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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助學活動方案(精選12篇)

金秋助學活動方案(精選12篇)

金秋助學活動方案(精選12篇)

金秋助學活動方案 篇1

為深入開展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切實為民辦實事,大力弘揚中華民族團結互助、扶貧濟困的傳統美德,促進社會和諧,幫助我局貧困職工子弟解決就學資金困難、實現上大學夢想,省地質工會與局資源勘查開發中心決定聯合開展“圓夢大學·金秋助學”愛心活動。

一、活動主題

圓夢大學·金秋助學

二、活動內容

由省地質工會牽頭,局資源勘查開發中心愛心捐資10萬元,資助20xx年新考入大學的我局貧困職工子弟就學。

1、資助對象:20xx年考入全日制二本以上大學的品學兼優、家庭比較貧困的職工子弟(以大學正式錄取通知書為準),包括:(1)特困職工子女(家庭成員享受城鄉低保,或家庭人均收入在當地低保邊緣);(2)殘疾學生或孤兒;(3)待崗、單親困難職工子女;(4)老、弱、病、殘或遭受重大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等致貧返貧的困難職工子女。

同等條件下烈軍屬子女優先。

考取軍事院校及國家實行免費教育,以及獲得其他部門、社會團體、企業或個人類似捐助的學生,不作為此次愛心活動資助對象。

2、資助名額及標準:在全局新考上大學的職工子弟中遴選貧困生20名,按照每位貧困生500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資助。

三、助學程序

1、提出申請。學生本人或家長於8月10日前到省地質工會或局屬單位工會領取並填寫《20xx年“圓夢大學·金秋助學”助學金申請表》,到户籍所在單位(居委會)開具貧困證明,同時提供其他相關證件(大學錄取通知書、户口簿或身份證以及低保證、殘疾證等原件及複印件)。

2、調查核實。局屬各單位工會對申請學生的錄取通知書、家庭情況及在校期間的表現等情況進行調查核實。

3、集中審核。省地質工會對收集到的貧困生資料進行綜合審查,研究確定候選資助名單

4、進行公示。各單位工會將資助名單以適當方式(如張榜)進行公示,接受職工羣眾監督,對經舉報查實不符合條件的,取消資格。

5、統一發放。8月下旬舉行“圓夢大學·金秋助學”助學資金髮放儀式(具體時間、地點另行安排)。

四、其他事項(幾點要求)?

1、各單位工會做好調查摸底工作,建立健全困難學生助學幫扶檔案。於8月20日前將《20xx年“圓夢大學·金秋助學”助學資金申請表》和《困難學生摸底統計表》上報地質工會。

2、加強協調溝通,形成工作合力。將本次活動與全局其他“金秋助學”活動結合起來,既要突出重點,又要兼顧全面;要努力使每一個符合條件的困難職工子女不因貧困而上不起學,也要避免重複資助。由局行政資助對象、局黨委組織部扶助的困難黨員職工子女和省總扶助的對象等需在《困難學生摸底統計表》中説明。

3、做好宣傳工作。廣泛宣傳開展“圓夢大學·金秋助學”愛心活動的積極意義,宣傳在助學活動中湧現出的典型事例和感人事蹟,及時報道貧困學生的學習生活情況,重點宣傳他們克服困難、勤學上進的良好風貌,爭取更多的社會各界愛心人士關注關心和幫助貧困大學生羣體。

金秋助學活動方案 篇2

近年來,按照的工作要求和黨委的工作安排,局工會持續開展了多種形式的“愛心助學”活動,為特困員工子女就學解決了燃眉之急,得到了廣大員工的廣泛認可和讚譽。今年,為了進一步將此項活動引向深入,切實為困難員工辦實事、辦好事,局工會決定在全局各工會小組深入開展送温暖工程“春風行動”,開展獻資金、“金秋助學”活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通過活動的開展,更加紮實有效地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確保每位困難員工的被大中專院校錄取的子女都能夠享受到救助,為促進自治區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實現教育公平以及實現郵政企業和諧發展,積極發揮工會組織職能和作用。

二、助學對象

資助對象為20xx年經全國大中專院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並接到錄取通知書的困難員工和困難勞務工子女。具體指:

1.列入困難員工檔案的家庭子女。

2.因大病、突發性災害等原因造成困難的員工子女。

3.因大病、工傷等原因造成困難的勞務工家庭子女。

4.20xx年應屆大中專畢業生。(發紀念品)

三、摸底調查

各部門工會要對困難員工子女(包括困難勞務工子女)的就學情況進行徹底的調查摸底,摸清本部門員工子女今年參加大學聯考的情況,建立待助貧困大學生檔案。

四、資助方式

今年“金秋助學”活動採用多渠道、重實際、靈活多樣的方式進行。一是局工會將積極爭取新疆郵政工會“金秋助學”活動的幫扶政策,力爭有更多的困難員工子女享受到幫扶。二是局工會將選出特困員工子女,給予一次性資助。

五、活動方法與步驟

按照統一部署、分頭摸底、集中上報、分別發放的辦法進行。

具體步驟是:

1.各部門工會根據特困員工檔案,組織力量,搞好調查,摸清底數。

2. 各部門工會組織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 填報《20xx年“金秋助學”申請表》(已於7月份下發),一式二份,連同子女錄取通知書複印件,一併報送局工會統一審批。

3.局工會通過召開“金秋助學”座談會的形式,將資助款集中發放到員工子女手中。

4.各部門工會也可根據方案要求,結合本部門困難員工家庭子女就學實際情況,自籌資金,自行組織助學活動,並將助學情況上報局工會。

六、相關要求

1.各部門工會要提高對深入實施“金秋助學”獻愛心活動重要意義的認識,切實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動真情、辦實事,以對困難員工高度負責的精神,把此項工作落實到位。

2.要以此為切入點,採取多種形式搞好宣傳,即要宣傳真情實意開展助學活動的先進典型,又要宣傳自強不息完成學業的優秀學生,推動“金秋助學”活動廣泛開展,營造企業內部互幫互助獻愛心的良好風氣和團結和諧謀發展的工作氛圍。

金秋助學活動方案 篇3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xx屆三、四中全會精神,進一步提高幫扶工作精細化、精準化服務水平,創新幫扶工作品牌,發揮工會幫扶資金的最大效能,真正為特困職工家庭解決實際困難,盡心竭力幫助困難職工、農民工家庭子女順利完成學業,為經濟社會發展培養高素質人才。根據市總工會《關於切實做好20xx年"金秋愛心助學"工作的通知》(寶總工發[20xx]63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將20xx年全縣工會"金秋愛心助學"活動通知如下:

一、活動時間

從8月初開始,到9月10日結束。

二、幫扶對象

1、普惠性幫扶對象是户籍在XX縣、且在XX地區上學,建立了困難職工電子檔案、國家統一招生的被一、二、三批本科及大學專科院校錄取的困難職工及農民工家庭子女。

2、一次性幫扶對象必須是考入高等院校的一本學生,並且為特困職工家庭子女。

三、具體實施計劃

在多年開展"金秋愛心助學"的基礎上,今年計劃在全縣範圍內開展"金求愛心助學"之"楊帆計劃".計劃分為普惠性幫扶和一次性幫扶。普惠性幫扶是對在困難職工幫扶檔案中的困難職工子女給予每人不少於1000元的助學幫扶。對特困職工家庭子女積極爭取省、市一次性幫扶及精準幫扶,一次性幫扶5000元。

四、救助程序

1、普惠性幫扶:符合幫扶條件的工會組織關係在本縣的困難企業職工,攜帶子女錄取通知書、准考證、身份證及有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一式兩份)、困難申請等到所在企業工會領取XX縣總工會"金秋助學"活動補助申報表及困難職工檔案表(見附件一、附件二),如實填寫,在申報表上粘貼照片,單位工會初審張榜公佈,父母雙方單位在困難申請、申報表、簽署意見加蓋公章,並按隸屬關係由所在鎮工會或工委審查。困難職工檔案由所在企業工會錄入本單位電子檔案系統,紙質檔案隨其他資料一併由基層工會於8月20 日前上報縣總工會審定。農民工子女在户籍所在地鎮工會領取"金秋助學"申請表及困難職工檔案表,提供所需資料、證明交予鎮工會審定,統一上報縣總工會。

2、一次性幫扶:幫扶對象的證明材料除上述普惠性幫扶要求的資料外還需單位公示照片和報告表、《XX省總工會"金秋愛心助學"之"楊帆計劃"活動困難職工家庭申報表》(附件三)。請務必於8月8日前報縣總工會。

3、對已獲得其他部門和社會組織資助的,縣總工會不再救助。

五、活動要求

1、按照"依檔施救"的原則。組織力量全面開展摸底工作,科學合理的制定金秋助學活動方案,加大對農民工子女的幫扶力度,努力實現幫扶系統內困難職工家庭子女助學全覆蓋、不遺漏。

2、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加大"金秋愛心助學"活動的幫扶力度。各級工會組織要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多方籌集資金,積極開展優勢企業幫扶困難企業職工子女,勞模結對幫扶、冠名助學、社會助學、捐贈學習用品等活動。採取得力措施,加大地方和產業工會及企業的助學配套力度,力求在幫扶形式、措施及標準上有實質性的突破。

3、嚴格審核標準,規範工作檔案。全縣各級工會要按照"依檔施救"的原則,嚴格審核標準,不得隨意擴大幫扶範圍,不得優親厚友,不得重複幫扶,對於助學活動確定助學的對象要在單位進行公示。要嚴格按標準建立完善紙質和電子檔案,及時將困難職工家庭子女入學資料錄入紙質及電子檔案中,活動結束後,要及時錄入並上報幫扶信息,同時要做好助學活動資料歸檔工作。救助過程中若出現違規操作和弄虛作假行為,將嚴格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4、加強宣傳力度。廣泛宣傳工會助學舉措,不斷增強工會金秋助學活動的實效性和影響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工會助學的社會氛圍。

金秋助學活動方案 篇4

為解決困難職工子女上學難的問題,助推縣委縣政府為民辦實事工程,經研究,決定今年繼續開展 “金秋助學”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

全縣困難職工(含農民工、外來工)子女中,今年應屆考上公立二本以上院校(不含提前錄取的二本以下院校;軍校、委培等免費生不在此次申請救助範圍之內)的學生。主要類型如下:

1、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本地最低生活保障線,經政府救助後生活仍然困難的職工子女(需提供縣民政部門出具的低保證);

2、家庭人均收入略高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但由於疾病等困難原因,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職工子女(需提供其縣級及以上醫院開具的疾病證明或鎮、街道、企業工會蓋章的生活困難證明);

3、因各類自然災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別困難的職工子女(需提供其重大支出費用證明或特別困難證明);

4、享受了社會其他方面資助的學生,不列入本次資助範圍(不能重複上報,一旦發現不予救助)。

二、申報程序

1、困難職工本人向單位或户口所在地鎮、街道工會提出書面申請;

2、所在單位、鎮、街道工會接到申請後,進行核實,如屬上述三類對象,符合工會救助要求的發給《金秋助學申請表》(附件1)、《困難職工家庭申報表》(附件2);

3、按《金秋助學申請表》、《困難職工家庭申報表》要求如實填寫後,並附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1)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2)困難證明(3)家庭就業成員的工資收入證明(4)若申請人為農民工或非公企業人員,需提供勞動合同複印件(5)全家户口本複印件(6)申請人本人工商銀行帳號(7)大學錄取通知書(8)普通高校統一《考試准考證》,交所在單位工會核實簽署意見蓋章後,送鎮、街道、系統工會複審把關並蓋章,上報縣總工會;

4、所在單位、鎮、街道工會應對困難職工困難情況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相關材料和現場照片要存檔備查並且上報;經公示無異議的,將檔案申請表和相關材料上報縣總工會審批。

三、活動時間

今年金秋助學活動,分為三個階段:7月10至8月10日,為宣傳、申報階段;8月11日至8月20日為調查、審核、公示階段;8月21日至8月25日為集中發放助學資金階段。發放儀式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加大宣傳,摸清底數。各基層工會積極做好金秋助學活動的宣傳工作,爭取黨政的支持,爭取社會各界,特別是企業的支持,形成多種方式、多種渠道的助學資金保障,要把金秋助學活動作為黨員幹部與特困職工家庭結對幫扶的重要組成部分,推動社會各界和個人開展形式多樣的助學活動。同時要抓緊做好睏難職工家庭就學子女的摸底調查、統計彙總工作,做到“全覆蓋,不遺漏”。

2、信息公開,陽光操作。各基層工會嚴格工作紀律,嚴格掌握受助對象條件,嚴格執行資助標準,做到公開公平公正,使每一個符合條件的困難職工子女不因貧困而輟學。縣總工會安排專人認真審核基層工會上報情況併入户核實後,在《今日睢寧報》公示無異議後,予以確認救助。

3、認真審核,及時上報。各基層工會要認真做好睏難職工子女助學相關資料申報審核工作。各單位困難職工子女助學申報材料,經單位審核後,於8月10日前報縣總工會一樓服務大廳(逾期不再受理申報)。

金秋助學活動方案 篇5

為充分發揮工會組織幫扶困難職工的職能作用,進一步協助黨委、政府幫助困難職工(農民工)家庭解決子女上學問題,按照黑龍江省總工會統一部署,市總工會決定在全市範圍內開展以“心繫職工情,共圓學子夢”為主題的20xx年“金秋助學”活動,現制定活動方案如下:

一、助學對象

具有大慶市户口的困難職工上學子女、在大慶市打工的困難農民工上學子女、精準扶貧工作中被確定為貧困户的上學子女。

二、助學範圍

(一)在檔困難職工子女。在工會幫扶管理系統檔案內的困難職工,由以往重點救助當年考入大學的在檔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擴展到大學、大專、中專、高國中和國小階段入學、就讀的在檔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

(二)不在檔困難職工子女。不在工會幫扶管理系統檔案內,因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特別是化解過剩產能過程中因下崗失業造成上學困難的職工(農民工)子女。

(三)精準扶貧工作中確定的貧困户子女。在我市精準扶貧工作中被確定為貧困户的上學子女。

(四)不能重複救助。與民政、婦聯、共青團等部門建立助學信息共享機制,避免疊加救助。

三、助學標準

市總工會助學的基本標準為:對考入或就讀大學、大專的,一次性助學金標準為每人不高於5000元;對就讀中專、高中的,一次性助學金標準為每人不高於1500元;對就讀國中、國小的,一次性助學金標準為每人不高於600元。各縣(區)總工會、各企事業單位工會可參照此標準,自行確定助學標準。

四、具體措施

(一)精準識別施助。按照“分級負責、精準識別、 一户一檔、動態管理”的原則,把“精準”貫穿於助學全過程。組織力量全面摸排本地、本單位困難職工家庭就學子女情況,根據每户家庭具體困難情況及子女教育負擔狀況確定助學對象,健全助學檔案,做到幫扶對象精準、幫扶措施精準。

(二)加大助學資金籌集力度。一是積極向上級工會和當地財政爭取專項幫扶資金;二是提高專項幫扶資金用於助學活動的比例;三是增加工會經費專項投入;四是廣泛動員愛心企業、勞動模範、五一勞動獎章(獎狀)獲得者(單位)和有條件的工會會員自願捐資助學,不斷擴大助學資金量。

(三)改進助學方式。一是集中時段開展金秋助學活動。6月下旬至8月底,集中開展一次性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助學活動。二是實施日常性、即時性救助。市、縣總工會要將上級工會撥付助學資金的15%,用於因下崗失業和遇到突發事件、大病、意外災害等特殊困難職工(農民工)家庭就學子女的日常性、即時性救助。

(四)規範助學資金申報程序。一是凡符合條件的,由職工本人向所在單位工會提出資助申請;二是由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子女就讀學校工會出具審核意見,並進行公示;三是職工所在單位工會將相關資料上報至縣或市工會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彙總;四是由縣或市總工會統一審定後,原則上通過銀行卡方式發放助學金。具體申報材料市總社會保障部另行通知。

(五)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各級工會組織要協助政府有關部門落實好國家各項助學政策,將符合條件的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納入國家助學政策的覆蓋範圍。

五、幾點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級工會一把手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責任部門深入抓,制定具體落實方案,認真組織實施,層層壓實責任和任務,層層抓好落實。

(二)要廣泛宣傳發動。把廣大勞動模範、工會幹部和工會會員的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省、市委的部署上來,發動廣大職工及社會各界慷慨解囊獻愛心、結對幫扶共助學,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困難職工子女成長的良好氛圍。

(三)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電視、廣播、互聯網等媒體,廣泛宣傳金秋助學的決策部署、政策安排、助學流程、活動典型和工作成果,讓廣大困難職工、困難農民工子女得到及時資助。

(四)要強化人文關懷。在助學過程中要注意保護貧困家庭及子女的隱私權,通過助學助困,來助志助德,引導廣大受助學生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定理想、發奮學習、感恩社會、報效國家。

(五)要加強助學資金的管理。助學資金專款專用、依規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佔、挪用,對違規使用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困難職工幫扶資金監管領導小組負責對助學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督察,各級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每年將對此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重點審計。

(六)要及時上報助學進展情況。在助學過程中,要及時上報以下情況:一是助學活動開展情況;二是助學活動宣傳工作情況;三是活動中湧現出的工作典型、助學典型及受助典型並總結他們的先進事蹟;四是助學活動的先進經驗和創新做法。以上情況可通過信息、簡報、工作總結、工作彙報等形式上報,上報渠道可通過郵箱、QQ工作羣、微信工作羣、直接報送等多種形式。

(七)市總調查助學對象上報時間。今年考上大學、大專的救助對象申報材料上報時間為8月22日前,其他救助對象申報材料上報時間為7月10日前。

金秋助學活動方案 篇6

為切實保證20xx年我市範圍內考取大學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不因貧困而失學,市委宣傳部、市總工會、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工商聯、市婦聯、團市委、市扶貧辦、株洲晚報、株洲電視台、市慈善總會、市教育基金會等單位決定動員社會力量聯合開展“大愛株洲·金秋助學”牽手貧困大學生大型助學活動,為確保本次活動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辦單位

市委宣傳部、市總工會、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婦聯、團市委、株洲晚報、株洲電視台、市扶貧辦、市慈善總會、市教育基金會等。

二、組織機構

成立株洲市“大愛株洲 金秋助學”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待定

副組長:市人大副主任王建之,副市長楊勝躍

成 員:由承辦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市教育局,由吳安浩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夏立威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下設七個工作組:統籌綜合組、資助對象審核組、資金募集發放組、助學活動材料組、助學活動會務組、助學活動宣傳組、安全保衞組。

三、工作原則

(一)廣泛動員,全民參與。

(二)統一部署,分類實施。

(三)建檔立制,追蹤督促。

(四)公平公正,公開透明。

(五)資助引路,育人為先。

四、實施辦法

(一)資助對象

持有我市户籍或在我市務工一年以上的外來人員子女,在我市就讀普通高中三年級的考取大學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二)資助條件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享受資助。

1.孤兒;

2.烈士子女;

3.城鄉低保户;

4.家庭主要成員中患重大疾病或天災人禍等造成經濟特別困難的家庭子女;

5.城鎮居民月人均收入低於城鎮低保標準兩倍的低收入家庭子女;

6.農村居民年人均收入低於2850元的家庭子女;

7.城鄉接受特殊教育的學生;

8.其他有關政策明確規定,需要給予特殊救助的學生;

9.“建檔立卡貧困户”子女

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孤兒、家庭經濟困難獨生子女、農村兩女一户子女。

(三)資助標準

凡符合條件的,給予一次性資助5000元左右,資助人數視募款數目而定。

(四)工作程序

1.本人申請。學生本人向所在學校申請、填報《20xx年株洲市貧困大一新生資助申請表》、《株洲市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程度調查表》;並根據《20xx年株洲市貧困大一新生資助申報材料清單》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6月30日前)

2.學校初審。申請人所在學校對證明材料進行審核,對申請對象進行家庭經濟困難程度測評且排序;組織家訪核實實際情況,如實填報《20xx年株洲市貧困大一新生家庭走訪表》。(7月15日前)

3.同級複審。各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區域內申請學生資料,彙總信息,按照量化測評數據進行排序,整理有關資料上報市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市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審核市直屬高中學校申請人資料。(7月25日前)

4.錄取核實。錄取工作開始後,市、縣學生資助管理機構根據申報名單到本級教育考試機構核實考生錄取信息,遴選擬資助對象。(7月28日前)

5.第一批聯合會審。市、縣兩級教育部門聯合相關部門會審所有申報材料。(7月28日、29日)

6.第二批聯合會審。市教育局、市總工會、市教育基金會等部門會審新增申報材料(8月1-3日)

7、市資助辦抽查複核。對五縣市、直屬高中上報的擬受助學生進行抽查核實。從全部申報名單中隨機抽查10%的受助學生進行家訪。發現有不實情況對申報學生、審核人通報批評,並責令整改。(8月1-6日)

8.家庭財產信息比對。由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扶貧辦對資助對象家庭財產信息進行核對。(8月4-8日)

9.入户調查。組織相關工作人員、晚報記者及志願者深入貧困學生家庭調查核實。(7月10日至8月10日)

10.聯合終審。市教育局、市總工會、市慈善總會、市教育基金會等部門聯合審核,按家庭經濟困難程度確定擬資助學生名單並報主辦單位領導審批。(8月8日-9日)

11.媒體公示。在株洲晚報分批公示擬資助對象,經公示無異議後,確定資助對象;在公示過程中如有異議,組織專人調查、核實,並作出相應處理。(8月12日、13日、14日)

12.舉辦發放儀式:發放助學資金。對已確定的資助對象發放資助金(8月22日)。

六、資金籌集

全市計劃籌措資金約400萬元。

七、資助發放儀式

時間:20xx年8月22日上午9:00(星期二)。

地點:市委大禮堂。

八、參加儀式人員

(一)出席領導

市裏主要領導和政府分管教育的領導,省教育廳領導,各主辦單位主要負責人。

(二)出席代表

城區受助學生及家長360人;五縣(市)學生資助中心主任、資助專幹20人;捐贈單位代表10人;直屬高中學校主要負責人和主辦單位幹部職工30人;媒體記者及其他相關人員10人(共約450人)。

九、資金髮放

(一)各主辦單位應在8月2日前足額將資助資金匯到慈善總會,8月8日由慈善總會劃入市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指定帳户;

(二)由市教育局與中國銀行協商,由市總工會與建設銀行協商,為每一位受助對象辦理銀行卡,銀行及時將資助資金打入銀行卡,在儀式現場分6個小組現場組織發放;

(三)確定20名受助學生代表上台接受資助金。

附件:1、株洲市20xx年“大愛株洲·金秋助學”牽手貧困大學生助學活動儀式議程

2、株洲市20xx年“大愛株洲 金秋助學”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工作日程表

附件1

株洲市20xx年“大愛株洲·金秋助學”牽手

貧困大學生助學活動儀式議程

一、活動時間:20xx年8月22日(週二)上午9:00

二、活動地點:市委大禮堂

三、參加活動的領導:市裏主要領導、省教育廳領導,各承辦單位主要負責人。

四、儀式主持人:市委常委、宣傳部長張雄

五、儀式議程:

8:30開始播放音樂,循環播放《讓世界充滿愛》,9:00活動儀式開始。

1.市人大副主任、市總工會主席王建之同志代表主辦單位介紹助學活動情況;

2.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楊勝躍同志宣讀助學文件;

3.舉行貧困學生髮放助學金儀式;

4.受助學生代表發言;

5.捐贈單位代表發言;

6.省教育廳領導講話;

7.市委書記毛騰飛同志講話;

會議結束,播放音樂《真愛》。

金秋助學活動方案 篇7

為推動和幫助解決困難職工和農民工子女上學問題,充分發揮工會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中的作用,根據自治區總工會的《關於做好20xx年金秋助學活動前期準備工作的通知》精神,經地區工會研究,20xx年7月至8月,繼續在全市範圍內開展金秋助學活動。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 資助名額

序號

單 位

擬資助人數

1

高昌區總工會

40

2

鄯善縣總工會

40

3

托克遜縣總工會

40

4

地區教育工會

5

5

機關工委工會

5

6

地直、產業工會

5

總 數

135

二、資助對象及標準

(一)資助對象

困難職工(農民工)家庭的就學子女、單親特困子女、下崗失業困難職工子女作為今年助學活動的重點,應屆考上大中專院校和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具體包括:

1、家庭人均收入在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的困難職工家庭就學子女;

2、職工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殘疾等特殊困難的就學子女;

3、遭受突發事件導致生活困難的職工家庭就學子女。

(二)資助標準

地區助學金標準如下:

1、考取本科二批次以上院校錄取的助學金不高於3000元;

2、考取本科三批次、大專院校錄取的助學金不高於20xx元;

3.在高中及職業技術學院就讀的助學金不高於1500元;

4、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助學金不高於1000元(需學校出具就學證明);

各縣(區)總工會可以參照地區工會的資助標準自行安排資金開展助學活動,不得高於地區助學金標準。

三、申請辦法和發放方式

(一)、凡符合資助條件的,由職工向所在單位工會提出申請,填寫《20xx年金秋助學申請表》和《困難職工家庭申報表》。

(二)、凡申請資助的困難職工(農民工)須提供以下證件:

1、申請資助的學生在收到院校錄取通知書後需提供户口薄(家庭所有成員)、身份證、考生錄取通知書、低保證、准考證、失業登記證等證件的複印件;

2、家庭成員收入證明或失業(無收入)證明;

3、患重大疾病或殘疾人困難職工需出具病歷和殘疾人證複印件;

4、農民工需提供用工勞動合同複印件;

5、受助學生需提供吐魯番市本地建設銀行卡複印件一張。

(三)、各基層工會將申請材料核查無誤後,填寫《金秋助學彙總表》、《受資助學生銀行卡信息表》,於8月10日前將《彙總表》和金秋助學申請材料一併報地區工會。

(四)地區工會經審核、確定資助對象後,在“吐魯番地區工會網”和各基層工會公示後按標準發放助學金。

(五)為了加強管理,根據自治區總工會的要求,20xx年助學金將分期發放到受助學生提供的銀行卡內。

四、具體要求

(一)做好調查摸底,健全助學檔案。各基層工會要儘快研究制訂金秋助學活動實施方案,確定本年度的助學幫扶目標、計劃籌款數額和助學方式,落實責任,確保每一個符合條件的困難職工子女不因貧困而輟學。縣(區)工會、產業工會和直屬基層工會在發放助學資金前,要進行入户走訪核查,地區工會將適時進行抽查。

(二)加強協調溝通,形成工作合力。各級工會要與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共青團、婦聯、慈善總會等部門做好銜接,分工協作,發揮工會拾遺補缺作用,避免重複幫扶救助。

(三)做好宣傳工作,擴大社會影響。各級工會要深入報道活動開展情況,特別是推廣、宣傳金秋助學活動的經驗做法和主要成果,深入報道在助學活動中湧現出的典型事件和感人事蹟,選樹經過工會助學完成學業、事業有成的學子典型。

金秋助學活動方案 篇8

為深入開展20xx年度全市工會“金秋助學”活動,積極協助各級黨委、政府解決城鎮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上學難和困難職工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難的問題,現根據省總和市總工作部署,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及受助條件

20xx年在xx市參加大學聯考並被國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二類普通大學及其以上類別學校錄取的學生,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可提出資助申請,經市總研究確定後予以資助:

1、特困職工(農民工)子女;

2、低保職工家庭中經過政府救助後生活仍困難的職工子女;

3、遭受各種重大自然災害的困難職工子女。

二、資助名額

市總工會擬資助100名,其中各地方總工會分別呈報2名,由市總工會安排資金資助。各縣(市)區總工會也要分別開展此項活動。

三、資助標準

市總工會進行一次性資助,標準為4000元/人。縣(市)區總工會資助標準視實際情況制定資助標準。

四、申報辦法

符合條件的大學新生向其父母所在單位工會或所在地社區(村)工會或鄉鎮(街道)工會提出申請,上級主管工會審核後申報。也可由xx市城區的學校工會提出申請,市教育局工會推薦申報。市總工會根據推薦對象考取院校、大學聯考分數和家庭的困難狀況研究確定受助對象,對成績優秀的特困職工(農民工)子女優先給予資助。凡通過其他方式和途徑已獲得助學款項的,不再重複資助。

五、申報時間

擬申請xx市總工會資助的學生,請務必於8月10日前將家庭困難證明、申請書、學生身份證或户口簿、學生准考證、大學錄取通知書複印件、父母身份證複印件及父母所在單位工會和主管工會的申報意見、公示公告結果等,家長是農民工的,還要提供勞動合同複印件,一併上報市總工會職工服務中心(聯繫電話:12351)。

六、有關要求

1、各地工會組織要高度重視資助貧困大學新生的“金秋助學”活動,要把助學活動作為市、縣兩級工會密切聯繫職工羣眾的一個重要載體,並將助學活動融入當前正在開展的“兩學一做” 活動中。加強領導,採取有效措施,“量力而行、盡力而為”,藉助社會力量,多方籌集資金,充分發揮工會助學幫扶在社會救助體系中的拾遺補缺作用,積極協助黨委和政府解決農民工、困難職工子女上學難的問題。

2、各級工會要實施信息公開和全程陽光操作。要鞏固深化去年市總開展“三千”活動成果,做到精準識別,精準幫扶。要加強助學資金管理,建立財務專項科目,將捐資助學情況實時向社會公開,做到專款專用,公開透明。要嚴格工作紀律,嚴格掌握受助對象條件,嚴格執行資助標準,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對申請資助的人員要逐級審核、嚴格把關,在推薦申報受助學生時,應對其家庭情況充分調查瞭解,確保受助名額真正用於貧困學生。在此過程中,一旦發現有弄虛作假的情況,將取消其受助資格,追回受助資金,相關單位及人員市總工會將通報批評。

3、各級工會要做好對工會助學活動的宣傳工作,深入報道各地開展助學活動經驗做法和主要成果,報道各地在助學活動中湧現出的典型事件和感人事蹟。對致力於工會愛心助學事業的愛心單位和個人要廣泛宣傳其先進事蹟,營造良好的社會助學氛圍。

4、各級工會在開展資助貧困大學生活動時要嚴格檔案管理,以便做到事實清楚、跟蹤抽查便捷。要按全國總工會《困難職工檔案管理辦法》(總工辦發[20xx]36號)文件標準建立獨立的助學檔案。要堅持屬地管理原則,明確建檔主體、規範建檔程序,建全查詢使用制度,做好助學檔案保密和備案複核工作。對全總新規定中不符合建檔條件的一律不準建檔資助。

5、各級工會要加強對20xx年省總開展“金秋助學圓夢行動”專項資助活動的受助學生跟蹤管理,及時瞭解掌握學生思想、學習、生活狀況和家庭困難狀況,建立專項檔案。8月10日前把受助學生上一學年個人相關材料(包括思想彙報、成績單等)和寒暑假期間到所在社區或志願者組織參加不少於一週的志願服務證明材料及新學年助學申請通過幫扶系統上傳,同時紙質資料報市總生活保障部審核。

6、各級工會要認真做好統計報表和總結工作。9月10日前應對活動進行總結,形成文字材料,連同《20xx年各縣市“金秋助學”活動統計表》一併報市總工會生活保障部。

金秋助學活動方案 篇9

為切實保證20xx年我市範圍內考取大學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不因貧困而失學,市委宣傳部、市總工會、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工商聯、市婦聯、團市委、株洲晚報、市慈善總會、市教育基金會、市扶貧辦等單位決定動員社會力量開展“大愛株洲·金秋助學”牽手貧困大學生大型助學活動,為確保本次活動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辦單位

市委宣傳部、市總工會、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婦聯、團市委、市工商聯、市慈善總會、市教育基金會、株洲晚報、市扶貧辦等。

二、組織機構

成立株洲市“大愛株洲 金秋助學”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市委宣傳部張雄部長

副組長:市人大副主任王建之,副市長毛朝暉

成 員:由承辦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市教育局,由鍾燕任辦公室主任,夏立威任辦公室副主任。下設七個工作組:統籌綜合組、資助對象審核組、資助活動材料組、資金募集發放組、資助活動會務組、資助活動宣傳組、安全保衞組。

三、工作原則

(一)廣泛動員,全民參與。

(二)統一部署,分類實施。

(三)建檔立制,追蹤督促。

(四)公平公正,公開透明。

(五)資助引路,育人為先。

四、實施辦法

(一)資助對象

持有我市户籍或在我市務工一年以上的外來人員子女,在我市就讀普通高中三年級的考取大學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二)資助條件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享受資助。

1.孤兒;

2.烈士子女;

3.城鄉低保户;

4.家庭主要成員中患重大疾病或天災人禍等造成經濟特別困難的家庭子女;

5.城鎮居民月人均收入低於城鎮低保標準兩倍的低收入家庭子女;

6.農村居民年人均收入低於2850元的家庭子女;

7.城鄉接受特殊教育的學生;

8.其他有關政策明確規定,需要給予特殊救助的學生;

9.“建檔立卡貧困户”子女

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孤兒、家庭經濟困難獨生子女、農村兩女一户子女。

(三)資助標準

凡符合條件的,給予一次性資助5000元左右,資助人數1000人。

(四)工作程序

1.本人申請。學生本人向所在學校申請、填報《20xx年株洲市貧困大一新生資助申請表》、《株洲市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程度調查表》;並根據《20xx年株洲市貧困大一新生資助申報材料清單》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7月1日前)

2.學校初審。申請人所在學校對證明材料進行審核,對申請對象進行家庭經濟困難程度測評且排序;組織家訪核實實際情況,如實填報《20xx年株洲市貧困大一新生家庭走訪表》。(7月5日前)

3.同級複審。各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區域內申請人資料,彙總信息,按照量化測評數據進行排序,整理有關資料上報市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市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審核市直屬高中學校申請人資料。(7月10日前)

4.第一批聯合會審。市、縣兩級教育部門聯合相關部門會審所有申報材料。(7月28日、29日)

5.錄取核實。錄取工作開始後,市、縣學生資助管理機構根據申報名單到本級教育考試機構核實考生錄取信息,遴選擬資助對象。(7月29日前)

6.第二批聯合會審。市教育局、市總工會、市教育基金會等部門會審新增申報材料(8月1-2日)

7.家庭財產信息比對。由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扶貧辦對資助對象家庭財產信息進行核對。(8月3-6日)

8.入户調查。組織相關工作人員、晚報記者及志願者深入貧困學生家庭調查核實。(7月1日至8月10日)

9.聯合終審。市教育局、市總工會、市慈善總會、市教育基金會等部門聯合審核,按家庭經濟困難程度確定擬資助學生名單並報主辦單位領導審批。(8月8日-9日)

10.媒體公示。在株洲晚報分批公示擬資助對象,經公示無異議後,確定資助對象;在公示過程中如有異議,組織專人調查、核實,並作出相應處理。(8月10日、11日、12日)

11.資金髮放。對已確定的資助對象發放資助卡,實施資助。(8月17日)。

六、資金籌集

全市擬籌措資金500萬元,用於20xx年金秋助學。

七、資助發放儀式

時間:20xx年8月17日上午9:00(星期三)。

地點:市委大禮堂。

八、參加儀式人員

(一)出席領導

市裏主要領導和政府分管教育的領導,省教育廳領導,各主辦單位主要負責人。

(二)出席代表

城區受助學生及家長360人;五縣(市)學生資助中心主任及受助學生代表40人;捐贈單位代表10人;直屬高中學校主要負責人和主辦單位幹部職工30人;媒體記者及其他相關人員10人(共約460人)。

九、資金髮放

(一)各承辦單位應在8月4日前足額將資助資金匯到慈善總會,8月6日由慈善總會劃入市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指定帳户;

(二)由市教育局與中國銀行協商,由市總工會與建設銀行協商,為每一位受助對象辦理銀行卡,銀行及時將資助資金打入銀行卡,在儀式現場分6個小組現場組織發放;

(三)活動儀式需確定20名受助學生代表上台接受資助金髮放。

金秋助學活動方案 篇10

多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視和支持下,在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通過全市各級工會組織的共同努力,“金秋助學”活動取得了顯著成效,已經成為黨政認可、職工擁護、社會讚譽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經市總工會研究決定,今年要在全市廣泛開展以“回顧十年助學路,愛心共鑄學子夢”為主題的“金秋助學”活動,幫助困難職工和困難農民工家庭的子女按時入學。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金秋助學”活動開展十週年為契機,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政府主導、工會運作、社會參與的要求,積極推動完善國家助學政策體系,落實國家現行助學政策,拓展助學內容,延伸助學鏈條,創新助學方式,協助各級黨委、政府解決好睏難職工和困難農民工家庭子女上學難問題,在國家助學政策體系中發揮拾遺補缺作用,進一步促進教育公平與社會和諧。

二、幫扶對象

今年助學的主要對象是國家助學體系暫時沒有覆蓋,或者已經覆蓋到但仍需要進一步救助、已建檔案的困難職工和困難農民工新考入大學的上學子女。具體資助對象包括:

1.20xx年大學聯考考入國家大專以上院校並被正式錄取,因家庭成員因患大病、殘疾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入學學費的困難職工家庭高中畢業生;

2.進一步延伸助學鏈條,拓展助學覆蓋面,對往屆已救助過的品學兼優的貧困在校大學生進行扶助;

3.遭受重大自然災害的困難職工家庭上學子女;

4.就業困難的困難職工家庭的上學子女;

5.與用人單位建立有勞動關係,生活困難、無力支付學費且加入工會組織的困難農民工上學子女。

三、活動時間

20xx年7月25日——8月31日

四、資助標準

對困難職工家庭的上學子女,每個學生資助20xx元-3000元。

五、申報程序

1.報名。符合資助條件的對象持本人及子女身份證、户口簿、錄取通知書到本單位工會或地方工會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20xx年“金秋助學”資助學生登記表》。

2.審核。由困難職工(農民工)所在單位工會及上級主管工會審核相關證明材料,出具審核意見並蓋章。

3.申報。由各單位工會將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複印件及時報送市總工會困難職工幫扶中心。

4.確定資助對象。對符合條件的申請救助對象市總工會將進行入户調查,掌握真實的困難情況,研究確定資助對象。

六、注意事項

1.對符合資助條件的對象,凡通過其他方式和途徑已獲得助學資金的,市工會不再重複資助,基層單位工會應嚴格把關。

2.已獲得市工會資助的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因故未能入學的,由所在單位工會負責收回助學金並及時退還市工會困難職工幫扶中心。

3.凡偽造證件、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除不予救助外,還將取消報送單位次年資助的資格。

金秋助學活動方案 篇11

為切實保證20xx年我市範圍內考取大學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不因貧困而失學,市委宣傳部、市總工會、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工商聯、市婦聯、團市委、市扶貧辦、株洲晚報、株洲電視台、市慈善總會、市教育基金會等單位決定動員社會力量聯合開展“大愛株洲·金秋助學”牽手貧困大學生大型助學活動,為確保本次活動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辦單位

市委宣傳部、市總工會、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婦聯、團市委、株洲晚報、株洲電視台、市扶貧辦、市慈善總會、市教育基金會等。

二、組織機構

成立株洲市“大愛株洲 金秋助學”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待定

副組長:市人大副主任王建之,副市長楊勝躍

成 員:由承辦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市教育局,由吳安浩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夏立威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下設七個工作組:統籌綜合組、資助對象審核組、資金募集發放組、助學活動材料組、助學活動會務組、助學活動宣傳組、安全保衞組。

三、工作原則

(一)廣泛動員,全民參與。

(二)統一部署,分類實施。

(三)建檔立制,追蹤督促。

(四)公平公正,公開透明。

(五)資助引路,育人為先。

四、實施辦法

(一)資助對象

持有我市户籍或在我市務工一年以上的外來人員子女,在我市就讀普通高中三年級的考取大學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二)資助條件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享受資助。

1.孤兒;

2.烈士子女;

3.城鄉低保户;

4.家庭主要成員中患重大疾病或天災人禍等造成經濟特別困難的家庭子女;

5.城鎮居民月人均收入低於城鎮低保標準兩倍的低收入家庭子女;

6.農村居民年人均收入低於2850元的家庭子女;

7.城鄉接受特殊教育的學生;

8.其他有關政策明確規定,需要給予特殊救助的學生;

9.“建檔立卡貧困户”子女

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孤兒、家庭經濟困難獨生子女、農村兩女一户子女。

(三)資助標準

凡符合條件的,給予一次性資助5000元左右,資助人數視募款數目而定。

(四)工作程序

1.本人申請。學生本人向所在學校申請、填報《20xx年株洲市貧困大一新生資助申請表》、《株洲市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程度調查表》;並根據《20xx年株洲市貧困大一新生資助申報材料清單》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6月30日前)

2.學校初審。申請人所在學校對證明材料進行審核,對申請對象進行家庭經濟困難程度測評且排序;組織家訪核實實際情況,如實填報《20xx年株洲市貧困大一新生家庭走訪表》。(7月15日前)

3.同級複審。各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區域內申請學生資料,彙總信息,按照量化測評數據進行排序,整理有關資料上報市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市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審核市直屬高中學校申請人資料。(7月25日前)

4.錄取核實。錄取工作開始後,市、縣學生資助管理機構根據申報名單到本級教育考試機構核實考生錄取信息,遴選擬資助對象。(7月28日前)

5.第一批聯合會審。市、縣兩級教育部門聯合相關部門會審所有申報材料。(7月28日、29日)

6.第二批聯合會審。市教育局、市總工會、市教育基金會等部門會審新增申報材料(8月1-3日)

7、市資助辦抽查複核。對五縣市、直屬高中上報的擬受助學生進行抽查核實。從全部申報名單中隨機抽查10%的受助學生進行家訪。發現有不實情況對申報學生、審核人通報批評,並責令整改。(8月1-6日)

8.家庭財產信息比對。由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扶貧辦對資助對象家庭財產信息進行核對。(8月4-8日)

9.入户調查。組織相關工作人員、晚報記者及志願者深入貧困學生家庭調查核實。(7月10日至8月10日)

10.聯合終審。市教育局、市總工會、市慈善總會、市教育基金會等部門聯合審核,按家庭經濟困難程度確定擬資助學生名單並報主辦單位領導審批。(8月8日-9日)

11.媒體公示。在株洲晚報分批公示擬資助對象,經公示無異議後,確定資助對象;在公示過程中如有異議,組織專人調查、核實,並作出相應處理。(8月12日、13日、14日)

12.舉辦發放儀式:發放助學資金。對已確定的資助對象發放資助金(8月22日)。

六、資金籌集

全市計劃籌措資金約400萬元。

七、資助發放儀式

時間:20xx年8月22日上午9:00(星期二)。

地點:市委大禮堂。

八、參加儀式人員

(一)出席領導

市裏主要領導和政府分管教育的領導,省教育廳領導,各主辦單位主要負責人。

(二)出席代表

城區受助學生及家長360人;五縣(市)學生資助中心主任、資助專幹20人;捐贈單位代表10人;直屬高中學校主要負責人和主辦單位幹部職工30人;媒體記者及其他相關人員10人(共約450人)。

九、資金髮放

(一)各主辦單位應在8月2日前足額將資助資金匯到慈善總會,8月8日由慈善總會劃入市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指定帳户;

(二)由市教育局與中國銀行協商,由市總工會與建設銀行協商,為每一位受助對象辦理銀行卡,銀行及時將資助資金打入銀行卡,在儀式現場分6個小組現場組織發放;

(三)確定20名受助學生代表上台接受資助金。

附件:1、株洲市20xx年“大愛株洲·金秋助學”牽手貧困大學生助學活動儀式議程

2、株洲市20xx年“大愛株洲 金秋助學”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工作日程表

金秋助學活動方案 篇12

為切實履行工會組織的維護、幫扶職能,更好地協助黨委、政府解決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就學難、就業難問題,根據省總開展“温暖萬家大幫扶”活動的要求,市總工會決定今年繼續開展困難職工、困難農民工子女助學活動。

一、指導思想

“金秋助學”活動是以黨的xx大和中國工會xx大精神為指導,貫徹落實省總工會關於“維權幫扶大推進”等“五大”行動,按照行動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及時安排部署今年“金秋助學”工作。

二、資助對象

助學對象主要為國家助學體系尚未覆蓋,或者雖已覆蓋但仍需進一步幫扶的因家庭成員大病、殘疾、待崗失業、受災等原因造成家庭人均生活水平處於當地低保線或者低保邊緣線家庭的子女。

三、申報條件

1、符合建檔標準的困難職工和困難農民工子女。

2、20xx年新考入省內外1本、2本全日制大學,且無力支付高昂學費品學兼優的困難職工、困難農民工子女。

3、將20xx年受自然災害影響致困的職工子女納入幫扶救助範圍。

4、在申報表中必須註明是否屬於已建檔困難職工或農民工。

5、對報考師範類院校,接受免費師範教育的和軍事院校的學生不屬本次行動受助範圍。

6、須持有《誠信計生證明》。

7、已申報獲得其它部門助學救助者,不再享受“金秋助學”救助,否則將進行清退。

四、資金來源

1、以上級工會專項補助資金為主;

2、本級工會自籌資金為輔。

五、時間部署

1、7月23日——8月15日為活動籌備階段。

2、8月22日——8月26日為集中發放資金階段。

3、上報相關資料截止時間20xx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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