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工作方案 >活動方案 >

司法所工作打算

司法所工作打算

2012年是黨中央關於加強文化建設大發展、大繁榮的開局之年,是區局黨組三年規劃的最後一年,我們將高舉旗幟,聽黨指揮,緊緊圍繞局黨組的決心意圖,鋭意進取,積極創新,努力把陶莊司法所建設全面過硬,作用發揮明顯的司法所。概括起來講打算做到“堅持一個宗旨,密切兩個關係,打牢三支隊伍,突出四項工作,實現五項指標,展示六個創新”。

司法所工作打算

具體講,“堅持一個宗旨”。即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這一宗旨不動搖,始終做到一切工作為了人民,一切服務為了人民,用公正執法彰顯司法形象,用實際行動、具體崗位為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做出應有的努力。真正把司法所建設成為局黨組、鎮黨委政府信任,人民羣眾依賴的先進集體。

“密切兩個關係”。即密切區局與鎮黨委政府的關係,緊緊團結的局黨組的圍繞,加強請示報告,及時反饋各類信息,高標準完成局黨組交給的各項任務;主動與鎮政府的溝通,積極申請各項工作,搞好與鎮政府各部門的配合,爭取各級對司法所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打牢三支隊伍”。即打牢司法所工作人員、村(居)司法行政助理員、法律服務者三支隊伍。繼續在司法所工作人員中開展“學法律小知識、出創新小點子、想調解小絕招、結幫教小對子,做崗位小能人”為主要內容的“五小”活動,大力培養法律通、業務精、高素質的司法行政幹警。加大村居司法行政協理員培訓力度,促進司法行政各項工作開展,針對部分司法行政協理員法律知識缺乏,工作效率低、履職不好等情況,堅持每週一排查、每月一彙報,每半年一考核,重大情況及時上報,使其做到了排查有記錄,無漏查、漏報情況。同時,指導廣大司法行政協理員積極為村級決策提供法律意見、建議,積極參與本村重大合同的起草、修訂,協助司法所開展好合同監管工作。在矛盾調解方面,我所制定工作的長遠計劃,先從抓村級調解員入手,真正把各村居調委會建立起來,發揮調委會的能力,而不是應付檢查。在法律服務者隊伍中,開展志願服務、走訪慰問等活動,充分發揮法制宣傳、法律服務、法律保障等職能,認真傾聽羣眾呼聲,及時反映羣眾意願,主動關心羣眾疾苦,多為羣眾辦實事辦好事,幫助羣眾解決實際困難。積極推行陽光服務、高效服務、規範服務、微笑服務,努力樹立法律服務者的良好形象。

“突出四項工作”。即突出法制宣傳、人民調解、社區矯正、法律服務四項經常性工作。法制宣傳重在宣傳“六五”普法內容,創新普法形式,增強普法效果上下功夫,積極向網絡普法、博客普法等形式邁進。人民解調工作重在發揮村居協理員作用上下功夫,使糾紛信息能夠及時反饋,及時掌握,及時處置。社區矯正重在嚴格管理上下功夫,嚴格落實每週學習制度,重點對象幫帶制度。法律服務重在參與農村小項目服務上功夫,爭取更多的項目能夠得到法律服務。

“實現五項指標”。即實現明年法律服務收費不少於10萬的突破;信息文章報道大幅提高,上報量每月不少於13篇,每月市級以上報刊發表不於3篇,年內有全國級刊登;全所安全無事故,違規違紀規零;糾紛受理率達到100%,調處成功率達到98%;社區矯正對象受教育率達到100%,重複犯罪率為零。

“推出六個亮點”。即一是廣泛宣傳隊伍建設“五小活動”;二是推薦矛盾雙方代理人處理糾紛,今年我們成功地處理了濱湖礦與其農民工勞務羣體糾紛、尚馬居承包合同羣體糾紛,有效制止了羣體性上訪事件,該事件告訴我們,向矛盾雙方推薦代理人,讓調解活動在代理人之間進行,更容易使雙方當事人接受,是化解羣體性糾紛的有效措施,明年我們將繼續深入探討這一做法,力爭把矛盾在基層化解,在民間消除,防止上訪上告事件的發生,全力維護基層的和諧穩定;三是人民調解與司法調解結合調解糾紛,今年我們與陶莊法庭密切配合,在開庭之前,休庭之中,判決之後有效地化解了多起案件,立案前調結的,當事人不再起訴;休庭調解的,當事人撤訴;判決後調解的,案結事了。明年我們將這工作模式,形成制度長期堅持下來;四是拓展礦區企業設立司法行政協理員,今年我們通過在兩個礦區設立司法行政協理員,有效地解決了個別矯正對象脱管的問題,明年我們將這一做法向駐陶莊企業延伸;五是深化重點矯正對象結對幫教模式,這一做法使部分重點矯正對象有了較大的轉變,明年我們從幫教量上、內容上、方式上進一步深化,確實讓幹警做到用心地幫,矯正對象真心的改;六是陶莊鎮醫院設立醫療糾紛調解室,今年成功調解的兩起惡性醫患糾紛告訴我們,醫療糾紛趨於多樣化,數量較多,明年我們與醫院聯繫設立醫療糾紛調解室。

三、幾點建議

1、進一步改善司法所辦公條件,積極申報司法所向獨門獨院發展,真正實現司法所和法律服務所兩所合一,人員資源整合;完善各類硬件設施,為司法所法律講座人員配備投影儀、電腦等必備辦公用品,為有條件的單位配備捷達警車。

2、積極創造條件,緊緊抓住農村中小小項目建設法律服務不放鬆,建議局黨組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和人員整合,開展專項執法檢查活動,形成強有力的措施確保法律和制度實施,防止村鎮走過場,搞變通。

3、加強對區局編制以外人員的檢查考核,進一步增強他們的工作積極性和動力。

4、集思廣益完善每季度考核的標準,確實調動各類人員、大多數人員的積極性。

標籤: 司法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fangan/huodong/gj803r.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