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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懶政怠政、為官不為自查報告3篇

法院懶政怠政、為官不為自查報告3篇

當前在行政體制改革和政府治理領域,執政黨和政府如何治理工作不力、為官不為、懶政怠政,已成為一個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本文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法院懶政怠政、為官不為自查報告,僅供參考。

法院懶政怠政、為官不為自查報告3篇
法院懶政怠政、為官不為自查報告篇一:

一、整治目標

以黨的、xx屆三中、四中全會、中央紀委五次全會和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區委工作會議精神及區領導重要講話精神。以重點整治敷衍塞責、推諉扯皮、庸懶散拖、監管不力等“為官不為”行為和違規決策、錯誤履職、以權謀私、濫用職權等“為官亂為”行為為抓手。通過教育、自查、整改、建章立制等環節,着力解決當前我局幹部職工作風建設中可能存在的“為官不為、為官亂為”問題,使全系統黨員幹部真正把心思聚焦到幹事創業、服務羣眾、推動發展上來,為推動水利改革發展,服務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凝聚強大的正能量。

二、整治範圍

局機關、局屬各單位工作人員。

三、整治重點

(一)“為官不為”整治重點:

1、敷衍塞責。對上級黨委、政府和局黨委的重大決策部署、重要工作安排、重點項目任務不貫徹不落實;害怕承擔責任,存在畏難情緒,消極抵制,不能主動作為,在職權範圍內應當決策決定而不決策決定的;對舉報投訴事項隱瞞不報、壓案不查或查而不究、究而不治的;工作只部署,不落實、不督查,當“甩手掌櫃”、“二傳手”的。

2.紀律鬆弛。組織紀律渙散,不守規章、不聽指揮,散佈謠言、搬弄是非,目無法紀、製造事端;工作紀律鬆弛,遲到早退、擅離崗位,工作時間打牌娛樂、上網購物、手機遊戲、炒股等問題。

3.推諉扯皮。工作中凡事先應承,遲遲不落實,總找理由拖;各吹各號、各唱各調、互不配合,出現情況相互推脱;遇到矛盾繞道走,碰到困難往回走,出現難題就上交;有風險的不敢幹,有難度的不願幹,沒先例的不肯幹;幹不成事,只講客觀條件,不講主觀原因;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取捨剪裁等問題。

4.庸懶散拖。思想上不求上進、精神不振,業務上能力不強、又不加強學習,工作上得過且過、出工不出力,辦事不用心、工作不負責等問題。

5.監管不力。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監督責任不到位,致使發生腐敗案件或不正之風滋生蔓延;領導幹部對分管科室(單位)的工作情況瞭解不及時、不深入,工作監管不到位,對分管科室(單位)工作人員行政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失察失管;行政監管部門對職責範圍內的行政監管事項放任不管,或不依法進行監管,或監管不力等問題。

(二)“為官亂為”整治重點:

1.違規決策。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對涉及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以及涉及羣眾切身利益或專業性較強的決策事項,不按照規定程序和議事規則進行科學民主決策等問題

2.錯誤履職。不正確執行法律法規和上級的決定、決議、命令;錯誤處理和報告職責範圍內的重大問題;違反行業禁令;超越職責權限、違反規定程序或者違反自由載量權分檔量化等規 定作出行政決定。

3.濫用職權。違法違規設定審批項目、增加審批環節或者前置條件;違法違規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範圍;實施或者強令、授意他人實施違反法律法規、政策的行為;違規干預市場經濟活動或者縱容、包庇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行為;粗暴執法,選擇性執法,執法不公或不按程序執法。

4.以權謀私。工作中故意刁難,設置障礙,吃拿卡要;亂檢查、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收回扣、拿紅包,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利用職權和職務便利,讓管理服務對象、下屬單位、有利益往來單位或個人安排消費、報銷費用;借工作之便為親屬、朋友謀取不正當利益。

5.頂風違紀。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區有關規定,公款吃請、公款旅遊、公款送禮、濫發津貼補貼;違反財經紀律,私設小金庫、搞賬外賬,擠佔、挪用、截留專項資金等;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出入私人會所,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等。

四、整治措施

(一)落實崗位職責。將落實崗位職責,明晰崗位工作人員職、責、權,作為提升全局人員的主動作為和創新意識,防止亂作為的一項重要舉措。一是定崗定員。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要進一步完善單位內部人員崗位職責,明確的職責分工和相應權力,做到崗位明確、職權到人。二是主動公開。各單位要利用公示欄,將全體幹部職工崗位職責、權力進行公示,主動接受服務對象和羣眾的監督。各單位(科室)3月底前將單位內部定崗定員情況上報局辦公室。

(二)完善考核獎懲。建立健全與幹部職工績效考核相掛鈎的年度目標考評制度,量化相關指標,強化對單位(科室)及其工作人員多層次、多維度的考核評估;完善黨員幹部民主評議機制,科學研判黨員幹部的業績,並將結果作為選拔任用幹部的重要依據,建立能者上、庸者讓、懶者下的獎懲機制。

法院懶政怠政、為官不為自查報告篇二:

為認真貫徹落實沐川縣人民政府《關於全縣政府系統在“庸懶散浮拖”問題專項整治中嚴肅整治“為官不為”問題的通知》(沐府辦函〔20xx〕1號) 文件精神和相關要求,我鄉根據縣委、縣政府統一安排部署,結合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及“庸懶散浮拖”專項整治工作取得的階段性成果,認真組織開展專項整治,持續深入推進作風建設,在加強幹部隊伍建設和構建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方面取得了積極成效。現將工作開展情況報告如下:

一、強化學習教育,提高思想認識

為認真貫徹落實“為官不為”問題整治工作要求,我鄉組織機關全體幹部、村組幹部召開了專題工作會議,學習傳達了文件精神,結合我鄉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整改落實情況及“庸懶散浮拖”專項整治工作成效,黨政主要領導帶頭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為官不為”問題,並剖析問題原因及思想根源,帶頭切實整改,提高了全體幹部職工深化作風整治的思想認識。組織學習了《關於深化“四風”整治、鞏固和拓展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的指導意見》、在第二批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上的講話精神及中央領導同志關於力戒“為官不為”的相關講話精神,重温了服務基層的優秀共產黨員先進典型事蹟,引導機關幹部、村組幹部樹立起忠誠履職、勇於擔當、奮發有為的政績觀念,增強了黨員幹部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政治意識,強化了黨員幹部規範從政行為、深化作風建設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

二、加強組織領導,自查自糾整治

為確保“為官不為”問題整治工作取得實質成效,我鄉成立了以黨委書記為組長、副書記為副組長的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全面督促開展自查自糾整治,由鄉紀委牽頭,對照教育實踐活動整改清單,對照“庸懶散浮拖”問題專項整治整改清單,對照農民羣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全面梳理排查我鄉在“為官不為”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認真查擺幹部職工特別是領導幹部進取意識淡化、業務工作不熟悉、工作推諉扯皮等“不想為”、“不會為”、“慢作為”問題,分類列出問題整改清單和整改時限,堅持邊查邊糾邊改。黨政主要領導帶頭重温了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個人對照檢查材料,以再次進行一次思想洗禮為目標,對自身存在的問題進行再自省、再剖析、再整改,進一步提高了思想認識和整改自覺。充分運用20xx年度村幹部勤廉雙述、百姓評村幹部活動成果,對民主評議結果較差的村、組幹部共計7人次進行誡勉談話,從思想認識、工作成效及作風建設等多方面進行批評教育,不斷強化農村基層黨組織隊伍建設。

三、加強督促檢查,構建長效機制

為紮實推進正風肅紀各項工作,不斷深化作風建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落實鄉紀委具體負責,在全鄉範圍內深入開展督促檢查,暢通信訪舉報途徑,及時收集反饋農民羣眾反映強烈的“為官不為”問題,及時處理髮現的苗頭性問題,力爭將黨員幹部的作風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加大明察暗訪力度,重點加強對便民服務中心及村級工作的督促檢查力度,着力解決在直接聯繫服務農民羣眾工作中出現的作風庸懶、敷衍應付致使工作執行落實不到位,損害羣眾切身利益的行為。結合我鄉近期開展作風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取得的實質成效,由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牽頭完成了包括《海雲鄉便民服務代辦制度》、《海雲鄉投訴舉報制度》等在內的5項制度規定,力爭從源頭上治理“為官不為”問題,努力構建作風建設長效機制。

通過這次系統地“為官不為”問題整治工作,全鄉幹部職工的思想認識得到進一步提高,宗旨意識和羣眾觀念得到了進一步深化,在接下來的工作中,我鄉將持續強化正風肅紀工作,以這次開展“為官不為”問題整治工作為契機,不斷強化幹部人事監督管理,進一步規範領導幹部從政行為,樹立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着力培養一支想幹事、能幹事、幹成事的幹部隊伍,以優良的黨風政風促進我鄉農村經濟和社會事業的全面進步。

法院懶政怠政、為官不為自查報告篇三:

為貫徹落實中央紀委五次全會、國務院第三次廉政工作會議精神和省委第一巡視組的要求,切實解決羣眾反映強烈的亂作為、不作為、慢作為等熱點問題,按照《法院“為官不為、為管亂為”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文件要求,我中心狠抓醫德醫風建設,切實解決不作為、亂作為等作風方面的突出問題。現將我院加強自糾自查工作落實情況進行彙報,具體內容如下:

一、開展“為官不為、為管亂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情況:

1、加強組織領導。迅速成立了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實施方案,部署召開了專項整治工作動員會議。

2、廣泛徵詢職工意見,制定《缽池山中心崗位職責清單》梳理各部門工作職責,進一步明晰部門職能和崗位職責,編制職責清單,並向社會公開,釐清部門職能邊界,解決部門職能交叉等問題,做到“法定職責必須為”。並要求職工對照職責清單認真貫徹執行。

3、對照《發法院“為官不為、為管亂為”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中“為官亂為、為官不為的整治內容”開展自查自糾活動 。在“為官不為、為管亂為”方面,發現存在“遇到難事繞道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現象,對有些工作只求過得去,不求過得硬。針對發現的現象,中心認真分析原因,制定有針對性的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時限,公開整改承諾。

4、加強督導檢查,形成長效機制。為確保活動取得實效,加大對作風問題的檢查、整治和問責力度,積極探索加強幹部作風建設的新途徑、新舉措。把整改治理工作與完善體制機制相結合,加強督導檢查,制定詳細的督導檢查措施和辦法,認真檢查,確保件件有結果,事事有迴音,列出具體案例,形成處理意見。

二、下一步努力方向和改進措施我將堅持問題導向,針對徵求的意見建議,明確改進措施,着力解決問題,實現自我淨化和提高。

(一)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思想政治修養。一是加強理論修養,堅定理想信念。認真學習《醫療機構“九不準”》及一系列講話精神等,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權力觀和政績觀,及時清洗思想上的灰塵,把羣眾放在第一位,問計於民、問需於民、問政於民,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二)轉變作風,完善《法院職工職業道德考核工作制度》。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在廣泛徵求基層及羣眾意見的基礎上,逐步貫徹落實。

(三)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中心將嚴格按照《中心“為官不為、為管亂為”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文件要求,認真開展督查、內部通報、問責及自查自糾。做好本職工作。

在總結**年工作時對"懶政"問題直言不諱:"政府工作還存在不足,有些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目前少數政府機關工作人員亂作為,一些腐敗問題觸目驚心,有的為官不為,在其位不謀其政,該辦的事不辦。"

古人云:"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政府官員在其位謀其政,任其職盡其責,即便是在古代封建社會,也是一項基本的政治倫理要求,是立身之本、從政之要,更不要説在21世紀的今天,沒有哪個國家和社會,能夠容忍官員拿着人民的錢,卻不為人民辦事。每一個官員都應該牢記,人民是自己的衣食父母,自己是人民的公僕,所以要時刻想人民所想,急人民所急,做一名敢擔當、能負重、有作為的官員。

眾所周知,"為官不為"在中國是個老大難問題。有的官員把自己當老爺,沒有當上官時還能兢兢業業、克己奉公,一旦做了官,就認為該享受了,不但不做事,而且還要耍威風,忘了責任意識。尤其是感覺自己晉升無望時,就得過且過,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墮落成碌碌無為的懶官、庸官。有的官員將手裏的權力當成尋租的資本,而不是為人民服務的工具,刻意不為,民眾千急萬急,他卻是不見兔子不撒鷹,説白了,就是奉行"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官場劣習,把手中的權力當成自己牟取私利的資源和工具。有的官員奉行"無事就是本事",害怕多做多錯,只做太平官,看攤守業,求穩怕亂,為了不出事,寧願不幹事。如此尸位素餐,既誤時誤事,為民眾所不齒,而且有的甚至已經構成瀆職犯罪,不能單純地將其視作"不為"。

"為官不為"首次寫進《政府工作報告》,有着鮮明的時代背景和現實針對性。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之下,經濟體制改革提速與經濟下行相伴,行政體制改革提速與強力反腐相伴,無論經濟調控還是行政治理都已進入了"新常態",一些官員面對"新常態",表現出了無奈的"不為"和有意的"不為"。在經濟新常態下,要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要處理好市場與政府的關係,政府大包大攬的情況必須進行改變,一些官員不與時俱進,不主動適應,在岸上觀望,以"沒辦過""不會做"來為自己的懶惰作擋箭牌。在行政新常態下,有的官員錯誤地將簡政放權理解為什麼事都推給市場,當起甩手掌櫃,事不關己高高掛起,該辦的事不辦,該擔的責任不擔,貽誤了處理問題的最佳時機,造成了經濟社會發展的被動局面。

而中央反"四風"、改作風、高壓反腐更是讓一些官員找到了"為官不為"的新藉口:"官不聊生",有什麼幹勁?"規矩太多",有什麼搞頭?"動輒得咎",何苦甩開膀子幹?對中央禁令採取軟抵抗,留戀過去的亂作為,容易發財的舊時光,對"新常態"嘴上不説,心裏抗拒,消極應對,敷衍塞責,做樣子,走形式。其結果是人員不管,工作不做,經濟上不去,社會不和諧。

這説明長期以來,一些官員已經習慣了胡搞亂為,習慣了有錢就做事,為錢多做事,不該做的也攬過來做,不該拿的錢也拿。現在稍加規範,一些官員就不適應了,背底下有怨氣、有怨恨了,但是又不敢公開反對,更捨不得辭職走人,於是就採取了"為官不為"的軟抵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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