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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法》檢查工作報告

《建築法》檢查工作報告

根據市人大常委會工作計劃安排,前段時間,市人大常委會組織執法檢查組,對我市貫徹實施《建築法》情況進行了檢查。其間,聽取了市政府的工作彙報,召開了由市建設局、市規劃局、市房管局、市國土資源局等部門負責人和部分建築企業負責同志、人大代表參加的座談會,並實地察看了部分建築企業、監理企業、建築工地等現場。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建築法》檢查工作報告

一、主要做法及其成效

《建築法》頒佈實施以來,市政府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真開展宣傳教育活動,不斷加強對建築活動的監督管理,全市建築市場秩序得到進一步規範,建築活動逐步走上了良性發展軌道。

(一)加強法律宣傳,執法和守法意識不斷提高。結合“xx”普法教育,利用培訓、會議等多種形式,對從事建築業管理、生產人員進行不同形式的法律法規知識教育;結合安全生產月、質量月、法制宣傳日等活動,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採用編印資料、舉辦知識競賽等形式,積極開展宣傳教育活動,提高了全社會特別是建築市場各方主體的執法和守法意識。幾年來,共計印發《建築法》宣傳資料1000餘份,上街開展諮詢活動10餘場次,接待諮詢人員1600多人次。

(二)規範工作程序,認真落實《建築法》規定的各項制度。一是加強建築工程招投標管理,大力推行建築項目公開招標。制定出台了《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規定》,招投標行為得到規範,工程招標水平和招標率都有了明顯提高。近年來,累計完成招投標工程800多項,節約建設資金6000多萬元。二是加強市場準入管理,依法對建築企業資質及從業人員資格進行審查。XX年以來,對全市建築企業資質進行了重新換證工作,優化了建築施工企業結構,促進了建築業企業規範化管理。三是實行政務公開,完善報批程序。編制建設工程審批辦事指南,實行辦事內容、程序、時限及收費依據公開。設立了建設項目集中審批窗口,推行項目報批一站式服務,進一步簡化了辦事程序,規範了建設工程項目報建審批程序、收費行為和行政行為。

(三)整頓市場秩序,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本着嚴肅查處與建章立制相結合的原則,從規範業主行為、查處轉包和違法分包、提高建設主管部門依法行政水平等方面入手,大力整頓我市建築市場秩序,有效打擊了不法建築行為,維護了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每年開展建築質量安全大檢查,組織專項治理活動,從建設程序到工程質量進行全方位檢查,依法處理各行為主體違法行為。在建築市場日常檢查中,對發現新開工的違法違規工程從建設單位、項目規模等進行登記造冊,並限期整改;對部分已經建成的違法違規建設工程,下達《違法違規建設工程處置通知單》;對拒不辦理建設手續的違法建設工程,依法下達處罰決定,不按時履行的及時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近年來,共查處各類違法違規建設工程186起,建築面積48萬平方米。

(四)完善制度體系,工程質量安全水平進一步提升。管理工作中,完善了質量控制和安全管理規定,制定了工程質量責任追究制和安全生產許可制,建立了建設領域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體制和保障機制,將工程質量和建築市場主體質量責任掛鈎,把質量安全生產與企業資質管理、評優評先掛鈎,進一步明確了建築各方主體的責任。加強了工程建設程序管理,建立了以施工圖審查、招投標、施工許可、質量監督和竣工驗收備案等監督體系,特別是施工圖紙設計文件審查制度的建立,彌補了對勘察設計成果監管的空白,保證了工程勘察設計質量。幾年來,全市共創建省建築業新技術應用示範工程3個,省“質量誠信、用户滿意”示範工程6個,省級安全文明工地22個。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近年來,市政府在貫徹實施《建築法》過程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們也應清醒地看到,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一)法制觀念仍然比較淡薄。一些建設施工單位對《建築法》的基本內容學習不夠,在工程建設時存在不報建、不辦理法定手續等問題,工程質量和安全得不到保障;個別建設單位對建設行政執法工作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增加了建設行政執法的難度;有些勘察設計和施工單位轉包、違法分包、掛靠、越級承攬、出借資質證書;甚至個別項目在招投標、項目審批、設備和材料採購中存在權錢交易、挪用工程建設資金等問題。

(二)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時有發生。檢查中發現,少數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嚴格執行法定建設程序,違反建築施工許可證制度,擅自開工建設,有的房地產開發商為降低工程成本,將工程層層分包給技術管理水平較低的企業甚至使用黑包工;有的勘察、設計單位和施工企業不嚴格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有些施工企業將未經檢驗合格的建築材料投入使用,致使一些劣質建材進入施工現場;有的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不完備等。這些問題給工程項目留下了不同程度的質量和安全隱患,導致建築工程質量和安全事故時有發生。另外,近年來,羣眾對住宅建築質量問題反映強烈,如外牆保温層產生裂縫、上下水管道開裂、屋面滲漏、成品半成品如門窗等質量有缺陷、室外配套質量差等,對這些問題開發商、建築企業推諉扯皮,主管部門不能及時協調解決,影響了業户正常生活,帶來了許多社會不穩定問題。

(三)監督管理工作還不到位。工程質量監管部門監管力度不夠,施工、監理人員常抱僥倖心理;資質資格管理薄弱,監理人員整體素質有待提高,專業技術人員人證分離現象嚴重,一些低水平的施工監理人員活躍在建築施工過程中,致使工程質量難以保證;執法中重審批、輕監管的現象依然存在,對一些違法行為查處的不夠及時有力;有的企業不按程序審批,甚至逃避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直接影響工程施工的質量和安全;有些小區單體與配套設施不能同步,綜合驗收工作不能及時進行,導致出現延期交房問題。檢查中還了解到,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依然嚴重,時常引發一些經濟糾紛和社會矛盾,不僅擾亂了市場秩序,而且直接影響了社會穩定。

三、今後工作的建議

為深入貫徹落實《建築法》,全面維護建築市場秩序,確保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以下建議:

(一)進一步加強對建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建築法》是開展建築活動維護建築各方主體利益的基本法,也是建築業健康發展的促進法。市政府及相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對貫徹實施建築法律法規重要性的認識,豐富宣傳載體,切實增強自身及建築各方主體和社會公眾的法制意識,努力營造良好的執法守法氛圍。要切實搞好《建築法》的宣傳工作,重點抓好各級領導幹部、國家工作人員及建築從業人員的學習培訓,牢固樹立“對建築質量負責,對羣眾安全負責,決不能只對金錢負責”的觀念。

(二)堅持以人為本切實抓好工程質量和安全。保證建築工程的質量和安全,是認真貫徹《建築法》的基本要求。工程質量事關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因此,要從保護人民羣眾利益的高度來認識確保工程質量安全的重要性,嚴把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關。要嚴格執行法定建設程序和工程建設強制標準,建立建築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制。要建立實施工程質量舉報制度,公佈舉報電話,及時辦理羣眾對建築質量和安全提出的訴求。要認真解決工程結構、建築消防、環境配套等質量安全隱患,特別是完善居民住宅小區質量安全監管機制,確保居民住宅的建築質量,保證讓人民羣眾住上放心房。要堅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對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監管,促進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水平全面提高。

(三)從規範建築市場秩序入手規範和監督建設單位行為。一是進一步完善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制度。將過程監控和隨機監督有機結合,加強對建設單位行為的規範和監督,嚴肅查處“黑白合同”等違法行為。要大力推行工程量清單計價招標方式,對國有資金投資或國有資金占主導地位的工程建設項目,全部採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招標,同時要做好跟蹤審計工作,將審計工作介入建設全過程,確保工程建設資金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有效性,避免因缺乏過程監督導致資金使用失控和腐敗現象的發生。二是努力實現建築活動的全程監管。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各行為主體的監管,提高施工監理人員整體素質,強力推行建築關鍵部位和工序的旁站式監理,保證工程監理工作程序和質量。要突出規範好工業園區及招商引資項目的建設報批程序,並以此為突破口,不斷加強對全市建築行業的監管。國土部門要對項目供地以後的利用情況進行跟蹤監管,督促項目單位按規定控制指標建設,按時開、竣工,切實提高土地利用率。三是推進建築工程配套設施綜合驗收工作。小區建設要合理規劃分區,保證建設單位在單體工程完工後,迅速完成分區內部配套設施建設驗收,及時交房,以方便業户入住,解決建設單位和業户之間的矛盾。對因“特事特辦、一事一議”手續不完善的建設項目,要本着解決問題、維護羣眾利益的原則,協調有關部門及時補辦手續。

(四)認真解決好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有關部門應提高市場準入門檻,保證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資金按時到位支付,從源頭上避免“兩個拖欠”問題的形成。要從維護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認真落實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和完善長效管理機制,從制度上為支付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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