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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成績考核方案(通用3篇)

教學成績考核方案(通用3篇)

教學成績考核方案 篇1

根據《瑪曲縣教師績效工資考核實施意見》,結合《學校教育教學常規管理辦法》,制訂本細則。

教學成績考核方案(通用3篇)

一、指導思想

1、實事求是對教師工作作出科學、客觀的評價。

2、獎勤罰懶,充分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

3、考評結果作為教師年度考核、職稱晉升、評優選先和績效工資的主要依據。

4、促進學校健康和可持續發展。

二、考核對象、時間和權限

1、全校所有公派教師。

2、考核以月為週期,按照考核細則,每月末核算每位教師的考核成績。

3、離職培訓的教師、確因有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上班,按照相關部門的規定進行考核。

三、考核內容及量化標準

(一)、考勤(20分)

病假一場扣0.5分,事假一場扣0.5分,遲到一場扣0.5,早退一場扣0.5分,曠工一場扣2分,一天兩場。本項得分扣完為止,不計負分。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相關文件精神執行。考核以學校考勤記載和教師請假條為依據。

(二)、工作量(30分)

1、教學工作量;本校教師任課節數基本持平,教學工作量各為30分。

2、管理工作量:教導主任記6個工作量,安全校長記4個工作量,後勤會計計4個工作量。收發報刊管理人員計1個工作量。

(三)、教育教學過程(30分)

1、備課(6分),要求教師對所任學科備寫相應的'教案,具體要求按照《採日瑪鄉寄宿制學校教學常規制度實施細則》關於對備課的規定進行,學校採取每月一次業務大檢查方式進行,檢查每缺一課時扣0.5分,備寫簡單,教學環節不全,字跡潦草,封面名目不全等不按學校要求備寫教案者每項扣0.5分,無教案和使用舊教案者本項不得分。(以學校各科教案檢查量化考評表量辦法為依據)

2、課堂教學(6分),對教師的課堂教學根據《學校教師績效工資考核實施意見》關於課堂教學的.要求進行量化評定,並不定期抽查教師的上課情況,在檢查過程中發現課堂遲到早退1次扣0.5分,曠課一節本項扣完,無教案上課或備寫教案與上課教學過程不符者,發現一次扣0.5分,扣分累計在課堂教學量化評定總分中扣。

3、作業批改及輔導(8分)

按照《採日瑪鄉寄宿制學校教學常規制度實施細則》關於

對作業的要求進行檢查,採取平時抽查和月查結合進行,檢查或抽查中作業量達不到學校要求的標準,每少一次作業扣0.5分,作業批改不及時,每落一次扣0.5分,作業批改粗糙,發現明顯錯誤遺漏的,發現一處扣0.5分,無作業批改紀錄者扣5分,作業批改不按學校要求,作業普遍書寫潦草,封面不整潔,有家長反映,經學校調查核實,有明顯問題者扣0.5分。(以作業檢查情況反饋表為依據)

教師必須將培優補差納入到教育教學過程之中並做好過程性資料的積累,要求每學期要有完整的培優補差計劃、細緻的記錄、效果的分析及總結,計劃、總結每項各佔0.5分,每月組織檢查,量化分數。

4、教研活動(6分)

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政治、業務學習、積極參加各種教研活動,完成學校安排的聽課任務。學科教學計劃、政治學習、業務學習筆記、培訓筆記、月考試卷分析、總結,每項質量不高、數量不足扣0.5,每缺一次聽課活動扣0.25分,按照學校的要求教師每學期聽課不少於18節,領導組成員30節,每缺一次聽課記錄扣0.25分。週一例會每缺一次扣1分。

5、安全管理職責履行情況(4分)

教師要認真履行自己的崗位職責,做好學校安排的各種工作任務並積極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範,在當月28號前把所負責安全區安全隱患排查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安全副校長,安

全副校長進行彙總再上報中心校。在教師的管理職責和時間區限內不出現任何安全事故者該項得滿分,如出現安全問題,除承擔相應的責任外,本項不得分。安全日誌每缺一次扣0.25分。學校路隊護送每缺一次扣0.5分,門崗值班每缺一次扣0.5分。

(四)、師德規範(10 分)

1、政治思想:不按教育方針辦事,在學生和社會中散佈反動言論或歪理邪説,造成惡劣影響,有損學校形象和政府或國家利益經查證屬實的扣3-10分/次。

2、職業道德:經學校調查落實教師對學生變相體罰扣0.5分/次,體罰扣1分/人次,嚴重體罰扣5分/人次;搞有償家教,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扣2分/人次;亂收費、亂辦班、亂訂資料等“三亂”行為的扣5分/次。

3、為人師表:在公開場合(或網絡上)語言不文明,撥弄是非,語言有損學校或他人形象,影響團結,查證屬實的每次扣2分;穿戴、舉止不端莊,亂吐亂扔等行為,扣1分/次。

4、敬業精神:不服從安排,工作推諉,敷衍塞責等扣2分/次。因非客觀原因推遲完成的扣1分/次。如課題研究,參加各級教研活動,論文撰寫、計劃總結、質量分析、輔導學生參賽等。

5、凡學期內受到通報批評的每次扣2分,受到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的,不予考核。上級另有規定的,按上級的規定執行。

(五)、教育教學業績(20分)

按照學校每次期中、期末考試、教學質量評估的名次為依據,全校前3名20分,倒數2、3、4、5名10分,中間15分,全校倒數第1名5分。每上升一個名次加1分。

(六)、加分項目

1、教師輔導學生參加縣級以上各種比賽,按獲獎名次予以獎勵,縣級加2分,市級加5分,省級加8分,國家級加10分。

2、教師發文(含新聞報道)一篇,加2分,可累加。

3、教師在教育部門主管雜誌發文一篇加2分。

4、教師參加校縣級以上組織的教學比賽、優質課競賽、個人才藝比賽、論文和教學設計評選等活動中獲獎,校級加1分,縣級加2分,市級加3分,省級加5分。

5、學校安排臨時性工作應公開召集,個人報名。每次加1分,誰主管誰考核。

6、班主任工作加分按學生會各項檢查結果為依據,月總分在前2名者加6分,後2名者加4分,中間加5分。

四、本學期考核組成員

組 長:

副組長:

組 員:

教學成績考核方案 篇2

根據縣教育局有關通知及竹教人字[20xx]2號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處室主任、年級組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兼任辦公室主任,工作人員為:具體領導完成年度考核工作。

二、考核對象

xx年12月31日在冊教職工(以xx年人事年報為準)。

三、分組及指標分配辦法

學校將考核對象分成高一、高二、高三、體音美信、教輔管五組,分別由、負責。優秀指標人數一次性按比例14%分解到各組,其中,體音美信教師集中在組內參與互評,優秀指標單列。因四捨五入餘下名額由班子會決定分配。

根據縣人社局、縣教育局人事股批覆,我校優秀指標數為24個。考核對象分類及指標分配如下:

分組高一年級高二年級高三年級教輔管體音美信總計

人數

指標數5655223+1

説明:新調、長病假、在冊不在崗人員等不在此列。

四、評分辦法

1.各類人員得分構成:

⑴高一、高二、高三年級教師考核總分,由組內評議分(10分)、教學質量考評分(40)、考勤分(20分)、學生評教分(10分)、教科研分(10分)、安全責任分(10分)和獎勵分七項合成。

⑵體音美信教師的總分由組內評議分(10分)、學生評教分(10分)、考勤分(20分)、教科研分(10分)、安全責任分(10分)和獎勵分等六項合成。

⑶教輔管人員的總分由組內評議分(30分)、考勤分(20分)、教科研分(10分)、安全責任分(10分)等四項合成。

2.各項分數的評分辦法:

(1)組內評議分:由組內人員按權重相互評分取平均分;

(2)教學質量評分以《竹山二中教學質量評價方案》計分;

(3)考勤分:全勤20分;曠工一天扣10分;曠課一節扣5分;曠自習(會)一節(次)扣1分;上班無故遲到(包括會議)或早退一次扣0.1分。請事假一天,扣0.2分,病假扣0.1分。相關政策規定的假期除外,扣完為止。

(4)學生評教分:滿意率100%為10分;99%計9.9分;餘類推。

(5)獎勵分:獎勵分是指本年度,在同類高中大學聯考學科綜合考評中獲得1、2、3名的學科組教師,在總分中分別獎勵2、1.5、1分;或者是在同類高中學年統考中學科綜合考評獲得1、2、3名的學科組教師,在總分中分別獎勵1.5、1、0.5分。

(6)安全責任分由政教處為每位人員賦分。滿分為20分,工作中出現安全事故扣10分;若出現安全責任事故扣20分。無以上情況不扣分。

(7)教科研按附表評分。

3.分數統計計算:組內評分由牽頭人組織專人統計計算;教學質量分、考勤分、學生評教分由教務處統計計算;教科研分由教科處統計計算;安全責任分由政教處統計計算;獎勵分由教務處、政教處等有關處室按檔案和證件據實統計計算,彙總結果公示由辦公室負責。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考核定為不稱職等次

1、師德較差,在學校和社會上造成較壞影響者。

2、上級有關文件規定不能評定為稱職及以上等次者。

3、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考核,經教育後仍拒絕參加考核或被考核領導小組定為不合格、基本合格等次者,如本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拒絕簽署本人意見的。

4、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有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無故曠工達三天以上、挪用學校資金三個月以上者。

5、20xx、20xx年連續兩年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基本稱職)等次者。

六、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

1、新錄用人員工作累計不滿半年的,在試用期內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其他人員參加年度考核並確定等次。

2、非新錄用人員本年度在校工作累計不滿全年工作日一半的(含試用期),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本年度校工作累計滿全年工作日一半的(含試用期),由學校進行年度考核並確定等次,其調入前有關情況由原單位提供。

3、受政紀處分工作人員在處分期內的年度考核等次,按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執行。受黨紀處分工作人員在處分期內的年度考核等次,參照中央紀委、中組部、人事部《關於受黨紀處分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年度考核有關問題的意見》(組通字〔1998〕19號)執行。同時受政紀和黨紀處分的工作人員,按其中較重處分的情況確定其年度考核等次。

4、工作人員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參加年度考核,不寫評語、不定等次。結案後,不給予處分或者給予警告處分的,按照規定補寫評語、補定等次;給予行政記過或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補寫評語、不定等次。

5、掛職鍛鍊的工作人員,在掛職期間由掛職單位進行考核並確定等次。掛職期不足全年工作日一半的,由派出單位進行考核。

6、派出學習培訓和執行任務的工作人員,由派出單位進行考核,主要根據學習培訓和執行任務的表現確定等次。有關情況由學習培訓和執行相關任務的所在單位提供。

7、病假(因公負傷除外)、事假、非單位派出外出學習累計超過全年工作日一半的工作人員,不參加年度考核。

8、不參加年度考核或考核不確定等次的工作人員,其薪級工資不予晉升,績效工資按本單位績效考核相關規定執行,本年度不計算為競聘較高等級崗位的任職年限。

9、對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員,經教育後仍拒絕參加的,其考核結果直接確定為不合格等次。

10、經事業單位及主管部門審批同意的離崗創業人員應納入年度考核人員範圍。

11、長期在冊不在崗或病假、事假累計超過半年(依縣教育局人事股准假手續為準)或實行教職工聘用單位待聘人員,只考核,不定等次。

七、優先原則

個人總得分相同情況下,教學人員教學質量得分高者、教輔管系列人員校務委員評分高者、體音美信教師組內互評得分高者優先確定為優秀等次。

本方案與相關規定相沖突的以上一級文件為準,解釋權歸班子會。

教學成績考核方案 篇3

中心國小師德師風考核方案(試行)為了加強教師職業道德建設,規範教師從教行為,提升教師隊伍整體素質,依據《中國小(幼兒園)教師師德考核辦法》,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內容和評分細則

(附後)

二、考核方法、步驟

1、師德師風考核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考核小組成員通過民主選舉形式產生,挑選作風正派、辦事公正、政策業務水平和羣眾威信較高的人員擔任。師德師風考核每學年度一次,根據《師德師風考核內容和評分細則》組織考核。

2、組織考核。通過一定的形式向社會和家長通報師德考核內容和標準,增強工作的透明度和監督的力度。考核由學校考核小組組織進行,考核實行百分制,學生評議(含學生家長)佔20%,教師自評佔10%,教師互評佔10%,考核小組考核佔60%。

學生評議:以班級為單位進行,班主任在本班評議,任課教師由考核小組在其所教班級中隨機抽取部分學生以問卷形式進行評議;學生評議允許家長參與。考核小組考核:考核小組依據教師平時的師德表現、學校相關記錄,集會考核小組成員按照《師德師風考核內容和評分細則》進行考核,每月考核一次,學期末進行彙總。

3、公佈考核結果。考核小組將考核結果通過適當形式向全體教師公佈,接受教師、學生監督。

三、考核等級

考核結果以得分高低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其中優秀佔30%,合格佔40%,基本合格佔20%,不合格佔10%。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實行一票否決,不管得分多少,考核等級定為不合格:

1、觸犯法律受到刑事處罰的,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

2、違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有關規定,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3、嚴重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規定的;

4、傳播有害學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參與色情、賭博和邪教活動,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5、向學生家長索要錢物,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6、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7、品行不良,諷刺、挖苦、侮辱、猥褻學生,影響惡劣的。

8、有聚眾上訪、打架鬥毆、罷課罷會等問題,嚴重影響教育形象的。

9、組織和參與有償家教、違規補課,屢教不改,嚴重影響教育形象的。

10、不學習、不研究,教學水平低下,質量評估連續兩學期處於東南學區後兩位。

四、考核結果的使用

1、將考核結果作為對教師進行獎懲、聘任以及教師職務晉升、工資晉升的重要依據。

2、對師德師風考核優秀者,在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評先評優時優先考慮。師德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當年所獲榮譽稱號,兩年內不得評先評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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