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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電事故的應急預案(通用3篇)

停電事故的應急預案(通用3篇)

停電事故的應急預案 篇1

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停電事故的應急預案(通用3篇)

熱電廠有4台熱電聯產發電機組,電量通過海香左、右線和香王左、右線送入電網,其中海香左、右線向海灣變電所供電;香王左、右線向王家溝變電所供電。另有1台#00高備變保證電廠廠用電。當電廠內或供電線路發生事故後,電廠會發生廠用電中斷事故,嚴重影響機組的安全運行,而且處理不當可導致事故擴大,甚至導致人身傷亡事故的發生。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防禦與救援相結合的原則,以事故的預測、預防為基礎,以對事故過程處理的快捷、準確為核心,以全力保證人身、供熱、電網和設備安全為目標,以建立事故的長效管埋和應急處理機制為根本,以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將事故造成的損失和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為基本原則。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 應急組織體系

3.2 指揮機構及職責

3.2.1 現場應急指揮部

組 長:廠長

副組長:副廠長、副書記

職 責:發生全廠停電事故後,現場應急指揮部全面組織開展事故應急工作

現場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

主 任:副廠長

成 員:各處室領導

職 責:負責溝通情況和彙總信息,並及時向電廠應急指揮部或電廠領導彙報。

3.2.2 現場設備隔離組

組長:運行分場副主任

成員:當班運行值長、各專業班組長(單元長)

職責:熟悉全廠停電應急預案的內容以及所對應的相關設備、系統;應急預案啟動時迅速、準確隔離全廠停電事故所涉設備、系統和其動力源。

3.2.3 引導疏散組

組長:生產設備處處長

成員:生產設備處各專業工程師

職責:熟悉全廠停電應急預案的內容以及所涉位置相關道路和周邊環境情況;應急預案啟動時迅速向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集結,接受指令;根據事故現場人員分佈情況,開闢安全疏散通道,組織疏散人員至安全地點。

3.2.4 安全保衞警戒組

組長:生產設備處負責安全管理的處長

成員:電廠安全監察、消防專幹、運行分場安全員

職責:熟悉全廠停電應急預案的內容以及所涉位置相關道路和周邊環境情況;應急預案啟動時迅速向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集結,接受指令,疏通事故現場通道,設立警戒區域,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事故現場;統計進入事故現場施救人員人數,採集事故現場信息、辨識事故現場可能出現的次生事故源,及時向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報告。

3.2.5 現場施救組

組長:運行分場主任

成員:值長、專工、義務消防隊員等

職責:熟悉全廠停電應急預案的內容以及各類設備故障的施救方法、所涉位置水源、消防器材、通道等情況;應急預案啟動時迅速向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集結,聽從指揮,不盲目行動,有序展開施救行動。

3.2.6 救護後勤保障組

組長:綜合辦公室主任

成員:總務員、保潔班班長、工資員、打字員等

職責:熟悉全廠停電應急預案的內容以及應急後備物資的存放地點;應急預案啟動時迅速向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集結,設立現場臨時救護站,置備應急車輛,聯絡專業救治資源,開闢人員救治綠色通道;記錄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下達的指令和過程。

3.2.7 應急值班室

電廠設立全廠停電事故應急值班室,值班地點為主控室,實行24小時不間斷值班。

4預防與預警

4.1 危險源監控

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遼寧省安全生產條例》、《二十五項反事故措施》、《電力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與變電所部分)》、《熱電廠電氣運行操作規程》等規定,並按照要求檢查、整改,不斷完善電廠管理制度。

4.1.1 加強運行管理

(1)按照設備正常運行時的最高允許負荷,嚴禁超負荷運行。

(2)建立健全設備維護、檢查制度。

(3)按規定進行電氣設備預防性試驗,並做好試驗記錄的檔案管理。

(4)加強主設備保護裝置的檢查、維護,保證投入率100%。

4.1.2 嚴格落實巡迴檢查制度

各專業班組認真落實電廠《巡迴檢查管理制度》,要認真細緻,發現任何隱患要立即上報,有關處室要立即處理,對不能及時處理的,要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

4.1.3 落實各項試驗

(1)電氣設備的試驗項目和週期按《電氣設備預防性試驗規程》所規定項目和週期進行,當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汽輪機、鍋爐等設備的試驗項目和週期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

4.2 預警行動

4.2.1 預警

電廠內併網機組非正常全部解列均作為本預案的預警條件,發觀人應立即向運行當班值長報告。

全廠停電事故報警要點:機組解列情況、備用變投運情況、現場人員受困情況、報警人姓名及電話號碼等。

4.2.2 接警

運行當班值長在接到全廠停電事故報警後,應立即向相關專業發出“現場危險”的警告,並嚮應急指揮部或應急辦公室報告。

倘若事故發生在夜間或休息日,運行當班值長還應立即向厂部值班室報告。

接警的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成員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辨析事故情況決定啟動何級應急預案,並通知召集各應急小組進行應急準備。

接警的夜間或休息日厂部值班人員應立即召集廠內其他值班人員,趕赴事故現場,協同運行當班值長進行應急處置。

5信息報告程序

電廠發生全廠停電事故時,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必須向xx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xx市供電局或xx市調度中心報告的,電廠應當及時向上述部門報告。

應急值班室值班人員接到全廠停電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嚮應急指揮部或應急辦公室人員報告,並做好記錄。

接到發生全廠停電事故的報告後,根據應急指揮部指示,各處室應當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對報告事項調查核實、確證,並及時嚮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

一旦出現事故報告且經查實,要立即上報集團公司,且對事故可能涉及的生產區域以及周邊的人員進行緊急通報,説明事故性質、採取的防護措施以及疏散撤離方案。

6應急處置

6.1 響應分級

按照全廠停電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應急響應級別原則上分為Ⅰ、Ⅱ、Ⅲ、Ⅳ級響應。

(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啟動Ⅰ級響應

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造成電廠發電、供熱系統完全癱瘓,且超出企業自身應急處置能力的全廠停電事故。

(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啟動Ⅱ響應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者造成電廠全停,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且超出企業自身應急處置能力的全廠停電事故。

(3)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啟動Ⅲ級響應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較大的且超出企業自身應急處置能力的全廠停電事故。

(4)發生或者可能發生一般全廠停電事故時啟動Ⅳ級響應。

6.2 響應程序

電廠發生全廠停電事故由現場指揮部指揮救援,並通過固定電話、移動電話、傳真等上報集團公司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決定啟動相應級的響應。制定施救方案,並安排、聯繫相關施救人員配備安全防護用品(防塵、防毒面具;正壓式空氣呼吸器;防護服等)進行救援。

應急管理機構必須備有電廠各專業設備系統圖和全廠停電應急處理流程圖。

根據現場位置和情況,以保人身、保供熱、保電網、保設備為原則,決定停電、停汽的範圍,採取措施切斷全廠停電爆發事故部位設備的電源。在切斷電源時,因小部位的電源可能末切除,施救人員在進入爆發部位區域時應與電氣設備保持一定距離,預防觸電。

6.3 處置措施

6.3.1 事故報警和初期處置

發生全廠停電事故時,發現人員應迅速將事故信息向值長彙報,值長是救援現場的指揮員,到達現場後要迅速掌握造成事故的情況,根據電廠的設備運行工況,果斷指揮應急救援人員,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擴大,確保人員、設備安全。值長負責聯繫電廠人員和相關單位人員迅速趕赴生產現場,組織救災工作。

如全廠停電事故不能控制,在電廠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立即彙報集團公司相關部門和人員,彙報時講明事故發生地點、情況、人員安全、設備損壞等詳細情況,聽從集團公司的統一指揮和調度。必要時指揮部要對受到威脅的工作人員進行疏散,疏散的通道以廠內的消防通道為主。

6.3.2 全廠停電事故的應急展開

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在接到報警後,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臨近設立指揮場所,設立明顯標誌,宣佈啟動全廠停電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組織、指揮、協調各應急小組的應急行動。

各應急小組接到啟動應急預案命令後,應立即向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集結、報到,並統計人數;有條件的應讓人員佩戴明顯的識別標誌。

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到達事故現場後,應根據損壞設備、人員受困、設備、物資情況,下達疏散人員、施救、轉移物資等指令,有組織地指揮各應急小組展開行動。

如#00高備變正常啟動,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應組織各應急小組及時檢查主設備運行工況,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如#00高備變未啟動或線路故障,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應組織各應急小組採取有效措施保證鍋爐、汽輪機等主設備的安全。同時利用鍋爐餘汽維持一台汽輪機3000r/min,自帶廠用電。如需倒換廠用電應先切後合,防止非同期。

事故中如伴有或次生人身傷亡、危險化學品燃燒或泄漏等事故,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應及時啟動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事故應急中,根據事故程度、人身傷亡等情況及時請求就近警察或武警人員增援,為幫助實施警戒、疏散、解救受困人員等提供人力資源。

事故應急中,根據事故程度、人身傷亡等情況及時請求消防、醫療等專業機構增援,為幫助實施行動提供專業支持。

事故消除後,應立即組織進行事故現場的隔離和保護並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確保人員恢復生產中的安全。

制定恢復生產方案,先逐步恢復未受損壞的部分設備,儘快恢復生產。

以全部主設備恢復正常運行為結束點,全廠停電應急工作任務完成後,由應急指揮部下達解除應急狀態的命令。

6.3.3 全廠性電力故障處理的指導原則

(一)電氣專業:

1、復位所有開關把手,檢查相關表記指示,就地檢查位置是否一致。

2、設備保護動作,應及時檢查掉牌,確認保護範圍,並對保護範圍內的設備及系統全面進行檢查。

3、儘量保持廠用電,因系統故障使發變組主開關跳閘,應及時聯繫熱機使汽輪機維持3000轉,自帶廠用電保持周波電壓;這種情況下進行廠用電倒換時應先拉後合防止非同期。

4、派專人監視直流系統的運行工況,如有故障及時排除,並通知各專業儘量減少使用直流電氣設備以節省直流系統的耗電量,保證直流油泵運行。

5、做好受電恢復的各項準備工作。

6、聯繫各專業確認現場所有轉動設備的開關位置是否在開位,以防來電時帶負荷搶電。

7、值長要及時聯繫調度詢問故障原因及系統恢復的時間,同時做好各專業的協調與彙報工作。

8、設備發生故障應及時聯繫有關人員到場處理。

9、對因設備原因保護未投入運行的,應嚴格執行安全規程及運行規程有關規定,確保設備安全。

(二)熱機專業:

1、值長首先要及時聯繫廠內所有可以調動的人員到現場準備進行手動盤車。

2、值班員要派專人檢查直流油泵運行是否正常,及時開啟盤車油門,檢查各軸承的潤滑是否暢通及油壓是否正常。

3、單元長組織人員儘可能保持鍋爐汽包水位,將鍋爐汽水系統完全密閉(關閉叫嚴鍋爐主汽門,並汽門,事故放水電動門;關閉連排,定排,化學取樣;停止吹灰;關閉叫嚴機側給水電動門,主給水電動門,旁路電動門,減温水手動門,防止爐水倒衝給水泵至高脱,使鍋爐嚴重減水,甚至幹鍋)最大程度的減少汽水損失 ,從而降低高温煙氣對受熱面的傷害。

4、關閉高加水側出入口電動門,導通給水大旁路待恢復時給鍋爐上水。

5、將所有轉動設備的開關復位,解除聯鎖,以防來電突然啟動;如DCS失電,應將啟動開關打至“就地”位置。

6、將各風機檔板手動關閉,使煙風系統密閉,以減少熱損失,縮短鍋爐恢復時間。

7、主值班員應監視DCS觀察機組的各參數變化,聯繫巡檢就地控制系統及設備的操作,如DCS備用電源故障應及時聯繫熱工處理。

8、當事故發生時,由於汽機跳閘甩負荷至零,此時鍋爐安全門動作,應注意其是否正常回座,如不回座或回座不嚴,應及時關閉安全門脈衝閥的汽源門,使其回座或聯繫檢修及時處理。保持天排和安全門關閉嚴密,防止鍋爐斷水後大量失水。

9、如果汽機甩負荷,鍋爐超壓且安全門不動作,應及時手動將自控鍋爐脈衝安全閥打開,或手動開啟向空排一二次電動門及本體各疏水控制故障狀態下鍋爐壓力,防止嚴重超壓損壞系統設備。恢復後,應重新對安全門進行校驗。

10、汽輪機組還應密切監視轉子惰走情況,如果惰走時發現有明顯的機械摩擦聲時,應破壞真空緊急停機,否則可按正常停機進行操作(注意:在破壞真空前應先關軸封供汽門,以防止在破壞真空後,軸封供汽的殘壓將汽機後汽缸防爆門損壞)。

11、汽輪機靜止後,應安排專人手動進行盤車,直至來電投入電動盤車。

12、手動關閉各機的所有抽汽電動門,關閉外網供汽大門(917,919,918,920)並且將外網疏水開啟,防止再啟動時造成水擊(注意:關外網大門時,值長應先請示總調)。

13、關閉高脱下水門,以防給水泵油中進水及高脱水位過低,在再次上水時,温差過大,產生水擊,造成設備損壞。

14、關閉各機凝汽器的循環水各電動門,以防止恢復時由於凝汽器在斷水後使温差過大,通水後損壞內部水管(注意:恢復通水使應緩慢充水,直至全開各電動門,同時排淨水側內部空氣,以防通水不暢影響機組真空)。

15、檢查外網,高低減及三抽至外網電動門,前後疏水適當開啟,充分做好恢復前的準備工作。

16、關閉各機凝結水至高脱電動門,以防凝結水倒衝造成水擊(注意:如果在事故處理時發生系統有水擊振動現象,應把相應的系統進行隔離,待水擊消失後當可恢復)。

17、關閉各除氧器加熱汽門,防止超壓或振動。

18、聯繫檢修將鍋爐油槍的霧化蒸汽改廠用風。

(三)化學專業:

1、手動關閉系統各門,保持系統嚴密。

2、各轉動設備開關復位。

3、充分做好恢復前的所有檢查工作。、

(四)燃料專業:

1、做好恢復供電的上煤工作。

2、如果事故時,正在上煤,應及時清理好粗細碎,以防在啟動時電動機過載損壞設備。

(五)除灰專業:

檢查各輸灰管路是否有堵灰現象,及時處理。

6.3.4 廠用電恢復後各專業的處理原則

(一)電氣專業:

1、在得到值長通知後,按大調令投入母線及線路的各項保護,根據大調的統一指揮開始恢復母線及線路的供電工作。

2、檢查母線及線路的運行情況,如出現故障立即彙報值長聯繫大調並確認廠用母線(66KV)的故障點。

3、根據值長令投入#00高備變向廠內各母線(6KV)供電①合上#00高備電一次開關②合上二次開關③合上各6KV母線與#00高備變的聯絡開關,並檢查6KV母線的電壓電流是否正常。如果6KV母線有電流,説明各母線有設備開關未復位,應將其斷開。

4、6KV母線正常後,投入各廠用變壓器,並檢查各380V母線正常,投入#0低備變備用,並投入廠用變的聯鎖開關。

5、廠內所有電源恢復後,彙報值長,由值長統一調度各專業開始恢復所有設備運行(注意:各專業恢復時必須彙報值長後,才能啟動各設備,防止各專業在恢復時造成#00高備變過載,再次造成廠用電中斷;原則上高壓電動機不允許同時啟動)。

6、電氣值班員在各專業恢復設備時,必須密切監視#00高備變及各段母線的運行工況,如出現故障,應查明原因,彙報值長及時排除。

7、檢查直流系統(蓄電池)充電是否正常。

(二)熱機專業

1、接到值長通知廠用電恢復後,在值長的統一安排下,開始有步驟的恢復各設備運行。

2、首先恢復汽機的電動盤車,啟動調速油泵,並向各軸承供油,保持潤滑油温40-45度。

3、啟動循環水泵,向凝汽器,冷油器通水(注意:凝汽器通水時,應微開水側各電動門,緩慢充水,同時開啟水側空氣門,全面檢查凝汽器是否有水擊聲,防止温差大造成內部管束損壞,同時排淨凝汽器及冷油器內的空氣,防止運行後影響真空及油温)。

4、啟動循環水升壓泵,向空壓機通水,聯繫除灰啟動空壓機向鍋爐及化學供汽。

5、通知化學啟動除鹽水泵向熱機供水,開啟低脱除鹽水手動門空氣門,排淨空氣後向低脱補水。

6、保持凝汽器熱水井水位,啟動凝結水泵向給水泵通密封水。

7、開啟高脱下水門,通過給水大旁路向給水管路緩慢注水,並驗證空氣門見水後關閉,防止給水管路內存空氣,啟動時造成嚴重水擊,將管路損壞(注意:檢查給水泵油質品質,根據一期3台給水泵的結構特點,再啟時不具備條件,油質差,可啟二期的給水泵向爐側供水)。

8、開始向爐側供水前,應保持好高低脱水位,派主值以上人員到就地叫水,並且與電解點水位計對照,充分判斷是輕微減水或嚴重減水,具體的操作:

(1)首先,關閉汽包水位計汽導管門,如有水位上升,開啟汽導管門有水位下降則為輕微減水。

(2)如無水位變化,則為嚴重減水或者幹鍋(注意:此時嚴禁向鍋爐供水,必須彙報值長,由值長請示集團總工程師,説明情況,得到批准後,在總工程師的監督下,緩慢向鍋爐供水,監視汽包上下壁温差,並派專人進行鍋爐全面檢查,如有汽化及爆管聲時,應立即停止供水)。

9、汽包上至點火水位-50mm時,啟動各風機開始流化牀料(注意:密切監視牀料的流化狀態,為確保流化,應儘量增大一次風量,一般控制在停爐前所帶負荷時的運行風量,適當關小二次風環管檔板,保證一次風不被節流,使底部風箱有足夠的壓頭使其流化;觀察牀壓值的變化,如果此時牀壓較停爐前很低時,則説明牀料未充分流化,此時的牀壓值接近於靜態牀壓值,流化態牀壓應與之前牀壓大致相同)。

10、驗證各風機運行正常,牀料流化正常後,啟動油泵,投入油槍並開始恢復運行,根據牀温變化投入給煤機。

11、高減隨鍋爐同步啟動,東西網充壓後,向高低脱供汽;當鍋爐汽温汽壓汽質合格後,將汽機一段管暖好,汽機做真空,開始衝轉,按熱態啟動原則進行。

12、值長聯繫大調機組並列時間,彙報總調外網做好暖管,恢復供汽(注意:外網供汽應根據廠內高減工況及高脱工況,在總調的統一指揮下進行操作)。

13、汽機3000轉經全面檢查各系統的運行工況正常後,聯繫電氣做好並列準備,值長彙報大調得到同意後,電氣將發電機與系統並列。

15、機組並列運行正常後,根據規定投入高加及三抽運行並退出高減備用。

16、機組工況穩定聯繫值長將廠用電倒換至運行機組電抗器運行,退出#00高備變備用。

17、待機組全面恢復後,將鍋爐的油槍恢復蒸汽霧化,聯繫化學,除灰,燃料逐步恢復運行。

18、各專業對所轄的運行系統及設備進行全面檢查,將情況彙報值長,並做好詳細記錄,由值長彙報總調及各級主管領導。

6.3.5 事故處理過程中必須注意的問題:

1、值長及各專業班長必須做好聯繫及彙報工作並做好記錄;

2、每項操作必須由值長下令後,方可進行操作;

3、處理事故時,應充分保證人身及設備的安全。

7應急保障

根據集團公司物資管理規定,可以採取物資聯儲等方式對事故備件進行儲備,保證在事故情況下能夠在最短時間內提供事故備件。

7.1 通信與信息保障

應急中使用的對講機頻道、有關人員的電話號碼見後附表格。

7.2 應急隊伍及裝備保障

應急隊伍包括專業技術人員、值班人員、義務消防隊員及外部救援部門人員。應急裝備包括正壓式空氣呼吸器、防毒面具、防塵面具、對講機、水帶、防噪耳罩等。

停電事故的應急預案 篇2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規範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林公司)所屬各風場全場停電事故應急救援機制,充分發揮全場停電事故應急救援組織的積極作用,確保發生事故時能夠迅速、準確、有效的組織搶險、救援和事故處理,防止事故進一步蔓延或擴大,最大限度的減少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提高海林公司在發生電網大面積停電時應急、應變和黑啟動能力。檢驗本公司各種設施、設備的配置、性能及操作、能力管理,特制訂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1.2.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xx年)。

1.2.2 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20xx年國務院令第42號)。

1.2.3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GB/T29639-20xx)。

1.2.4《黑龍江電網調度規程》。

1.2.5 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

1.3 適用範圍

適用於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所屬各風場發生的全場停電事故,即發生的事故已經(或預期)造成全場停電時啟動本預案,用於指導事故的報警、處理、搶修、恢復等全過程。

1.4 工作原則

1.4.1 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員工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1.4.2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的應急管理體制。建立健全各級領導的應急管理責任制,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救援機構的作用,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1.4.3 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加強以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管理為主的應急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製度,依靠公眾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 急管理機制。

1.4.4 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對突發事件各項準備工作。

1.4.5 依法規範,加強管理。依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加強應急管理,使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規範化、制度化。

1.4.6依靠科技,提高能力。採用先進的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 充分發揮其作用,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避 免發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強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員工自救、互救和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綜合能力。

2. 組織機構及職責

2.1 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

2.1.1 專項應急領導小組及辦公室

專項應急領導小組是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全場停電事故應急管理的領導機構,負責研究和部署全場停電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行使應急救援指揮職責。組長由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的總經理擔任,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總工程師擔任副組長。專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掛靠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生產運營部。

公司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公司總經理

副組長:公司生產副總經理,黨委書記,總工程師

成員:綜合部經理,生產運營部經理,HSE(安健環)部主任,

海林中電紅旗風電場檢修班長,海林中電海浪風電場檢修班長,海林中電紅旗風電場運行班長

下設應急辦公室和搶修救援隊

應急辦公室主任由生產運營部經理兼任,日常管理掛靠生產運營部,

電話:04x52。

搶修救援隊隊長由風電場各班長擔任,日常管理掛靠風電場,

電話:04x3, 045x91

2.1.2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

發生全場停電事故時,應立即組成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指揮由現場最高負責人擔任。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職責

(1)全面組織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批准現場救援方案,組織協調各專業小組進行事故應急救援。

(3)接受應急指揮部的指導,及時向中電新能源彙報事故信息和對外信息發佈。

生產運營部的主要職責

(1)協調、聯絡應急機構和部門。

(2)負責本預案的培訓、演練、完善工作。

(3)為全場停電事故應急工作提出建議。

(4)指揮、協調應急準備、應急響應和應急救援工作。

(5)組織本應急預案演練工作。

(6)監督、管理本應急體系的建設和運轉。

(7)當發生全場停電事故時進行應急指揮。

(8)監督風電場應急物資準備工作。

海林中電紅旗(海浪)風電場的主要職責

(1)發生全場停電事故應急響應時,在現場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指揮應急救援。

(2)做好發生全場停電事故時的警戒工作。

(3)配合生產運營部協調應急物資。

HSE(安健環)部的主要職責

(1)監督、組織本應急預案演練工作。

(2)監督、管理本應急體系的建設和運轉。

3. 應急響應分類

3.1 Ⅰ級響應是指公司發生的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已經或預期達到下列情形之一:

3.1.1全場停電事故預期為一般事故。

3.1.2 預期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達10萬元及以上。

3.2 Ⅱ級響應是指公司已經發生或預期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達5萬元及以下。

3.2.1設備故障已經或預期為一類障礙。

3.3 事故風險主要如下:

3.3.1 可能造成全場停電的危險源主要有:

由於強烈地震,造成出線杆塔、廠房、風機倒塌。

由於暴風雨、雷電、洪水、冰雹,造成電氣設備、輸電線路跳閘。

風電機組跳閘。

發生人為破壞行為。

運行人員及檢修人員發生誤操作,保護動作或重要設備(如主變、廠用變)失電,處理不當故障擴大導致全場停電。

由於電網波動,電網電壓超越了風電機併網運行的最低電壓。

3.3.2 設備資源

公司備電源的種類、供電時間、供電能力

(1)每個風場設有一台柴油發電機,以保證事故情況下對控制電源和操作電源供電。

(2)蓄電池組供電能力、時間:

蓄電池組的供電能力為1500Ah,供電時間約為4h

備用電源正常及事故情況下的運行方式

事故情況下,柴油發電機可投入運行,確保升壓站站內監控設備及繼保設備的正常運行。

3.3.3外部電網失壓時的措施。

儘量減少直流負荷,儘可能地延長蓄電池的運行時間,加強對柴油發電機的檢查,確保柴油發電機組正常運行。

4. 應急響應

4.1 分級響應

4.1.1 發生嚴重全場停電事故響應級別為Ⅰ級時

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

(1)啟動全場停電事故應急預案,指令風場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2)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授權小組成員立即趕赴現場,協調和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3)公司應急領導小組開通與事故現場的通信聯繫,就全場停電事故應急處置作出決策和部署。

生產運營部

啟動全場停電事故應急預案,指令風場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及時嚮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基本情況。

(3)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及相關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調和指揮應急救援。

(4)保持與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和牡丹江調度中心、黑龍江省調度中心聯繫渠道的暢通,及時報送相關信息。

海林中電紅旗(海浪)風電場

(1)儘快分析故障原因、事發杆塔。

(2)啟動全場停電事故應急預案,按照生產運營部的指令,組織應急救援組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3)事故信息及時上報。

4.1.2 發生一般全場停電事故,響應級別為Ⅱ級響應時

由事故發生的部門自行進行應急處理。

應急部門進入預備狀態,為應急啟動做出初步準備,將事故情況通知公司有關的領導。

生產運營部與牡丹江調度中心的應急指揮部門建立通信聯繫,密切關注全場停電事故應急工作的進展。

按照日常工作流程參與全場停電事故處理工作,根據事故單位應急指揮部門的報告和請求。

4.2 應急措施

4.2.1現場應急處置

全風場進入黑啟動狀態,並上報調度。

風電場主變跳閘,站用變電源掉電。

斷開所有支線刀閘,主變負荷為零。

啟動柴油發電機給400v母線供電,保證現場照明。

通知各崗位全場停電,進行相應處理。

停用不重要的直流負荷,復位廠用電系統各開關,為恢復廠用電電源做好準備。

搶修隊伍查找故障點,及時處理故障。

4.2.2 省調受令,現場恢復。

線路合閘送電。

根據風場實際情況線路電源應在30分鐘內恢復供電。根據風機的性能,儘量縮短風機啟動時間。

恢復主變運行。

恢復400V廠用電系統

恢復機組UPS交流電源供電。

向黑龍江省調度中心彙報全場黑啟動成功狀態。

4.2.3 擴大應急響應

全場停電事故處理過程中如果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立即將受傷人員送往亞布力鎮醫院,並啟動人身傷亡事故應急預案。

4.3 應急結束

事故處理完畢後,檢修人員向運行人員交待有關注意事項,運行人員做好事故處理記錄並向場長彙報。場長在全場恢復正常運行方式後,經公司應急委批准,宣佈應急結束。

5. 後期處置

5.1恢復調整優化相關係統的方式。

5.2事故或事件調查

5.2.1 生產運營部負責事件的調查。

5.2.2 調查的內容:事故發生的原因、處理過程、造成的損失、人員的責任。

5.2.3 調查的方法:召開分析會、現場取證、人員談話、技術分析。

5.2.4 調查的目的:吸取事故教訓、完善應急預案。

5.3 對預案及本次應急工作總結

由生產運營部對本次應急工作進行總結,內容有應急工作的評價、各項措施需要改進的內容等。

5.4 事故調查

全場停電事故應急處置結束後,除配合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事故調查外,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成立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對事故進行查處。事故調查報告應及時向中電新能源報告。

6. 應急保障

6.1 通信與信息保障

6.1.1 公司應急值班電話:045x85

6.1.2 生產運營部應嚴格執行應急信息專報制度。規範信息獲取、分析、發佈、報送格式和程序,保證應急機構之間的信息資源共享,為應急決策提供相關信息支持。

6.1.3 公司應急資源為公司所有部門和人員以及應急備用物資。

6.2 應急隊伍保障

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應組建應急救援隊伍,加強應急隊伍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應急隊伍素質。

6.3 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6.3.1 應急物資、裝備的儲存地點為公司物資庫房,應急物資、裝備供應商為有資質的公司和廠家供應,由生產運營部負責檢查落實該公司和廠家的資質,並簽署技術服務、保障協議.

6.3.2 應急救援物資和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使用方法、存放位置、管理責任人 及其聯繫方式等內容應一目瞭然。

6.4 經費保障

全場停電事故應急處置發生的費用超出保險賠償部分,應急處置完成後, 綜合部對應急處置費用進行如實核銷。

6.5 其他保障

6.5.1 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應加強日常車輛的管理,安排應急值班車輛,保障應急事件發生時交通運輸車輛的供應,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滿足應急處置工作需要。

7. 培訓與演練

7.1 培訓

7.1.1 生產運營部、各風電場負責對新員工進行本應急預案的學習,每年定期對員工進行有針對性的告知講解,使其瞭解全場停電事故的發生原因,瞭解全場停電應急救援工作的有關要求。

7.1.2 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生產運營部負責定期組織各專業人員進行應急管理知識及應急預案、基本作業技能、自我保護技能的培訓。並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員工的年度培訓計劃,統一組織實施。

7.2 演練

7.2.1 每年對參與應急行動的所有相關人員進行應急培訓,提高應急能力、救援能力以及協同作戰能力,如:如何識別危險、如何採取應急措施、如何安全疏散人羣,並加強脱離致害物、緊急救治、醫療護理以及職業危害、《電力安全生產規程》等方面知識的培訓。

7.2.2 為檢驗本預案的可操作性、有效性,檢驗應急設備的可靠性,強化應急人員對本預案應急程序的熟練程度、應急人員職責和任務,本預案每二年進行一次全面演練,每一年至少進行一次組合演練或單項演練。演練結束後,應對演練的結果進行總結和評估,對本預案在演練中暴露出的問題和不足應及時進行修訂、完善。

7.2.3 要求

預案演練完畢應及時進行總結,總結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參加演練的單位、部門、人員和地點。

起止時間。

演練項目和內容。

演練環境條件。

演練動用的物資和設備。

演練效果。

持續改進的建議(預案和演練)。

過程中文字和圖像資料等。

8. 監督與獎懲

8.1 監督

8.1.1 HSE(安健環)部負責監督預案演練、培訓等日常管理工作;對全場停電事故應急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8.2 獎懲

8.2.1 應急處置工作實行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8.2.2 獎勵在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全場停電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個人,生產運營部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防止或搶險救援事故災難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羣眾的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8.2.3 責任追究

在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全場停電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後果,給予行政處分:

不按照規定製訂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災難真實情況的。

拒不執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脱逃的。

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物資的。

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有其他危害應急救援行為的。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全場停電事故或在應急工作中有失職、瀆職行為的,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生產運營部將嚴肅追究有關單位、責任人和行政正職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9. 附則

9.1 術語和定義

本預案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9.2 應急預案備案

本應急預案在批准後十日內報HSE(安健環)部備案。

9.3 應急預案維護和更新

9.3.1 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全場停電事故應急預案每年進行一次符合性審核,每年組織一次改版修訂。

9.3.2 因以下原因,應在二個月內完成應急預案的相應調整:

新法律法規、標準的頒佈實施。

預案演練和應急處置中發現不符合項。

其他原因。

9.4 應急預案制定與解釋

停電事故的應急預案 篇3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提高公司值班人員處置全廠停電中斷時的應急能力,正確、有效和快速地處理廠用電中斷,並最大程度地縮短廠用電恢復所用時間,使各動力設備及時投入運行,恢復正常生產,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和影響,以保障全司員工的人身安全和設備財產安全,制定本預案。

1.2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廠停電事故的應急。

1.3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程序的引用而成為本程序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程序,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

《電力事故調查規程》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17號令)

《廣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電力企業應急預案管理辦法》(電監安全﹝20xx﹞61號)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

國家其它相關的法律法規

省、市政府其它相關的法規和規定

1.4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4.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自然災害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1.4.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職責,而在公司安委會領導下,按照統一協調、各負其責的原則建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

1.4.3完善體系,快速響應:建立與完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組織機構、救援隊伍、指揮體系和響應程序,一旦發生事故,按照事故等級劃分逐級啟動應急預案,快速響應,實施救援。

1.4.4居安思危,預防為主: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重視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切實做好預防、預測、預報和預警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1.5與其他專項預案關係

本預案為公司應急預案體系的專項應急預案。而在公司《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基礎上制定,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配合《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使用。

2.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2.1應急指揮機構

總指揮:總經理

副總指揮:生產副總經理及其他副總經理

成員:各部門行政正職、當值值長

2.2 應急指揮機構職責

2.2.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應急救援與處理的法規、規定,統一領導公司應急相關工作。

2.2.2迅速瞭解公司職工傷亡及電力設施、設備危機狀況,確定應急工作規模;分析應急資源需求,評估現有應急能力。

2.2.3啟動應急預案,發佈應急通知,組織、協調各部門工作,確保各項工作按應急程序進行。

2.2.4組織、協調公司內人力、物力,研究重大應急決策和部署,首先確保機組安全停運,待條件許可後儘快恢復電力供應。

2.2.5及時瞭解掌握事態發展狀況及趨勢,解決好應急各項工作。

2.2.6發佈相關信息負責全廠停電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和演練工作。

2.3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中心

主任:公司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

副主任:安健環管理部經理

中心組員:生產技術部安全責任人、運行部安全責任人、檢修部檢修部門(單位)安全責任人、行政部安全責任人、安健環分部負責人

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中心的主要職責是:熟悉指揮機構編制和通信情況,掌握災情及動態,上報情況下達指令,部署協調各工作組迅速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中心主任因客觀原因未能履行職責時,由副主任全面履行其職責。

2.4生產保障組

組長:運行部安全責任人

副組長:運行部副經理、生產技術部副經理

成員:生產技術部、運行部人員

職責:負責加強與調度的聯繫,組織處理事故,採取措施穩定發電設備運行,協調運行與檢修工作,避免擴大事故。

生產保障組組長因客觀原因未能履行職責時,亦由第一副組長全面履行其職責。

2.5滅火行動組

組長:安健環管理部消防保衞分部負責人

副組長:安健環管理部消防保衞主管

成員:消防保衞管理員、公司志願消防隊員

職責:負責加強與指揮部的聯繫,迅速撲救初起火災,應急疏散易燃易爆物品和物資,並要指揮消防隊員控制火勢,積極投入滅火戰鬥。

滅火行動組組長因客觀原因未能履行職責時,由副組長全面履行其職責。

2.6疏散引導組:

組長:行政部安全責任人

副組長:行政部後勤工作負責人

成員:公司行政部工作人員

職責:負責組織並指揮各班組長按照疏散路線引導人員及物資進行疏散工作。

疏散引導組組長因客觀原因未能履行職責時,由副組長全面履行其職責。

2.7設備搶修組

組長:檢修部檢修部門(單位)安全責任人

副組長:檢修部檢修部門(單位)經理

成員:檢修部檢修部門(單位)員工

職責:負責協調檢修人員對被損壞的設備、設施採取緊急處理措施和修復工作。

設備搶修組組長因客觀原因未能履行職責時,由副組長全面履行其職責。

2.8醫療救護組:

組長:行政部安全責任人

副組長:行政部後勤工作負責人

成員:行政部員工、黨羣工作部員工

職責:負責組織搶救、轉移傷員,做好飲用水、食品等後勤供應工作。

醫療救護組組長因客觀原因未能履行職責時,由副組長全面履行其職責。

2.9安全監督組:

組長:安全總監

副組長:安健環分部負責人

成員:安健環管理部安全管理人員、各部門安全專責

職責:負責監督應急工作所涉及設備、設施和人身安全的狀況,監督安全措施的落實;負責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統計彙報。

安全監督組組長因客觀原因未能履行職責時,由副組長全面履行其職責。

2.10治安保衞組:

組長:安健環管理部消防保衞分部負責人

副組長:安健環管理部消防保衞主管

成員:消防保衞管理員、公司保安隊員

職責:負責加強公司內治安管理和重點部位的保衞工作,防止在特殊情況下的不法行為;維護公司內道路交通秩序,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積極投入制止治安、刑事案件、恐怖暴力活動和參加搶險救災的戰鬥。

治安保衞組組長因客觀原因未能履行職責時,由副組長全面履行其職責。

2.11後勤保障組:

組長:檢修部門(單位)經營部安全責任人

副組長:檢修部門(單位)經營部備件分部主任

成員:檢修部門(單位)經營部員工

職責:負責應急物資的後勤供應工作。

後勤保障組組長因客觀原因未能履行職責時,由副組長全面履行其職責。

2.12善後處理組:

組長:人力資源部安全責任人

副組長:行政部安全責任人

成員:行政部、人力資源部等管理人員

職責:負責保護好現場,迅速組織初步調查、取證、評估後,清理現場,恢生產,根據事故等級和調查處理權限,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處理和責任追究工作,並按照有關規定,做好事故中傷亡人員的撫卹工作

善後處理組組長因客觀原因未能履行職責時,由副組長全面履行其職責。

3.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危險性分析及事件類型

機組全廠用電全部中斷,導致發電機組與電網解列,處理不及時或不正確有可能引發事故擴大,造成汽輪發電機組主、輔設備損壞或全廠停電。

3.2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3.2.1機組在運行中突然甩負荷可能導致汽輪機飛車事故。

3.2.2交流電源失去後若直流潤滑油泵不能正常投運將導致汽輪機大軸斷油燒瓦;

3.2.3汽輪機盤車裝置失壓不能盤車,易造成大軸彎曲。

3.2.4交流電源失去後,網控室控制中心盤失去電源可能造成110kV#1、2站系統的刀閘動力電源全部失去,不能進行電動操作,只能手動操作。

3.2.5交流電源失去後直流設備負荷的增加將造成蓄電池放電速度加快,電量若儲備不足將造成。

4.事件分級

針對全廠停電事故的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和控制事態的能力,將事故分為二級。全廠停電可能使機組在運行中突然甩負荷導致汽輪機飛車,交流電源失去後若直流潤滑油泵不能正常投運將導致汽輪機大軸斷油燒瓦;汽輪機盤車裝置失壓不能盤車,易造成大軸彎曲,但未發生飛車、燒瓦大軸彎曲,列為二級;當全廠停電時,處理不及時,容易發生飛車事故,可能會危及人身和設備安全,同時潤滑油可能會泄漏至汽機的高温部件,引起燒瓦、大軸彎曲,機組不能安全地停運,引發設備事故或火災,列為一級。

5.預防與預警

5.1預防措施

本公司針對生產過程中需要控制的危險源和危害因素,採取二種辦法實施監控。

5.1.1第一種配套設計、建設自動監視設備和安全、環境、衞生控制措施(設施)。

5.1.2第二種制定相關安全標準、設備管理標準、缺陷管理標準等規章制度,在正常情況下做好日常管理、維護和巡檢工作。

5.2預警行動

響應啟動發生Ⅰ、Ⅱ、Ⅲ級響應,由公司應急預案領導小組啟動本預案。在公司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迅速查清輸、變電設備損壞情況,組織搶修隊伍,調集搶修物資,立即開展設備搶修自救恢復工作。

6.事故報告與信息處理

6.1公司設立24小時應急值班電話:。

6.2公司接收的上級有關部門信息,應急預案辦公室負責立即下達至各部門。

6.3公司接收的應急信息,由公司應急預案領導小組負責人向上級應急預案辦公室報告。

7.應急響應

7.1響應分級

針對廠用電中斷事故的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和控制事態的能力,將廠用電中斷事故應急響應級別分為Ⅰ級響應(公司級)和Ⅱ級響應(部門級)兩級。應急處理工作實行公司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級實施的原則。對一般性廠用電中斷事故實施Ⅱ級響應,由運行部組織進行應急處理。當廠用電中斷事故有可能造成發電機組被迫全部停運、對重要設備和人身安全構成重大威脅時,立即實施Ⅰ級響應。

7.2響應程序

7.2.1事故發生時,值長應及時嚮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事故發生的情況,根據事故的程度,可提出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申請。

7.2.2事故初發期,在應急救援指揮部進入工作狀態前,值長負責生產現場的應急救援指揮工作,並有權調用現場一切人力資源(包括運行值班人員、保安、消防人員和檢修值班人員等)和救援設備、車輛等,迅速進行搶險,最大限度控制事故發展。不服從調度的人員依照規定給予嚴格考核,嚴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7.2.3事故應急救援總指揮(副總指揮)得到事故發生信息後,按照事故實際情況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並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確定應急響應級別。指揮調度物資、車輛、人員和工作組等立即展開應急救援工作,有關人員迅速到達工作崗位履行職責。

7.2.4急救援指揮部負責人到達現場後,值長協助應急救援指揮部迅速進入工作狀態,並交由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應急救援指揮工作。

7.2.5事故可能對廠區內人員安全構成威脅時,必須有組織地緊急疏散與事故應急救援無關的人員。

7.2.6對可能威脅到廠外居民(包括友鄰單位人員)安全時,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中心應立即和地方有關部門聯繫,引導居民迅速撤離到安全地點。

7.2.7一旦發生重大事故,本單位搶險救災力量不足時,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中心應立即向上級和友鄰單位通報,必要時請求社會力量援助。社會援助隊伍進入廠區時,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中心應責成專人聯絡、引導,並告之安全注意事項。

7.3事態監測與評估

由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負責對廠用電中斷事故的發展勢態及影響及時指定專人進行動態的監測,並藉助現場人員的報告、現場查看和運行監測,對監測信息做出初步評估。當值值長應及時將評估的結果反饋給應急救援指揮部,為廠用電中斷事故救援的應急決策提供依據。

8.應急救援措施

8.1先期處置

8.1.1有關部門接到全廠停電事故的信息報告後,立即啟動全廠停電事故的應急準備工作,並安排有關人員採取相應預防控制措施,防範事故的發生。

8.1.2事故發生初期,事故部門和現場人員應積極採取措施,防止事故的擴大,並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在立即組織搶險、處理事故的同時,迅速向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中心報告。遇緊急情況應及時向110或119報警,或向120求救。

8.2 應急處置

8.2.1當值值長確認能否用旺洲甲、乙線倒供廠用電,若線路失壓暫時不能恢復,則使用一二期聯絡電源恢復廠用電;如此時一二期聯絡電源也不能使用,立即啟動柴油發電機,恢復#1、2機組380V廠用母線。

8.2.2在機組廠用母線用柴油發電機恢復供電後,啟動保證主機安全的重要輔機,如交流油泵、頂軸油泵、盤車等,嚴格按照先起重要負荷,後起次要負荷的原則,不能同時啟動多個負荷。啟動負荷時(特別是電動機)要密切監視電壓、電流、頻率等的變化情況。

8.2.3及時恢復外線對公司110kV母線、啟備變的供電,及時恢復機組的正常供電。

8.3警戒與治安

事故發生後,治安保衞組負責對事故現場進行警戒,維護事故現場秩序,保障搶險、救護車輛暢通,加強對事故重要部位、防火重點部位的保護工作,及時傳達、執行指揮部的命令,現場人員將完成情況及時報指揮部。與救援、搶險無關的人員,未經應急人員同意不得進入事故現場。

8.4人羣疏散與安置

如發生汽輪機超速飛車事故規模擴大,人力無法控制時,應組織人員緊急撤退和疏散,對撤出人員應及時清點人數。

8.5現場恢復

在現場恢復的過程中往往仍存在潛在的危險,如觸電、受損建築倒塌等,所以應充分考慮恢復現場過程中可能的危險,制定現場恢復的程序,防止恢復現場的過程中突發事件的再次發生。在此基礎上,迅速恢復正常的生產秩序,並積極穩妥、深入細緻地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8.6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在充分評估危險和應急情況的基礎上,經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批准後,由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中心宣佈現場應急結束。

8.7信息發佈:事故信息由事故現場指揮部指揮中心負責發佈。

9.事故善後處理

9.1恢復生產:

搶險救援結束後,善後處理組必須保護好現場,迅速組織初步調查、取證、評估後,清理現場,恢復生產。

9.2事故調查:

公司根據事故等級和調查處理權限,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處理和責任追究工作。

9.3撫卹工作:

公司按照有關規定,做好事故中致病、傷殘、死亡人員的撫卹工作,賠償個人損失,並安撫其親屬。

10.應急保障:

10.1應急隊伍保障

事故應急隊伍為全體生產人員、各值班人員、各部門人員、保安及消防人員,必要時請求應急專業人員隊伍和社會救援資源。

10.2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應急物資與裝備的儲備是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公司根據生產系統可能發生的事故性質和潛在的危險因素,合理配備事故應急救援中所需的各種救援工具、物資和設備,如設備備品、備件、起重機械、通信器材、消防器材、交通工具、照明裝置、搶險救護裝置、急救藥品、防護物資等。

11.培訓和演練

11.1培訓

員工應急知識和應急技能的培訓計劃應在公司的年度培訓工作計劃中詳細列出,具體工作由人力資源部牽頭,安健環部協助開展。

11.2演練

應急預案演練分部門級和公司級演練,具體計劃由安健環部在每年1月前結合公司實際情況擬編年度演練計劃報公司批准後執行。

12.預案管理

12.1應急預案備案

本應急預案經評審通過後,報當地安全生產監督、南方電監局等政府部門以及集團公司備案。

12.2維護與更新

12.2.1救援器材設專人保管,定期檢查保養,處於常備狀態。

12.2.2預案隨國家及上級應急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修改和要求、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的變化、應急救援工作的經驗教訓或出現的新情況及應急演練中暴露出的缺陷,及時進行更新、修訂、完善和改進。

12.3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運行部擬編並解釋。

13.獎懲

13.1對在事故應急管理、處置、救援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對防止或搶救事故有功的,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且實施效果顯著的,以及有其他特殊貢獻的部門和個人,根據公司安全生產和獎金考核的有關管理標準和規定進行表彰、獎勵。

13.2對瞞報、誤報事故(事件)和突發事件中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履行職責的人員,以及擾亂、妨礙搶險工作的人員,發生或擴大安全事故及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生產經營單位和有關責任人,根據公司安全生產和獎金考核的有關管理標準和規定追究責任,觸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門處理。

14.應急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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