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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投資連結型個人終身壽險條款(通用3篇)

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投資連結型個人終身壽險條款(通用3篇)

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投資連結型個人終身壽險條款 篇1

××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投資連結型個人終身壽險條款(通用3篇)

投資連結型個人終身壽險條款

(參考文本)

第一部分責任條款

第一條保險合同的構成

本保險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由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及所附條款、投保單、與本合同有關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聲明、批註、附貼批單和其他書面協議構成。

第二條投保範圍

一、被保險人範圍:凡十八週歲以上,六十週歲以下,身體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勞動的人,均可作為被保險人蔘加本保險。

二、本合同的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必須為同一人。

第三條保險責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承擔下列保險責任:

一、身故保險金

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身故,本公司按下列二者之較大值向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一)本公司收到死亡證明後,按收到日的下一個計價日投資賬户單位的賣出價計算的本合同投資賬户單位的價值之和。

(二)保險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高殘保險金

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身體高殘,本公司按下列二者之較大值向被保險人給付高殘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一)本公司收到殘疾鑑定後,按收到日的下一個計價日的投資賬户單位的賣出價計算的本合同投資賬户單位的價值之和。

(二)保險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責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身故、高殘的,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按條款第十八條有關解除合同的規定處理,本合同終止:

(一)受益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傷害;

(二)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傷;

(三)被保險人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四)被保險人在本合同生效日起二年內自殺;

(五)被保險人酒後駕駛、無照駕駛及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

(六)被保險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毒(HIV呈陽性)期間;

(七)戰爭、軍事行動、暴亂或武裝叛亂;

(八)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第五條保險期間和保險責任開始

本合同的保險期間為終身。

本公司所承擔的保險責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費並簽發保險單的次日零時開始生效,開始生效的日期為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對應日為生效對應日。

第六條保費

一、本合同的首次保費最低為2000元且是1000元的整數倍。

二、投保人在本合同生效之後,可以隨時交納後續保費,每次交納的後續保費不低於1000元且是100元的整數倍。

第七條保費的分配和費用的收取

一、本公司收到保費後,將按如下的方法和比例扣除保單獲取費用,剩餘的保費按下一個計價日的投資賬户單位的買入價計算可以購買到的投資賬户單位數,計入該合同的投資賬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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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費種類│保費的數額│扣費標準┃

┠────┼────────────────────┼────────┨

┃首次保費│2000元│65%┃

┃├────────────────────┼────────┨

┃│2000元以上的部分│同後續保費┃

┠────┼────────────────────┼────────┨

┃後續保費│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部分│2%┃

┃(每次)├────────────────────┼────────┨

┃│101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部分│1.75%┃

┠────┼────────────────────┼────────┨

┃│50100以上的部分│1.5%┃

┗━━━━┷━━━━━━━━━━━━━━━━━━━━┷━━━━━━━━┛

二、本合同有效期間,本公司在每月計價日以扣除投資賬户單位的形式按如下順序從投資賬户中收取下月的各項費用。

(一)投資賬户管理費:計算和扣除方法見第二十三條。

(二)保單管理費用:每月16元,本公司保留調整此項費用收取標準的權利。

(三)風險保費:是本公司對所承擔的保險責任所收取的費用。

第八條保險金額

一、本合同的基本保險金額為5萬元。

二、如果投保人交納的首次保費高於2000元,本公司允許投保人在5萬到15萬之間選擇保險金額,保險金額必須是1萬的整數倍。

三、投保人交納後續保費之後,保險金額將從交納後續保費的下一個計價日起按所交後續保費等額增加。

四、本公司根據保險金額扣除相應的風險保費。

第九條保險金額的變更

本合同生效後,經本公司同意,投保人可以變更保險金額,變更的保險金額是1萬元的整數倍,變更後的保險金額自完成變更的下一個計價日起生效。變更包括增加和減少。

一、保險金額的增加:被保險人在50週歲之前且本合同投資賬户餘額高於2000元的情況下,投保人可以申請增加保險金額,每個保單年度最多增加一次保額;投保人要求增加的保險金額不超過1萬元時,可以免體檢;如果被保險人在保險金額增加後的兩年內自殺,根據本條規定增加的保險金額無效。

二、保險金額的減少:減少後的保險金額不低於2萬元。

第二部分一般條款



第十條如實告知

訂立本合同時,本公司應向投保人明確説明本合同的條款內容,特別是責任免除條款,並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書面詢問,投保人、被保險人應當如實告知。

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本公司有權解除合同。對於本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並不退還保費。

投保人、被保險人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提高保費或者降低保險金額的,本公司有權解除合同。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對於本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責任,按條款第十八條解除合同的規定處理。

第十一條受益人的指定和變更

被保險人、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數人為身故保險金受益人,受益人為數人時,應確定受益人順序和受益份額,未確定份額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額享有受益權。

被保險人、投保人可以變更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但需書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險單上批註。

高殘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指定或變更。

第十二條保險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於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五日內通知本公司。否則,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承擔由於通知遲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檢驗等項費用,因不可抗力導致的遲延除外。

第十三條保險金的申請

一、身故保險金的申請

由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並憑下列證明、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身故保險金:

(一)保險單及其他保險憑證;

(二)受益人户籍證明或身份證明;

(三)公安部門或本公司認可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

(四)如被保險人為宣告死亡,受益人須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證明文件;

(五)受益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傷害程度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六)被保險人的户籍註銷證明。

二、高殘保險金的申請

由被保險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並憑下列證明和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一)保險單及其他保險憑證;

(二)被保險人的户籍證明或身份證明;

(三)由本公司認可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被保險人殘疾程度鑑定書;

(四)被保險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傷害程度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三、本公司收到申請人的保險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本公司要求的有關證明和資料後,對確定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申請人達成有關給付保險金數額的協議後十日內,履行給付保險金責任。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向申請人發出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

四、如為代理人申領,應提供委託人授權委託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

五、如被保險人在宣告死亡後生還,受益人應於知道或應當知道被保險人生還後三十日內退還本公司已支付的身故保險金中超過賠付當時的投資賬户價值以上的部分。

六、被保險人、身故保險金受益人對本公司請求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滅。

第十四條年齡、性別的確定與錯誤處理

一、被保險人的年齡以週歲計算;

二、投保人在申請投保時,應將被保險人的真實年齡與性別在投保單上寫明,如果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或性別不真實,本公司可以根據其真實年齡或性別調整風險保費。

三、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並且其真實年齡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年齡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第十五條地址變更

投保人住所或通訊地址變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書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將按本合同註明最後住所或通訊地址發送有關通知。

第十六條合同內容變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投保人和本公司協商,可以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變更本合同時,應當由本公司在原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批註或者附貼批單,或者由投保人和本公司訂立變更的書面協議。

第十七條保險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有效期內的每個計價日,本公司從投資賬户中收取投資賬户管理費、保單管理費和風險保費。如果在某一計價日投資賬户餘額不足以支付下一期的上述費用,則自計價日的次日起合同效力將延續六十日,六十日內發生保險事故的,本公司承擔保險責任,並從所給付的保險金中扣除欠交的保單管理費、風險保費和投資賬户管理費。投保人在此六十日內交納後續保費的,要從後續保費中扣除欠交的保單管理費、風險保費和投資賬户管理費。投保人逾此六十日仍未交納後續保費的,本合同終止。

在投資賬户餘額不足以支付下一期的保單管理費、風險保費和投資賬户管理費之前,本公司將以書面形式通知投保人及時交納後續保費。

第十八條投保人解除合同的處理

投保人於本合同成立後,可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要求解除本合同。

一、投保人於出單以後十五日內,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公司退還已收全部保費。

二、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時,應提供下列證明和資料:

(一)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二)解除合同申請書;

(三)投保人身份證明。

三、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自本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請書之日起,本合同終止。除本條第一項的情況外,本公司按收到投保人申請書之日的下一個計價日用投資賬户單位的賣出價計算投資賬户價值,扣除退保費用後將餘額退還給投保人。

四、在前五個保單年度內解除合同,本公司要從投保人的投資賬户價值中扣除退保費用(標準見下表);第五個保單年度之後,退保費用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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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單年度│第一個│第二個│第三個│第四個│第五個┃

┠─────────┼────┼────┼────┼────┼────┨

┃退保費用佔投資賬户│50%│40%│30%│20%│10%┃

┃價值的比例│││││┃

┠─────────┼────┼────┼────┼────┼────┨

┃最高不超過│500元│400元│300元│200元│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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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條投保人部分領取投資賬户價值的處理

一、投保人於本合同成立後,可以書面要求以賣出投資賬户單位的方式部分領取投資賬户價值,每次領取金額應是100元的整數倍,領取後投資賬户餘額不得低於2000元。

二、本公司按收到部分領取申請後的下一個計價日的投資賬户單位的賣出價計算減少的投資賬户單位數,保險金額將按領取金額等額下調但不低於2000元。投資賬户餘額低於2000元時,投保人可申請解除合同,但不能申請部分領醛

三、投保人要求部分領取時,應提供下列證明和資料:

(一)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二)部分領取申請書;

(三)投保人身份證明;

(四)如為代理人申領,應提供委託人授權委託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

四、每個保單年度內兩次部分領取投資賬户價值免手續費,超過兩次的部分領取,每次收手續費20元。

第二十條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未達成協議的,可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三部分投資條款



第二十一條投資賬户

一、本公司將建立獨立的投資賬户,管理和計量與本合同有關的投資活動。

二、本公司投資賬户中的資金運用均符合相關法律法規。

三、投資賬户的投資損益和資本盈虧計入該賬户。

四、投資賬户中的資產均以投資賬户單位計量,且投資賬户單位精確到小數點後四位。

五、投資賬户的資產每年由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的獨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評估。

六、本公司在提前書面通知投保人的情況下,可以:

(一)結轉撤消原有的投資賬户,設立新的投資賬户或進行投資賬户的合併及分解,本合同下的投資賬户價值不變;

(二)在投資賬户間轉換投資賬户單位,本合同下的投資賬户價值不變;

(三)合併或分解投資賬户單位,本合同下的投資賬户價值不變。

第二十二條投資賬户單位的計價

一、投資賬户單位的賣出價根據投資市場的實際情況確定,計算公式為:

投資賬户單位的賣出價=(投資賬户中各項投資資產按計價日均價計算的總價值+現金+應計收入-各項税費)/投資賬户單位總數

二、本公司在投資賬户單位賣出價的基礎上根據投資成本和投資風險確定投資賬户單位的買入價,投資賬户單位的買入價是投資賬户單位的賣出價的1.0526倍。

三、每月最後一個交易日為計價日,本公司可以在正常計價日之間選擇其他計價日以維護投資人的利益。

四、本公司在每個計價日之後公佈投資賬户單位的買入價和賣出價。

第二十三條投資賬户的管理費用

一、投資賬户月度管理費用計算公式為:

投資賬户月度管理費用=投資賬户單位數×投資賬户單位的賣出價×投資賬户管理費用收取比例

應扣除的投資賬户單位數=投資賬户管理費用×投資賬户單位的賣出價

二、本公司根據投資賬户管理成本確定月度投資賬户單位的管理費用收取比例,最高不超過1/1000。

三、在按上述方法計算出的投資賬户管理費用不足2元時,按2元扣除。

第四部分釋義



一、投資賬户單位:指投資賬户資產的計量單位。

二、買入價:指購買投資賬户單位時每一單位的價格。

三、賣出價:指賣出投資賬户單位時每一單位的價格。

四、意外傷害:指遭受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體受到傷害的客觀事件。

五、艾滋病:是後天性免疫力缺乏綜合症的簡稱。

六、艾滋病病毒:是後天性免疫力缺乏綜合症病毒的簡稱。後天性免疫力缺乏綜合症的定義應按世界衞生組織制定的定義為準。如在血液樣本中發現後天性免疫力缺乏綜合症病毒或其抗體,則可認定為感染艾滋病或艾滋病病毒。

七、週歲:以法定身份證明文件中記載的出生日期為計算基穿

八、醫療機構:是指經本公司認可的區、縣級以上的公立醫院。

九、身體高殘:本合同所述“身體高殘”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雙目永久完全失明;

(二)兩上肢腕關節以上或兩個肢踝關節以上缺失;

(三)一上肢腕關節以上及一下肢踝關節以上缺失;

(四)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關節以上缺失;

(五)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關節以上缺失;

(六)四肢關節機能永久完全喪失;

(七)咀嚼、吞嚥機能永久完全喪失;

(八)中樞神經系統機能或胸、腹部臟器機能極度障礙,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為維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動,全需他人扶助的。

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或不能辯別明暗、或僅能辯別眼前手動者,最佳矯正視力低於國際標準視力表0.02,或視野半徑小於5度,並由本公司指定有資格的眼科醫是師出具醫療診斷證明。

關節機能的喪失:係指關節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痺、或關節不能隨意識活動。

咀嚼、吞嚥機能的喪失:係指由於牙齒以外的原因引起器質障礙或機能障礙,以至不能作咀嚼、吞嚥運動,除流質食物外不能攝取或吞嚥的狀態。

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全需他人扶助:係指食物攝醛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為之,需要他人幫助。

十、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十一、保單年度:從保單生效日或生效對應日零時起至一年度保單生效對應日前一日24日止為一個保單年度。

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投資連結型個人終身壽險條款 篇2

第一部分 責任條款

第一條 保險合同的構成

本保險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由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及所附條款、投保單、與本合同有關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聲明、批註、附貼批單和其他書面協議構成。

第二條 投保範圍

一、被保險人範圍:凡十八週歲以上,六十週歲以下,身體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勞動的人,均可作為被保險人蔘加本保險。

二、本合同的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必須為同一人。

第三條 保險責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__________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承擔下列保險責任:

一、身故保險金

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身故,本公司按下列二者之較大值向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一)本公司收到死亡證明後,按收到日的下一個計價日投資賬户單位的賣出價計算的本合同投資賬户單位的價值之和。

(二)保險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高殘保險金

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身體高殘,本公司按下列二者之較大值向被保險人給付高殘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一)本公司收到殘疾鑑定後,按收到日的下一個計價日的投資賬户單位的賣出價計算的本合同投資賬户單位的價值之和。

(二)保險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責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身故、高殘的,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按條款第十八條有關解除合同的規定處理,本合同終止:

(一)受益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傷害;

(二)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傷;

(三)被保險人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四)被保險人在本合同生效日起二年內自殺;

(五)被保險人酒後駕駛、無照駕駛及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

(六)被保險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毒(HIV呈陽性)期間;

(七)戰爭、軍事行動、暴亂或武裝叛亂;

(八)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第五條 保險期間和保險責任開始

本合同的保險期間為終身。

本公司所承擔的保險責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費並簽發保險單的次日零時開始生效,開始生效的日期為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對應日為生效對應日。

第六條 保費

一、本合同的首次保費最低為20__元且是1000元的整數倍。

二、投保人在本合同生效之後,可以隨時交納後續保費,每次交納的後續保費不低於1000元且是100元的整數倍。

第七條 保費的分配和費用的收取

一、本公司收到保費後,將按如下的方法和比例扣除保單獲取費用,剩餘的保費按下一個計價日的投資賬户單位的買入價計算可以購買到的投資賬户單位數,計入該合同的投資賬户中。

保費種類保費的數額 扣費標準首次保費20__元

65%20__元以上的部分同後續保費後續保費(每次)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部分2%101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部分 1.75% 50100以上的部分1.50%

二、本合同有效期間,本公司在每月計價日以扣除投資賬户單位的形式按如下順序從投資賬户中收取下月的各項費用。

(一)投資賬户管理費:計算和扣除方法見第二十三條。

(二)保單管理費用:每月16元,本公司保留調整此項費用收取標準的權利。

(三)風險保費:是本公司對所承擔的保險責任所收取的費用。

第八條 保險金額

一、本合同的基本保險金額為5萬元。

二、如果投保人交納的首次保費高於20__元,本公司允許投保人在5萬到15萬之間選擇保險金額,保險金額必須是1萬的整數倍。

三、投保人交納後續保費之後,保險金額將從交納後續保費的下一個計價日起按所交後續保費等額增加。

四、本公司根據保險金額扣除相應的風險保費。

第九條 保險金額的變更

本合同生效後,經本公司同意,投保人可以變更保險金額,變更的保險金額是1萬元的整數倍,變更後的保險金額自完成變更的下一個計價日起生效。變更包括增加和減少。

一、保險金額的增加:被保險人在50週歲之前且本合同投資賬户餘額高於20__元的情況下,投保人可以申請增加保險金額,每個保單年度最多增加一次保額;投保人要求增加的保險金額不超過1萬元時,可以免體檢;如果被保險人在保險金額增加後的兩年內自殺,根據本條規定增加的保險金額無效。

二、保險金額的減少:減少後的保險金額不低於2萬元。

第二部分 一般條款

第十條 如實告知

訂立本合同時,本公司應向投保人明確説明本合同的條款內容,特別是責任免除條款,並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書面詢問,投保人、被保險人應當如實告知。

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本公司有權解除合同。對於本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並不退還保費。

投保人、被保險人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提高保費或者降低保險金額的,本公司有權解除合同。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對於本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責任,按條款第十八條解除合同的規定處理。

第十一條 受益人的指定和變更

被保險人、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數人為身故保險金受益人,受益人為數人時,應確定受益人順序和受益份額,未確定份額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額享有受益權。

被保險人、投保人可以變更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但需書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險單上批註。

高殘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指定或變更。

第十二條 保險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於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五日內通知本公司。否則,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承擔由於通知遲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檢驗等項費用,因不可抗力導致的遲延除外。

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投資連結型個人終身壽險條款 篇3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鑑於:

1、項目公司名稱:__________(以下簡稱“目標公司”或甲方)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業務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2、為適應經營發展需要,“目標公司”原股東(共______人,分別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方決定引入新的戰略投資夥伴,將註冊資本增加至人民幣______萬元。

3、銀證國際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銀證基金”或乙方)具有向“目標公司”進行上述投資的資格與能力,並願意按照本協議約定條件,認購“目標公司”新增股份。

4、甲方已經就引進“銀證基金”及簽署本協議條款內容事宜,已取得董事會和股東大會的批准。

鑑於上述事項,本協議各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通過充分協商,就“目標公司”本次增加註冊資本及“銀證基金”認繳“目標公司”新增逐層資本相關事宜,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風險提示:

投資協議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資問題,因此一定要在協議中載明出資的方式,以此方式認繳的出資額是多少,確定該出資額所佔的出資比例等。

其中,最為重要的是,出資實際繳付的時間確定。

實踐中不乏有投資人在簽訂出資協議後,因各種原因而遲遲不予繳付出資,從而導致整個合作項目進程延緩。

若未在協議中對此約定,或使遲延履行出資義務人逃脱責任。

第一條 註冊資本增加

1、“目標公司”原股東各方一致同意,“目標公司”註冊資本由目前的人民幣____萬元,增加至人民幣_____萬元;

2、“銀證基金”以現金出資____萬元佔最終增資後“目標公司”____萬元註冊資本的___%。

第二條 本次增資出資繳付

1、本協議簽署生效後,“銀證基金” 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繳付全部出資額,其中第一期出資___萬元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繳付。

“目標公司”在收到“銀證基金”繳付的實際出資金額後,應立即向“銀證基金”簽發確認收到該等款項的有效財務收據,並於收到該款項後10日內,辦理完畢有關“銀證基金”該等出資的驗資事宜。

2、“目標公司”在收到“銀證基金”的出資款後,“目標公司”原股東應與銀針基金共同召開公司股東會會議,批准本協議項下注冊資本增加事項,確認新股東的股東地位,向“銀證基金”簽發出資證明書並修改股東名冊,增加“銀證基金”,根據各方提名重新選舉公司董事會成員,修改公司章程,通過相關股東會會議決議,“目標公司”根據該股東會會決議,在該股東會會議後10日內辦理完成公司股東變更,註冊資本增加和修改公司章程的相關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3、如果本次增資未能獲得有關部門的批准,“目標公司”應在相關批覆文件簽發後10日內向“銀證基金”退還出資款項,金額為本金加計按一年貸款利率所計利息,計息期限為“銀證基金”向“目標公司”交付投資款之日至“目標公司”向“銀證基金”退還投資款之日。

風險提示:

在盈餘分配問題上,投資人通常不會忽略,但對於投資項目給第三人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分擔上,投資人往往會出現疏漏。

雖然各投資人對外承擔責任的範圍和內容是一致的,但對投資人內部責任分擔以及追償問題很大程度上是依據協議/約定確定的。

若因約定不明,會使得無過錯投資人要與過錯投資人共同承擔責任,甚至數倍於有過錯投資人。

4、本協議各方同意:“目標公司”董事會由六人組成,“銀證基金”有權提名一人擔任董事,其餘5名董事的人選由股東方提名。

“目標公司”及原股東方同意就本事項在“銀證基金”向“目標公司”注資後的第一次股東大會中對司章程進行相應修改。

5、各方同意:完成本次增資後,“銀證基金”將向“目標公司”委派一個財務人員進入“目標公司”工作,加強公司的管理力量。

第三條 “銀證基金”轉讓事宜

在同等條件下,對於“銀證基金”擬轉讓的股權,“目標公司”其他股東有權按照其在“目標公司”的池子比例,優先受讓:對於不欲受讓的股權,“目標公司”其他股東應同意並配合“銀證基金”完成向第三方所驚醒的出資轉讓,而不得對該等股權轉讓行為設置障礙。

第四條 重大事項

“目標公司”董事會會議和股東會議的決議應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但特別重大事項必須經過董事會討論並應取得“銀證基金”委派董事的同意。

特定重大事項包括但不限於:

1、任何集團成員公司①設立任何子公司,投資任何人的任何證券或以其他方式取得任何其他人的股權,或②設立任何合營企業或合夥企業;

2、訂立,修改任何集團成員公司的公司章程的任何規定(或章程同類文件);

3、任何集團成員公司從事本公司業務以外的經營,變更經營範圍,或促使或允許任何集團成員公司停業;

4、①任何集團成員公司與任何其他實體合併或②任何集團成員的破產,清算,解散或重組,或促使任何集團成員公司依照破產法或類似法律提起任何訴訟或其他行動以尋求重組,清算,或解散;

5、在主營業務範圍或股東大會批准的資產出售計劃範圍之外,出售或處置公司或任何分子公司的資產或業務;

6、批准任何集團成員公司的證券公開發售或上市計劃;

7、“目標公司”發行,贖回或回購任何集團成員公司的任何股份;

8、任何關聯交易;

9、在股東大會批准的年度資本開支之外,促使或允許任何成員公司的資本開支;

10、在股東大會批准的年度貸款計劃之外,促使或允許任何集團成員共偶公司的貸款或其他負債:或對外提供任何借款,或為非集團成員公司做出擔保,保證,質押或賠償保證等;

11、更改公司董事會的規模或組成,或更改董事會席位的分配;

12、向股東宣佈派發任何股息或進行其他分配,或者批准集團成員公司的股息政策;

13、審計師的任命或變更,更改任何集團成員公司的會計政策;

14、任何與公司主營業務無關的重大交易。

本條款所指集團成員,包括但不限於“目標公司”本身及分公司,子公司等單位。

“目標公司”及原股東方同意在本次增資後的第一次股東大會中依據條款對章程進行修改。

第五條 各方承諾

1.“目標公司”承諾

(1) “目標公司”的成立,變更等過程,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管理相關規定,已獲得不要的畢準文件,相關程序已經合法完成。

在公司存續過程中, 未發生違法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管理相關規定的情況,也未接受過相關處罰。

(2)本次增資事項已獲得的有關部門的畢準,不存在任何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情況。

同時本次增資事項所必要的內部程序已經獲得通過。

(3)“目標公司”及公司管理層向“銀證基金”提交的、與對“目標公司”進行盡職調查有關的經營、財務狀況等方面的答覆及相關資料,均系真實、準確、全面嗎,不存在故意隱瞞或重大遺漏;且至本協議簽署時,上述關於盡職調查的答覆及相關資料所反映的“目標公司”經營、財務狀況等。

未發生重大變化。

在被協議簽署之時。

“目標公司”已向“銀證基金”全面提交和介紹了所有相關情況,在任何方面不存在應向“洪範資產揭示而未揭示的事項和風險,也不存在任何可能對股東權益發生損害的既有和或有事項。

因未向“銀證基金”充分揭示相關情況而造成任何形式損失的,“目標公司”應承擔違約責任。

(4)“目標公司”註冊資本已經全部實際到位。

全部資產真實完整,不存在任何糾紛或導致資產權利被限制的情況。

(5)公司取得的全部知識產權部存在任何權利上的糾紛,併為“目標公司”所唯一完全所有;“目標公司”已經按照相關部門的要求,完整取得從事其生產和經營主營業務所需要的資格認證。

此等資格認證將專屬於“目標公司”。

2、“銀證基金”承諾:

(1)“銀證基金”系合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中國法人,其就本協議簽署,已獲得所有必要的內部審批;

(2) 照本協議規定,按期足額繳付註冊資本出資;

(3)本協議項下所進行投資,未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4)履行本協議其他條款項下的應履行之義務。

第六條 關聯交易

本條款項下關聯方指:

1、“目標公司”股東;

2、由“目標公司”各股東投資控股的企業;

3、“目標公司”各股東的董事、監事、經理、其他高級人員及近親屬;

4、前項所列人員投資或者擔任高級管理人員的公司、企業。

“目標公司”於公司的關聯方發生關聯交易時,“目標公司”的關聯交易應該按本協議第四條規定履行批准程序。

第七條 回購條款

如在乙方完成對甲方投資之後起___年內(起始時間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起__年內),機房未能實現成功發行股票上市,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回購乙方所持有的甲方股份,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履行本義務。

回購金額按照①乙方投資本金加計按年利率12%所計利息,或②按照乙方所持甲方股權的比例所佔有的甲方即期淨資產而這孰高的金額確定。

如出現以下情況,乙方所擁有的該權利自動終止:

乙方通過除上市之外的方式處置了其所持有的全部甲方股權。

第八條 保密條款

本協議項下“銀證基金”就其本次增資事宜而獲悉的,對於“目標公司”經營活動有重大影響且未公開披露的,有關“目標公司”經營,財務,技術,市場營銷等方面的信息或資料(以下簡稱“目標公司”祕密信息),均負有保密責任。

除非經法律,法規許可,或經徵得“目標公司”或“目標公司”股東各方書面許可,不得將該等祕密信息披露,泄露給其他任何第三方,或用於本協議項下增資之外其他用途。

保密期限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目標公司”祕密信息成為公開信息時止。

風險提示:

為避免發生潛在風險,合同各方將違約責任條款作出明確約定,就會使簽約人謹慎簽約,全面系統的估計自己的履約能力,防止簽約人故意違約,提高簽約人履行合同的自覺性,並在履約過程中積極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使合同風險消弭於簽約階段。

其次,合同中,許多當事人常約定“因違約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確忽略對具體違約金的確定,而在後續糾紛爭議中,守約方又對損失的大小無法確切舉證,而造成無法彌補全部損失,因此在設置違約責任條款時應當多費些心思。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本協議任何一方為按照協議約定履行其義務的,每逾期一日,影響協議他方支付相當於實際出資金額萬分之五(0.5%)的違約金。

如逾期滿三十日時,守約方有權利終止本協議,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損失,並向守約方支付相當於“銀證基金”實際出資金額百分之五(5%)的違約金。

第十條 適用法律及管轄

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2、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好友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選擇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在爭議解決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部分外,本協議其他條款繼續履行。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協議簽署後,協議各方不得以重大誤解,顯失公平或類似理由拒絕實行本協議。

2、“銀證基金”對“目標公司”在“銀證基金”注資錢所指定的股權獎勵,激勵方案無異議,但不參與股份支付等行為,如果因實施任何在“銀證基金”注資之前所指定的股權獎勵,激勵計劃倒是“目標公司”股權比例及股本規模和結構發生變更,“銀證基金”所持股權比例不被攤薄。

3. 本協議有各方與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於_________(地點)簽訂,並於當日起生效。

4. 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執_____份,乙方執_____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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