑匯票□ 電匯或1個月銀行承兑匯票□ 電匯或2個月銀行承兑匯票□ 電匯或3個月銀行承兑匯票□ 電匯或6個月銀行承兑匯票□ 電匯或12個月銀行承兑匯票□

3.3、產品出現滯銷、下游庫存積壓、退貨手續未辦理,約定的返利、補差未按期確認結算、配送費率未達到約定標準,則乙方有權延後貨款支付時間為相關問題處理並解決完畢後再行支付。如該批貨款已支付,則乙方有權順延後續應支付而未支付的等額貨款。

3.4、末次貨款結算前,甲方須協助乙方處理完乙方的庫存及乙方下游客户的庫存並辦理完相關業務手續。

3.5、甲方指定以下賬户為唯一電匯收款賬户:

賬户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指定以下賬户為唯一承兑收款賬户:

賬户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向上述賬户匯出款項後,即視為已履行付款義務,在匯款過程中,因甲方賬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於賬號被註銷、被凍結等)導致其無法收取款項的,由甲方承擔相應後果。乙方有權直接在應付款項中扣除甲方應承擔違約金或賠償金等等。

第四條 貨物供應要求

4.1、甲方應按現行《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向乙方供應產品。

4.2、甲方應採用密閉的車輛配送產品。説明書要求保温或冷藏的品種,甲方應嚴格按現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等法規及雙方約定的要求在運輸產品的過程中採取相應的保温或冷藏措施。對於冷鏈產品應使用驗證合格的冷藏車、冷藏箱或保温箱運送,並能記錄、顯示、導出運輸過程的温度。若甲方未按照要求運輸,乙方有權拒收貨物,由此造成的相關損失由甲方承擔。

4.3、由於甲方產品因外包裝,運輸方式發生改變而引起乙方或乙方下游客户額外相應需要增加相關包裝材料和運輸費用時,甲方應給乙方和對應乙方下游客户相應的補償,以保證各方的合理利益以及整個供應鏈的暢通有序。

第五條 貨物驗收、產品質量、賠償責任

5.1、貨物包裝、貨物驗收及產品質量必須符合有關規定及貨物運輸要求,且符合雙方的約定。

5.2、甲方如未履行本協議第1.6條的約定,應承擔的責任如下:

5.2.1、乙方有權拒收該批貨物,或按代儲處理,甲方須承擔相應的倉儲費用;

5.2.2、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乙方重新更換或增加貨物包裝而產生的費用;

5.2.3、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其他損失。

5.3、乙方在收到貨物時發現貨物質量存在問題,乙方有權拒收貨物。

5.4、乙方出具驗收合格文件的日期視為甲方正式交付貨物的日期。乙方驗收合格的結果僅視為貨物在外觀、數量、型號、規格上符合約定的證明,檢驗合格文件的簽署不使乙方喪失因質量問題而向甲方索賠和求償的權利,同時不免除甲方對於貨物質量缺陷或瑕疵負有的相應責任。

5.5、因甲方產品存在質量問題造成乙方損失(應包括但不限於被行政處罰、對第三方民事賠償、乙方因處理質量問題爭議而支出的鑑定費、律師費、訴訟費等)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退貨或換貨

甲方應在下列情況無條件接受乙方退貨或換貨的要求,並承擔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退換貨運費、產品銷燬費用、律師費(如發生訴訟)、訴訟費(如發生訴訟)等):

6.1、甲方的產品質量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6.2、甲方的產品自身在銷售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

6.3、乙方的下游客户(包括但不限於醫院)對產品包裝、質量提出異議,要求退貨時;

6.4、甲方主動召回產品或被責令召回產品時;

6.5、滯銷、近效期(指每批產品在乙方庫存中有效期剩餘半年或半年以下的產品)、過效期、假劣藥、不合格品(含下游客户);

6.6、乙方庫存、下游庫存的質量抽檢;

6.7、標期結果變化導致的庫存積壓。發生上述退貨或換貨的情況時,甲方應當自收到乙方退貨或者換貨的通知之日起 7天內辦理完畢退貨或者換貨手續。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內辦理完畢該貨物的退貨及更換新貨手續,乙方有權發運回甲方,乙方根據本條約定將貨物發運回甲方的,自發運貨物之日起視為雙方同意對該批貨物作退貨處理,甲方應在自乙方發運貨物之日起7天內退還該批貨物貨款並辦理相應退貨手續;該產品已過有效期的,乙方有權自行銷燬該批貨物,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及承擔相應費用。

6.8、甲方接收乙方退貨的方式:

□甲方自提 (自提時應出具加蓋公司公章原印章的委託提貨證明及提貨人 身份證明)

□乙方貨運,甲方接收退貨的地址(按經營許可證地址)。

6.9、逾期退換貨的違約責任

甲方收到乙方退貨或換貨的通知之日起七天內未辦理完畢退換貨手續的,則 每逾期一日按照退換貨產品採購時的價格的萬分之五計算違約金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與本協議有關或因本協議的訂立、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加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通知和送達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書、資料等,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甲方地址送達。甲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乙方,未及時履行通知義務的,乙方按原地址郵寄相關材料即視為已履行送達義務。當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交付的,寄出或者投郵後即視為送達。

第九條 生效條款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期至____年___月___日。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補充條款

10.1、標期內如因甲方品種應標結果變化導致乙方產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包括但不限於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為乙方消除影響)。

10.2、本協議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需對本協議作任何修改或補充,須由雙方簽訂書面文件方為有效。

10.3、甲方保證產品中的工業和知識產權等相關權利均為其所有,否則因侵犯第三人的知識產權或其他相關權利而造成乙方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此墊付任何費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全部承擔。

10.4、甲方逾期交付貨物的,每逾期一日,需向乙方支付價款的3‰作為違約金。

10.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需退還乙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項,並按實際交易合同總金額的1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且應另行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10.5.1、甲方逾期交付貨物超過[7]日的;

10.5.2、甲方發生累計兩次或以上違約行為;

10.5.3、甲方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經乙方提出後合理期限內仍未改正的;

10.5.4、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義務轉讓,或將本合同項下服務轉包或分包的。

10.6、若本協議約定與協議期限內雙方另行簽訂的單筆購銷合同相沖突的,相應衝突條款的解釋權和選擇權歸屬於乙方。

10.7、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方發生包括但不限於企業分立、合併、註銷或其他股權變動等情形,甲方應在上述變動之日前3個月書面告知乙方,若甲方未能按本條約定時間告知乙方而造成乙方損失的,或乙方認為甲方不履行按時告知義務可能導致乙方後期存在損益風險的,乙方有權自行扣留甲方貨物或貨款,甲方(公司註銷情況下,此處的甲方為甲方的股東或註銷後的權利義務承繼人)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

10.8、若甲方存在以下發票税率情況,則需補償乙方因税率差異產生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

10.8.1、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時,甲方並未書面告知乙方產品為簡易徵收、計生用品等特殊税率品種,而乙方按照正常税率銷售;

10.8.1、甲方為小規模企業無法向乙方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

10.8.2、國家增值税改革,增值税一般納税人税率調整,甲方無法提供乙方在税率調整之日前銷售的產品原税率的發票;

10.9、若醫院要求乙方配送產品入院價為廣西壯族自治區最低價,且醫院與乙方已簽訂最低價承諾函,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等醫院,則甲方需保證委託乙方配送產品入院價為廣西壯族自治區最低價,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及損失由甲方承擔。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8

甲方(需方):

乙方(供貨商):

甲方向乙方採購下列商品:

為了保護供需雙方的合法利益,並讓甲方用上安全衞生的放心食品及原材料,確保甲方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經甲乙雙方協商,本着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同簽訂本合同並遵守以下條款;

1、甲方向乙方採購食堂食品原材料,價格隨行就市,如果甲方和乙方在價格上不一,合同自然停止。

2、乙方供期從20__年8月30日至20__年1月20日。

3、採購量視甲方食堂的學生開飯人數生定。

4、供貨方式為乙方送貨上門,每批食堂採購時,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須按期按質按量供應。

5、乙方所供須取得有關衞生許可證,同時要提供該批次合格證,並向甲方供應的食品原材料不過期、不變質、不變味、無雜質、無毒無害,符合國家食品衞生的有關規定。否則,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並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6、交貨及驗收:

(1)交貨時間:乙方按甲方指定的時間交貨。

(2)驗收:甲方按要求驗收。

7、結算方式:

酷算方式為月結。每月1-3日為結賬時間。

8、乙方應保證:若供應的產品有數量、質量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者存在着一定的缺陷,沒有通過甲方驗收或在使用中表現出一定的質量缺陷,乙方必須及時更換,如乙方對甲方提出的質量問題有異議,可由縣市有關質檢部門進行檢驗,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負責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9、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按期按質按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則每次向甲方償付壹仟元整的違約金。

(2)由於乙方所供質量問題導致甲方所在單位學生髮生食物中毒事件時,除賠償甲方損失外,並處罰金壹萬元,並追究法律責任。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從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合同法》,甲、乙雙方經協商確定,甲方向乙方購買藥品。為明確雙方責任和權利,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具體條款如下:

1、乙方必須依法領取《藥品經營許可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認證證書》,及到甲方上級有關藥品市場距督部門辦理備案手續,並將上述有效證件的複印峻和法人委託書原件加蓋供方紅印章,提供給甲方存檔備查。

2、乙方負責向甲方供應的藥品:

3、乙方向甲方供應藥品的品種數量以甲方每月或每週提供的書面通知為準。乙方在與甲方合作期間,藥品供應價格應為市場的最低售價,如遇藥品價格政策性下調時,應給予相應下調。如乙方供應給甲方附件外藥品,供應價格也應為市場的最低售價。乙方負責運輸、裝卸及退換貨等費用。

4、質量標準:

①因藥品質量問題而造成的一切後果及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②乙方必須及時保證甲方所需藥品的供應,藥品的批號、有效期不得低於12個月。

5、交貨時間及地點

①乙方交貨時間:接甲方書面計劃通知72小時內

②乙方交貨地點:運輸及卸車至甲方指定地點:__________

③合同執行地:甲方所在地:__________

6、驗收

①甲方根據藥品專業法規及標準查驗時,藥品外包裝及藥物外觀不合格,拒收入庫。

②甲方根據購藥計劃查驗時,發現藥品的數量、品牌和規格不一致,無有效期或近有效期及過期的藥品時,應當辦理退貨手續。

③甲方根據本院臨牀實際需要,對在乙方購進的藥品可辦理退貨或換貨。

④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藥品後2日內驗收

7、付款方式:

①甲方以電匯方式支付乙方貨款,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貨款2日內發貨,同時出據合法税票並做到貨票同行。

②貨款在2萬元以內以轉賬支票或電匯方式支付,貨款在2萬元以上(含2萬元)以三個月銀行承兑匯票方式支付。

8、違約責任

①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②乙方未能按時交貨,每拖延一天,須向甲方支付計劃金額的5‰的違約金。

③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

④乙方在與甲方合作期間不允許有任何做臨牀和給醫務人員回扣的行為發生,否則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合作,並處以壹萬元的罰款。

9、爭議的解決

簽約雙方在履約中發生爭執和分歧,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10、其他

本合同共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處理。

甲方:乙方: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10

種養方(甲方):_________

收購方(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種養產品收購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產品基本要求:

┌──┬──┬──┬──┬──┬──┬───┬──────────┐

│產品│品種│產地│等級│單位│數量│價格/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名稱│規格│  │  │  │  │   ├──┬─┬─┬─┬─┤

│  │  │  │  │  │  │保護價│合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條 質量要求:

1、內在質量:蔬菜、水果、畜禽肉、水產品應符合GB18406-20__《農產品安全質量》標準提出的無公害要求;糧食作物應達到相應的國家標準;其他要求為:_________;

2、外觀質量:_________。

第三條 種苗提供方式為:□甲方自備;□乙方提供,提供種苗的數量、時間和方式為:_________。

種苗應滿足的條件為:_________;對種苗驗收的方式為:_________。

種苗價格為_________元/_________(單位),合計:_________元,種苗價款結算方式為:□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付清;□於交貨時抵扣收購款。

第四條 收購保證金:

乙方□是/□否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收購保證金_________元。交貨時保證金應(□抵作收購款/□返還乙方)。保證金支付後,因乙方違約解除合同的,保證金不予退還;因甲方違約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雙倍返還保證金。

第五條 種養具體要求及乙方的技術指導與培訓:_________。

第六條 包裝標準及費用承擔:_________。

第七條 超欠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_________。

第八條 交(提)貨方式:_________;地點:_________;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_________。

第九條 檢驗方法:_________;檢驗時間:_________;檢驗地點:_________。

其中鮮活產品的外觀檢驗應由雙方在種養地共同進行;其內在質量檢驗由雙方抽樣封存後在_________日內進行,檢驗單位及費用承擔:_________。

第十條 檢疫單位、地點、標準、方法及費用承擔:_________。

第十一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

雙方約定保護價的,當交貨時市場收購價格低於保護價時,以保護價為準;市場收購價格高於保護價時,雙方可協商上調價格。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遲延交貨或乙方遲延支付收購款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___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交付的產品不符合約定要求的,乙方有權要求補足、換貨或退貨,由此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乙方應在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乙方的要求。

3、甲方將產品或乙方提供的種苗擅自轉讓或變賣的,應按照該部分產品或種苗市場價格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乙方提供的種苗、技術指導培訓或提出的種養要求存在差誤等問題的,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5、乙方未按約定收購符合要求的產品的,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6、_________。

第十三條 因發生自然災害、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的,經核實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第十四條 合同解除條件:_________。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 種養產品屬於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動植物品種的,雙方應在簽約前到當地有關部門辦理諮詢登記等手續。對於產品質量要求、種養基本要求及乙方技術指導與培訓等內容,雙方也可另附附件詳細約定,並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種養方(簽章):_________       收購方(簽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11

需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地履行。

品 名

規 格

單 位

數 量

單 價

金 額

備 注

貨款共計人民幣(大寫):

1.交貨期限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包裝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交貨方式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副次品率及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數量超差幅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驗收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違約罰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相關規定執行。

10.爭議解決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附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另附件________張,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供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開户銀行:

帳號:

日期:

需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開户銀行:

賬號:

日期:

帳號: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12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以下條款,履行本合同。

一、標的物

綜上,本合同總價款為元(含税)。

二、交貨時間

交貨時間:乙方應在年月日前或者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甲方交付標的物。

三、交貨地點及方式

按以下第種方式執行:

(1)由甲方在乙方指定地點自行提貨。

提貨地點:。

(2)乙方送貨至甲方指定地點。

指定地點:江西省萍鄉市經濟開發區周江管理處美孚倫石化廠區內

四、運輸責任及費用的負擔:

1、運輸方式:汽運

2、費用:運費由

五、產品的驗收

1、乙方提供的月餅必須是合法生產的,符合國家的各項衞生質量標準的要求。月餅質量應符合國家食品安全要求,並提供甲方與材料相符的QS標誌內容(執行標準、配料或原料、淨重、生產日期、保質期、保存條件等)。

2、甲方接收貨物後,應及時進行驗收,如有數量短缺、品名、規格錯誤或通過肉眼能夠發現的表面瑕疵問題,應於發現上述問題2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乙方應當立即予以補足、更換。

3、月餅的質保期為天,質量保證期內月餅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應予更換貨物或退貨。

六、付款時間、方式

1、甲方自產品驗收合格之日起日內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

2、甲方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乙方指定以下賬户。開户行:賬號:。

3、甲方支付相應款項時,乙方應提供合法有效足額的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相應款項,由此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七、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規定及時、完全地履行付款和收貨的義務。

2、甲方按時將貨款匯入乙方指定賬户。

3、乙方應及時、準確、全面地履行合同規定的交貨義務。

4、乙方應保證產品質量、規格需符合甲方要求。月餅原材料必須確保新鮮安全,製作過程衞生規範,若因乙方原材料或成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由此而引起的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全部的責任。

5、乙方保證對其生產、銷售的月餅擁有完全的所有權/處置權或取得相關授權,無任何著作權、商標權或其他知識產權方面的權利限制或瑕疵。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八、違約責任

1、由於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甲、乙雙方未能及時履行合同,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2、由於乙方原因未能按時出貨,甲方應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若未及時通知乙方而導致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將承擔本合同總價款的20%作為違約金。

3、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期或數量提貨的,甲方應提前72小時通知甲方,若未及時通知,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將承擔本合同總價款的20%作為違約金。

4、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當向守約方承擔本合同總價款的20%作為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直接損失、可得利益損失及主張權利的費用)。

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如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在本合同上添加、刪除、塗改的條款無效。本合同原件和傳真簽約件、複印件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13

供方: 簽約地點: 需方: 簽約時間:

一、質量要求:供方須提供質保書或貨產品化驗單,其品質應符合以下要求:Fe≥68%、Sio2≤6%、AL2O3≤0.06%、P≤0.05%、貨物以幹基計算

二、Sio2、AL2O3含量每增加0.1%、扣減2元/噸;S、P每增加0.01%,扣減2元/噸;Fe含量低於68%時,每低0.1扣減2元/噸,如果Fe含量高於68%時,每高於0.1%增加2元/噸。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 需方指定地點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汽運、運輸費用由需方承擔 。

五、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以需方過磅為準,貨物運至需方院內後,需方在供方的監督下進行取樣化驗,如供方貨物不能達到上述約定的確質量要求,需方有權按第二條款約定從供方貨款中予以扣除,如果對化驗結果有異議,應在化驗單出來當天提出並送權威部門複檢,複檢結果為最終結算依據,提出異議方應承擔皂民的複檢費用。

六、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

憑需方付磅單位、化驗單位結算。

七、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八、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協商解決簽約地法院訴訟。

十、其他約定事項: 雙方友好協商。

供方: 合同編號:20xx-1-15 需方:徐州市興譚爐料廠 簽訂日期:20xx年1月15日 質量商定標準: 簽訂地點:徐州利國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14

甲方:

甲方:

乙方:

本着誠實守信、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採購中藥原藥材,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特制訂本合同以下條款:

一、訂購原藥材數量與價格(可另附清單)

二、質量商定標準:□符合《中國藥典》20__版一部標準;□部頒標準;□樣品為準。

三、付款結算方式:原藥材運到甲方後,經甲方驗收入庫、取樣質量檢驗合格後,憑甲方開具的驗收單據45天內付款。

四、交貨地點:亳州市豪門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倉庫。運費由乙方負擔。

五、供貨時間:

乙方在收到甲方訂單後,須在______天內將貨物送至合同指定地點。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因甲方業務調整採購合同的,須提前一個星期通知乙方,修訂採購計劃。

2、如乙方提供的貨物不符合合同要求,甲方有權拒收貨物或採取康級降價處置。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以簽訂的合同條款,如期將原藥材運至合同規定的地方。如乙不能如期交貨的,需提前一個星期通知甲方,如未提前告知的,影響甲方正常的生產經營的,乙方將按所簽訂合同貨物款的3%支付甲方違約金。

2、如乙方提供的貨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同意甲方有權拒收貨物或採取康級降價處置。

3、因市場聚格調整,需要調整供貨價格,乙方須提前一個星期通知甲方。

(三)雙方共同協定

1、每次下達採購訂單合同時,當質量標準無法確定的,以甲方提供的原藥材樣品為執行的質量標準,並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共同保管。

2、貨到甲方處,甲方必須在兩星期內出具質量報告,如未出具質檢報告的,視為甲方確認驗收合格;特別情況雙方協定。

3、經質檢不合格的原藥材,乙方必須無條件退貨,甲方可以代為保管,因保管不當產生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因合同產生的異議或糾紛,按合同條款和法規處置。

七、合同執行期限:20年月___日起至20年月日止。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15

甲方(採購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供貨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購買乙方產品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 標的物名稱、數量、價款:

二、 質量要求:乙方保證其向甲方提供的產品為乙方自行收購所得,保證質量合格,無毒無害,無硫薰,無黴變,保證符合規格要求,提供生產許可證號及質檢報告,符合我國關於本合同項下產品的相關質量標準。

三、 交提貨地方、時間、方式:

甲方向乙方採購的產品採取:口乙方送貨上門口甲方自提的方式。乙方應該保證在按下表所列時間及數量向甲方按時、足量交付本合同項下列產品。

1、產品由乙方負責運輸的,則乙方應保證運輸過程中的產品安全,如甲方採取自提的方式提貨,則乙方應保證將產品妥善交付於甲方所指定的第一承運人。

2、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於或遲於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四、運費承擔及運輸方式:運費由方支付,採用運輸方式。

五、結算方式及期限:

1、結算方式:口現金口支票口電匯口其它

2、結算期限:產品交付之日起口當天結算口7日內結算口其它天內結清 (粗體部分為備選內容)

3、結算方式及期限:在雙方簽訂本合同之日起___日內,甲方向乙方下單,並將%的貨款打到乙方指定賬户;在交(提)貨異議期滿後,甲方再將剩餘%的貨款打到乙方指定賬户。

驗收及異議期: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規格、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十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保管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十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乙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六、產品所有權:乙方向甲方出售的產品所有權自乙向甲方交付時轉移於甲方所有。

七、產品風險承擔:產品毀損、滅失的風險,在產品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承擔。

八、侵權責任:因乙方提供的農產品質量存在問題而引起的侵權責任,由乙方獨立承擔。如甲方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承擔連帶或墊付賠償責任後,乙方應向甲方全額清償甲方所支付或墊付的賠償金。

九、違約責任:

1、乙方違返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向甲方交付非由乙方自行收購或質量不合格的產品,甲方有權拒絕接收或退貨。

2、因上述原因導致甲方拒絕接收乙方產品,乙方應按照本合同項下產品總價款%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返還預付款;因上述原因導致甲方向乙方退貨,乙方應返還甲方所付貨款,並按照本合同項下產品總價款%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退貨產生的相關費用和損失由乙方獨自承擔。

3、如乙方延遲交付產品的,則如該產品價格上漲時,甲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價格付款,如遇該產品價格下降時,則甲方有權按照該產品下降後的價格進行收購。

十、免責事由:

如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時,則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因甲方企業原因(包括但不限於該企業分立、合併、解散、破產、產品升級、產業調整等)導致停業,致使甲方無法按約履行義務的; 2、

十一、填寫本合同中的可選項目時,可在相關選項前的□中劃√予以確認,每組選項只可單選,多選無效。

十二、解決合同爭議方式: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交人民法院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經法人委託的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十四、對上述免責條款乙方已經完全理解且無任何異議,無需甲方進一步進行解釋。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年月日年月日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16

買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友好協商,就購買_________項目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價格

設備總價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總價中包括設備金額、包裝、運輸保險費、裝卸費、安裝及相關材料費、調試費、軟件費、檢驗費及培訓所需費用及税金。

本合同總金額不得做任何變更與調整。

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四、付款方式

貨物驗收合格,設備安裝、調試運轉正常。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100%貨款。

五、交貨、包裝與驗收

1。交貨地點:按甲方指定的地點。

2。交貨時間: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日內。

3。乙方將貨物一次運至交貨地點。並於貨名稱、型號、數量、外形尺寸、單重及注意事項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4。設備包裝應符合國家標準,以保證設備在運輸過程中不受損傷,由於包裝不當造成設備在運輸過程中有任何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

5。設備由乙方負責送到施工現場,由乙方負責運輸、卸車。

6。設備到達現場,甲乙雙方均須在場並確認包裝的完好性後,由甲方驗貨。乙方應按甲方安排的時間派人到現場,對貨物進行清點驗收,並簽字確認。若發現貨物與裝箱單不符,乙方負責補齊或收回。如乙方不能按時到達,甲方有權開箱檢驗,並對缺件,損壞做出記錄,乙方應認可並負責解決。

7。乙方負責設備安裝及調試,直至設備正常運行。最終驗收在此之後進行。如設備不能通過驗收,乙方應退貨,退還甲方所有金額。

8。乙方應自帶用以安裝、調試過程中所需的各種工具、儀器儀表及易損件。

六、產品質量保證與售後服務

1。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進行製造和檢驗,材料及零部件均為全新未用過的,且符合本合同附件中規定。以確保產品質量。設備須經技術檢驗,符合國家相關標準才能出廠。

2。乙方負責免費為甲方培訓操作及維修人員。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和維修保養。

3。設備投入正常運行後,乙方應定期回訪使用方。

4。乙方應在附件中明確售後服務內容、響應時間、範圍、方式、收費標準等,並進行其他售後服務工作。

七、責任與義務

1。在設備安裝調試時,如乙方提出,甲方應為乙方人員的飲食提供方便,其費用由乙方自理。

八、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期交貨,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延期違約金,每日按合同總價的0。3%金額計¥_________元計算。

2。甲方延期付款時(正當拒付除外)。應向乙方支付該此延付款數額的延期違約金,每日按該此延期付款額的0。3%金額計算,支付款辦理期為10個工作日。

3。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違約責任規定。

九、合同的解除和變更

1。當合同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變更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在接到通知15日內給與答覆,逾期未答覆則視為已同意。

2。如乙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委託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17

甲方:

電話:

乙方:

電話:

為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為城鎮人民和商業貿易提供豐富、鮮活的農副產品,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買賣標的

名稱

品種

數量(公斤)

等級

單價(元/公斤)

金額(元)

第二條:質量等級

(1)有國家標準的,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標準和部頒標準的,按地區標準執行;

(4)無上述標準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5)無某些幹、鮮、活產品,應根據國家或地方衞生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商定合理的、切實可行的檢驗、檢疫辦法;國家或地方衞生主管部門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農副產品確定標準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為驗收的依據。

第三條:包裝

(1)不同品種等級應分別包裝;

(2)包裝要牢固,適宜裝卸運輸;

(3)每包品種等級標籤清楚;

(4)包裝費用由乙方承擔;

(5)包裝物由乙方提供,包裝物的回收辦法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第四條:價格

按合同價格執行,在合同執行期內遇有價格變動時,按新價格執行或由當事人商議確定。

第五條:訂單

甲方應提前45-120天與乙方簽訂書面訂單。

第六條:貨款結算

(1)簽訂訂單時甲方支付訂單金額的 30 %給乙方;

(2)乙方交付貨物給甲方,甲方組織驗收合格後3個工作日內支付餘款給乙方。

第七條:產品驗收

(1)驗收時間:甲方應在收到產品之日起 日內組織有關人員會同乙方人員進行驗收。

(2)驗收標準:以雙方約的質量為準,允許產品顏色有一定的誤差,重量允許有 %的誤差,允許含水分為 %。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支付退貨金額 %的違約金。

(2)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貸款金額的萬分之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貸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保管、保養的費用。

(3)甲方逾期支付貸款的,應按逾期貸款金額每日萬分之 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4)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產品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5)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金額 %的違約金。

(6)乙方所交產品品種、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同意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並承擔挑換或退貨而產生的實際費用。

(7)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逾期交貸金額每日萬分之 計算,支付逾期交貨違約金絕給甲方,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若逾期超過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第九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相關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提交畢節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其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第十一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18

農業開發中心塑料管材採購合同

合同編號:

甲 方: (採購人)

乙 方:(中標人)

甲方對農業開發工程PVC—U管材PE管材管件進行採購,於20__年1月9日通過詢價招標,確定乙方為PVC—U管材管件中標人。為了保護供需各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嚴格遵循項目採購文件的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標的

乙方根據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貨物PVC—U管材管件:

PVC—U dn110_3.2 數量40028米,PVC—U dn125_3.1 數量3028米,

第二條:合同總價款

本合同項下貨物總價款為(大寫)人民幣,

本合同價款是貨物設計、製造、包裝、倉儲、運輸、驗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內備品備件發生的所有含税費用。

本合同價款還包含乙方應當提供的伴隨服務/售後服務費用。

本合同執行期間根據甲方實際使用的PVC—U管材管件,按照投標人投標報價的貨物單價結算。

第三條 權利保證

乙方應保證買方在使用該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時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專利權、版權、商標權或其他權利的起訴。一旦出現侵權,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條 質量保證

1、乙方所提供的貨物的技術規格應與招標文件規定的技術規格相一致;若技術性能無特殊説明,則按國家有關部門最新頒佈的標準及規範為準。

2、乙方應保證貨物是全新、未使用過的原裝合格正品,並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其提供的貨物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內具有良好的性能。貨物驗收後,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由於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所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包裝要求

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貨物均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該包裝應適應於遠距離運輸、防震、防鏽和防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安全無損運抵指定地點。由於包裝不善所引起的貨物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每一包裝單元內應附詳細的裝箱單和質量合格憑證。

第六條 交貨和驗收

1、乙方隨甲方施工進度要求分批送貨至甲方指定的交貨地點,乙方交貨時

需負責卸貨及入庫(如人手不足甲方可幫聯繫民工)。乙方保證每批貨物在甲方書面通知發出之日起5日內完成。

2、乙方交付的貨物應當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標文件所規定的貨物、數量和規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貨物。乙方提供的貨物不符合招投標文件和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貨物,由此引起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3、貨物的到貨驗收:按該批次甲方指定的型號和數量,以貨物卸貨入庫完畢甲方驗收合格後的數量為準,驗收包括:型號、規格、數量、外觀質量、及貨物包裝是否完好。

4、乙方應將所提供貨物的裝箱清單、用户手冊、原廠保修卡、隨貨資料及配件等交付給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貨物及本款規定的單證和配件等的,視為未按合同約定交貨,乙方負責補齊,因此導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擔相關的違約責任。

5、甲方應當在到貨後的2個工作日內對貨物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由甲方簽署驗收單並加蓋單位公章。

6、甲方所購貨物超過實際使用量的,超過部分退還乙方,但甲方需承擔乙方由此產生的合理的運輸費。

7、貨物和系統調試驗收的標準:按行業通行標準、廠方出廠標準和乙方投標文件的承諾(詳見合同附件載明的標準,並不低於國家相關標準)。

第七條 伴隨服務/售後服務

1、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三包”規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務承諾”提供服務。

2、除前款規定外,乙方還應提供下列服務:

(1)貨物的現場監督;

(2)就貨物的安裝、維護等對甲方人員進行免費培訓。

3、服務或售後服務約定:

(1)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免費培訓服務,並指派專人負責與甲方聯繫售後服務事宜。主要培訓內容為貨物的基本結構、性能、主要部件的構造及處理,日常使用操作、保養與管理、常見故障的排除、緊急情況的處理等,如甲方未使用過同類型貨物,乙方還需就貨物的功能對甲方人員進行相應的技術培訓,培訓地點主要在貨物安裝現場或由甲方安排。

(2)所購貨物的保修和系統維護,不得少於1年;具體保修期按按照乙方投標服務承諾執行,自甲方在貨物質量驗收單上簽字之日起計算,保修費用計入總價。

(3)保修期內,乙方負責對其提供的貨物進行維修和系統維護,不再收取任何費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災、雷擊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4)若貨物故障在檢修8個工作小時後仍無法排除,乙方應在48小時內免費提供不低於故障貨物規格型號檔次的備用貨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貨物修復。

(5)所有貨物保修服務方式均為乙方上門保修,即由乙方派員到貨物使用現場維修,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6) 保修期後的貨物維護由雙方協商再定。

第八條 貨款支付

1、本合同項下所有款項均以人民幣支付。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和地點供貨。

乙方每次供貨到甲方指定地點後,需請甲方到現場驗收貨物(品牌、規格型號、外觀和各種證明、手續等)。

甲方如對貨物質量產生疑問,有權將貨物抽樣送法定質檢機構檢驗(隨機抽取5個品種型號)。若法定質檢機構質檢出貨物合格,則質檢費用由甲方承擔;若法定質檢機構質檢出貨物不合格,則質檢費用由乙方承擔,並在2個工作日內負責調換該批次合格商品,兩次送檢均不合格的將退回全部貨物,並全額扣除履約保證金。

當乙方按甲方指定時間和地點全部供貨完畢且所提供貨物經甲方驗收合格或法定質檢機構出具質量合格報告後,按進度支付,貨物供應完成60%支付50%貨款,全面完成經水壓試驗(水壓試驗時乙方需派代表現場監督)合格驗收後一月內支付40%,甲方安裝使用乙方所提供的管材、管件運行正常,一年保修期滿後,無質量問題支付10%。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由甲方向乙方償付合同總價的1%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貨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償付欠款總額的5‰滯納金,但累計滯納金總額不超過欠款總額的5% 。

3、如乙方不能按期或者按批次交付貨物,有權扣留全部履約保證金;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4、乙方逾期交付貨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5‰的滯納金。如乙方逾期交貨達15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達乙方時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貨物品種、型號、規格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貨款總額5%的違約金。

6、在乙方承諾的或國家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取兩者中最長的期限),如經乙方兩次維修或更換,貨物仍不能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退貨,乙方應退回全部貨款,並按第3款處理,同時,乙方還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和“服務承諾”提供伴隨服務/售後服務的,應按合同總價款的10%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在承擔上述4-7款一項或多項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時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項違約責任並不表明甲方放棄追究乙方該項或其他違約責任。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除《政府採購法》第49條、第50條第二款規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終止合同。

第十一條 合同的轉讓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1、因貨物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應當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對貨物質量進行鑑定。貨物符合標準的,鑑定費由甲方承擔;貨物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鑑定費由乙方承擔。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通過向起訴方所在地法院訴訟或者起訴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3、在仲裁期間,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伍份,

3、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進行解釋。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日 期: 年月日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19

採購人:

供貨人:照明器材廠(夏玉山)

為進一步明確雙方的責任,確保合同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數量和價格:

第二條 上述產品不負責運輸、税票、安裝,由採購人自主上門提貨,採購方未付清貨款前,貨物屬供貨方所有。

第三條 產品的技術標準,按照技術參數圖同行業標準。 第四條付款方式:採購人付給供貨人預付40%的定金(¥160000.00),餘款貨到付50%,10%路燈安裝好後一次性付清

(貨到後採購人不按合同付款,供貨人拒絕卸貨、安裝。

第五條 違約責任:如有一方違約,所受損失由違約方負責全部賠償。

第六條 燈具重量和長度根據改變後的參數為標準,不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11米燈杆厚度為3.5mm,9m燈杆厚度為3mm。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採購人:供貨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年月日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20

買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賣方: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購買乙方貨物相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合同標的

合同標的的名稱、商標、品牌、型號、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甲乙雙方簽章確認。

為便於本合同的表述,本合同文中所述的“產品”、“貨物”、“貨”均指甲方向乙方採購的合同標的物。

第二條 合同標的質量

2.1 交付貨物的質量應符合產品製造廠商有關技術手冊、產品説明書的標準,並且不低於國家或行業相關標準。

2.2 乙方保證提供給甲方的貨物是產品原生產廠商製造的,是全新、未使用過的並完全符合甲方在採購時提出的工作需求。

2.3如因乙方提供的貨物硬件或軟件有缺陷,或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有錯誤,或因乙方在現場的技術人員操作指導有錯誤而使貨物不能達到購銷合同規定的指標和技術性能,乙方應負責修理或更換有缺陷和損壞的產品硬件或軟件,使貨物運行指標和技術性能達到本合同規定,由此發生的退貨、換貨、運輸等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4 乙方保證一次開箱合格率大於 98%。

2.5 乙方提供貨物採用廠商出廠包裝,並且符合該貨物的包裝運輸要求,能防潮、防震,確保運輸安全,在甲方驗收前不得拆封,包裝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合同價款

本合同總價款暫定為人民幣(大寫) 元(¥)。甲乙雙方變更供貨品種、規格及數量時,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及補充協議均可作為雙方結算合同總價款的依據。

第四條 送貨時間、方式、地點

4.1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運貨時間:

第一種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後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送達附件一約定的全部產品。

第二種 本同簽訂後,甲方根據工程進度,向乙方發出書面發貨通知,乙方在收到書面通知後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送達產品。

4.2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運貨方式:

□第一種 甲方在乙方處自提貨物,並承擔相關費用;

□第二種 乙方代辦運輸,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運輸費、保險費等)均由甲方承擔;

□第三種 乙方送貨上門並承擔全部運輸費。

4.3 送貨地址: ;交貨聯繫人: ,電話: 。若甲方改變送貨地、聯繫人,應及時通知乙方。

4.4 乙方在送貨時應同時提供貨物所有隨附單證和資料。

第五條 付款時間及方式

5.1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付款方式:

□第一種 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項;若甲方增加產品需求量,則在乙方確認後,支付增加貨物的價款。

□第二種 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即人民幣 元(¥ );貨物餘款在乙方全部供貨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 日內付清。

5.2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付款方式:

第一種 現金支付。

第二種 銀行轉賬。乙方賬户信息如下: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額支付的首筆貨款後,向甲方出具合同價款全額增值税票據;並於每次收款前向甲方出具該次收取款項的財務收據。對未付款項,則雙方掛賬記錄予以確認。

第六條 交貨及驗收

6.1 乙方將附件列明的產品,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按質按量交付到約定地點。

6.2甲方應當妥善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後12小時內按照貨物的種類、規格、數量等進行初步驗收,並出具加蓋甲方或者其項目部印章及驗收人員簽字的收貨憑證;對於特殊情況下無法在12小時內驗收完畢的,應當出具收貨待驗收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6.3甲方對於已經驗收的產品發現存在內在質量問題,應當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無質量保證期的在收貨後12個月內提出。

6.4甲方對質量異議應當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應當在收到異議後的10日內予以書面答覆。存在質量問題的,乙方應2日內給與更換,並承擔相關費用。

6.5 數量和質量均符合合同約定,方為驗收合格。全部貨物經驗收合格後,貨物的風險轉移到甲方,此前貨物滅失、損壞等風險由乙方承擔。

6.6如產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甲方應妥善保管並立即通知乙方,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由乙方承擔。經甲方驗收不符合要求時,視為乙方未交貨,乙方如約交付符合要求的貨物之日確定為乙方實際交貨日。因乙方換貨退貨而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乙方逾期交貨時,每逾期一日,應按合同總價款的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交貨15日,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已支付全部的款項,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並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30%的違約金。

7.2 驗收不合格:如乙方提供的貨物未達到合同約定的數量和質量的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出具的書面通知後 3日內解決,同時按照逾期交貨處理。乙方未在該期限內解決導致甲方遭受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乙方提供產品存在的缺陷不因甲方驗收合格而免除責任。

7.3甲方逾期付款時,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應付款項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權利保證

乙方保證提供的貨物不存在對任何第三方的侵權(包括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若發生侵權事件,則由乙方負責處理,乙方應承擔可能發生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賠償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並按合同總價款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售後服務

自全部貨物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對所供貨物提供____個月的質保期(若產品説明書的質保期長於本合同約定時,則以本合同的約定期限為準),在質保期內乙方應提供本合同產品原廠家標準的售後服務。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生效後,發生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事件,如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等,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

10.2發生不可抗力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並在15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將有關證明文件送交對方。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雙方應協商尋找合理的解決方法,並盡努力減輕不可抗力產生的後果。

第十一條 保密條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合同終止後三年內,若事先未得到對方的書面認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雙方簽訂本合同的事實、本合同內容以及在雙方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得到的對方的各種信息。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全部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

13.1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在不違背本合同的原則下,協商解決,協商結果以“紀要”、“協議”、單方“承諾”等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任何一方向對方提出的函電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書寫並按對方下述地址派員遞送或掛號、航空郵寄、電報、傳真、特快專遞或電傳發送的,在取得對方人員或通訊設施接收確認後,即被認為已經被對方正式接收。

13.3 本合同附件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3.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13.5本協議的不同條款和分條款的標題,僅供查閲方便之用,不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也不影響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含義和解釋。

13.6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字】:

賣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21

購貨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真誠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名稱、品牌、規格、生產廠家、數量及價格:

產品名稱

品牌

規格

價格(元/t)

數量(t)

交貨時間

1、鎖定價格及供貨時間:

2、上述數量和交貨時間為計劃數量、時間,具體以工地通知的實際驗收數量為準。總金額以甲方實際簽收的供貨數量計算。

3、以上單價包含但不僅限於運費、裝卸費、税金等。

第二條 產品質量標準,驗收標準:

1、產品質量符合gb175-20__等國家規定標準。

2、乙方在供貨之前,須提供生產廠家的相關資質材料及所生產產品材質證明書,交貨時必須同時出具產品生產許可證,質檢報告及出廠合格證,乙方及時提供三天及二十八天質量檢驗報告單,產品應符合環保要求。

第三條 交貨地點、運輸及費用、計量:

1、 乙方將散裝水泥送達甲方指定地點。

2、運輸及其費用:乙方負責水泥的運輸(散裝水泥用散裝專用罐車運輸),運輸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已包含在上述單價中。

3、計量:散裝水泥供貨時,乙方在月底以書面傳真形式通知甲方次月供貨量(需加蓋單位公章),結算時雙方對實際供貨數量進行核對並作為結算依據,現場不定時對所供水泥進行過磅抽查,磅差不得超過%。如超過標準,本月所供水泥量均按偏差數加以扣除。(如出現堵罐或卸不下及機械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數據不符,雙方同意按實際過磅重量結算水泥貨款,而不在雙方約定的磅差%範圍之列)。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貨款結算:

1、雙方約定每月日為結算日(或約定多少噸辦理一次結算),結算後在10個工作日內將當期後款匯入乙方賬户,當月貨款的支付前提為甲方已從業主方獲得工程進度款),否則乙方有權停止供應水泥,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責任: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使用第三方水泥。

2乙方責任:

2.1合同期間,乙方應按甲方實際需求量及時供貨。若有不可抗力情況,應提前3天書面或傳真方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調整;若因乙方供貨不及時給甲方造成損失時,應賠償甲方相應的經濟損失,並且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2雙方如對水泥質量發生異議時,應該由具有檢驗資格的檢驗機構檢驗。如水泥質量不合格,由乙方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含工期損失),如水泥質量合格,由甲方承擔檢驗費用。

3、如甲方逾期未付清貨款時,視甲方違約,欠款總額應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合同爭議以解決方式:

如果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時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無法解決時,應向甲方單位註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合同期限:

至甲方項目工程結束,雙方結算完畢貨款兩訖,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或因法定事由單方解除合同。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1、供應通知方式:甲方需提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傳真(蓋公章)通知乙方供貨。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

4、其它:

附:本合同附件:

1、甲方指定《用料計劃》填報人及收貨人的委託書

2、《工地收貨單》

甲方(章) 乙方(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 號: 賬 號: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22

訂立合同雙方: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代表經過平等協商訂立如下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紅糯米樣荔枝公斤,其中一級、二級各半,每種各公斤。一級的每公斤元,二級的每公斤元,總貨款為萬元人民幣。

二、乙方於年月日用汽車直接運往甲方所在地,運費由乙方負擔。荔枝用蔑竹蘿包裝,每隻竹籮計價4元,由甲方負擔,乙方以4折回收舊竹籮。

三、甲方過秤驗收後,在3天內通過銀行轉賬方式交付全部貨款及包裝用竹籮費。

四、在正常情況下,如果乙方拒不交貨,應處以總貨款20%的罰金;數量不足,則按不足部分的貨款20%進行處罰;質量不合格則重新計價;逾期交貨則每天處以貨款5%的滯納金。

在正常情況下,甲方拒不收貨,則處以總貨款20%的罰金;逾期付款,則每天處以貨款5%的滯納金。如因自然災害或特殊情況雙方不能履行合同時,應提前20天通知對方,並賠償對方總貨款10寫的損失費。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鑑證機關一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義務履行完畢之日失效。

甲方:(章)乙方:(章)

代表:代表:

鑑證機關:工商行政管理所(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23

購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其產品型號、廠家、封裝、單價、總價等,是否原裝、是否無鉛如下所列:

是否原裝:__________ 是否進口:__________ 是否無鉛環保___________

第二條 產品包裝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貨款付款及結算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運輸費:_____________由____方承擔

5、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貨品總價:合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美元)

第六條 經濟責任

1、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產品型號、品牌、封裝、批號、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使用的,按質論價。不能使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包退、包換。由於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價值的萬分之____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按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於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乙方不能交貨,側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_%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付合同規定包裝價值____%的罰金付給甲方。

(4)產品交貨時間不付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價值萬分之_____的罰金。

(5)乙方未按照約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應當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

2、甲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型號、品牌、封裝、批號、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_____%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須按合同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萬分之____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中途退貨處理。

(4)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萬分之_____的罰金。

(5)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____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6)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第七條產品價格如需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如乙方因價格問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萬分之_____作為罰金付給甲方。

第八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主銷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提出註銷合同一方需向對方償付註銷合同部分總額_____%的補償金。

第九條 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需變更產品型號、品牌、封裝、批號、質量、包裝時,應提前_____天與甲方協商。

第十條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甲、乙任何一方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全部或着部分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兩者選一)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作廢。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有未盡事宜,得有甲、乙雙方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24

甲方:乙方(全稱):

根據《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委託甲方製作服裝系列產品,具體規格型號、數量、單價及價格詳見附後清單。

二、產品質量標準、特殊工藝要求及費用負擔。

三、交貨時間及方法:甲方收到乙方預付款5個工作日內交貨,送達方式另行協商確定,交貨時由乙方確認,並在甲方的送貨單上簽字。

四、驗收標準及期限:乙方自收貨7日內按樣衣標準進行驗收。如有質量問題,應在此間提出,逾期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六、交(提)貨方式地點:

七、交付定金預付款數額及時間: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乙方自收貨7日內以現金或轉帳的方式付清貨款。

九、服務:

1、產品交付使用一月內,如因甲方原因出現的產品質量問題,甲方負責調換、修改,費用由甲方負擔。

2、本次批量生產之後,如乙方提出增補製作要求,在布料規格質量及價格與本次產品相同的基礎上,甲方依樣衣標準制作,經雙方協商另簽訂合同。

十、違約責任:

1、甲方加工生產以乙方確認的樣衣為準,中途如因乙方原因提出更換布料及款式、色彩等,由此產生的責任及費用由乙方承擔並相應延長交貨日期。乙方未按約定支付預付款,甲方可以不予製作並相應延長交貨期限,直至乙方交付預付款後,按合同相應要求開始製作;乙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貨款,乙方應按欠交貨款的5%/月利率向乙方交納違約金。

2、中途如因甲方原因提出的需要更換布料及款式、色彩等需徵得乙方同意,否則由此產生的的責任及費用由甲方承擔,如需延長交貨日期,由雙方另行協商。

十一、由於不可抗力災害和確非一方本身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時,可以免除違約責任。

十二、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交易完畢(含付清貨款)本合同自行作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25

甲方(買方):

地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乙方(賣方):

地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本着友好合作、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採購保潔用品及耗材並進行長期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標的

乙方根據甲方的需求提供貨物,貨物的規格、數量、價款等見附件1《採購清單》。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1年,即自20_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_年__月__日止。

三、合同價款

1、本合同項下的貨物單價見附件2《貨物價格表》。

2、乙方供貨價格不得高於同一商品市面最低零售價格,甲方有權對價格提出質疑,乙方有義務對此作出合理解釋。甲方如在其他處獲知的貨物價格低於乙方的供貨價格,甲方有權按結算。

3、在合同有效期內,若貨物價格下調,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更改《貨物價格表》,同時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上調貨物價格。

4、甲方所需的貨物如果《貨物價格表》中未列出的,乙方須在2個工作日內將該產品價格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詢價、比價後2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採購。

四、交貨和驗收

1、乙方應在甲方每次向乙方提交《採購清單》後3個工作日內將貨物送至甲方指定的地點,乙方承擔運費和裝卸貨費用。貨物運輸途中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交貨地點:

收貨人:

聯繫方式:甲方應在從乙方領受貨物後當日進行驗收。如甲方驗收發現貨物規格、質量、數量等不符合《採購清單》要求,乙方應在當日更換合格的貨物。甲方沒有在約定日期內對貨物規格、質量、數量等提出異議的視為驗收合格。驗收並不代表甲方確認乙方產品完全無質量問題,如在質保期內貨物發生甲方檢驗時無法發現的質量問題,則甲方仍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向甲方完成貨物交付後,貨物所有權從乙方轉移至甲方。

五、結算方式

1、月付。每月月初前十個工作日(遇節假日則相應順延至工作日)甲乙雙方通過上月的《採購清單》確認上月所產生的採購費用。

2、乙方應在甲方每次付款前3個工作日內提供等額有效的發票,甲方收到發票後以支票的方式支付。

六、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按時付款。如果由於甲方原因不能按時付款的,逾期每天應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項的0.3%違約金。

(2)接受貨物。如果由於甲方原因未按本合同規定而拒絕接受貨物,應當承擔由此對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於乙方未能按約定提供發票,導致延期付款,甲方不承擔違約金。

2、乙方責任

(1)按時交貨。如果由於乙方原因不能按時交貨且甲方不能接受新供貨期的,逾期每天應向甲方支付未交貨物價款0.3%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2)乙方應保證所交付的.貨物是全新的,各方面符合國家規定和雙方約定的質量、規格要求。

(3)“三包”條款。乙方提供的貨物質保期根據乙方或該產品標示的日期為準(取二者中最長的期限)。乙方保證在貨物的質保期內,對貨物進行“包修、包換、包退”的三包服務,直至貨物符合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如果乙方經兩次維修或更換,貨物仍不能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退貨,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七、爭議解決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爭議,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八、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之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均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授權代表人(簽字):蓋章:日期:

乙方:授權代表人(簽字):蓋章:日期:

區域產品採購合同3

出賣人(甲方):_______買受人(乙方):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誠實守信的原則,平等互利,經公平協商簽訂如下買賣合同,以茲遵守。

第一條標的物

1.產品名稱:電纜__

2.規格/型號:____見購貨明細表_____

3.原產地:___北京______

生產廠家:_北京華源高科電纜有限公司________

總價款:叁佰玖拾貳萬五千元整______

4.質量

(1)整體質量、性能應當達到的標準,採用以下第_________項:a.按照國家強制標準或者指導標準執行;

b.按照國際通用標準執行;

c.按照行業標準執行;

d.按照封存的樣品標準執行;

e.協商約定質量達到以下水平:_________

(2)產品部件的質量、性能標準或參數為見明細表

5.對環境的影響:_________

對操作人的影響:_________

數據安全:_________

安全標識:_________

甲方為乙方提供詳細技術資料,產品及其各部件使用的技術應當和資料上顯示的相一致。

6.包裝方式

防潮要求:_________

防曬要求:_________

抗震要求:_________

外包裝標識要求:_________

審美要求:_________

第二條運輸

運輸辦理方:_________

運輸費用負擔方:_________

運輸方式:_________

始發地點:_________

到獲地點:_________

承運人:_________

第三條交付

雙方按照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完成交付

(1)甲方將貨物交付第一承運人並取得提取貨物的單證,甲方將提取貨物的單證交付乙方則交付完成。

(2)乙方收到貨物並且驗收完畢則交付完成。

(3)乙方自己提貨,提貨裝車(船)完成則交付完成。

(4)除以上方式外的其他方式,約定為:_________。

甲方當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交付。

第四條風險轉移

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交付前由甲方負擔,交付後由乙方負擔。該風險的負擔不影響違約責任和產品侵權責任的主張。

第五條所有權的轉移

所有權的轉移遵照以下第_________項執行

(1)貨物交付後所有權即轉移至乙方

(2)貨款完全結清前甲方保留對相當於未結清的貨款價值的貨物所有權,具體執行辦法另行協商

第六條檢驗

自貨物交付後的_________日內完成檢驗,若對質量有異議乙方應當在_________日內向甲方書面提出,並且妥善保管質量瑕疵貨物,等待協商處理。

眷驗人:_________

眷驗技術手段:_________

眷驗方法:_________

眷驗合格的標準:_________

第七條產品不合要求的補救措施

經檢驗,若產品質量合格率為_________%以上則甲方對不合格產品可以採取以下補救措施:要求退貨、要求修理、要求更換,費用由_________方負擔。

經檢驗,若產品質量合格率為_________%以下則乙方享有對整個合同或者不合格部分的解除權,乙方僅解除不合格部分的,合同其餘部分有效。

第八條貨款支付

支付方式:_________(可以約定使用銀行轉帳、支票、本票、匯票、現款等方式)

支付條件:_________(可以約定付款的條件以防範風險)支付時間或者期限:_________

支付地點:_________

第九條擔保

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定金_________元。

第十條售後服務

甲方負責對產品的安裝、調試、技術培訓,費用由_________方負擔,這些工作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

產品正式投入使用後的_________內(時間)維修由_________方負責,費用由_________方負擔。工具、配件的供應由_________方提供,費用由_________負擔。

十一條違約責任

提前到貨不獎勵,延期到貨每天扣總價款的3‰作為滯納金

第十二條免責條款

當出現以下情形時甲方免除相應違約或者侵權責任:

情形a:_________免除責任

情形b:_________免除責任

當出現以下情形時乙方免除相應違約或者侵權責任:情形a:_________免除責任

情形b:_________免除責任

第十三條本合同項下的各項債權債務未經對方同意均不得轉讓給第三人,否則對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第十四條本合同中關於產品本身以及其使用的技術方面的專用詞彙的解釋由甲方出具附件專門解釋。附件在本合同簽署之前確定併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當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各分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單據

甲方應於_________提交以下單據:

(1)提貨單

(2)發票(VAT)

(2)使用説明書

(4)保修單/三包服務憑單

(5)其他單據

乙方應於_________提交以下單據:

匯票本票支票信用證轉帳憑單

第十七條保護商業祕密約定

第十八條若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不成,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本合同簽訂地點是: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26

年度辦公產品採購及服務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委託方)

乙方:_________(開發方)

甲方公司(甲方)為了降低、控制辦公採購成本,改變多年來隨機採購缺乏控制的模式,將採購交易行為規範化,特委託_________(乙方)負責年度辦公產品採購及服務,並請該_________對甲方公司的採購項目進行評估,對其辦公費用實施監督。為此雙方簽定協議書,具體如下:

第一條 雙方的義務與責任

一、甲方在內部確定辦公費用控制及辦公類產品採購服務的財務預訂機制。

1.確定常規產品及服務的消耗定額。

2.建立辦公費用支出檔案。

3.建立採購計劃及預評估制度。

4.及時填寫回饋產品質量及服務質量意見單。

二、乙方積極參與甲方採購評估,並協助甲方對辦公費用進行管理和控制。

1.在收到甲方採購計劃申報表後,向甲方提供採購計劃評估表。

2.協助甲方確定常規產品消耗定額。

3.提供甲方歷次採購檔案。

4.每月向甲方提供分產品、分服務的採購報表。

三、乙方提供如下產品和服務承諾。

1.提供的產品質量符合該產品服務質量標準,達到甲方對產品服務質量的滿意預設。不出售偽劣商品,殘、次品。

2.當乙方提供的產品不符合要求時,甲方無條件退貨、換貨。退貨、換貨時間不得超過兩天。

3.乙方必須按定單要求準時將產品送至甲方地址,確保送貨及時。

4.在甲方按正常計劃採購的前提下,乙方須滿足甲方應急採購要求,無論金額高低,數量大小,都須及時送達。

四、採購定單的確定

1.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實際需求,並結合以往採購的內容,提供本次採購及服務定單。

2.乙方收到定單後,進行集合評估,然後將評估結果及價格報表甲方,以讓甲方確認。

3.甲方評估後的定單審核後,遞交本單位給予批准。

4.甲方在網上及通過傳真對定單確認。

五、每次定單的價格確認。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產品及服務,均執行經銷商代理價格,即享受本網最低價格。

2.為了體現產品價格的相對穩定性,當一種產品的價格確定後,一般在計劃本年度內保持不變。若遇產品及服務成本上升或降低,乙方須提前十天通知甲方,在雙方認可的情況下進行調整。

3.每類產品的第一次價格確認後,以乙方產品優惠價格為基礎,在雙方進一步協商的基礎上確認。

第二條 甲方信息資料的保密

1.甲方對履行採購協議過程中涉及乙方的商業文檔、數據材料有保密義務,未經乙方書面許可,不得擅自許可任何第三者閲讀、使用。

2.由甲方以任何形式給乙方的資料均為甲方的保密資料。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條款文件保密。

3.任一方如依政府法令規定須提供機密資料時,可按規定提供,但應儘快將此項事實通知對方。

第三條 合同的延續和終止

1.甲方須認真履行計劃採購制度,違反以下情況,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A.甲方未履行採購計劃。

B.甲方年採購額低於_________元。月均採購低於_________元。

C.不執行集中採購制。

2.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要求認真履行服務職能,違反以下情況之一者, 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A.沒有履行採購評估承諾。

B.價格不能滿足甲方要求。

C.送貨及其它服務不能滿足甲方需要。

3.本協議書有效期為一年,協議到期後,若雙方再次合作,雙方需重新簽定協議。

4.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至雙方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內應盡的義務為止。

5.合同執行過程中,如一方需要改變或終止,必須在20日前提出徵得對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書。

第四條 付款方式

1.每次集中採購完成時,甲方對乙方的產品與服務驗收合格後,按月支付當月費用。

2.方式可以通過支票、信匯、電匯和現金結算。

3.在合同期間內,因變更或修改的產品價格或服務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第五條 合同附件及其他

1.本合同和本合同中任何有關的權利和義務,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通過合同或適用法律而轉讓。

2.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遵照《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生效日期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

3.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2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

採購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電話:

傳真:

供貨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方與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進行數控折彎機採購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合同標的及服務描述

1、合同標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序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品名及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合計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服務時間:

收到定金後____________________天左右(遇到國內國際法定節假日順延)。乙方要確保產品達到甲方的要求,雙方並按該附件進行驗收。所有產品在甲方簽署項目竣工驗收單起,保修__________個月。

二、雙方職責

合同雙方應作好每日工作的詳細記錄,並由雙方授權代表予以簽字確認,作為付款依據。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權在乙方承諾的範圍內,按照雙方對合同標的內容的約定獲得乙方的提交符合技術要求的產品和服務。

當甲方有充分理由認定乙方在項目承諾的範圍內存在現實的產品缺陷或延時,可以書面方式向乙方提出質疑,包括但不限於:要求乙方按項目合同要求增加項目資源投入對項目交付成果提出異議或否決甲方負責依據合同及時付款。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按合同規定的範圍和服務標準履行合同。

乙方公正地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輔助甲方與服務有關的外部協調,保證具有並保持提供本合同項下服務所必須具備的資質和資源。乙方必須指定專門的代表負責與甲方的聯絡和協調,如更換代表或變更授權時,必須提前__________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義務對甲方在服務實施過程提出的一切書面問詢進行回覆,保證服務按既定的計劃和範圍完成。

五、價格條款

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開具17%增值税發票。

六、付款條款定貨款

合同簽訂後__________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定貨款,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作為合同定金。發貨款:接到乙方書面發貨通知後甲方安排支付發貨款,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乙方收到款項後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發貨,並開具合同總價%的增值税發票。質保款:自貨物運抵甲方工廠所在地之日起__________個月,甲方向乙方支付質保款,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

七、質量條款

1、如果在開箱檢驗時,發現所交付的合同設備存在損壞和/或其它與本合同規定不符的情形,乙方應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免費盡快進行修理、更換和/或補供合同設備存在缺陷或丟失部分,由此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2、乙方應自負風險和費用將上述修理、更換和/或補供的合同設備發運至甲方工作現場。

3、乙方應保證其供應的產品完全符合合同所列明的產品規格及質量要求。

4、乙方應負責運回不符要求的產品,承擔運輸裝卸及相關的費用,乙方有義務在最短的時間內再次向甲方提供符合本定單/合同條款要求的產品。在以上保證期內,如果乙方所供設備出現了任何源於乙方的缺陷,乙方應負責免費修理或更換。設備故障__________小時內做出響應,__________小時到達設備使用現場。非損耗物件保修期為自更換之日起__________個月。

八、交貨裝運條款

1、運輸方式:公路運輸。由乙方負責運輸的一切事宜,並承擔從發貨處至甲方工廠運輸的全部費用。

2、貨物的交付:僅涉及貨物的交付,則貨物在到達甲方指定的目的地時視為貨物交付完成。每批發貨應隨有裝箱單及貨物質量保證書以表明所送貨物的內容、數量及對貨物質量的保證。合同設備的包裝按國家有關規定應牢固結實,並能防潮、防雨適應於長途鐵路、公路運輸和裝卸要求,並註明合同設備的重量、外形尺寸和吊裝位置包裝及運輸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且交貨期不變。

3、交貨缺少或延誤:如乙方在貨物的交付數量上出現不符或裝運日期上出現延遲,乙方應立即(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通知甲方,並承擔相應的損失,合同設備在安裝調試中由於乙方原因造成損失或丟失由乙方承擔。

九、違約金及索賠條款

除雙方認可的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如果延遲完工,或未履行合同,或其產品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以及其他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行為均構成了乙方的違約責任,乙方應同意在支付貨款時扣除本條規定的違約金。

違約金計算如下:如延遲交貨除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者或因買方引起的延遲外,賣方應付給買方每一星期按次交貨物總值__________%的遲交罰款,不足一星期的遲交日數作一星期計算,此項罰款不超過全部遲交貨物總值的__________%,由甲方在尾款中進行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補足。

十、安全條款

所有乙方到甲方提供服務的工作人員進入甲方工廠時要嚴格遵守“外包工環境健康和安全管理補充協議”,否則將不被允許進入甲方工廠進行工作。乙方要遵守甲方發佈的所有規定和條例,如果由乙方的工作人員引發事故或工傷,即乙方的行為沒有遵守甲方的安全條例和相關規定,並且發生在甲方的工廠,乙方應付全責並支付相關費用。

十一、所有權和知識產權

乙方按照工作説明書要求完成相關的工作,雙方各自承擔相關的項目風險。在乙方完成本合同規定的諮詢工作後,甲方付清每階段費用後,該階段項目成果的知識產權的使用權即歸甲方所有。

十二、準據法及仲裁條款

1、準據法: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仲裁條款: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無法解決,爭議應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2、保密:雙方均承擔有保密的義務。雙方收到的技術、操作、安全及其他資料僅適用雙方履行合同的目的,不得向第三方泄密。乙方應對所有與合同相關的信息保密,包括甲方以任何形式所有的或提供的任何製圖、説明、設計或其他相似信息,除非本信息屬於公共領域。乙方對所有的信息沒有權利、財產權或利益,而只有履行合同規定的使用權。甲方提供的任何專有信息或物產不得被任何非乙方以外的生產商用以製造,或為任何非甲方的一方生產。此信息及物產也不可被用以甲方提供本信息和物產的目的以外的使用目的。甲方擁有與本合同有關的其提供的所有制圖、説明、設計或其他相似信息的所有權。在完成工作後,乙方應當返還甲方所有的任何形式的製圖、説明、設計或其他相似信息的原件及複印件。

十三、通知及部分執行合同條款

1、通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Te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Fax: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TE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FAX: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部分執行:若雙方就合同部分條款的執行產生爭議,或部分條款和約定被權威司法機關或其他權威機構判定無效,本合同其他條款仍具有約束力,在合同有效期內,合同雙方仍需繼續執行合同其他條款所規定的義務。雙方將友好協商解決有爭議的條款。

3、變更: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以書面形式,並由雙方代表簽字方視為有效。

十四、合同履行及修改

除雙方認可的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無故中止或未履行合同且沒有出具書面通知,屬於違約行為,要對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以書面形式並由雙方代表簽字視為有效。

十五、合同有效期條款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自合同簽訂日起開始生效,甲乙雙方履行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後合同自動終止。

十六、其他

本合同及其附件構成合作雙方關於此項業務的專用合同。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供需雙方各執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人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28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代理甲方在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註冊醫療器械事宜協商一致並達成以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下列醫療器械在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註冊。

生產廠家:_________;

產品名稱: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

二、甲方負責按《醫療器械產品註冊管理辦法》規定提供相關文件資料,(文件資料包括附件一及藥監局所要求的文件)。甲方對其所提供文件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負責。乙方不對前述的文件資料負審。甲方的文件資料不符合三性或甲方有誤導或遺漏,導致甲方的註冊被駁回或延誤,概由甲方自行承擔。

三、乙方代理甲方申辦上述進口醫療器械產品的註冊事宜,乙方有義務對甲方資料保密。對於未能取得產品註冊證的,乙方應當向甲方作出書面説明或及時提供藥監局的不予註冊的文件。

四、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後3天內按費用清單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費用。費用清單詳見附件。

五、若因乙方過錯不能按時完成產品註冊,則每超時一個月(按工作日算)退還代理費用的30%,直到退完全部代理費止;若甲方因自身因素導致其產品註冊不予批准的(包括但不限於提供材料不真實或有違法違章行為等),其代理費用不予退還,雙方的代理關係至註冊____工程材料採購合同範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開、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建材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所購建材基本情況

單位:元/

建材名稱

產地

品牌

規格型號

材質

批次

數量

價格

總價

備註

合計人民幣(大寫)萬仟佰拾元角分(小寫):¥元

第二條質量標準:

第三條交貨:交貨方式為(賣方送貨/買方取貨)

交貨時間:

交貨地點:

第四條驗收:對於建材產品的規格型號、數量、材質等與約定不符或有其他質量問題的,買方異議期為賣方交貨後日內,異議經核實賣方應無條件補足或換貨。

第五條付款方式及時間:雙方約定以第種方式支付價款。

(一)簽定合同時,買方支付(定金/預付款)元(定金不得超過總價款的20%),貨到驗收後性支付餘款;

(二)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賣方違約責任:

1、建材產品經專業機構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或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的,賣方應無條件換、退貨,或賠償買方由此受到的損失。

2、賣方延遲交貨的,每日應向買方支付延遲部分價款%的違約金;延遲交貨日的,除支付違約金外,買方還有權解除合同,賣方已收取定金、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部返還,但買方在不收取違約金的情況下,有權要求賣方雙倍返還定金。

(二)買方違約責任:

1、買方延遲提貨的,每日應向賣方支付延遲部分價款%的違約金;

2、買方無正當理由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賣方造成的損失,已支付定金的無權要求返還。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

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解決,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出申訴;協商、調解、申訴解決不成的,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補充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賣方應承擔的責任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條本合同未定事項,雙方可協商簽定補充協議。

買方(章):賣方(章):

住所:住所:

聯繫方式:聯繫方式:

委託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簽訂時間:簽訂地點: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29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X

採購單位(以下簡稱乙方):_X

為便於甲乙雙方對設備採購及工程施工的監控和管理,就“_X視頻監控系統工程”設備的採購及安裝調試經雙方商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採購項目及承包施工的範圍和內容:

X視頻監控系統工程設備,按甲方相關要求施工 。

二、設備安裝施工地點:__

三、採購設備內容及承包方式:

1、 工程設備總價:1);

2、 工程施工承包價:破路施工費)

3、 工程量:詳見招標要求。

四、採購方式:

1、乙方根據本項目中標設備品牌、型號及數量(即附件1內容)按施工工程進度分批採購。

2、如遇部分設備需臨時變更,在不影響原設計的質量和標準、要求的前提下,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後方可更改。

3、每批設備進場後,需由乙方提供該批設備的相關合格證件及清單等資料,經甲方人員審核後方可使用。

五、工程期限:

自 20_ 年 11 月 30 日開工至 20_ 年 12 月 19 日竣工,總日曆天數 20天內(在期間如遇停電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停工,則工期順延,順延時間以甲乙雙方施工人員現場簽字確認為準)。

六、服務及設備保修承諾:

1、乙方對所提供的產品按廠家指定的產品保修項目及保修期提供1年免費保修和技術支持,保修期自完成調試工作之日起生效。保修期滿後可由雙方另行協商本合同設備的維護方式。

2、該批視頻監控設備在保質期內,要求乙方在驗收合格並投入使用叁個月內,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對該批設備進行一次維護保養,同時向甲方使用人員瞭解設備使用運行情況,協助甲方對該批設備的使用管理部門進行設備的使用保養培訓。

3、該批視頻監控設備如出現故障,在接到甲方通知後,乙方工程技術人員需在工作日的兩小時內到達現場檢查故障原因,中、小故障乙方需在工作日的四小時內維修處理好,重大故障如主板、主機需要更換,需在三個工作日內維修處理完畢。

七、設備及工程驗收:

乙方完成工程施工,即書面通知甲方驗收;經甲方組織相關單位按國家和行業的相關規範進行驗收,以合格為準。

八、設備及工程付款:

1、合同簽字生效後,甲方按乙方合同總量的進度,在乙方完成合同所有基礎設備安裝到位後,經甲方代表驗收確認後,由甲方支付合同設備款總量的50%共計元作為工程備料款給乙方。並同時退還乙方投標時交付的履約保證金。

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在五個工作日內付至實際核定的工程結算款(本款項由甲乙雙方代表在本工程結束後實際結算的工程總結算單上簽字確認為準,計算方式為:工程總結算價款-50%工程備料款-3%保脩金,即工程總結算價款-元- 元)給乙方,並同時付給乙方本工程施工承包價款項 元整,乙方同時按工程結算總價和工程施工承包價款項足額開具發票給甲方。

3、在本合同設備到甲方場地後,如因為甲方的原因造成安裝調試工作無法正常進行的,甲方需在一個月內付給乙方本合同設備款總量的50%共計31500元作為工程備料款給乙方。並同時退還乙方投標時交付的履約保證金。

4、餘下3%的工程款為保脩金,保修期限為壹年,期滿後若無質量問題,甲方在五個工作日內把 元保脩金支付給乙方。

九、甲方責任:

1、按合同約定如期支付工程款。

2、甲方提供材料堆放場地。

3、甲方提供現場施工用水、用電條件,水電費及其他費用由乙方支付。

十、乙方責任:

1、乙方施工期間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注意保護甲方原有建築成品,並接受甲方委派的監理員對質量的檢查與監督(如有損失,由乙方自行修復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2、乙方自帶施工機械、工具,並對加工、安裝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負責。

3、嚴格服從甲方項目部的管理,熟悉要求及各工序的操作規範,掌握工期、質量,合理調配勞動力。

4、嚴格按要求及質量標準、施工規範進行施工。

5、認真學習安全規範,做好安全防範工作,遵守現場安全管理要求,嚴格按照安全規範進行操作,杜絕事故的發生,若發生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一、違約責任: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單方違約,違約方必須向對方償付總工程款的 10%的違約金,以彌補損失。

十二、爭議的處理: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雙方發生爭議,先由雙方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合同的修改和補充: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後以書面方式再作補充或者修改。

十四、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結清工程尾款後失效。

十五、其他:

1. 經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施工圖,是本合同的有效附件。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30

1.合同目的

提示:説明甲方向乙方採購何種物品,經雙方協商後確定本採購合同。

2. 術語、關鍵詞解釋

術語、關鍵詞

解釋

物品

係指供應商按合同要求,需向採購方提供的一切軟件、硬件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服務

係指根據合同,供應商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它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等。

3. 採購物品説明

3.1 採購物品及説明

3.2 技術指標和質量要求

4. 合同價格和支付方式

4.1 本合同總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4.2 預付款。甲方於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在15 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 20% ,即人民幣( 元),作為預付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後,以傳真向甲方確認。如甲方不按上述規定準時支付預付款,則交貨期作相應的順延.

4.3 發貨款。乙方按合同規定在發貨時,將有關運輸提單或自提單、商業發票、裝箱單和質量證書,以可靠方式寄遞給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單據的次日起 15 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 40% ,即人民幣( 元),作為發貨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後,以傳真向甲方確認。

4.4 驗收款。在採購物品通過甲方的驗收之後,甲方在 15 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 40% ,即人民幣( 元),作為驗收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後,以傳真向甲方確認。

4.5 甲方和乙方應以書面方式相互通知各方的開户銀行、帳户名稱、帳號。開户銀行、帳户名稱、帳號如有變更,變更一方應在合同規定的相關付款期限前二十天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如未按時通知或通知有誤而影響結算者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5. 交貨與交貨方式

5.1 乙方於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在30 日內,將甲方採購的物品全部送達指定地點。

交貨地點:

5.2 乙方應在交貨前 7 日內,以電話或傳真向甲方提供交貨計劃(內容包括合同號、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重量和體積的約數、交貨時間、地點、運輸安排)。甲方應及時作好準備,辦妥一切接貨手5.4 本合同所有物品運抵甲方現場後,雙方代表共同參加開箱檢驗。如設備外包裝完好無損,但箱內設備發現短缺或損傷,應由乙方負責補足或修理,其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6. 安裝、調試與驗收

6.1 乙方派遣技術人員按合同規定的日程完成“採購物品”的安裝和調試工作,並對甲方人員進行技術指導,保證使“採購物品”達到預定的性能指標。

6.2 在安裝調試過程中,甲方應提供各種配合條件和所需稱職的技術人員和輔助人員,在乙方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配合乙方進行安裝、調試和其他輔助工作。

6.3 乙方安裝調試完畢後,甲方組織人員對採購物品進行驗收測試,將驗收測試情況記錄在《採購物品驗收報告》中。如果甲方發現採購物品中存在缺陷,雙方應當視問題的嚴重性給出合適的處理措施。

(1)如果採購物品存在嚴重的缺陷,則退回給乙方。乙方應當給出糾正缺陷,雙方協商第二次驗收的時間。乙方應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如果採購物品存在一些輕微的缺陷,則乙方應當給出糾正缺陷的措施,雙方協商是否需要第二次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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