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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設施安全治理方案(通用3篇)

電力設施安全治理方案(通用3篇)

電力設施安全治理方案 篇1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電力設施和電能保護工作條例》和省、市電力設施和電能保護工作會議精神,推進全縣電力設施和電能保護工作深入有效開展,維護正常供用電秩序,確保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特制定縣20xx年電力設施暨電能保護工作要點如下:

電力設施安全治理方案(通用3篇)

一、開展電力設施暨電能保護宣傳活動

1、在春節人才招聘會上,語音播報安全用電知識;在LED大屏上滾動播放電力設施保護知識;向各企業和應聘者發放印有電力設施保護宣傳知識的《春風行動》手冊10萬本,進行廣泛宣傳電力設施保護和安全用電知識,營造全社會共建安全電力氛圍。(責任單位:縣經信委、供電公司)

2、根據縣農業和季節性特點,4至5月在社區、鄉鎮、街道、中國小、集鎮等人員集中區域張貼《關於禁止在電力設備及電力線路附近釣魚的通告》、《關於嚴禁在電力設備和電力線路保護區附近放風箏的通告》和《關於嚴禁在電力線路保護區內種植樹木的通告》、《嚴禁在電力線路保護區及附近進行焚燒活動的通告》。(責任單位:縣經信委、供電公司,各鎮人民政府)

3、進一步推進“你用電、我用心”系列宣傳活動,在全縣部分中國小開展電力設施和電能保護知識宣傳講課,期間計劃發放印有電力設施保護、安全用電常識的練習簿等用品,把電力設施保護與農村安全用電知識向廣大中小學生進行教育,營造良好的電力設施和安全用電宣傳氛圍。(責任單位:縣經信委、供電公司,各鎮人民政府)

4、在每年的春秋釣魚高峯季節,利用車載廣播裝置,播放嚴禁在電力線路周圍邊進行垂釣的.宣傳活動,重點對圩區釣魚較為集中的魚塘進行巡視宣傳專項活動,並在縣電視台利用一週時間每晚黃金時段循環滾動播放“禁止垂釣,高壓危險”等宣傳口號,在魚塘邊設置警示牌,力保不發生因休閒垂釣而發生人身觸電事故。(責任單位:縣經信委、供電公司)

5、6月份利用全國第十三個“安全生產月”活動契機,在社區、集鎮等人員集中場所開展電力設施暨電能保護宣傳活動。(責任單位:縣經信委、供電公司,各鎮人民政府)

6、播放電力設施和電能保護宣傳電影。根據我縣地域分佈,9至10月在人員密集區播放電力設施和電能保護宣傳電影,進一步提高廣大城鄉居民提高安全用電意識和電力設施保護意識。(責任單位:縣經信委、供電公司,各鎮人民政府)

7、各鎮政府要成立電力設施和電能保護領導小組,並以函報電保辦。(責任單位:縣經信委、供電公司,各鎮人民政府)

二、進一步完善電力設施安全警示標識

供電公司定期對電力設施安全標識進行巡視,在人口密集區、跨越道路、河流、魚塘等地段及時安裝、補充安全標識,如“禁止垂釣,高壓危險禁止建築禁止取土”等;完善電力線路塔號牌,以清晰、醒目標識提示相關人員,避免誤登電力線路杆塔。(責任單位:縣供電公司)

三、夯實電力設施安全基礎

1、供電公司擬定對跨越魚塘的10kV線路進行絕緣化改造工作計劃:山區供電所絕緣改造一至二條10kV線路;圩區所絕緣改造二至三條10kV線路。(責任單位:縣供電公司)

2、由於少數城鄉居民建房與電力線路安全距離不足,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供電公司開展電力線路與民居房屋交跨的排查整改工作,對跨越民房的電力線路採取遷移或更換絕緣導線措施,進一步提高電力線路供電可靠性,防止發生人身觸電事故。(責任單位:縣供電公司)

3、根據《縣農村居民家庭用電安全保障工程實施方案》(民生辦〔20xx〕13號)文件要求,繼續落實10000只家保安裝工作,消除農村安全用電“三道防線”安全隱患,保障農村弱勢羣體的用電安全。(責任單位:縣供電公司、各鎮人民政府)

四、逐步規範電力行政許可辦法

根據《縣關於進一步規範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施工作業許可審批辦法》的通知(南電保組[20xx]1號)要求,聯合公安、市容、林業、園林綠化等部門開展清理違章建築和樹障專項行動,制定電力設施保護區施工外破隱患治理專項行動方案。凡屬涉及電力設施的施工作業均須辦理行政許可手續,以防電力設施遭受外力破壞;同時,避免發生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責任單位:縣經信委、公安局、規劃局、市容局、林業局、供電公司)

五、大力開展電力行政執法工作

對每起電力線路保護區內違章作業、違章施工和違章建築等行為,電保辦在第一時間趕赴違章地點,制止違章行為並下達《消除安全隱患告知書》,針對可能危及人員和設施的隱患,採取中斷施工電源,迫使其按期整改。對違法建築、野蠻施工造成電力設施外破事件實施行政處罰。對危及電力設施的重大隱患報縣安全生產委員會,實行掛牌督辦,限期整改。(責任單位:縣經信委、供電公司)

六、加大電力設施隱患整治力度

1、加強開發區、縣鎮建設區域電力線路安全隱患排查,特別是對施工用電、農忙時用電安全重點關注,切實加大力度,排除存在隱患。縣相關部門和各鎮人民政府積極配合,共同維護電力設施保護區。(責任單位:縣經信委、供電公司、各鎮人民政府)

2、積極與公安、工商聯繫,在全縣範圍內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廢舊市場“黑市場”、“黑站點”專項活動,並制定活動方案,重點暗訪城鄉集鎮收購點,查找是否非法收購、販賣電力設備器材的違法行為。(責任單位:縣經信委、公安局、工商局、供電公司、各鎮人民政府)

3、開展打擊盜竊破壞電力設施執法專項行動。開展打擊盜竊破壞電力設施執法專項行動,並制定詳細專項行動方案。針對易發案、多發案地區進行特殊巡查,防範和控制涉電違法犯罪,依法有效打擊和防範盜竊、破壞電力設施和盜竊電能的違法犯罪活動,維護電力設施安全,規範供用電秩序。(責任單位:公安局、供電公司)

電力設施安全治理方案 篇2

一、引言

為做好我縣20xx年度有序用電工作,確保全縣供用電秩序和諧有序,貫徹落實《關於做好20xx年度有序用電工作的通知》(皖經信電力函〔20xx〕3號)文件精神,在綜合分析我縣年度電力供需形勢和用電負荷結構特點的基礎上編制20xx年有序用電方案。

二、有序用電工作原則

(一)有序用電工作應遵循“政府主導、統籌兼顧、安全穩定、有保有限、注重預防、節控並舉”的原則。

(二)根據國家《有序用電管理辦法》要求,優先保障以下用電需求:

1、應急指揮和處置部門,主要黨政軍機關,廣播、電視、電信、交通、監獄等關係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的用户。

2、危險化學品生產、礦井等停電將導致重大人身傷害或設備嚴重損壞用户的保安負荷。

3、重大社會活動場所、醫院、金融機構、學校等關係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用户。

4、供水、供熱、供能等基礎設施用户。

5、居民生活,排灌、化肥生產等農業生產用電。

6、國家重點工程、軍工用户。

(三)貫徹落實國家產業政策和節能環保政策,重點限制以下用電:

1、違規建成或在建項目。

2、產業結構調整目錄中淘汰類、限制類用户。

3、單位產品能耗高於國家或地方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的用户。

4、景觀照明、亮化工程。

5、其他高耗能、高排放用户。

(四)按照“定負荷、定時段、定設備、定人員”的原則認真落實好有序用電的各項措施,實現用電負荷“限得下、用得上”,確保方案執行到位。

(五)按照“有多少用多少、缺多少錯避多少”的要求,足額完成有序用電負荷調控指標,嚴格控制本地最大用電負荷不超限額。

(六)按照“先錯峯、後避峯、再限電、最後有序拉專用線路”的順序,杜絕發生隨意拉公用線路造成大面積停電。

三、電力供需形勢分析

1、20xx年電#最大負荷萬千瓦,較上年最大負荷增長%。20xx年迎峯度夏温度高且持續時間長、供用電缺口大、涉及範圍廣,為加強有序用電管理,積極應對迎峯度夏(冬)期間電力供應緊張局面,我縣及時啟動20xx年度有序用電預案。

2、20xx年以來,電#用電需求呈現快速增長態勢,根據預測,20xx年我縣夏季最大用電負荷將達萬千瓦,同比增長13%。受電#供電能力的制約,電#夏季用電高峯期間將出現萬千瓦電力缺口,此外,如出現省內大容量發電機組故障、持續高温等情況,都將造成電#的用電指標大幅下降,極端情況下,電#局部時段電力缺口將達萬千瓦以上。

四、有序用電方案

根據上級文件通知要求,為認真做好20xx年我縣有序用電工作,針對本縣工商業負荷比重與居民負荷增長等因素,結合20xx年地區有序用電錯避峯任務計劃,供電公司安排我縣落實萬千瓦錯避峯計劃負荷。根據市供電公司下達的計劃指標,結合電#20xx年最高約萬千瓦用電負荷需求,縣最大安排萬千瓦錯避峯負荷,分別按萬千瓦、萬千瓦、萬千瓦和萬千瓦制定四級負荷調控任務。在確保電#安全、穩定運行的前提下,合理實施各項錯、避峯措施,儘量避免拉路限電等極端方法,最大限度地減少因電力供需短缺給社會和用户造成損失。

(一)主要有序用電措施

1、落實大客户應急避峯負荷,緩解高峯用電壓力。

2、對部分市政路燈、廣場等亮化工程照明用電實行間隙開停,減少高峯用電。

3、嚴重超電#供電能力時,按《20xx年電#超電#供電能力、緊急事故拉限電序位表及拉停110kV主變名單》進行負荷控制。

(二)電#預警狀態確定

根據電#供需缺口的不同程度,20xx年地區電#預警狀態確定為四級,即按全縣供需缺口在萬千瓦以內發佈藍色預警;缺口在~萬千瓦時,發佈黃色預警;缺口在~萬千瓦時,發佈橙色預警;缺口-萬千瓦時,發佈紅色預警。

(三)分級預案

1、最大錯避峯計劃及可用負荷指標分配

市經信委、供電公司下達電#最大錯避峯計劃及地區可用負荷指標分配情況

電力設施安全治理方案 篇3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行動,整治一批長期無法徹底治理的歷史遺留隱患;及時阻止和消除電力設施保護區內違章建設、違章種植高杆植物、違章開挖取土、違章開山採礦、違章填埋堆物等違章行為;排查地下電力管線以及與其相鄰的油、氣等管道,對威脅電網安全運行的地下電力管線及時進行治理。促進電力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建立電力設施保護長效工作機制,確保全縣電網安全運行和可靠供電。

二、工作內容

(一)電力線路保護區內違章建設施工造成的安全隱患。違章開挖、取土危及電力電纜和電力線路杆塔及其拉線基礎牢固穩定;違章開山、採礦爆破損害電力設施;違章施工作業造成路面及附屬設施(如路燈杆、廣告指示牌等)與電力線路相互妨礙,以及造成電力線路不滿足跨越道路要求;電力線路走廊保護區內違章建築物和構築物與導線安全距離不足的安全隱患;電力設施保護區內及附近大型機械(塔吊、吊車、挖掘機、水泥灌車等)施工可能危及電力線路安全運行。

(二)電力線路保護區違章種植高杆植物。電力線路保護區內已種植的樹、竹及保護區外種植的樹、竹等高杆植物已接近帶電導線或近期生長可能接近導線,導致安全距離不足,可能引發放電短路跳閘的安全隱患。

(三)35千伏及以上變電站周圍違章搭蓋和開挖取土。35千伏及以上變電站周圍存在違章或臨時簡易搭蓋房、排污源,以及影響變電站設施和進站道路基礎清理、消防裝置等防護措施未落實,存在塌方、火災、積水、有害氣體、外力破壞等安全隱患;直埋電纜標識不清晰,埋設深度不符合規程要求。

(四)漂浮異物隱患。電力線路保護區及附近易被風捲起的廣告條幅、樹木斷枝、廣告牌宣傳紙、塑料大棚、泡沫廢料等飄落在帶電設備上易發生設備放電跳閘停電事故。

三、工作步驟

本次專項行動既要圍繞安全生產工作,做到同步部署、同步實施、同步檢查推進,又要結合電力安全生產規律特點和各地的實際情況,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有計劃、有步驟、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專項行動時間從20xx年6月1日至10月20日,分四個階段實施:

(一)工作部署階段:(20xx年6月1日—6月20日)

各鎮根據本實施方案,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電力設施保護區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列出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計劃表,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務求實效。

(二)自查摸底階段:(20xx年6月21日—7月15日)

由各鎮牽頭,供電公司配合組織人員對本轄區排查整治範圍內安全隱患進行拉網式全方位排查,根據隱患可能引發事故的大小和對電力設施危及程度,列出重大安全隱患和一般安全隱患,按附表彙總造冊。於7月15日前將《縣電力設施保護區安全隱患排查情況統計表》(附件1)以電子郵件和書面形式報縣電力設施和電能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集中治理階段:(20xx年7月16日—9月25日)

根據隱患排查情況,按照《關於全省電力線路保護區安全事故隱患整治工作的意見》(皖安監二〔20xx〕56號)文件精神,本着“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由縣安監部門牽頭,縣電力設施和電能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配合,落實整改內容、整改標準、整改措施、整改進度和責任人。將重大安全隱患根據隱患處理難易程度,分別列入縣政府掛牌督辦的隱患治理項目;對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本級政府難以消除的隱患報上級政府掛牌督辦。

(四)督查驗收階段:(20xx年9月26日—10月25日)

各鎮負責對本轄區電力設施保護區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全面複查,確保安全隱患全面治理到位。並於10月22日前將本轄區電力設施保護區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總結(含縣電力設施保護區安全隱患整改情況統計表,見附件2)以電子郵件和書面形式報送市電力設施和電能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責任分工

(一)電力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電力設施保護區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充分發揮統籌協調作用,多部門協作聯合執法整治隱患;建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督查通報制度,及時將整治工作情況上報市電力設施和電能保護工作領導小組。

(二)社會管理綜合治理部門。將電力設施保護區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納入各級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目標考評內容,充分發揮基層組織作用,實施羣防羣治,綜合治理。

(三)公安部門。嚴厲打擊破壞電力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為,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電力設施保護區內安全隱患整治工作,保障隱患整治工作的順利進行。對打擊、報復、圍攻行政執法人員的行為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國土資源部門。積極配合電力企業開展電力設施保護屬地護線巡查工作,努力構建國土資源執法與電力設施保護聯合巡查機制,實現國土資源執法動態巡查與電力設施保護屬地護線巡查信息交流共享,及時發現電力設施保護區內的安全隱患,對電力設施保護區內國土資源違法行為依法查處。

(五)規劃、城建部門。負責將電力設施建設與改造納入城鄉規劃,預留出電力設施保護區和輸電線路通道。在審批有電力線路經過的規劃建設項目時,應當避開依法設立的電力設施保護區、輸變電設施通道,不得在電力設施保護區內批准建設建築物、構築物。

(六)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協調處理已建或在建公路與電力設施相互妨礙的問題,協助對相關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隱患進行排查整治。

(七)水利部門。負責協調處理水利工程與電力設施相互妨礙和危及電力設施安全隱患的整治工作;對違法進入電力設施保護區採砂作業的,及時進行查處。

(八)林業部門。負責將電力設施保護區內林木種植納入林業規劃和林業行政執法及管理檢查範圍,指導全民義務植樹造林綠化符合電力設施保護要求,對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林木清障工作及時辦理相關手續。指導林農在依法劃定的架空線路保護區內,種植的林木應符合電力設施保護安全距離要求;對已在電力線路保護區內種植的高大樹木,林業主管部門應配合電力部門指導樹木產權人逐步進行採伐、移栽或更換低矮樹種。

(九)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將電力設施保護相關內容納入到特種機械操作人員取證和年審培訓考試中。配合電力行政主管部門開展特種車輛作業人員宣傳培訓,建立特種機械操作人員檔案。

(十)安全監管部門。負責監督有關部門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將電力設施安全工作納入綜合監督管理範圍。配合有關部門建立電力設施保護區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安全隱患掛牌督辦長效工作機制,對電力設施在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運行或造成人員、重大經濟損失,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電力企業(或電力設施產權人)自身難以排除,應當依法及時督促地方政府和隱患責任單位整改消除的重大安全隱患,實行逐級掛牌督辦。

(十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依法查處城市規劃區、鎮規劃區內,未取得工程規劃許可證或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且影響電力設施安全的行為。

(十二)電力企業。電力企業是電力設施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責任主體,要進一步健全安全隱患管理制度。定期巡查安全隱患,發現危及電力設施安全行為的,應及時送達消除安全隱患告知書,同時對當事人進行安全宣傳教育。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進行分級分類,確定一般安全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實行一隱患一專報制度。在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加強監測,採取有效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最大限度降低隱患對電網安全運行的影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鎮要把開展電力設施保護區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列入當前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分管領導要親自抓,認真研究制訂本轄區內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建立責任考核機制,形成工作協調網絡,切實加強對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領導和實施。對掛牌督辦及隱患整治完成情況,將列入年度安全生產以及電力設施和電能保護目標考核。對排查不認真、統計不及時、發生重大事故的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二)落實主體責任。供電公司和電力專變、專線用户是電力設施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責任主體,要進一步健全安全隱患管理制度。定期巡查安全隱患,發現危及電力設施安全行為的,應及時處理。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進行分級分類,確定一般安全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實行一隱患一專報制度,及時將隱患報告政府。在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加強監測,採取有效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最大限度降低隱患對電網安全運行的影響。

(三)強化電力行政執法。各鎮加強對電力設施保護區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導,充分發揮電力設施和電能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協調作用,多部門協作聯合執法整治隱患;建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督查通報制度,及時將整治工作情況、存在的問題通報給本級政府領導和電力設施和電能保護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

(四)強化安全監管。按照《省重大、特大安全事故隱患監督管理辦法》的要求,落實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組織領導和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對電力設施在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運行或造成人員、重大經濟損失,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電力企業(或電力設施產權人)自身難以排除,應當依法及時整改消除的重大安全隱患,實行逐級掛牌督辦。

(五)加大宣傳力度。積極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充分發揮各類新聞媒體的宣傳教育和輿論導向作用,及時跟蹤報道專項行動工作中湧現出來的先進典型和成功經驗,對危及、危害電力設施安全的典型案件進行曝光,努力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六)加強信息交流。加強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建立和完善縣隱患數據庫,完善隱患管理和報送制度,加強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基礎。各鎮要指定專人收集整理上報電力設施保護區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開展情況,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及時通報全縣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開展情況,交流工作經驗。

(七)建立長效工作機制。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結束後,各部門、單位要認真總結專項整治工作的成效與不足,並結合實際建立電力設施保護區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安全隱患掛牌督辦長效工作機制,及時消除重大安全事故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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