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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加工企業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機械加工企業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1總則1.1編制目的

機械加工企業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為加強機械加工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的綜合指揮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規範企業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確保在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能及時、有效地開展企業自救,實施應急救援,盡最大可能減少事故的危害和損失,保障職工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促進企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特編制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機械加工企業可能發生的以下事故災難:

(1)機械設備傷害事故;

(2)電氣事故;

(3)火災、爆炸事故;

(4)氧氣瓶氧氣泄露或爆炸事故;

(5)起重設備傷害事故;

(6)廠房設施倒塌傷人事故。

(7)放射性、中暑、窒息、急性中毒事故。

(8)其他性質較為嚴重、產生較大社會影響的安全生產事故。

1.4應急預案體系

機械加工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綜合應急預案一個:《機械加工企業廠安全生產事故綜合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三個:

(1)《機械加工設備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2)《起重設備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3)《火災專項事故應專項急預案》。

現場處置方案十一個:

(1)《熱加工車間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2)《氧氣罐泄露、爆炸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3)《廠房設施倒塌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4)《電氣設備漏電及觸電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5)《鍋爐壓力容器事故應急處置方案》;

(6)《危險(油或化工)庫房事故應急處置方案》

(7)《安全生產事故醫療救護現場處置方案》。

機械加工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體系示意圖(略)。

1.5工作基本原則

應急工作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指揮,分級負責;依靠科學,依法規範;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的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員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在事故發生後,立即營救受傷人員,組織疏散或採取其他措施,有效保護危險區域內的其他員工的人身安全。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自身的安全防護。採用先進的應急救援裝備,迅速控制事態,減少和消除事故造成的後果和影響。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企業應急指揮中心的組織協調下,各職能部門、各應急工作小組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體系和應急響應機制。

(3)依靠科學,依法規範。採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事故風險評估、救援物資儲備、應急隊伍建設、應急裝備完善、定期進行預案演練等工作,提高企業應對各類事故的整體能力。

2生產經營單位的危險性分析

2.1生產經營單位概況

單位地址:××省××市×××區

從業人數:××人

隸屬關係:×××××

主要原材料:鋼材、鐵板、管材

主要產品:××××機械(或設備)

產量等內容:×××台/每年

企業周邊重大危險源或重要設施、目標、場所和佈局情況:

×××××××××××××××××××××××××××××××××。

2.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通過對企業各生產場所危險分析和識別,初步辨識出重大危險源可能導致以下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機械加工企業集機械冷加工、機械熱加工、表面處理、熱處理、鍛鑄造、木加工、橡膠塑料加工等綜合加工能力及水、電、氣、暖供應的動力運行為一體,存在生產環節多、工藝複雜等特點,涉及噴漆、油封、鑄造、熱處理、電爐、油庫、空氣壓縮站、鍋爐房、壓力容器、變配電站等十餘類危險源。這些危險源藴含着相當大的能量,一旦失控,所造成的危害和損失將是巨大的。某機械加工企業所存在的危險源及其可能導致的安全生產事故如表所示(略)。

2.3事故的類型

機械加工企業安全生產事故類型通常分為如下幾種:

2.3.1機械設備傷害事故;

因機械加工企業使用的機械加工設備較多,包括各生產車間使用的車牀、銑牀、鏜牀、刨牀、磨牀、剪板機、砂輪機、鋸牀等機牀設備,如操作使用不當很可能對操作者本人或其他人造成傷害事故。例如工件飛出、跌落造成人員傷害;刀具、刃具、磨牀砂輪、鋸牀、剪板機、砂輪機砂輪傷人事故等。

2.3.2起重設備傷害事故

機械加工企業經常使用起重設備(行車或吊車,)起吊機器設備或較大的材料、工件,由於行車作業的特殊性,常常會由於操作人員操作不當或未及時維修造成的人員傷害事故。例如,若行車控制失靈造成的大車運行不能停車,則行車承載的物件可能撞擊傷人,若小車控制失靈運行不能停車也可能造成行車承載的物件撞擊傷人事故;大車運行超越(或撞壞)終端限位或滑輪脱軌造成行車停車事故;行車運行過程吊起的物件墜落傷人或撞擊傷人事故;行車操作人員或設備維修人員高空作業時不慎墜落事故等。

2.3.3電氣事故

機械加工企業常常發生電工人員或操作工因操作不當可能發生觸電、電弧灼傷、電氣短路、電氣線路起火等事故;電器設備及線路老化失修造成的電器設備絕緣破壞、漏電、電氣短路、電氣線路起火、等事故;配電室變配電設備由於操作不當或遭雷電襲擊造成的設備損壞等事故。2.3.4氧氣瓶爆炸或氧氣泄露事故

機械加工企業在進行焊接作業時常常要使用氧氣或乙炔氣等,而氧氣瓶、乙炔氣瓶因存儲、運輸、使用不當造成的氧氣泄漏或爆炸事故。電焊工作業時使用電焊機、氧氣罐、乙炔氣罐及焊槍等設備,因操作不當,可能發生的燙傷、氧氣罐、乙炔氣罐爆炸或泄露事故。

2.3.5火災事故

機械加工企業生產加工車間或辦公場所使用的取暖設備(火爐或電爐)失火,或熱加工車間(鑄造、鍛造、熱處理)及電爐等設備因由有高温使用不當發生火事故等。

2.3.6廠房設施倒塌傷人事故

機械加工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廠房設施因使用年久老化失修造成坍塌傷人事故等。

2.3.7其他事故

機械加工企業在產品及其部件生產、加工、包裝、搬運過程中不慎倒塌或跌落造成人員傷害以及叉車作業發生傷人事故等。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機械加工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組織體系圖(略)。

3.2指揮機構職責

3.2.1企業應急指揮中心職責

應急指揮中心是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的最高指揮機構,負責本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工作,職責如下:

(1)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請示並落實指令。

(2)審定並簽發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3)下達預警和預警解除指令。

(4)下達應急預案啟動和終止指令。

(5)審定本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的指導方案。

(6)確定現場指揮部人員名單和專家組名單,並下達派出指令。

(7)統一協調應急資源。

3.2.2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職責

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簡稱應急辦)是應急指揮中心的日常辦事機構,職責分工如下:

(1)依據協議,統一協調社會救援力量。

(2)審定並簽發向政府主管部門的報告。

(3)指定新聞發言人,審定新聞發佈材料。

(4)組織本企業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5)審定應急工作的考核結果。

(6)審批本企業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費用。

3.2.3現場應急指揮部職責

現場應急指揮部在應急指揮中心領導下開展應急工作,職責如下:

(1)按照應急指揮中心指令,負責現場應急指揮jr作。

(2)收集現場信息,核實現場情況,針對事態發展制定和調整現場應急搶險方案。

(3)負責整合調配現場應急資源。

(4)及時嚮應急指揮中心和地方政府彙報應急處置情況。

(5)協調地方政府應急救援工作。

(6)按照應急指揮中心指令,負責現場新聞發佈工作。

(7)收集、整理應急處置過程有關資料。

(8)核實應急終止條件並嚮應急指揮中心請示應急終止。

(9)負責現場應急工作總結

3.2.4專家組職責

專家組在企業應急指揮中心領導下開展應急工作,職責如下:

(1)為現場應急工作提出應急救援方案、建議和技術支持。

(2)參與制定應急救援方案。

3.3各職能部門的應急職責

3.3.1保衞科的應急職責

(1)負責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現場指揮和救援人員調配;

(2)在工廠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及時向廠應急指揮中心總指揮及廠安委會領導報告;

(3)指揮各部門救援人員緊急救護受傷人員;

(4)負責事故現場的警戒和保護;

(5)負責與上級公安機關、消防部門、急救機關的聯繫;

(6)必要時,對處於危險區域的員工進行疏散;

(7)加強全廠範圍(含家屬區和外租的臨街門面房)用電、用火安全的檢查。

(8)負責定期對全廠各單位、各庫房、各辦公場所配備的先剛昂消防設備進行逐一檢查和測試,定期更換失效的滅火器。

3.3.2生產車間應急職責

(1)指揮本車間人員搶修機械設備和廠房設施。

(2)負責氧氣罐、乙炔氣罐的清查管理,嚴格控制氧氣罐、乙炔氣罐的運輸和入、出庫管理制度;

(3)加強對特殊工種崗位資格的年度考核和定期培訓,對於廠內從事行車操作、電焊、氧氣焊的人員嚴格執行上崗證制度;

(4)編制計劃對起重設備、運輸設施、叉車、砂輪機等設備進行檢修和維護保養,防止事故的發生。

(5)加強對各熱加工車間高温設備和用火設施的管理,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3.3.3動力科的應急職責

(1)負責全廠動力設備事故的緊急搶修;

(2)在配電室實行24小時值守制度;

(3)為厂部廣播站配備備用電源;

(4)編制計劃對配電設備、動力設備進行檢修和維護保養;

(5)加強對電器設備、機牀線路、照明設施及線路的檢查和更新改造,減少電器事故的發生;

(6)加強對本科所屬各班取軟火爐和電爐的管理,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7)購置或做製作用用於應急救援的設備和工具。

3.3.4醫務室的應急職責

(1)在廠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負責對安全生產事故中傷病人員實施緊急救護;

(2)與當地120急救站和附近醫院保持密切聯繫,保證以最快的速度把傷病人員送到醫院救治;

(3)負責組織員工參加自救、互救的培訓;

(4)醫務室應購置和儲備應急救護需要的醫療器材和藥品。

3.3.5技術科的職責

1)根據應急指揮中心的指令參加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

2)配合各部門、各科室、各車間制訂機械設備、起重設備、電氣設備、動力設備、氧氣罐、乙炔氣罐、砂輪機等的安全操作規程;

3)加強對本部門用電、用火安全檢查,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

3.3.6其他部門的應急職責

(1)根據應急指揮中心的指令參加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

(2)積極配合應急指揮部和應急工作小組作好應急救援物資供應、應急隊伍保障、通信保障、經費保障、災後恢復重建、善後處置等工作;

(3)本部門管轄區域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後要立即向廠領導和廠應急辦報告;

(4)發生事故後首先組織本單位人員進行自救和互救,控制事態的發展,保護事故現場,事故嚴重時應迅速組織員工疏散;

(5)加強對本部門用電、用火、用氣安全檢查,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

3.2.7事故發生單位職責

事故發生單位在應急指揮中心領導下開展應急工作,其職責如下:

(1)負責先期的事故應急響應,並及時嚮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門彙報,向相關單位通報。

(2)負責事故有關現場檢測和分析。

(3)本單位應急物資的準備以及事故先期應急力量的調動。

(4)在本預案啟動後必須聽從企業應急指揮中心的統一指揮和命令。

(5)參與制定現場應急處置方案。

(6)應指派本部門人員參與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3.3應急工作小組及其職責

在企業應急指揮部之下組織應急救援小組、緊急疏散小組、警戒治安小組、物資保障小組、醫療救護小組和善後處置小組等6個應急工作小組,由保衞科、動力科、生產車間、技術科、供應科、後勤科、檢驗科、醫務所、工會、勞動人事科、財務科等部門人員參加:

3.3.1應急救援小組的職責

1)由廠內經過培訓的兼職搶險人員組成,負責在緊急狀態下的從事工廠發生的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現場搶險作業,力爭在第一時間控制或消除危險或事故。如果事故情況嚴重,則須立即請求當地專業救援隊伍支援。

2)負責現場滅火、設備容器的冷卻、噴水隔爆、搶救傷員等項工作。

3.3.2緊急疏散小組的職責

1)負責對事故現場及周圍人員進行防護指導和緊急疏散人員;及時將危險區域內聚集的人羣疏散到緊急避難所或安全區域;疏散引導工作應按照本預案規定的疏散路線和相關要求進行;

2)負責對事故現場周圍重要物資的迅速轉移;根據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命令負責將工廠貴重物資轉移到安全地帶。

3.3.3警戒治安小組的職責

1)負責在事故現場周圍設置安全警戒線、禁止無關人員、車輛進入事故現場和危險區域,對疏散區域進行治安巡邏。

2)協助公安、消防部門、交警隊搞好警戒和治安保衞工作,必要時採取強制措施。

3.3.4醫療救護小組的職責

1)負責事故現場受傷人員的搜救和緊急處理,並護送傷員到與本廠簽署過救援協議的醫療點(醫院)救治;

2)負責在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內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治並護送重傷人員至醫院作進一步治療。

3.3.5物資保障小組的職責

負責組織搶險物資、工器具和後勤生活物資的供應,組織車輛運送搶險物資和人員。

3.3.6善後處置小組的職責

1)負責現場處置、傷亡善後工作。負責事故現場應急行動結束後的清除和恢復工作。負責人員安置、補償,徵用物資補償,災後清理與處理等事項;

2)負責儘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員工情緒穩定,儘快恢復正常工作秩序。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企業下屬各單位要按照企業的有關要求建立健全危險源網絡管理體系,認真做好本單位的危險源辨識、評價與監控工作。特別要加強對易發生事故的重特大事敝隱患和霞大危險源的監控,及時分析有關監控信息,跟蹤整改情況,對可能引發一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風險信息要及時上報企業。

企業下屬各單位要建立並及時更新本單位的重大事故隱患和危險源管理台賬,並上報企業。對危險源發生變化,特別是不利於安全生產的情況,各級組織和人員要及時上報,並積極採取相應措施,防止事態進一步惡化。企業綜合管理部負責各單位上報的安全生產事故信息的接受,並初步處理、統計分析,必要時上報應急指揮中心。

4.2預警行動

企業下屬各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部門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信息後,要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及時研究確定解決方案,通知本單位相關部門採取防範措施或啟動相應預案。

企業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和企業相關職能部門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信息後,要做好事故的預測與預警工作。

4.3事故信息報告及處置

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通知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及成員、單位負責人。

總指揮接到事故報告後,應於l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事故發生地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報告事故的內容應當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的時問、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採取的措施;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5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

5.1.1企業三級應急響應

本企業對安全生產事故實施三級應急響應。

(1)i級應急響應:

適用於一次造成3人以上死亡的安全生產事故,或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的安全生產事故,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ooo萬元以上,或社會危害及影響重大的安全生產事故。

(2)ⅱ級應急響應:

適用於一次造成2人死亡的安全生產事故,或危及2人生命安全的安全生產事故緊急狀態,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較大,或公共危害較大的安全生產事故。

(3)ⅲ級應急響應:

適用於事故危害有擴大趨勢,可能出現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或可能造成影響公眾安全的安全生產事故緊急或臨界狀態。

5.1.2啟動應急預案

i、ⅱ級應急響應,事發單位針對事故性質、類型按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體系啟動相關應急預案,控制事態發展;當難以控制緊急事態時,果斷報請當地應急救援機構實施外部緊急應急救援。ⅲ級應急響應,事發單位應立即啟動相應的現場處置方案或專項應急預案;ⅲ級以下應急響應由事發單位根據現場控制情況決定應急響應狀態。

5.1.3現場應急救援要點

事發單位應按照先控制後消除,嚴防次生、衍生事故發生的要求,迅速展開現場應急救援工作。重視第一時間的發現報警、緊急處置、疏散人員、應急救援。

5.1.4現場應急救援指揮

應急救援指揮以現場為主,所有應急隊伍和人員都必須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密切配合,協同實施搶險和緊急處置行動;成員單位啟動應急預案後,應在安全位置迅速設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判明情況,調集應急隊伍、裝備器材,組織、指揮事故應急搶險。

5.2響應程序

企業應急響應的過程可分為接警、判斷響應級別、應急啟動、控制及救援行動、擴大應急、應急終止和後期處置等步驟。應針對應急響應分步驟制定應急程序,並按事先制定程序指導各類生產事故應急響應。

各類型生產事故(如火災爆炸、天然氣泄漏、物體打擊等)應按照專項應急預案的要求實施應急處置。在專項預案中應明確應對次生事故的相關內容。當生產事故的事態無法有效控制時,應按照有關程序向上級應急機構請求擴大應急響應。

5.3應急結束

經過應急處置後,企業應急指揮中心確認滿足專項應急預案終止條件時,可下達應急終止指令。

6信息發佈

6.1新聞發言人

(1)企業對外信息發佈人由企業宣傳科擔任。

(2)現場對外信息發佈人由現場應急指揮部指定。

6.2信息發佈原則

發佈的信息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內容詳實、及時準確。

6.3信息發佈形式

信息發佈形式主要包括接受記者採訪、舉行信息發佈會、向媒體提供信息稿件等。

7後期處置

7.1現場後期處置

現場應急終結後,事發單位要實施現場保護,為事故調查、善後恢復做好準備。

企業各部門要積極配合有關單位儘快做好各項後期處置工作。

7.2情況報告

事發單位在現場應急終結後2天內向本企業應急指揮部提交事故和現場應急工作書面報告;

企業向當地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上級主管部門書面報告事故和應急工作情況。

7.3應急總結

應急終止後,現場應急指揮部編寫的應急總結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事故情況,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波及範圍、損失、人員傷亡情況、事故發生初步原因;應急處置過程;處置過程中動用的應急資源;處置過程遇到的問題、取得的經驗和吸取的教訓;對預案的修改意見。

8保障措施

8.1組織保障

企業各職能部門應按照應急預案體系建立健全應急指揮、通信系統和應急工作責任制,形成簡明有效的指揮和工作協調機制;成員單位要按“平戰結合”要求。組織、訓練好專兼職應急隊伍。

8.2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各職能部門和生產車間應根據應急預案,配置並完備應急搶險所需的通信工具、設施器材、物料、急救設備等應急資源,並定期檢查維護,確保應急行動需要(有關應急物資裝備以附表形式列出)。

8.3經費保障

成員單位每年度須對應急體系建設、應急費用、維護配備應急設施設備和器材裝備等予以必要的預算資金保證。

8.4通信保障

建立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通信錄,明確企業應急工作上下通信方式、聯繫部門和聯繫人;應急通信以電話聯繫為主,書面報告用傳真或電子郵件形式傳遞,並用電話確認對方接收情況;現場應急通信方式由成員單位在其應急預案中明確(有關通信聯繫方式以附表形式列出)。

9培訓與演練

9.1培訓

勞動人事科負責制定企業應急培訓計劃,內容應包括:培訓時問;培訓內容;培訓人員;培訓方式等。

9.2演練

企業應急指揮中心每兩年組織一次安全生產事故的綜合應急演練。

應急響應中心應做好演練方案的策劃,演練結束後做好總結。總結內容包括:參加演練的單位、部門、人員和演練的地點;起止時間;演練項目和內容;演練過程中的環境條件;演練動用設備、物資;演練效果;持續改進的建議;演練過程記錄的文字、音像資料等。

10獎勵與處罰10.1獎勵在企業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在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有功,使國家和人民羣眾的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10.2處罰

在企業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輕重和危害後果,給予處分;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製定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救援義務的;

(2)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安全生產事故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沒有履行職責的;

(4)盜竊、挪用、貪污應急救援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

(5)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6)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應急救援工作行為的。

11附則

11.1應急預案備案

本預案發布後報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備案。

11.2預案修訂

(1)當生產場所、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技術規範、安全規程出現與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有聯繫時,應修訂預案;

(2)當出現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裝置時,應修訂預案;

(3)當出現不可預見的安全生產事故,通過事故的調查、分析,屬於新衍生出的不可預見的安全生產事故時,應修訂預案。

11.3預案制定與解釋

企業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本預案的制定和解釋。

11.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12附件

12.1專項應急預案

(1)《機械加工設備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2)《起重設備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3)《火災專項事故應專項急預案》。

12.2現場處置方案

(1)《熱加工車間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2)《氧氣罐泄露、爆炸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3)《廠房設施倒塌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4)《電氣設備漏電及觸電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5)《鍋爐壓力容器事故應急處置方案》;

(6)《危險(油或化工)庫房事故應急處置方案》

(7)《安全生產事故醫療救護現場處置方案》。

12.3附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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