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 >

某縣流動人口與出租房屋服務和管理工作方案

某縣流動人口與出租房屋服務和管理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區、市有關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規定,切實做好我縣流動人口與出租房屋服務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某縣流動人口與出租房屋服務和管理工作方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xx縣流動人口與出租房屋服務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協調、檢查、指導和考核流動人口與出租房屋服務管理工作

組 長:楊xx 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副組長:黎xx 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趙xx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政法委第一副書記

韋xx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公安局局長

陸xx 縣政協副主席

成 員:黃xx 縣委辦副主任

李xx 縣府辦副主任、法制辦主任

蒙xx 縣紀委副書記

莫xx 縣委組織部副部長

賴xx 縣委組織部副部長、縣人事和勞動保障局局長

黃xx 縣委政法委副書記

黃xx 縣財政局局長

羅xx 縣人口與計劃生育局局長

班xx 縣司法局局長

譚xx 縣教育局局長

韋xx 縣衞生局局長

楊xx 縣民政局局長

黃xx 縣編委辦主任

楊xx 縣廣播電視局局長

韋xx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長

潘xx 縣地税局局長

黃xx 共青團xx縣委書記

及各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與縣委政法委合署辦公,由黃xx同志任辦公室主任。

二、工作內容和措施

㈠開展集中清理。由縣綜治辦牽頭,組織公安、人口計生、民政、房管、工商、地税、樂裏鎮派出所等單位,以樂裏鎮社區為重點,開展為期一個月的集中清理活動(本年度結合户口整頓工作同步進行)。在集中清理期內,縣直單位負責本單位的流動人口與出租房屋服務管理工作,其他的流動人口與出租房屋服務管理工作由流動人口服務和出租房屋管理辦公室負責組織人員開展登記管理。集中清理工作情況納入年度綜合治理考核範圍。縣政府辦公室會同縣綜治辦、縣公安局對各單位的工作情況定期進行督查。

㈡進一步完善流動人口登記管理制度。推行流動人口信息社會化採集,依託各級流動人口管理信息系統平台,按照“誰用人、誰採集、誰輸入”的原則,把流動人口信息採集輸入工作分解到用人單位及社區、學校、房屋出租等相關單位和人員,由其採集、錄入流動人口信息。

㈢依法嚴厲打擊侵害流動人口合法權益的違法活動。及時受理並認真查處侵害流動人口合法權益的各類違法案(事)件,加大對拐賣拐騙流動人口、強迫流動人口勞動以及針對農村留守婦女、兒童和流動殘疾人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切實解決侵害流動人口利益的問題,維護外來人員的合法權益。

㈣嚴密防範和嚴厲打擊流動人口中的違法犯罪活動。在全面掌握流動人口基本情況的基礎上,公安機關將有現實和潛在社會危害的人員納入視線,實施重點管理,積極預防和控制犯罪。建立推廣警備協作機制,完善流動人口違法犯罪活動協查通報制度。結合“打黑除惡”、打擊“兩搶一盜”、禁毒等專項行動,始終保持對流動人口中涉黑涉惡犯罪、帶有明顯地域特點和職業特點團伙犯罪、流竄犯罪的嚴打高壓態勢,堅決遏制此類犯罪上升勢頭。

㈤以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制度為抓手,大力推進“以房管人”。依法全面實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制度,落實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的相關責任。着力完善日常管理與集中整頓相結合、以日常管理為主的長效工作機制,摸清出租房屋、中小旅館、建築工地、集貿市場、網吧等區域流動人口的底數和基本情況。

㈥ 嚴格落實用工單位、經營業主的協管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用工誰負責”、“誰出租誰負責”的原則依法落實用工單位法人、出租户主的管理責任。用工單位和經營業主要及時登記流動就業人員的相關情況並向當地公安派出所報告,配合做好服務管理工作。企事業單位要落實單位內部流動人口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健全流動人口管理各項制度,做好本單位流動人口登記、證件發放、信息採集傳輸和教育培訓等日常工作。對不履行相關責任的單位和人員。

㈦嚴格居住證查驗制度。公安、工商、教育、勞動和社會保障、人口計生、衞生等相關部門在辦理流動人口業務時,應查驗流動人口居住證和出租房屋登記備案手續。

㈧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要以加強居住證管理、房屋租賃管理、用工管理為手段,明確居住證持有人、房屋租用人、用工者(單位)的責任,實行合同化管理。要積極創新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工作機制,建立“屬地管理、單位負責、居民自治、社區服務、街道監督”的流動人口管理新機制。

三、工作要求

㈠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流動人口與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是推動執法規範化建設,加強社會管理,促進社會和諧,維護羣眾根本利益的重要舉措,縣直各機關、企事業單位、團體及各鄉鎮(流動人口服務和出租房屋管理辦公室)要認真研究,併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加強領導,狠抓落實。

㈡密切協作,提高工作效能。各相關成員單位要統一協調,充分發揮各自職能作用,嚴格落實責任制,調動工作積極性,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

㈢開展試點,穩步推進《居住證》發放。在樂裏街道選擇試點,對年滿16週歲、居住30日以上、有固定住所、正當職業、合法收入來源的流動人口,在申報暫住登記後,本人有意願的,由公安機關或由公安機關通過社區辦事處發給《居住證》。流動人口憑《居住證》在社會保障、醫療衞生、計生服務、子女就學、住房政策、職業介紹、援助等方面逐步與流入地居民享受平等待遇。

㈣加強宣傳,推動流動人口與出租房屋服務管理。根據《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規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為流動人口服務與管理實施提供保障,制定相關優惠政策,逐步擴大《居住證》的使用功能,宣傳部門要利用電視、廣播、宣傳單等方式加大宣傳力度。

xx縣流動人口服務和出租房屋管理辦公室

2012年3月12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fangan/gongzuofanwen/rj6pmv.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