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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劑車間消防應急預案

製劑車間消防應急預案

“消防”一詞不僅字形與漢字完全相同,字義也無差別。現代意義的消防可以更深層的理解為消除危險和防止災難。下面是關於製劑車間消防應急預案的內容,歡迎閲讀!

製劑車間消防應急預案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切實加強消防管理,按照“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防止和減少突發火災危害,確保車間在處置火災時,反應及時、準備充分,決策科學,措施有力,把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1.2 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三精黑河藥業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以及上級的有關規定,並結合我車間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應急救援預案適用於車間可能發生的重、特大火災的防範和應急預案,對於一般性火災事件可以參照執行。

1.4 工作原則

1.4.1車間負責制訂和協調組織實施本預案,本預案在具體實施時應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落實各項責任制。

1.4.2 本預案涉及的車間各相關班組,應根據本班組在消防工作中應履行的職責,落實各項支持保障措施,盡職盡責,密切協作,形成合力,確保在處置火災時作出快速應急反應。

1.4.2在處置火災時,保護車間財產安全時,要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員工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員工財產和車間設施的安全,把火災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1.4.3 車間和各個班組不僅要落實預防火災的各項措施,更要做好緊急應對突發重、特大火災的思想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建立應對重、特大火災的有效機制,做到常備不懈,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2 應急領導機構與職責

2.1 消防應急領導小組的組成

車間的“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小組”是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的領導小組。該組織由車間主管安全生產的車間主任、技術主任、工藝員、班組長等組成。日常工作由車間安全員,並24小時監測值班。

2.1 消防應急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1. 負責本《預案》的制定、審查、批准和修訂。

2. 組織實施本《預案》,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和《預案》演練。

3. 檢查落實火災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4. 火災現場的組織指揮:發佈命令、事故報警、滅火救援、現場警戒、治安保衞、人員物資疏散、道路管制、內外聯絡等。

5. 組織事故調查處理。

6. 安排受損設施搶修,恢復生產。

7. 本《預案》明確為車間日常消防工作責任人。

8. 本《預案》在車間發生火災危害時啟動。對於一般火情,車間安全員在接報後,立即向119報警,同時迅速地組織撲救工作。

9. 重大火災事故應急指揮地點:

3 預警、監測、信息報告和處理

3.1 車間火災預防

車間維修班組開展經常性的車間級防火宣傳教育,提高全體員工的防火意識;嚴格控制和管理火源,規範生產用火行為;加強對高火險時段和危險區域檢查監督,消除各項火災隱患。

3.2 火險預測預報

依據在廠區明顯處懸掛防火旗,時刻監測可能發生火災點。

3.3 火警監測

日常消防責任人實行24小時對在車間可能發生火災的危險源進行巡查,當火警監控中心報警器報警時,應立即派人根據監控屏幕上顯示的火災點去現場查看,以便把火災消滅於萌芽中。

3.4 信息報告和處理

3.4.1 發生火情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車間火災應急小組負責人,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向公司做以彙報。

3.4.2 各班組接到可能導致災難的信息後,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並通知有關人員採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

4撲火指揮

撲救火災由火災應急指揮小組統一組織和指揮,參加撲火的所有人員必須服從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各級領導靠前指揮到位,隨着火情趨於嚴重,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級別隨之提高,人員組成相應調整,但要堅持由上到下的逐級指揮體系。根據火場情況劃分戰區後,各項工作分指揮部按照總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可以全權負責本戰區的組織指揮。

4.1 撲火原則

4.1.1 消防重點部位出現一般火情的應急措施

火情所在部位發現人員應立即向安全員報告,並上報公司有關部門;根據火情實際情況同時向119報警。

車間安全員必須在5分鐘內趕赴現場撲救。

車間有關人員就近利用消防設施進行滅火撲救,及時疏散人員和重要物資。

4.1.2消防重點部位出現重大火災的應急措施

發生重大火災,必須按照“救人重於滅火、防範勝於救災”的原則,積極組織力量,快速實施人員疏散和滅火救援行動。

4.2 火災應急通訊

4.3 車間潔淨區內和一般區發生火災時的應急措施

1. 發現火情立即向安全員報警(或大聲呼叫報警)。

2. 安全員5分鐘內到達火災現場,根據現場情況開展滅火行動;及時向發現者瞭解情況,採取控制措施,防止蔓延;查明火源和人員是否受到威脅。

3. 對範圍不大的小火,立即使用附近滅火器材進行撲救;並及時向公司工程部和生活服務部報告現場情況。

4. 如發現火情蔓延,難以撲救,應拉響警報,撥打119向當地消防部門求援。

5. 迅速切斷電源;關閉火災區域的門窗、通風系統,控制火勢擴大;注意保護、隔離其他區域。

6. 利用電話、喊話穩定人員情緒,維持秩序,由現場安全員將車間員工迅速向周圍安全地帶轉移疏散。

7. 組織搶救重要物資、貴重物品等。

8. 配合當地消防部門開展撲救工作。

9. 當確認火已熄滅,立即排煙、抽水,徹底撲滅餘火;佈置人員值守,嚴防餘火復燃。在沒有得到有關部門許可前,任何人不得擅自破壞現場。

10. 詳細記錄火警發生時間、地點、火警發現者、火災種類、施救情況等。

4.4製劑車間安全逃生路線

(1)車間二樓潔淨區內人員迅速分散彙集到東西兩側的安全玻璃門處,拿起旁邊的鐵錘或鐵棒將玻璃敲碎,迅速離開潔淨區,東側沿對面樓梯下到一樓順走廊逃離事故現場;西側由對面的疏散通道離開事故現場。

(2) 車間二樓一般區人員由二樓西側的疏散通道離開事故現場。

(3) 車間一樓潔淨區內的人員迅速分散彙集到東西兩側的安全玻璃門處,拿起旁邊的鐵錘或鐵棒將玻璃敲碎,迅速離開潔淨區,東側由走廊離開事故現場;西側由安全門離開事故現場。(也可由一樓物流門離開事故現場)

(4) 車間一樓一般區的人員由一樓安全門離開事故現場。也可由一樓物流門離開事故現場。

(5) 由於電失火引起局部着火,馬上切斷所有電源,阻止火勢蔓延,同時用滅火器滅火;若無法控制火勢,則按(1)中所述迅速離開火災現場。

(6) 由其它原因引起着火,馬上用滅火器進行滅火;若無法控制火勢,則按(1)中所訴迅速離開火災現場。

5 善後處置與事故的調查處理

5.1 善後處置

善後處置工作由善後處理組負責組織開展,積極穩妥深入細緻地做好善後處理工作,包括:穩定員工、受傷者及其家屬的情緒;協助公司對安全事故或突發緊急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按規定給予撫卹或賠償;配合公司協助保險單位一起做好傷亡人員及財產損失的理賠工作等。

5.2 事故調查與處理

應急狀態終止後,事故調查組負責組織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工作,各有關班組應及時做出書面報告。書面報告的基本內容是:事故發生及搶險救援經過;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後果,包括傷亡人員情況及經濟損失等;預防事故採取的措施;應急預案的效果及評估情況;應吸取的經驗教訓以及對事故責任班組、責任人的處理情況等。

事故、事件調查處理的權限及程序按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在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下,及時、準確地查明事故原因、性質和責任,對事故責任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總結並吸取事故教訓。

6 應急保障

車間要做好應對安全事故和突發緊急事件的人力、財力、物資、通信、醫療衞生、交通運輸等應急保障工作。

6.1 通信與信息保障

救援人員要充分利用現代通信手段,把有線電話、移動手機、互聯網等有機結合起來,發揮社會基礎通信設施的作用,為撲火工作提供通信與信息保障。

6.2 後備力量保障

加強車間消防隊伍建設,重視後備撲火力量的準備,保證有足夠的撲火梯隊。各種撲火力量要在車間救援應急小組組織指揮下,互相支援、積極配合、協同作戰。

6.3 撲火物資儲備保障

車間根據防火任務,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建議建立相應的防火物資儲備庫,儲備所需的撲火機具和撲火裝備。

6.4 應急人員安全

應急響應人員自身的安全是安全事故和突發緊急事件應急預案應予考慮的一個重要因素,在應急功能中應明確保護應急人員安全所做的準備和規定:

1 應急隊伍或應急人員進入和離開現場的程序,包括向現場總指揮報告、有關培訓確認等;

2 根據事故的性質,確定個體防護等級,合理配備個人防護裝備,並在收集到事故現場更多的信息後,應重新評估所需的個人防護裝備,以確保選配和使用的是正確的個人防護裝備;

3 應急人員的消毒設施及程序;

4 對應急人員有關保證自身安全的培訓安排,包括各種情況下的自救和互救措施,正確使用個人防護裝備等。

7 培訓與演練

⑴ 運用各種工具、手段,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消防意識,明確防火滅火在企業的重要意義。

⑵ 除晝夜巡查外,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消防)檢查和法定假日前的安全(消防)大檢查。

⑶ 根據生產和季節特點,每年組織一次消防演練,提高實戰水平。

8 預案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公佈之日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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