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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情況報告

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情況報告

一、基本情況

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情況報告

(一)我縣醫療衞生人才資源情況

目前,全縣有衞生行政部門一個,各級醫療衞生機構134個,其中縣級6個,鄉級11個,村級117個。有醫務人員401人,大專以上學歷157人,佔39%;中專學歷210人,佔52.3%

有村醫235人,有病牀353張,千人口病牀數1.06張,有衞生專業技術人員325人,千人口擁有衞生專業技術人員數0.98人; 按學歷分:本科學歷18人,佔職工總數的4.47%;專科學歷121人,佔職工總數的30.02%;中專學歷238人,佔59.05%;高中及以下學歷26人,佔職工總數的6.45%。

衞生專業技術人員中醫生有223人,護士75人,藥劑人員7人,檢驗人員8人,放射人員3人,工人身份從事醫療工作30人。按職稱分:有高職8人,佔專業技術人員總數的2.54%;中職107人, 佔專業技術人員總數的34%;初職167人, 佔專業技術人員總數的53.1%;無職稱人員32人,佔專業技術人員總數的10%。各類衞生技術人員中有執業醫師127人,執業助理醫師49人,註冊護士77人。縣級醫療衞生機構執業醫師80人,佔全縣執業醫師總數的63%;助理醫師24人,佔執業助理醫師總數的49%;註冊護士61人,佔註冊護士總數的74 %。

近年來,通過全面推行執業醫師法,實行嚴格的醫生職業准入制度,進一步優化了我縣衞生專業人才隊伍結構,全縣衞生管理和衞生技術水平不斷提高,職稱管理進一步規範,但從全縣來看,依然存在不足:

一是人才總量不足。我縣每千人口擁有衞生技術人員數僅為0.98人,按XX年**省平均水平,每千人口應擁有衞生專業技術人員2.58人的標準,我縣應擁有衞生專業技術人員數855人,目前現有的衞生專業技術人員只有325人,已遠不能滿足人民羣眾日益增長的醫療衞生保健服務需求。

二是高層次人才缺乏。全縣具有副高級職稱以上的人數只有8人,僅佔衞生專業技術人數的2.46%,婦幼、護理、公衞等專業高級職稱人才嚴重缺乏。

三是人才結構不合理。表現為:一是城鄉分佈不均勻,高級衞生人才全部集中在縣級醫療機構,且全縣63%的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和74%的註冊護士分佈在縣級醫療衞生機構;二是各醫療衞生單位人才分佈不均勻,學歷高、業務技術好的醫務人員大都集中在縣級醫療機構;三是複合型人才比較少,臨牀與管理相結合的複合型人才缺乏,醫療機構管理人才選拔難度大。四是醫護比例倒置,我縣醫護比為2.93:1,遠遠低於合理的1:2比例,臨牀護士隊伍數量嚴重不足。

四是執業醫師隊伍管理有待於進一步加強。全縣各級醫療衞生單位共有醫生223人,其中執業醫師(助理醫師)176人,僅佔醫師總數的78.92%,還有21.07%的醫生未取得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依法管理、依法執業有待更進一步加強和提高。

(二)我縣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情況

1、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組織管理機構情況

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自開始啟動以來,成立了縣級管理委員會、監督委員會,各鄉(鎮)管理委員會、監督委員會,各票村級合管小組,縣鄉兩級在管理委員會下分別設立了各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作為新農合工作的經辦機構,縣編委在機構改革中曾下達的編制為:縣合管3名,大鎮2名,小鄉1名共13名編制,鄉(鎮)合管辦隸屬於各鄉(鎮)合管委管理,縣、鄉合管辦各自履行各自的職責,互不隸屬。

在實際工作中,縣合管辦借調、抽調了5名工作人員開展工作,各鄉(鎮)也指派1-2名工作人員,但是由於隊伍不穩定、職責不明確,硬件不到位,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持續、穩定、健康運行帶來了極大的困難。

2、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三年來的運行情況

我縣從XX年9月開始籌備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以來,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各有關部門積極配合支持,衞生部門着力運行,參合率穩步上升,廣大參合農民羣眾受益程度不斷提高,社會效益良好。

XX年度,我縣應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71517户、 305197人,實際共有252432人蔘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率達82.88%,按人均繳費10元,省級財政補助20元,中央財政補助20元的籌資標準,應籌參合資金1262.16萬元,其中兩級財政撥付我縣新農合資金全部到位。XX年度,共支出新農合資金742.126萬元,共有338258人次享受到新農合補償,參合羣眾受益面達134%。

XX年度,全縣應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70528户305197人,實際共有64655户258490人蔘合,參合率為84.7%,在XX年基礎上提高了1.88個百分點,按人均繳費10元,省級財政補助40元,中央財政補助40元的籌資標準,應籌參合資金2326.41萬元, XX年度,全縣支出新農合醫療資金1665.53萬元,共有486844人次享受醫療費用補償,參合羣眾受益面達188%。

XX年,全縣應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户306307人,實際共有64655户266855人蔘合,參合率為87.12%,在XX年基礎上提高了2.42個百分點,按人均繳費20元,省級財政補助40元,中央財政補助40元的籌資標準,應籌參合資金2668.55萬元,至XX年4月1日,已到位533.71萬元,中央和省兩級財政補助款項未撥付到賬。XX年第一季度,全縣支出新農合醫療資金392.48萬元,共有127330人次享受醫療費用補償,參合羣眾受益面已達47.72%。

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從XX年1月至XX年一季度止,共27個月,應籌資金6257.12萬元(今年中央和省級財政沒有拔付2148.8萬元),到位資金4108.32萬元,扣除風險基金592.25萬元,可使用資金3516.07萬元,已使用資金2800.14萬元,結餘715.93萬元。

二、主要做法

(一)各級黨委、政府重視,相關部門密切配合。

全縣各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組織機構已初步建立,各鄉(鎮)由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主任),衞生、財政等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協調領導小組(管理委員會),並設立了新農合辦辦公室,同時,還建立了由農民代表參與的監督委員會。在各級政府的積極協調領導下,衞生、財政、農業、民政等部門密切配合,團結協作,人大、政協積極參與,已初步形成了政府組織領導、衞生部門具體實施、多部門協調配合、人大和羣眾監督相結合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組織管理體系和監督體系。

(二)採取各種宣教措施,廣泛深入地動員農民參與。

縣鄉都結合實際,開展了豐富多彩、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向農民介紹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有關政策和好處,介紹就診程序、報銷辦法等具體規定,讓農民明白如何看病、清楚如何報銷,消除了顧慮,提高了自願參合的積極性。

(三)因地制宜制定實施方案,並在運行中適時調整。

在進行認真細緻地基線調查的基礎上,從XX年開始,縣新農辦公室每年都在運行過程中,爭取各鄉(鎮)、各部門的意見建議,針對實施方案的一些缺陷和不足,及時進行分析研究,並對實施方案適時、適當進行調整使方案更趨合理,在符合國家政策規定的前提下,報省、市衞生主管部門和上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部門批准實施。XX年、XX年、XX年實施三年來每年都有一個新方案從年初開始執行。

(四)強化基金監管,儘量做到安全運行。

認真貫徹落實落實國家關於加強合作醫療基金管理的有關文件精神,對統籌基金實行縣級統一核算、收支兩條線、專户存儲、專户管理。實行公示制度,接受羣眾和社會監督,確保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五)開展醫療救助,滿足弱勢羣體就醫需求。

為使特困家庭等農村弱勢羣體在合作醫療中受益,每年縣民政部門都會根據全縣特困人口數進行繳納參合費用的補助。

(六)加強醫療機構建設,為農民提供適宜的醫療服務。

在國家一期國債項目和拉動內需項目、以及prcdp項目在我縣實施的機遇,加強了農村衞生服務體系建設,努力改善醫療條件,儘量使參合農民“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鄉,疑難重病不出縣”,對村衞生室、鄉(鎮)衞生院、縣級醫療單位加大投入,完善設備設施,努力提高其服務能力水平。為控制醫療機構不合理檢查、用藥問題,去年在省政府的統一安排下,我縣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藥品流通進行了統一競價採購、統一配送招標工作,對新農合用藥目錄進行了重先組織,但這一工作在運行幾個月來,還需進一步加以完善。

三、初步成效

(一)農民醫藥費用負擔有所減輕。

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開展以來,截止XX年3月,全縣共有952426參合患者享受到政策補助,共支出新農合基金2800.14萬元,減輕了農民因疾病造成的經濟負擔,緩解了農民羣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困難。

(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管理與運行機制正在逐步形成。

經過兩年多來的努力,全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方案制定、組織管理、籌資機制、基金使用與監管、衞生服務機構監管等方面,初步探索出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並逐步規範、健全和完善,為今後的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三)是促進了農村衞生的發展和改革。

通過加大醫療衞生投入,改善了醫療衞生基礎設施條件,深化農村衞生改革,加強人才培養,醫療綜合服務能力有了較大提高,通過改善服務,降低成本,不僅減輕了農民的醫藥費用負擔,刀嗇了醫療機構的社會和經濟效益。

(四)農民和基層幹部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信心增強。

通過農民自身或周圍羣眾受益,農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從懷疑到逐步信任,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正在被越來越多的農民羣眾和基層幹部所瞭解。

四、存在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三年來在縣委、政府,及各級各部門的大力支持下雖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由於組織管理機構不定位,經辦機構人員不落實,管理工作經費不到位,部門職責不明晰,責任主體不確定,各級經辦機構存在不履行職能職責,各級定點醫療機構存在套用資金、掛牀住院、分解處方等現象,去年,在縣人大、政協進行的調研工作中,在縣監察局、衞生局、審計局開展的調查工作中,發現部份村衞生室存在虛開處方、多報補償金額情況,對事實核對確鑿的已進行處理通報

(二)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一是縣、鄉(鎮)經辦機構人員得不到落實。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黨和國家為解決廣大農民羣眾的看病難、看病貴問題而建立的互助共濟醫療制度,是政府的一項民心工程、德政工程。要把這一工作深入貫徹實施下去,使羣眾真正得到實惠,享受到政府公共財政的陽光,關鍵是人的問題,關鍵是經辦機構的工作人員。目前我縣縣級經辦機構縣編核3名,按照我縣參合人口比例是無法滿足開展工作的需求的,況且我縣縣新農合辦公室目前有5名工作人員,抽調2名、借調3名;鄉(鎮)經辦機構至少應有2名專職經辦人員,設會計和審核崗,人口多的鄉(鎮)設3名,目前的情況是各鄉(鎮)經辦人員從各鄉(鎮)職工中選配1名,從衞生院抽出1名組成,各鄉(鎮)中心工作多,在工作繁忙時,新農合辦工作人員還要參加其它中心工作,長時間放下新農合的審核工作而參加中心工作,有的經辦人員身兼數職精力分散,加之新農合工作每月一次審核報銷工作量、風險大,經辦人員也不願更多的去承擔風險,又沒有明確的身份和職責,也不想、不用、不必嚴格審核監督得罪醫療機構,在審核時只是起到一個收發員作用,把每月的門診處方、報表收好,上報到縣新農合辦就完事,目前我縣的新農合審核工作大多數任務都是由縣新農合辦來承擔,每月的審核工作就是由這5名暫時抽調組成的人員用手工加電腦半自動化完成的,根本無力分出時間精力去督查、抽查,更何況縣新農合辦人員的特殊組成原因,從我縣新農合啟動就開始從事這一工作的,借調抽聘用到現在身份都沒有解決,也只是帶着怨氣和不愉快的性情工作。經辦機構的職能職責是檢查、指導、督促、審核、考核醫療機構,鄉(鎮)級經辦機構是對鄉、村兩級定點醫療機構把關,縣級經辦機構是對縣直醫療單位的審核和對鄉、村醫療單位的抽查,更何況縣新農合辦是股所級機構,鄉(鎮)新農合辦也是股所級,這種畸形機構是無法正常的履行這一職能工作的。

二是工作經費得不到保障。

新農合經費雖然看起來每年都是上千萬元的資金,不瞭解這一工作的外行人認為這些經費可以隨便支付一點做辦公經費,在實際工作中,這些資金都是封閉運行,衞生管帳、財政管錢、銀行開户、封閉運行,每一筆資金的流動,上級都隨時監控,並且嚴格規定各級政府不能把新農合資金作為辦公經費和人員工資進行開支,因此要靠用基金來解決辦公經費和人員工資是不可能的。省、市有關文件規定,各級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工作經費,按當地參合人數每人1.0元納入財政預算。現在縣、鄉經辦機構的工作業務量非常大,縣級經辦機構自新農合啟動後,所有的報表、材料、設備、辦公用品以及宣傳品製作都是從縣衞生局的辦公經費中開支,鄉(鎮)經辦機構更是困難,只是鄉(鎮)在自已的工作經費開支,有的工作人員在每月上報審核工作時,連車票、食宿費用都要自付;在籌資工作時,工作人員每天或步行、或騎車入村入户籌資,沒有開展工作的補助經費,因此非常難以調動工作積極性。

三是鄉(鎮)沒有開户,資金安全得不到保障。

按照《**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財務管理辦法》的要求,縣、鄉新農合經辦機構必須開設新農合基金收入户和支出户,保證合作醫療基金專款專用、專款專管。目前,我縣縣級新農合基金收入户和支出户開設在農業銀行**支行,而10個鄉(鎮)中只有兩個鄉(鎮)有農業銀行網點,其它鄉鎮只有信用聯社網點。但信用聯社以總户開在農行而不是本社為由,拒不為各鄉(鎮)新農合經辦機構開設專用帳户。現在,每月核銷回補給各鄉(鎮)、村定點醫療機構以及異地就醫患者的補償金只能通過縣農行劃拔到鄉(鎮)衞生院的統管帳户,再由鄉(鎮)衞生院的統管賬户轉撥各鄉鎮新農合辦,資金管理不但不符合規定,還加大了鄉鎮衞生院財務管理人員的工作量,且不同銀行之間轉帳還需支出轉帳費,無形中增加了開支。籌資期間,按要求每10天或半月要將所籌資金匯入縣合管辦收入户一次,但因鄉(鎮)合管辦沒有帳户,辦公經費又緊缺,鄉鎮新合辦工作人員又要參加中心工作,又要收籌資款,又要做報表,基本上要到籌資結束後才能全部帶到縣城入帳,資金安全風險大。今年,籌資標準提高後,資金量更大,不安全係數更高。因此如果能將我縣新農合專户轉到信用聯社開設,各鄉(鎮)新農合專户就能建立,全縣的新農合資金管理就能合規,資金的管理風險就能降低。各鄉(鎮)的開户申請都已交到信用聯社,縣衞生局已多次向人行、農行、信用社、財政進行過協調,但沒有結果,説話不算。

四是部份幹部和羣眾的認識不足。

部份幹部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重要性認識不夠,對這一制度建立的艱鉅性、複雜性和長期性認識不足,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有關規定、政策不深入學習全面理解,開會不聽,文件不認真看,工作不調研,在工作時政策把握不準,對如何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保持其發展後勁問題研究不多,宣傳發動不夠深入,管理粗放,有問題和責任時幹部之間、部門之間推諉扯皮,有利益時爭先恐後。

五是醫療服務條件不完善和醫療服務行為不規範。

我縣農村衞生服務體系,近幾年來在上級的支持和縣委政府的關心下,得到了加強,但由於底子薄,基礎弱,縣鄉村三級農村衞生服務體系仍存在房屋破舊,設備陳舊短缺,人員素質低,人才缺乏等現實問題。醫療機構不合理用藥、不合理檢查問題依然存在,次均住院費用和門診費用在嚴格要求下還是過高;處方藥物和檢查項目超出基本藥物目錄和規定檢查項目。另外,農村藥品市場混亂的狀況和藥品價格偏高的現象還突出。這些問題加大了我縣合作醫療基金支出,農民的費用負擔也沒有真正減輕,以致部份農民對合作醫療制度產生懷疑,影響合作醫療的持續、健康發展。

五、解決問題的建議意見

建議一 必須儘快對我縣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組織、經辦機構進行定位,是行政單位還是事業單位,是正科級、付科級還是股所級,法人主體和執法主體是誰;縣級經辦機構歸屬哪個部門,鄉(鎮)經辦機構隸屬於哪一個部門管理。這一前提沒有解決和定位好,要理面順目前管理混亂,制度不全,無責任人等現象都只是一句空話,要進一步規範管理預防資金風險也不現實。

建議二 儘快確定縣級經辦機構人員,在縣新農合辦設立管理、審核、督查、會計、出納、信息六個崗位,可以採取組織考察選調,也可以採取公開招聘具有這些崗位資質的會計、出納、計算機、醫療專業人員;明確鄉(鎮)經辦機構人員身份,由人事部門行文認定,解除經辦機構人員的後顧之憂,切實讓他們承擔起責任、履行職責。

建議三 儘快建立網絡信息系統,實現網上錄入信息、審核,提高審核工作效率,防止套取、冒名、借用《合作醫療證》現象,降低資金風險。目前各鄉(鎮)都已配備了計算機,需要進行專用系統安裝和聯網。

建議四 把新農合工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並給予資金支持,保證工作正常運轉的經費。

建議五 請求縣政府出面協調各鄉(鎮)開户問題,儘快使其資金安全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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