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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雪天氣物業的應急預案(精選10篇)

雨雪天氣物業的應急預案(精選10篇)

雨雪天氣物業的應急預案 篇1

當突發事件(事故)發生時,為了將環境影響及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為下一步的環境整治、全面醫療救治作必要的處理和準備,特制定本應急方案

雨雪天氣物業的應急預案(精選10篇)

本應急方案適用於冬季雨雪天氣項目部所有在建工程發生突發事件(事故)時的應急處理。

1、編制依據及方針原則

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審核規範

應急準備和響應控制程序

本工程的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保護人員安全優先,保護環境優先”的方針,貫徹“常備不懈、統一指揮、高效協調、持續改進”的原則。

2、危險源分析

現場可能發生的.突發性緊急事故有:

1。雨雪機械傷害

2。雨雪觸電傷害

3。坍塌事故(深基坑、高邊坡挖方作業)

4。雨雪冰凍天氣交通事故

5。雨雪臨建防護

3、應急準備

應急救援小組:負責制定本項目的應急預案,組建本項目專業救援隊伍,在發生事故時,臨時組織救援,並及時向上級報告情況,向上級有關部門請求支援。

工程部、安質部現場技術員、安全員:負責現場統計,在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上報救援小組的指揮長(組長)。

組長:負責本項目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

副組長:協助組長負責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

工程部:負責研究制定事故控制措施制定搶險措施及實施。

物資設備部:保障設備物質調配,保證物質供給。

辦公室:負責現場組織救援傷者及護送轉院等具體工作,並調動本項目人員進行現場救護。負責運行對外聯絡、車輛調配工作。

架子隊:負責現場救護與處理,在現場處理完畢後,及時對生產恢復、保證施工生產順利進行。

項目部應急救援專業隊伍:隊伍成員由各部門聯合抽調組成。包括工程搶險隊、醫療救護隊、通訊保障隊、安保隊、物資供應隊、運輸隊等,其任務分別為:

工程搶險隊:由項目各工區抽調人員,負責事故發生後的搶險補救工作,降低危險,減少事故損失、恢復生產。

醫療救護隊:由項目部勞資部門牽頭,由工地醫務成員及其他部門抽調數人組成,負責現場傷員的救護處理及轉院保護工作。

通訊保障隊:由工區電工及其他技術人員組成,負責對外通訊保障工作。

安保隊:負責現場治安、保衞工作。

物資供應隊:負責搶險物資的保障工作。

運輸隊:負責傷員的運送及物資調配的運送工作。

救援專業隊伍進行訓練和模擬演練。

項目部負責對本應急方案的實施。項目部負責督促檢查各組對本應急方案的落實情況,其它部門根據部門職責分工,協助落實本應急方案。

物資準備

4、應急響應

當發生事故時,現場發現人員應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的蔓延或擴大,通知應急救援小組指揮部。

項目部接到通知報告後,立即啟動應急準備預案,組織有關人員、設備、物資、設施及器材,趕赴現場採取有效措施搶險傷員和財產,防止事態蔓延和擴大,與此同時:

①在事故調查小組未進入現場前,應派專人看護現場,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動和取走現場物件。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而需移動部分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繪製事故現場圖、攝影或錄相,並詳細説明,清理事故現場,要經事故調查組同意後方可進行。

②事故發生後,應通過傳真或電話立即報告公司及當地安全生產監控局及有關部門。

③當事態不能有效控制,在應急救援小組的統一指揮下,立即向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救援,必要時要疏散人員。

5、應急措施及運作程序

對雨雪天氣在工作人員進場前必須進行安全宣傳教育,清掃道路積雪、結冰,保持道路清潔。對以下突發性事故要採取積極的應急方案:

5。1冬季雨雪天氣防機械傷害應急方案

(1)加強機械設備的定期檢查和維護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2)雪天過後及時檢查機械設備,及時對機械進行積雪、冰碴清理作業,應遵守停機斷電掛警示牌制度。

(3)施工前再進行進一步檢查,確保施工機械工況良好方可進行施工作業。

(4)當發生機械傷害事故後,現場作業人員應及時向公司項目部彙報,同時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現場急救人員應迅速到達對傷者進行初步救治。

(5)如出現重傷等情況,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與醫院取得聯繫,將傷者送至醫院進行救治。

5。2冬季雨雪天氣防觸電傷害應急預案

(1)及時聽取天氣預報,對事故現場的電閘箱等提前做好防雨雪的保護。雨雪天氣之前必須對不使用的設備拉閘斷電。

(2)雨雪過後要及時清理積雪、冰碴,檢查電源、電線是否損壞漏電。如發現用電設備存在損壞,及時修復,避免發生觸電傷害事故。

(3)當施工現場有人觸電時,應及時通知現場電工及急救人員,必須在確保切斷電源的情況下進行搶救,或使用乾燥的木棒使觸電者脱離電源,同時撥打120急救電話。

5。3坍塌應急預案

(1)雨雪過後,及時清理基槽、方溝上方的積雪,防止積雪過多發生基槽坍塌現象。

(2)對當發現有坍塌跡象時,發現人應立即招呼其他人員及時撤離坍塌區。

(3)如發生坍塌事故,立即封閉現場,避免二次事故的發生。立即組織人員清理坍塌土方,並對土體脆弱部位加固。

(4)如發生人員傷害,應立即聯繫現場急救人員對受傷人員進行初步救治,並撥打120急救電話。

5。4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1)雪後發現路面有積雪、結冰現象,立即組織施工人員,清理事故道路,並對重要路口路段進行清理。保證施工道路通暢的同時,確保社會交通的安全,避免發生社會交通事故而影響工程施工。

(2)根據現場情況,主要路口路段要安排交通疏導人員,指揮交通,防止發生交通事故。

(3)雪後對設備機手要進行鍼對性單獨交底,防止發生交通事故。

(4)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組織交通疏導人員,將交通恢復,避免影響施工及社會車輛通行。

(5)如發生人身傷害,現場急救人員應立即進行初步救治,並及時送往醫院,進行進一步治療。

5。5臨建防護應急預案

(1)及時聽取天氣預報,降雪之前,將不必要的設備收起,防止積雪負重。

(2)雪後及時清理臨建設施上的積雪,防止發生坍塌事故。

(3)施工人員清理積雪期間,必須做好安全防護,避免發生人員傷害。

(4)如發生臨建設施損壞,施工人員不能在進入建築物內,且要及時清理積雪及損壞的建築物。

6、應急預案保障措施

1。加強值班和信息溝通。在雨雪、大風、降温天氣期間要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暢通聯繫渠道,隨時瞭解和掌握有關情況,隨時報告。

2。物資保障。後勤保障組要負責應急物資的儲備工作,做到周到細緻、及時到位、保障有力。

3。技術保障。及時準確瞭解天氣情況,及時做好防雨雪技術準備工作。

4。宣傳教育。對各施工人員加強宣傳教育,增強工人安全知識、自己防護意識。

雨雪天氣物業的應急預案 篇2

一、應急準備

12月1日起,進入冬季應急準備期,各物業服務企業應進行以下應急準備:

1.成立應急組織、落實責任區域。

(1)成立應急組織機構:由物業服務企業主要負責人、職能部門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各專業負責人組成,採取輪值辦法確保應急響應和處置。

(2)明確責任區域,突出重點部位:

①確保各物業管理區域主出入口暢通;

②地下車庫或坡道等重點部位暢通;

③設施設備積雪清理,保證雨雪冰凍天氣電梯、用水、用電、用氣正常;

④雪停後及時對樹木進行積雪清理,受損枝幹應及時採取措施防止倒塌。

2.做好掃雪、防寒、防滑物資儲備。

(1)配置掃雪,剷雪工具,有條件的準備掃雪機器。如:鐵鍬、大掃帚、推雪鏟、繩索、鎬、竹竿、疏通工具、雨衣、手套、膠靴、吹風機、租用剷車等。同時做好員工的防寒保暖工作。

(2)配置防滑墊、草墊、警示牌。如:“小心地滑”防滑警示牌、禁行警示帶等。

(3)配置融雪劑。如:工業用鹽。

3.各物業服務企業應及時關注有關暴雪、冰凍天氣預報。當接到氣象台發佈的有關信息時,及時告知業主(物業使用人)暴雪、冰凍氣候注意事項。如張貼《友情提醒》、可視對講告知、上門告知、微信公眾號、電子顯示屏等形式。

4.對公共區域、設施設備進行檢查。

(1)組織相關人員巡視建築物外立面及公共區域的懸掛物(如商業招牌、廣告牌、霓虹燈、空調架、車棚、雨棚等)、公共區域照明燈具、室外架空線路、上下水管道、屋頂瓦片、窨井蓋、水箱是否牢固,發現異常採取加固、修復等措施。不能立即加固或修復的,應擺放警示牌。

(2)組織相關人員檢查屋面、管道、排水溝、地漏等公共區域有無堵塞現象,檢查排污泵、排水泵能否正常工作,發現異常情況及時疏通或修復。

(3)組織相關人員檢查物業服務區域內生活、消防給水管、二次供水系統設備、外露的水管、零部件等有無採取防凍措施,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作保温處理。

二、預警響應

雨雪冰凍災害主要是由於降雪(雨夾雪、冰雹等)或降雨後遇低温形成積雪、道路結冰,引發各類災害事故,其預警響應根據《南京市氣象災害防禦管理辦法》、《南京市重大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南京市重大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快速發佈實施細則》等規範性文件的要求規定的暴雪和道路結冰兩種氣象災害預警。

1.暴雪藍色、黃色預警或道路結冰黃色預警後的響應

(1)項目服務中心各部門加強應急值守,及時向公司有關部門報告;保持應急通訊設備暢通。

(2)項目服務中心結合工作職責,做好雨雪冰凍災害的防禦。

2.暴雪橙色、紅色預警或道路結冰橙色、紅色預警後的響應

(1)項目服務中心各部門加強應急值守,隨時掌握雨雪冰凍天氣變化,及時向公司有關部門報告;保持應急通訊設備暢通;並進入待命狀態,適時調整和加強力量部署;根據各物業服務企業司的有關要求,視情況採取各項應急措施,並做好相關工作的檢查落實。

(2)項目服務中心應加強對災害隱患部位的.巡查,發現有安全問題的,及時處理和整改;做好應急工作的各項準備,預防災害事故的發生;發生重大突發事件,必須在第一時間口頭報項目負責人,特別重大或特殊情況,應立即報告各物業服務企業有關部門。

三、應急處置

1.應急措施

發生暴雪、冰凍等災情時,各物業服務企業應組織工作人員採取以下措施:

(1)在大門出入口、樓道單元出入口、坡道、易滑易凍路面等區域或地段設置警戒標誌和防滑墊,並根據需要採取圍欄等防護措施,避免行人跌倒受傷。

(2)劃分掃雪區域並分配至各專業部門,分路段組織員工掃雪。

(3)在大門出入口、樓道單元出入口、坡道等區域撒融雪劑化凍,及時清理重要路段的雪,確保路面暢通。

(4)業主(物業使用人)出行必經道路的積雪應在雪初停後8小時內清理乾淨,園區妨礙生活的積雪應在36小時之內清理乾淨,確保業主必經道路、單元門前無積雪覆蓋。

(5)及時用竹竿撣去壓在喬、灌木枝上的積雪,防止喬灌木斷枝、變形。

(6)及時清理管理區域內公共燈具、休閒、娛樂設施、雨棚等處的積雪。

(7)各物業服務企業應指定相關人員每日至少一次檢查屋面、路面排水溝、生化池等設施排水情況,發現因積雪堵塞下水口造成排水不暢的現象及時組織人力疏通。

(8)各物業服務企業應指定相關人員加強巡查主出入口、路徑上方的屋頂、雨棚等有可能造成雪塊滑落的地段,及時採取措施,防止雪塊滑落傷人。

(9)各物業服務企業應指定相關人員每日至少一次檢查水錶、閥門、給水管、水泵、外露的水龍頭等設施、部位有無因冰凍損壞,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修復。

2.規範與要求

(1)融雪劑的使用

①使用融雪劑的部門須控制單位面積的用量,每平方米融雪劑溶液(濃度為20%)不得大於200克。

②融雪劑的施撒應根據雪量及温度的變化選擇。雪大多撒,雪小少撒;氣温低多撒,氣温高少撒;氣温低於-20℃不撒;氣温高於-2℃不撒。

③融雪劑禁止使用鈉鹽產品用於掃雪除冰。

④當冰雪天氣有所緩和後,各物業服務企業保潔部門對施撒過融雪劑的設施和地面進行沖洗,最大限度地減少融雪劑對設施及地面的'不利影響。沖洗地面後的積水統一排放到市政污水管道,切不可引入綠地內,防止污染環境。不帶融雪劑的雪可均勻撒在草坪內。

(2)積雪清理完成後公共區域規範與標準

①出入口:做到無積雪,清除的積雪需堆於非行走路段,視情況鋪設草墊或麻袋片防滑,保持車輛和行人暢通無阻。

②主幹道:做到無積雪,清除的積雪需均勻鋪至綠化帶(非使用融雪劑的積雪)或選擇堆放在地面排水口附近,保持車輛和行人暢通無阻。

③坡道:做到無積雪,清除的積雪需均勻鋪至綠化帶,無法清除的薄冰,需鋪設草墊或麻袋片防滑,保持車輛和行人暢通無阻。

④單元門口:做到無積雪,清除的積雪需均勻鋪至綠化帶(非使用融雪劑的積雪)或選擇堆放在地面排水口附近。無法清除的薄冰,需鋪設草墊或麻袋片防滑,保持行人暢通無阻。

四、善後處理

積雪清理結束後,各物業服務企業應組織善後處理:

1.組織清理管理區域內殘留積雪、融雪劑和積水。

2.對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重點部位或隱患部位等進行全面檢查,瞭解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功能、性能、安全檢查,確認無誤後方可恢復運行。

4.及時處理因暴雪、冰凍而受損的綠化苗木。

5.對造成的損失情況進行記錄,並拍照備案,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五、總結評估

事後,各物業服務企業應對雨雪冰凍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進行總結、分析和評估。

雨雪天氣物業的應急預案 篇3

為做好全市教體系統預防雨雪冰凍惡劣天氣應對處理工作,保障師生人身生命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冀政【20xx】24號)及泊頭市教育體育局《泊頭市教體系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規定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國家、省、市《安全生產法》為依據,以維護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為目標,積極開展各種應對雨雪冰凍惡劣天氣的預防應對工作,確保全市中國小、幼兒園冬、春季各項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工作原則

統一指揮,分級管理,整體聯動,落實到位。

三、編制依據及適用範圍

該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河北省、滄州市《關於加強應急管理的工作意見》等有關規定製定,適用於全市各中國小、幼兒園。

四、應急措施

1、實行一把手責任制

(1)教體局主要領導負責全面工作,分管領導具體指導中國小、幼兒園抓好落實。

(2)教體局班子成員抓好所包片中國小、幼兒園的落實工作。

(3)中國小、幼兒園校長或園長負責抓好本單位各項工作的落實。

2、中國小、幼兒園要及時掌握和處理因雨雪冰凍造成的安全隱患,包括學校的校舍等建築設施,車棚、籃球架、宣傳欄、旗杆、電線等設備設施和花草樹木等,出現損壞及時修復。

3、實行災情一日一報制度。

教體局辦公室及時與上級政府及主管部門、氣象部門溝通,瞭解和發佈預警信息。中國小、幼兒園辦公室設立專人負責電話、網絡信息的傳遞。一旦發生災情,在最短的時間內逐級上報,為指揮決策提供快捷、有效的`支持。

五、應急處置

1、各中國小、幼兒園要針對惡劣天氣制定學校安全應急預案,及時掌握雨雪冰凍的預警信息。根據不同級別的預警信號,適時做出正確的判斷,並通過各種方式向學生家長通報。在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影響學生正常上、下學通行情況下,經教體局同意,學校可以調整作息時間,採取停課、提前放學、延時放學、通知家長接送、教師護送等安全措施。

2、各中國小、幼兒園,在遇有天氣突變、災情等級信號為紅色標誌特殊情況下,及時同家長取得聯繫,務必在第一時間內做出正確判斷,並隨之天氣的變化及時做出調整。同時在最短的時間內上報市教體局。

3、各中國小、幼兒園,要加大對接送學生車輛的管理,尤其做好惡劣天氣來臨前後路況的排查工作,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

雨雪天氣物業的應急預案 篇4

1.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提高全區應對暴風雪災害的綜合防禦和處置能力,建立健全暴風雪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工作運行機制,迅速、有序、高效地開展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依據《遼寧省應對暴風雪災害應急預案》、《錦州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錦州市應對暴風雪災害應急預案》、《錦州市淩河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我區實際,制訂本預案。

1.2適用範圍

淩河區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暴風雪預防與應急準備、預警發佈與信息報告、應急處置與救援、災後恢復與重建等活動適用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暴風雪災害應急工作應遵循下列原則:堅持以人為本,最大限度減少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損失;堅持政府統一領導,實行分級管理,部門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堅持軍地聯動,充分發揮基層自治組織和社會團體的作用,共同完成暴風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2.組織指揮機構及職責

2.1應急指揮部組成

應對暴風雪災害實行區人民政府行政領導負責制。區政府成立淩河區應對暴風雪災害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區政府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區政府常務副區長、相關副區長擔任,成員由區委宣傳部、區人武部、區政府辦、區住建局、區行政執法局、區監察局、區直機關工委、區委區政府督查室、區機關作風監督局、區發改局、區教育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人社局、區安監局、區衞計局、區畜牧局、區市場監督局、公安淩河分局、淩河交警大隊、區消防大隊、區環衞局、區徵收辦、區物業處等單位及11個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人為成員。

2.2應急指揮部職責

負責組織領導全區暴風雪災害的防禦和救助工作,研究解決搶險救災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督促檢查各街道和有關部門的災害防禦和救助工作;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彙報災情並決定請求市政府支援等。

區應對暴風雪災害應急指揮部設立辦公室,主任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兼任,副主任由區政府辦主任、區住建局局長、區應急辦副主任兼任。

2.3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負責傳達區暴風雪災害應急指揮部指示和命令;具體協調處理應對暴風雪災害工作中的有關問題;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暴風雪災害發生髮展趨勢進行研判,對暴風雪災害損失及影響進行評估;負責暴風雪災害信息的接收、彙總,起草災情報告;完成區暴風雪災害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4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職責

各街道辦事處:負責落實除雪責任,明確責任區域、時限和標準;負責組織發動“門前三包”責任單位做好除雪工作;負責組織宣傳動員社區居委會、社區志願者和廣大居民做好轄區範圍內的除雪工作;負責及時收集和上報災情信息,協調和調度各類應急資源,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謀建議;負責儘快對房屋倒塌和受損居民、受災農户、養殖户等實施有效救助安置,幫助災民重建家園;負責及時總結、評估災害損失、救災情況、經驗教訓,及時向區政府和區指揮部報告。

區委宣傳部:負責引導社會輿論,指導協調搶險救災的宣傳報道工作。

區政府辦:承擔區暴風雪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應對暴風雪災害的應急值守、信息彙總、綜合協調工作;及時傳達區暴風雪災害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和命令,協調處理有關問題;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區暴風雪災害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區住建局:負責城區除雪指揮部辦公室工作和城區除雪的綜合協調工作,迅速組織力量打通城區主要交通幹道,儘快恢復城區交通;會同各街道和有關部門組織對危險樓房、施工現場(由區級核發施工許可的建築工地)臨時建築物及工地塔吊等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疏散人員,防止倒塌傷人;負責掌握系統內各種救援裝備、設施信息,確保應急調動和使用。

區執法局:負責督促落實“門前三包”工作,及廣告牌匾的安全工作;結合城市管理做好應對暴風雪的其他相關工作;負責掌握系統內各種救援裝備設施信息,確保應急調動和使用。

區人武部:負責協調駐區部隊參加全區除雪救災工作;負責協助公安部門維護災區的社會穩定工作。

區民政局:負責災民安置和災後困難羣眾的生活救助,核查、彙總和上報災情,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開展救災工作,做好有關救災物資的儲備工作,參與災後恢復與重建規劃的編制工作。

區發改局:負責救災項目的安排,協調有關方面落實項目建設資金,協助有關部門搞好救災物資儲備等;負責維護暴風雪期間物價穩定工作。

區教育局:負責學校險房、危房除雪加固工作,確保學生及學校的安全;根據災情調整學校教學工作;負責協調大、中學校除雪工作。

區人社局:負責對應對暴風雪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按有關程序進行表獎。

區財政局:負責救災資金下撥、管理、監督;負責向上級財政申請救災補助資金。

區安監局:負責所管理和監督範圍內相關高危企業等的應對暴風雪災害工作。

區衞計局:負責災區的醫療救援和食品與飲用水衞生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藥品和醫療器械儲備的管理工作。

區市場監督局:負責維護暴風雪期間市場正常經營秩序,打擊各種違法經營行為,根據上級工商部門和區指揮部的有關部署,協助各街道和政府有關部門實施暴風雪期間市場經營的各種緊急措施;負責掌握系統內各種救援裝備、設施信息,確保應急調動和使用。

區畜牧局:負責組織制訂和實施畜牧業雪災應急預案;負責組織因雪災被困畜禽的緊急救助工作;負責組織力量向重點場户運送飼料;採取措施預防動物疫病發生,對發現患病畜禽及時救治,對因災死亡畜禽及時進行無害化處理。

紫荊街道:負責制訂和實施農業雪災應急預案;及時瞭解和掌握農業受災情況,分析雪災對農業生產的影響,提出措施建議;組織專家對受災農户給予技術指導和服務;組織農民開展生產自救,統籌安排農業救災資金;負責核實農業災情,及時報區政府。負責水利系統和水利設施應對暴風雪工作。

區直機關工委:負責組織安排機關各單位分派各街道開展除雪工作,並督促檢查各機關單位除雪工作落實情況。

區委區政府督查室:負責對除雪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責任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和通報。

區機關作風監督局:負責對除雪工作中的作風拖沓,不作為、亂作為現象進行查處。

區監察局:負責對除雪工作組織不力的單位和幹部進行查處。

公安淩河分局、淩河交警大隊:負責維護災區治安和交通秩序。

區消防大隊:根據區指揮部的指示參與搶險救援和除雪相關工作。

區環衞局:負責主次幹道、橋樑、橋洞、廣場的專業化除雪及運雪工作。並提前做好除雪設備的維護和物品儲備工作。

區徵收辦:負責與各街道督促、落實各徵拆施工現場及其對應的公共區域的`除雪工作。

區物業處:負責督促、落實各物業管理小區的除雪工作。

3.應急準備

3.1資金準備

區政府要建立應急儲備金制度,一旦發生暴風雪,財政部門要及時安排和下撥救災資金,確保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3.2物資儲備

財政部門應安排專項資金進行救災物資動態儲備和生產能力儲備,為城區除雪和道路除雪購置配備必要的專用車輛和專用除雪設備,保證除雪工作需求。

各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和基層組織應當購置和儲備除雪專用工具,為全民參加除雪行動提供保障;掌握系統內各種救援裝備、設施信息,確保應急調動和使用。

民政部門應儲備棉帳篷、棉被等必要的救災物資,確保受災羣眾基本生活需要。

3.3預警發佈

與市級各相關部門密切聯繫,按相關規定及時發佈暴風雪天氣預警信息。

3.4應急隊伍

公安、住建、行政執法、畜牧等部門要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建立和完善各類應急行動方案,明確任務分工,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順利實施。

3.5應急聯絡

建立暴風雪災害應急聯絡機制。各街道、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建立和完善應急值守制度、信息報告制度、領導外出請假報備和重大暴風雪災害預警期領導在崗值守指揮等相關制度,確保聯絡暢通、指揮有力。區除雪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明確應對暴風雪工作負責領導和具體聯絡員及聯繫方式,並上報指揮部辦公室。

4.預警級別

根據《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佈與傳播方法》將暴風雪災害分為四個等級,按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從重到輕依次為暴雪紅色、橙色、黃色、藍色預警信號。

4.1紅色預警信號

6小時內降雪量將達15毫米以上,或者已達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續,可能或者已經對交通或者農牧業有較大影響。

4.2橙色預警信號

6小時內降雪量將達1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續,可能或者已經對交通或者農牧業有較大影響。

4.3黃色預警信號

12小時內降雪量將達6毫米以上,或者已達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續,可能對交通或者農牧業有影響。

4.4藍色預警信號

12小時內降雪量將達4毫米以上,或者已達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續,可能對交通或者農牧業有影響。

5.應急響應

5.1響應原則

暴風雪預警信息發佈後,對可能出現的暴風雪災害,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堅持先主後次、先急後緩、先重後輕的原則;堅持政府統一指揮,部門密切配合,軍地聯合救災,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形成全民共同參與的聯動機制。

5.2響應條件

暴風雪預警信息發佈後,各街道和各有關部門應當做好充分預防和應對準備工作;雪情發生後,對雪情可能造成的危害進行分析研判,及時啟動相關應急預案,採取有效應對措施,全面部署搶險救災工作。

5.3應急行動

雪災發生後,要及時發佈預警信息,下發緊急通知,召開緊急會議,決定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指揮除雪救災工作。

各有關部門應按本預案明確的職責,組織開展除雪救災工作,同時完成區政府和區指揮部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

各街道和各有關應急管理部門,要及時收集和掌握災情信息,傳達指揮部的指示和命令,協調和調度各類應急資源,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謀建議。

宣傳部門要組織新聞單位及時播報災害性天氣預警信息,廣泛宣傳搶險救災的典型人物和先進事蹟,充分發揮新聞媒體正面輿論引導作用,宣傳和動員羣眾參加除雪救災行動。

住建、行政執法等部門要組織力量,調動除雪資源,及時打通城市主要交通幹道,保障城市道路暢通。

民政部門要迅速查災、核災,彙總和上報災情;及時向重災地區下撥救災款物,切實解決因災困難羣眾的基本生活問題;組織開展救災捐贈活動和對口申請專項救助物資和資金支持。

財政部門要及時彙總災害損失情況,根據區政府決定及時安排和下撥救災資金,根據災情及時向上級報告和申請救災補助資金。

發改部門要及時安排救災項目,協調有關方面落實項目建設資金,並做好督促和檢查工作,維護災區物價穩定。

教育部門要加大對校園的風險隱患排查,及時對險房、危房進行除雪加固,確保在校人員安全;根據災情調整學校教學工作;組織學校師生參加除雪工作。

公安部門要根據實際需要部署警力,加強災區的治安和交通秩序的管理工作,維護災區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交警部門要加強城區幹道、普通道路的交通疏導工作,維護正常交通秩序,避免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負責協助有關部門向被困在路上的車輛及人員提供必要的應急救援。

畜牧部門要指導畜牧企業和養殖業户開展生產自救,協調有關部門開通飼草、飼料綠色運輸通道,保障畜禽安全度災。組織力量預防和控制動物重大疫病發生,及時消除動物疫情隱患。

紫荊街道農業部門要及時瞭解和掌握設施農業受災和損失情況,組織力量深入農村指導農民開展生產自救,及時瞭解和掌握氣象預警信息,並及時提出氣象決策建議,按規定發佈預警和防範信息。

衞生部門要組織醫療救護力量,配備必要的藥品和醫療器械,及時救治受傷和凍傷人員。

駐軍部隊在區政府的請求下,按有關程序參加搶險救災行動。

國有、民營等各類企業要積極履行應盡的社會職責,充分發揮自身優勢,主動參與搶險救災。事業單位、學校、街道、社區、村屯等基層組織要組織動員廣大羣眾,積極開展自救互救,組織參加抗擊暴風雪行動。

5.4響應終止

暴風雪天氣結束、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後,由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指揮部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6.災情報告和評估

6.1災情的責任報告和評估單位

各街道是暴風雪災害報告的責任單位,民政、發改、教育、財政、住建、行政執法、衞計、畜牧、公安、交警等部門,按行業歸口調查、收集、整理、上報災情評估報告。

6.2災情報告時限要求

雪災發生後,各街道及有關部門應立即調查、瞭解、統計受災基本情況,將初步災情迅速報告區政府和有關部門,並跟蹤瞭解和掌握災情動態,及時續報受災情況。

災情報告的時間一般不超過半小時。

6.3災情報告和總結評估

災情報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時間、地區、範圍、強度、人員傷亡情況,交通、供電、農業、通信等基礎設施受損情況和房屋倒塌、損壞情況、地區直接經濟損失情況,街道組織救災的基本情況。

救災工作結束後,各街道要及時總結、評估災害損失、救災情況、經驗教訓,及時向區政府報告。

7.災後救助與恢復重建

各街道要儘快對房屋倒塌和受損居民、重點受災企業、受災農户、養殖户等實施有效救助,幫助災民重建家園,恢復生產。

民政、財政部門要全面啟動災情核查機制,統籌安排救災資金,確保受災羣眾的.基本生活保障。

教育部門要採取有效措施儘快對損毀校舍進行修復,恢復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

經濟局等部門要積極組織工業企業抗災自救,儘快恢復生產。

畜牧部門要組織畜牧企業和養殖户開展生產自救,協調有關部門確保飼草、飼料及時供應。要採取有效措施,監測、預防、控制災區重大動物疫情的發生。

衞生部門要做好因雪災凍傷、受傷人員的醫療救治工作及受損醫療衞生場所的恢復工作。

8.附則

8.1獎勵

(1)區政府對有效監測預警、預防和應對、組織指揮、搶險救災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2)對因參與雪災搶險救援工作中致傷、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辦理。

8.2責任追究

對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職責、不按規定及時發佈預警信息、不及時採取有效應對措施,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經濟損失的單位和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通報批評和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追究主要負責人、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8.3預案管理、解釋與實施

(1)本預案是區政府指導暴風雪災害應對工作的專項預案,根據實際需要進行修訂和完善。

(2)各街道辦事處應制訂本行政區域內的暴風雪災害應急預案,並報區政府備案。

(3)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學校和街道、社區、村屯應當制定雪災應急行動預案和各類保障計劃。

(4)本預案由區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5)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雨雪天氣物業的應急預案 篇5

一、總則

為了應對冬季降雪,減少因下雪給業主的生活帶來安全隱患和生活不便,公司結合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清雪原則

要求所有部門以雪為令,及時清除積雪,不能拖拉延緩。冬季清雪鏟冰工作實行責任區劃分和全員義務清理相結合的原則。

三、組織機構

總指揮:

成員:

四、職責

(一)公司的清雪領導小組,指揮協調公司責任範圍的清雪工作

(二)公司綜管辦負責保障應急物資的提供(包括鹽、及清雪工具等);及大雪和暴雪應急搶險的輔助與協調、清雪鏟冰的監督檢查工作。

(三)各部門針對所轄區域的道路、活動場所及時開展積雪積冰的清除工作。

五、雪情標準

降雪量在3cm以下為小雪,降雪量達到3-10cm為中雪,降雪量超過10cm為大雪。

六、清雪工作程序

(一)小雪

1、晝間降雪的,雪停即組織清掃;夜間降雪的,次日正常上班前應當清掃完畢。

2、道路、住宅區等人流密集區無堆雪、無散雪、無結冰即可進行清雪工作。

(二)中雪

1、物業社區晝間降雪的,雪停即組織清掃,或雪未停,但積雪厚度超過5cm時組織清掃;夜間降雪的,次日臨晨開始組織清掃,合理安排積雪堆放,必要時組織人員對主要交通要道積雪噴撒適量鹽水

2、道路、住宅區等人流密集區無堆雪、無散雪、無結冰即可進行清雪工作。

(三)大雪或路面結冰

1、公司清雪工作指揮部下達清雪指令,必要時,及時協調機械推雪設備。

2、各部門儘可能多的組織人員立即就位,組織開展義務清雪鏟冰工作。

3、各部門要對主要交通要道積雪噴撒適量鹽水或融雪劑,並對含鹽積雪清運到指定地點,並對結冰路面進行處理。

4、公司綜管辦對各責任區清雪工作組織驗收合格後結束清掃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小雪12小時,中雪24小時、大雪48小時應完成積雪清掃工作,嚴重雪情不超過60小時。

(二)不得在果皮箱、垃圾池周圍堆放積雪,未被污染的積雪可堆放樹穴及綠地內,被污染的積雪(噴灑過鹽水的雪)禁止倒入樹穴及綠地內。

(三)週六週日及節假日如遇降雪仍按照本預案執行。

雨雪天氣物業的應急預案 篇6

低温雨雪天氣,給道路運輸帶來了一定的影響。根據省、市政府主要領導關於應對雨雪天氣道路保暢通的指示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如下應急預案。

一、應急基本原則

發生雨雪冰凍災害天氣,出現影響道路暢通、旅客大量滯留的情況時,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應急工作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應急預案採取“預防為主,防抗結合”的方法,提高應對雨雪冰凍災害的綜合防禦和處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重點抓好“一抗三保”工作,即:抗災害、保暢通、保運輸、保安全,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雨雪冰凍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二、應急機構的組成和職責

成立鷹潭市交通運輸局應對雨雪冰凍災害道路保暢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交通運輸系統雨雪冰凍災害道路保暢的應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公路所。辦公室主任為吳將,聯繫電話(傳真):,手機:

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為市交通運輸局應急辦、市運管處、市公路所、貴溪市交通局、餘江縣交通局、龍虎山景區交通局

成員單位職責:

市交通運輸局應急辦:負責道路保暢通協調及後勤保障工作。

市運管處:負責全市道路保暢通應急用車和救災車輛的統一調配工作。

市公路所:負責組織全市農村公路搶險搶修保暢通工作以及信息報送工作。

各縣(市、區)交通局:在市交通運輸局應對雨雪冰凍災害道路保暢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和縣(市、區)政府的領導和指揮下,具體負責各自轄區內的道路保暢通工作,並落實道路保暢通物資儲備工作。

三、應急預案的啟動和解除

啟動:雨雪冰凍災害預報發佈後,按市、縣相關部門的統一部署,啟動應急預案。

解除:符合下列條件的,在經市、縣相關部門同意後,方可解除。

1、險情排除,道路恢復通暢。

2、現場搶救活動已經結束。

3、受危險威脅人員安全離開危險區並得到良好安置。

四、應急行動

雨雪冰凍災害應急反應的主要行動是:

1、在市、縣相關部門的統一領導安排下,迅速進入崗位,隨時待命。特別是道路搶修隊伍、道路運輸隊伍,要由各單位的主要領導帶隊,做到人員齊整、裝備精良。

2、按照市、縣相關部門的統一部署,首先保障搶險救災道路的安全暢通,及時對公路進行搶修、加固,並提前制定出科學的繞行方案。其次保證搶險救災人員和物資的緊急調運,按照先重點、後一般的原則,派出道路運輸搶險救災車隊。救災車隊按指定路線進入重災區或指定位置,迅速展開救援,搶救運送受災羣眾和國家重要財產,調運受災羣眾急需的生活必需品。

3、根據災情變化和救災需要,適時因地制宜,對其他社會車輛進行調度,滿足道路運輸需要。

雨雪天氣物業的應急預案 篇7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提升全社會抵禦自然災害的綜合防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或者避免氣象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障公共安全、生態環境安全、糧食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全縣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氣象災害防禦條例》《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黑龍江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黑龍江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黑龍江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哈爾濱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哈爾濱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延壽縣範圍內暴雨、暴雪、大風、寒潮、大霧、高温、乾旱、雷電、冰雹、霜凍等氣象災害事件的防範和應對。

因氣象因素引發水旱災害、地質災害、森林草原火災、重大環境事件、公共衞生事件等其他災害的處置,適用有關專項應急預案。

1.4工作原則

氣象災害防範和應對工作堅持以人為本,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力量和市場機制廣泛參與,預防為主,防抗救結合、依法依規、協調有序、信息資源共享的原則。根據氣象災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實施分級負責,以屬地管理為主,災害發生地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負責本區域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

延壽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是全縣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的最高決策和指揮機構,負責全縣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統一指揮、決策部署、綜合協調和督導檢查。

總指揮:縣政府分管副縣長

副總指揮:縣政府辦公室主任

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縣氣象局局長

指揮部成員單位:縣委宣傳部、縣發展和改革局、縣教育局、縣工信科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局、延壽生態環境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文體廣電和旅遊局、縣衞生健康局、縣應急管理局、縣林業和草原局、縣氣象局、國網黑龍江電力有限公司延壽供電公司、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延壽分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黑龍江有限公司延壽分公司、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延壽縣分公司,各鄉鎮人民政府。根據突發氣象災害應對工作需要,指揮部將臨時增加有關部門和單位。

2.2指揮部辦公室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氣象局,承擔指揮部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縣氣象局主要領導兼任。主要負責貫徹落實指揮部的各項決議、決策和工作部署;根據指揮部決定,啟動、變更或終止氣象災害應急響應;組織實施氣象災害的綜合協調應對;及時進行信息收集、核實、傳遞和報送;建立和完善氣象災害應急處置機制。

2.3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2.3.1縣委宣傳部: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做好氣象災害事件新聞發佈。協調媒體弘揚各部門在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中採取的積極有效措施等正能量事件。

2.3.2縣發展和改革局:做好氣象災害防禦服務保障能力提升和重點工程建設工作,負責安排災損毀設施修復等相關工程項目,協調落實建設資金。

2.3.3縣教育局:組織學校做好氣象災害應急準備工作,進行校園氣象災害風險隱患排查,根據避險需要適當調整教學秩序,必要時根據氣象預警防禦指引和氣象災害應急響應級別部署學校停課或提前放學;組織做好氣象災害發生時學生的安全保障工作;負責對學生進行氣象災害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2.3.4縣工信科局:保障氣象災害應急處置過程中協調通訊運營企業做好通信網絡保障。

2.3.5縣公安局:加強安全保衞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保障災區社會治安穩定,維護搶險救災的現場秩序;組織警力投入搶險救災工作;協助災區羣眾安全、快速轉移;維護交通秩序,保證搶險救災車輛通行,必要時實行交通管制。

2.3.6縣財政局:按照現行財政體制規範,對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給予相應資金支持,負責籌措撥付嚴重氣象災害搶險救災補助資金。

2.3.7縣自然資源局:與縣氣象局聯合發佈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組織開展由氣象災害引發的地質災害防禦工作,必要時組織協調有關單位提供相關基礎地理信息和測繪服務。

2.3.8延壽生態環境局:與氣象部門加強空氣質量預報預警業務會商,發佈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負責氣象災害影響地區的環境監測,及時發佈監測信息。

2.3.9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指導城區範圍內危險房屋隱患整改和居民安全撤離工作,及時組織人員排除道路和低窪地段積水;因氣象災害引發城市內澇時,負責管轄範圍內排澇工作和城市排澇設施的安全。

2.3.10縣交通運輸局:督促運營單位做好氣象災害防禦;負責優先運送搶險救災、防疫人員和物資、設備,為緊急搶險和受災人員撤離提供交通運輸工具;負責組織、協調水毀公路(橋樑)的搶修復工作,為搶險救災提供運輸保障。

2.3.11縣水務局:負責水情、汛情監測工作,及時提供雨情、水情和工情信息;做好水利防洪設施的巡查和汛情預警。

2.3.12縣農業農村局:組織救災備荒種子儲備和調運,協調化肥等生產資料供應,參與農作物旱情、墒情監測,開展病蟲害監測分析,指導農民做好抗旱、防寒、防霜的災前準備,及時發佈農業災情,指導農業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2.3.13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協調生活必需品應急供應,協調對救災所需成品油料緊急調撥。

2.3.14縣文體廣電和旅遊局:督促屬地文化旅遊管理部門,指導轄區內各旅遊景區、酒店等採取應急措施保護景區遊客安全;指導受災旅遊景區主管部門,做好景區內由旅行社組織的旅遊者安全撤離工作;指導旅行社妥善安置旅遊者;指導旅遊企業對行程推遲、暫緩或取消的旅遊者做好解釋説明和相關服務工作。

2.3.15縣衞生健康局:組織調度衞生技術力量,做好醫療救護準備工作,負責災區醫療救治和衞生防疫工作。

2.3.16縣應急管理局:建立健全災害性天氣聯席會商機制及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制定應急物資儲備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及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充分利用網格員廣泛宣傳氣象災害預警信息,並進行災害信息收集及應急情況反饋。逐步完善突發事件應急指揮及預警信息發佈平台建設。

2.3.17縣林業和草原局:與應急、氣象部門聯合發佈森林草原火險預警信息,負責森林草原火災和森林病蟲害的巡查、監測和預警,指導開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巡護、野外火源管理、火情早期處置等工作

2.3.18縣氣象局:負責災害性天氣監測、預報、預警和氣象信息發佈;承擔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全程氣象服務保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氣象災害防禦工作;承擔重大災害性天氣跨部門的聯防工作;組織開展人工增雨抗旱和防雹減災工作;組織開展氣象災害風險評估工作;為縣政府指揮應急工作提供決策諮詢和技術支持等。

2.3.19國網黑龍江電力有限公司延壽供電公司:負責電力設施檢查、電網運營監控和電力調度,及時調集力量排除電力設施危險和故障,保障電力正常供應。

2.3.20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延壽分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黑龍江有限公司延壽分公司、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延壽縣分公司:負責通信網絡保障工作,對受損壞的通信設施和線路及時調集力量進行搶修。建立預警信息快速發佈的“綠色通道”,準確、及時地向社會公眾全網快速發送氣象部門高級別預警信息。

2.4鄉鎮級應急指揮機構

氣象災害應急工作要納入鄉鎮級政府應急管理體系,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制定本級政府氣象災害應急預案,與本預案銜接。建立健全氣象災害防禦指揮機構和應急工作機制,組織和實施本區域氣象災害應急工作,落實各項預防控制措施。各鄉鎮社區、村屯設立氣象災害應急信息員或聯絡員隊伍,負責氣象災害事件先期處置、動員以及負責氣象災害情報收集、應急宣傳等工作。

2.5專家工作組

由氣象部門及相關專業專家組成,負責對氣象災害及次生、衍生災害的發生、發展趨勢和處置措施提出意見或建議,為政府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決策諮詢和技術支持。

3.監測預警

3.1監測預報

3.1.1監測體系建設

配合哈爾濱市氣象部門組織綜合氣象觀測系統的佈局、建設和維護,各鄉鎮政府協助氣象設施的選址,為氣象設施安裝、維護等工作提供便利,並配合做好相關氣象設施及環境的.保護,齊抓共管,共同實現監測預警信息的共享。

3.1.2信息共享

氣象部門及時發佈氣象災害監測預報信息,並與公安、生態環境、自然資源、交通運輸、住建、教育、水務、農業農村、工信科、文廣旅遊、衞生健康、應急管理、林業和草原、電力、通信管理等相關部門建立相應的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監測預報預警聯動機制,實現相關災情、險情等信息的實時共享。水務、林業、交通運輸、生態環境、應急等部門的監測信息實時提供氣象部門共享。

3.1.3災害普查

氣象部門建立以社區、村鎮為基礎的氣象災害調查收集網絡,組織氣象災害普查、風險評估和風險區劃工作,編制氣象災害防禦規劃。

3.2預警信息發佈

3.2.1發佈制度

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佈遵循“歸口管理、統一發布、快速傳播”原則。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由氣象部門負責製作並按預警信號級別分級發佈,其他任何組織、個人不得製作和向社會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息。

3.2.2發佈內容

氣象部門根據各類氣象災害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劃分為Ⅰ級預警、Ⅱ級預警、Ⅲ級預警和Ⅳ級預警,分別用紅、橙、黃、藍四種顏色標示,Ⅰ級(紅色)為最高級別。

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內容包括:發佈單位、發佈時間、氣象災害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持續時間、可能影響範圍、防禦指南等。氣象部門根據氣象災害事態發展,適時調整預警級別並重新發布。氣象災害程度不符合預警條件時,應當立即宣佈解除預警信息,終止預警。

3.2.3發佈途徑

縣有關部門應通過網站、短信平台、廣播、政務微博、微信等渠道準確、及時傳播預警信息,實現預警信息全覆蓋。同時,廣播、電視、互聯網等相關媒體要承擔必要的社會責任,準確、及時、無償向社會公眾播發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移動、聯通、電信三大基礎通信運營商應根據應急需求,在氣象部門發佈高級別暴雨、暴雪等預警信號時,通過預警信息發佈的“綠色通道”及時向公眾免費發送預警信息。公共場所電子顯示屏、有線廣播等傳播媒介的所屬單位、企業或組織應落實專人負責關注預警信息發佈情況,及時接收和傳播氣象災害預警信息。

各相關部門、鄉鎮政府要在學校、車站、旅遊景點等人員密集公共場所,國道、省道等重要道路和易受氣象災害影響的橋樑、涵洞、彎道、坡路等重點路段,以及山區等建立起暢通、有效的預警信息發佈與傳播渠道,擴大預警信息覆蓋面。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羣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採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3.3預警知識宣傳教育

各相關部門、鄉鎮政府應做好預警信息的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防災減災知識,增強社會公眾的防災減災意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應急處置

4.1信息報告

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發生後,縣各有關單位、各鄉鎮政府和社區要按照國家突發事件信息報送的有關規定逐級上報相關信息,按職責收集和提供氣象災害發生、發展、損失以及防禦等情況,及時向當地政府或相應應急指揮機構報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信息,要向縣委縣政府報告。

4.2信息共享

氣象部門負責發佈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信息,縣應急管理局、縣自然資源局、延壽生態環境局、縣交通運輸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衞生健康局、縣公安局、縣水務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林業和草原局、縣教育局以及電力部門與氣象部門建立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災情互通共享機制,實現災情、險情等信息的及時通報、實時共享。

5.應急響應

5.1響應級別

按照氣象部門發佈的氣象災害預警分級,對應可能或已經造成損失的氣象災害分級,劃定應急響應級別:

Ⅰ級應急響應:氣象部門發佈了Ⅰ級預警,預測可能或已經造成特別重大氣象災害。

Ⅱ級應急響應:氣象部門發佈了Ⅱ級預警,預測可能或已經造成重大氣象災害。

Ⅲ級應急響應:氣象部門發佈了Ⅲ級預警,預測可能或已經造成較大氣象災害。

Ⅳ級應急響應:氣象部門發佈了Ⅳ級預警,預測可能或已經造成一般氣象災害。

5.2分級響應

按氣象災害程度和範圍,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類別,各有關單位按照其職責和預案啟動應急響應。

當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分別發佈不同預警級別時,按照最高預警級別災種啟動應急響應。當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均沒有達到預警標準,但可能或已經造成損失和影響時,根據不同程度的損失和影響在綜合評估基礎上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

縣有關部門、鄉鎮政府應根據不同預警等級,執行相應預案,採取聯動措施。

5.3響應升級

(1)因氣象災害影響加重,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升級,或者氣象災害次生或衍生出其他災害,已經採取的應急措施不足以控制事態發展,需由多個部門(單位)增援參與應急處置的,應及時上報當地應急部門。

(2)當氣象災害造成的危害程度超出本縣控制能力,需要哈爾濱市、黑龍江省、其他省或中國氣象局提供援助和支持的,由縣委、縣政府報請市委、市政府,省委、省政府或黨中央、國務院協調相關資源和力量參與事件處置。

(3)當上級氣象災害應急救援力量到達現場時,應急處置指揮權相應上移,各成員單位全力配合行動。

5.4現場處置

氣象災害現場應急處置由災害發生地政府或相應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各單位依職責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包括組織營救、傷員救治、疏散撤離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分配救援任務,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的行動,查明並及時組織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災害,組織公共設施的搶修和援助物資的接收與分配。

5.5社會動員

氣象災害發生地政府或相應應急指揮機構可根據氣象災害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範圍,動員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層羣眾自治組織和其他力量,協助政府及有關部門(單位)做好災害防禦、緊急救援、自救互救、秩序維護、後勤保障、醫療救助、衞生防疫、恢復重建、心理疏導等處置工作。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徵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

5.6信息公佈

氣象災害的信息公佈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災情公佈由有關部門按規定辦理。

信息公佈形式主要包括權威發佈、提供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採訪等。

信息公佈內容主要包括氣象災害種類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監測和預警,因災傷亡人員、經濟損失、救援情況等。

5.7響應終止或解除

氣象災害得到有效處置後,經評估,短期內災害影響不再擴大或已減輕,氣象部門發佈災害預警信號降低或解除信息,啟動應急響應的機構或部門降低應急響應級別或終止響應。

6.恢復與重建

6.1善後處置

縣政府根據本地區遭受氣象災害損失的情況,制定和實施救助、補償、撫慰、撫卹、安置等善後工作方案。

6.2調查評估

氣象災害發生後,根據有關規定,由縣氣象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對氣象災害造成的損失及氣象災害的起因、性質、影響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與總結,分析氣象災害應對處置工作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

6.3恢復與重建

氣象災害處置工作結束後,縣政府應結合調查評估情況,立即組織制定恢復與重建計劃,及時恢復社會秩序,修復受損的城市基礎設施。

7.應急保障

7.1隊伍保障

縣政府、各應急救援職能部門應做好應急救援隊伍保障,不斷加強應急救援能力建設,通過經常性的培訓、演練提高救援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技術水平。

7.2經費保障

財政部門要根據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原則,將同級政府有關部門履行自然災害應急保障職能所需必要經費,納入同級政府部門預算統籌保障,並配合有關部門加強資金的監督和管理。

7.3物資保障

根據不同區域氣象災害的種類、頻率和特點,按照實物儲備與商業儲備相結合、生產能力與技術儲備相結合、政府採購與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方式,分區域、分部門合理儲備一定數量的應急物資,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

7.4通信保障

建立互聯共享、反應快速、靈活機動的氣象災害應急通信保障系統、預警信息傳播系統,確保應急期間通信暢通,預警信息覆蓋面進一步拓寬。

7.5應急用電保障

擔負重要應急機動處置保障的單位,應通過發揮移動發電裝備的功能,結合氣象災害監測預警信號提前部署,為應急處置提供電力保障。

7.6技術保障

開展氣象災害預報預警技術的研究和開發,提高氣象災害應急監測、預報預警能力和水平。針對我縣的氣象災害風險特點,鼓勵和支持有關科研教學單位、學術團體和個人,開展氣象災害預報、預警和應急處置技術與方法研究,做好氣象災害應急技術儲備。

8.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縣政府制定並負責解釋。

預案實施後,隨着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工作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和出現新情況,預案制定部門應適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評估,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雨雪天氣物業的應急預案 篇8

當突發事件(事故)發生時,為了將環境影響及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為下一步的環境整治、全面醫療救治作必要的處理和準備,特制定本應急方案

本應急方案適用於冬季雨雪天氣項目部所有在建工程發生突發事件(事故)時的應急處理。

1、編制依據及方針原則

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審核規範

應急準備和響應控制程序

本工程的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保護人員安全優先,保護環境優先”的方針,貫徹“常備不懈、統一指揮、高效協調、持續改進”的原則。

2、危險源分析

現場可能發生的突發性緊急事故有:

1、雨雪機械傷害

2、雨雪觸電傷害

3、坍塌事故(深基坑、高邊坡挖方作業)

4、雨雪冰凍天氣交通事故

5、雨雪臨建防護

3、應急準備

應急救援小組:負責制定本項目的應急預案,組建本項目專業救援隊伍,在發生事故時,臨時組織救援,並及時向上級報告情況,向上級有關部門請求支援。

工程部、安質部現場技術員、安全員:負責現場統計,在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上報救援小組的指揮長(組長)。

組長:負責本項目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

副組長:協助組長負責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

工程部:負責研究制定事故控制措施制定搶險措施及實施。

物資設備部:保障設備物質調配,保證物質供給。

辦公室:負責現場組織救援傷者及護送轉院等具體工作,並調動本項目人員進行現場救護。負責運行對外聯絡、車輛調配工作。

架子隊:負責現場救護與處理,在現場處理完畢後,及時對生產恢復、保證施工生產順利進行。

項目部應急救援專業隊伍:隊伍成員由各部門聯合抽調組成。包括工程搶險隊、醫療救護隊、通訊保障隊、安保隊、物資供應隊、運輸隊等,其任務分別為:

工程搶險隊:由項目各工區抽調人員,負責事故發生後的搶險補救工作,降低危險,減少事故損失、恢復生產。

醫療救護隊:由項目部勞資部門牽頭,由工地醫務成員及其他部門抽調數人組成,負責現場傷員的救護處理及轉院保護工作。

通訊保障隊:由工區電工及其他技術人員組成,負責對外通訊保障工作。

安保隊:負責現場治安、保衞工作。

物資供應隊:負責搶險物資的保障工作。

運輸隊:負責傷員的運送及物資調配的運送工作。

救援專業隊伍進行訓練和模擬演練。

項目部負責對本應急方案的實施。項目部負責督促檢查各組對本應急方案的落實情況,其它部門根據部門職責分工,協助落實本應急方案。

物資準備

4、應急響應

當發生事故時,現場發現人員應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的蔓延或擴大,通知應急救援小組指揮部。

項目部接到通知報告後,立即啟動應急準備預案,組織有關人員、設備、物資、設施及器材,趕赴現場採取有效措施搶險傷員和財產,防止事態蔓延和擴大,與此同時:

①在事故調查小組未進入現場前,應派專人看護現場,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動和取走現場物件。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而需移動部分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繪製事故現場圖、攝影或錄相,並詳細説明,清理事故現場,要經事故調查組同意後方可進行。

②事故發生後,應通過傳真或電話立即報告公司及當地安全生產監控局及有關部門。

③當事態不能有效控制,在應急救援小組的統一指揮下,立即向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救援,必要時要疏散人員。

雨雪天氣物業的應急預案 篇9

1、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提高應對暴風雪災害的綜合防禦和處置能力,建立健全暴風雪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工作運行機制,迅速、有序、高效地開展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市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XX省道路運輸條例》等法律法規和《交通運輸部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XX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XX市應對暴風雪災害應急預案》相關專項預案,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範圍

全市交通運輸行業暴風雪、特大暴風雪災害的預防與應急準備、預警發佈與信息報告、應急處置與救援、災後恢復與重建等活動適用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暴風雪災害應急工作應遵循下列原則:堅持以人為本、科學應對、預防為主原則;堅持政府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部門聯動協調原則;堅持軍地聯動,充分發揮基層組織和社會團體的作用,共同完成暴風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2、組織指揮機構及職責

2.1應急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暴風雪災害應急管理工作實行各級行政領導負責制。在市政府暴風雪災害應急指揮部領導下,成立XX市交通局暴風雪災害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局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市交通局局長擔任,副總指揮分別由分管公路、運輸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局機關安全生產監督科、辦公室、公路科、運政科、財務審計科、組織人事科、宣傳教育科、工會等科室負責人,局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兩縣交通局、XX區工貿局、XX區經信局主要負責人組成。

工作職責:負責組織領導全市交通系統暴風雪災害的防禦和救助工作,研究解決搶險救災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督促檢查縣(區)交通部門和局屬各單位的災害防禦和救助工作;及時向市政府彙報災情並決定請求省交通廳支援等。

2.2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成及職責

市局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安全生產監督科,主任由分管應急工作的副局長擔任,副主任由市局安全生產監督科科長擔任,局屬各單位負責應急工作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

工作職責:負責暴風雪災害應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傳達市政府、省交通廳暴風雪災害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和命令;具體協調處理應對暴風雪災害工作中的有關問題;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暴風雪災害發生髮展趨勢進行研判,對暴風雪災害損失及影響進行評估;負責暴風雪災害信息的收集、彙總,起草災情報告,及時向市政府、省交通廳暴風雪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反饋應急工作進展情況;承辦市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3應急職能組的設置、組成及職責

2.3.1應急職能組的設置

市局應急指揮部下設4個職能組,分別為公路搶通小組、運輸保障小組、宣傳報道小組和後勤保障小組。

2.3.2應急職能組的組成及職責

公路搶通小組

由市公路管理處處長任組長,市公路管理處、市交通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處分管副處長任副組長,市公路管理處、市交通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處公路橋樑養護、項目辦、安全科等科室負責人、縣(區)公路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人、市交通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及相關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

工作職責:負責組織全市縣級以上(含縣級,下同)普通公路除雪防滑工作;組織施工單位對所管轄的在建公路施工現場開展除雪防滑工作;向縣(區)公路管理部門和施工單位發佈預警信息。指導和協調縣(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實施縣級以下普通公路除雪防滑和應急救援工作;協助當地政府及高速公路管理局盤錦管區向被困人員和車輛提供必要的援助;承辦市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道路運輸保障小組

由市運輸管理處處長擔任,市運輸管理處、市交通稽查支隊、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處分管副處長任副組長,市運輸管理處、市交通稽查支隊、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處客運、貨運、出租、安全、稽查等科室負責人、縣(區)運輸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人、市長途客運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客運站及相關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為成員。

工作職責:負責向縣(區)運輸管理部門及所管轄的運輸企業發佈預警信息;根據災情調整線路班車、公交車輛出行;妥善安置被困客運站內的旅客,維護站內秩序,做好退票和解釋工作;為滯留途中的運營車輛和人員提供必要的援助;組織運輸車輛做好搶險物資和人員的運送工作。協助當地政府及高速公路管理局盤錦管區向被困人員和車輛提供必要的援助;承辦市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宣傳報道小組

由市局宣傳教育科科長擔任,市局辦公室、公路科、運政科、安全生產監督科宣傳報道負責人和局屬各單位宣傳教育科室負責人為成員。

工作職責:負責收集、整理相關新聞報道,及時消除不實報道帶來的負面影響;及時向社會通報應急處置工作的進展情況;負責組織有關新聞媒體,宣傳報道應急處置工作中湧現出的先進事蹟與典型;承辦市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後勤保障小組

由市局組織人事科科長任組長,市局財務審計科、工會負責人任副組長,成員由局屬各單位組織人事、財務審計科、工會等科室負責人組成。

工作職責:負責應急資金的籌集和撥付;對參與搶險救災有關人員的獎勵和處罰;對因參與應急處理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卹;承辦市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應急準備

3.1機械設備、運輸車輛和物資儲備

各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每年應安排資金進行救災物資動態儲備和生產能力儲備。

市公路管理處負責全市縣級以上普通公路和市屬交通工程建設領域除雪防滑機械設備和物資儲備的安排和調度;市運輸管理處負責全市應急運輸車輛的安排和調度。

3.2預警發佈

各部門、各單位接到市政府或上級主管部門預警信息後,應按有關要求,及時、無償播報和轉發暴風雪天氣預警信息,確保公路工程建設領域、道路運輸生產領域提前做好各項應對準備。同時,根據實際情況,提前組織應急隊伍和運輸車輛、機械設備進入臨戰狀態。

3.3應急聯絡

各部門、各單位應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建立聯絡員制度,明確聯絡員的工作職責、通信方式、報告程序、報告內容等,確保上下級之間、部門之間溝通聯絡暢通。各部門和各單位聯絡人員名單(含單位、姓名、工作職責、通訊方式等基本情況)應在每年10月30日前報市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局安全生產監督科)備案。

3.4應急隊伍

市交通局組建兩支應急隊伍,即:公路除雪應急隊伍和道路運輸應急隊伍,分別在公路搶通小組、運輸保障小組領導下實施應急救援工作。

3.4.1公路除雪應急隊伍

由市公路管理處牽頭,縣(區)公路管理部門、施工企業配合,成立兩支公路除雪應急分隊:

(1)以公路橋樑養護管理部門和企業為主體的公路除雪應急分隊,負責全市縣級以上公路的除雪防滑工作;

(2)以項目辦和施工企業為主體的公路在建工程除雪應急分隊,負責在建工程除雪防滑工作。

3.4.2道路運輸應急隊伍

由市運輸管理處牽頭,市交通稽查支隊、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處、市長途客運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客運站、縣(區)運管部門配合,成立兩支道路運輸應急分隊。

(1)以客運企業為主體,成立道路客運搶險分隊,負責受災羣眾的轉移;

(2)以貨運企業為主體,成立道路貨運搶險分隊,負責搶險物資的運送;

市公路管理處和市運輸管理處應根據實際情況,每年對應急隊伍的組成、除雪防護機械設備、應急車輛和物資的儲備進行統一部署和落實,並於當年的10月30日前報市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局安全生產監督科)備案。

4、預警級別

根據《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佈與傳播辦法》,暴風雪災害分為四個等級,按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從重到輕依次為紅色、橙色、黃色、藍色預警信號。

4.1紅色預警信號

6小時內降雪量將達15毫米以上,或已達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續,可能或已經對交通或農牧業有較大影響。

4.2橙色預警信號

6小時內降雪量將達10毫米以上、15毫米以下,或已達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續,可能或已經對交通或農牧業有較大影響。

4.3黃色預警信號

12小時內降雪量將達6毫米以上,或已達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續,可能對交通或農牧業有影響。

4.4藍色預警信號

12小時內降雪量將達4毫米以上,或已達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續,可能對交通或農牧業有影響。

5、應急響應

5.1響應原則

暴風雪預警信息發佈後,對可能出現的暴風雪災害,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原則;堅持先主後次、先急後緩、先重後輕的原則;堅持政府統一指揮,部門密切配合,軍地聯合救災,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形成全民共同參與的聯動機制。

5.2響應條件

根據政府及氣象部門發佈的暴風雪災害預警信息,縣(區)交通部門和局屬各單位應當充分做好預防和應對準備工作;雪情發生後,對雪情可能造成的危害進行分析研判,及時啟動相關應急預案,採取有效應對措施,全面部署搶險救災工作。

5.3應急行動

災情發生後,縣(區)交通部門和局屬各單位要按本預案明確的職責,及時發佈預警信息,下發緊急通知,召開緊急會議,決定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指揮除雪救災工作。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調集人員和除雪機械設備,迅速清除縣級以上普通公路和公路施工現場的積雪,重點保證境內國道、省道等主要交通幹線暢通;

(2)對境內普通公路上被困營運車輛和人員、客運站內滯留乘客實施緊急救助;協助政府和高速公路管理部門對被困營運車輛和人員實施緊急救助;

(3)積極配合路政和公安交警部門封閉不能保障安全暢通的公路;

(4)協助多方力量對普通公路和高速公路除雪防滑工作實施應急救援。

同時,要及時收集和掌握災情信息,傳達和落實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和命令,協調和調度各類應急資源,組織專家對災情進行分析研判,彙總和起草災害報告,編輯災情專報,做好災情評估總結工作。

5.4響應終止

暴風雪天氣結束、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後,由市局應急指揮部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6、災情報告和評估

6.1災情的報告和評估單位

縣(區)交通部門和局屬各單位是暴風雪災害報告的責任單位,按行業歸口調查、收集、整理、上報災情評估報告。

6.2災情報告的時限要求

雪災發生後,縣(區)交通部門和局屬各單位應立即調查、瞭解、統計受災基本情況,將初步災情迅速報告同級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並跟蹤瞭解和掌握災情動態,及時續報受災情況。

災情報告時間一般不超過半小時。

6.3災情報告和總結評估

災情報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時間、地區、範圍、強度、人員傷亡情況,基礎設施和車輛設備受損情況、生產經營受影響情況,直接經濟損失情況,組織搶險救災的基本情況。

救災工作結束後,縣(區)交通部門和局屬各單位要及時總結、評估災害損失、救災情況、經驗教訓,及時向市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同級政府報告。

7、災後救助與恢復重建

(一)各縣(區)交通部門要儘快對轄區重點受災企業、地區實施有效救助,幫助恢復生產運營,必要時向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提出援助申請。

(二)各級公路部門要儘快查明公路橋樑基礎設施受損情況,協助路政和公安交警部門封閉交通;對不能通車的公路要設立繞行標誌和安全警示標誌;儘快幫助施工企業恢復冬季施工作業。

(三)各級運管部門要儘快查明車輛運營情況,發佈道路通行信息,幫助企業恢復營運,維護運輸市場秩序。

(四)市長途客運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客運站、市交通建設有限責任公司要根據災情,及時組織力量抗災自救。及時安置和救助滯留途中和站內的人員和車輛,儘快恢復營運。

8、附則

8.1獎勵和撫卹

(1)對有效監測預警、預防和應對、組織指揮、搶險救災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市局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2)對因參與雪災搶險救援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卹。

8.2責任追究

對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職責、不按規定及時發佈預警信息、不及時採取有效應對措施,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經濟損失的單位和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通報批評和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對其主要負責人、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8.3預案管理、解釋與實施

(1)本預案是全市交通系統指導暴風雪災害救援工作的專項預案,根據實際需要進行修訂和完善。

(2)縣(區)交通部門應按照當地政府統一要求,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暴風雪災害應急預案,並報市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局安全生產監督科)備案。

(3)局屬各單位應根據本預案要求和各自職責,認真做好內部災害預警傳達和災害預防與處置等相關工作,並制定相應的應急行動預案和各類保障計劃,作為本預案的子預案。

(4)本預案由市交通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雨雪天氣物業的應急預案 篇10

一、總則

為了應對冬季降雪,減少因下雪給業主的生活帶來安全隱患和生活不便,公司結合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清雪原則

要求所有部門以雪為令,及時清除積雪,不能拖拉延緩。冬季清雪鏟冰工作實行責任區劃分和全員義務清理相結合的原則。

三、組織機構

總指揮:閆廷亮

成員:

四、職責

(一)公司的清雪領導小組,指揮協調公司責任範圍的清雪工作

(二)公司綜管辦負責保障應急物資的提供(包括鹽、及清雪工具等);及大雪和暴雪應急搶險的輔助與協調、清雪鏟冰的監督檢查工作。

(三)各部門針對所轄區域的道路、活動場所及時開展積雪積冰的清除工作。

五、雪情標準

降雪量在3cm以下為小雪,降雪量達到3-10cm為中雪,降雪量超過10cm為大雪。

六、清雪工作程序

(一)小雪

1、晝間降雪的,雪停即組織清掃;夜間降雪的,次日正常上班前應當清掃完畢。

2、道路、住宅區等人流密集區無堆雪、無散雪、無結冰即可借宿清雪工作。

(二)中雪

1、晝間降雪的,雪停即組織清掃,或雪未停,但積雪厚度超過5cm時組織清掃;夜間降雪的,次日臨晨開始組織清掃,合理安排積雪堆放,必要時組織人員對主要交通要道積雪噴曬適量鹽水

2、道路、住宅區等人流密集區無堆雪、無散雪、無結冰即可借宿清雪工作。

(三)大雪或路面結冰

1、公司清雪工作指揮部下達清雪指令,必要時,及時協調機械推雪設備。

2、各部門儘可能多的組織人員立即就位,組織開展義務清雪鏟冰工作。

3、各部門要對主要交通要道積雪噴曬適量鹽水或融雪劑,並對含鹽積雪清運到指定地點,並對結冰路面進行處理。

4、公司綜管辦對各責任區清雪工作組織驗收合格後結束清掃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小雪12小時,中雪24小時、大雪48小時應完成積雪清掃工作,嚴重雪情不超過60小時。

(二)不得在果皮箱、垃圾池周圍堆放積雪,未被污染的積雪可堆放晝樹穴及綠地內,被污染的積雪(噴灑過鹽水的雪)禁止倒入樹穴及綠地內。

(三)週六週日及節假日如遇降雪仍按照本預案執行。

八、責任區域及負責人

1、融創公館坡道及1、2號樓區域以及車庫出入口責任區域由秩序部負責。責任人:陳建平

2、融創公館17、18、19號樓、噴泉處責任區域由客服中心負責。責任人:閆廷亮

3、融創公館11、12、15、16號樓區域工程維修部負責。責任人:孫志堅

4、融創公館3、5、6、7、8、9、10號樓責任區域由客服環境部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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