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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分析報告集錦(精選17篇)

事故分析報告集錦(精選17篇)

事故分析報告集錦 篇1

中國研究所和xx公司色織廠共同研製的新產品——防靜電仿毛華達呢,已試生產出。織物的主要質量指標達到了紡織工業部標準,防靜電性能指標明顯優於日本工業標準和所列舉的性能指標。下面就試製中的質量問題作如下分析。

事故分析報告集錦(精選17篇)

一、質量管理體系

xx公司色織廠生產系統有紡紗、染紗、準備、織造、整理等主要車間。從紡紗到成品形成了一條較完整的生產線,多年來以外貿出口產品為主,今年為100%出口。20xx年出口合格率為%,20xx年1-6月份出口合格率為95%,比去年同期增長6.01%。多年來,從生產和質量管理上積累了較豐富的經驗。公司有一套與生產相適應的質量管理體系,有專職質量管理和檢驗人員200人,佔全公司在職人數的13.3%,由廠長和工程師主抓質量工作。質量檢查科具體負責各車間的產品質量,各生產車間的關鍵環節均設有質量檢查網點。同時,由質量檢查科派出人員專職監督和抽查,實行三級檢驗,並在原傳統的.管理基礎上吸取了先進的全面質量管理方法,把質量工作同經濟責任制結合起來,同時建立了百分考核制,並在中層科室和車間幹部中舉辦了全面質量管理學習班。

二、質量保證措施

為對以後的試產提供依據,公司從原料、原紗一進廠就進行化驗、測試,同時為嚴格控制保證產品質量,特制定了gb50156-20xx第10.2.1條規定:“油罐、液化石油氣罐和壓縮天然氣儲氣瓶組必須進行防雷接地,接地點不應少於兩處。”,防雷接地電阻不應大於10ω;第10.3.2條規定:“加油加氣站的汽油罐車和液化石油氣罐車卸車場地,應設罐車卸車時用的防靜電接地裝置,並宜設置能檢測跨接線及監視接地裝置狀態的靜電接地儀。”防靜電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應大於100ω。加油站在建站施工中因為經費緊張或安全管理意識缺乏的緣故,要麼缺少防雷、防靜電裝置,要麼有裝置但是沒有經過資質部門檢驗合格後再使用,防雷、防靜電措施不能滿足安全需要。

7、油罐防腐處理不合格;加油站油罐外表面的防腐設計不符合國家現行標準sy0007的規定,沒有采用不低於加強級的防腐絕緣保護層。個別加油站為了提高站內綠化美化效果,在埋地油罐上方表土種菜、養花,這種做法加速了地下油罐的腐蝕損壞,縮短了油罐使用壽命。

8、儲油罐沒有設帶有高液位報警功能的液位計;由於在卸油前沒有計量容器、計量有誤或卸油時沒有人在現場監視,經常會造成冒油,使油蒸氣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遇火源將引起大火。

9、違章操作;操作人員未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違章操作。如操作人員操作時不穿防靜電工作服、鞋,違章給塑料桶加油,卸油速度過快,檢修作業常常需要動火,油罐及其裝油設備未清理、置換或未徹底清除就檢修動火等等,引發火災爆炸事故。

10、電氣設備不符合安全要求

很多加油站的營業室及值班室內的照明線路不按要求敷設,不使用防爆燈具、防爆開關或安裝不規範。有的加油站雖然在建設時採用了防爆電氣,但後期管理上不嚴格按照要求使用,私自亂接亂拉電線導致防爆電氣失去了應有的作用。

二、加油站火災事故的預防對策

針對上述火災事故的成因,加油站火災事故的預防工作應着重從以下幾方面人手:

1、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教育;良好的安全意識是搞好安全生產的基礎。安全意識低,就不會主動地去學習安全知識,提高安全技能,履行安全職責,而且,有些人還會錯誤地把對安全生產的要求,當成是影響正常作業的累贅,從而產生牴觸情緒,以致讓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等得不到落實,事故的發生自然成為必然。因此,必須通過事故案例、安全法規等教育,使員工建立良好的安全意識,具有抓好安全工作的主動性。

2、加強從業人員的安全技能教育;良好的安全操作和防範事故的技能,是實現安全生產的關鍵。安全生產要搞好,光憑良好的願望、滿腔的熱情是不夠的,只有操作人員對相關安全基礎知識能夠全面地瞭解,熟練掌握了安全技能術操作規程,對作業過程中出現的事故險兆能夠及時發現、科學處理,才會有效避免事故的發生。對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在注重專業性教育的同時,必須注重系統性,也就是對操作人員,不能只簡單地講解應當如何做的操作規程條款,還應講解為何如此要求的原理性問題,讓操作人知其然,知其所以然。這樣不僅有利於他們更紮實地掌握操作規程,而且,特別有利於他們處理一些突發異常問題,及時化解險情;有利於他們進行創造性地改進作業。

3、加強工藝系統改造和硬件配置;先進的工藝、設備是提高本質安全可靠性的重要手段。如密閉卸油系統、加油加氣回收系統,會從根本上避免油氣的揮發泄漏,消除爆炸性混合氣體,從而消除油氣爆炸事故的發生。但是由於硬件改造需要投入資金,一些人只算經濟賬,不算安全賬,依然採用嚴禁使用的敞口式卸油,這就自然大大增加了事故發生的概率,一旦事故發生,傷人毀物,得不償失。同樣,配置高液位報警、可燃氣體報警等安全裝置,是用科技手段來預防事故的發生,這些硬件的配置,會改變靠眼看、手摸、鼻聞等落後的“經驗”檢查方式,用高穩定性的全天候動態檢測,把不安全因素提前發現報警,險情自然會得到及時處置,從而有效避免事故發生。因此,嚴格按照國家的.標準、規定改造工藝、配置設備,對於提高加油站的本質安全可靠性至為重要。

4、加強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建立健全了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最為重要的是要落到實處。規章制度的落實,首先是要靠員工建立良好的安全意識,具備良好的安全技能,形成良好的操作習慣;其次,還要依靠嚴格的監管,依靠管理部門採取不同的獎懲激勵形式,保障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落實。在當前加油站從業人員總體受教育程度偏低,誘發火災事故的諸多原因還是由於從業人員責任意識差、操作技能低等因素的現狀,加強加油站的消防安全監督管理,是保障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全面落實的有力舉措。對那些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違章作業、管理混亂的現象,必須嚴厲糾正,該停業的停業,該整改的整改、該處罰的處罰,決不手軟。

總之,隨着我國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汽車擁有量的迅猛增加,加油站無論從數量上,還是從規模上都會有很大的增長,並在人們的正常生活中和國民經濟建設中發揮愈來愈重要的作用。這就要求必須確保加油站的安全運營,從而為人們的安居樂業、生活幸福和經濟建設的健康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事故分析報告集錦 篇2

20xx年8月29日,對與摩托車相撞事故做出以下調查,具體包括現場勘察、人員走訪等方式對相關事宜進行調查瞭解,現將調查情況彙報如下:

一、事故概況

1、事故發生地點:生產6廠鏟叉車班前十字路口。

2、事故發生時間:20xx年8月29日下午14:53左右。

3、事故損失:經醫院檢查證明,造成一名員工左肩骨錯位;左小腿大骨骨斷。

4、事故雙方;,男,1983年出生,上溪發寧人,職工;,男,送水員,外公司員工。

二、事故發生經過簡述

據事故雙方講述,20xx年8月29日下午14:53分左右,正在去舊爐打卡上班(自南向北行駛),當時車速大約30公里/小時(數據由當事人提供)。外單位送水員(由西向東)行駛,車速大約40公里/小時(數據由當事人提供)。兩者在環保分廠與6廠鏟、叉車班旁之間的十字路口處發生碰撞。

事故發生後,(約14點56分),能源分廠生產管理員上班經過看見到坐在路邊,瞭解情況後,經雙方同意用摩托車送到農場醫院就醫。本人收到通知後,立刻趕到醫院,同時電話報告企管與品控中心經理。在醫院時,與雙方瞭解事故發生情況。之後,由於發生事故現場已移動,只能採取各證人講述。

三、事故原因分析

20xx年8月29日,根據雙方當事人描述:

口述:當時車速30公里,突然有一輛摩托車撞到左邊,立刻翻車,當時出現頭暈頭痛,清醒時坐在路邊,由送去醫院。

筆錄:14:53分,由萬噸酒精開往飯堂門衞,當時車速大概30~40公里/小時,在路口被來車轉彎撞到前輪部分,當時已剎車,但立刻摔倒,對方大概30到40時速/小時。

以下為20xx年8月29日現場調查取證情況:

1、由於雙方車輛已搬移,路上車胎痕較多,事故現場已無法判斷相撞情況。

2、對兩輛車輛傷損做出描述:

車輛為踏板燃油助力車,該車左面傷痕較多,左後鏡脱落,左轉向燈損毀,踏板、車身不同程度裂痕,前輪與前輪沙蓋完整,整車右邊無明顯傷痕。

為男裝摩托車,該車前輪輪轂支撐柱與輪轂鋼圈不同程度爆裂,右邊有擦傷痕跡,其餘無明顯傷痕,後視鏡完整。

3、由於事發突然,各證人並不注意到發生事故具體細節。附各證人現場事故經過。

以上是20xx年8月29日,與摩托車相撞事故經過。

事故分析報告集錦 篇3

一、工傷事故分析報告怎麼寫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6442—86(國家標準局1986年5月31日發佈1987年2月1日起實施)

本標準是勞動安全管理的基礎標準,是對企業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含急性中毒事故)進行調查分析的依據。調查分析的目的是:掌握事故情況,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擬定改進措施,防止事故重複發生。

1、名詞、術語

傷亡事故是指企業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

2、事故調查程序

死亡、重傷事故,應按如下要求進行調查。輕傷事故的調查,可參照執行。

2.1現場處理

2.1.1事故發生後,應救護受傷害者,採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擴大。

2.1.2認真保護事故現場,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痕跡、狀態,不得破壞。

2.1.3為搶救受傷害者需要移動現場某些物體時,必須做好現場標誌。

2.2物證蒐集

2.2.1現場物證包括:破損部件、碎片、殘留物、致害物的位置等。

2.2.2在現場蒐集到的所有物件均應貼上標籤,註明地點、時間、管理者。

2.2.3所有物件應保持原樣,不準沖洗擦拭。

2.2.4對健康有危害的物品,應採取不損壞原始證據的安全防護措施。

2.3事故事實材料的蒐集

2.3.1與事故鑑別、記錄有關的材料a.發生事故的單位、地點、時間;b.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姓名、性別、年齡、文化程度、職業、技術等級、工齡、本工種工齡、支付工資的形式;c.受害人和肇事者的技術狀況、接受安全教育情況;d.出事當天,受害者和肇事者什麼時間開始工作、工作內容、工作量、作業程序、操作時的動作(或位置);e.受害人和肇事者過去的事故記錄。

2.3.2事故發生的有關事實a.事故發生前設備、設施等的性能和質量狀況;b.使用的材料,必要時進行物理性能或化學性能實驗與分析;c.有關設計和工藝方面的技術文件、工作指令和規章制度方面的資料及執行情況;d.關於工作環境方面的狀況;包括照明、濕度、温度、通風、聲響、色彩度、道路工作面狀況以及工作環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質取樣分析記錄;e.個人防護措施狀況:應注意它的有效性、質量、使用範圍;f.出事前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健康狀況;g.其它可能與事故致因有關的細節或因素。

2.4證人材料蒐集要儘快被調查者蒐集材料。對證人的口述材料,應認真考證其真實程度。

2.5現場攝影

2.5.1顯示殘骸和受害者原始存息地的所有照片。

2.5.2可能被清除或被踐踏的痕跡:如剎車痕跡、地面和建築物的傷痕,火災引起損害的照片、冒頂下落物的空間等。

2.5.3事故現場全貌。

2.5.4利用攝影或錄相,以提供較完善的信息內容。

2.6事故圖報告中的事故圖,應包括瞭解事故情況所必需的信息。如:事故現場示意圖、流程圖、受害者位置圖等。

3、事故分析

3.1事故分析步驟

3.1.1整理和閲讀調查材料。

3.1.2按以下七項內容進行分析:見《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GB6441—86)附錄A。a.受傷部位b.受傷性質c.起因物d.致害物e.傷害方式f.不安全狀態g.不安全行為

3.1.3確定事故的直接原因。

3.1.4確定事故的間接原則。

3.1.5確定事故的責任者。

3.2事故原因分析

3.2.1屬於下列情況者為直接原因。

機械、物質或環境的不安全狀態;見《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GB6441—86附錄A—A6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見《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GB6441—86附錄A—A7不安全行為。

3.2.2屬於下列情況者為間接原因。

技術和設計上有缺陷——工業構件、建築物、機械設備、儀器儀表、工藝過程、操作方法、維修檢驗等的設計,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問題;

教育培訓不夠,未經培訓,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術知識;

勞動組織不合理;

對現場工作缺乏檢查或指導錯誤;

沒有安全操作規程或不健全;

沒有或不認真實施事故防範措施;對事故隱患整改不力;

其它。

3.2.3在分析事故時,應從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間接原因,從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再分清主次,進行責任分析。

3.3事故責任分析

3.3.1根據事故調查所確認的事實,通過對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的分析,確定事故中的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

3.3.2在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者中,根據其在事故發生過程中的作用,確定主要責任者;

3.3.3根據事故後果和事故責任者應負的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4、事故結案歸檔材料在事故處理結案後,應歸檔的事故資料如下:

4.1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

4.2職工死亡、重傷事故調查報告書及批覆;

4.3現場調查記錄、圖紙、照片;

4.4技術鑑定和試驗報告;

4.5物證、人證材料;

4.6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材料;

4.7事故責任者的自述材料;

4.8醫療部門對傷亡人員診斷書;

4.9發生事故時的工藝條件、操作情況和設計資料;

4.10處分決定和受處分人員的檢查材料;

4.11有關事故的通報、簡報及文件;

4.12註明參加調查組的人員姓名、職務、單位。

附錄A

事故分析的技術方法(補充件)

A.1事故樹分析法(FaultTreeAnalysis略語為FTA)又稱事故邏輯分析,對事故進行分析和預測的一種方法。事故樹分析法是對既定的生產系統或作業中可能出現的事故條件及可能導致的災害後果,按工藝流程,先後次序和因果關係繪成的程序方框圖,即表示導致事故的各種因素之間的邏輯關係。用以分析系統的安全問題或系統運行的功能問題,併為判明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和必然性之間的關係,提供的.一種表達形式。

A.2事件樹分析(EventTreeAnalysis略語為ETA事件樹分析是一種歸納邏輯圖。是決策樹(DecisionTree)在安全分析中的應用。它從事件的起始狀態出發,按一定的順序,逐步分析系統構成要素的狀態(成功或失敗)。並將要素的狀態與系統的狀態聯繫起來,進行比較,以查明系統的最後輸出狀態,從而展示事故的原因和發生條件。

二、工傷事故的分類

我國在工傷事故統計中,按照《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GB6441-1986)將企業工傷事故分為20類,分別為:

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淹溺、灼燙、火災、高處墜落、坍塌、冒頂片幫、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藥爆炸、鍋爐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及其他傷害等。

三、工傷事故的認定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事故分析報告集錦 篇4

本標準是勞動安全管理的基礎標準,是對企業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含急性中毒事故)進行調查分析的依據。

調查分析的目的是:掌握事故情況,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擬定改進措施,防止事故重複發生。

1名詞、術語

傷亡事故是指企業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

2事故調查程序

死亡、重傷事故,應按如下要求進行調查。輕傷事故的調查,可參照執行。

2.1現場處理

2.1.1事故發生後,應救護受傷害者,採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擴大。

2.1.2認真保護事故現場,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痕跡、狀態,不得破壞。

2.1.3為搶救受傷害者需要移動現場某些物體時,必須做好現場標誌。

2.2物證蒐集

2.2.1現場物證包括:破損部件、碎片、殘留物、致害物的位置等。

2.2.2在現場蒐集到的所有物件均應貼上標籤,註明地點、時間、管理者。

2.2.3所有物件應保持原樣,不準沖洗擦拭。

2.2.4對健康有危害的物品,應採取不損壞原始證據的安全防護措施。

2.3事故事實材料的蒐集

2.3.1與事故鑑別、記錄有關的材料a.發生事故的單位、地點、時間;b.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姓名、性別、年齡、文化程度、職業、技術等級、工齡、本工種工齡、支付工資的形式;c.受害人和肇事者的技術狀況、接受安全教育情況;d.出事當天,受害者和肇事者什麼時間開始工作、工作內容、工作量、作業程序、操作時的動作(或位置);e.受害人和肇事者過去的事故記錄。

2.3.2事故發生的有關事實a.事故發生前設備、設施等的性能和質量狀況;b.使用的材料,必要時進行物理性能或化學性能實驗與分析;c.有關設計和工藝方面的技術文件、工作指令和規章制度方面的資料及執行情況;d.關於工作環境方面的狀況;包括照明、濕度、温度、通風、聲響、色彩度、道路工作面狀況以及工作環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質取樣分析記錄;e.個人防護措施狀況:應注意它的有效性、質量、使用範圍;f.出事前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健康狀況;g.其它可能與事故致因有關的細節或因素。

2.4證人材料蒐集要儘快被調查者蒐集材料。對證人的口述材料,應認真考證其真實程度。

2.5現場攝影

2.5.1顯示殘骸和受害者原始存息地的所有照片。

2.5.2可能被清除或被踐踏的痕跡:如剎車痕跡、地面和建築物的傷痕,火災引起損害的照片、冒頂下落物的空間等。

2.5.3事故現場全貌。

2.5.4利用攝影或錄相,以提供較完善的信息內容。

2.6事故圖報告中的事故圖,應包括瞭解事故情況所必需的信息。如:事故現場示意圖、流程圖、受害者位置圖等。

3事故分析

3.1事故分析步驟

3.1.1整理和閲讀調查材料。

3.1.2按以下七項內容進行分析:見《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GB6441—86)附錄A。a.受傷部位b.受傷性質c.起因物d.致害物e.傷害方式f.不安全狀態g.不安全行為

3.1.3確定事故的直接原因。

3.1.4確定事故的間接原則。

3.1.5確定事故的責任者。

3.2事故原因分析

3.2.1屬於下列情況者為直接原因。

機械、物質或環境的.不安全狀態;見《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GB6441—86附錄A—A6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見《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GB6441—86附錄A—A7不安全行為。

3.2.2屬於下列情況者為間接原因。

技術和設計上有缺陷——工業構件、建築物、機械設備、儀器儀表、工藝過程、操作方法、維修檢驗等的設計,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問題;

教育培訓不夠,未經培訓,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術知識;

勞動組織不合理;

對現場工作缺乏檢查或指導錯誤;

沒有安全操作規程或不健全;

沒有或不認真實施事故防範措施;對事故隱患整改不力;

其它。

3.2.3在分析事故時,應從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間接原因,從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再分清主次,進行責任分析。

3.3事故責任分析

3.3.1根據事故調查所確認的事實,通過對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的分析,確定事故中的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

3.3.2在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者中,根據其在事故發生過程中的作用,確定主要責任者;

3.3.3根據事故後果和事故責任者應負的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4事故結案歸檔材料在事故處理結案後,應歸檔的事故資料如下:

4.1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

4.2職工死亡、重傷事故調查報告書及批覆;

4.3現場調查記錄、圖紙、照片;

4.4技術鑑定和試驗報告;

4.5物證、人證材料;

4.6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材料;

4.7事故責任者的自述材料;

4.8醫療部門對傷亡人員診斷書;

4.9發生事故時的工藝條件、操作情況和設計資料;

4.10處分決定和受處分人員的檢查材料;

4.11有關事故的通報、簡報及文件;

4.12註明參加調查組的人員姓名、職務、單位。

附錄A

事故分析的技術方法(補充件)

A.1事故樹分析法(FaultTreeAnalysis略語為FTA)又稱事故邏輯分析,對事故進行分析和預測的一種方法。事故樹分析法是對既定的生產系統或作業中可能出現的事故條件及可能導致的災害後果,按工藝流程,先後次序和因果關係繪成的程序方框圖,即表示導致事故的各種因素之間的邏輯關係。用以分析系統的安全問題或系統運行的功能問題,併為判明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和必然性之間的關係,提供的一種表達形式。

A.2事件樹分析(EventTreeAnalysis略語為ETA事件樹分析是一種歸納邏輯圖。是決策樹(DecisionTree)在安全分析中的應用。它從事件的起始狀態出發,按一定的順序,逐步分析系統構成要素的狀態(成功或失敗)。並將要素的狀態與系統的狀態聯繫起來,進行比較,以查明系統的最後輸出狀態,從而展示事故的原因和發生條件。

事故分析報告集錦 篇5

秋季到來,摩托車使用率明顯提高,由此引發的交通事故發生率也隨之增多,給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極大的威脅,摩托車管理及農村摩托車交通事故預防已成為當前農村交通管理中的突出問題。現結合轄區工作實際,就農村摩托車交通管理現狀及農村摩托車交通事故預防談幾點看法。

1、鄉(鎮)農村道路路面情況差。目前,xx縣各村道路已基本上普及水泥硬化,但這些農村公路等級低,路面比較狹窄,隨着車流、物流、人流的不斷增加,道路易損壞。

2、農村道路規劃不合理,坡陡、彎急、交叉口多。由於xx縣屬於山區,農村道路路窄、彎多、坡陡等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相對滯後,相應的道路標誌、標線少,道路安全設施未能配套,交通標誌標線不齊,甚至成為“盲點”,導致危險重重。

3、無證駕駛、無牌上路現象普遍。雖然免費辦牌掛證工作的實施已為轄區83%的農用三輪車、摩托車辦理了牌證,但因為很多客觀原因還有一少部分摩托車無牌上路、無證駕駛,產生原因有以下三點:

一是大多數的農民法制觀念不強、安全意識淡薄,他們既想購買摩托車圖方便,還不想去考取駕照和掛牌上户,像騎自行車一樣使用摩托車。

二是一部分人抱有僥倖心理,認為交警很少對偏僻道路和農村小道進行路查,有沒有駕駛證都一樣。

三是摩托車輕便、靈巧,在道路上可以很容易調頭,遇到交警檢查,可以隨意改變車道,脱離視線,輕易就能逃脱,在僥倖心理作用下,導致摩托車違章駕駛行為難以有效控制。

4、酒後駕車和疲勞駕駛時有發生,存在喝酒提神的誤區。產生此種現象的原因是農民羣眾交通安全意識淡薄,認為交警不會到鄉村道路上檢查,尤其是節假日期間更不會上路查車,並且對自己的駕車技術很自信,認為少喝一點酒駕、疲勞駕駛駛摩托車沒有關係,就是碰到交警查車,也可以躲避過去。

5、不戴頭盔現象嚴重。農村地區駕駛摩托車者大多數都不帶安全頭盔。他們一是嫌戴頭盔不方便,摩托車上也沒有專門存放頭盔的地方,只能把頭盔掛在車把上,或是拿在手裏,掛在車上怕被別人拿走,拿在手裏又麻煩,所以索性就不戴了。二是農村羣眾缺乏交通安全意識,沒有認識到頭盔保護頭部的重要性,忽視了行車中戴頭盔的必要性。

6、駕乘人員成份複雜。當前,農村駕駛摩托車的除青壯年外,還有超過60歲的老年人、未成年人以及不宜駕駛機動車的殘疾人等。他們的駕駛技能和應急處置能力較弱,在遇到突發情況時,往往不能作出正確判斷,極易誘發交通事故。這部分人駕駛摩托車的原因主要是覺得摩托車很好掌握,遇到什麼事情,兩腿撐地就不會有大問題,沒有意識到突發事件時的不可控性和不可預知性。

7、當前農村交警中隊設置不夠,而每個派出所本來應付治安案件的任務已相當繁重,很難再騰出時間和精力來幫“打理”交通,這就導致農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仍然十分薄弱,交通執法未能保持長期嚴管態勢。

8、宣傳效果影響面小,雖然近幾年來我局對於交通道路安全宣傳工作常抓不懈,但這僅僅侷限在城區和重點鄉鎮所在地,不能直接影響到村、組和家庭。因此,羣眾對基本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缺乏瞭解,沒有形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自我保護的良好習慣和風氣,造成對交通安全漠視,對查處交通違法牴觸,違法現象“久治不愈”,交通安全隱患也難以根除。

摩托車的交通安全管理一直是交警部門管理的難題,解決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突出問題更是重中之重,在今後的工作中,必須結合農村地區特點和本轄區實際情況,積極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加大管理力度,嚴格規範執法,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保證農村摩托車駕駛員安全上路,平安回家。

(一)加強宣傳教育,深化文明交通提升安全意識。

交警部門要積極與各鄉鎮政府、農村基層組織密切協作,共同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教工作。要建立以“公安交警為龍頭,公安派出所民警積極參與,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各基層組織積極響應”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機制。結合普法教育、文化下鄉、“五進”宣傳、“小手拉大手”等活動,有針對性開展靈活多樣宣傳教育活動、深化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實施,大力提升羣眾文明安全意識。

(二)強化源頭管理,築牢防範涉摩交通事故第一道防線。

要有效減少農村摩托車引發的交通事故,必須從源頭(人、車、路)着手,根據轄區摩托車交通違規特點和羣眾心理,從源頭上控制摩托車交通違法行為發生。首先,要嚴格把好摩托車摩托車牌證核發和駕駛證考試關,提高摩托車駕駛人駕駛技能和安全行車意識,築牢防範涉摩交通事故第一道防線。其次,要切實落實便民利民措施,充分發揮車管所的職能,把車駕管業務前移到中隊所在地,前移到摩托車銷售點,前移到各鄉鎮,方便農民辦理摩托車各項業務。並會同有關部門對轄區農村道路進行隱患排查,提前在交叉路口設立指路標牌,在危險路段增設警示標誌,引導駕駛人安全駕駛。

(三)嚴格路面執法,從嚴從重處罰摩托車交通違法行為。

交通安全管理關鍵在於“嚴”字,嚴格查處摩托車交通違法行為是預防摩托車交通事故的一項重要手段,只有嚴查嚴管,才能從根本上強化羣眾的交通安全意識,才能從根本上治理好摩托車的交通違法行為。公安交警部門要充分發揮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主力軍作用,認真分析摩托車違法與事故發生的`規律,採取靈活的執法檢查方式,加大執法監管力度。既要加強正常的路面巡邏,提高縣鄉道路的交通管控率,還要集中優勢警力,在農村重點區域、重點路段、重點時段開

展摩托車交通違法專項治理行動,嚴查摩托車無牌無證、非法營運、駕乘人員不戴安全頭盔、超速超載等嚴重違法行為。對摩托車交通違法行為整治必須從嚴處罰,堅持嚴查、嚴管、嚴治的方針,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該扣車的扣車,該扣證的扣證,該記分的記分,該報廢的車輛一律予以強制報廢,着力打擊非法營運和摩托車超員等易引發羣死羣傷事故的違法行為。

(四)加強農村道路安全隱患排查,完善農村道路的安全設施建設。

交警部門要積極聯合公路、安監等部門,定期組織對轄區道路特別是農村道路危險路段、交通事故多發路段,交通違法行為突出、秩序混亂路段、安全防護措施和管理設施嚴重缺失路段的排查,完善臨水臨崖路段防護欄建設及連續彎道、長下坡路段、窄橋涵洞、沿線學校村莊警示標牌設置,與羣眾協商及時清除公路兩側雜物和設置不合理的超標“減速帶”等,配套完善農村地區道路交通安全設施、設備,實現對農村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有效監管,進一步降低農村地區道路交通違法和事故發生率,保持道路暢通。

事故分析報告集錦 篇6

一、事故概況

12月2日上午8時20分左右,公司7名工人在陽陸七號熱能加熱站工作。2m平台除氧器動火時,未發現下平台有易燃油漆。在動火作業期間,火星落入油漆桶,導致油漆桶起火。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施工單位陳明建在電焊、氣割作業前未對周圍工作環境進行認真檢查和清理,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油漆桶內仍有可燃物。

2.班長對電焊、氣割要求管理不嚴,實施措施不嚴,工作粗心,導致施工現場作業人員工作粗心,安全總監孫波缺乏有效監督,是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電焊工陳明健、杜忠軍在作業前未嚴格按照措施將易燃品清理出施工區域,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2.安全負責人孫波對陳明健不遵守措施的操作行為進行了有效監督,並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責任。

3.項目部對員工管理不嚴格,教育不夠,施工未嚴格按照措施進行,現場管理不到位,安全意識薄弱,項目部負責教育管理不到位。

四、事故預防措施

1.電焊、氣割作業前,必須將作業現場及附近的易燃易爆物品徹底清理乾淨。

2.施工現場必須配備足夠且合格的滅火器、防火砂、水源等消防設施和設備。

3.嚴格執行《電焊、氣割作業安全技術措施》的其他規定。

4.加強措施的研究和落實,提高安全意識和防範技能,杜絕事故發生。

五、事故經歷和感受

在這起未遂事故發生後,可以想象,如果事故擴大並導致火災,後果是無法想象的。火災發生後,會產生大量有毒有害氣體一氧化碳,給安全生產和員工生命財產帶來巨大損失。因此,必須嚴格按措施進行作業,嚴格現場管理,加強互保和聯保,防止此類事故和現象的發生。

記者:

20xx年XX月XX日

事故分析報告集錦 篇7

報告顯示,第一季度,紅花崗區共計發生各類交通事故1911起,死亡8人、受傷334人。讓人驚訝的是,雪天和霧天等惡劣天氣條件下,死亡事故為0,反而晴天白日發生死亡事故的概率偏高。

晴天白日事故發生概率高

第一季度,紅花崗區未發生一起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包含3人)的特大交通事故。

統計數據顯示,第一季度白天的交通事故多達1328起,導致4人死亡,而夜間有路燈照明的道路交通事故為352起,導致3人死亡;夜間無路燈照明的道路交通事故為231起,導致1人死亡。

從發生事故的天氣情況看,晴天發生事故998起,導致5人死亡;陰天發生事故505起,死亡2人;雨天發生事故297起,死亡1人;雪天發生事故33起,無人員死亡。

交警部門分析,白日晴天導致事故發生概率偏高的'原因,主要是駕駛人在駕車過程中,盲目自信所致。而面臨陰雨或雨雪天氣時,無論新手司機還是老司機,都會下意識減速慢行,注意行車安全。

事故主因為交通違法

統計數據顯示,交通違法引發的事故佔了事故總量的97.80%,機動車超速行駛、違法變更車道、違法掉頭、逆向行駛,是導致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其中,超速行駛引發的交通事故為342起,致4人死亡。

據介紹,這四種交通違法行為引發的交通事故佔總量的4成,其中超速行駛和違法掉頭引發的交通事故後果最為嚴重。

交警部門提醒廣大司機朋友,駕車上路後務必按照交警部門設置的標誌標線行車,違反標誌標線行車,會埋下事故隱患。

統計數據還顯示,第一季度,酒後駕駛、疲勞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引發的事故次數、死亡人數與去年同比均有大幅下降。

事故分析報告集錦 篇8

隨着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和工作節奏的加快,單位和家庭購置的車輛呈逐年上升趨勢,據資料統計,自20xx年至今全國新增駕駛人員近一半左右,這無疑給社會新增許多

“馬路殺手”。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也成為繼債務、婚姻案件之後的第三大持續上升的民事案件,而且這類案件普遍存在執結率低的現象。

我院通過對本院20xx年交通事故賠償案件的執行情況的總結、分析和調查,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執行難的這一現象進行了調研,並提出一些看法和意見。

一、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執行案件相關數據

二、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執行案件的特點

通過對上述數據的分析,反映出此類執行案件的如下特點:

1、交通事故賠償執行案件佔法院執行案件的較大比例,且有上升趨勢;

2、被執行人自動履行率低,賠償基本需要依靠法院強制執行;

3、交通事故賠償案件的執行難度大,執結率只為平均結案率的一半左右;

4、交通事故賠償案件賠償標的較大,牽涉眾多當事人,造成執行工作難以開展;

5、執行期限較長。本院有80%以上的案件執行期限超過三個月,同時有相當一部分案件成為“骨頭”案件,久執未結。

三、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執行難的成因分析

通過對其他法院和本院交通事故賠償案件執行情況的數據分析來看,交通事故賠償案件執行難的原因有以下幾點:

1、從被執行人的履行能力分析

(1)交通事故賠償案件的被執行人大多是自然人,有經濟能力的,在交警部門交通事故的處理中一般會調解解決。經交警部門調解未果,出具責任認定書後,進入訴訟程序的案件,被執行人經濟狀況普遍較差,賠償能力相對較低。且事故不僅造成申請執行人一方傷亡,被執行人一方也存在不同程度損傷。因此,面對超出被執行人心理承受能力和實際履行能力的`鉅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金,被執行人根本無力償還。

(2)交強險強制實施後,交通事故賠償案件的被執行人本應包括保險公司,但由於基層法院交通事故案件中的車輛多為幾次轉手、車況不良、準報廢車輛,甚至手續不全而無法辦理保險;或者由於車主的僥倖心理,導致保險公司在案件中的缺位。即使保險公司作為被執行人,其往往也不認可生效法律文書確定賠償金的計算方法,而是按照行業標準或內部規定重新計算,計算後的`數額一般會減少10%—40%。這部分權益的爭取又需要車主通過訴訟與之解決,使交通事故執行案件案上加案,執行過程曠日持久。

(3)有些個人或者個人合夥出資購買車輛,為了服從管理部門對營運車輛管理的要求,將車輛登記為某個具有運輸經營權資質的單位名下,以單位的名義進行營運,也就是通常所謂的車輛掛靠。因此交通損害賠償案件中就經常出現一些專門從事經營掛靠業務的汽車運輸公司,而這類公司往往從案件發生後就不見蹤影,法人變更電話號碼,企業變更工作地點,根本無從尋找,更不會承擔任何責任。

2、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執行前的執法狀況分析

進入訴訟程序後部分法官缺乏執行意識,就案判案,造成執行難。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訴訟到法院後,有的當事人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識,能及時向法院提出訴訟保全申請,法院則依法採取了保全措施。而有的當事人缺乏法律知識,認為案件訴訟到法院就是法院的事,法官又未盡到提醒義務,該保全的財產既沒有通知當事人申請訴訟保全,亦沒有依職權進行保全,這就給肇事者創造了轉移財產的機會。

3、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的外部執行環境

(1)被執行人法律意識淡薄,無誠信意識,規避執行情況嚴重。義務人在法院判決償付高額賠償費用後,往往迅速將保險公司理賠的商業險轉移,採取轉移、隱匿財產或者躲避在外的方法來逃避執行,造成無財產可供執行的假象,客觀上造成執行人員無法通過採取強制措施來敦促其履行義務,使執行通知書變成“逃跑通知書”,給執行工作造成了很大的障礙。

(2)申請人大多缺乏基本的訴訟常識,對訴訟風險的認識不足,對法院執行的期望值過高,普遍存在着“案件到了法院,法院肯定會幫我全部執行到位”的認識誤區,對案件的審理和執行過分依賴法院。在審理過程中未能及時申請訴訟保全,在執行中也未積極配合查找侵害人的財產線索,只是一味地認為只要官司打贏了,立案申請執行了,法院就能夠把錢送到他們手中,而忽略了實際執行中的困難和風險,而一旦希望落空極易造成與法院的對立。

(3)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委託被執行人所在地法院執行,效果也並不顯著。xx縣地處温厚高速公路旁,為交通要道,每年有大量的交通事故都發生在温厚高速公路xx段,因此很多申請人、被執行人均在外地,xx縣法院無法執行只能委託被執行人所在地法院執行。但因被執行人居住地也不穩定,跨區域性和流動性大,委託執行同樣難以發揮作用。

四、解決交通事故賠償案件執行難的對策

1、從立法方面,增加有利於保護受害者權益的相關法律、法規的條款和內容

(1)有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責任主體的法律規定,決定了人民法院審理該類案件時對賠償主體的確定,也直接影響到案件的執行。特別是對於車輛在掛靠經營、承包經營、出租出借,擅自駕駛、受僱駕駛、職務行為駕駛、無償搭乘等情形下責任主體分別應如何確定,應有明確的規定。避免不同法院之間,或同一法院不同案件中,發生確定主體的原則不一致,出現主體漏判、誤判的情形,從而影響到判決的執行。

(2)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的管轄,由於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是由事故所在地公安機關處理,當事人一般都向事故發生地的法院起訴。雖然《民事訴訟法》規定此類案件也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但實踐中,受害人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的幾乎沒有。而此類案件執行本身就較難,加上委託執行也難,造成了一些案件原審人民法院無力執行,被申請執行人所在地人民法院不願執行。因此,可以考慮修訂有關此類案件管轄的規定,直接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使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更便於查找被執行人及其財產,有利於案件的最終執行。

(3)執行交通事故車輛的保險理賠款項和執行中拍賣、變賣、抵債的車輛過户等問題沒有明確規定,使得人民法院在執行保險理賠款和肇事車輛時經常遇到阻礙,應從立法上對執行肇事車輛的保險理賠款和執行中拍賣、變賣、抵債的車輛的過户問題作出規定。此外,已經頒佈實施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定的交強險,投保數額有限,對一些較大的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不能解決根本問題,應在實踐中,完善和調整。這才是從根本上解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執行難的對策。

(4)建議完善委託執行制度。當前由於各種原因,委託執行制度發揮作用不大,導致異地執行問題突出。

2、在執行前的執法活動中,充分考慮日後執行工作的延續性

(1)絕大多數交通事故是因為當事人的文化素質不高、交通安全法制觀念比較淡漠而引發的,要使交通事故賠償案件得到有效遏制,要廣泛開展交通安全法制教育,使交通安全法制觀念深入每個公民心中。

(2)加強與公安交警部門的溝通與協作。一是公安部門可責令肇事者交納足額的事故保證金或提供有效擔保,提示受害人及時申請財產保全。二是公安部門可積極收集肇事者及車主單位聯繫方式、車輛保險情況等信息。三是公安部門應大幅降低扣押車輛的停車費用。四是加快公安部門的事故處理程序。五是加強車管部門對車輛的查控力度,法院採取的限制過户查封方法,難以實際控制車輛,車管部門應在驗車和日常管理等環節配合法院對流動車輛及時控制。

(3)加大訴訟保全和先予執行力度。法院應在訴訟保全中切實加強財產查控,同時可在公安機關事故責任認定準確的情況下,根據受害人的申請及傷情治療的需要,及時裁定先予執行治療費,保證被害人得到及時治療,避免在長期的訴訟和執行中導致車輛價值貶損以及被執行人員無法尋找,緩解以後的執行壓力。

3、加大執行力度,採取多種執行措施

(1)在執行中,執行法官要使用規範用語、文明禮貌,耐心細緻做好當事人的思想工作,換位思考,緩和矛盾。要細心留意每一個執行細節,巧挖每一條執行線索,強化執行中的人情味,從根本上防止和避免暴力抗法事件的發生。

(2)對沒有一次性履行法律義務的能力,但履行義務的態度誠懇,而且有持續履行義務能力的被申請執行人,採取靈活的執行方法,促使執行和解。充分考慮讓雙方共同生存和發展,積極做好申請人的思想工作,促使雙方在自願的基礎上,訂立切實可行的還款協議,並監督協議的履行。

(3)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利用報刊、電視等新聞媒體對其進行曝光;大膽適用搜查令,給被執行人造成精神上和社會上的壓力;對有財產而拒不配合執行的被執行人,堅決採取拘留、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對有履行能力而長期逃避或轉移、隱藏財產構成犯罪的被執行人,堅決追究其刑事責任。

(4)對於經查實確無償還能力且又無財產可供執行的被執行人,要説服申請執行人,先中止本次執行程序,待被執行人有能力償還時再恢復執行。同時,動員無償還能力的被執行人近親屬代其履行部分義務,減輕被執行人的壓力。在被執行人賠償相當部分款額後,動員其執行權利人達成和解,達到使執行權利人減免原執行標的,達到案結事了的目的。

(5)建立受害人救濟制度

設立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對那些生活困難,而被執行人又確實無履行能力的案件的申請執行人,在經過嚴格審查的情況下實施救助。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條款規定了救助基金,但對救助範圍限制得比較狹小和嚴格。由於執行法院直接面對當事人,對其經濟狀況比較瞭解,故救助基金管理機構可以根據法院提出的救助建議決定救助,加大對經濟困難的受害者的救助力度,拓寬救助基金的來源渠道,防止因受害人得不到及時救濟而引起社會上不穩定因素產生。

隨着機動車輛的日益增多,道路交通安全問題已成為威脅人們生命健康的重要問題。從維護社會穩定、經濟發展的大局出發,除了更好的發揮交通、交警、司法等部門的協調職能外,更重要的一點是完善法律規定,加強和發展保險事業,加大交通強制保險的額度,拓寬交通強制保險的範圍,分散交通事故個案風險,是妥善解決這類案件的有效途徑。

事故分析報告集錦 篇9

一、工程名稱:

商住小區

二、施工單位:

建設有限公司

三、事故過程:

事故發生後,項目部管理人員在葉經理組織帶領下,第一時間趕往事故現場,使用乾粉滅火器、消防水等成功將火撲滅,消除隱患。

四、事故類別及性質:

根據現場勘查和取證,認定是一起一般火災安全責任事故。

五、事故發生原因:

根據現場分析,以及當天作業內容推斷,是電渣壓力焊作業焊渣外濺引起起火為直接原因。壓力焊作業人員在臨邊作業時未設置防護板防止焊渣掉落,防護措施不到位。其次由於當時風力較大是起火的間接原因。

六、對事故相關責任人的處理:

1、對電焊作業人員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使其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規章制度和技術交底,按照正確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

2、對壓力焊班組給予經濟處罰800元人民幣。

七、今後的防範和整改措施

1、加強工人崗前安全教育,特別是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在進行下一步作業前,先有針對性的對其作業人員進行現場安全技術交底。

3、加強現場安全巡查及監督力度,嚴禁存在隱患作業。

事故分析報告集錦 篇10

一、事故經過

xx年6月8日下午2點半左右,在二廠圓錐破檢修時,發生一起安全事故,檢修工王海林左手除拇指外的四個手指嚴重受傷,事故經過如下:13:30上班,加工Φ20mm的圓鋼做成S型起吊鈎子,經過水冷卻,起吊部位為圓錐破擋料斗圈,此部件的重量約1.5T,其只有兩個Φ30mm的小孔可作為起吊點,周邊只有5mm的間隙。鋼絲繩無法插進,只能用鈎子作為起吊工具,現場工作人員有:王見(現場指揮)、馬振海、王海林(現場具體操作維修工),袁文倉、孟召青(現場檢修輔助人員)。下午14:15,王見、馬振海、王海林上到圓錐破上部,做好一切吊裝準備,並開始起吊。王見拉手拉葫蘆,馬振海、王海林穩着物件。

隨着物件慢慢升高,由於擋料斗圈已經磨損,在起吊過程當中物件不平衡,出現了一邊高一邊低的現象,當提升高度達到0.6m時,擋料斗圈高端已經超過了短頭上端約150mm,然後,王海林(站在王見的右手邊)在高端觀察吊起物件與短頭上端距離,看是否可以插入已準備好的木板將物件墊穩,由於物件不平衡,插入木板的間隙不好確定。王海林將高端往下壓,由於突然用力造成物件晃動過大,吊鈎變形,擋料斗圈滑落。

將王海林左手除拇指外的四個手指擠斷,事故發生後,王見立即向公司領導打電話彙報情況,公司立即派車送王海林去平泉縣西壩骨科醫院,因傷勢過重,骨科醫院建議轉承德266醫院,並聯系266醫院修院長做好手術準備,患者到達後做了檢查和妥善處理後,醫院建議轉北京積水潭醫院,馬上送王海林趕往北京,李華雲總經理在積水潭醫院等候,患者到後由於醫院將手術安排在下半夜,李華雲總經理又及時聯繫空軍總醫院進行手術,到6月9日上午8:00手術完成。

二、安全生產事故分析:

xx年6月8日下午2點30分,在二選廠檢修圓錐時發生一起安全事故,根據當事人輔助車間主任王見所寫事故經過,事故受傷者王海林同馬振海協助王見在起吊圓錐內1.5噸重的檔料斗圈時吊鈎變形檔料斗圈脱落,將王海林四個手指剪斷。事故發生後,王見立即上報叫車,傷者及時送往醫院治療。

事故發生後趙錫波、尚燁、於勇、郝義坤到現場瞭解情況。還原現場情況同王見所寫經過一樣,王見站在靠近門口位置,馬振海在其左手邊,王海林在其右手邊位置,檔料斗圈起吊時,未水平吊起,馬振海這端低,王海林這端已經超過短頭上沿有150毫米,王海林拇指在上四個手指在下雙手往下壓,由於檔料斗圈外圓和短頭內圓只有5毫米間隙,在這麼小間隙、這種不平衡狀態下吊鈎變形檔料斗圈脱落時和短頭上沿接觸形成剪子,檔料斗圈脱落王海林的左手手指被剪切,結果出現這一起安全事故。

事故分析如下:

1、現場指揮人員在拉手拉葫蘆,沒有起到指揮作用和觀察協調作用。

2、對擋料斗圈磨損情況判斷不準,沒有充分考慮到起重過程的偏重問題,致使部件起吊後偏斜嚴重,為了插托起木板而對吊裝物進行按壓晃動調平造成事故。

3、由於對起吊部件按壓晃動,瞬間產生巨大力量使製作的吊鈎變形而滑落。

4、檢修前沒有進行詳細的方案論證。

5、王海林為新招職工,對大型設備檢修經驗不足,雖然參加了縣安監局組織的安全培訓,但現場培訓不足。

6、安全部門沒有全程對檢修過程進行監控和指導。

7、在本次事故中生產副總經理趙錫波、生產部經理尚燁、技術部經理於勇、機電維修車間主任王見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三、教訓

本次事故的教訓是慘痛的,通過對本次事故的詳細分析和研究,舉一反三,得到以下教訓:

1、不管項目大小,都要有詳盡的組織實施方案和安全保護措施。

2、在安全三級教育過程當中,一定要做好職工的安全素質和安全技能的培訓。

3、現場指揮和安全監督不能流於形式,要真正起到作用。

4、施工過程當中所使用的工具、器具一定要選擇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自制的工具、器具要經過檢驗方可使用。

5、任何工程不能因為節約成本而簡化維修設施和安全設施。

6、施工過程中,相互提醒和相互保護嚴重不足。

四、整改措施

1、針對特種作業人員招聘和錄用必須持有由勞動部門頒發的有效上崗資格證,無證人員不予錄用或經培訓獲證後方可錄用。錄用人員必須經過縣防疫站體檢合格後方可錄用。錄用人員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廠礦、車間、班組)滿48課時。培訓後通過考試和技能測試合格後,方可上崗。現有人員每月安全培訓不低於8課時。

2、每次施工作業之前必須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安全措施,保護措施,形成文字材料上報領導批准後,傳達到每一個參與施工的人,所有人嚴格執行。每班工作必須進行班前班後會,要求參與施工的全體人員參加。

3、施工前要對施工現場的場地、環境、設施、路線、空間做充分考察,對有可能發生的事故進行預測,制定出相關的預案和規避辦法。

4、施工中使用的工具、器具需經過安全檢查,合格後方可使用,材料、物資、工具按規定擺放,施工現場不得放置與施工無關的雜物,防止緊急情況時阻礙人員撤離。起重工具的採購必須有安檢標誌、合格證。

5、施工過程指揮人員必須觀察每個操作人員,嚴禁指揮人員親自操作而忽視指揮工作,嚴禁多人指揮和違章指揮。

6、施工前安全管理人員需對施工的措施、方案、工具、器具進行檢查和確認。施工過程中,安全管理人員對整個施工過程進行全程監護、監督和檢查。

7、全面排查公司各個施工場所現有的起重工具、安全設施、電力線路、供電裝置、管線道路、防護欄杆等的安全隱患,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完成。

8、施工現場要準備急救醫藥箱,礦區內24小時常備車況完好的值班車輛1輛,以便緊急使用。

9、與醫療單位、救援單位建立聯動機制。

xx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事故分析報告集錦 篇11

20xx年8月29日,對與摩托車相撞事故做出以下調查,具體包括現場勘察、人員走訪等方式對相關事宜進行調查瞭解,現將調查情況彙報如下:

一、事故概況

1、事故發生地點:生產6廠鏟叉車班前十字路口。

2、事故發生時間:20xx年8月29日下午14:53左右。

3、事故損失:經醫院檢查證明,造成一名員工左肩骨錯位;左小腿大骨骨斷。

4、事故雙方;,男,1983年出生,上溪發寧人,職工;,男,送水員,外公司員工。

二、事故發生經過簡述

據事故雙方講述,20xx年8月29日下午14:53分左右,正在去舊爐打卡上班(自南向北行駛),當時車速大約30公里/小時(數據由當事人提供)。外單位送水員(由西向東)行駛,車速大約40公里/小時(數據由當事人提供)。兩者在環保分廠與6廠鏟、叉車班旁之間的十字路口處發生碰撞。

事故發生後,(約14點56分),能源分廠生產管理員上班經過看見到坐在路邊,瞭解情況後,經雙方同意用摩托車送到農場醫院就醫。本人收到通知後,立刻趕到醫院,同時電話報告企管與品控中心經理。在醫院時,與雙方瞭解事故發生情況。之後,由於發生事故現場已移動,只能採取各證人講述。

三、事故原因分析

20xx年8月29日,根據雙方當事人描述:

口述:當時車速30公里,突然有一輛摩托車撞到左邊,立刻翻車,當時出現頭暈頭痛,清醒時坐在路邊,由送去醫院。

筆錄:14:53分,由萬噸酒精開往飯堂門衞,當時車速大概30~40公里/小時,在路口被來車轉彎撞到前輪部分,當時已剎車,但立刻摔倒,對方大概30到40時速/小時。

以下為20xx年8月29日現場調查取證情況:

1、由於雙方車輛已搬移,路上車胎痕較多,事故現場已無法判斷相撞情況。

2、對兩輛車輛傷損做出描述:

車輛為踏板燃油助力車,該車左面傷痕較多,左後鏡脱落,左轉向燈損毀,踏板、車身不同程度裂痕,前輪與前輪沙蓋完整,整車右邊無明顯傷痕。

為男裝摩托車,該車前輪輪轂支撐柱與輪轂鋼圈不同程度爆裂,右邊有擦傷痕跡,其餘無明顯傷痕,後視鏡完整。

3、由於事發突然,各證人並不注意到發生事故具體細節。附各證人現場事故經過。

以上是20xx年8月29日,與摩托車相撞事故經過。

事故分析報告集錦 篇12

(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事故發生單位概況應當包括單位的全稱、所處地理位置、所有制形式和隸屬關係、生產經營範圍和規模、持有各類證照的情況、單位負責人的基本情況以及近期的生產經營狀況等。

(二)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應當具體,並儘量精確到分鐘。報告事故發生的地點要準確,除事故發生的中心地點外,還應當報告事故所波及的區域。報告事故現場總體情況、現場的人員傷亡情況、設備設施的毀損情況以及事故發生前的現場情況。

(三)事故的`簡要經過

事故的簡要經過是對事故全過程的簡要敍述。描述要前後銜接、脈絡清晰、因果相連。

(四)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

對於人員傷亡情況的'報告,應當遵守事實求實的原則,不作無根據的猜測,更不能隱瞞實際傷亡人數。對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算,主要指事故所導致的建築物的毀損、生產設備設施和儀器儀表的損壞等。由於人員傷亡情況和經濟損失情況直接影響事故等級的劃分,並因此決定事故的調查處理等後續重大問題,在報告這方面情況時應當謹慎細緻,力求準確。

(五)已經採取的措施

已經採取的措施主要是指事故現場有關人員、事故單位負責人、已經接到事故報告的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為減少損失、防止事故擴大和便於事故調查所採取的應急救援和現場保護等具體措施。

事故分析報告集錦 篇13

一:事故概況

事故發生單位:xx公司xx車間(或部門)

事故發生時間:20xx年xx月xx日星期X(:左右)

事故發生地點:xx車間崗位

起因物:

事故類別:

事故原因:

事故嚴重級別:

事故損失工作日總數:天

傷亡人員情景:

作業種類:

二、事故損失

總損失:xx萬元

(1)直經濟損失(元):xx萬元

①人員傷亡後所支出的費用:包括醫療費用(含護理費用)、喪葬費及撫卹費、補助及救濟費歇工工資等;

②善後處理費用:包括處理事故的事務性費用、現場搶救性費用、清理現場費用、事故罰款償費用;

③財產損失價值:包括固定資產損失價值和流動資產損失價值。

(2)間接經濟損失(萬元):xx萬元

①停產、減產損失的價值:

②工作損失價值:

③源損失價值:

④治理環境污染的費用:

⑤補充新員工的培訓費用:

⑥其他損失費用:

三、事故簡要經過

事故調查組必須查明事故發生的經過,事故經過應包括以下資料:

(1)事故發生前,事故發生單位生產作業狀況;

(2)事故發生的具體時間、地點;

(3)事故現場狀況及事故現場保護情景;

(4)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情景;

(5)事故的報告經過;

(6)事故搶救及事故救援情景;

(7)事故的善後處理情景;

(8)其他與事故發生經過有關的情景。

四、事故原因分析和事故性質認定

(對事故發生進行詳細的原因分析,該部分為報告書核心部分)

(1)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直接原因指直接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它可分為三類:

①物的不安全狀態。是指由於設備不良所引起的,也稱為物的不安全狀態。所謂物的不安全狀態是使事故能發生的不安全的物體條件或物質條件。

②環境原因。指由於環境不良所引起的。

③人的原因。是指由人的不安全行為而引起的事故。所謂人的不安全行為是指違反安全規則和安全操作原則,使事故有可能或有機會發生的行為。

(2)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間接原因指間接原因產生和存在的原因。包括技術、設計上的原因和管理上的原因。間接原因主要有:

①技術的原因。包括:主要裝置、機械、建築的設計,建築物竣工後的檢查保養等技術方面不完善,機械裝備的佈置,工廠地面、室內照明以及通風、機械工具的設計和保養,危險場所的防護設備及警報設備,防護用具的維護和配備等所存在的技術缺陷。

②教育的原因。包括:與安全有關的知識和經驗不足,對作業過程中的危險性及其安全運行方法無知、輕視不理解、訓練不足,壞習慣及沒有經驗等。

③身體的原因。包括:身體有缺陷或由於睡眠不足而疲勞、酩酊大醉等。

④精神的原因。包括怠慢、反抗、不滿等不良態度,焦燥、緊張、恐怖、不和等精神狀況,偏狹、固執等性格缺陷。

⑤管理原因。包括:企業主要領導人對安全的職責心不強,作業標準不明確,缺乏檢查保養制度,勞動組織不合理等。

(3)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綜合以上原因,事故調查組認為事故的性質是一齊事故

五、總結事故教訓

事故發生單位要認真總結事故的教訓,主要是在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投入、安全生產條件等方面存在那些薄弱環節、漏洞和隱患,要認真對照問題查找根源:

1、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吸取的教訓;

2、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吸取的教訓;

3、事故單位有關主管人員和有關部門應當吸取的教訓;

4、從業人員應當吸取的教訓;

六、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

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是在事故調查分析的基礎上針對事故發生單位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薄弱環節、漏洞、隱患等提出的。

七、事故職責認定和對職責者處理的意見

經過事故調查分析,對事故的性質有明確結論。其中對認定為自然事故或非職責事故的可不追究事故職責人,對認定為職責事故的,要按照職責大小和承擔職責的不一樣分別認定下列事故職責者,確定事故主要職責者的原則是以事故的主要原因確定事故的主要職責者。

1、直接職責者:是指其行為與事故發生有直接因果關係的人員。如違章作業人員等。

2、主要職責者:是指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職責的人員。如違章指揮者等。

3、領導職責者:是指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職責的人員。如有關部門的主管人員。對職責事故者的處理意見包括行政處分、紀律處分或者追究民事職責。

直接職責者就是指其行為與事故發生有直接因果關係的人,行為表現為:

(1)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冒險作業;

(2)違反安全生產職責制、違反勞動紀律、玩忽職守;

(3)擅自開動機器設備,擅自更改、拆除、毀壞、挪用安全裝置和設備、設施。

領導職責者就是指其行為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職責的人,行為表現為:

(1]沒有按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或未經特殊工種考試合格就上崗操作;

(2)缺乏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或不健全;

(3)設備嚴重失修或超負荷運轉;

(4)缺少或沒有安全措施及安全信號、安全標誌、安全用具、個人防護用品缺乏或有缺陷;

(5)對現場工作缺乏檢查或指導錯誤的。

主要職責者是指在直接職責者和領導職責者中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職責的人。

八、其他附件

1、事故調查組成員單位主管領導及參與事故調查處理的主要人員簽字表。

2、事故調查技術鑑定報告等重要證據材料。

事故分析報告集錦 篇14

一、工程名稱:

二、施工單位:

三、事故過程:

20xx年3月29日上午9時20分,慶陽銀隴嘉苑商住小區工地11#樓第7層電焊作業人員在進行電渣壓力焊時,造成焊渣外濺,落至第二層西南角外架,引起外架隔離防護板燃燒,造成兩片毛竹片、一張安全網燒燬。

事故發生後,項目部管理人員在葉經理組織帶領下,第一時間趕往事故現場,使用乾粉滅火器、消防水等成功將火撲滅,消除隱患。

四、事故類別及性質:

根據現場勘查和取證,認定是一起一般火災安全責任事故。

五、事故發生原因:

根據現場分析,以及當天作業內容推斷,是電渣壓力焊作業焊渣外濺引起起火為直接原因。壓力焊作業人員在臨邊作業時未設置防護板防止焊渣掉落,防護措施不到位。其次由於當時風力較大是起火的間接原因。

六、對事故相關責任人的處理:

1、對電焊作業人員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使其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規章制度和技術交底,按照正確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

2、對壓力焊班組給予經濟處罰800元人民幣。

七、今後的防範和整改措施

1、加強工人崗前安全教育,特別是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在進行下一步作業前,先有針對性的對其作業人員進行現場安全技術交底。

3、加強現場安全巡查及監督力度,嚴禁存在隱患作業。

事故分析報告集錦 篇15

一、事故概況

20xx年x月x日,午時13:15分左右,在四方地金水銅冶煉廠風壓機房,新建空壓機座柱子混泥土澆灌施工,振動器聯接電纜線漏電觸人事件,受傷人龐發榮吃過中午飯後,準備施工,當他的手觸到振動器聯接電纜線時,被電當場擊倒,此時工地上的施工人員立即將電源開關斷開,龐發榮此時倒在地上已經昏迷,然後工人們立即將龐發榮抬到室外地上平躺,觀察他的心脈跳動緩慢,立即對他進行人工呼吸,同時又組織車輛將龐發榮趕緊送往醫院進行搶救治療,經過兩個小時後清醒,在醫院治療6天后,出院回家休養。

二、事故分析

1、經過6:11電觸人事故,此次事故的發生,公司雖對施工隊組員工進行過進場的安全生產教育,但缺乏有效的操作規程和安全檢查加之龐發榮自我保護意識淡薄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但公司在安全管理自身存在缺陷,公司沒有對施工現場配備指定專人和專職電工技術人員加強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操作監督和管理。

2、質檢安全部沒有派出專職安全員到整個施工現場檢查、)管理工作,對施工隊組人員沒有很好的進行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跟班作業不到,落實不到,對

安全生產技術措施以及巡查管理工作不到位;沒有理解和傳達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發展理念,作為質檢部門沒有認真把“安全發展,預防第一”當首要任何來抓,沒有履行好作為一個質檢安全員的工作態度及職責才導致事故的發生。

3、項目部:在現場管理技術人員對平時工作細節疏忽大意,對隊組員工安全教育不到位,平時跟蹤落實工作力度不夠,沒有認真把平時預見發生的事情,苗頭處理在萌發狀態,根據施工現場的環境特點,在思想上高度重視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4、隊組長:作為施工隊組長,缺乏安全生產教育,現場管理不到位,監督隊組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意識力度不夠,安全意識淡薄,對一線員工安全管理教育落實不到位,聯保互保、三不傷害不到位。

三、總結及要求

1、經過此次事故的發生,暴露了管理者在工作中存在着安全生產思想麻痺,安全意識差,要求今後工作中,杜絕此類事件發生。

2、加強各職能部門的安全知識意識,必須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巡查力度,同時發現安全隱患立即排除。

3、質檢部門必須經常組織員工安全教育學習,對施工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對聯保互保自我防範意識要講深講透,必須跟蹤管理。

4、各個項目負責人必須始終在工作現場認真履行監護職責,當工作點分散,監護有困難時,每個工作點要增設專責監護人。

5、堅持以人為本,開展安全知識教育,尤其是加強工作負責人的安全職責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四、事故處理提議:

第一職責,安全質檢部門對安全工作監促,落實履行職責不到位,罰楊富600元,劉發揚200元,李興民200元,周興紅200元。

第二職責:項目部,對施工現場監管不到位罰300元。

事故分析報告集錦 篇16

xx年8月11日,曲靖市羅平縣發生一起11人死亡、4人受傷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經省政府批准,成立了由省安全監管局牽頭,省監察廳、公安廳、交通運輸廳、總工會和曲靖市政府及有關部門組成的省政府曲靖市羅平縣“8·1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調查組),邀請省檢察院派員參與。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對事故進行了全面調查。

一、事故經過和救援情況

(一)事故發生經過

xx年8月11日,曲靖市羅平縣阿崗鎮戈維村委會挖玉衝村郭雙海駕駛一輛號牌為雲dv5586“長安”牌微型普通客車,載乘15人(核載7人),從挖玉衝村前往阿崗鎮。當日8時許,車輛行駛出約146米,在阿崗鎮戈維村委會挖玉衝村“大轉彎”下陡坡左轉急彎路段,車輛駛出路面,翻下22.8米山坡,墜落於該道路下一台路面上,造成10人當場死亡(含駕駛人)、1人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4人受傷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事故救援情況

8月11日8時05分,羅平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過路羣眾吳永平電話報警“阿崗鎮戈維村委會挖玉衝村有輛麪包車翻在路邊,具體情況不清”,指揮中心立即指令阿崗鎮派出所出警;8時09分,指揮中心再次接到吳永平電話報稱“有7人受傷”後指令縣交警大隊事故中隊出警;9時28分接到阿崗鎮派出所反饋的“有10人死亡、5人受傷”的'情況後,迅速組織交警、特警、刑警等警力50餘人於11時50分左右到達現場,開展救援處置。阿崗鎮黨委、政府有關領導率領在崗的所有幹部職工於9時30分左右趕到現場參與救援。

事故發生後,羅平縣政府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縣委、縣政府領導率相關部門人員於12時30左右趕赴現場,組織開展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曲靖市政府接報事故信息後,按照市委書記高勁鬆、市長範華平作出的批示要求,市委副書記李雲忠、副市長早明光率領安監、衞生、公安等部門於13時30分趕到現場,指揮救援和指導事故處置。與此同時,成立了市、縣兩級事故救援處置工作指揮部,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組、事故調查組、善後工作組、醫療救治組、秩序維護組、宣傳組、後勤保障組等7個工作組。羅平縣設立了由縣級領導、縣直相關部門負責人和阿崗鎮黨政班子成員組成的9個善後工作組,進村入户“一對一”包户做好死者家屬思想穩定工作,羅平縣對每名遇難人員給予6000元救助費;每名受傷人員,設1個醫療小組,實行“一對一”救治。

省委書記秦光榮、省長李紀恆、副省長劉慧晏、尹建業分別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立即組織開展事故救援,搶救傷員、妥善做好遇難者善後處置和安撫工作;成立事故調查組,認真查明事故原因,開展責任倒查;舉一反三,吸取教訓,加大工作力度,進一步採取有效措施,堅決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頻發的勢頭,確保人民羣眾出行安全。按照省委、省政府領導要求,省安委辦副主任、省安全監管局副局長白光福與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董家祿及省檢察院副檢察長李波帶領安監、公安、交通、監察、衞生、檢察院等部門組成的省政府工作組,立即趕往事故現場,指導事故救援和處置工作。省政府工作組於當日下午17時左右趕到事故現場,初步查看現場後,召集現場有關人員對現場搜救和善後處理,晚上到羅平縣醫院看望了傷員,並召開專題會議,傷員救治提出了具體要求。8月12日上午在羅平召開有100多人蔘加的事故調查組成立大會,宣佈了經省政府批准的事故調查組組成單位和成員,白光福為“8·1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組長。聽取縣政府工作彙報和省級有關部門領導發言後,事故調查組組長對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領導批示,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做好事故調查和處理善後等有關工作提出要求。

二、事故防範措施建議

(一)加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力度。羅平縣應組織對全縣範圍內縣、鄉、村道路安全隱患進行逐條排查,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對隱患整改過程中,不能保證安全通行的,應採取限制車輛通行措施,特別是要對營運車輛通行條件重新組織評估,確保安全。進一步加大資金投入力度,改善農村道路交通基礎設施條件,努力解決農村羣眾出行難、出行不安全的問題。

(二)特殊時段要採取羣防羣治措施。趕集天、婚喪嫁娶、學生收放假日、重要節假日等羣眾聚集出行比較集中時段,出村路口要有專人盯守和提醒,重要路口要有執勤點,安排警力上路執法,加強路面管控,嚴處非法營運、超員、超速、酒後駕車、疲勞駕駛等違法行為。

(三)紮實開展農村地區微型麪包車和摩托車專項整治。要全面摸清底數,落實車輛及駕駛員“一車一檔”、“一人一檔”,實行户籍化管理,落實“一盯一”、“一幫一”監管措施,村委會、村民小組、交通協管員、交警和片警要落實具體責任。對駕駛員安全教育要注重提高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增強處置突發問題的技能。

(四)專項排查平交路口隱患。324國道師宗至羅平段,平交路口較多,安全隱患突出。曲靖市交通運輸局要立即進行專項排查,結合實際,在主要的涉村(寨)、人員交叉通行等路口,設置減速帶、安全警示提醒標誌等安全防護設施。

(五)結合實際加強宣傳教育。宣傳工作要深入廣大農村和邊遠山區,加強本地區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通過報刊、廣播、電視、電影放映等形式,重點加強農村羣眾不乘座非法營運、違法載人、超員行駛等危害交通安全行為的宣傳教育,切實提高安全出行意識。

(六)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羅平縣、鄉(鎮)兩級政府要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依法履行職責,切實落實政府安全生產監管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各有關部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加強協作,切實採取有效措施,堅決遏制羣死羣傷事故的發生。

事故分析報告集錦 篇17

關於煤機公司申某X意外事故的調查

調查時間:X年X月X日星期X18:10

調查人員:發展中心:王、鄭、劉

X公司安全部:劉X

調查內容:XX車間工傷事故

事故發生時間:

事故發生地點:

當事人:郭某、申某、牛某

負責人:車間主任——申某

安全部負責人——劉X

事故處理:事故發生當天早上5:30左右,事故發生後相關負責人等第一時間將傷者送往東勝中心醫院接受治療。經醫院檢查和包紮後因院方無再植技術而將傷者於早上九點多送往包頭接受再植技術。目前傷者手部已經接受了肉體再植技術和植皮,醫院表示經過15天的住院治療拆線後可出院。出院休養半月左右再進行二次手術。目前傷者治療情況良好、情況穩定。

當事人對事故的描述:

郭某——與傷者搭檔工作,並負責指揮天車

牛某——天車工

郭某的説法:

事故發生當時,郭正與申合作,準備將工件進爐。郭在工件旁邊指揮天車吊起工件。申在工件的另一頭操作,給工件的頂部上一個零件。天車先起吊位於擺放底部的工件,磁鐵沒有吸好,在起吊過程中工件滑開,並碰到了位於上部的另一個工件,致使上部的這個工件滑落。而申當時正在給上部的這個工件擰零部件,滑落的工件向半米外的冷卻池的水泥牆撞去,致使位於牆和工件之間的申手部被砸傷。

牛某的説法:

郭某平時幹活比較老實,來的早乾的多。申在當天凌晨一點多才到(本來交接班時間應在午夜12時),此時 郭已經將活幹的差不多了。因此,郭心裏不舒服,和申在幹活時可能帶有情緒。而申也很犟,你讓我幹這個我偏不幹這個,二人幹活時氣氛很僵。當時申在給工件上零件,先把位於底部的零件上好後又接着給上部的工件擰零件。郭指揮天車起吊下部工件,申也認為下部的已經上好讓先起吊下部的工件。天車工心裏覺得下部的工件壓着,起不起來,且申還在工件周圍作業。但是指揮讓起吊下部的,申也同意,她認為申有防範意識,於是先將工件起了一下,意在提醒申躲讓。申也躲了一下,身體向後撤開,於是天車工起吊。但申當時手部仍然在作業,並沒有完全撤離,致使在天車起吊下部工件時,上部工件因無受力支撐滑落砸傷申無名指指端部分。

對事故的反思:

1、事故發生後,安全部第一時間啟用緊急備用金,將傷者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及時有效地保住了傷者的手指。為傷者和單位減少了不必要的損失。——應急措施很重要,關乎單位和每個員工的切身利益。

2、事故發生後,安全部前去事故發生場地拍照取證,但第一現場已經被破壞,

為取證和工傷鑑定增加了難度。——加強員工安全知識培訓,保護好事發現場有利於員工工傷的鑑定和單位對事故原因的調查,以便於總結類似事件的經驗教訓,以免重蹈覆轍。

3、車間主任表示安全工作一直在做,今年更是狠抓安全。六月份就是安全月,

但由於車間工作人員流動頻繁,工作難度大。盡最大可能把能想到的考慮到的安全隱患已經全部印發資料下發學習,但考慮的細節還不夠。以這件事情為例,考慮到了熱處理過程中的流程問題和主要操作步驟的安全問題,但像上零件這樣的細節考慮不夠周全,對員工的搭檔問題和情緒問題也注意的較少,平時很少得到這方面問題的反饋。以後要加強安全意識的教育,多説、多講、多看,讓員工進一步瞭解各工種的工作流程,加強安全防範意識。做到安全以預防為主,防微杜漸。——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問題,不僅僅是可以

看得見得操作安全,還有看不見的心理原因等。管理者要在加強安全教育的同時還要多注意員工日常生活中的個人習慣和性格問題,及時發現和了解情況,和員工進行及時有效的溝通,避免員工帶情緒上班,讓員工在工作時能夠集中精神,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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