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採購合同 >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精選19篇)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精選19篇)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1

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a.合同係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價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後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c.貨物係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d.服務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天指日曆天數。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精選19篇)

2.適用性  

2.1 本合同條款適用於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範圍。

3.來源地  

3.1 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X)和地區。  

3.2 本條所述的來源地係指貨物開採、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製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徵、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 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於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符合技術規格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準,則應符合貨物來源X適用的官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佈的版本的標準。  

4.2 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採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僱傭於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僱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並限於履行合同必須的範圍。  

5.2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

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

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後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 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 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後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 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 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兑換的貨採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 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後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 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並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説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 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8.3 如果任何被檢驗或測試的貨物不能滿足規格的要求,買方可以拒絕接該貨物,賣方應更換被拒絕的貨物,或者進行必要的修改以滿足規格的要求。  

8.4 買方在貨物到達買方國家後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從來源X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8.5 在交貨前,賣方應讓製造廠家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並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給議付行的文件的一個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製造廠家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後面。  

8.6 貨物低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後,買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為檢驗檢疫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並出具交貨後檢驗證書。如果檢驗檢疫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兩者有不一致的地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場後九十(90)天內向賣方提出索賠。  

8.7 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5條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檢疫局檢驗的結果發現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貨物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買方應及時向賣方提出索賠。  

8.8 合同條款第8條的規定無論如何也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9.包裝  

9.1 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足以承受但不限於承受轉運過程中的野蠻裝卸,暴露於惡劣氣温,鹽分大和降雨環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裝箱的尺寸及重量應考慮貨物最終目的地的偏遠程度以及在所有轉運地點缺乏重型裝卸設施的情況。

10.裝運標記  

10.1 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英語字樣做出以下標記:_________。  

10.2 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或2噸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英語和國際貿易通用的運輸標記標註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註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保持乾燥等字樣和其他國際貿易中使用的適當的標記。1

1.裝運條件  1

1.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的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訂艙位、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交貨。    b.提單空運提單日期應視為實際交貨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貨物不能放在甲板上運輸,也不能轉運。    d.承運的船隻應來自合格來源X。    e.目的港項目現場在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1

1.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內陸運輸,但由買方支付運費。    b.有關運輸部門出具的收據的日期應視為交貨日期。  1

1.3 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買方對超運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不承擔責任。1

2.裝運通知  1

2.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的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之前,即海運前三十天(30)天或空運前十(1

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和在裝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航空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5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b.賣方應在貨物裝船完成後二十四(2

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合同號、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發票金額、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2米,寬2.7米,和高3米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註明。  1

2.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鐵路公路水遠裝運日期之前三十(30)天內或空運運日期之前十四(1

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32表示)和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應用掛號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五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通知買。    b.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後二十四(2

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號、貨物名稱、數量、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米,寬

2.7米和高3米,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給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註明。    c.在出廠價合同項下,如果是因為賣方延誤不能用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上述內容通知買方,使買方不能及時辦理保險,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應由賣方負責。1

3.交貨和單據  1

3.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提供的裝運細節和或其他單據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具體規定。  1

3.2 本合同下的出廠價(e)、離岸價(b)、貨交承運人價(a)、到岸價(c)、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及其他用於説明各方任的貿易術語應按照巴黎國際商會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國際貿易慣例術語解釋通則(ce)來解釋。  1

3.3 對從國外供應的貨物:    a.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啟運後以電報或電傳的形式將全部裝運細節,包括合號、貨物説明、數量、運輸工具名稱、提單號碼及日期,裝貨口岸、啟運日期、卸貨口岸等通知買方和保險公司。賣方應將下列單據寄給買方,並拷貝一份給保險公司:      

(1)標有運費已付的已裝船清潔提單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3)標明每箱內容的裝箱單一式5份;      

(4)以買方為受益人的以發票價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險的保險單1正本,4份副本;      

(5)製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6)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的合同貨款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7)賣方出具的證明運輸工具名稱和國籍的證明書一式5份;      

(8)賣方有關機構出具的來源X證書一式5份。    b.對從國內供應的貨物:      

(1)説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2)買方出具的證明已收到相應貨物的證書一式5份;      

(3)詳細的裝箱單一式5份;      

(4)製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5)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價格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6)交貨收據鐵路收據貨車收據一式5份;      

(7)貨物來源地證書一式5份。1

4.保險  1

4.1 本合同下提供的貨物應對其在製造、購置、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按合同條款規定的方式,用一種可以自由兑換的貨幣進行全面保險。  1

4.2 如果買方要求按到岸價(c)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交貨,其貨物保險將由賣方辦理、支付,並以買方為受益人。如果按離岸價(b)或貨交承人價(XXca)交貨,則保險是買方的責任。  1

4.3 如果是出廠價(e)合同,裝貨後的保險應由買方辦理。如果是到岸(c)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合同,賣方應用一種可以自由兑換的貨辦理以發票金額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險。1

5.運輸  1

5.1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b)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直至包括將貨物在指定的裝船港裝上船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包括在合同價中。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貨交承運人(XXca)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在買方指定點或其他同意的地點交由承運方保管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

5.2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

5.3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項目現場,賣方應負責辦理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規定的保險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

5.4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交貨,所選擇承運人事先應獲買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賣方(a)以離岸價(b)或貨交承運人價(XXca)交貨,和(b)替買方和由買方承擔費用使用指定的船隻或掛買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隻來安排國際運輸,而指定的船隻或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隻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用於運輸貨物,賣方應用別的船隻安排運輸。1

6.伴隨服務  1

6.1 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務,包括合同條款資料表與技術規格規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    a.實施或監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和或啟動;    b.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c.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台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d.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運行或監督或維護或修理,但提條件是該服務並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e.在賣方廠家和或在項目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啟動,運行、維護和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1

6.2 如果賣方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沒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到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  1

6.3 賣方應提供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1

7.備件  1

7.1 正如合同條款所規定,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賣方製造或分配的與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a.買方從賣方選購的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並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b.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      

(1)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採購所需的備件和      

(2)在停止生產後,如果買方要求,向買方提供備件的藍圖、圖紙和規。  1

7.2 賣方應按照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1

8.保證  1

8.1 賣方應保證合同項下所供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是或目前的型號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貨物應含有設計上和材料和全部改進。賣方進一步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全部貨物沒有設計、材料或工藝上的缺陷(買方的規格要求設計和或材料的情況除外),或者沒有因賣方的行動或疏忽而產生的缺陷,這些缺陷是所供貨物在最終目的地國家現行條件下正常使用可能產生的。  1

8.2 本保證在貨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適用時)交運到合同指明的最終目的地並驗收後的十二(1

2)個月內有效,或在貨物從貨源X裝運口岸或地點啟運日期後十八(1

8)個月內有效,哪一種情況早發生就以哪一種情況為準。  1

8.3 買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本保證期內所產生的索賠。  1

8.4 賣方收到通知後應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以合理的速度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換的貨物或部件從出廠地或進口港地至最終目的地的內陸運費由買方承擔。  1

8.5 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後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1

9.索賠  1

9.1 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第18條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規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a.賣方同意退貨並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並承擔由此發生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b.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並負擔買方蒙受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8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1

9.2 如果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後三十(30)天內,賣方未作答覆,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賣方接受。  如賣方未能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後三十(30)天內或買方同意的延長期限內,按照買方同意的上述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買方將從議付貨款或從賣方開具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20.付款  20.1 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2

1.價格  2

1.1 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收取的價格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給出。2

2.變更指令  2

2.1 根據合同條款第35條的規定,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範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a.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為買方製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格;    b.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c.交貨地點;和或    d.賣方提供的服務。  2

2.2 如果上述變更使賣方履行合同義務的費用或時間增加或減少,合同價或交貨時間或兩者將進行公平的調整,同時相應修改合同。賣方根據本條進行調整的要求必須在收到買方的變更指令後三十(30)天內提出。2

3.合同修改  2

3.1 除了合同條款第22條的規定外,任何對合同條件的變更或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2

4.轉讓  2

4.1 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2

5.分包  2

5.1 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並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

5.2 分包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條款第3條的規定。2

6.賣方履約延誤  2

6.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2

6.2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後,應儘快對情況進行評價,並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2

6.3 除了合同條款第25條階情況外,除非延期是根據合同條款第2

6.2條規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拖延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27條的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2

7.誤期賠償費  2

7.1 除合同條款第29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週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第28條的規定終止合同。2

8.違約終止合同  2

8.1 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採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26條的規定同意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b.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c.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為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1)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公官員在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和      

(2)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後),人為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借款人(或業主)從自由公開競爭所能獲得的權益。  2

8.2 如果買方根據上述第2

8.1條的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買方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賣方應對購買類似貨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但是,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2

9.不可抗力  2

9.1 儘管有合同條款第26條、27條和28條的規定,如果賣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在不可抗力影響的範圍內不應該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

9.2 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賣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賣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理及其他雙方同意的情況。  2

9.3 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賣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買方,除買方書面另行要求外,賣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延續超過一百二十(120)天,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就進一步實施合達成協議。30.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30.1 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採取或將要採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3

1.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3

1.1 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於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是出於買方的便利,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  3

1.2 對賣方在收到終止通知後三十(30)天內已完成並準備裝運的貨物,買方應按原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於剩下的貨物,買方可:  a.讓任一部分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來完成和交貨:和或    b.取消該剩下的貨物,並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務以及賣方以前已採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3

2.爭端的解決  3

2.1 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後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仲裁。  3

2.2 仲裁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eac)按其仲裁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3

2.3 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

2.4 仲裁費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3

2.5 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3

3.合同語言  3

3.1 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語言為英語。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件和其他文件應用合同語言書寫。3

4.適用法律  3

4.1 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3

5.通知  3

5.1 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或電報、電傳或傳真送到合同條款資料表中規定的對方的地址,電報、電傳或傳真要經書面確認。  3

5.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個日期為難。3

6.税和關税  3

6.1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税法對買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3

6.2 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內的賣方,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税法對中國國內的賣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該國內賣方負擔。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外的賣方。要求外國賣方在中國境內實施與本合同有關的伴隨服務,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税法規定和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所述的協議(如果有此協議的話)對國外賣方徵收的實施伴隨服務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外國賣方負擔。  3

6.3 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賣方負擔。3

7.合同生效及其他  3

7.1 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和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3

7.2 如果本合同的貨物在其所在國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話,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許可證,費用自理。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2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b.“合同價”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後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c.“貨物”係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d.“服務”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_____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f.“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g.“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h.“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曆天數。

2.適用性

2.1?本合同條款適用於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範圍。

3.來源地

3.1?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和地區。

3.2?本條所述的“來源地”係指貨物開採、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製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徵、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於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2?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採用公制。?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僱傭於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僱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並限於履行合同必須的範圍。

5.2?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後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_____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後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兑換的貨採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後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並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説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8.4?買方在貨物到達買方國家後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從來源國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8.5?在交貨前,賣方應讓製造廠家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並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給議付行的文件的一個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製造廠家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後面。

8.6?貨物低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後,買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為檢驗檢疫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並出具交貨後檢驗證書。如果檢驗檢疫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兩者有不一致的地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場後九十(90)天內向賣方提出索賠。

8.7?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5條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檢疫局檢驗的結果發現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貨物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買方應及時向賣方提出索賠。

8.8?合同條款第8條的規定無論如何也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9.包裝

9.1?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足以承受但不限於承受轉運過程中的野蠻裝卸,暴露於惡劣氣温,鹽分大和降雨環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裝箱的尺寸及重量應考慮貨物最終目的地的偏遠程度以及在所有轉運地點缺乏重型裝卸設施的情況。

10.裝運標記

10.1?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英語字樣做出以下標記:_________。

10.2?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t)或2噸(t)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英語和國際貿易通用的運輸標記標註“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註“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保持乾燥”等字樣和其他國際貿易中使用的適當的標記。

11.裝運條件

11.1?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_____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訂艙位、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交貨。

b.提單/空運提單日期應視為實際交貨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貨物不能放在甲板上運輸,也不能轉運。

d.承運的船隻應來自合格來源國。

e.目的港/項目現場在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11.2?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_________w)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內陸運輸,但由買方支付運費。

b.有關運輸部門出具的收據的日期應視為交貨日期。

11.3?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買方對超運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不承擔責任。

12.裝運通知

12.1?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_____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之前,即海運前三十天(30)天或空運前十(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裝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航空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5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_________寬_________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b.賣方應在貨物裝船完成後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合同號、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2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註明。

12.2?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_________w)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鐵路/公路/水遠裝運日期之前三十(30)天內或空運運日期之前十四(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應用掛號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五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_________寬_________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通知買。

b.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後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號、貨物名稱、數量、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給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註明。

13.交貨和單據

13.1?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提供的裝運細節和/或其他單據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具體規定。

13.2?本合同下的“出廠價(e_________w)”、“離岸價(fob)”、“貨交承運人價(fa)”、“到岸價(cif)”、“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及其他用於説明各方任的貿易術語應按照巴黎國際商會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國際貿易慣例術語解釋通則(icotems)來解釋。

13.3?對從國外供應的貨物:

a.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啟運後以電報或電傳的形式將全部裝運細節,包括合號、貨物説明、數量、運輸工具名稱、提單號碼及日期,裝貨口岸、啟運日期、卸貨口岸等通知買方和_____公司。賣方應將下列單據寄給買方,並拷貝一份給_____公司:

(1)標有“運費已付”的已裝船清潔提單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3)標明每箱內容的裝箱單一式5份;

(4)以買方為受益人的以發票價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險的_____單1正本,4份副本;

(5)製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6)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的合同貨款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7)賣方出具的證明運輸工具名稱和國籍的證明書一式5份;

(8)賣方有關機構出具的來源國證書一式5份。

b.對從國內供應的貨物:

(1)説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2)買方出具的證明已收到相應貨物的證書一式5份;

(3)詳細的裝箱單一式5份;

(4)製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5)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價格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6)交貨收據/鐵路收據/貨車收據一式5份;

(7)貨物來源地證書一式5份。

14._____

14.1?本合同下提供的貨物應對其在製造、購置、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按合同條款規定的方式,用一種可以自由兑換的貨幣進行全面_____。

14.2?如果買方要求按到岸價(cif)或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其貨物_____將由賣方辦理、支付,並以買方為受益人。如果按離岸價(fob)或貨交承人價(fca)交貨,則_____是買方的責任。

14.3?如果是出廠價(e_________w)合同,裝貨後的_____應由買方辦理。如果是到岸(cif)/“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合同,賣方應用一種可以自由兑換的貨辦理以發票金額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險。

15.運輸

15.1?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fob)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直至包括將貨物在指定的裝船港裝上船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包括在合同價中。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貨交承運人(fca)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在買方指定點或其他同意的地點交由承運方保管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2?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3?如果合同要求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項目現場,賣方應負責辦理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規定的_____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4?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所選擇承運人事先應獲買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賣方(a)以離岸價(fob)或貨交承運人價(fca)交貨,和(b)替買方和由買方承擔費用使用指定的船隻或掛買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的船隻來安排國際運輸,而指定的船隻或掛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的船隻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用於運輸貨物,賣方應用別的船隻安排運輸。

16.伴隨服務

16.1?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務,包括“合同條款資料表”與技術規格規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

a.實施或監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和/或啟動;

b.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c.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台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d.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運行或監督或維護或修理,但提條件是該服務並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e.在賣方廠家和/或在項目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啟動,運行、維護和/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16.2?如果賣方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沒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到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

16.3?賣方應提供“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7.備件

17.1?正如合同條款所規定,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賣方製造或分配的與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a.買方從賣方選購的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並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b.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

(1)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採購所需的備件和

17.2?賣方應按照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

18.保證

18.2?本保證在貨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適用時)交運到合同指明的最終目的地並驗收後的十二(12)個月內有效,或在貨物從貨源國裝運口岸或地點啟運日期後十八(18)個月內有效,哪一種情況早發生就以哪一種情況為準。

18.3?買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本保證期內所產生的索賠。

18.5?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後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19.索賠

19.1?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第18條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規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a.賣方同意退貨並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並承擔由此發生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_____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b.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並負擔買方蒙受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8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20.付款

20.1?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21.價格

21.1?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收取的價格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給出。

22.變更指令

22.1?根據合同條款第35條的規定,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範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a.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為買方製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格;

b.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c.交貨地點;和/或

d.賣方提供的服務。

23.合同修改

23.1?除了合同條款第22條的規定外,任何對合同條件的變更或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

24.轉讓

24.1?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25.分包

25.1?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並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5.2?分包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條款第3條的規定。?26.賣方履約延誤

26.1?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26.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後,應儘快對情況進行評價,並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26.3?除了合同條款第25條階情況外,除非延期是根據合同條款第26.2條規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拖延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27條的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

27.誤期賠償費

27.1?除合同條款第29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週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第28條的規定終止合同。?28.違約終止合同

28.1?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採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26條的規定同意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b.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c.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_____和欺詐行為。為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1)“_____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公官員在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和

(2)“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後),人為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借款人(或業主)從自由公開競爭所能獲得的權益。

29.不可抗力

29.1?儘管有合同條款第26條、27條和28條的規定,如果賣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在不可抗力影響的範圍內不應該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9.2?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係指那些賣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賣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理及其他雙方同意的情況。

29.3?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賣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買方,除買方書面另行要求外,賣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延續超過一百二十(120)天,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就進一步實施合達成協議。?30.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30.1?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採取或將要採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31.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31.1?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於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是出於買方的便利,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

31.2?對賣方在收到終止通知後三十(30)天內已完成並準備裝運的貨物,買方應按原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於剩下的貨物,買方可:

a.讓任一部分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來完成和交貨:和/或

b.取消該剩下的貨物,並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務以及賣方以前已採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

32.爭端的解決

32.1?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後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_____。

32.2?_____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cietac)按其_____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_____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32.3?_____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2.4?_____費除_____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32.5?在_____期間,除正在進行_____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33.合同語言

33.1?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語言為英語。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件和其他文件應用合同語言書寫。

34.適用法律

34.1?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35.通知

35.1?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或電報、電傳或傳真送到“合同條款資料表”中規定的對方的地址,電報、電傳或傳真要經書面確認。

35.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個日期為難。

36.税和關税

36.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税法對買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36.2?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內的賣方,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税法對中國國內的賣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該國內賣方負擔。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外的賣方。要求外國賣方在中國境內實施與本合同有關的伴隨服務,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税法規定和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所述的協議(如果有此協議的話)對國外賣方徵收的實施伴隨服務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外國賣方負擔。

36.3?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賣方負擔。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和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37.2?如果本合同的貨物在其所在國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話,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許可證,費用自理。

買方(蓋章):_________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3

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a.“合同”係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價”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後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c.“貨物”係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d.“服務”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f.“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g.“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h.“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曆天數。

2.適用性

2.1 本合同條款適用於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範圍。

3.來源地

3.1 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和地區。

3.2 本條所述的“來源地”係指貨物開採、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製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徵、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 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於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符合技術規格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準,則應符合貨物來源國適用的官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佈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4.2 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採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僱傭於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僱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並限於履行合同必須的範圍。

5.2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後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 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 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後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 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 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兑換的貨採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 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後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 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並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説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 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4

買受人編號: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

│設備 │ │計量│ │數│ │要求│ │合同 │單價: │合同│

│(配件)│ │單位│ │量│ │交貨│ │價格 ├────┤交貨│

│名稱 │ │

│ │ │ │期 │ │(萬元)│總價: │期 │

├───┴─┴──┼─┴─┴─┴──┴─┴┬──┴────┴──┴──┤

│主輔機型號規格:│

買受人

出賣人

├─────┬─────┼─────┬───────┤

│訂貨單位 │

│供貨單位 │

├─────┼─────┼─────┼───────┤

│單項工程 │

│通訊地址 │

├─────┼─────┼─────┼───────┤

│通訊地址 │

│郵政編碼 │

├─────┼─────┼─────┼───────┤

│郵政編碼 │

│委託代理人│

├─────┼─────┼─────┼───────┤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

├─────┼─────┼─────┼───────┤

│電

話 │

│傳

真 │

├─────┼─────┼─────┼───────┤

│傳

真 │

│開户銀行 │

├─────┼─────┼─────┼───────┤

│開户銀行 │

│帳

號 │

├─────┼─────┼─────┼───────┤

│帳

號 │

├───┬──┬─┴┬──┬─┴┬────┼─────┴───────┤

│運輸 │

│驗收│

│結算│

│質量標準:

│方式 │

│方式│

│方式│

│質量保證期:

├───┼──┼──┼──┼──┼────┤防爆檢驗合格證號:

│交(提)│

│包裝│

│到站│整車: │驗收方法及期限:

│貨地點│

│方式│

│零擔: │運雜費用承擔:

├───┼──┴──┴──┴──┴────┤包裝費用承擔:

│違約 │

│責任 │

├───┼─┬──┬───────────┼─────────────┤

│選擇 │ │爭議│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鑑(公)證意見:

│供貨 │ │解決│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鑑(公)證機關(章)

│廠家 │ │方式│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經辦人:

│ │

│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

│ │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年 月 日│

│ │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

├───┼─┴──┴───────────┴─────────────┤

│其他約│

│定事項│

├───┴──┬───────────────────────────┤

│承包單位(章)│此合同一式 份,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鑑(公)證機關 份。│

└──────┴───────────────────────────┘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説明: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民法典》有關規定執行。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5

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b.“合同價”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後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c.“貨物”係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d.“服務”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f.“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g.“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h.“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曆天數。

2.適用性

2.1 本合同條款適用於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範圍。

3.來源地

3.1 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和地區。

3.2 本條所述的“來源地”係指貨物開採、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製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徵、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 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於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符合技術規格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準,則應符合貨物來源國適用的官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佈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4.2 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採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僱傭於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僱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並限於履行合同必須的範圍。

5.2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後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 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 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後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 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 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兑換的貨採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 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後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 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並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説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 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8.3 如果任何被檢驗或測試的貨物不能滿足規格的要求,買方可以拒絕接該貨物,賣方應更換被拒絕的貨物,或者免費進行必要的修改以滿足規格的要求。

8.4 買方在貨物到達買方國家後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從來源國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8.5 在交貨前,賣方應讓製造廠家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並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給議付行的文件的一個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製造廠家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後面。

8.6 貨物低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後,買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為檢驗檢疫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並出具交貨後檢驗證書。如果檢驗檢疫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兩者有不一致的地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場後九十(90)天內向賣方提出索賠。

8.7 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5條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檢疫局檢驗的結果發現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貨物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買方應及時向賣方提出索賠。

8.8 合同條款第8條的規定無論如何也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9.包裝

9.1 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足以承受但不限於承受轉運過程中的野蠻裝卸,暴露於惡劣氣温,鹽分大和降雨環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裝箱的尺寸及重量應考慮貨物最終目的地的偏遠程度以及在所有轉運地點缺乏重型裝卸設施的情況。

10.裝運標記

10.1 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英語字樣做出以下標記:_________。

10.2 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t)或2噸(t)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英語和國際貿易通用的運輸標記標註“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註“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保持乾燥”等字樣和其他國際貿易中使用的適當的標記。

11.裝運條件

11.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訂艙位、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交貨。

b.提單/空運提單日期應視為實際交貨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貨物不能放在甲板上運輸,也不能轉運。

d.承運的船隻應來自合格來源國。

e.目的港/項目現場在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11.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xw)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內陸運輸,但由買方支付運費。

b.有關運輸部門出具的收據的日期應視為交貨日期。

11.3 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買方對超運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不承擔責任。

12.裝運通知

12.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之前,即海運前三十天(30)天或空運前十(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裝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航空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5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b.賣方應在貨物裝船完成後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合同號、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2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註明。

12.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xw)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鐵路/公路/水遠裝運日期之前三十(30)天內或空運運日期之前十四(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應用掛號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五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通知買。

b.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後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號、貨物名稱、數量、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給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註明。

13.交貨和單據

13.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提供的裝運細節和/或其他單據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具體規定。

13.2 本合同下的“出廠價(exw)”、“離岸價(fob)”、“貨交承運人價(fa)”、“到岸價(cif)”、“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及其他用於説明各方任的貿易術語應按照巴黎國際商會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國際貿易慣例術語解釋通則(icotems)來解釋。

13.3 對從國外供應的貨物:

a.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啟運後以電報或電傳的形式將全部裝運細節,包括合號、貨物説明、數量、運輸工具名稱、提單號碼及日期,裝貨口岸、啟運日期、卸貨口岸等通知買方和保險公司。賣方應將下列單據寄給買方,並拷貝一份給保險公司:

(1)標有“運費已付”的已裝船清潔提單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3)標明每箱內容的裝箱單一式5份;

(4)以買方為受益人的以發票價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險的保險單1正本,4份副本;

(5)製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6)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的合同貨款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7)賣方出具的證明運輸工具名稱和國籍的證明書一式5份;

(8)賣方有關機構出具的來源國證書一式5份。

b.對從國內供應的貨物:

(1)説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2)買方出具的證明已收到相應貨物的證書一式5份;

(3)詳細的裝箱單一式5份;

(4)製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5)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價格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6)交貨收據/鐵路收據/貨車收據一式5份;

(7)貨物來源地證書一式5份。

14.保險

14.1 本合同下提供的貨物應對其在製造、購置、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按合同條款規定的方式,用一種可以自由兑換的貨幣進行全面保險。

14.2 如果買方要求按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其貨物保險將由賣方辦理、支付,並以買方為受益人。如果按離岸價(fob)或貨交承人價(fca)交貨,則保險是買方的責任。

14.3 如果是出廠價(exw)合同,裝貨後的保險應由買方辦理。如果是到岸(cif)/“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合同,賣方應用一種可以自由兑換的貨辦理以發票金額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險。

15.運輸

15.1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fob)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直至包括將貨物在指定的裝船港裝上船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包括在合同價中。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貨交承運人(fca)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在買方指定點或其他同意的地點交由承運方保管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2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3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項目現場,賣方應負責辦理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規定的保險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4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所選擇承運人事先應獲買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賣方(a)以離岸價(fob)或貨交承運人價(fca)交貨,和(b)替買方和由買方承擔費用使用指定的船隻或掛買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隻來安排國際運輸,而指定的船隻或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隻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用於運輸貨物,賣方應用別的船隻安排運輸。

16.伴隨服務

16.1 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務,包括“合同條款資料表”與技術規格規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

a.實施或監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和/或啟動;

b.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c.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台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d.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運行或監督或維護或修理,但提條件是該服務並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e.在賣方廠家和/或在項目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啟動,運行、維護和/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16.2 如果賣方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沒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到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

16.3 賣方應提供“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7.備件

17.1 正如合同條款所規定,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賣方製造或分配的與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a.買方從賣方選購的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並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b.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

(1)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採購所需的備件和

(2)在停止生產後,如果買方要求,免費向買方提供備件的藍圖、圖紙和規。

17.2 賣方應按照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

18.保證

18.1 賣方應保證合同項下所供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號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貨物應含有設計上和材料和全部最新改進。賣方進一步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全部貨物沒有設計、材料或工藝上的缺陷(買方的規格要求設計和/或材料的情況除外),或者沒有因賣方的行動或疏忽而產生的缺陷,這些缺陷是所供貨物在最終目的地國家現行條件下正常使用可能產生的。

18.2 本保證在貨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適用時)交運到合同指明的最終目的地並驗收後的十二(12)個月內有效,或在貨物從貨源國裝運口岸或地點啟運日期後十八(18)個月內有效,哪一種情況早發生就以哪一種情況為準。

18.3 買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本保證期內所產生的索賠。

18.4 賣方收到通知後應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以合理的速度免費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換的貨物或部件從出廠地或進口港地至最終目的地的內陸運費由買方承擔。

18.5 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後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19.索賠

19.1 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第18條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規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a.賣方同意退貨並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並承擔由此發生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b.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並負擔買方蒙受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8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20.付款

20.1 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21.價格

21.1 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收取的價格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給出。

22.變更指令

22.1 根據合同條款第35條的規定,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範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a.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為買方製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格;

b.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c.交貨地點;和/或

d.賣方提供的服務。

23.合同修改

23.1 除了合同條款第22條的規定外,任何對合同條件的變更或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

24.轉讓

24.1 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25.分包

25.1 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並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5.2 分包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條款第3條的規定。

26.賣方履約延誤

26.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26.2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後,應儘快對情況進行評價,並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26.3 除了合同條款第25條階情況外,除非延期是根據合同條款第26.2條規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拖延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27條的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

27.誤期賠償費

27.1 除合同條款第29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週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第28條的規定終止合同。

28.違約終止合同

28.1 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採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26條的規定同意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b.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c.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為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1)“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公官員在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和

(2)“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後),人為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借款人(或業主)從自由公開競爭所能獲得的權益。

29.不可抗力

29.1 儘管有合同條款第26條、27條和28條的規定,如果賣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在不可抗力影響的範圍內不應該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9.2 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係指那些賣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賣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理及其他雙方同意的情況。

29.3 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賣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買方,除買方書面另行要求外,賣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延續超過一百二十(120)天,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就進一步實施合達成協議。

30.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30.1 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採取或將要採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

31.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31.1 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於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是出於買方的便利,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

31.2 對賣方在收到終止通知後三十(30)天內已完成並準備裝運的貨物,買方應按原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於剩下的貨物,買方可:

a.讓任一部分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來完成和交貨:和/或

b.取消該剩下的貨物,並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務以及賣方以前已採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

32.爭端的解決

32.1 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後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仲裁。

32.2 仲裁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按其仲裁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32.3 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2.4 仲裁費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32.5 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33.合同語言

33.1 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語言為英語。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件和其他文件應用合同語言書寫。

34.適用法律

34.1 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35.通知

35.1 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或電報、電傳或傳真送到“合同條款資料表”中規定的對方的地址,電報、電傳或傳真要經書面確認。

35.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個日期為難。

36.税和關税

36.1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税法對買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36.2 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內的賣方,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税法對中國國內的賣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該國內賣方負擔。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外的賣方。要求外國賣方在中國境內實施與本合同有關的伴隨服務,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税法規定和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所述的協議(如果有此協議的話)對國外賣方徵收的實施伴隨服務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外國賣方負擔。

36.3 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賣方負擔。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 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和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37.2 如果本合同的貨物在其所在國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話,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許可證,費用自理。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民法典》的要求,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供貨範圍及價格

供貨範圍:

單價:______元,總價_______元。

二、貨品質量要求及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1、乙方提供的貨品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環保標準以及該產品的出廠標準。

2、乙方提供的貨品必須是全新的機器(含零部件、配件、隨機工具等)。

3、乙方對所供設備提供一年的免費保修。在保修期內,如貨品非因甲方的人為原因而出現的質量或故障問題由乙方負責包修、包換或包退,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的所有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不能調換,均按違反售後服務承諾處理。

三、交貨及驗收

1、交付使用時間:

2、乙方應將所供貨品的產品使用説明書、有關資料及配件、隨機工具等交付給甲方。3、交貨地點:

4、貨物的驗收:設備現場安裝過程,如發生與供貨合同條款不符的設備,用户提出異議,供貨商應無條件更換。

四、付款方式

1、甲方需支付乙方設備訂金款項的50%合計

2、經驗收合格後一個星期內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全部項目款的50%

五、違約責任

1、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甲方向乙方償付貨款總值的5%的違約金。

2、甲方逾期支付設備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償付欠款總額的5‰的滯納金,累計滯納金總額不超過欠款總額的5%(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逾期支付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所交的設備品種、型號、規格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設備,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貨款總額5%的違約金。

4、乙方逾期交貨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5‰的滯納金,累計滯納金額不超過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5%(逾期交貨超過20天,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5、乙方如沒有按合同規定履行售後服務承諾,甲方可另行由第三方單位進行修復,其費用全部由乙方支付,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6、如賣方到貨安裝調試驗收達到本合同附錄規定的要求,買方無故退貨或到期不收貨,則無權請求退還已付機器預付款

六、售後服務

1、所有設備均由乙方免費送貨上門並安裝調試。

2、所有設備均由乙方提供終身保修服務。從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內,由乙方提供的設備,如發生非人為故障,乙方免費上門維修或免費更換性能指標不低於原規格型號的新部件。

3、乙方接到報修通知後,在24小時內派技術人員上門現場維護,並在48小時內解決問題,如乙方不能及時到現場解決問題,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維修,其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

七、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諸如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或其他不可抗力的事件使合同執行受阻,則合同執行由雙方協商後相應延長。受阻方應隨時採取所有合理步驟以減少因不可抗力事件所導致合同執行的任何延遲。

八、合同的終止和中止

在發生合同終止情況時,任何一方均有責任將已執行中的合同部分執行完畢。

九、其他約定條款:

十、本合同書一式____份,均為正本,甲方執___份,乙方執____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7

本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由以下雙方訂立,經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貨物買賣簽訂下列條款。(貨物的具體情況見附件)

1.合同期限

1.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結束。期限為_______年。

2.貨物的交付和服務的提供

2.1交貨時間和地點以本合同載明的時間和地點為準。除非有對方代表的書面確認,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更改貨物在合同中所規定的交付時間和地點。在貨物交付甲方前,乙方有義務主動提供該貨物的生產、檢驗、運輸等詳細進展情況,也有義務接受甲方的隨時詢問。如果乙方交付貨物時弄錯交付地點,則乙方應該負責將貨物交付到本合同所規定的正確地點,且貨物轉移到正確地點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和對甲方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2 採購週期是指:從甲方下達訂單到貨物抵達甲方倉庫或甲方指定交付地點的全部時間。

2.3交貨數量:以雙方簽字確認的訂單數量為準,未經甲方的事先書面同意,採購訂單中所規定的供貨的數量不得隨意變更。甲方原則上不接受超出訂單中所規定的數量。甲方採購的最小訂單量、接收數量與訂單量誤差、每批次重量等具體要求見附件a.

2.4 交貨地址/時間:按照訂單所規定的地點和時間交貨。

2.5 運輸:乙方負責將貨物運輸到甲方倉庫,並負責將貨物卸到甲方指定的地點。

3.貨物產權和風險的轉移

3.1除非雙方另有合同,在貨物被交付到本合同中所規定的地點而且由一名甲方指定的代表在交貨單據上簽字確認之前,貨物的所有權屬於乙方且風險由乙方承擔。

3.2不論甲方是否付款,還是貨物的所有權和風險轉移到了甲方,都不能等同於甲方已經認可了貨物的質量、數量或服務,也不表示甲方對根據本合同及附件所享有的任何形式的權利的放棄。

4.數量和價格

4.1 具體數量價格見附件a。

4.2 無論何種原因(包括原料,人工,運輸,通貨膨脹,匯率等等),乙方同意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合同價格在合同期間保持不變。

4.3競爭條款:乙方同意本合同價格是市場上最具競爭力的價格,如果甲方在合同有效期間,發現市場上有比本合同價格更有競爭力的價格,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立刻執行市場上最具競爭力的價格。否則,甲方有權利減少合同承諾的採購數量或者解除合同。

5.付款方式及時間

5.1如果貨物已經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要求提供給了甲方,甲方應該按照雙方約定的方式將應付的貨款支付給乙方。貨款應該在驗收貨物合格後支付,具體支付時間見附件a.

5.2 為了保證付款符合5.1項之規定,乙方開出的所有的發票都應該送至訂單上所註明的地址。

6.貨物的質量

6.1 乙方提供的貨物必須符合雙方認可的質量標準。採購質量標準見附件b.

6.2乙方如有任何對產品質量可能產生影響的變更,包括但不限於工藝條件、質量標準和主要原材料產地變動,需至少提前一年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公司採購物流部。由於上述變更而產生的質量問題,其損失由乙方承擔。由於沒有得到及時通知,甲方沒有足夠的時間完成對變更的控制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3 乙方應接受甲方公司的質量審計或質量跟蹤。甲方將出具審計報告,對雙方一致認可的質量問題,乙方有責任按期整改並給甲方整改反饋。

7.服務的標準

7.1乙方提供的產品出現任何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投訴後,必須在24小時內做出反應,並對該問題進行及時的調查。在5個工作日內將調查結果報告給甲方採購物流部和品管部。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將所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乙方有義務制定糾正及預防措施,以確保同樣的問題不會再次出現。

7.2 甲乙雙方應該保持通暢的溝通渠道,積極溝通與業務有關的市場信息,服務反饋,新產品動態等信息。

8.貨物的有效期

8.1 乙方提供的貨物的有效期應該滿足甲方的生產、存儲、銷售以及最終消費者使用的合理週期。

9.拒收、返工、換貨和退貨

9.1 當貨物或服務不符合合同的規定時,甲方有權拒收乙方交付的貨物,甲方有權選擇以下的處理方式:

9.1.1 返工:指乙方對貨物進行重新加工或者維修。

9.1.2 換貨:指乙方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貨物更換被拒收的貨物。

9.1.3 退貨:指甲方拒收貨物後,取消該訂單,將貨物退還乙方。

9.1.4 重新提供服務:指乙方重新免費向甲方提供合同約定的服務。

9.2 在發生了根據上述之9.1條款的拒收時,甲方應該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且甲方就提供的貨物有關的付款義務亦暫時停止。

9.3 乙方承擔所有由9.1條款引發的各種費用和對甲方造成的損失。

9.3.1 雙方應該協商解決因條款9.1所產生的糾紛。協商不成的,應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10.包裝

10.1乙方應該根據貨物的特性及甲方要求對貨物進行妥善包裝並添加標籤,包裝和添加標籤的方式應該符合中轉運輸和倉儲的要求。除非雙方已經事先以書面形式約定,否則甲方不承擔包裝的費用也不將包裝物退還。具體包裝形式見附件a.

10.2 包裝必須要符合所有的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包括與環境、職業健康和安全有關的法律、法規標準。

10.3 除非另有書面約定,乙方貨物的外包裝必須是密封的。包裝外觀清潔,沒有污垢、鏽跡,標籤上要求註明以下內容:

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重量(毛、淨):_________________

總件數/箱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訂單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廠商批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產廠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單據

乙方在交易過程中必須提供以下單據:

11.1 送貨單(內容包括貨物名稱、規格、數量、項目號、生產批號、生產廠家、供應商號),必須加蓋公章。

11.2 化驗報告:要註明生產日期和失效日期或再驗日期,必須加蓋公章。

11.3發票:在所有的發票上都要註明採購訂單號碼和甲方貨號以便甲方及時準確地安排付款;甲方對於任何沒有上述信息的發票、交貨文件或者其他函件都不承擔付款的義務。每一個發票應該只對應一個採購訂單。

12.知識產權

12.1甲方保留其提供給乙方的所有材料、計劃、圖紙、規格、形式和/或設計中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時,這些項目均應由乙方全部歸還給甲方。

12.2當貨物是根據甲方提供的規格、模式、計劃進行製造的時候,所製造出來的貨物裏所包含的與規格、模式、計劃相關的知識產權以及對於這些項目的改進和發展都為甲方的知識產權。

12.3在甲不知情的情況下,如果乙方提供的貨物或者服務中所包含的非甲方的知識產權對第三方構成了侵權,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且應該賠償對甲方造成的損失。

13.保密和公開

13.1乙方應該保證其僱員和其分承包商都對於在合同下由甲方透露給乙方的知識產權、規格以及其他商業性質和技術性質的信息保守祕密,有責任在未經甲方的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使用這些信息、也不將這些信息透露給任何第三方。未經甲方的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現有的合同或者任何與合同有關的信息進行復制、公開或者出版。

14.違約責任

14.1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和/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14.2 如果乙方提供的貨物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質量標準、服務標準,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15.不可抗力

15.1如果發生了不可抗力,任何一方也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是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該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説明情況及可能延誤的時間或者説明合同因不可抗力已不可能履行,並將延誤或者不能履行的可能性降低到最低限度。

15.2 如果合同的履行因某一方遭遇不可抗力而發生阻礙或者延遲,那麼:

當該期限超過了5個工作日的時候,雙方就此應該進行討論以減輕不可抗力的影響,也可以經雙方合意做出在當時的情況下的合理而公正的替代方案。

當該期限超過了累計或者連續60個工作日時,另外的一方可以以書面形式通知立即終止合同。 15.3當甲方認為貨物不可能在應該交貨的日期後的一個合理的時間內交付情況下,甲方可以用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取消貨物的交付而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15.4 乙方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乙方不能免除責任。

16.風險的預防和管理

16.1乙方有責任預防和控制有關的供應、質量和成本方面的風險。如果存在潛在風險,乙方有義務儘早通知甲方該風險的可能性、嚴重程度和可能出現的頻率等,以便甲方安排預防措施。

17.合法性

17.1乙方保證貨物或服務符合合同規定,並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要求。包括那些與藥品、食品、消費品以及化工品等相關的法律、法規,也包括民法通則、合同法、勞動法以及環保等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

17.2乙方應該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時,在合理的時間範圍內,迅速提供證據表明其合法性,包括許可證、檢驗報告、分析證明等。乙方還應該保證其分承包商也符合該條款。

18.檢驗

18.1甲方及其所指定的任何第三方代表有權根據其自己的決定在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到乙方的工廠現場或者乙方的分承包商的工廠現場進行全部貨物的檢驗和試驗,也可以對批量產品進行抽檢,也可對所提供的服務進行檢驗。在規定了進行發貨前檢驗的情況下同,乙方有義務協助進行檢驗並提供甲方需要的全部相關的分析證書。

18.2乙方應該做到並保證其分承包商有能力做到向甲方和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機構檢驗所提供的貨物符合法定的關於環境、職業健康和安全立法方面的要求以及其他要求。例如甲方規定的標準要求。

19.環境、職業健康和安全

19.1乙方應該做到並保證其成員、任何一個分承包商均做到在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場所進行工作的時候,都按照相關的環境、職業健康和安全立法的要求進行,也要符合甲方所指定的其他適用的標準、程序。

19.2乙方應該提供有關產品危險性方面的信息,例如材料安全數據單等,並提醒甲方瞭解乙方所知道的各種規定和準則(法規或者其他)、或者乙方認為是該貨物和其他產品相混合時應該注意的事項。

19.3由於乙方的或者是由乙方的分承包商的行為引起了與廢物的排放、有害物質或者其他污染物有關的索賠或者損失,乙方應該承擔任何第三方對於甲方的索賠和對甲方造成的損失。

20.信息方面的責任

20.1乙方應該對其所提供的圖紙、數據、包裝詳細情況或者其他具體細節中的錯誤和遺漏負責,而不論這些資料是否已經被甲方批准或認可。但是,由甲方所提供的信息中的錯誤和遺漏不在此列。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8

┌──┬──┬──┬──┬─┬─┬─┬─┬─┬───────────┐│序 │  │  │  │牌│計│ │ │ │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  │產品│規格│適用│號│量│數│單│金├──┬──┬──┬──┤│號 │名稱│型號│車型│商│單│量│價│額│一季│二季│三季│四季││  │  │  │  │標│位│ │ │ │ 度│ 度│ 度│ 度│├──┼──┼──┼──┼─┼─┼─┼─┼─┼──┼──┼──┼──┤│1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5  │  │  │  │ │ │ │ │ │  │  │  │  │├──┼──┼──┼──┼─┼─┼─┼─┼─┼──┼──┼──┼──┤│6  │  │  │  │ │ │ │ │ │  │  │  │  │├──┼──┼──┼──┼─┼─┼─┼─┼─┼──┼──┼──┼──┤│7  │  │  │  │ │ │ │ │ │  │  │  │  │├──┼──┼──┼──┼─┼─┼─┼─┼─┼──┼──┼──┼──┤│8  │  │  │  │ │ │ │ │ │  │  │  │  │├──┼──┼──┼──┼─┼─┼─┼─┼─┼──┼──┼──┼──┤│9  │  │  │  │ │ │ │ │ │  │  │  │  │├──┼──┼──┼──┼─┼─┼─┼─┼─┼──┼──┼──┼──┤│10 │  │  │  │ │ │ │ │ │  │  │  │  │├──┼──┼──┼──┼─┼─┼─┼─┼─┼──┼──┼──┼──┤│11 │  │  │  │ │ │ │ │ │  │  │  │  │├──┼──┼──┼──┼─┼─┼─┼─┼─┼──┼──┼──┼──┤│12 │  │  │  │ │ │ │ │ │  │  │  │  │├──┼──┼──┼──┼─┼─┼─┼─┼─┼──┼──┼──┼──┤│13 │  │  │  │ │ │ │ │ │  │  │  │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2.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_________年以前設計的產品按jb2261-77“汽車拖拉機用電氣設備基本技術條件”執行;_________年後設計的產品按zbt35001-87“汽車電器設備技術條件”執行。3.供方對原裝、原封、原標記完好無異狀的產品質量負責三包,三包期限為一年。4.交貨地點、交貨方式_________。5.運輸方式、運雜費_________路運輸,運費及市內運雜費、保險費由需方負擔。6.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_________。7.包裝紙箱按gb6544-86瓦楞紙板,gb6543-86瓦楞紙箱bz237-86標準,木箱按bz238-86。泡沫包裝按bz239-86。包裝費用由供方負擔。包裝物不回收。8.需方應憑運單、隨貨同行單、產品合格證及合同驗收。需方收貨後如有異議,必須在收貨後十日內通知供方,並附商檢報告。否則即視為收貨無誤。9.結算方式託收承付,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10.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於合同履行前二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方可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合同繼續有效。其他變更事宜,依法律規定。11.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按《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12.解決爭議的辦法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應先通過協商的方式處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依法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選擇一種方式)。13.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供方(蓋章):_________        需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9

1.產品的規格、數量、價格

┌──┬──┬──┬──┬─┬─┬─┬─┬─┬───────────┐

│序 │

│牌│計│ │ │ │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產品│規格│適用│號│量│數│單│金├──┬──┬──┬──┤

│號 │名稱│型號│車型│商│單│量│價│額│一季│二季│三季│四季│

│標│位│ │ │ │ 度│ 度│ 度│ 度│

├──┼──┼──┼──┼─┼─┼─┼─┼─┼──┼──┼──┼──┤

│1  │

│ │ │ │ │ │

├──┼──┼──┼──┼─┼─┼─┼─┼─┼──┼──┼──┼──┤

│2  │

│ │ │ │ │ │

├──┼──┼──┼──┼─┼─┼─┼─┼─┼──┼──┼──┼──┤

│3  │

│ │ │ │ │ │

├──┼──┼──┼──┼─┼─┼─┼─┼─┼──┼──┼──┼──┤

│4  │

│ │ │ │ │ │

├──┼──┼──┼──┼─┼─┼─┼─┼─┼──┼──┼──┼──┤

│5  │

│ │ │ │ │ │

├──┼──┼──┼──┼─┼─┼─┼─┼─┼──┼──┼──┼──┤

│6  │

│ │ │ │ │ │

├──┼──┼──┼──┼─┼─┼─┼─┼─┼──┼──┼──┼──┤

│7  │

│ │ │ │ │ │

├──┼──┼──┼──┼─┼─┼─┼─┼─┼──┼──┼──┼──┤

│8  │

│ │ │ │ │ │

├──┼──┼──┼──┼─┼─┼─┼─┼─┼──┼──┼──┼──┤

│9  │

│ │ │ │ │ │

├──┼──┼──┼──┼─┼─┼─┼─┼─┼──┼──┼──┼──┤

│10 │

│ │ │ │ │ │

├──┼──┼──┼──┼─┼─┼─┼─┼─┼──┼──┼──┼──┤

│11 │

│ │ │ │ │ │

├──┼──┼──┼──┼─┼─┼─┼─┼─┼──┼──┼──┼──┤

│12 │

│ │ │ │ │ │

├──┼──┼──┼──┼─┼─┼─┼─┼─┼──┼──┼──┼──┤

│13 │

│ │ │ │ │ │

├──┴──┴──┴──┴─┴─┴─┴─┴─┴──┴──┴──┴──┤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

2.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_________年以前設計的產品按JB2261-77“汽車拖拉機用電氣設備基本技術條件”執行;_________年後設計的產品按ZBT35001-87“汽車電器設備技術條件”執行。

3.供方對原裝、原封、原標記完好無異狀的產品質量負責三包,三包期限為一年。

4.交貨地點、交貨方式

_________。

5.運輸方式、運雜費

_________路運輸,運費及市內運雜費、保險費由需方負擔。

6.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_________。

7.包裝

紙箱按GB6544-86瓦楞紙板,GB6543-86瓦楞紙箱BZ237-86標準,木箱按BZ238-86。泡沫包裝按BZ239-86。包裝費用由供方負擔。包裝物不回收。

8.需方應憑運單、隨貨同行單、產品合格證及合同驗收。需方收貨後如有異議,必須在收貨後十日內通知供方,並附商檢報告。否則即視為收貨無誤。

9.結算方式

託收承付,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

10.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於合同履行前二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方可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合同繼續有效。其他變更事宜,依法律規定。

11.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按《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12.解決爭議的辦法

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應先通過協商的方式處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依法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選擇一種方式)。

13.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

供方(蓋章):_________

需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10

買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友好協商,就購買_________項目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價格

設備總價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總價中包括設備金額、包裝、運輸保險費、裝卸費、安裝及相關材料費、調試費、軟件費、檢驗費及培訓所需費用及税金。

本合同總金額不得做任何變更與調整。

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四、付款方式

貨物驗收合格,設備安裝、調試運轉正常。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100%貨款。

五、交貨、包裝與驗收

1。交貨地點:按甲方指定的地點。

2。交貨時間: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日內。

3。乙方將貨物一次運至交貨地點。並於貨名稱、型號、數量、外形尺寸、單重及注意事項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4。設備包裝應符合國家標準,以保證設備在運輸過程中不受損傷,由於包裝不當造成設備在運輸過程中有任何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

5。設備由乙方負責送到施工現場,由乙方負責運輸、卸車。

6。設備到達現場,甲乙雙方均須在場並確認包裝的完好性後,由甲方驗貨。乙方應按甲方安排的時間派人到現場,對貨物進行清點驗收,並簽字確認。若發現貨物與裝箱單不符,乙方負責補齊或收回。如乙方不能按時到達,甲方有權開箱檢驗,並對缺件,損壞做出記錄,乙方應認可並負責解決。

7。乙方負責設備安裝及調試,直至設備正常運行。最終驗收在此之後進行。如設備不能通過驗收,乙方應退貨,退還甲方所有金額。

8。乙方應自帶用以安裝、調試過程中所需的各種工具、儀器儀表及易損件。

六、產品質量保證與售後服務

1。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進行製造和檢驗,材料及零部件均為全新未用過的,且符合本合同附件中規定。以確保產品質量。設備須經技術檢驗,符合國家相關標準才能出廠。

2。乙方負責免費為甲方培訓操作及維修人員。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和維修保養。

3。設備投入正常運行後,乙方應定期回訪使用方。

4。乙方應在附件中明確售後服務內容、響應時間、範圍、方式、收費標準等,並進行其他售後服務工作。

七、責任與義務

1。在設備安裝調試時,如乙方提出,甲方應為乙方人員的飲食提供方便,其費用由乙方自理。

八、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期交貨,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延期違約金,每日按合同總價的0。3%金額計¥_________元計算。

2。甲方延期付款時(正當拒付除外)。應向乙方支付該此延付款數額的延期違約金,每日按該此延期付款額的0。3%金額計算,支付款辦理期為10個工作日。

3。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違約責任規定。

九、合同的解除和變更

1。當合同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變更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在接到通知15日內給與答覆,逾期未答覆則視為已同意。

2。如乙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委託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11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利互惠的基礎上,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以下合同條款。

一、合同標的物

1、志燈由甲方向乙方購買。

2、本合同標的物描述及價款如下表:

3、乙方提供的貨物應當符合以下標準:

(1)國家規定的標準(既消防驗收標準)

(2)符合設計規範及相關標準,無任何次劣產品。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貨物應是國家規定有相應生產資質企業所生產。

本合同簽訂時,乙方須提供產品生產廠家營業執照複印件(蓋章)及產品質量合格證,以便甲方備案之用。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20__年9月28日至20__年9月28日

三、供貨及驗收

1、甲方向乙方購買貨物,由乙方送貨至__x,送貨方式為__x

2、甲方需乙方送貨應於送貨前間準備貨物,保證按時到貨。貨到時,甲方負責提供放置貨物的場地。

3、乙方將貨物送至合同約定地點後,甲方負責提供放置貨物的場地。

4、乙方將貨物送至合同約定地點後,甲方檢驗後收貨,具體步驟如下:

(1)貨到後,乙方提供貨物清單,甲方(項目部)指定管理員在當天時間內組織檢驗。檢驗人員負責檢驗貨物數量、質量、損耗等方面。

(2)甲方(項目部)驗收貨物時乙方應有相關人員在場,並在貨物清單上簽字。

(3)檢驗合格後甲方(項目部)正式收貨物,並在貨物清單上簽字確認,乙方依此作為送貨憑證及甲方支付憑證,否則甲方不予付款。

(4)貨物驗收不合格(包括貨物質量不合約定、型號不符等),甲方向乙方在場人員説明情況後,不予確認,並有權要求乙方調換貨物、退貨,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由乙方自行負擔。

四、貨款支付貨款支付採取以下方式:

1、認,乙方以此為憑證,報請甲方領導簽字後,甲方付貨款的60%;餘額待竣工驗收合格後15日內付至95%,其他5%待一年合同期滿後付清。

2、貸款的支付採取支票、轉賬等非現金方式進行。

3、乙方在收款時應採取相應金額的合法發票。

五、雙方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地點送達貨物,應承擔此次送貨數額的違約金。造成甲方工程上損失,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賠償的權利。

2、乙方送達之貨物經甲方經驗收不合格,甲方有權拒絕或要求乙方退貨、補貨。乙方應承擔此次送貨數額款項50%的違約金。造成甲方工程損失的,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賠償的權利。

3、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數量交貨,應在約定交貨時間提前方。甲方可根據乙方狀況進行評估,如果甲方根據評估認定乙方不能繼續履約,可解除本合同,並與三天前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有異議。甲方根據甲方(項目部)認定供貨數量進行結算。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無正當理由停止供貨的,應承擔未履行部分貨款總值金,造成甲方工程施工無法進行、耽誤工期或其他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實際損失。

5、乙方所提供的貨物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貨物總數量短缺或其他應當歸責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工程施工無法進行、耽誤工期或其損失的,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價款20%的違約金,甲方並有權保留要求乙方賠償實際損失的`權利。

6、甲方未能按約定付款的,應承擔未付款的違約金。如因乙方偽造數據、改變合同約定的貨物單價等,而製作付款申請書請求甲方付款的,甲方有權決絕付款,並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保修期限及責任

產品由甲方負責成套設備的安裝。乙方負責調試、糾正及驗收手續的辦理。產品送檢合格其費用由甲方提供;如送檢不合格一切損失皆由乙方負責,保修期內應主動配合甲方進行維修、調試,保修期內如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甲方無法使用的,應有乙方及時無償更換。產品最終質量以有專業檢測資質的檢測單位出具的複試報告為準。

七、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簽訂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客觀條件。

2、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不可抗力的情形,致使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合同約定條款時,不能履行方應在不可抗力情形發生之日起日內向對方書面通知,在取得合法機關有效證明後,根據不可抗力對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度,經一方同意後履行方可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義務,並可根據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方責任。

3、合同遲延履行所發生的不可抗力,履行方不免除責任,並必須承擔遲延履行的違約責任。

八、其他

1、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時提交給對方相應資料備案:

(1)乙方是法人、個體工商户或其它經濟組織的,應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個體工商户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並加蓋公章;

(2)乙方屬個人的,應提交合法的身份證明文件;

(3)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訂本合同的,應當提交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中應明確載明代理人授權範圍;

(4)乙方提交生產廠家名稱、生產質量合格證書及相關説明,以便甲方備案使用;

2、本合同簽訂時需甲方公司蓋章及項目經理簽字認可,否則本合同不產生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簽訂,除甲方(項目經理)簽字或者蓋章認可的,甲方的其他工作人員不能代表甲方處理因本合同引起的債權債務,擅自處理債權債務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出具欠款證明、對賬單據等等,因此而產生的債權債務甲方不予認可,且對甲方不產生法律效力。

九、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履行產生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的態度,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雙方中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採購合同是企業(供方)與分供方,經過雙方談判協商一致同意而簽訂的“供需關係”的法律性文件,合同雙方都應遵守和履行,並且是雙方聯繫的共同語言基礎。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同具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於本合同同時使用,補充合同與本合同矛盾的,以補充合同為準。

4、本合同的附件包括雙方的資格資料、送貨收貨清單、來往賬單、支付證明等,與本合同同時使用,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項目經理:簽約負責人:

年月日年月日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12

甲方名稱:

通信地址:

聯繫人:

電話、傳真:

E-Mail:

1.2銷售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名稱:

通信地址:

聯繫人:

電話、傳真:

E-Mail:

1.3合同目的

為了減低採購風險,限度維護甲乙雙方利益,特制訂本合同。

2.術語、關鍵詞解釋

物品

係指供應商按合同要求,需向採購方提供的一切軟件、硬件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服務

係指根據合同,供應商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它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等。

3.採購物品説明

3.1採購物品及説明

3.2技術指標和質量要求

4.合同價格和支付方式

4.1本合同總價格為人民幣:元(大寫:元)

4.2預付款。甲方於本合同簽署之日起15日內,支付合同總成交價的20%,即人民幣:元(大寫:元),作為預付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後,以傳真形式向甲方確認。如甲方不按上述規定準時支付預付款,則交貨期作相應的順延。

4.3發貨款。乙方按合同規定在發貨時將有關運輸提單或自提單、商業發票、裝箱單和質量證書,以快遞形式寄給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單據的次日起15日內,支付合同總成交價的40%,即人民幣:元(大寫:元),作為發貨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後,以傳真形式向甲方確認。

4.4驗收款。在採購物品通過甲方的驗收之後,甲方在15日內,支付合同總成交價的40%,即人民幣:(大寫:元),作為驗收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後,以傳真形式向甲方確認。

4.5甲方和乙方應以書面方式相互通知各方的開户銀行、賬户名稱、賬號。上述資料如有變更,變更一方應在合同規定的相關付款期限前二十天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如未按時通知或通知有誤而影響結算者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賬户名稱:

開户銀行:

賬號:

5.交貨與交貨方式

5.1乙方於本合同簽署之日起30日內,將甲方採購的物品全部送達指定地點。

交貨地點:

聯繫人:

聯繫電話:

5.2乙方應在交貨前7日內,以電話或傳真向甲方提供交貨計劃(內容包括合同號、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重量和體積的約數、交貨時間、地點、運輸安排)。甲方應及時作好準備,辦妥一切接貨手續,在貨物到達後四十八小時內提運完畢。

5.3甲方對乙方交付的物品,均應妥善接收並按設備儲存的環境條件規定保管。對於因乙方誤發、多發或少發的物品,甲方應負責妥善保管,並及時通知乙方查處,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5.4本合同所有物品運抵甲方現場後,雙方代表共同參加開箱檢驗。如設備外包裝完好無損,但箱內設備發現短缺或損傷,應由乙方負責補足或修理,其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6.安裝、調試與驗收

6.1乙方派遣技術人員按合同規定的日程完成“採購物品”的安裝和調試工作,並對甲方人員進行技術指導,保證使“採購物品”達到預定的性能指標。

6.2在安裝調試過程中,甲方應提供各種配合條件和所需稱職的技術人員和輔助人員,在乙方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配合乙方進行安裝、調試和其他輔助工作。

6.3乙方安裝調試完畢後,甲方組織人員對採購物品進行驗收測試,將驗收測試情況記錄在《採購物品驗收報告》中。如果甲方發現採購物品中存在缺陷,雙方應當視問題的嚴重性給出合理的處理措施。(1)如果採購物品存在嚴重的缺陷,則退回給乙方。乙方應當給出糾正缺陷,雙方協商第二次驗收的時間。乙方應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2)如果採購物品存在一些輕微的缺陷,則乙方應當給出糾正缺陷的措施,雙方協商是否需要第二次驗收。

6.3當所有的採購物品都通過甲方的驗收後,雙方責任人簽字認可,採購物品正式交付給甲方。同時甲方應按合同條款第4.4將驗收款支付給乙方。

7.品質保證與維護

7.1乙方保證提供給甲方的“採購物品”是全新的、技術是先進的、質量是良好的、性能是穩定可靠的、數量是完整無缺的。

7.2乙方質量保證期:採購物品通過驗收之日起,系統軟硬件保修六個月,但不包含由於甲方不當的操作或修理造成的後果。

7.3在保修期內,乙方負責對其提供的硬件設備、軟件和系統進行維護或維修,不收取任何費用。保修期結束後乙方依然負責對所售設備進行維護或維修,其間產生的材料費用由甲方承擔。在設備保修期結束後一旦甲方要求進行升級和改造,乙方保證提供相應的服務,此項費用由甲方承擔。

7.4如果採購物物品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收到甲方維護要求後,在24小時內作出響應;遇有嚴重技術問題,重大故障,需要現場維護,乙方應在24小時內到達甲方現場(在交通允許的情況下)。

8.違約與賠償

8.1甲方違約處理

(1)如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準時支付款項時,應從最遲付款日的次日起,每日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部分總值的萬分之三的違約金。此項違約金額以逾期付款部分總值的.百分之五為限度。

(2)如因甲方原因致使設備安裝順延,乙方技術人員由此滯留在安裝地點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8.2乙方違約處理

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準時交貨,乙方應從最遲交貨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遲交貨部分貨款的萬分之三的違約金。此項違約金額以逾期移交設備部分貨款的總值的百分之五為限度。

9.保密

9.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技術資料、信息、計算機軟件、專有技術、設計方案等知識產權及價格條款等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甲方應採取保密措施,予以嚴密保守。

9.2除為了維護操作相關設備而需接觸乙方有關技術資料等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甲方有關人員外,甲方同意不向其他人員泄露乙方的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向任何第三方轉讓、交換或泄漏乙方提供的上述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等,或擅自出版以上“技術資料”,如違反本條規定致使乙方遭受損失,甲方應負法律責任,並賠償由此引起的直接和可能的經濟損失。

9.3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__年月日終止,具體時間由雙方商定。

10.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後,發生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等,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

10.2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並在十五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將有關證明文件送交對方。

10.3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甲乙雙方應協商以尋找一個合理的解決方法,並盡一切努力減輕不可抗力產生的後果。

10.4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續三十天時,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是否繼續履行或終止的問題。

11.合同生效與終止

11.1本合同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日期,即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如雙方簽字日期不一致時,以最後簽字方的簽字日期為合同的生效日期。

11.2本合同的“採購物品”最終保證期限屆滿日期,即為本合同的終止日期。但保密條款、爭議解決和雙方未處理的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並且守約方有權提出索賠。

12.爭議解決

12.1本合同及其修訂本的有效性、履行和與本合同及其修訂本效力有關的所有事宜,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任何爭議僅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2.2甲乙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首先應爭取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該協商應在三十天內解決。

12.3如協商不能解決時,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本地仲裁委員會,並按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12.4爭議進行仲裁期間,除爭議事項外,甲乙雙方應繼續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規定的義務和行使權利。

13.其它事項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持份,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塗改無效。

甲方:乙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日期:日期: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13

甲方(出賣人)

乙方(買受人)

根據《合同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標的及交(提)貨時間

品種:

規格等級:

單位:

數量:

單價: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第二條質量要求:

1、內在質量:茶葉符合各等級茶葉標準、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要求。雙方應將樣品封存保管,用於驗收。

2、外觀質量:按樣本提供的外觀包裝和設計。不退色、不沾污染物、光澤乾淨,整潔。

3、其他要求:________。

第三條交(提)貨地點、方式:

(1)甲方送貨到指定地點_______並承擔運費;

(2)乙方自提;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

第四條驗收方式:

按質量要求抽樣驗收,如有異議,乙方應在_____天內書面提出。

第五條結算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付款的時間。模稜兩可的約定會給合作方找到拖延付款的理由。如約定“乙方在收貨後一次性付清款項”,此約定只有始期,即“收貨”,無終期,即到底是收貨後當日/當時支付款項,還是收貨後一日/兩日/十日內付清?應該有明確的始期和終期。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遲延交貨或遲延支付購貨款,應當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的_______%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一方如不履約或部分履約,應支付未履行價值的_________%作為違約金。

3、甲方如茶葉質量有問題,乙方有權拒收或要求補足、換貨或退貨;甲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有關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內容如有變更,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聯繫方式:

乙方(簽字)

聯繫方式:

簽訂地點: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14

甲方: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

乙方: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

根據《_____》的有關規定,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現達成以下條款:

1、產品名稱、型號、數量、價格:

2、付款時間與方式:

2.1甲方於收到______產品______日內全額支票支付乙方合同全部貨款。

2.2乙方於貨款入賬_______日內提供甲方全額增值税發票。

3、交貨方式、交貨日期及交貨地點:

3.1交貨日期:合同生效後_____日內乙方交付甲方_____產品。乙方收到甲方貨款後,交付甲方_______產品。

3.2交貨地點:甲方指定地點。

4、質量標準:

4.1乙方所提_____品的技術指標應符合國家或部頒標準。

4.2在質保期內如果乙方提供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乙方需要在______個工作日內給予相應處理,______個工作日內給予處理。特殊情況需要乙方提供備機給甲方。

5、違約責任:

5.1除不可抗拒事件,任何一方不得違反本合同條款。

5.2如發生交貨日期延遲,乙方每延誤一天交貨需按合同總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不得拖欠乙方貨款,如甲方沒有按期支付,每延誤一天需按合同總額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最多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10%。

6、爭議的解決:

6.1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後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_____。

6.2_____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按其_____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_____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6.3_____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6.4_____費除_____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6.5在_____期間,除正在進行_____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日期: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15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甲方將 設備的提供、安裝、調試、以及驗收工程承包給乙方,為保證該工程按期、保質完成,明確雙方職責,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2. 工程名稱:設備提供、安裝、施工合同。

3. 施工範圍:

4. 工程地點:

5. 工 期:

4.1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 天

4.2甲乙雙方在確定竣工日期及各項控制工期時,已充分考慮可能出現的下雨、颱風、高温天氣及節假日等因素,(除本合同定義的不可抗因素外)。甲方提出的合理的趕工乙方必須積極配合完成,甲方不再支付趕工費用。

4.3 如乙方未在4.1條給定工期內完成本工程並通過甲方全面驗收,每延期一天,乙方將承擔本合同價款的1‰違約金。

4.4因甲方原因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停水、停電(連續停水、停電超8小時)等不可抗的因素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順延時間以甲方項目部簽字為準。因乙方原因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

4.5暫停施工

甲方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乙方全部或局部工程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h內提出書面意見。乙方應當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成工程直至甲方下達進一步的指令。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工期可以相應順延。

5. 合同價款(最終決價):

本合同屬於 合同,合同金額為: 元整(¥ 元)人民幣。 乙方不得以圖紙、報價清單或未説明之項作為追加工程款的依據。

第二條 工程款支付

按合同當期進度可請款日期定為每月20日送請款單至工程部審核,次月30日為公司付款日期。

1.第一期為本工程預付款為總價的 %(即元)。

2.第二期為乙方施工完畢,經甲方及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付工程款的%(即元整)。

3.第三期為保留款%(即 萬元整)作為保脩金,保修期為年,期滿如無質量問題全額付清。【保脩金不計利息】。

第三條 甲乙方駐工地代表

1. 甲方項目負責人:

2. 乙方項目負責人:

3. 工程甲方代表 : 負責施工全過程工程質量檢查。

第四條 甲方工作

1. 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要求:甲方負責在開工前辦理好安全監護、安全交底等相關手續。

2. 負責組織甲方規劃部、工程部、政府主管部門對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對質量不合格工程,有權責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為止。

3. 根據乙方申報的開竣工報告,確定開竣工時間。

4.乙方送請款單以及相應證明文件齊全,甲方應按時付款。如甲方延遲當期付款金額,按當期金額月利率的1%利息作為違約金;乙方應按時保量的將後期工程完成,不得將工期延期或因此停工。若乙方出現延期或停工,甲方得另行組織施工,相應費用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不得異議。

5. 其他甲方需做事項:

第五條 乙方工作

1. 按照國家工程質量檢驗標準,擔負設備的提供、安裝、調試以及驗收工作,以及負責 工作。最後完成甲方以及政府主管部門的驗收。

2. 與甲方簽訂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並接受甲方管理人員對所有施工工程的質量檢查監督。

3. 在工程施工前,必須向甲方申報開工報告,報告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後,向甲方提出竣工申請,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4. 對甲方檢查中發現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須無條件返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驗收標準。

5. 提供施工的工程進度計劃表、竣工圖、驗收記錄表以及施工前、中、後的照片記錄,並移交檔案作為請款依據。

6.遵守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同意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承擔發生的費用,但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及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賠償除外。

7. 已經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失的,乙方應自費修復。

8. 做好施工現場鄰近建築物的保護工作。

9. 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符合要求,承擔違反有關規定的損失和罰款。

第六條 工程質量等級

1.工程質量等級:按行業優質工程執行。乙方如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至符合約定條件,並提供缺失整改前、中、後期的照片作為依據。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雙倍扣除乙方單項工程款。

2. 質量評定部門:甲方 、政府主管部門等單位。

第七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

1.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組織甲方、政府主管部門等單位對施工項目進行驗收。對不合格的工程甲方通知乙方處理,乙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等費用,處理合格後甲方重新組織人員驗收,直至符合質量要求。

2.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發出的施工指令,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並承擔由此發生的相關費用,甲方實施檢查檢驗不得影響乙方正常的施工進行。

3.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施工達到合同約定的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時,乙方應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甲方應及時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應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第八條 保修條款

1.保修內容、範圍:乙方施工的項目及乙方提供的相關材料的質量。

2. 保修期限:年,自工程驗收合格並投入使用起計算。在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內起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他人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脩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因乙方原因延期返修時期,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一切賠償責任,甲方得從保脩金中相應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九條 爭議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威海市人民法院仲裁。

第十條 安全施工

在工程施工中,乙方確保工程施工科學、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概不負責;由於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他人財產、人身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由於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線路、變電所停電等事故,所發生的損失,也均由乙方承擔責任並擔負全部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和份數

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三份,乙方一份,由雙方各自分送相關部門。

2. 除正常保修外,甲乙雙方履行合同的全部義務,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完畢,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十二條 附加條款

合同條款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16

甲方(養殖方):_________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乙方(收購方):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水產品養殖、收購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水產品養殖品種、數量、養殖期、養殖時間

(一)養殖品種、數量:

(二)養殖期、養殖時間:

每年養殖_________期

第一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期: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質量和檢驗標準

(一)質量標準:

1.水產品需鮮活,損失率小於5%;

2.“藥殘”不超標,符合無公害食品標準;

3.符合相關要求:_________。

(二)檢驗標準、方法:養殖產品上市前15天,須由有資質的檢驗檢疫機構抽檢合格,出具檢驗報告。檢驗內容和辦法按有關標準、規範執行。

(三)檢驗地點及期限:_________。

三、交售價格

交售價格按下列方式確定:

(一)到廠保護價:_________。以上甲方交售水產品合計:_________;

(二)到廠市場價:雙方必須按上述到廠保護價的數量交售完畢才可按到廠市場價結算。雙方約定按下列條件確定市場價格:在交售產品時,如當天_________水產品批發市場同一規格產品價格的平均價高於保護價時,按平均價結算;若低於保護價的,按保護價結算。

四、交貨方式、地點和時間

(一)交貨方式:

(二)交貨地點:

(三)交貨時間:

五、捕撈、運輸方式以及費用承擔

(一)捕撈方式:在交售水產品期間,甲方憑乙方發出的捕撈通知單的要求由□甲方自行捕撈、□乙方僱人捕撈。

(二)運輸方式:由□甲方自行運送、□乙方派車運送。

(三)捕撈和運輸費用承擔:_________。

六、水產品養殖要求及雙方協作關係

(一)水產養殖的管理要求

1.養殖場地通過無公害水產品產地認定,產品通過無公害認證;

2.領取了水域灘塗養殖證等相關證照;

3.遵守《水產養殖質量安全管理規定》(農業部31號令),規範使用養殖投入物,使用健壯、不帶病原的良種苗種,使用不含激素飼料,不使用違禁藥物;

4.遵守水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的其他有關規定。

(二)雙方協作關係

1.種苗扶持:甲方如需要乙方提供種苗的,乙方可提供符合標準的良種種苗給甲方養殖,種苗品種、數量、價格(成本價)、交付地點及期限_________,種苗由乙方負責運送、費用由_________方負責。

2.飼料扶持:甲方如需要乙方提供飼料的,乙方可按要求提供一定數量的符合標準的優質飼料給甲方使用,飼料名稱、數量、價格(成本價),交付時間及地點:_________。

3.其他扶持物資:_________。

4.種苗、飼料以及其他扶持物資成本價計算:_________。

5.甲乙雙方在約定交售水產品前20天,應相互溝通。如因特殊原因推遲捕撈或“休藥期”未滿等原因,甲方應預先報告乙方作相應調整。

6.如水產品檢驗檢疫未達標,甲方應預先與乙方磋商更改交售時間;

7.甲方發現乙方扶持物資有問題,應主動與乙方磋商解決辦法;

8.種苗、飼料等扶持物資的款項(不計利息)由乙方從甲方水產品款項中抵扣。

七、結算方式和期限

按本合同第二條交售價格實行二次結算,水產品交付後天內按到廠保護價結算,達到約定得保護價數量後按市場平均價結算,第二次結算時間由甲、乙雙方約定: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約定養殖和交售水產品或因甲方原因導致水產品檢驗檢疫未達標而不能交售的,向乙方支付不履行合同部分價款_________%的違約金,返還乙方扶持款及同期的銀行利息;如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需承擔乙方扶持款同期的銀行利息;因甲方原因導致水產品檢疫檢驗未達標而延期交售的,按延期交售部分價款_________/天支付乙方違約金。

2.未按乙方捕撈通知單捕撈,致使乙方派車到約定地點而無貨可收的,應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運費;

3.未按乙方捕撈通知單要求,超捕或欠撈部分在計劃內_________%以上的,應承擔違約部分_________%的違約金。

(二)乙方違約責任

1.拒收應收購水產品的,除向甲方支付拒收部分水產品價款_________%違約金、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經濟損失外,無權要求甲方歸還扶持款。

2.屬於乙方承運或請車代運的,在運輸途中造成水產品丟失的,應償付甲方實際損失。

3.逾期支付貨款的,按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逾期付款的規定支付滯納金。

4.擅自在貨款中代扣甲方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費用的,應雙倍返還甲方。

5.如因扶持物資質量問題導致甲方養殖失收或欠收的,要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並扣減相應部分的扶持款。

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限期限為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合同法》等國家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附後。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份,送_________備案。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委託代理人:

住所:_________住所:

身份證:_________身份證:

電話:_________電話:

開户行:_________開户行:

户名:_________户名:

帳號:_________帳號: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17

甲方:____市政府採購中心

乙方:

____市政府採購中心經過公開招標採購(招標編號:____________),確定________為本級行政事業單位網絡安全隔離卡合同供貨中標供應商,甲乙雙方經協商,就合同供貨有效期內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公司產品以及相關產品的伴隨服務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供貨商品清單及合同價格

乙方保證按投標時確定的價格提供如下內容的合格產品詳見《網絡安全隔離卡價格及供貨聯繫表》(附件一)

第二條 甲方與乙方

____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下簡稱採購單位)與甲方享有同等權力,本合同下述各處所指甲方包含市政府採購中心及採購單位。

乙方確定下列代理商(名單附後)為供貨商,供貨商代表乙方進行送貨、售後服務、維修及資金結算等,乙方對供貨商在合同履行期間的行為需負責任,本合同下述各處所指乙方包含簽署本合同的中標供應商及供貨商。

第三條 質量標準和要求

1、乙方保證本合同中所供應的貨物是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後生產的,質量標準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製造廠家企業標準確定,上述標準不一致的,以嚴格的標準為準。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企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確定。

2、 乙方所出售的貨物還應符合國家和___省有關安全、環保、衞生之規定。

第四條 權利瑕疵擔保

1、乙方保證對其出售的貨物享有合法的權利。

2、 乙方保證在其出售的貨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擔保物權,如抵押權、質押權、留置權等。

3、乙方保證其所出售的貨物沒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祕密等權利。

4、如甲方使用該貨物構成上述侵權的,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 包裝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貨物均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這類包裝應適應於遠距離運輸、防潮、防震、防鏽和防野蠻裝卸等要求,以確保貨物安全無損地運抵指定現場

2、每一個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質量證書和保修保養證書。

第六條 供貨期限及供貨對象

乙方負責_____市本級採購單位自供貨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年__月___日期間對所中標的網絡安全隔離卡產品的供應。

第七條 供貨方式

採購單位在定點的品牌型號範圍內,直接與乙方聯繫,選擇產品的品牌型號,由乙方出具《定點(合同)產品供貨意向單》。然後編制政府採購計劃直接報市採購辦審核。供貨商憑已審核的《政府採購計劃表》與採購單位簽訂供貨合同,並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供貨及負責安裝和調試。供貨時間一般在7個工作日內,供貨數量較大時可由雙方協商確定。

若單一合同採購金額大於人民幣30萬元(含)或數量超過500個(含)時,採購單位應按有關規定報政府採購管理部門另行確定採購方式。(單一合同指一個採購單位單次成批量向一家中標廠商訂購同一包貨物所形成的合同)。

第八條 安裝和驗收

乙方將產品送至指定地點並安裝調試合格後,由採購單位根據貨物的技術規格要求和質量標準,對貨物進行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後,採購單位收取發票並在《政府採購(合同供貨)貨物驗收單》上籤署驗收意見及加蓋單位印章。

貨物的數量不足或表面瑕疵,採購單位可在驗收時當面提出;對質量問題有異議的應在安裝調試後15個工作日內提出。

在驗收過程中發現數量不足或有質量、技術等問題,乙方應負責按照採購單位的要求採取補足、更換或退貨等處理措施,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

採購單位在乙方按合同規定交貨和安裝、調試後,無正當理由而拖延接收、驗收或拒絕接收、驗收的,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損失。

第九條 售後服務

乙方承諾售後服務按照《網絡安全隔離卡服務計劃表》(附件二)實施。

第十條 履約保證金

乙方投標保證金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該履約保證金在本合同履行完畢90天后且無乙方與採購單位無合同糾紛時,甲方將在5個工作日內原額退還。

第十一條 貨款的支付

貨款的支付實行採購單位直接支付的方式。乙方憑供貨發票和《政府採購合同供貨貨物驗收單》與採購單位財務部門辦理結算手續。

在乙方完成合同項目供貨並驗收合格後,採購單位根據合同約定的付款要求,將已落實的採購資金,按《市級政府採購工作規程》的要求及時辦理結報或資金支付申請,採購單位應在貨物驗收合格後十五天內付款給乙方。

採購單位未按規定支付貨款的,乙方有權按雙方合同的約定獲得違約賠償。

第十二條 輔助服務

乙方應提交所提供貨物的技術文件,例如:產品目錄、圖紙、操作手冊、使用説明、維護手冊和/或服務指南。

乙方還應提供下列服務:

(1)貨物的現場安裝、調試、啟動監督及技術支持;

(2)在廠家和/或項目現場就貨物的安裝、啟動、運營、維護對採購單位操作人員進行培訓。

輔助服務的費用應包含在合同價中,採購單位不再另行支付。

第十三條 質量保證

乙方應保證所供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並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其貨物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期內應具有滿意的性能。在貨物最終交付驗收後不少於(?)個月的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由於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而產生的故障負責。

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不符,或證實貨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採購單位可以根據本合同第14條規定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補救措施或索賠。

乙方在約定的時間內未能彌補缺陷,採購單位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乙方承擔,採購單位根據合同規定對乙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第十四條 補救措施和索賠

1、採購單位有權根據質量檢測部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乙方提出索賠。

2、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乙方對缺陷產品負有責任而採購單位提出索賠,乙方應按照採購單位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乙方同意退貨並將貨款退還給採購單位,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2)根據貨物的質量狀況以及採購單位所遭受的損失,經過甲乙雙方商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3)乙方應在接到採購單位通知後七天內負責採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補缺陷部分,其費用由乙方負擔。同時,乙方應在約定的質量保證期基礎上相應延長修補和/或更換件的質量保證期。

3、如果在採購單位發出索賠通知後十天內乙方未作答覆,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採購單位發出索賠通知後十天內或採購單位同意延長的期限內,按照上述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採取補救措施,採購單位有權從應付貨款中扣除索賠金額,如不足以彌補採購單位損失的,採購單位有權進一步要求乙方賠償。

第十五條 履約延誤

1、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交貨和提供服務。

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採購單位。採購單位在收到乙方通知後,應儘快對情況進行評價,並確定是否同意延長交貨時間或延期提供服務。

3、如乙方無正當理由而拖延交貨,經協商無效,採購單位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責任。

2、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係指那些雙方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國家政策的重大變化,以及雙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當事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對方。合同各方應儘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並積極尋求採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合同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

第十七條 爭議的解決

在發生所供商品的質量、售後服務等問題時,採購單位有權直接向乙方索賠,簽訂必要的書面處理合同。如協商開始十天內仍不能解決,可以向____市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提請調解。調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在合同簽約地選擇仲裁或訴訟的途徑解決。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

1、乙方對到其處購貨的採購單位建立檔案,記錄各採購單位的隔離卡的安裝採購情況,並負責每個月按照甲方提供的報表格式報送報表

2、甲方將不定期地對定點供應情況進行檢查。

3、乙方負責採購單位隔離卡採購業務聯繫人及推薦的供貨商聯繫人(附件一)

第十九條 違約終止合同

1、在甲方對乙方違約而採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甲方在報請市採管辦同意後可在下列情況下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乙方提供的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規定和合同承諾的標準;

(2)方沒有按合同承諾的時間供貨、維修或提供其他服務;

(3)乙方按高於合同承諾的價格簽訂合同並供貨;

(4)乙方無故不提供合同供貨範圍內部分型號的產品;

(5)違反本合同中規定或承諾的其他情形。

甲方在提出中止合同的同時,取消該供貨商政府採購合同供貨資格,並沒收供貨商的履約保證金。

2、如果甲方根據上述的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乙方應對購買類似貨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但是,乙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3、果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有不正當競爭行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之規定由有關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二十條 破產終止合同

如果乙方喪失履約能力或被宣佈破產,甲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終止合同而不給乙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甲方已經採取或將要採取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合同轉讓和分包

除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轉讓和分包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第二十二條 合同生效

1、下列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甲方招標文件(招標編號:___________);

(2)乙方投標文件。

2、本合同經乙方和市政府採購中心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人簽字並加蓋雙方公章後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執二份。

第二十三條 合同修改

除了雙方簽署書面修改合同,併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條件不得有任何變化或修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18

供貨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求方(以下簡稱乙方) :

甲方與乙方進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關程序為達到雙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簽署如下協議:

一、 合作關係

1.甲、乙雙方自協議簽訂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關係);

2.甲方所供產品,必須符合產品質量標準,如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甲方無條件退貨或換貨;

3.甲方按乙方所需產品規格、數量及時送達乙方;

4.乙方在協議期內,不得使用其它同行所供應的同類產品。

二、供貨品種及價格

1.(每包人民幣元正)。

2.(包人民幣元正)。

3.其它:

在本合作協議書有效期內,如甲方調整產品價格,應及時通知乙方,雙方均按調整之日起的新價格執行。

三、貨款結算方式

1.現款現貨結算(□是;□不是)

2.批結(□是;□不是),甲方按每批的包數為一送貨單位向乙方供貨。次批貨到時乙方無條件向甲方支付前批貨款。

乙方必須按時結算貨款,不得延遲。本協議結束之日,乙方應結清所欠甲方所有貨款。

四、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以上協議,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 萬元;乙方違反以上協議,除結清所欠貨款外,並向甲方支付違金____萬元。

五、協議期限

1.本合作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有效期屆滿,雙方本着真誠合作的態度及供需平衡的情況,在本協議結束前,再行簽定新協議書。

六、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議解決,協議不成,雙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它

1.注:乙方 必須 對甲方的供貨價格保密。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簽章後即開始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月日

機電產品採購合同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現達成以下條款:

風險提示:買賣的標的物

雙方一定要明確約定買賣產品名稱、品牌、規格、型號、等級,生產廠家,數量等詳細內容,儘可能把產品的各項標示都作為標的內容寫進合同。如有樣品的,雙方應封存樣品並可進行公正。防止因產品約定不清,而就所提供合格與否產生糾紛。

同時,要求供貨方對產品的所有權及處分權作出保證或承諾,防止其產品上存在權利限制,如產品被出租、抵押、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等影響到標的物的交付。

1、產品名稱、型號、數量、價格: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付款時間與方式:

風險提示:質量標準

實際上,商品缺少國家強制性標準的情況非常普遍。採購合同一定要寫上具體的質量標準,而不能直接寫“按照國家強制性標準”,避免發生質量糾紛時“沒有規矩”;

在供方為外商的情況下,更應該明確約定質量標準,因為我國國家的強制性標準(如果有)僅約束國內企業,對外商並無直接約束力。在這種情況寫上適用國家強制性標準,將無法確定是哪個國家的標準,從而導致此約定不明,等於沒有約定。

2.1甲方於收到______產品______日內全額支票支付乙方合同全部貨款。

2.2乙方於貨款入賬_______日內提供甲方全額增值税發票。

3、交貨方式、交貨日期及交貨地點:

3.1交貨日期:合同生效後_____日內乙方交付甲方_____產品。乙方收到甲方貨款後,交付甲方_______產品。

3.2交貨地點:甲方指定地點。

風險提示:驗收標準

驗收標準約定不明時,極易發生產品質量糾紛。

應在驗收條款中詳細列明貨物的驗收標準、驗收手續及過程,還可選擇約定驗收結果的最終確認權人。同時還應詳細列明貨物不符合約定條件時的處理方式、及以處理過程的溝通與銜接。

4、質量標準:

4.1乙方所提供產品的技術指標應符合國家或部頒標準。

4.2在質保期內如果乙方提供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乙方需要在______個工作日內給予相應處理,______個工作日內給予處理。特殊情況需要乙方提供備機給甲方。

5、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價款及支付方式

採購合同的主要義務是一方給物,一方給錢。因此,價款是採購合同的最為重要的內容之一。採購單一貨物,價格固定,價款比較清楚,一般不會產生爭議。如果採購多種貨物或進行長時間的貨物買賣,價款較為複雜,一旦約定不明,則極易產生爭議。因此,合同中應明確產品單價、計量標準、數量、產品附件等,對於涉外合同,還應當明確貨幣種類及外匯結算標準,防止出現分歧。

另外,支付方式也應當約定明確,價款支付是現金支付,還是用支票支付;如果採用匯款,匯費由誰負擔等細節應當明確。

5.1除不可抗拒事件,任何一方不得違反本合同條款。

5.2如發生交貨日期延遲,乙方每延誤一天交貨需按合同總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不得拖欠乙方貨款,如甲方沒有按期支付,每延誤一天需按合同總額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最多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10%。

6、爭議的解決:

6.1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後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仲裁。

6.2仲裁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6.3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6.4仲裁費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6.5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蓋章)乙方簽字:_________(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caigou/vq6pee.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