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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工作方案(精選4篇)

招生工作方案(精選4篇)

招生工作方案 篇1

為了貫徹樅陽縣教育局“樅教職成(20xx)44號”《關於認真做好20xx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意見》和市、縣職教工作會議精神,推動我縣職業教育持續、快速協調發展,努力完成今年中職招生輸送任務。特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招生工作方案(精選4篇)

一、指導思想

以省、市、縣職教工作會議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樅陽縣中職招生工作動員大會” 的會議精神,確保我縣職業高中招生任務順利完成。

二、成立領導小組

組 長:王曉旺(校長)

付組長:汪小朋(副校長) 胡樅生(副校長)

成 員:董曉龍(教導主任) 祖正華(901班主任) 王宜貴(902班主任)姚志剛(903班主任) 夏根生(904班主任) 李為民(905班主任)

聯絡員:董曉龍(教導主任)

三、實施步驟

1、安排部署階段(20xx、4、22)

①召開行政人員會議、制定中職招生輸送方案、獎懲制度,佈置有關工作。

②召開九年級班主任會議(20xx、4、24)

2、宣傳發動階段(20xx、4、28——20xx、6、28)

①4月28日:召開九年級全體教師會議做好宣傳工作

②4月29日:團支部出中職招生宣傳板報。

③5月13日:組織九年級學生學習樅陽縣三所職業學校的有關宣傳材料。

④5月20日:召開家長會,發放宣傳材料。

⑤6月 日到6月 日,組織學生填寫意向表

⑥6月27日,各班要抓住學生填寫志願表的黃金時間,做好會考低分數段(350分以下)學生、動員學生上職高。

3、報名方法、招生方式

①實行國中學校與中等職業學校招生“直通車”共同做好國中畢業生合理分流保送工作。

附縣內三所職高學校電話:

樅陽職教中心:

牛集高級職業中學:

皖樅職業技術學校:

②往屆國中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的考生,可直接到縣內職高辦理報名入學手續。

③中職招生工作重點放到國中畢業生分流上,專人負責。

四、獎勵措施

1、落實《樅陽縣教育局中等職業學校招生獎懲辦法》的文件精神。

2、對當年完成或者超額完成校下達指標的班級,學校獎將給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並且與學校的評優評模結合起來。

3、確責任,實行中職招生一把手負責制,將中職招生指標分解到九年級

每一位班主任身上。

班 級 901 902 903 904 905

班主任 祖正華 王宜貴 姚志剛 夏根生 李為民

指 標 10 10 10 10 10

五、採取強有力指施,確保輸送任務的完成。

1、加在宣傳力度,千方百計抓緊好中職招生工作,

2、嚴明中職招生紀律,本校任何教師不得向外推介生源,抵制非法招生。

3、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做到責任到人,任務到人,校長與畢業班班主任簽訂責任書,指標到班。

3、大力推行本校中職招生相關獎懲制度。

招生工作方案 篇2

為鞏固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成果,規範招生行為,保障教育公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湖北省義務教育條例》、《湖北省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收義務教育權利九項規定》、《湖北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xx年城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等法律和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就20xx年秋季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原則

1、堅持“劃片招生、相對就近、免試入學”原則,所有公辦國小、國中實行劃片就近入學,初步實現域內每個適齡兒童、少年具有一所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就讀;

2、堅持“以流入地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原則,統籌安排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使其享受同等義務教育的權利;

3、堅持“公正、公開、公平”原則,實行陽光招生,均衡編班,加強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範圍、招生程序、招生方式、錄取結果等信息全面公開工作,接受社會監督。

二、招生對象

(一)就讀城區國小的條件為:

1、年齡條件:年滿6週歲(20xx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兒童。

2、居住條件: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即可。

(1)監護人具有浠水城區户籍;

(2)監護人在浠水城區有固定房產;

(3)屬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二)就讀城區國中的條件為: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20xx年的國小畢業生即可。

(1)監護人具有浠水城區户籍;

(2)監護人在浠水城區有固定房產;

(3)屬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三、招生計劃

實驗國小: 450人;

師範附小: 3**人;

實驗二小: 3**人;

實驗三小: 360人;

實驗中學:750人;

思源學校:國小225人,國中550人;

望城中學:400人;

麻橋中學:300人。

四、施教區劃分

1、國小施教區:

實驗國小:浠水河以北、四橋北路以東、新華正街以西、車站路以南部分,其中不含文化路以東、清泉路以北部分。涵蓋在該地理區域內的憲司坳、蓮花池、環城、白果樹等社區的適齡兒童。

師範附小:麗文路老轉盤至金谷園路段以東、車站路老轉盤至疾控中心路口以北、文化路民福大廈路口至疾控中心路口以東、清泉路老清泉鎮政府路口至民福大廈路口以北、新華正街以東、浠水河以北、紅燭路金谷園至人民醫院路段以南、紅燭路人民醫院至聞一多紀念館路段以西。涵蓋在該地理區域內的關帝廟、四口塘、鳳棲山、環城、蓮花池等社區的適齡兒童。

實驗二小:浠水河以南、聞一多大道以北、安時大道以東、雙橋路以西。涵蓋在該地理區域內的雲路口、翟港、青雲、道人橋、南嶽廟等社區的適齡兒童,以及浠水河以南、雙橋路以東的雲路口、道人橋社區的適齡兒童。

思源學校:安時大道體育中心至鐵路橋路段以東、聞一多大道以南、雙橋路以西、安時大道鐵路橋路段至丁司壋鎮路段以北,其中不含丁司壋鎮行政區劃部分。涵蓋在該地理區域內的南嶽廟、雲路口、洪山、馬鋪、人形地、長形地、姚家嶺等社區(村)的適齡兒童,以及聞一多大道以南、雙橋路以東的南嶽廟、雲路口等社區的適齡兒童。

實驗三小:浠水河以北,與實驗國小的施教區以四橋北路、車站路為分界線,與師範附小的施教區以紅燭路、麗文路為分界線,涵蓋在該地理區域內的胡家坪、十月、白果樹等社區和北城新區的適齡兒童。

2、國中施教區:

實驗中學:浠水河以北,安時大道以東、紅燭路以南、紅燭路人民醫院至聞一多紀念館路段以西,涵蓋在該地理區域內的憲司坳、蓮花池、環城、關帝廟、四口塘、鳳棲山、白果樹等社區的適齡少年。

思源學校:浠水河以南、安時大道三橋至鐵路橋路段以東、雙橋路以西、安時大道鐵路橋路段至丁司壋鎮路段以北,其中不含丁司壋鎮行政區劃部分。涵蓋在該地理區域內的南嶽廟、雲路口、翟港、青雲、道人橋、洪山、馬鋪、人形地、長形地、姚家嶺等社區(村)的適齡少年;以及浠水河以南、雙橋路以東的雲路口、南嶽廟、道人橋等社區的適齡少年。

五、招生辦法

(一)施教區招生

1、國小招生:

(1)招生對象分兩類:第一類為房產和户籍均在施教區內的年滿6週歲的兒童;第二類為施教區內房產、户籍兩項條件有其一且年滿6週歲的兒童。

(2)招生分直接派位、搖號派位、調劑派位三種,按照先派位第一類、再派位第二類的順序進行。第一類招生對象屬直接派位對象,第二類招生對象視招生學校空餘計劃情況選擇派位方式。

第一類招生對象:由縣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屬招生學校。

第二類招生對象:第一類招生對象派位結束後,若招生學校沒有空餘招生計劃,則第二類招生對象由縣教育局調劑派位;若招生學校有空餘招生計劃,且第二類招生對象的登記人數不超過招生學校空餘招生計劃,則由縣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屬招生學校;若第二類招生對象的登記人數超過招生學校空餘招生計劃,則通過公開搖號確定入學對象,通過搖號沒有入圍的,由縣教育局調劑派位到有空餘學位的學校。

(3)具有施教區房產、户籍兩項條件之一且已完成三年學前教育但年齡未滿6週歲的兒童,要求入國小的,按照《湖北省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收義務教育權利九項規定》,由縣教育局統籌安排到有空餘學位的學校。户籍和房產都不在施教區的城區幼兒園畢業生,原則上回户籍所在地國小申請學位。

(4)繼續實施城區國小招生整體聯動機制,實驗國小、師範附小與實驗三小結對,實驗二小與清泉鎮河東街國小結對,思源學校與清泉鎮雲路國小結對,加強教師交流,強化聯校教研,實現優質資源共享。

(5)登記需提供材料:學生法定監護人的房產證、户口簿、身份證、水電氣等生活費用發票(近三個月)、學生的兒童出生醫學證明、幼兒園離園證、兒童預防接種證等。

2、國中招生

(1)招生對象分為兩類:第一類為房產和户籍均在施教區內的20xx年畢業的國小生;第二類為施教區內房產、户籍兩項條件有其一的20xx年畢業的國小生。

(2)招生分直接派位、搖號派位、調劑派位三種,按照先派位第一類、再派位第二類的順序進行。第一類招生對象屬直接派位對象,第二類招生對象視招生學校空餘計劃情況選擇派位方式。

第一類招生對象:由縣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屬招生學校。

第二類招生對象:第一類招生對象派位結束後,若招生學校沒有空餘招生計劃,則第二類招生對象由縣教育局調劑派位;若招生學校有空餘招生計劃,且第二類招生對象的登記人數不超過招生學校空餘招生計劃,則由縣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屬招生學校;若第二類招生對象的登記人數超過招生學校空餘招生計劃,則通過公開搖號確定入學對象,通過搖號沒有入圍的,由縣教育局調劑派位到有空餘學位的學校。

(3)户籍和房產都不在施教區的城區國小畢業生,原則上回户籍所在地國中申請學位。為緩解城區國中就學壓力,清泉鎮望城中學、麻橋中學在保障各自片區內適齡少年入學的前提下,在尊重家長意願的基礎上,面向城區國小招生。

(4)登記需提供材料:學生法定監護人的房產證、户口簿、身份證、水電氣等生活費用發票(近三個月)、學生的學籍號等。

(二)城區學校原則上不招收轉插生,確因特殊情況轉入的,按《浠水縣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籍管理細則》有關規定執行。

(三)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按《浠水縣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入學管理辦法》執行。

(四)城區雨露、創新等民辦學校實行自主按計劃招生,招生過程必須接受縣教育局監督檢查,招生方案與結果報縣教育局備案。

六、招生程序

(一)申請登記(8月上中旬)

1、登記:縣教育局在各學校設立入學申請登記核查窗口,學生監護人持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複印件),到居住地所在招生學校進行入學登記。登記時間為:國中和國小均為8月1日——5日。

2、初審:學校登記人員應當場審驗學生監護人提供的所有證明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並如實填寫《20xx年秋季城區學校新生學位申請登記表》,並和學生監護人共同簽字確認。審驗結束後,各種入學證明材料的原件當場退還,複印件留存,與申請登記表一起裝訂,按照“一人一檔”的要求,建立新生入學材料檔案。

3、彙總、統計:登記人員對所有登記的招生對象進行分類彙總與統計,並填寫《20xx年秋季城區學校新生入學申請登記彙總表》和《20xx年秋季城區學校新生入學申請登記統計表》。

4、複核: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專班逐一審核登記人員彙總的新生信息,對學生實際居住地的認定按照《浠水縣城區學校新生入學實際居住地認定暫行辦法》執行,對學生的户口、房產、年齡等重要信息,會同公安局、房產局等職能部門進行細緻核查和深入社區、深入居民户實地調查核實。

5、上報:學校上報通過複核的招生對象名單

(二)派位分班(8月中下旬)

1、審核派位。縣教育局審核各學校上報的招生對象信息,並根據各學校招生計劃情況,對招生對象採取直接、搖號、調劑等方式派位,確定新生名單,同時下發《20xx年秋季城區學校新生派位登記表》。公開搖號由縣教育局監督,各招生學校具體組織實施。

2、新生分班。收到縣教育局核定的新生名單後,各學校及時做好編班工作。做到學生隨機電腦編班,班主任隨機抽班,不得舉辦重點班、實驗班,班額嚴格控制在國小每班不超過45人、國中每班不超過50人。

3、公示招生結果、發放通知書。縣教育局和各學校通過適當形式向社會公示新生詳細信息和分班結果,同時發放義務教育新生入學通知書。

(三)報到註冊(9月份)

9月1日,學生持入學通知書到校報到,9月25日前,各學校完成新生學籍註冊工作。

七、工作保障

1、強化組織領導。為加強領導,縣教育局成立了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招生工作仲裁小組(具體成員名單附後)。城區各學校和清泉鎮教育總支也要成立相應的招生工作領導機構。招生工作領導機構成員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確保20xx年秋季招生工作平穩順利。

2、加大宣傳力度。要完善、落實招生工作諮詢制度、公示制度和社會監督制度,縣教育局將通過電視公告和“浠水教育網”專欄,及時發佈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相關信息,同時設立招生工作諮詢電話:0713——4269857,0713——4269797,接受廣大羣眾諮詢。各招生學校要通過校園網、宣傳欄、張榜公告、致家長一封信等形式向社會宣傳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程序、招生結果等信息,做到信息公開透明,程序公平公正,將整個招生工作置於陽光下,讓學生了解、家長明白、社會知曉,嚴禁封鎖信息,杜絕虛假宣傳。

3、嚴明工作紀律。嚴禁學校單獨或和社會培訓機構聯合或委託舉辦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培訓班;嚴禁組織考試進行招生;嚴禁跨服務區招生;嚴禁收取與入學掛鈎的各項費用;嚴禁拒收縣教育局按政策規定統籌安排的學生;嚴禁超計劃超班額招生,嚴格招生資格審查,杜絕徇私,對偽造、使用虛偽造的證件申請入學的,由縣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縣教育局把城區學校招生工作與“三化三改”推進、履職盡責檢查、年終績效考核、公用經費撥付等工作相結合,對違反招生紀律的學校和個人,將嚴厲問責追責。

招生工作方案 篇3

區教師進修學校,各中心國小、區直屬國小,松濤、附小,特教學校,龍巖北大附屬實驗學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教育部《中國小生學籍管理辦法》(教基一〔20xx〕7號)和《福建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xx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閩教基〔20xx〕20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2、堅持“户籍地與居住地一致”優先錄取的原則。

3、堅持“劃片招生、定點登記、就近入學”的原則。

二、招生對象

年滿6週歲的適齡兒童。20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尚未入學適齡兒童均須登記入學。若因疾病或特殊情況,需要緩、免入學者,監護人提出申請,醫院出具證明,户口所在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教育局批准。

三、招生計劃和範圍

1、城區(東城、南城、中城、西城、北城、西陂和曹溪,下同)國小招生計劃和範圍,詳見附表一。

2、農村國小根據生源等情況,招生本轄區户籍的適齡兒童、外來務工人員隨遷適齡子女和區教育局統籌安排的適齡兒童。

3、龍巖北大附屬實驗學校(民辦學校)招生工作按區教育局的招生計劃自主招生。

四、招生辦法

(一)城區國小

城區國小招生按下列批次錄取:

第一批:持有招生範圍內房產證和户籍證且實際入住,或符合政策性照顧對象的適齡兒童;

第二批:持有招生範圍內房產證且實際入住的適齡兒童;

第三批:持有招生範圍內户籍證的適齡兒童;

第四批:暫住在招生範圍內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城區户籍的適齡兒童除外,下同)。

錄取過程中,遇某一批次學位不足時,則該批次採用電腦派位的辦法,派滿為止(派位時間另行通知)。參加電腦派位未被錄取的適齡兒童,由教育局統籌安排到相對就近有剩餘學位的學校入學。(統籌安排學校詳見附表三)

户籍要求:户籍遷入截止至20xx年12月31日,要求其户籍與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户籍遷入時間在20xx年12月31日之後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學校或該片區定點學校登記建檔。

房產要求:房產證須住宅用途。房產證登記時間截止日期至本方案發文之日。房屋產權人應是兒童父母,且房產面積應大於50平方米,若是唯一住房則不受面積限制,共有商品套房產權者,其個人產權應大於50%。“三代”同户同住(同一家庭户口簿,有祖輩房產證,“三代”共同居住生活且父母在城區沒有住房)可視同片內生。

(二)農村國小

農村國小適齡兒童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轄區內國小登記建檔,填寫《新羅區20xx年國小新生資格審核登記表》。

(三)民辦學校

龍巖北大附屬實驗學校於20xx年7月20日前完成招生工作,並將預錄取學生花名冊錄入招生系統軟件,已被錄取的適齡兒童將不在我區其他國小登記建檔。對於未在我區公辦學校登記建檔的適齡兒童,可適當放寬報送時間至8月20日。

(四)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父母雙方均應在新羅城區暫住一年以上,合法從業,並且持有公安部門提供的户口簿、《暫住證》(暫住證辦證截止時間20xx年6月30日)(本區户籍除外)及《福建省就業失業登記證》,(就業失業登記證辦證截止時間20xx年6月30日)。凡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持相關材料到暫住片區定點學校登記建檔(見附表二)。《暫住證》或《福建省就業失業登記證》辦理時間不符合規定的,到龍門開明國小、鐵山外洋國小或回户籍所在地國小報名登記建檔。

20xx年起,將逐步根據進城務工人員在新羅城區居住、務工、繳交社保等年限情況進行量化,實施積分入學招生辦法。

五、有關事項

(一)登記建檔時間

1、城區户籍、房產的適齡兒童:7月25~26日。

2、農村適齡兒童:7月25~26日。

3、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7月28~29日。

(二)提交材料(原件及其複印件)

1、城區户籍適齡兒童:(1)户口簿;(2)房產證;(3)父母雙方身份證;(4)“三代”同户同住的還須提供祖輩身份證;⑸兒童預防接種證。

2、農村適齡兒童:⑴户口簿;(2)兒童預防接種證。

3、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1)户口簿;(2)父母一方的《福建省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工商營業執照》;(3)父母雙方的《暫住證》;(4)兒童預防接種證。(新羅區户籍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只提供(1)、(2)、(4)項材料)

(三)其它説明

1、符合招生條件的適齡兒童按規定時間,攜帶相關報名材料到轄區內國小登記建檔, 填寫《新羅區20xx年國小新生資格審核登記表》。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填寫登記表時應寫明是否服從教育局統籌安排,未填寫或不願服從統籌安排者,將不再安排學位,返回户籍所在地國小就讀。

2、持“二手房”房產證入學者,此住房必須無該校在校生記錄。

3、適齡兒童只限報一所學校(含民辦學校),重複登記建檔者,由教育局統籌安排學校入學。

六、政策性照顧

(一)照顧對象

1、招商引資。根據龍巖市政府《關於修改部分優惠扶持規範性文件的通知》(龍政綜〔20xx〕582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情況,政策性照顧對象為:

(1)被授予20xx~20xx年度“新羅區重點企業”的企業法人代表子女及其所聘三年以上的非新羅區户籍高級技術人員的子女;

(2)新羅轄區內的生產性企業,近三年年納税均達**0萬元以上,個人註冊資金達300萬元以上的投資者子女及其所聘三年以上的非新羅區户籍的總經理、高級技術人員子女。

2、擁軍優屬。新羅轄區部隊現役軍人子女。

(二)提交材料(原件及其複印件)

1、企業類:⑴企業營業執照;⑵企業驗資報告;⑶近三年完税票據;⑷户口簿;⑸父母雙方身份證。其中受聘總經理、高級技術人員還須提供三年以上的《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受聘高級技術人員還須提供省人事部門頒發的《高級技術資格證書》及資格確認文件。

2、現役軍人:⑴軍官證;⑵結婚證;⑶家屬户口簿;(4)雙擁辦(或軍分區)有關證明。

(三)登記建檔

1、登記時間:7月21~22日。

2、建檔方式:申請政策性照顧入學者,按所申請照顧國小隸屬關係,分別到市教育局初等學前教育科、區教育局初教股送審有關材料,填寫《新羅區國小招生政策性照顧入學申請表》。

經初步審核符合政策性照顧入學條件者,按規定時間到照顧入學的學校登記建檔,填寫《新羅區20xx年國小新生資格審核登記表》。

七、招生紀律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要依據招生有關規定,保證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綠色通道”暢通,教育局及學校的招生工作人員要堅持原則,廉潔自律,秉公辦事,嚴格執行招生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搞不正之風,認真做好資格審查工作。各相關學校不準招收擇校生,不準拒絕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的學生入學,不準以任何藉口拒絕接收本片區應接收的學生,不準採取考試等方式選拔學生。若發現違規行為,予以嚴肅查處。區教育系統紀檢監察舉報電話:。

招生工作涉及面廣、難度大,家長及社會十分關注。各校領導、教師應深刻領會招生文件精神,堅持正確的宣傳導向,精心組織,規範操作,確保今年我區適齡兒童依法按時入學。

八、本方案由龍巖市新羅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招生工作方案 篇4

一、指導思想

20xx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進一步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為目標,依據略教體發[20xx]28號《略陽縣教育體育局關於認真做好20xx年全縣中國小招生工作的通知》,認真貫徹《義務教育法》,嚴格執行《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維護教育公平,促進學校均衡發展,努力構建和諧教育,最大限度滿足人民羣眾接受優質教育的需求。

二、成立招生工作小組,明確分工職責

1、招生工作小組:

組長:何元科

副組長:李金平

組員:任繼春、鄧新華、景偉、崔元、田元鋒、李美桔

2、工作職責:組長全面負責招生工作;副組長的職責是解決組員解釋不了的問題,進行組織協調;組員的職責是具體實施招生工作,檢查驗收報名材料並做好登記,負責解釋招生政策,及時解決招生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3、工作要求:組員在招生時應着裝大方,佩戴工作標誌,態度熱情,耐心解答學生家長提出的疑問。

三、招生原則及政策要求

(一)招生原則

堅持依法招生,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實行劃片招生,免試就近入學,不舉行或變相舉行選拔性考試;堅持公平招生,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堅持生源均衡分佈,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堅持公開招生,加強過程監督和管理,做到報名時間公開、招生辦法公開、招生計劃公開、錄取結果公開。

(二)招生政策

1、凡接受並完成國小教育的適齡兒童均需入學。

2、户籍(住址)規定。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收具有我區户口的適齡兒童少年,1)學生户口與父母雙方(或一方)在同一户籍上,且户籍與實際住址相符的為有效户口;2)學生父母確屬無房户,學生户口與父母雙方(或一方)長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且户籍與實際住址相符的為有效户口;3)新遷入户口的時間以招生報名工作結束日為準;4)學生户口與父母雙方(或一方)相同,但空掛於親戚、朋友、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的為無效户口;

3、有一套以上住房者,依據其經常居住房屋地址劃片入學;

4、因改造或其它原因拆遷的居民,依據拆遷辦或其它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所標註的住址劃片入學。

四、特殊情況處理

(一)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入學問題。本着就近入學的原則接收進城(區)務工人員子女入學。進城(區)務工人員子女,可在居住地學校公佈的招生時間內到學校報名,學生報名時需提供:

1、房屋產權證或經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管理局認可的房屋租賃合同;

2、暫住户口證;

3、户籍所在地的户口本;

4、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的勞動用工合同或有效期1年以上的工商營業執照。

(二)部隊現役軍人子女入學問題。對於符合規定就近入學的現役軍人子女,在規定時間內直接到學校報名登記,學校優先接收。確需借讀或跨學區就讀的,應按規定程序辦理手續,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審批。

(三)借讀或跨學區入學問題。確需在我區借讀的,由家長向擬借讀學校書面提出借讀申請並填寫借讀審批表。辦齊手續,經縣局審批同意,我校方可接受。嚴禁先接收學生而後再辦手續的行為。

(四)房產住址特殊情況確認問題。1、因城中村改造而無房產證的,分下列兩種情況處理:一是屬本村居民的,需村委出具證明並經街道確認;二是屬其他購房户的,需提供購房合同和購房原始發票;無購房合同的,需提供村委證明(經街道確認)及購房原始發票。2、因房產抵押貸款而無法提供房產證原件的,報名時需提供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管理局開具的房屋產權證明(也可在房產證複印件上加蓋公章),或者提供加蓋銀行抵押貸款章的房產證複印件。3、房屋現已居住但還沒辦理房產證的,報名時需提供購房合同、購房原始發票和房屋質量保證書。4、以政府發放的入學通知書為準。

五、招生學片區域及計劃

1)學區:白水江鎮各村(居委會)及企事業單位。

2)按照略陽縣教育體育局的招生計劃,七年級招收2個平行班。100名新生。

六、招生報名事宜

1、招生時間:20xx年6月29日——7月15日。

補錄時間:20xx年9月1日——9月3日

2、招生地點:白水江初級中學

3、家長領新生到學校報名時需攜帶

(1)户口本;

(2)縣(區)級以上醫院開具的學生健康證明;

(3)入學通知書。

4、聯繫電話:49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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