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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前三包”集中整治方案

“門前三包”集中整治方案

為推動我縣城區“門前三包”工作深入開展,集中整治亂搭亂建、亂堆亂放、佔道經營、出店經營等突出問題,通過職能部門與責任單位聯動配合,切實消除“門前三包”工作中存在的瓶頸障礙,切實改善縣城形象,確保成功創建省級衞生縣城。

“門前三包”集中整治方案

一、 整治時間

xx年6月1日至6月30日,共計1個月。

二、 整治內容

按照《會同縣城區“門前三包”管理辦法》的規定,由各責任單位對責任區域包衞生、包秩序、包綠化。原則上凡屬責任區域內的所有問題,均由責任單位負責落實,包括衞生清掃、網線管理、“牛皮癬”、佔道經營、出店經營、亂堆亂放、亂搭亂建等等。但考慮執法權限的問題,在集中整治佔道經營、出店經營、亂搭亂建等行為的過程中,縣城管執法局要積極參與、通力配合。

三、 人員安排

各責任區域由片區牽頭單位負責,根據各責任單位工作任務量的大小,組織充足的幹部力量投入整治工作,確保達到應有效果。原則上各單位日常管理人員不低於2人。

對於集中整治佔道經營、出店經營、亂搭亂建問題,縣城管執法局安排20名執法人員,專門配合各片區工作。凡涉及到哪個片區,由牽頭單位按照不低於1:1的標準,組織責任單位幹部職工配合開展集中整治工作,形成強大的工作合力。

四、 職責分工

1、按照“門前三包”管理的要求,責任單位對責任區域所有創衞工作負全責,日常工作重點抓好衞生保潔、佔道經營和“牛皮癬”清理。

2、對於集中整治亂搭亂建工作,由縣城管執法局具體負責拆除,責任單位負責拆除物的清理、清運,並配合做好拆除對象的思想工作。

3、對於集中整治佔道經營、出店經營工作,一般性問題由責任單位負責整治,難點性問題由責任單位和城管執法局共同整治。集中整治完成後,由責任單位安排專人看管,防止反彈。

4、各責任區域網線下地和廢線、廢柱清理工作,由電力、電信、廣電、移動、聯通、鐵通等職能單位按照“誰所有、誰負責”的原則,在6月底以前全面完成。

五、 保障措施

1、車輛保障:集中整治清運工作所需車輛,由各單位自行負責安排。對於拆違工作所需的吊車、挖機等重型機械,由城管執法局組織,縣財政安排資金。

2、技術保障:在拆違過程中聘請的電焊工、小工等技術人員,由城管執法局根據需要合理確定,縣財政安排資金。

3、資金保障:根據集中整治工作開展的需要,縣財政安排據實資金,由縣城管執法局統籌使用。

4、安全保障:一般性拆違和佔道經營、出店經營整治工作,安全保衞工作由城市管理警察中隊和轄區派出所負責,重大問題由縣公安局負責,確保做到萬無一失。

六、 督促檢查

1、在集中整治工作中,縣創衞辦、縣委政府督查室、城管執法局負責對各片區責任單位行動情況的督查,對領導得力、行動迅速、效果明顯的單位給予表揚;對領導不力、行動緩慢、沒有改觀的單位給予批評並限期整改,確保各片區創衞工作平衡推進。

2、集中整治工作結束後,從7月初開始,由十個片區組長分別帶隊,每週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對各片區創衞工作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並按《會同縣城區“門前三包”管理辦法》嚴格實行責任追究。

3、對不履行“門前三包”職責、嚴重影響市容市貌、經多次批評教育不予整改的門店業主,由責任單位提供信息、依據,城管執法局按相關規定給予處罰。

七、 其他工作

1、根據本方案要求,各片區牽頭單位負責制定本片區整治工作細化方案,主要包括整治內容、職責分工、人員安排、各項保障等,6月1日以前交至城管執法局,便於統籌安排整治工作。

2、城東農貿市場和西區農貿市場的拆違工作,根據管理權限,由縣商務局制定整治方案,統一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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