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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金秋助學活動方案(精選5篇)

公司金秋助學活動方案(精選5篇)

公司金秋助學活動方案 篇1

為解決困難職工子女上學難的問題,助推縣委縣政府為民辦實事工程,經研究,決定今年繼續開展 “金秋助學”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公司金秋助學活動方案(精選5篇)

一、資助對象

全縣困難職工(含農民工、外來工)子女中,今年應屆考上公立二本以上院校(不含提前錄取的二本以下院校;軍校、委培等免費生不在此次申請救助範圍之內)的學生。主要類型如下:

1、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本地最低生活保障線,經政府救助後生活仍然困難的職工子女(需提供縣民政部門出具的低保證);

2、家庭人均收入略高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但由於疾病等困難原因,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職工子女(需提供其縣級及以上醫院開具的疾病證明或鎮、街道、企業工會蓋章的生活困難證明);

3、因各類自然災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別困難的職工子女(需提供其重大支出費用證明或特別困難證明);

4、享受了社會其他方面資助的學生,不列入本次資助範圍(不能重複上報,一旦發現不予救助)。

二、申報程序

1、困難職工本人向單位或户口所在地鎮、街道工會提出書面申請;

2、所在單位、鎮、街道工會接到申請後,進行核實,如屬上述三類對象,符合工會救助要求的發給《金秋助學申請表》(附件1)、《困難職工家庭申報表》(附件2);

3、按《金秋助學申請表》、《困難職工家庭申報表》要求如實填寫後,並附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1)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2)困難證明(3)家庭就業成員的工資收入證明(4)若申請人為農民工或非公企業人員,需提供勞動合同複印件(5)全家户口本複印件(6)申請人本人工商銀行帳號(7)大學錄取通知書(8)普通高校統一《考試准考證》,交所在單位工會核實簽署意見蓋章後,送鎮、街道、系統工會複審把關並蓋章,上報縣總工會;

4、所在單位、鎮、街道工會應對困難職工困難情況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相關材料和現場照片要存檔備查並且上報;經公示無異議的,將檔案申請表和相關材料上報縣總工會審批。

三、活動時間

今年金秋助學活動,分為三個階段:7月10至8月10日,為宣傳、申報階段;8月11日至8月20日為調查、審核、公示階段;8月21日至8月25日為集中發放助學資金階段。發放儀式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加大宣傳,摸清底數。各基層工會積極做好金秋助學活動的宣傳工作,爭取黨政的支持,爭取社會各界,特別是企業的支持,形成多種方式、多種渠道的助學資金保障,要把金秋助學活動作為黨員幹部與特困職工家庭結對幫扶的重要組成部分,推動社會各界和個人開展形式多樣的助學活動。同時要抓緊做好睏難職工家庭就學子女的摸底調查、統計彙總工作,做到“全覆蓋,不遺漏”。

2、信息公開,陽光操作。各基層工會嚴格工作紀律,嚴格掌握受助對象條件,嚴格執行資助標準,做到公開公平公正,使每一個符合條件的困難職工子女不因貧困而輟學。縣總工會安排專人認真審核基層工會上報情況併入户核實後,在《今日睢寧報》公示無異議後,予以確認救助。

3、認真審核,及時上報。各基層工會要認真做好睏難職工子女助學相關資料申報審核工作。各單位困難職工子女助學申報材料,經單位審核後,於8月10日前報縣總工會一樓服務大廳(逾期不再受理申報)。

公司金秋助學活動方案 篇2

為充分發揮工會組織幫扶困難職工的職能作用,進一步協助黨委、政府幫助困難職工(農民工)家庭解決子女上學問題,按照黑龍江省總工會統一部署,市總工會決定在全市範圍內開展以“心繫職工情,共圓學子夢”為主題的20xx年“金秋助學”活動,現制定活動方案如下:

一、助學對象

具有大慶市户口的困難職工上學子女、在大慶市打工的困難農民工上學子女、精準扶貧工作中被確定為貧困户的上學子女。

二、助學範圍

(一)在檔困難職工子女。在工會幫扶管理系統檔案內的困難職工,由以往重點救助當年考入大學的在檔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擴展到大學、大專、中專、高國中和國小階段入學、就讀的在檔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

(二)不在檔困難職工子女。不在工會幫扶管理系統檔案內,因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特別是化解過剩產能過程中因下崗失業造成上學困難的職工(農民工)子女。

(三)精準扶貧工作中確定的貧困户子女。在我市精準扶貧工作中被確定為貧困户的上學子女。

(四)不能重複救助。與民政、婦聯、共青團等部門建立助學信息共享機制,避免疊加救助。

三、助學標準

市總工會助學的基本標準為:對考入或就讀大學、大專的,一次性助學金標準為每人不高於5000元;對就讀中專、高中的,一次性助學金標準為每人不高於1500元;對就讀國中、國小的,一次性助學金標準為每人不高於600元。各縣(區)總工會、各企事業單位工會可參照此標準,自行確定助學標準。

四、具體措施

(一)精準識別施助。按照“分級負責、精準識別、 一户一檔、動態管理”的原則,把“精準”貫穿於助學全過程。組織力量全面摸排本地、本單位困難職工家庭就學子女情況,根據每户家庭具體困難情況及子女教育負擔狀況確定助學對象,健全助學檔案,做到幫扶對象精準、幫扶措施精準。

(二)加大助學資金籌集力度。一是積極向上級工會和當地財政爭取專項幫扶資金;二是提高專項幫扶資金用於助學活動的比例;三是增加工會經費專項投入;四是廣泛動員愛心企業、勞動模範、五一勞動獎章(獎狀)獲得者(單位)和有條件的工會會員自願捐資助學,不斷擴大助學資金量。

(三)改進助學方式。一是集中時段開展金秋助學活動。6月下旬至8月底,集中開展一次性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助學活動。二是實施日常性、即時性救助。市、縣總工會要將上級工會撥付助學資金的15%,用於因下崗失業和遇到突發事件、大病、意外災害等特殊困難職工(農民工)家庭就學子女的日常性、即時性救助。

(四)規範助學資金申報程序。一是凡符合條件的,由職工本人向所在單位工會提出資助申請;二是由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子女就讀學校工會出具審核意見,並進行公示;三是職工所在單位工會將相關資料上報至縣或市工會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彙總;四是由縣或市總工會統一審定後,原則上通過銀行卡方式發放助學金。具體申報材料市總社會保障部另行通知。

(五)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各級工會組織要協助政府有關部門落實好國家各項助學政策,將符合條件的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納入國家助學政策的覆蓋範圍。

五、幾點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級工會一把手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責任部門深入抓,制定具體落實方案,認真組織實施,層層壓實責任和任務,層層抓好落實。

(二)要廣泛宣傳發動。把廣大勞動模範、工會幹部和工會會員的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省、市委的部署上來,發動廣大職工及社會各界慷慨解囊獻愛心、結對幫扶共助學,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困難職工子女成長的良好氛圍。

(三)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電視、廣播、互聯網等媒體,廣泛宣傳金秋助學的決策部署、政策安排、助學流程、活動典型和工作成果,讓廣大困難職工、困難農民工子女得到及時資助。

(四)要強化人文關懷。在助學過程中要注意保護貧困家庭及子女的隱私權,通過助學助困,來助志助德,引導廣大受助學生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定理想、發奮學習、感恩社會、報效國家。

(五)要加強助學資金的管理。助學資金專款專用、依規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佔、挪用,對違規使用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困難職工幫扶資金監管領導小組負責對助學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督察,各級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每年將對此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重點審計。

(六)要及時上報助學進展情況。在助學過程中,要及時上報以下情況:一是助學活動開展情況;二是助學活動宣傳工作情況;三是活動中湧現出的工作典型、助學典型及受助典型並總結他們的先進事蹟;四是助學活動的先進經驗和創新做法。以上情況可通過信息、簡報、工作總結、工作彙報等形式上報,上報渠道可通過郵箱、QQ工作羣、微信工作羣、直接報送等多種形式。

(七)市總調查助學對象上報時間。今年考上大學、大專的救助對象申報材料上報時間為8月22日前,其他救助對象申報材料上報時間為7月10日前。

公司金秋助學活動方案 篇3

為切實保證20xx年我市範圍內考取大學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不因貧困而失學,市委宣傳部、市總工會、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工商聯、市婦聯、團市委、市扶貧辦、株洲晚報、株洲電視台、市慈善總會、市教育基金會等單位決定動員社會力量聯合開展“大愛株洲·金秋助學”牽手貧困大學生大型助學活動,為確保本次活動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辦單位

市委宣傳部、市總工會、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婦聯、團市委、株洲晚報、株洲電視台、市扶貧辦、市慈善總會、市教育基金會等。

二、組織機構

成立株洲市“大愛株洲 金秋助學”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待定

副組長:市人大副主任王建之,副市長楊勝躍

成 員:由承辦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市教育局,由吳安浩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夏立威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下設七個工作組:統籌綜合組、資助對象審核組、資金募集發放組、助學活動材料組、助學活動會務組、助學活動宣傳組、安全保衞組。

三、工作原則

(一)廣泛動員,全民參與。

(二)統一部署,分類實施。

(三)建檔立制,追蹤督促。

(四)公平公正,公開透明。

(五)資助引路,育人為先。

四、實施辦法

(一)資助對象

持有我市户籍或在我市務工一年以上的外來人員子女,在我市就讀普通高中三年級的考取大學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二)資助條件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享受資助。

1.孤兒;

2.烈士子女;

3.城鄉低保户;

4.家庭主要成員中患重大疾病或天災人禍等造成經濟特別困難的家庭子女;

5.城鎮居民月人均收入低於城鎮低保標準兩倍的低收入家庭子女;

6.農村居民年人均收入低於2850元的家庭子女;

7.城鄉接受特殊教育的學生;

8.其他有關政策明確規定,需要給予特殊救助的學生;

9.“建檔立卡貧困户”子女

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孤兒、家庭經濟困難獨生子女、農村兩女一户子女。

(三)資助標準

凡符合條件的,給予一次性資助5000元左右,資助人數視募款數目而定。

(四)工作程序

1.本人申請。學生本人向所在學校申請、填報《20xx年株洲市貧困大一新生資助申請表》、《株洲市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程度調查表》;並根據《20xx年株洲市貧困大一新生資助申報材料清單》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6月30日前)

2.學校初審。申請人所在學校對證明材料進行審核,對申請對象進行家庭經濟困難程度測評且排序;組織家訪核實實際情況,如實填報《20xx年株洲市貧困大一新生家庭走訪表》。(7月15日前)

3.同級複審。各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區域內申請學生資料,彙總信息,按照量化測評數據進行排序,整理有關資料上報市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市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審核市直屬高中學校申請人資料。(7月25日前)

4.錄取核實。錄取工作開始後,市、縣學生資助管理機構根據申報名單到本級教育考試機構核實考生錄取信息,遴選擬資助對象。(7月28日前)

5.第一批聯合會審。市、縣兩級教育部門聯合相關部門會審所有申報材料。(7月28日、29日)

6.第二批聯合會審。市教育局、市總工會、市教育基金會等部門會審新增申報材料(8月1-3日)

7、市資助辦抽查複核。對五縣市、直屬高中上報的擬受助學生進行抽查核實。從全部申報名單中隨機抽查10%的受助學生進行家訪。發現有不實情況對申報學生、審核人通報批評,並責令整改。(8月1-6日)

8.家庭財產信息比對。由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扶貧辦對資助對象家庭財產信息進行核對。(8月4-8日)

9.入户調查。組織相關工作人員、晚報記者及志願者深入貧困學生家庭調查核實。(7月10日至8月10日)

10.聯合終審。市教育局、市總工會、市慈善總會、市教育基金會等部門聯合審核,按家庭經濟困難程度確定擬資助學生名單並報主辦單位領導審批。(8月8日-9日)

11.媒體公示。在株洲晚報分批公示擬資助對象,經公示無異議後,確定資助對象;在公示過程中如有異議,組織專人調查、核實,並作出相應處理。(8月12日、13日、14日)

12.舉辦發放儀式:發放助學資金。對已確定的資助對象發放資助金(8月22日)。

六、資金籌集

全市計劃籌措資金約400萬元。

七、資助發放儀式

時間:20xx年8月22日上午9:00(星期二)。

地點:市委大禮堂。

八、參加儀式人員

(一)出席領導

市裏主要領導和政府分管教育的領導,省教育廳領導,各主辦單位主要負責人。

(二)出席代表

城區受助學生及家長360人;五縣(市)學生資助中心主任、資助專幹20人;捐贈單位代表10人;直屬高中學校主要負責人和主辦單位幹部職工30人;媒體記者及其他相關人員10人(共約450人)。

九、資金髮放

(一)各主辦單位應在8月2日前足額將資助資金匯到慈善總會,8月8日由慈善總會劃入市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指定帳户;

(二)由市教育局與中國銀行協商,由市總工會與建設銀行協商,為每一位受助對象辦理銀行卡,銀行及時將資助資金打入銀行卡,在儀式現場分6個小組現場組織發放;

(三)確定20名受助學生代表上台接受資助金。

附件:1、株洲市20xx年“大愛株洲·金秋助學”牽手貧困大學生助學活動儀式議程

2、株洲市20xx年“大愛株洲 金秋助學”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工作日程表

公司金秋助學活動方案 篇4

為切實保證20xx年我市範圍內考取大學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不因貧困而失學,市委宣傳部、市總工會、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工商聯、市婦聯、團市委、株洲晚報、市慈善總會、市教育基金會、市扶貧辦等單位決定動員社會力量開展“大愛株洲·金秋助學”牽手貧困大學生大型助學活動,為確保本次活動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辦單位

市委宣傳部、市總工會、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婦聯、團市委、市工商聯、市慈善總會、市教育基金會、株洲晚報、市扶貧辦等。

二、組織機構

成立株洲市“大愛株洲 金秋助學”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市委宣傳部張雄部長

副組長:市人大副主任王建之,副市長毛朝暉

成 員:由承辦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市教育局,由鍾燕任辦公室主任,夏立威任辦公室副主任。下設七個工作組:統籌綜合組、資助對象審核組、資助活動材料組、資金募集發放組、資助活動會務組、資助活動宣傳組、安全保衞組。

三、工作原則

(一)廣泛動員,全民參與。

(二)統一部署,分類實施。

(三)建檔立制,追蹤督促。

(四)公平公正,公開透明。

(五)資助引路,育人為先。

四、實施辦法

(一)資助對象

持有我市户籍或在我市務工一年以上的外來人員子女,在我市就讀普通高中三年級的考取大學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二)資助條件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享受資助。

1.孤兒;

2.烈士子女;

3.城鄉低保户;

4.家庭主要成員中患重大疾病或天災人禍等造成經濟特別困難的家庭子女;

5.城鎮居民月人均收入低於城鎮低保標準兩倍的低收入家庭子女;

6.農村居民年人均收入低於2850元的家庭子女;

7.城鄉接受特殊教育的學生;

8.其他有關政策明確規定,需要給予特殊救助的學生;

9.“建檔立卡貧困户”子女

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孤兒、家庭經濟困難獨生子女、農村兩女一户子女。

(三)資助標準

凡符合條件的,給予一次性資助5000元左右,資助人數1000人。

(四)工作程序

1.本人申請。學生本人向所在學校申請、填報《20xx年株洲市貧困大一新生資助申請表》、《株洲市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程度調查表》;並根據《20xx年株洲市貧困大一新生資助申報材料清單》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7月1日前)

2.學校初審。申請人所在學校對證明材料進行審核,對申請對象進行家庭經濟困難程度測評且排序;組織家訪核實實際情況,如實填報《20xx年株洲市貧困大一新生家庭走訪表》。(7月5日前)

3.同級複審。各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區域內申請人資料,彙總信息,按照量化測評數據進行排序,整理有關資料上報市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市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審核市直屬高中學校申請人資料。(7月10日前)

4.第一批聯合會審。市、縣兩級教育部門聯合相關部門會審所有申報材料。(7月28日、29日)

5.錄取核實。錄取工作開始後,市、縣學生資助管理機構根據申報名單到本級教育考試機構核實考生錄取信息,遴選擬資助對象。(7月29日前)

6.第二批聯合會審。市教育局、市總工會、市教育基金會等部門會審新增申報材料(8月1-2日)

7.家庭財產信息比對。由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扶貧辦對資助對象家庭財產信息進行核對。(8月3-6日)

8.入户調查。組織相關工作人員、晚報記者及志願者深入貧困學生家庭調查核實。(7月1日至8月10日)

9.聯合終審。市教育局、市總工會、市慈善總會、市教育基金會等部門聯合審核,按家庭經濟困難程度確定擬資助學生名單並報主辦單位領導審批。(8月8日-9日)

10.媒體公示。在株洲晚報分批公示擬資助對象,經公示無異議後,確定資助對象;在公示過程中如有異議,組織專人調查、核實,並作出相應處理。(8月10日、11日、12日)

11.資金髮放。對已確定的資助對象發放資助卡,實施資助。(8月17日)。

六、資金籌集

全市擬籌措資金500萬元,用於20xx年金秋助學。

七、資助發放儀式

時間:20xx年8月17日上午9:00(星期三)。

地點:市委大禮堂。

八、參加儀式人員

(一)出席領導

市裏主要領導和政府分管教育的領導,省教育廳領導,各主辦單位主要負責人。

(二)出席代表

城區受助學生及家長360人;五縣(市)學生資助中心主任及受助學生代表40人;捐贈單位代表10人;直屬高中學校主要負責人和主辦單位幹部職工30人;媒體記者及其他相關人員10人(共約460人)。

九、資金髮放

(一)各承辦單位應在8月4日前足額將資助資金匯到慈善總會,8月6日由慈善總會劃入市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指定帳户;

(二)由市教育局與中國銀行協商,由市總工會與建設銀行協商,為每一位受助對象辦理銀行卡,銀行及時將資助資金打入銀行卡,在儀式現場分6個小組現場組織發放;

(三)活動儀式需確定20名受助學生代表上台接受資助金髮放。

公司金秋助學活動方案 篇5

為深入開展20xx年度全市工會“金秋助學”活動,積極協助各級黨委、政府解決城鎮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上學難和困難職工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難的問題,現根據省總和市總工作部署,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及受助條件

20xx年在xx市參加大學聯考並被國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二類普通大學及其以上類別學校錄取的學生,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可提出資助申請,經市總研究確定後予以資助:

1、特困職工(農民工)子女;

2、低保職工家庭中經過政府救助後生活仍困難的職工子女;

3、遭受各種重大自然災害的困難職工子女。

二、資助名額

市總工會擬資助100名,其中各地方總工會分別呈報2名,由市總工會安排資金資助。各縣(市)區總工會也要分別開展此項活動。

三、資助標準

市總工會進行一次性資助,標準為4000元/人。縣(市)區總工會資助標準視實際情況制定資助標準。

四、申報辦法

符合條件的大學新生向其父母所在單位工會或所在地社區(村)工會或鄉鎮(街道)工會提出申請,上級主管工會審核後申報。也可由xx市城區的學校工會提出申請,市教育局工會推薦申報。市總工會根據推薦對象考取院校、大學聯考分數和家庭的困難狀況研究確定受助對象,對成績優秀的特困職工(農民工)子女優先給予資助。凡通過其他方式和途徑已獲得助學款項的,不再重複資助。

五、申報時間

擬申請xx市總工會資助的學生,請務必於8月10日前將家庭困難證明、申請書、學生身份證或户口簿、學生准考證、大學錄取通知書複印件、父母身份證複印件及父母所在單位工會和主管工會的申報意見、公示公告結果等,家長是農民工的,還要提供勞動合同複印件,一併上報市總工會職工服務中心(聯繫電話:12351)。

六、有關要求

1、各地工會組織要高度重視資助貧困大學新生的“金秋助學”活動,要把助學活動作為市、縣兩級工會密切聯繫職工羣眾的一個重要載體,並將助學活動融入當前正在開展的“兩學一做” 活動中。加強領導,採取有效措施,“量力而行、盡力而為”,藉助社會力量,多方籌集資金,充分發揮工會助學幫扶在社會救助體系中的拾遺補缺作用,積極協助黨委和政府解決農民工、困難職工子女上學難的問題。

2、各級工會要實施信息公開和全程陽光操作。要鞏固深化去年市總開展“三千”活動成果,做到精準識別,精準幫扶。要加強助學資金管理,建立財務專項科目,將捐資助學情況實時向社會公開,做到專款專用,公開透明。要嚴格工作紀律,嚴格掌握受助對象條件,嚴格執行資助標準,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對申請資助的人員要逐級審核、嚴格把關,在推薦申報受助學生時,應對其家庭情況充分調查瞭解,確保受助名額真正用於貧困學生。在此過程中,一旦發現有弄虛作假的情況,將取消其受助資格,追回受助資金,相關單位及人員市總工會將通報批評。

3、各級工會要做好對工會助學活動的宣傳工作,深入報道各地開展助學活動經驗做法和主要成果,報道各地在助學活動中湧現出的典型事件和感人事蹟。對致力於工會愛心助學事業的愛心單位和個人要廣泛宣傳其先進事蹟,營造良好的社會助學氛圍。

4、各級工會在開展資助貧困大學生活動時要嚴格檔案管理,以便做到事實清楚、跟蹤抽查便捷。要按全國總工會《困難職工檔案管理辦法》(總工辦發[20xx]36號)文件標準建立獨立的助學檔案。要堅持屬地管理原則,明確建檔主體、規範建檔程序,建全查詢使用制度,做好助學檔案保密和備案複核工作。對全總新規定中不符合建檔條件的一律不準建檔資助。

5、各級工會要加強對20xx年省總開展“金秋助學圓夢行動”專項資助活動的受助學生跟蹤管理,及時瞭解掌握學生思想、學習、生活狀況和家庭困難狀況,建立專項檔案。8月10日前把受助學生上一學年個人相關材料(包括思想彙報、成績單等)和寒暑假期間到所在社區或志願者組織參加不少於一週的志願服務證明材料及新學年助學申請通過幫扶系統上傳,同時紙質資料報市總生活保障部審核。

6、各級工會要認真做好統計報表和總結工作。9月10日前應對活動進行總結,形成文字材料,連同《20xx年各縣市“金秋助學”活動統計表》一併報市總工會生活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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