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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區域消殺工作方案範文(精選3篇)

公共區域消殺工作方案範文(精選3篇)

公共區域消殺工作方案範文 篇1

按照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依法科學精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及山東省《餐飲業分餐制設計實施指南》《餐飲提供者無接觸供餐實施指南》等文件精神和標準要求,為進一步推動我區餐飲業有序復工復產,統籌抓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結合我區實際,特制訂本指南。

公共區域消殺工作方案範文(精選3篇)

一、加強從業人員健康管理

1.餐飲服務單位主要負責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負責建立健全內部疫情防控體系,制定有效的應對工作方案,明確應急措施和處置流程。

2.全面採集瞭解上崗員工假期動態、活動軌跡及是否有發熱、呼吸道感染等症狀,並登記彙總。有疫情較重地區生活史、旅行史以及與確診病例有密切接觸等情況的員工暫不返程返崗。所有員工不得隱瞞上述信息,並及時報備。

3.做好員工防護知識培訓。員工上下班途中正確佩戴口罩,儘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議步行、騎行或駕駛、乘坐私家車上下班。

4.上崗員工應持有健康證明、村莊(小區)出入證和電子健康通行碼。

5.落實晨午檢制度,進入經營場所(工作區域)前,應安排專人檢測體温,體温正常可入內工作,並進行洗手消毒。對有發熱(體温超過37.3℃)、咳嗽等症狀的員工,應立即向區商務和投資促進局報告(電話附後)並安排就醫。

6.員工工作全程佩戴口罩,堅持按照“六步法”嚴格洗手。

7.摘口罩前後做好手部衞生防護,廢棄口罩放入專用垃圾桶內,每天兩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劑對垃圾桶進行消毒處理,使用帶蓋垃圾桶。

8.制定疫情期間員工檔案管理制度,檔案記錄應包括但不限於每日出勤人員姓名、身體狀況、工作崗位等。

二、嚴格規範經營服務

9.餐飲服務單位應在復工前,準備防護物資,包括但不限於:

醫用外科口罩、醫用消毒水、75%醫用酒精、紫外線空氣消毒燈、空調系統專用消毒劑、洗手液、消毒紙巾等防護用品,配備紅外線測温儀等;對營業場所、設備設施、餐具等進行徹底清洗消毒,清理停業前採購的食材,處理過期、變質食品原料,並做好銷燬記錄。

10.營業期間,保持經營場所內部環境整潔,對就餐場所、保潔設施、人員通道、電梯間、衞生間等場所設施定期進行消殺通風;就餐場所要做到一餐一消毒,未使用的包間要每天一消毒。對顧客進出的門口、門把手、走廊、電梯、扶手、洗手間、廁位等增加消毒頻次。

11.使用消毒液體,要嚴格按照使用方法執行,避免消毒液體接觸到菜品、成品。

12.餐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須洗淨、消毒並存放在密閉保潔櫃內,供餐時即時提供,不預先將餐飲具擺放在餐桌。

13.食品加工製作要符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規定。對冷凍冷藏和保鮮設備進行全面維護保養,保持清潔衞生。食品原材料堅持覆蓋保鮮膜儲存,防止交叉污染。

14.經營堂食期間,嚴格控制人員流量,增大餐桌之間距離,每桌接待量不高於原有餐位數的50%;包間內每桌減半設置餐位,最多容納6人,就餐人員間距不小於1.5米。

15.堂食推行“分餐位上”“分餐公勺”“分餐自取”三種分餐模式,所有經營方式都應以無接觸方式供、取餐品。

(1)分餐位上模式:

即對就餐人員按人員位數逐一上餐的分餐模式。在菜品設計時按照分餐要求制定菜單、搭配菜品,餐廳後廚設置備餐間或分餐枱,菜品加工完成後由廚師或服務人員在備餐間或分餐枱對所有菜品進行分餐,按位上餐,保證每位就餐人員用餐用量和餐具的獨立性和安全性。適用於各類宴請。

(2)分餐公勺模式:

即利用分餐公勺、公筷、公夾或公叉等工具實現的分餐模式。菜品製作保持傳統加工工藝,上餐時在每道菜品器皿內配備公勺或公夾,並在餐桌上擺放與顧客餐具顯著不同的公筷、公勺等分餐工具,引導消費者在取餐時使用分餐工具取餐,保證就餐人員用餐的獨立性。適用於大眾餐飲消費。

(3)分餐自取模式:

使用獨立餐具並由用餐者自取實現的分餐模式。就餐人員在點餐枱點餐,由服務人員按照消費者點餐使用專用餐具或一次性餐具進行配餐,採取單人單桌,同向就餐,在店內相對獨立的環境下完成用餐。適合於各類快餐經營。

16.提倡進行打包外賣服務,增加外賣窗口,訂餐後送餐或自取餐等方式進行經營。

17.嚴禁外賣人員帶病或隔離期未滿提供送餐服務,做好個人防護,加大配送箱、車消毒頻率。

18.不得提供紅事、白事等羣體性宴席服務。

19.禁止使用中央空調,保持良好通風條件。

20.鼓勵餐飲服務單位為顧客提供口罩。

21.對廚餘垃圾要加蓋、分類及時清理,每日公示消毒情況。

三、嚴格採購進貨管理

22.選擇具有合法經營資質並在疫情期間允許經營的供貨商採購原材料,落實採購各環節索證索票制度並存檔記錄。

23.杜絕採購、飼養和現場宰殺活禽畜動物。禁止採購不明來源的食材,嚴禁經營、儲存野生動物或野生動物製品。對肉及肉製品做好索證索票工作,確保肉類來源可追溯,尤其是加強對豬肉“兩證一報告”的查驗,杜絕採購、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動物肉類及肉製品。

24.所有原材料應保持新鮮,加強保鮮、冷凍、冷藏環節的處理和使用。

四、嚴格顧客管理

25.進店顧客要出示村莊(小區)出入證和電子健康通行碼,接受體温檢測,並登記姓名、聯繫方式等信息。除就餐時間外必須全程佩戴口罩。

26.禁止有發熱(體温超過37.3℃)、咳嗽等症狀的顧客進店,及時向區商務和投資促進局報告,並勸導其及時到轄區5家設置發熱門診的醫療機構就診(市立醫院、市婦保院、棗礦集團棗莊醫院、市中區人民醫院、市中區婦幼保健院)。

27.鼓勵預約訂餐、錯時取餐,如需候餐,等位區人均間隔1.5米以上,避免人員聚集。

五、加強防控責任落實

28.各餐飲服務單位要認真履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嚴格執行各項疫情防控要求,確保人員管理、消殺通風、防控物資儲備等措施落實到位。

29.區市場要履行行業監管責任,督促落實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場所環境衞生控制要求,消除餐飲安全隱患。證照(工商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明)不全的不得經營,不符合規定的禁止營業。

30.各鎮街要強化屬地管理職責,明確責任人員,採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服務好各餐飲服務單位疫情防控;協調購買口罩;對復工有困難的,給予指導幫助;對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的,責令其立即整改,對拒不改正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

各餐飲服務單位要主動作出承諾,積極履行社會責任,認真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維護廣大消費者和羣眾百姓的安全健康。如發現不嚴格按照本指南落實各項防控措施的,一律責令停業整頓。因工作不力導致疫情發生的,依法依規嚴厲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公共區域消殺工作方案範文 篇2

20xx年秋季學期即將到來,為科學精準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實保障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全市中國小幼兒園20xx年秋季學期順利開學,根據《關於印發高等學校、中國小校和托幼機構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的通知》(國衞辦疾控函〔20xx〕886號,以下簡稱《技術方案》)要求,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廳和市委工作部署,現就做好有關開學準備工作通知如下:

一、開學時間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於制定20xx-20xx學年普通中國小校校歷的通知》精神,深圳市確定20xx-20xx學年普通中國小校秋季開學時間為9月1日(高三年級為8月10日),幼兒園開學時間參照中國小執行。

二、開學前工作措施

各區各學校(含幼兒園,下同)要始終緊繃疫情防控這根弦,堅決克服麻痺思想、厭戰情緒、僥倖心理、鬆勁心態,深入總結和鞏固春季學期學校防控工作的經驗,壓實責任,織密織牢防控網絡;加強監測,精準掌握師生員工健康狀況;精準施策,周密做好開學前疫情防控工作,嚴防發生校園聚集性疫情,全力確保開學安全。

一是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各區工作專班負責統籌轄區內所有學校的疫情防控與學生返校工作,尤其要加強對新開辦學校、民辦學校、外籍人員子女學校等薄弱環節疫情防控工作的幫助、指導和檢查,查漏補缺,加強整改。

二是完善學校防控網絡。進一步完善學校與轄區疾控部門、社區防控機構和基層醫療機構的對口協作機制,加強聯防聯控;充分發揮衞生健康副校長(副園長,下同)、學校衞生專業人員(校醫)的作用,協助指導學校開展日常防控工作;完善發熱師生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綠色通道。

三是壓實學校主體責任。進一步強化學校防控領導小組的主體責任,按照《技術方案》要求並結合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細化開學工作方案、應急預案和各項制度,做到疫情防控責任到崗、任務到人。

四是加強健康監測。師生員工開學前14天內原則上不離開居住地、不外出旅行。精準掌握所有師生員工(含保安、保潔、食堂工作人員、宿舍管理員、校車司機、保教人員等)在秋季開學返校前14天內的行蹤和健康狀況,開展健康監測。開學返校前14天內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區)旅居史的人員,入境後應按照相關規定執行健康監測和管理。有國內高風險地區(以官網實時通報為準)旅居史的人員,應進行14天的居家健康觀察;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人員,返校時須提供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或健康通行“綠碼”。返校前如有發熱、乾咳等症狀,應立即前往醫療機構就診,並按規定申報。新冠肺炎確診或處於隔離期的師生員工,應暫緩返校,治癒或解除隔離後憑復課證明方可返校。

五是嚴格落實健康申報。開學前1周,組織全體師生員工關注市教育局公眾號“深圳教育”,在下方菜單欄中的“健康申報”選項進行信息申報,申報合格並持有“深i您”健康綠碼方能返校;不符合條件者需在班主任及校醫的指導下,根據疫情防控要求符合條件後再行申報。

六是周密做好新生健康監測和申報工作。各學校要提前謀劃,密切關注新生健康情況,嚴格按照要求開展14天健康監測和健康申報工作;嚴格落實入學新生預防接種證查驗制度,督查未完成免疫規劃程序的兒童補種相應的疫苗;積極配合衞生健康部門在校園接種流感疫苗。

七是校園繼續實行封閉式管理。學生不得提前返校;加強校內應急值班、居住人員的管理,其他無關人員不能進入校園,如確需進入校園,須經學校同意並做好體温檢測和登記。

八是強化疫情防控物資儲備。各學校應根據學校規模和師生員工數量,結合應急方案提前備齊必備防控物資,正確保管使用紫外線消毒燈和各類防疫物資,嚴防發生安全事故。

九是嚴格落實重點場所防控措施。各學校應提前做好學校測温設備、隔離觀察室等防控設備的檢查維護工作;按要求做好飲水設施、洗手設施、隔離室的改造與消殺工作,做好教室、辦公室、功能室、宿舍、校車等重點場所的消殺和通風工作;在市場監管部門的指導下,嚴格做好校園食堂檢查和食品安全管理,暫停進口冷鏈食材配送,重點針對學校食堂低温儲存食品及冷凍冷藏設備開展傳染源檢測排查和消殺工作;密切配合交通部門,開展校園周邊環境整治和交通管理。

十是在開學前至少開展1次校園疫情防控模擬演練,組織本校相關人員並協調相關任務單位、疾控部門、醫療機構等參與,並報主管部門備案。

十一是開學前一週,各區學生返校工作專班組織教育、衞生等部門,逐校檢查開學準備工作落實情況;市教育局將以“四不兩直”方式對各區各學校進行抽查;對於準備工作不到位、達不到要求的,責令整改。

三、開學及開學後工作措施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相關要求,堅持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學“兩手抓”“雙促進”,以最嚴格標準落實常態化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實現教育教學正常化。

一是做好每日健康監測。學生入校前應在家長指引下做好健康自查,特殊情況要及時向班主任報告並儘快就醫;學生入校及在校內要嚴格落實“一日三檢”,校門口設測温卡點,所有人員進校須檢測體温,入校後應立即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劑消毒;校醫室負責對師生體温檢測、健康觀察等工作的指導,嚴格執行“日報告”“零報告”制度,每日在深圳市學生健康監測信息系統上報。

二是加強因病缺勤及週末健康管理。落實師生員工因病缺勤登記追蹤制度、復課證明查驗制度和學生健康管理制度,準確掌握未到校師生員工健康狀況並及時追訪和上報;組織家長如實反映學生健康狀況,重點做好學生週末居家健康監測,出現發熱等症狀要及時就醫並告知學校,避免帶病入校。

三是根據疫情發展形勢,校園實行相對封閉管理。無關人員不能進入校園,快遞、包裹一律進行無接觸配送,禁止外賣進入校園。對需入校開展常規工作(如學生體檢,近視、脊柱側彎篩查,兒童營養項目,四點半課堂等)的,在落實入校人員健康管理(持有綠碼並進行核酸檢測)的情況下,應予以入校。

四是師生員工應隨身備好口罩,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在校期間校園內可不戴口罩;在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學校可逐步恢復正常教育教學活動(包括走班教學、體育課接觸性活動、游泳課開放、圖書館及功能室開放等);一般情況不組織室內大型集體活動,如確有必要,應依據轄區疾控機構的研判評估和上級教育部門的意見綜合決定。

五是加強就餐管理。對在家就餐的學生建立台賬,加強兩點一線管理;對在校用餐的師生,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可採取食堂送餐、統一配餐、錯峯用餐、分區域用餐等方式,儘量避免人員聚集;做好餐具消毒。

六是紮實開展新時代校園愛國衞生運動。各學校加強環境衞生整治,按要求嚴格實施重點場所消毒、通風工作,做好校園及周邊環境衞生的整治清潔活動、廁所革命、控煙禁煙行動等工作;規範垃圾分類管理,定點收集、及時處理廢棄口罩等有害垃圾。

七是持續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各學校一把手負總責,由學校心理健康領導小組統一部署新學期學生心理健康工作;利用電話訪談等形式精準掌握學生返校前的心理狀態;認真開好“開學前家長會”和“開學第一課”,重點開展衞生健康、交通安全、心理健康等教育工作,共同營造輕鬆、平安的開學氛圍;除九年級、高三外,開學一週內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學科測試;對因工作不力、執行不到位、出現學生極端心理事件的學校,將進行通報並追責。

八是做好應急處置工作。落實“四早”機制,充分發揮衞生副校長、衞生專業人員和校醫的作用,快速、科學、精準、穩妥開展發熱病例處置工作,精準區分常見病、一般傳染病和新冠肺炎病例的處置與信息發佈程序,常見病病例不公佈,一般傳染病按既定程序由相關部門登記公佈,新冠肺炎病例須按要求上報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按程序公佈。

九是學校所在地區新冠疫情風險等級變化時,應按照市區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執行相關防控措施。

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技術方案》執行。本通知各項要求如與上級部門發佈的最新要求相沖突,以上級文件規定為準。

公共區域消殺工作方案範文 篇3

為規範全縣公共資源交易活動,加快建立和完善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交易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特制定如下公共資源交易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轉變職能、權責一致、強化服務、改進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深化公共資源交易體制改革,着力構建統一、開放、透明、高效的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台,使招投標等各類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統一交易受理登記、統一信息發佈諮詢、統一時間場所安排、統一專家(中介)選取、統一發放中標(成交)通知、統一費用收取退付、統一交易資料保存、統一電子監察監控”,不斷提高政府的社會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務質量,為交易主體提供公開、公平、公正的交易平台和優質服務。

二、總體目標

本着行政監管職能和市場服務職能分離,管理機構和服務機構分立的原則,整合我縣現有的公共資源交易機構,成立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實現“資源共享、市場運作、集中服務、統一管理、依法監督”的目標,着力構建公開公正、競爭有序、服務到位、監管有力的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服務新體系。

三、基本原則

(一)管辦分離原則。建立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公共資源交易管理體制。各行業主管部門、監管部門與交易市場完全脱鈎,做到職能分離、政事分開。

(二)資源整合原則。充分發揮市場資源配置的作用,將建設工程交易、土地使用權出讓、國有(集體)產權交易、政府採購、藥品採購、機關事業單位房屋租賃等各類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納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並將相關部門交易信息系統、專家庫等交易市場資源進行整合,實現“資源共享、人才共用、網絡互聯互通”的資源有效整合。

(三)透明高效原則。加強交易市場基礎設施建設,完善服務功能,健全管理制度,營造現代、開放的辦公環境,制定公開、透明、高效的程序規則,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為市場主體提供公開透明、優質高效的服務。

(四)依法監督原則。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委員會、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辦公室、各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加強協調,對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審批核準備案情況、交易過程、交易秩序、履約實施等環節進行全面監管,保證交易活動公開公平公正,避免權責不清、職能交叉、多頭執法。

四、機構設置及職責分工

按照“管辦分離、資源整合、透明高效、依法監督”的原則,成立公共資源交易的“一委一辦一中心”管理服務機構,即成立臨漳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縣交管委)、臨漳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辦公室和臨漳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一)臨漳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委員會。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委員會是縣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建設管理的議事協調機構,負責縣公共資源交易工作中重大事項的研究、決策和協調。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由縣委、常務副縣長於保敍同志擔任,副主任由縣委、紀委書記閆樹林同志擔任。縣政府辦、監察局、法制辦、發改局、財政局、住建局、國土局、交運局、檢察院、審計局、水利局、衞生局、城管局等單位為成員。縣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成立後,原縣成立的各類專業交易領導機構的管理職能即行終止。

主要職責:行使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重大事項的領導、決策權,研究制定有關政策措施,協調、指導縣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建設和管理體制改革等工作。

(二)臨漳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辦公室。公共資源交易監督辦公室是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的專門機構。辦公室設在縣監察局,為正科級事業機構,對全縣公共資源交易情況進行全方位、立體式監督,確保公共資源交易的公開、公平、公正。

主要職責:對縣公共資源交易管理部門和單位、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及其工作人員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對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各類交易活動全過程進行場內監督;受理對交易活動中違規違紀問題的投訴、舉報;對違規交易、場外交易、規避招標以及在招投標過程中發生的違規違紀問題進行查處和責任追究。

(三)臨漳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中心是直屬縣政府管理的全額事業單位,為縣交管委的日常辦事機構,履行全縣政府採購、建設工程招投標、產權交易、土地使用權出讓等各類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組織、管理、服務職責。

主要職責:擬訂公共資源交易流程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為各類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提供場所、設施和服務;維護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交易秩序,協助有關部門核驗交易項目相關手續及市場主體、中介機構資格;收集、存儲和發佈各類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為公共資源交易各方主體提供政策法規信息、企業信息、專業人員信息等信息諮詢服務;負責保證金的收取退付;負責為公共資源交易行政監督提供監督平台,對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的違規違法行為及時向監督辦公室和檢察機關報告並協助調查;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設置規範的開標區、評標區、辦公區、信息發佈區,並配備電子監控系統,設立信息網站和局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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