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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信訪工作總結匯報材料

鄉鎮信訪工作總結匯報材料

我鎮信訪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信訪局的精心指導下,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各級會議精神,站在全鎮經濟建設和社會穩定的高度抓好信訪工作,切實維護了羣眾的根本利益,努力化解了人民內部矛盾,實現了全年無進京到省信訪工作目標,為全鎮經濟社會全面提速,加快發展營造了良好的環境。現將一年來的工作總結彙報如下:

鄉鎮信訪工作總結匯報材料

一、領導重視,組織有力

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信訪工作,把信訪穩定工作上升到與農村經濟發展同等重要的位置,只要是鎮裏安排部署工作就不忘安排信訪工作,做到了大會講小會談平時問。為確保信訪工作組織有力,成立了樂業鎮信訪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黨委書記任組長,政府鎮長和黨委副書記任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任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並主持開展日常性工作。各村也都相應地成立了以村黨支部書記為組長,村主任為副組長的信訪工作領導小組。在硬件建設方面,我們專門設立信訪接待室和矛盾排調中心,做到了辦公地點、人員、資金三到位,對各項工作制度全部上牆,使這項工作更加規範化。

二、狠抓制度落實,強化制度約束

為使信訪工作步入制度化、法制化的軌道,我鎮嚴格落實信訪首問、信訪領辦、領導包案、矛盾糾紛排查等多項信訪工作制度,形成了對重點案件實行信訪領辦、領導包案到底,各部門協調聯動的工作機制,使信訪處理工作開展的更順利,更及時。一方面認真落實“一把手”抓信訪工作制度。對已摸排和發生的信訪案件,明確要求主要領導對所包案負直接責任,要對所包案件的調查,談話、處理和結案,一抓到底,直到問題解決。對疑難訪、纏訪、重大訪實行主要領導包案和領辦制度,經常排查瞭解情況,隨時掌握他們的思想動向,做到提前發現苗頭性傾向,及早做好防控化解工作。 另一方面實行信訪工作分工負責制。按照“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依法治訪、齊抓共管”的原則,建立和完善“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有關領導協同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為主要內容的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在實行信訪工作《領導信訪接待日製度》的基礎上,對所有信訪案件實行“掛牌銷號”,明確辦理部門,牽頭領導,辦理時限,各位領導要及時反饋查辦情況,不得推諉扯皮,更不得把矛盾上交。

此外,加強信訪檔案的管理,對信訪案件及時登記,並對處理過程和結果進行記載,為以後的工作留下資料。一年來,全鎮共接待羣眾來訪37人次,現已辦結36件,辦結率為97%,剩下一件,正在由村書記領辦走法律程序。

三、建立健全信訪工作網絡,細化矛盾排查化解

我們把信訪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工作作為維護我鎮安定、穩定的有力抓手,積極轉變以往那種信訪工作事後處理的工作方式,在工作方法上力求創新,組建了鎮、村兩級信訪調解組織,並對其應承擔的職責進行了明確。鎮設調解委員會,主要任務是承擔基層行政調解、法律服務、人民調解和信訪接待四項職能。村設調解室,各村調委會主任由村黨支部書記兼任,調解員由羣眾從老幹部、老黨員中推選出,全鎮共有13名調委會主任,78名調解員,建立起了上下貫通,左右銜接的信訪處理網絡。同時,我們還根據信訪和矛盾發生率高低的特點,把全鎮21個村屯劃分成三個等級四個大方面類別,根據情況進行分類指導,在各村屯設立信訪信息員,隨時瞭解村兩委落實處理信訪工作情況。

我們每半個月開展一次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活動。特別是在九月份,在全鎮開展的“大調解攻堅月”活動中,成功化解了3 起信訪老矛盾,預防12起新矛盾。十一月份,積極配合市公安局開展了 “百警進百村”的活動,通過努力,共排查出各類民間糾紛42起,調處率達到100%,調處成功率98%,答覆政策性諮詢36件。

四、積極引導信訪工作邁向法制化、規範化軌道

結合普法工作的開展,我鎮加大信訪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引導人民羣眾正確行使民主權利,從根本上加強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設。一方面,利用每月一次信訪例會,積極加強對信訪工作人員業務知識和相關理論的培訓,提高信訪工作人員的理論水平;另一方面在全鎮範圍內利用廣播、會議、板報、講座等多種形式向廣大人民羣眾廣泛宣傳《信訪條例》、《土地法》等與羣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增強羣眾的法制意識。與此同時,信訪接待人員在接待羣眾來訪過程中,抓住時機,向來訪人員宣傳相關政策、法規,對上訪人員動之於情,曉之於理,以案説法,逐步引導上訪羣眾正確行使民主權利,維護正常的信訪秩序,按正規的途徑解決問題,促使信訪工作邁向法制化、規範化的軌道。

五、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是建立健全信訪工作大格局。按照規範完善鎮一級,大力加強村一級的思路,進一步加強信訪網絡建設,我們將要建立大信訪工作格局,要把鎮黨政班子領導都作為鎮信訪工作領導小組成員,鎮村兩級幹部根據自己的工作業務,都要成為信訪調解員,同時,還要要求司法所加強民調工作,發揮村治保作用,努力將矛盾化解在基層。

二是高度重視處理初訪。有些越級訪的案件都是由於初訪解決不及時而引起的。今後,我們要求各村屯、各部門及時處理羣眾初訪問題,態度要良好,能夠解決的,要立即解決,暫時解決不了的,要做好解釋工作,取得羣眾的理解和信任,及時向領導彙報情況,以便研究制度解決措施。對提出不合理要求的,要做好説服教育工作,並將處理情況向分管領導及時彙報。

三是落實信訪紀律。對一些突發性、異常性的羣體性上訪,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要做到親臨現場解決,疏導化解矛盾。同時,我們要求各村要及時上報信訪動態信息,對本村有可能發生10人以是上集體上訪或上訪人數較多,有可能引發集體上訪的重大案件,要及時向鎮政府報告,對漏報、瞞報、遲報而造成嚴重後果要進行追究村黨支部書記和相關責任人責任。

四是加大信訪法規的宣傳力度,規範羣眾信訪行為。充分利用基層組織建設、科普之冬等活動,大力宣傳《信訪條例》,把法制宣傳教育貫穿於依法治訪工作之中,使廣大幹部羣眾樹立起依法信訪的觀念,教育羣眾正確行使權利,依法有序,逐級上訪,反映問題。

總之,通過一年的工作,我鎮的信訪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我們將繼續努力工作,積極探索解決信訪的新路子,開拓創新,求真務實,把信訪工作堅持不懈地抓下去,切實維護好人民羣眾的根本利益,確保樂業鎮的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穩定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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