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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助學會議方案(精選5篇)

金秋助學會議方案(精選5篇)

金秋助學會議方案 篇1

為充分發揮工會組織幫扶困難職工的職能作用,進一步協助黨委、政府幫助困難職工(農民工)家庭解決子女上學問題,按照黑龍江省總工會統一部署,市總工會決定在全市範圍內開展以“心繫職工情,共圓學子夢”為主題的20xx年“金秋助學”活動,現制定活動方案如下:

金秋助學會議方案(精選5篇)

一、助學對象

具有大慶市户口的困難職工上學子女、在大慶市打工的困難農民工上學子女、精準扶貧工作中被確定為貧困户的上學子女。

二、助學範圍

(一)在檔困難職工子女。在工會幫扶管理系統檔案內的困難職工,由以往重點救助當年考入大學的在檔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擴展到大學、大專、中專、高國中和國小階段入學、就讀的在檔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

(二)不在檔困難職工子女。不在工會幫扶管理系統檔案內,因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特別是化解過剩產能過程中因下崗失業造成上學困難的職工(農民工)子女。

(三)精準扶貧工作中確定的貧困户子女。在我市精準扶貧工作中被確定為貧困户的上學子女。

(四)不能重複救助。與民政、婦聯、共青團等部門建立助學信息共享機制,避免疊加救助。

三、助學標準

市總工會助學的基本標準為:對考入或就讀大學、大專的,一次性助學金標準為每人不高於5000元;對就讀中專、高中的,一次性助學金標準為每人不高於1500元;對就讀國中、國小的,一次性助學金標準為每人不高於600元。各縣(區)總工會、各企事業單位工會可參照此標準,自行確定助學標準。

四、具體措施

(一)精準識別施助。按照“分級負責、精準識別、 一户一檔、動態管理”的原則,把“精準”貫穿於助學全過程。組織力量全面摸排本地、本單位困難職工家庭就學子女情況,根據每户家庭具體困難情況及子女教育負擔狀況確定助學對象,健全助學檔案,做到幫扶對象精準、幫扶措施精準。

(二)加大助學資金籌集力度。一是積極向上級工會和當地財政爭取專項幫扶資金;二是提高專項幫扶資金用於助學活動的比例;三是增加工會經費專項投入;四是廣泛動員愛心企業、勞動模範、五一勞動獎章(獎狀)獲得者(單位)和有條件的工會會員自願捐資助學,不斷擴大助學資金量。

(三)改進助學方式。一是集中時段開展金秋助學活動。6月下旬至8月底,集中開展一次性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助學活動。二是實施日常性、即時性救助。市、縣總工會要將上級工會撥付助學資金的15%,用於因下崗失業和遇到突發事件、大病、意外災害等特殊困難職工(農民工)家庭就學子女的日常性、即時性救助。

(四)規範助學資金申報程序。一是凡符合條件的,由職工本人向所在單位工會提出資助申請;二是由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子女就讀學校工會出具審核意見,並進行公示;三是職工所在單位工會將相關資料上報至縣或市工會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彙總;四是由縣或市總工會統一審定後,原則上通過銀行卡方式發放助學金。具體申報材料市總社會保障部另行通知。

(五)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各級工會組織要協助政府有關部門落實好國家各項助學政策,將符合條件的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納入國家助學政策的覆蓋範圍。

五、幾點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級工會一把手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責任部門深入抓,制定具體落實方案,認真組織實施,層層壓實責任和任務,層層抓好落實。

(二)要廣泛宣傳發動。把廣大勞動模範、工會幹部和工會會員的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省、市委的部署上來,發動廣大職工及社會各界慷慨解囊獻愛心、結對幫扶共助學,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困難職工子女成長的良好氛圍。

(三)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電視、廣播、互聯網等媒體,廣泛宣傳金秋助學的決策部署、政策安排、助學流程、活動典型和工作成果,讓廣大困難職工、困難農民工子女得到及時資助。

(四)要強化人文關懷。在助學過程中要注意保護貧困家庭及子女的隱私權,通過助學助困,來助志助德,引導廣大受助學生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定理想、發奮學習、感恩社會、報效國家。

(五)要加強助學資金的管理。助學資金專款專用、依規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佔、挪用,對違規使用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困難職工幫扶資金監管領導小組負責對助學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督察,各級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每年將對此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重點審計。

(六)要及時上報助學進展情況。在助學過程中,要及時上報以下情況:一是助學活動開展情況;二是助學活動宣傳工作情況;三是活動中湧現出的工作典型、助學典型及受助典型並總結他們的先進事蹟;四是助學活動的先進經驗和創新做法。以上情況可通過信息、簡報、工作總結、工作彙報等形式上報,上報渠道可通過郵箱、QQ工作羣、微信工作羣、直接報送等多種形式。

(七)市總調查助學對象上報時間。今年考上大學、大專的救助對象申報材料上報時間為8月22日前,其他救助對象申報材料上報時間為7月10日前。

金秋助學會議方案 篇2

為切實保證20xx年我市範圍內考取大學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不因貧困而失學,市委宣傳部、市總工會、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工商聯、市婦聯、團市委、市扶貧辦、株洲晚報、株洲電視台、市慈善總會、市教育基金會等單位決定動員社會力量聯合開展“大愛株洲·金秋助學”牽手貧困大學生大型助學活動,為確保本次活動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辦單位

市委宣傳部、市總工會、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婦聯、團市委、株洲晚報、株洲電視台、市扶貧辦、市慈善總會、市教育基金會等。

二、組織機構

成立株洲市“大愛株洲 金秋助學”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待定

副組長:市人大副主任王建之,副市長楊勝躍

成 員:由承辦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市教育局,由吳安浩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夏立威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下設七個工作組:統籌綜合組、資助對象審核組、資金募集發放組、助學活動材料組、助學活動會務組、助學活動宣傳組、安全保衞組。

三、工作原則

(一)廣泛動員,全民參與。

(二)統一部署,分類實施。

(三)建檔立制,追蹤督促。

(四)公平公正,公開透明。

(五)資助引路,育人為先。

四、實施辦法

(一)資助對象

持有我市户籍或在我市務工一年以上的外來人員子女,在我市就讀普通高中三年級的考取大學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二)資助條件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享受資助。

1.孤兒;

2.烈士子女;

3.城鄉低保户;

4.家庭主要成員中患重大疾病或天災人禍等造成經濟特別困難的家庭子女;

5.城鎮居民月人均收入低於城鎮低保標準兩倍的低收入家庭子女;

6.農村居民年人均收入低於2850元的家庭子女;

7.城鄉接受特殊教育的學生;

8.其他有關政策明確規定,需要給予特殊救助的學生;

9.“建檔立卡貧困户”子女

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孤兒、家庭經濟困難獨生子女、農村兩女一户子女。

(三)資助標準

凡符合條件的,給予一次性資助5000元左右,資助人數視募款數目而定。

(四)工作程序

1.本人申請。學生本人向所在學校申請、填報《20xx年株洲市貧困大一新生資助申請表》、《株洲市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程度調查表》;並根據《20xx年株洲市貧困大一新生資助申報材料清單》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6月30日前)

2.學校初審。申請人所在學校對證明材料進行審核,對申請對象進行家庭經濟困難程度測評且排序;組織家訪核實實際情況,如實填報《20xx年株洲市貧困大一新生家庭走訪表》。(7月15日前)

3.同級複審。各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區域內申請學生資料,彙總信息,按照量化測評數據進行排序,整理有關資料上報市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市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審核市直屬高中學校申請人資料。(7月25日前)

4.錄取核實。錄取工作開始後,市、縣學生資助管理機構根據申報名單到本級教育考試機構核實考生錄取信息,遴選擬資助對象。(7月28日前)

5.第一批聯合會審。市、縣兩級教育部門聯合相關部門會審所有申報材料。(7月28日、29日)

6.第二批聯合會審。市教育局、市總工會、市教育基金會等部門會審新增申報材料(8月1-3日)

7、市資助辦抽查複核。對五縣市、直屬高中上報的擬受助學生進行抽查核實。從全部申報名單中隨機抽查10%的受助學生進行家訪。發現有不實情況對申報學生、審核人通報批評,並責令整改。(8月1-6日)

8.家庭財產信息比對。由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扶貧辦對資助對象家庭財產信息進行核對。(8月4-8日)

9.入户調查。組織相關工作人員、晚報記者及志願者深入貧困學生家庭調查核實。(7月10日至8月10日)

10.聯合終審。市教育局、市總工會、市慈善總會、市教育基金會等部門聯合審核,按家庭經濟困難程度確定擬資助學生名單並報主辦單位領導審批。(8月8日-9日)

11.媒體公示。在株洲晚報分批公示擬資助對象,經公示無異議後,確定資助對象;在公示過程中如有異議,組織專人調查、核實,並作出相應處理。(8月12日、13日、14日)

12.舉辦發放儀式:發放助學資金。對已確定的資助對象發放資助金(8月22日)。

六、資金籌集

全市計劃籌措資金約400萬元。

七、資助發放儀式

時間:20xx年8月22日上午9:00(星期二)。

地點:市委大禮堂。

八、參加儀式人員

(一)出席領導

市裏主要領導和政府分管教育的領導,省教育廳領導,各主辦單位主要負責人。

(二)出席代表

城區受助學生及家長360人;五縣(市)學生資助中心主任、資助專幹20人;捐贈單位代表10人;直屬高中學校主要負責人和主辦單位幹部職工30人;媒體記者及其他相關人員10人(共約450人)。

九、資金髮放

(一)各主辦單位應在8月2日前足額將資助資金匯到慈善總會,8月8日由慈善總會劃入市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指定帳户;

(二)由市教育局與中國銀行協商,由市總工會與建設銀行協商,為每一位受助對象辦理銀行卡,銀行及時將資助資金打入銀行卡,在儀式現場分6個小組現場組織發放;

(三)確定20名受助學生代表上台接受資助金。

附件:1、株洲市20xx年“大愛株洲·金秋助學”牽手貧困大學生助學活動儀式議程

2、株洲市20xx年“大愛株洲 金秋助學”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工作日程表

附件1

株洲市20xx年“大愛株洲·金秋助學”牽手

貧困大學生助學活動儀式議程

一、活動時間:20xx年8月22日(週二)上午9:00

二、活動地點:市委大禮堂

三、參加活動的領導:市裏主要領導、省教育廳領導,各承辦單位主要負責人。

四、儀式主持人:市委常委、宣傳部長張雄

五、儀式議程:

8:30開始播放音樂,循環播放《讓世界充滿愛》,9:00活動儀式開始。

1.市人大副主任、市總工會主席王建之同志代表主辦單位介紹助學活動情況;

2.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楊勝躍同志宣讀助學文件;

3.舉行貧困學生髮放助學金儀式;

4.受助學生代表發言;

5.捐贈單位代表發言;

6.省教育廳領導講話;

7.市委書記毛騰飛同志講話;

會議結束,播放音樂《真愛》。

金秋助學會議方案 篇3

近年來,按照的工作要求和黨委的工作安排,局工會持續開展了多種形式的“愛心助學”活動,為特困員工子女就學解決了燃眉之急,得到了廣大員工的廣泛認可和讚譽。今年,為了進一步將此項活動引向深入,切實為困難員工辦實事、辦好事,局工會決定在全局各工會小組深入開展送温暖工程“春風行動”,開展獻資金、“金秋助學”活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通過活動的開展,更加紮實有效地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確保每位困難員工的被大中專院校錄取的子女都能夠享受到救助,為促進自治區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實現教育公平以及實現郵政企業和諧發展,積極發揮工會組織職能和作用。

二、助學對象

資助對象為20xx年經全國大中專院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並接到錄取通知書的困難員工和困難勞務工子女。具體指:

1.列入困難員工檔案的家庭子女。

2.因大病、突發性災害等原因造成困難的員工子女。

3.因大病、工傷等原因造成困難的勞務工家庭子女。

4.20xx年應屆大中專畢業生。(發紀念品)

三、摸底調查

各部門工會要對困難員工子女(包括困難勞務工子女)的就學情況進行徹底的調查摸底,摸清本部門員工子女今年參加大學聯考的情況,建立待助貧困大學生檔案。

四、資助方式

今年“金秋助學”活動採用多渠道、重實際、靈活多樣的方式進行。一是局工會將積極爭取新疆郵政工會“金秋助學”活動的幫扶政策,力爭有更多的困難員工子女享受到幫扶。二是局工會將選出特困員工子女,給予一次性資助。

五、活動方法與步驟

按照統一部署、分頭摸底、集中上報、分別發放的辦法進行。

具體步驟是:

1.各部門工會根據特困員工檔案,組織力量,搞好調查,摸清底數。

2. 各部門工會組織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 填報《20xx年“金秋助學”申請表》(已於7月份下發),一式二份,連同子女錄取通知書複印件,一併報送局工會統一審批。

3.局工會通過召開“金秋助學”座談會的形式,將資助款集中發放到員工子女手中。

4.各部門工會也可根據方案要求,結合本部門困難員工家庭子女就學實際情況,自籌資金,自行組織助學活動,並將助學情況上報局工會。

六、相關要求

1.各部門工會要提高對深入實施“金秋助學”獻愛心活動重要意義的認識,切實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動真情、辦實事,以對困難員工高度負責的精神,把此項工作落實到位。

2.要以此為切入點,採取多種形式搞好宣傳,即要宣傳真情實意開展助學活動的先進典型,又要宣傳自強不息完成學業的優秀學生,推動“金秋助學”活動廣泛開展,營造企業內部互幫互助獻愛心的良好風氣和團結和諧謀發展的工作氛圍。

金秋助學會議方案 篇4

為切實保證20xx年我市範圍內考取大學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不因貧困而失學,市委宣傳部、市總工會、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工商聯、市婦聯、團市委、株洲晚報、市慈善總會、市教育基金會、市扶貧辦等單位決定動員社會力量開展“大愛株洲·金秋助學”牽手貧困大學生大型助學活動,為確保本次活動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辦單位

市委宣傳部、市總工會、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婦聯、團市委、市工商聯、市慈善總會、市教育基金會、株洲晚報、市扶貧辦等。

二、組織機構

成立株洲市“大愛株洲 金秋助學”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市委宣傳部張雄部長

副組長:市人大副主任王建之,副市長毛朝暉

成 員:由承辦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市教育局,由鍾燕任辦公室主任,夏立威任辦公室副主任。下設七個工作組:統籌綜合組、資助對象審核組、資助活動材料組、資金募集發放組、資助活動會務組、資助活動宣傳組、安全保衞組。

三、工作原則

(一)廣泛動員,全民參與。

(二)統一部署,分類實施。

(三)建檔立制,追蹤督促。

(四)公平公正,公開透明。

(五)資助引路,育人為先。

四、實施辦法

(一)資助對象

持有我市户籍或在我市務工一年以上的外來人員子女,在我市就讀普通高中三年級的考取大學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二)資助條件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享受資助。

1.孤兒;

2.烈士子女;

3.城鄉低保户;

4.家庭主要成員中患重大疾病或天災人禍等造成經濟特別困難的家庭子女;

5.城鎮居民月人均收入低於城鎮低保標準兩倍的低收入家庭子女;

6.農村居民年人均收入低於2850元的家庭子女;

7.城鄉接受特殊教育的學生;

8.其他有關政策明確規定,需要給予特殊救助的學生;

9.“建檔立卡貧困户”子女

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孤兒、家庭經濟困難獨生子女、農村兩女一户子女。

(三)資助標準

凡符合條件的,給予一次性資助5000元左右,資助人數1000人。

(四)工作程序

1.本人申請。學生本人向所在學校申請、填報《20xx年株洲市貧困大一新生資助申請表》、《株洲市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程度調查表》;並根據《20xx年株洲市貧困大一新生資助申報材料清單》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7月1日前)

2.學校初審。申請人所在學校對證明材料進行審核,對申請對象進行家庭經濟困難程度測評且排序;組織家訪核實實際情況,如實填報《20xx年株洲市貧困大一新生家庭走訪表》。(7月5日前)

3.同級複審。各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區域內申請人資料,彙總信息,按照量化測評數據進行排序,整理有關資料上報市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市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審核市直屬高中學校申請人資料。(7月10日前)

4.第一批聯合會審。市、縣兩級教育部門聯合相關部門會審所有申報材料。(7月28日、29日)

5.錄取核實。錄取工作開始後,市、縣學生資助管理機構根據申報名單到本級教育考試機構核實考生錄取信息,遴選擬資助對象。(7月29日前)

6.第二批聯合會審。市教育局、市總工會、市教育基金會等部門會審新增申報材料(8月1-2日)

7.家庭財產信息比對。由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扶貧辦對資助對象家庭財產信息進行核對。(8月3-6日)

8.入户調查。組織相關工作人員、晚報記者及志願者深入貧困學生家庭調查核實。(7月1日至8月10日)

9.聯合終審。市教育局、市總工會、市慈善總會、市教育基金會等部門聯合審核,按家庭經濟困難程度確定擬資助學生名單並報主辦單位領導審批。(8月8日-9日)

10.媒體公示。在株洲晚報分批公示擬資助對象,經公示無異議後,確定資助對象;在公示過程中如有異議,組織專人調查、核實,並作出相應處理。(8月10日、11日、12日)

11.資金髮放。對已確定的資助對象發放資助卡,實施資助。(8月17日)。

六、資金籌集

全市擬籌措資金500萬元,用於20xx年金秋助學。

七、資助發放儀式

時間:20xx年8月17日上午9:00(星期三)。

地點:市委大禮堂。

八、參加儀式人員

(一)出席領導

市裏主要領導和政府分管教育的領導,省教育廳領導,各主辦單位主要負責人。

(二)出席代表

城區受助學生及家長360人;五縣(市)學生資助中心主任及受助學生代表40人;捐贈單位代表10人;直屬高中學校主要負責人和主辦單位幹部職工30人;媒體記者及其他相關人員10人(共約460人)。

九、資金髮放

(一)各承辦單位應在8月4日前足額將資助資金匯到慈善總會,8月6日由慈善總會劃入市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指定帳户;

(二)由市教育局與中國銀行協商,由市總工會與建設銀行協商,為每一位受助對象辦理銀行卡,銀行及時將資助資金打入銀行卡,在儀式現場分6個小組現場組織發放;

(三)活動儀式需確定20名受助學生代表上台接受資助金髮放。

金秋助學會議方案 篇5

為切實履行工會組織的維護、幫扶職能,更好地協助黨委、政府解決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就學難、就業難問題,根據省總開展“温暖萬家大幫扶”活動的要求,市總工會決定今年繼續開展困難職工、困難農民工子女助學活動。

一、指導思想

“金秋助學”活動是以黨的xx大和中國工會xx大精神為指導,貫徹落實省總工會關於“維權幫扶大推進”等“五大”行動,按照行動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及時安排部署今年“金秋助學”工作。

二、資助對象

助學對象主要為國家助學體系尚未覆蓋,或者雖已覆蓋但仍需進一步幫扶的因家庭成員大病、殘疾、待崗失業、受災等原因造成家庭人均生活水平處於當地低保線或者低保邊緣線家庭的子女。

三、申報條件

1、符合建檔標準的困難職工和困難農民工子女。

2、20xx年新考入省內外1本、2本全日制大學,且無力支付高昂學費品學兼優的困難職工、困難農民工子女。

3、將20xx年受自然災害影響致困的職工子女納入幫扶救助範圍。

4、在申報表中必須註明是否屬於已建檔困難職工或農民工。

5、對報考師範類院校,接受免費師範教育的和軍事院校的學生不屬本次行動受助範圍。

6、須持有《誠信計生證明》。

7、已申報獲得其它部門助學救助者,不再享受“金秋助學”救助,否則將進行清退。

四、資金來源

1、以上級工會專項補助資金為主;

2、本級工會自籌資金為輔。

五、時間部署

1、7月23日——8月15日為活動籌備階段。

2、8月22日——8月26日為集中發放資金階段。

3、上報相關資料截止時間20xx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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