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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校園足球實施方案

教育部校園足球實施方案

球進校園是近年來我國大力推行發展足球、提高全民素質的一項重大措施。你想知道教育部校園足球實施方案怎麼寫嗎?接下來就一起分享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教育部校園足球實施方案吧!

教育部校園足球實施方案
教育部校園足球實施方案一

為了提高我校的足球運動水平,增強學生體質、調動廣大學生頑強拼搏、勇攀高峯的積極性,根據瓦房店市教育局、體育局,《瓦房店市中國小校園足球實施意見》文件精神,為我校校園足球工作更好的開展,並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 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瓦房店市育局和體育局文件精神以增強學生體質,培養青少年拼搏進取、團結協作的體育精神為宗旨,通過廣泛開展校園足球活動,建立和完善國小足球比賽制度,在青少年學生中普及足球知識和技能,形成校園足球文化,提高青少年的足球興趣,從而培養全面發展特長突出的青少年足球后備人才。

二、 工作方針

依據瓦房店市教育局、體育局的文件精神;在全校掀起足球熱潮,充分發揮各年級的資源優勢,積極投入選拔和推選熱愛足球的學生、不論大小和了解足球的程度,共同為校園足球活動的開展提供保障。

三、組織機構

為加強我校校園足球工作,特成立本校足球活動工作領導小組:

1、成立校園足球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蔡萬田

副組長:張兆軍

組員: 王偉

2、成立校園足球訓練工作小組:

組長:張兆軍

組員:李聞平

3、成立校園足球宣傳保障小組:

組長:趙明軍

組員:唐成密 宮新穎

四、職責分工

1、由校長負責學校足球工作的全面開展,總務處全面實施校園足球活動的教學與比賽工作。

2、體育老師負責組建班級足球隊,班主任協助。

3、工作小組組長全面負責校內競賽組織安排工作,並保障學生的安全保衞工作,其他成員協助。

4、 張兆軍負責組建校園足球隊 ,並對運動員進行身體素質、足球技術、足球戰術的培訓與指導,負責組建學校足球隊參加校外比賽及參賽運動員的學籍和註冊管理。

5. 趙明軍負責將開展校園足球活動有關的圖片、信息報道。

五、工作計劃

(一)開展活動班級的選取

根據學校的基本情況,20xx年我校開展活動的班級選在中高年級 四、五、六年級,共選取11人,組建足球隊,進行訓練和比賽。

(二) 具體要求:

1、各部門統一協調,保證具備足球教學、訓練、比賽所場地及器材等條件;

2、學校專職體育教師根據情況對其他體育教師進行培訓指導;

3、在校學生每週應不少於2小時足球活動時間,全校保證不少於90%的學生參加足球活動。

4、將足球教學內容納入日常教學計劃,保證每週一節的體育課為足球教學。

5、利用大課間和陽光體育活動時間,組織三至六年級學生開展校園足球比賽,三至四年級為中段足球比賽,五至六年級為高段足球比賽,各段比賽每年保證不少於2場比賽。

6、各班班主任負責學生和家長的溝通工作。

7、體育活動課教師將足球教學作為首選內容。

六、經費管理

(一)經費來源

我校開展校園足球的所有經費全部來自財政全額撥款。

(二)經費管理

1、建立獨立的賬目,確保專款專用;

2、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和審計規定。

(三)經費用途

1.足球運動員訓練時飲用水、餐點、訓練服、訓練器材等費用。

2.足球運動員競賽時服裝、交通、食宿、營養補助等費用。

3.足球教練員帶隊訓練加班費和帶隊競賽時服裝、交通、食宿費用等。

4.校園足球開展活動組織、宣傳等活動費用。

5.校園足球設施的添置與維護費用。

6.表彰和獎勵優秀足球教練員、運動員、校園足球管理人員。

教育部校園足球實施方案二

依據全國及烏蘭察布市青少年校園足球活動實施方案要求,為了大力推動我校校園足球活動的開展,進一步提升學校特色文化,創建校園足球特色學校,全面提高廣大學生的體質和體能,培養拼博意識、團隊精神、創新精神,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經學校領導班子研究,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宗旨。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活動實施方案》為依據,以增強學生體質,豐富學校體育活動,營造校園足球氛圍,提升學校特色文化,培養青少年拼博進取、團結協作的精神為出發點和落腳點。通過校園足球活動開展,大力普及足球知識和技能,使足球運動成為青少年終身受益的活動方式,從而呈現“以體強身,提高健康水平;以體輔德,提高道德素養;以體增智,提高文化素質;以體益美,提高審美能力;以體促教,提高教學品味”的特色辦學模式,以一育促諸育,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工作的發展,培養全面發展,特長突出的青少年足球后備人才。

二、工作方針:

堅持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全員參與指導監督,各部門及各年級組等通力合作。學校每位領導及教師都要高度重視,積極參與,充分發揮學校現有的資源優勢,為開展校園足球特色實驗活動創選必要條件,共同為校園足球活動的開展提供保障。

三、成立機構,明確職責

(一)成立校園足球活動工作領導監督小組

組 長: 白 亮

副組長: 王建忠 曹 飛

成 員: 張曉軍

(二)職責分工:學校各分管年級領導、教導處、總務處、政教處、少先隊

大隊部、工會、各年級組等要密切配合,互相協調,共同做好校園足球工作的組織和活動開展。

1.校園足球活動開展總體工作規劃和組織立項及“校園足球特色課題”研究工作。負責人:曹飛

2.與各級學生校園足球活動領導小組對接協調,負責組織校內各年級足球活動及競賽。對各年級開展校園足球活動工作進行年度考核和評估,負責校際每學期校園比賽。負責人:張曉軍

3.開展校園足球活動宣傳動員,召開動員大會,發動報名參與,編印宣傳資料,出版校園足球活動宣傳欄、指導、收集校園足球文化相關資料、宣傳報道。負責督促各年級利用體育課、課外活動時間和節假日組織學生開展各種形式的校園足球活動和比賽;參賽運動員的學籍及註冊管理;制定校園足球教學大綱和教材。負責人:張曉軍

4.學校校園足球普及活動的配套經費,編制好每學期校園足球活動經費預算,列入每學期學校教育經費預算,編制開展校園足球活動工作績效考核獎勵機制及獎勵經費標準,配備完善開展活動的相關器材。

四、實施步聚

(一)20xx年9月,紅格爾圖國小校園足球活動工作領導監督小組,召開小組成員會議,制訂並通過校園足球活動實施方案。

(二)10月上旬,召開全校校園足球活動動員佈置會,組織學校領導、學校足球教練學習青少年校園足球相關文件,組建成立班級校園足球工作領導小組和足球隊。

(三) 10月中旬,全面啟動校園足球訓練活動。

五、校園足球活動的具體內容

(一)營造濃厚的校園足球文化氛圍。

將足球的基本動作和技能分解成具有娛樂性和趣味性的足球娛樂遊戲項目,滲透體育教學內容,讓學生在娛樂中健身,在健身中掌握足球基本技能和技巧。開展校園足球藝術展演,足球知識競賽,足球繪畫作品展,校園足球活動板報評比等營造濃厚的校園文化氛圍。以足球運動為主題,充分發揮學生的想象力和調動學生的創造性,開展豐富多彩的足球趣味活動和足球交流活動,營造濃厚的校園足球活動氛圍。

(二) 校園足球活動具體內容

1.學校校內足球活動課時由教導處統籌安排落實。

2.學校成立三至六年級班級足球隊(男女各一隊),學校組織班級,年級開展校園足球活動,以交流、磋商技術、鼓勵推動學生廣泛參與校園足球活動為主,不注重名次和比賽成績。

3.組建校足球隊參加旗級和市級校園足球各年齡梯隊聯賽。

六、校園足球比賽

1. 校園足球活動比賽分為國小三年級組(7人制),四年級組(7人制),五年級組(7人制),六年級組(7人制)。各班級足球隊員由該班主任、科任教師動員選拔組成。學校三至六年級代表隊由負責校園足球隊的領導及教練從各年級足球隊員篩選組成。

2.校園足球活動時間安排:從20xx年3月開始至20xx年,利用5年時間,堅持每年進行兩次班級際比賽,每月舉行以班為單位的校園足球聯賽,充分利用體育課和大課間時間引導學生廣泛參與,逐步形成校園足球傳統活動。

3.對參加足球活動或競賽的學生進行旗一級以上醫院的體檢,有健康證明報告。

七、開展校園足球活動具體要求

(一)設立由主管體育工作副校長牽頭的足球活動管理機構,制訂具體工作計劃。

(二)完善和改進開展足球活動的場地條件,建立健全相應配套設施。

(三)經常組織擔任足球訓練的教師及教練員參加各級培訓。

(四)調整體育課,加大足球教學在教學內容中的比例,保證在校學生每週有2小時以上足球活動時間,確保全校不小於50%的學生參加校園足球活動。

(五)組織開展校內班級間和年級間足球比賽和活動。由分管領導與教導處安排落實。

九、活動經費

(一)經費來源

學校按國家下撥人均公用經費總數5%,比例資金配套開展校園足球活動。 爭取各級體育部門及當地政府撥出資金支持。爭取企業和社會團體的資助。

(二)經費管理

建立校園足球活動經費使用獨立帳目,確保專款專用。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公開透明經費收支行為,接受羣眾監督。

(三)經費用途

用於賽事組織,器材和裝備購置、教師及教練員和裁判員的培訓,場地建設、宣傳推廣、考核和獎勵以及相關工作。

十、鼓勵措施

(一)鼓勵、獎勵辦法

為鼓勵開展創建校園足球特色活動積極性、針對校園足球活動開展狀況進行年度鼓勵,建立獎勵辦法,採取掛牌、表彰及適當的物質獎勵等多種方式,對於貢獻突出的班主任、體育教師和相關人員給予獎勵。

對堅持參與校園足球訓練的優秀學生在升入七年級級學校時,本校將積極向旗級優質學校推薦錄取就讀。

(二)監督制度

學校組織的校園足球活動和比賽,由學校校園足球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監督,主要以照片、秩序冊、運動員名冊、成績冊等實物為依據,採取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抽查的形式監督校園足球活動開展情況。

教育部校園足球實施方案三

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活動的實施方案 為了推動校園足球活動的開展,經國家體育總局和教育部相關部門研究,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增強學生體質,培養青少年拼搏進取、團結協作的體育精神為宗旨,通過廣泛開展校園足球活動,建立和完善國小、國中、高中和大學四級足球聯賽,在青少年學生中普及足球知識和技能,形成校園足球文化,從而培養全面發展、特長突出的青少年足球后備人才。

二、工作方針

各級體育、教育行政部門和相關機構要從全局的高度通力合作,充分發揮各自的資源優勢,積極投入人力、物力、財力,創造必要條件,共同為校園足球活動的開展提供保障。

三、組織機構

(一)成立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工作領導小組

為了加強校園足球工作的領導,國家體育總局與教育部聯合成立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組長:馮建中(國家體育總局副局長)

陳小婭(教育部副部長)

副組長: 盛志國(國家體育總局羣體司司長)

楊貴仁(教育部體衞藝司司長)

郭建軍(國家體育總局競體司副司長)

南 勇(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主任)

楊立國(教育部學生體育協會聯合祕書處祕書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薛 立(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副主任) 辦公室副主任:黃 金(國家體育總局羣體司青少年體育處) 王龍龍(教育部體衞藝司)

劉 宏 (教育部學生體育協會聯合祕書處競賽部)

馮劍明(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

朱和元(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

陸 煜(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

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中國足球協會。 地址:北京市崇文區夕照寺街東玖大廈A座701室

郵編:100061

電話:010-59291026 傳真:010-59291027

聯繫人:馮劍明 陸煜

(二)各省、區、市體育、教育行政部門要成立相應的青少年校園足球工作領導小組,設立辦事機構,制定工作計劃,並於4月28日前報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職責分工

(一)各地體育部門負責競賽組織,專業技術訓練與指導。

(二)各地方教育部門負責師資培訓,利用體育課、課外活動時間和節假日,組織學生開展各種形式的校園足球活動和比賽;負責組隊參加國小、國中、高中和大學四級足球聯賽;負責參賽運動員的學籍及註冊管理;負責制定校園足球教學大綱和教材。體育部門要給予密切配合。

(三)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和教育部學生體育聯合祕書處負責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活動的組織、協調和落實。

五、校園足球四級聯賽組織方案

(一)國小和國中: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各選擇不少於60所國小和30所國中;13箇中國足球協會市級會員協會城市(武漢、成都、瀋陽、大連、長春、青島、深圳、西安、南京、延邊、廣州、廈門、昆明)和淄博市(足球發源地)各選擇不少於30所國小和16所國中;22省和5個自治區(河北、山東、山西、河南、遼寧、湖

北、吉林、湖南、黑龍江、廣東、江蘇、海南、浙江、四川、安徽、貴州、福建、雲南、江西、陝西、甘肅、青海,新疆、寧夏、廣西、內蒙古、西藏)各推薦一個城市選擇不少於30所國小和16所國中;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選擇30所國小和16所國中。

(二)高中和大學:在現有教育部學生體育協會聯合祕書處組織的全國高中聯賽和全國大學聯賽基礎上,補充完善。

六、國小和國中選擇開展學校的基本條件

(一)優先考慮足球傳統學校;

(二)具備足球教學、訓練、比賽場地條件的學校;

(三)有多年開展學校足球活動基礎的學校。

七、對開展學校的要求

(一)必須由主管校長負責學校足球工作,並設立專門機構;

(二)必須完善專門開展足球活動的場地條件;

(三)要求組織足球訓練的教師(教練)參加相關培訓;

(四)學校體育課應加大足球教學在教學內容中的比例,在校學生每週應有不少於2小時足球活動時間,保證全校不少於50%的學生參加足球活動。

(五)學校必須組織校內班級間和年級間比賽。

八、經費管理

(一)經費來源

1、國家體育總局從體育彩票公益金中撥出專款;

2、各地原則上按不少於1:1的比例匹配相應的資金;

3、通過多渠道開發的市場資源;

4、企業和社會團體的資助。

(二)經費管理

1、建立獨立的賬目,確保專款專用。

2、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和審計規定。

(三)經費用途

用於賽事組織、器材和裝備購置、教練(教師)和裁判員的培訓、扶持基層單位場地建設、宣傳推廣、辦事機構工作運行、評估和獎勵等。

九、協作和鼓勵措施

(一)積極與有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和社團協作,共同推動校園足球活動開展,豐富活動內容和組織形式。

(二)鼓勵在指定開展學校數量的基礎上,酌情擴大規模。

(三)對非佈局的城市開展校園足球活動成績突出的,同樣給予相應獎勵和表彰。

(四)鼓勵政策

1、凡參加校園足球活動教師培訓班的體育教師,經培訓考核合格後頒發培訓證書,並按相應學時計入教師繼續教育學時。

2、獲得亞足聯和中國足協頒發的A、B、C、D級足球教練員證書的教師,在評定職稱時可作為重要條件之一。

3、各級體育部門要將“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四級聯賽”納入體育競賽等級運動員評定計劃。

(五)獎勵政策

為了鼓勵開展校園足球活動的積極性,針對足球活動開展的狀況進行年度評估,建立獎勵辦法。採取掛牌、命名、表彰及物質獎勵等多種方式,對於貢獻突出的體育、教育部門和相關人員給予獎勵。

十、本實施方案配套文件由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活動辦公室適時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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