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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調研報告3篇

水利調研報告3篇

本文目錄2019年水利調研報告縣水利設施建設調研報告水利局新農村建設推進調研報告

黨員幹部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在踐行可持續發展治水思路、推動水利又好又快發展中肩負重要職責,發揮關鍵作用。培養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備的優秀幹部,把我們的幹部隊伍建設成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動水利事業又好又快發展的骨幹力量,是時代的迫切要求。建立和實行幹部交流制度,是培養鍛鍊幹部,優化領導班子結構,提高領導幹部素質和能力的重要途徑,也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增強單位整體效能的一項重要措施。XX年8月中共中央印發了《黨政領導幹部交流工作規定》,在深入學習《規定》的基礎上,我們對全局科級以上幹部交流工作進行了調研,摸清了現狀,分析了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有針對性地提出了做好乾部交流的辦法和措施。

水利調研報告3篇

一、幹部隊伍的基本情況

截止XX年10月,我局機關事業單位幹部總數為814人,其中處級幹部98人,佔幹部總數12%;科級幹部287人,佔幹部總數35%。

(一)處級幹部基本情況

正處級幹部40人,其中:領導職務33人,非領導職務7人。任職年限5年及以下的19人、6-9年的16人、XX年及以上的5人;年齡36-40歲的3人、41-45歲的12人、46-50歲的15人、51歲及以上的10人;學歷為大學本科的29人、大學專科9人、中專及以下的2人。

副處級幹部58人,其中:領導職務44人,非領導職務14人。任職年限5年及以下的23人、6-9年的26人、XX年及以上的9人;年齡35歲及以下的1人、36-40歲的8人、41-45歲的20人、46-50歲的13人、51歲及以上的16人;學歷為大學本科的36人、大學專科15人、中專及以下的7人。

(二)科級幹部基本情況

正科級幹部203人,其中:領導職務153人,非領導職務50人。任職年限5年及以下的105人、6-9年的59人、XX年及以上的39人;年齡35歲及以下的37人、36-40歲的40人、41-45歲的53人、46-50歲的43人、51歲及以上的30人;學歷為大學本科的76人、大學專科77人、中專及以下的50人。

副科級幹部84人,其中:領導職務63人,非領導職務21人。任職年限5年及以下的41人、6-9年的37人、XX年及以上的6人;年齡35歲及以下的27人、36-40歲的22人、41-45歲的18人、46-50歲的8人、51歲及以上的9人;學歷為大學本科的27人、大學專科37人、中專及以下的20人。

以上數據表明:我局的幹部隊伍在同一崗位同一職級的任職年限較長,任處級職務6年以上的佔處級幹部總數的47%,其中XX年以上的有14人,佔14%;任科級職務6年以上的佔科級幹部總數的49%,其中XX年以上的有45人,佔16%。幹部的年齡有老化趨勢,40歲以上的人員佔主體,其中處級幹部40-50歲的佔61%,51歲以上的佔27%;科級幹部40-50歲的佔43%,51歲以上的佔13%。科級幹部中中專及以下的學歷佔24%,學歷層次明顯偏低。

二、近年幹部交流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主要做法

近年來,我局緊緊圍繞改善幹部隊伍結構,提高幹部綜合素質這一目標,以規範程序和制度建設為抓手,着力推進黨政領導幹部交流工作。一是針對實際,突出交流重點。我局幹部交流的主要對象是:對在一個單位工作時間較長,實行年限性交流;對有發展前途的青年後備幹部實行培養性交流;對班子之間鬧不團結的實行調整性交流。二是完善機制,規範操作。為規範幹部交流工作,XX年3月我局印發了《關於領導幹部交流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了幹部交流的對象、範圍、程序、交流工作紀律,進一步推進了我局幹部交流工作,加強了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三是注重培養,增長才幹。我局把幹部交流作為培養幹部的一項重要措施,通過幹部在不同崗位和不同單位、部門任職,使幹部得到比較全面的鍛鍊和考驗,積累經驗,增長才幹。

XX年以來,我局共交流處級幹部17人次,其中機關部門之間交流2人次,局屬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之間交流8人次,局屬有關單位班子成員之間交流3人次,機關與局屬有關單位之間交流1人次,直屬事業單位調任局屬有關單位1人次,局屬有關單位與工程維修養護公司之間交流2人次。另外,選派4名處級幹部交流到西藏水利廳任職。局屬各單位科級幹部共交流71人次,其中:局屬機關各部門之間交流19人次,機關與三級基層單位之間交流(含提拔交流)31人次,三級基層單位之間交流21人次。

(二)幹部交流取得的成效

近年來的實踐表明,幹部交流在提高幹部素質,增強幹部隊伍活力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其主要成效體現在四個方面:

一是提高了領導幹部的整體素質和工作能力。90%以上的領導幹部感到交流後接觸的面寬了,面對新的工作,有了新的壓力,緊迫感增強。為了更好地開展工作,經常強迫自己去學習新知識,不知不覺地改善了知識結構,提高了各方面的能力。反之,如果長期在一個單位或部門工作,輕車熟路,容易使幹部產生惰性,喪失創造力,甚至不思進取。交流到基層單位工作的年輕幹部則普遍感到,到基層以後,直接面對具體事務的機會多了,幫助自身提高了認識和分析問題的能力。同時跟基層單位的同志學會一些處理具體矛盾的方式方法,提高了自己的組織、協調和靈活應變的能力,增強了開拓、創新的進取精神。

二是改善了領導班子的年齡和知識結構。部分基層單位實行幹部交流前,班子平均年齡大,學歷層次低,知識老化,加上長期在一線工作,直接和羣眾打交道,工作往往靈活有餘,規範不足;而機關幹部中,年輕人普遍學歷層次較高,知識面寬,新思想、新觀念多,工作講原則,懂規矩。實行幹部交流後,改善了各單位領導班子的年齡和知識結構。

三是緩解了矛盾,解決了一些歷史遺留問題。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在同一個單位時間長了,容易走向當事者迷的怪圈,以至於不識廬山真面目,憑經驗辦事,在工作及人際關係等問題上形成一些思維定勢和解不開的死疙瘩,時間越長,積累的矛盾越多。實行幹部交流後,新的領導沒有固定模式的束縛,能很快發現問題,並迅速找到解決問題的突破口,打開工作局面。此外,由於新領導對下屬工作人員偏見較少,能喚起那些長期不被重視或重用的人的表現欲,激發他們的工作熱情,同時,也使那些過去與領導關係不錯的人工作上有了新的壓力。

四是轉變了機關工作作風,加強了黨風廉政建設。交流乾部在不同的崗位上工作,考慮問題的角度變了,換位思考的意識強了,密切了機關與基層的關係,工作作風更加樸實。同時,幹部交流也使那些長期在管錢、管物等重要部門工作的幹部得到了解脱,普遍感到誘惑少了,風險小了,客觀上為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創造了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

三、幹部交流的調查與分析

針對幹部交流的問題,組織對全局處級、科級幹部分層次發放了調查問卷,並選擇了具有代表性的單位進行調研,通過座談會等方式,徵求意見,收集信息,經歸納分析後的主要成果如下:

(一)對幹部交流的基本態度與認識

85%的人員對幹部交流持積極態度,認為:當前很多機關幹部長期蝸居一處,把自己歸屬為某個單位或部門,不僅視野狹窄、見識有限,工作熱情和創業激情會逐漸衰退,最終勢必影響工作質量和效率。對交流的意向,副處級以上幹部中:72%以上的幹部願意在局系統之間交流;28%不願意交流;科級幹部中:45%願意在機關各部門之間交流,35%願意在機關和三級單位之間交流,11%願意在三級單位之間交流,9%願意在系統內交流。調查結果表明,大家對幹部交流在幹部隊伍管理、培養選拔年輕幹部、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非常認同,同時,希望儘快解決阻礙幹部交流的瓶徑問題。

(二)當前幹部交流工作中存在的難點問題及原因

1、思想認識不到位。有的單位對幹部交流工作還不夠重視,對幹部交流的意義和目的宣傳不夠,給交流工作帶來了一些思想障礙,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其一,平職交流困難,尤其是從大單位交流到小單位,從條件好的單位交流到條件較差的單位,從“熱”部門交流到“冷”部門,很多人不能正確理解,認為這個幹部不是有問題,就是受到“冷落”,有些交流乾部的親朋好友也不理解,給被交流的幹部造成很大的思想壓力。其二,機關到基層交流困難,認為基層單位工作條件差,工作事務繁雜,地方關係難處理。其三,基層單位之間交流困難,部分基層幹部已在當地工作多年,地方人事關係比較多,工作中容易溝通、協調,交流到新單位任職,熟悉地方關係還需要一定過程,思想上有畏難情緒。其四,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企業人員之間的交流困難,由於政、事、企三者的職責、身份、待遇不同,存在機關人員不願交流到事業企業、事業不願交流到企業的現狀。

2、交流工作缺乏制度化的安排。從目前來看,關於幹部交流工作的規定原則性的東西比較多,規範的、操作性強的措施比較少。幹部交流如果沒有一套完善的制度保障,很難有效地堅持和發展下去。同時,實施幹部交流既要有科學的規劃又要有具體的計劃,有步驟地組織實施,從目前實際情況看,幹部交流主要是為解決班子中長期存在的突出問題和主要矛盾,針對性較強,計劃性不足,既沒有制定長期的交流規劃,也沒有制定年度計劃。

3、領導職數的限制。基層單位的非領導職數控制和人員編制實行按二、三級管理級次分別控制,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人員交流。目前,部分基層單位科級幹部年齡老化問題比較突出,由於非領導職數的控制,無法騰出實職崗位,給年輕幹部的交流帶來困難。另外,二、三級人員編制分別控制,各單位人員又不得突破控制數,給人員的流動帶來了困難。

4、解決交流乾部實際困難的配套制度不夠完善。我局管理的堤防戰線長,單位分佈於河南、河北、山東三省有關市、縣,幹部異地交流自然涉及到夫妻分居、子女撫養、老人贍養等實際問題,況且大部分交流乾部的家屬都不能隨調,交流乾部也只能獨身居住單位辦公室、招待所。而跨地域交流的相關政策,如:配偶是否隨往安置、住房問題如何解決等,現在都沒有明文規定,操作起來較難把握。目前,由於幹部交流的配套制度不完善,未能很好地解決被交流乾部的實際困難和後顧之憂,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幹部交流工作的開展。

四、幾點建議

(一)廣泛宣傳,形成共識,營造幹部交流的良好環境。採取多種形式,對幹部交流的目的和意義進行廣泛宣傳,引導廣大幹部進一步認識到實行幹部交流是加強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的需要;是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培養優秀年輕幹部的需要;是改善幹部工作環境,增強班子團結,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需要;是提高自我、完善自我的需要,從而自覺地接受組織安排,以愉悦的心情投入到新崗位的工作中去。

(二)健全和完善領導幹部交流制度。幹部交流要達到預期的目標,取得預期的效果,必須有一套相對完整的制度作保障。一是根據《黨政領導幹部交流工作規定》,制定一套較完善的配套落實措施,對幹部交流的目的、交流的範圍、形式、交流的時限、交流的對象和條件、交流的流向、交流的程序及交流的紀律等作出具體規定,增強可操作性,減少隨意性。二是推行幹部任期制度,使幹部交流逐步制度化、法制化,增強任職期滿交流的嚴肅性和約束力。三是建立和完善領導幹部正常退出機制,制定擔任實職的處級、科級領導幹部退出領導崗位的年齡界限,為幹部交流疏通渠道,尤其是為年輕幹部的崗位交流提供良好的平台。

(三)制定計劃,突出重點,加大交流力度。交流要有計劃性,可持續性,不能是運動式的即興之作,也不能因領導的更替而隨意變化。一是着眼於優化各級領導班子結構,推行調整性交流。對班子成員結構不合理和存在問題的領導班子,要通過交流其中的某些成員,改變班子的結構。對於能力較強、政績突出、羣眾公認的幹部,實行提拔交流;對於政治素質較差、事業心不強、自身要求不嚴、甚至影響班子團結的幹部,實行降職交流;對於年齡偏大或身體不好,不宜在班子中工作的幹部,實行非領導職務崗位的安置性交流。二是着眼於培養鍛鍊年輕幹部,重點抓好乾部的橫向和縱向交流。這種交流可以使班子的知識結構趨於合理,氣質趨於相溶,從而減少內部磨擦,增強班子團結,也可以使幹部開闊視野、增長才幹,同時,還有利於幹部換位思考,形成大局和全局觀念,增進機關與基層的溝通、理解和工作的協調。與此同時,針對年輕幹部文化素質高,但工作經歷、社會閲歷、實踐經驗相對不足的實際,有計劃地對他們實施培養性交流,要通過這種交流,讓一批年輕幹部到艱苦環境中去鍛鍊成長,培養他們駕馭各種複雜局面的能力。不同層級的領導幹部的最佳工作期是不同的,因此他們的最佳交流年齡段也不同。一般來説,處級幹部的最佳交流年齡段是35--45歲,科級幹部的最佳交流年齡段是30--40歲。三是着眼於改善領導幹部的工作環境,推行輪崗性交流。幹部在同一職級崗位上任職時間過長,思想上容易滋生經驗主義和教條主義,工作難以創新。因此,要通過輪崗交流,為幹部創造新的環境和崗位,激發他們的活力。一般來説,處級以上領導幹部在同一單位任同一職級領導職務,5年以上(含5年)可根據工作需要進行交流,7年以上(含7年)應有計劃地進行交流,XX年以上(含XX年)原則上必須交流。科級幹部在同一單位(部門)任同一職級職務,5年以上(含5年)要有計劃地安排交流,XX年以上(含XX年)必須交流。四是着眼於加強領導幹部廉政建設,推行迴避性交流。主要是“避親避熟”。有親屬關係的領導幹部不安排在一個領導班子內或有領導與被領導關係的直屬單位內任職。這樣更有利於領導幹部減少社會關係的束縛,全身心地投入工作。

(四)完善配套措施,形成有利於幹部交流的激勵機制。針對幹部交流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難點,從尊重交流乾部實現人生價值的追求出發,解決交流乾部的實際困難,為交流乾部集中精力開展工作創造寬鬆的環境和良好的氛圍。如對從機關交流到條件比較艱苦的基層單位工作的幹部,適當提高政治待遇;適時解決好住房和隨遷子女的入學問題;對已到退休年齡,個人願意回交流前的工作地生活的,組織上應預安排安置,解決交流乾部的後顧之憂。此外,應把幹部的交流與使用緊密結合起來,形成有利於交流乾部成長的政策導向。把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下一級兩個以上職位任職經歷作為提任處級以上幹部的必備任職資格。對那些經過不同崗位鍛鍊、政績突出的幹部,要優先提拔使用。

(五)嚴肅幹部交流工作紀律。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對幹部交流工作落實情況加強督查,建立幹部交流通報制度和工作檢查制度。對幹部交流工作領導不重視,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實的,應追究單位主要領導的責任。二是嚴肅工作紀律。應對幹部交流的具體方式、紀律進行明確規定,對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組織決定,經教育無效,在規定期限內不到崗任職的,要按照規定嚴肅處理。

(六)組織人事部門要加強幹部交流工作的統籌協調。組織人事部門對幹部交流工作要通盤考慮、統籌安排、及早規劃,使幹部交流工作力爭做到規範、有序。一是每年年初檢索出當年任期已滿需交流的幹部名單,隨時查閲有關資料,提早做好安排。二是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編制被交流乾部信息資料庫。錄入交流乾部的基本情況,年度考核、離任審計結果,任期內的政績、失誤,優、缺點,性格氣質,工作作風等特點以及配偶、子女的情況。三是要推行體現科學發展觀要求的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辦法,量化考核指標,完善考核機制,對幹部的政績作出科學公正的評價。把考核結果作為幹部升降交流的主要依據,真正把政治上可靠、政績突出、羣眾信賴的幹部提拔交流到新的工作崗位,做到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縣水利設施建設調研報告2019年水利調研報告(2) | 返回目錄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委1號文件精神和中央提出的堅持不懈加強農田水利建設的要求,全面瞭解和掌握我縣農村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的現狀,加快推進水利現代化建設,根據工作安排,從5月下旬開始,縣人大分成四個調查小組,在常委會四位副主任帶領下,深入到各鎮和相關部門聽取了工作彙報,召開了多個層面座談會,廣泛聽取了建議和意見,並視察了部分農村水利建設現場。6月上旬,縣人大常委會領導帶領部分組成人員到縣水務局調研,就相關水利建設重點、熱點、難點問題進行詳細的詢問和認真的探討。6月14日,四個調研組進行了情況彙總。6月21日,縣人大常委會第3次主任會議專題聽取調研情況彙報。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縣農村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取得的成績

近幾年,縣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把農村水利作為“三農”工作的基礎性工程來抓,不斷加大投入,創新管理機制,深化水利改革,推進水利事業發展。去年10月,縣政府專題召開了以農村水利建設為重點的農村惠民工程動員大會。去冬今春,全縣上下結合各自實際,早規劃、早部署,統籌抓好各項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各項工程進展順利,為我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基礎保障。我縣先後被評為省農村河道疏浚先進單位、全省水利建設先進單位。

(一)加強水利基礎設施建設,農村生產生活條件不斷改善。縣政府及職能部門高度重視農村水利基礎設施建設,認真編制農田水利規劃、河道疏浚整治規劃,完善了政府投入、部門融資、農民投資投勞和社會籌資相結合的水利投資模式。以來,全縣農村水利投入大幅度增加,累計投入資金達到3.99億元。縣水務局充分發揮部門職能作用,想方設法拓寬水利建設資金渠道,向銀行融資近4億元,其中用於農村水利設施建設1.6億元,大力度實施以水利建設為重點的農村基礎設施八大惠民工程,強勢推進河道疏浚整治、農田豐產溝整治、全縣獨立水系配套更新改造和泵站維修改造。根據省、市統一部署和要求,縣政府把農村河道疏浚、整治農村環境作為重要的農村實事工程來抓,認真制定整治方案和年度實施計劃,積極開展農村河道疏浚整治工作,至用兩年時間率先在全市完成了三年目標任務。在溝河疏浚和整治的基礎上,縣政府積極探索河道長效管理新機制,建立了以河道保潔和治理為重點的“四位一體”管理模式,落實考核獎懲機制。各鎮都成立保潔中心,組建保潔員隊伍,制定管理措施。通過突擊整治和長效管理,全縣河道水質有了明顯提高,引排功能有了明顯提升,村莊環境有了明顯改善。

(二)突出民生水利項目建設,精心組織實施水利工程。一是全力做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是一項德政工程、實事工程,以來,縣政府根據上級部署和要求,精心組織,紮實推進,先後完成了三期六個鎮以及掘港、大豫、栟茶三鎮(10個村)的增補工程和35所農村學校的飲水安全工程,工程投資1.5億元,累計鋪設和改道供水管網近1550公里,受益人口46.6萬人,項目受益人數和工程建設質量評比全市第一。二是實施中央財政小型農田水利和節水灌溉示範項目。以來,先後組織實施了中央財政小型農田水利專項工程,新增農資綜合補貼水利工程和九洋中型灌區節水改造工程,共新建改建泵站171座,建設防滲硬質渠521公里。三是成功躋身中央財政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項目。三年來共爭取省級以上資金2.92億元,有效地緩解全縣水利建設資金制約問題,扭轉了農村水利設施老化失修、功能衰減的被動局面,極大地改善項目實施區域基礎條件。

(三)落實科學防控措施,防汛抗災能力得到增強。我縣靠江臨海,每年台風、潮汛較為頻繁,是災害多發性區域,防汛抗災任務十分繁重。縣政府根據我縣的汛情、雨情和水情,全面做好防汛抗災工作。一是加強防汛減災工程建設,防洪排澇工程體系基本建立。近幾年,縣政府及相關部門不斷加大跑部跑省力度,爭取水利項目和資金,完成了掘苴閘、東安閘下遷的任務,同時實施瞭如泰河整治,恢復了引排功能。二是加強防汛減災組織領導。堅持防汛抗災行政首長負責制,縣、鎮都建立了防汛抗災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工作小組,將任務和責任分解到各鎮,全縣上下形成了齊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三是加強防汛抗災監測、處置工作。根據每年防汛工作新形勢,做好防汛抗災預警工作,修訂應急處置預案,加強汛前檢查,備足防汛物資,及時做好汛情通報、水情調度等工作。幾年來,我縣未發生重大水情災害。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對加強農村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的認識不夠到位。中央、省、市對水利事業發展前所未有的重視並提出了具體要求,全縣各級幹部對水利事業發展有了新的認識,但全縣發展水利的緊迫性和重要性認識還不到位,大興水利、主動參與水利建設的意識還未高度統一,對水利的基礎地位感受不深。在調研中我們發現,園區建設、道路建設改造中,主動邀請水利部門提前介入水系規劃和評估的意識不強,影響原有水利佈局的情況時有發生。鎮、村幹部開展水利建設有畏難情緒,被動應付。不少羣眾對水患存在麻痺思想,開展水利建設的積極性不高,水環境保護意識較差。水利幹部隊伍力量單薄。目前全縣鎮水利站在職人員56人,承擔着農路農橋建設、溝塘整治、飲水安全工程等較為繁重的建設工程任務。縣水務局和各鎮水利站普遍存在水利專業技術人員匱乏、人員偏少、技術力量不夠、年齡結構不合理的情況,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水利事業的發展。

(二)農村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欠賬較多。一是投入嚴重不足。近幾年,中央、省和市出台一些財政補貼政策,大多數投向大型骨幹水利項目水利工程,對小型農業水利基礎設施建設補助項目少,補助資金少,爭取項目比較困難。同時,對地方政府配套資金都有嚴格的規定,給我縣鎮、村資金增加巨大的壓力。我縣近三年投入近7.2億元,主要用於大的水利工程和項目區基礎設施,在農田水利建設上的資金每年在8000萬左右,主要用於四級河以上的河道疏浚,對於面廣量大的四級以下河道疏浚管護主要靠鎮村自籌解決。四級以下溝河多數無財力疏浚。硬質渠道建設未列入縣政府惠民工程,需要建設的任務還十分繁重。經濟薄弱村無配套資金來源,不得不放棄水利工程項目,水利設施陳舊老化的現狀不容忽視。二是排灌系統不暢。目前我縣一、二、三級河道較為暢通,但四級以下河道有的多年未疏浚,導致河道淤積、蓄水能力較差;壩頭壩埂多,排水涵洞口徑小,河道引排不暢,各地普遍反映四級河向三級河取水困難,影響農田引水灌溉。三是建設和管理有待加強。水利工程建設標準偏低,河配套設施缺少;工程建設監管力度有待加大,水利設施管護工作制度需進一步落實。鎮、村和農户等主體責任不明確,責任感不強,“重建輕管”的問題比較突出,平路取土、填溝種地、倒棄雜物和破壞農村水利基礎設施的現象普遍存在。保潔人員工資偏低,年齡普遍老化。水利綜治執法推進難度較大,水利工程項目使用週期不長,效益未能最大的發揮。

(三)農村飲水安全狀況令人擔憂。一是管網普遍老化。我縣鄉鎮現有自來管網建於90年代初,迄今已有二十多年,當時飲水管網材質較差,目前普遍陳舊老化,不少水管附有淤泥、重金屬、鐵鏽等沉積物,造成自來水渾濁發黃。二是水資源供需矛盾突出。一方面,水資源極度短缺。我縣目前鄉鎮供水主要以地下水為主,有限的地下水保護很難得到有效控制,對區域安全構成威脅。另一方面,由於水管老化,滲漏水現象嚴重,既提高了制水成本,浪費了水資源,又造成供水不足,很多離水廠較遠的羣眾在高峯時段無法用到自來水,部分鄉鎮採取限時供水方式,導致羣眾用水不方便,消防栓系統擱置。再加之由於過去部分地區農户自行打的井未完成封填,使用淺井水,容易受到農藥等污染,衞生安全很難得到保證。三是飲水安全缺少資金保障。目前區域供水、飲水安全工程已經到位的鎮村,管網還沒有對接到位,農户尚未喝上長江水;同時,全縣還有7個鎮(區)面臨着飲水管網急需重新改造的艱鉅任務,資金缺口很大,飲水問題成為基層突出的民生問題。

三、幾點建議

水利是農業的命脈,水利事業功在當代、利澤千秋。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關於加快水利改革和發展一系列文件精神,加快我縣農村水利基礎設施建設,不斷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抗災減災能力和服務民生能力,我們建議:

(一)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加強對水利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及相關部門要站在全局和戰略高度,充分認識農村水利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農田水利作為農村基礎設施的重要任務來抓,列入重點議程,切實加強領導,儘快研究制定和完善我縣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堅定不移、堅持不懈地把中央和省市委的決策部署落到實處。要進一步加大農村水利建設的考核力度,完善考核評價體系,增加考核權重,並將考核結果作為鄉鎮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利用新聞媒體和輿論工具加強宣傳,充分調動農民羣眾的積極性,營造社會各界關心支持,全民參與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的良好社會氛圍。縣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通力協作,完善各項政策配套措施,在用電、融資等方面,創造條件,積極支持農村水利建設和發展。要適應水利改革發展的新要求,加快水利管理服務體系建設,加快專業人才引進和培育,充實基層力量,建立激勵機制,加強隊伍監管,提升隊伍素質,為我縣農村水利建設提供強有力的技術和人才支撐。

(二)進一步加大投入,增強水利建設資金保障能力。一是要加大縣級財政投入。要將水利作為公共財政投入的重點領域,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委一號文件關於“今後十年全社會水利平均投入比高出一倍”、“從土地出讓效益中提取10%用於農田水利建設”、“縣財政要確保當年可用財力的2%至4%用於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等政策規定,繼續實施“以獎代補”等補助政策,要將硬質渠道和四級以下河道疏浚建設納入“以獎代補”範圍,隨着縣級財力的不斷增長,要加大縣“以獎代補”力度,切實減輕鎮、村資金籌集的壓力和負擔。二要積極爭取上級項目和資金。認真研究國家、省相關政策和扶持重點,積極跑部跑省,爭取上級政策、項目和資金支持,要加強項目的整合,將各類農田水利建設項目有機結合,注重項目建設內容的整體協調性,做到建設一片、完善一片、穩定一片、發揮效益一片,充分體現項目建設形象,形成我縣水利工程建設亮點和特色。三要建立和完善農民水利投入機制,農田水利建設受益的是農民,投入和管理主體也應該是農民,要充分發揮農民羣眾的主體作用,積極引導農民投資投勞,興辦水利,用足用好“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資金。四要廣泛吸引信貸資金投入。要抓住政策性銀行優先支持水利建設的機遇,加強與金融部門溝通聯繫,爭取金融部門對農田水利工程建設信貸的最大支持。要統籌好全縣農村水利建設資金,按照輕重緩急,集中財力,分批分期推進水利項目建設,尤其要加大對薄弱村的扶持力度,加快改善我縣農業生產條件,不斷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

(三)進一步推進活水工程建設,提升水系引排功能。水利建設是百年大計,搞好規劃至關重要。縣政府要立足當前,着眼長遠,堅持因地制宜,從農民生產生活實際出發,修訂和完善全縣水系規劃,完善水系配套,加強水源調度,確保全縣用水安全。要加大全縣水利規劃宣傳力度,便於各(區)、各部門主動對接水利建設相關工作。要牢固樹立建重於防、防重於搶的理念,進一步建立健全防災減災體系,提高防汛抗旱監測預警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進一步加快小型農用水利工程更新改造步伐,提升小型農用水利配套水平。全面實現“活水工程”建設,認真制定農村河道疏浚規劃,建立新一輪河道疏浚機制,統籌開展中小河流治理,建築物配套、灌溉和水環境建設等問題,重點加強四級以下河道和豐產溝的疏浚整治,加快推進硬質渠道建設,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降低水稻灌溉水費,惠及百姓。要指導農民科學種田,減少農藥、化肥的使用,畜禽養殖用房統一規劃,糞便集中處理,禁止糞便直排,減少農業面源污染,保護好水環境生態體系。落實綜合管理措施,鞏固河道疏浚成果,加強水利工程項目和資金,嚴把工程質量,確保資金和人員安全。要儘快建立健全農村水利設施管理制度,落實管理責任和管理經費,加強水利設施管護,使工程得到有效保護,長期發揮效益。

(四)進一步加快民生水利建設步伐,着力破解農民飲水難題。城鄉飲水工程涉及面廣,縣政府要統籌規劃,加強組織協調,整合建水和管水資源,儘快出台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實施意見。在明確責任主體,根據時間和節點要求,科學制定工程建設方案,強勢推進引江供水主幹網建設,積極向上爭取農村安全飲水工程項目和資金,統籌實施鎮、村管網建設和改造。要理順供水管理體制,堅定不移地加快推進水廠回購工作。水廠回購工作由於涉及當事人的切身利益,情況十分複雜,縣政府要高度重視水廠回購問題,組建專門工作班子,認真研究和分析水廠回購可能遇到的各種困難和矛盾,加大對鄉鎮在水廠資產評估,回購過程中指導、扶持和服務力度,同時制定應急預案,及時處置突發性事件,確保水廠回購工作任務全面完成。要落實好主幹管道與鎮管網的接水工作,完善管理辦法,推動區域供水一體化,確保把優質長江水送到千家萬户。要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確立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區限制納污三條紅線,落實建設項目節水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製度,建立行政區域用水效率和效益評價與考核指標體系。大力宣傳國情、水情,提高全民水患意識,節水意識,水資源保護意識,推廣節水灌溉和節水農業,做到合理用水、節約用水和高效用水。

水利局新農村建設推進調研報告2019年水利調研報告(3) | 返回目錄

為了認真總結我省農村水利建設的成效與經驗,進一步研究加快農村水利發展的新舉措,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推進農業現代化,以適應xxxxxxx新農村建設的需要,省水利廳決定開展農村水利建設新機制調研工作,並專門下發了《關於開展農村水利建設新機制調研活動的通知》(xxx〔XX〕農水33號)進行部署。XX年下半年以來,在各設區市水利局開展調研及提供有關資料的基礎上,我廳組織xxx兩個調研組深入全省xxx個設區市進行農村水利建設新機制調研。調研組通過聽取彙報、召開座談會、進村入户等形式,詳細瞭解了農村水利當前存在的問題以及基層政府和農民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認真總結和梳理農村水利工作在促進xxxxxxx新農村建設工作中的成效與做法,探討在新形勢下農村水利建設的思路與對策。

一、農村水利建設的現狀與問題

新中國成立後,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水利工作,各級各地不斷加大投入,創新農村水利建設機制,深化農村水利管理改革,在飲水安全、水庫除險加固、農田節水灌溉、山地水利工程、河道清水工程、水土流失治理、初級水利化縣以及冬春水利建設等農村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方面取得了顯著的成績,農村水利基礎設施得到有效增強,在抵禦洪澇災害、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障農村供水需求、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以及改善生態環境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據統計,至xxx年底,我省已初步形成蓄、引、提並舉的水利灌溉體系,已建成水利系統管理的各類水庫xxx座,其中大型水庫xxx座、中型xxx座、小(一)型xxx座、小(二)型xxx座。全省有效灌溉面積達xxx萬畝,佔耕地面積的xxx%,保證灌溉面積xxxxxx萬畝,佔總耕地面積的xx%,旱澇保收面積xx萬畝,佔總耕地面積的xx%。節水灌溉面積達xxx萬畝,佔有效灌溉面積的xx%,農業灌溉水利用率達xxx%。全省完成大、中、小型水庫除險加固xxxxxx座。建成鄉鎮供水工程xx處,建設村級供水工程xx個,解決了xx萬農村人口飲水不安全問題。發展山地水利工程面積xxxxxx萬畝,建成小型蓄水工程xx萬多座,總庫容約x7億xx3。完成河道清水工程x公里。實現水土流失治理xx平方公里,減少水土流失面積xxxxxx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積佔土地面積降至x%。實施建設了四批xx個的初級水利化縣。

全省已改革小型農村水利工程xx處,其中拍賣xx處,承包4xxx處,租賃xx處,股份合作xx處,改制共回收資金xx億元。同時,各地積極推進農民用水户協會建設,全省共組建農民用水户協會1xx個,管理蓄水工程xxx5處、渠道6xx1條、機電泵站237處、供水工程xx處,灌溉面積達xx5萬畝。

當前,我省正在進行xxx經濟區及xxxx新農村建設,這既是農村水利發展的難得機遇,又對農村水利提出了許多新的任務和更高的要求。隨着農村税費改革的不斷深化,特別是取消“兩工”和農業税、村民事務實行“一事一議”後,農民投工投勞建設農田水利設施的積極性受到較大影響,基層政府組織農民開展水利建設難度大,農村水利建設投入不足,直接影響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的提高,進而影響了糧食安全和新農村建設的戰略部署。在調研中我們發現,目前農村水利還面臨着管理改革滯後、工程老化失修、水環境不容樂觀、基層服務體系不健全等困難和問題,與xxx經濟區及新農村建設的要求很不適應。

一是農村飲水不安全問題十分突出。據統計,至xxx年底,全省農村人口中尚有1xxx53萬人存在飲水不安全問題,佔農村總人口數的xx%,其中水質不達標人口5xxx萬人,佔飲水不安全人口數的xxx。飲水不安全,不僅損害人們的身心健康,而且成為小康社會與和諧社會建設的嚴重製約因素。

二是農田水利工程老化失修嚴重,綜合利用效率低。由於現有農田水利工程運行時間長,建設標準低,工程老化失修嚴重,水庫病險隱患多,灌溉設施不全,渠系淤積嚴重,渠系水利用係數低,灌溉得不到保障。同時我省大多數山地屬於“望天田”,山地水利設施嚴重不足,經濟作物抗旱能力低,直接影響作物的產品和質量,造成農業減產減收。根據有關規劃,全省需改造的大型灌區xxx處、中型灌區xxx、小型灌區xxx6處。需除險加固水庫xx座。全省仍有中低產田面xx萬公頃(1xxx萬畝),約佔全省耕地總面積的xx%。

三是農村水環境惡化的趨勢尚未得到有效遏制。目前,全省仍有大量的工業廢水和城鎮生活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江河水庫水域中,其中相當一部分進入了農村地區,造成地下水和地表水污染,這種狀況直接威脅着廣大農民的飲水安全和食品安全。仍有部分的土地水土流失嚴重,不但使山丘區耕地退化,土質脊薄,產量下降,農民貧困,還造成了河流水庫泥沙淤積。據統計,全省仍有xx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積需要治理。

四是管理機制不適應農村水利發展要求。從調研情況來看,造成水利工程老化失修、效益衰減,既有資金短缺的原因,也有機制的問題。目前,大部分農村水利工程尤其是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主體不明確,尚未形成一套良性的運行管理機制,農田水利的投入補償機制未形成,工程水費收取困難,當前推行的農民用水户協會建設管理由於工程設施落後、思想認識不夠等原因,也遇到了較大困難,造成工程日常管理維護經費短缺,水利工程使用週期縮短。同時,農村水利建設涉及面廣、參與建設管理部門較多,我省農田水利建設尚缺乏一個長遠的綜合規劃。

五是基層隊伍薄弱,服務能力不強。從調研的情況看,全省原有鄉鎮水利水電工作站xxx個,水利員2xxx人。機構改革後,目前僅存水利工作站2xxx個,其餘的6xx8個歸併於農業服務中心。在調研中,基層水利工作人員普遍反映,由於鄉鎮水利工作站被撤併,削弱了水利技術力量,農村水利建設缺乏及時的技術指導,水利業務工作難以開展。由於村級農民技術員選聘工作剛剛起步,普及面還不廣大,所聘人員缺乏專業水利技術,難以及時指導農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影響了農村水利工程建設的組織實施。

二、農村水利建設的形勢與任務

建設xxxxxx新農村既是我省農村發展的長遠目標、又是一項十分緊迫的現實任務。水利是農業的命脈,是經濟社會發展的生命線,在xxxxxx新農村建設中突出發展、突出保障,水利部門肩負重要的責任。我們要全面認識水利發展面臨的新形勢、新機遇和新要求,按照中央關於xxxx新農村建設的總體目標,從為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的高度,從建立與xxxxxxx新農村相適應的水利保障體系、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的高度,進一步發揮水利在xxxxxx新農村建設中的重要作用。

(一)建立安全的農村飲水體系,切實提高農民的生活質量。水是人類生存發展的基本條件,能否保障農民飲水安全,事關農民的基本生活,事關xxxx新農村建設的進程。由於我省特殊的水資源條件,工程性缺水、水質性缺水問題依然存在,海島、半島人飲安全問題尚未得到根本解決,水的供需矛盾仍較突出,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任務還相當繁重。儘快解決農村居民飲水不安全問題是xxxx新農村建設的一項艱鉅而緊迫的任務。根據《福建省農村飲水安全規劃》,截止2xxx底,我省尚存在飲水不安全人口1xxx萬人,4xxx0個行政村xx以上的自然村供水未解決。調研中,地方政府和農民羣眾代表反映最強烈的就是農村飲水安全問題。全面推進xxxxxxx新農村建設,要求我們必須從解決農民羣眾最緊迫、最直接、最關心的實際問題入手,把解決農民飲水問題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來抓,全面加快農村飲水安全體系建設,努力改善農民的生活條件,切實提高農民的生活質量。

(二)建立可靠的農田水利基礎設施體系,切實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建設xxxx新農村,發展農業生產力是根本,而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又是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的關鍵。因此,要下大力氣加強農田水利建設,抓緊建立完善的農田水利基礎設施保障體系,有效改善農業生產條件,進一步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才能更好地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發展,為xxxxxxxxxx新農村建設奠定基礎。

一是繼續推進千萬畝農田節水灌溉工程建設。“xx”期間,計劃投入資金xx5億元,發展農田節水灌溉面積xxx萬畝,平均每年發展農田節水灌溉面積50xxx萬畝。重點實施大型灌區節水改造xxx處,農業綜合開發中型灌區節水改造1xx處中型灌區節水改造xxxxxx處,以及田間節水灌溉配套工程。

二是大力開展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xx”期間計劃投入資金xx0億元。改造渠道xxx公里,配套改造建築物4xxxxxx6座,新建小型水源工程xx0處。新增灌溉面積xxx8萬畝,改善灌溉(排澇)面積xxxxxx萬畝。

三是繼續搞好農村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建設。“xx”期間計劃對637座病險水庫進行除險加固,進一步提高水庫防洪保安和水資源配置能力,保障糧食生產安全和農村防洪安全。

四是繼續抓好千萬方山地水利工程建設。“xx”期間,規劃建設山地水利容積70xxx多萬m3,主要為小(二)型水庫1xxx座,總庫容6xxx萬m3,農田灌溉面積2xxx28萬畝;小山塘xx座,總庫容4xx萬立方,農田灌溉面積2萬畝;山地蓄水池2萬座,總容積xx萬立方,山地經濟作物灌溉面積10萬畝。

(三)建立良好的農村水環境體系,切實整治農村水生態環境。建設xxxx新農村,必須走生態良好的科學發展道路。調研中發現,我省的水環境狀況與新農村建設的要求,仍有很大的差距。農村眾多中小河流淤積污染情況日益嚴重,已經到了非解決不可的地步。非法採砂和人為造成水土流失現象時有發生,保護生態環境的任務還相當艱鉅。在推進xxxxxxxxxx新農村建設過程中,必須按照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大力加強水生態建設,建立良好的水環境體系,促進全省農村形成山青水秀、河暢水清的生態環境,實現人水和諧,為建設xxxxxxxxxx新農村提供可靠的水生態保障。

一是繼續抓好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建設。加大封育保護力度,提高生態自我修復能力。繼續抓好以長汀為重點的水土保持重點建設工程等,大力開展生態清潔型小流域建設和水土保持生態示範區建設及科技示範園建設。“xx”期間,爭取水土流失面積佔土地面積降至x4%。

二是加大農村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力度。綜合整治的主要內容是疏浚河道、整治河堤、淨化水質、恢復生態;有條件的地方開展村鎮生活污水排放治理系統建設,目標是“塘變深、水變清、岸變綠、家園變得更加潔淨,農村面貌煥然一新”。三、農村水利建設的對策與建議

為適應xxxxxxx新農村建設的需要,農村水利工作需進一步深化水利工程管理體制與運行機制、小型水利設施產權制度、投融資機制及服務體系改革,健全農村水利建設投入、組織方式、建設管理、領導形式及水利規劃等新機制,建立比較完善的農村水利基層服務體系,更好地完成農村水利各項任務。

(一)健全政府主導、多元投入機制。農村水利建設與“三農”問題密切相關,直接為“三農”服務,是xxxx新農村及xxx經濟區建設的重要基礎設施。各級政府應切實承擔起農田水利建設的主要責任,把農田水利建設資金納入投資和財政預算,逐步形成適度規模。建議各級政府及財政部門建立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基金,對農民興修小型農田水利設施給予補助,並逐步增加資金規模。在安排農業綜合開發資金時,繼續把農田水利建設作為中低產田改造的一項重要內容。發展改革部門要調整投資結構,切實增加對農田水利建設的投入。土地出讓金用於農業土地開發部分和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要結合土地開發整理安排一定資金用於小型農田水利建設。水利部門要抓緊研究制定開徵佔用農業灌溉水源和灌排工程設施補償費的具體實施辦法與標準,要加強對水資源費、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等規費和水利建設基金的徵收管理工作,努力拓展農田水利建設籌資渠道,保持農田水利建設投入的穩定增長。要建立合理的水價形成機制和投資回報機制,調動金融資本、民間資本參與農田水利建設的積極性。鼓勵和支持民營水利發展,通過拍賣、租賃、承包和收益權抵押等方式廣泛吸納民間資本和社會資金投入農田水利建設。同時,要進一步完善村級“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制度。嚴格區分加重農民負擔與農民自願投工投勞改善自己生產生活條件的政策界限,規範和引導農民對直接受益的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投工投勞。在切實加強xx決策和xx管理的前提下,以政府加大投入為契機,以農民用水户協會為載體,通過有效的組織工作,引導農民出資投勞開展直接受益的農田水利建設。

(二)健全農xx體參與機制。小型農村水利項目的確立,要以“農民要辦”為前提,充分尊重農民的意願,採用xx的方法,多與農民商量,努力把一家一户農民想辦但辦不了、辦不好的事情,辦實辦好,讓農民得到看得見、摸得着的利益。建議各級各有關部門按照國家三部委《關於加強農民用水户協會建設的意見》,學習上杭、明溪縣高度重視,撥出專項資金扶持農民用水户協會建設的經驗與做法,切實加大力度,積極推進我省農民用水户協會建設,不斷健全農xx體參與機制。要通過宣傳引導,擴大農民用水户協會的組建範圍,並規範發展農民用水户協會,將農村xx管理事務緊密地與農民用水户協會建設結合起來,提高農民用水户對協會的認識,努力轉變農民用水户的觀念,調動他們的積極性,以吸收更多的用水户參與灌溉與供用水管理,自覺配合協會開展工作。

(三)健全農田水利建設規劃機制。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規劃是基礎。本着“統籌兼顧、突出重點、分步實施、講求實效”的原則,建議各級財政適當安排專項規劃經費,由省水利廳牽頭,有關部門配合,以縣(市、區)為單元,自下而上編制農田水利建設規劃,逐級審核彙總,形成全省農田水利建設總體規劃,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實施。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從水資源合理配置的要求出發,加強對規劃編制工作的組織和協調,做到高起點規劃,高標準設計,高質量建設,努力提高農田水利建設的科學性,使農田水利設施的功能符合可持續發展要求。經批准的規劃應作為各級各部門審核申報項目和安排政府補助資金的依據。各縣(市、區)在編制農田水利建設規劃時,要充分發揮農民用水户協會的作用,堅持農民羣眾參與的原則,認真聽取農民羣眾、農村基層組織的意見,調動農民羣眾參與農田水利建設的積極性。

(四)健全水利建設管理機制。開展農村水利工程建設,要根據工程建設規模和受益範圍的大小,實行分級負責、分類管理。原則上村內工程由村民委員會負責組織建設,鄉鎮範圍的跨村工程由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建設,縣(市、區)域範圍內的跨鄉(鎮)工程由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建設。對小型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在建設中要充分發揮農民用水户協會的中堅作用,建立有效的用水户協會參與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新機制,確定協會建設主體、項目法人的地位,將國家補助的小型農田水利工程交給協會建設與管理,充分調動協會積極性。建設項目要實行公示制度,採取招投標和項目評估等辦法,確保工程質量,保證項目效益。政府部門要研究建立農業灌溉水費財政補償機制,建立水利工程良性投入、運行和管理機制。政府補助資金要根據工程性質、農民在限額內籌資籌勞情況,採取以獎代補、先建後補、民辦公助等辦法,實行籌補結合、多籌多補,主要用於項目建設的材料費、設備費及機械作業費等補助。要建立健全農村水利建設項目和資金管理的制度和辦法,切實規範項目建設和資金使用的管理。要建立經常性農村水利項目資金專項檢查制度,加強監督檢查和跟蹤問效。

(五)健全農村水利組織領導機制。各級政府要將農田水利建設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根據農田水利規劃,明確年度目標任務,落實工作責任,抓好項目實施,加強檢查督促;鄉(鎮)人民政府和村級組織要利用農閒時節,深入發動羣眾,組織出資出勞,抓好項目實施;基層農村水利人員要深入建設現場,搞好技術服務。對自願投資支持農田水利建設的社會團體、企業,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給予積極支持、充分肯定和必要的精神鼓勵;政府、部門、社會、農民要齊抓共建、加大投入,逐步建立“政府引導、民辦公助,縣鄉發動、村社組織,自力更生、羣策羣力”廣泛深入開展農田水利建設的長效機制。建議並倡導各級政府建立農田水利建設聯席會議制度,加強統籌協調,以整合現有的各項農田水利建設資金,形成部門合力,着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加快推進農田水利建設。

(六)建設農村水利服務組織體系。農村水利工作量大面廣工作任務繁重,且技術性強,建設一支堅強有力、吃苦耐勞、甘於奉獻的基層水利服務隊伍是建設現代新型農村水利的基礎。要穩步推進鄉鎮水利站改革,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合理核定水利站人員編制,明確工作任務,落實管理經費,認真履行公益性服務職能。儘快理順水利工作站的隸屬關係,針對不同區域水利建設管理和水資源合理開發利用的特點,合理確定管理體制,努力爭取實行“條塊結合,以條為主”的管理體制。要優化隊伍結構,提高人員素質,提高專業技術人員的比重。建立和完善用人機制,競爭上崗、擇優錄用,並採取短訓、輪訓、委培、脱產學習等多種形式,幫助基層水利管理人員更新知識,提高專業技術水平。要認真落實基層水管人員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切實解決他們學習、晉級晉升、工作條件、生活待遇等具體問題,充分調動基層水利人的各種積極性。此外,要做好農民水利技術員的選聘及培訓工作。

運河管理局水利行政執法能力建設調研報告水利調研報告(4) | 返回目錄

一、基本情況

xxx運河管理局水利執法工作開始於1990年,1999年12月14日xxx運河管理局水政監察總隊成立,是海河水利委員會直屬的第一支水政監察總隊。

目前,我局水政監察總隊下設9個水政監察支隊,1個採砂管理支隊,35個水政監察大隊,2個採砂管理大隊,現有水政監察人員218人(含採砂管理執法人員)。

自從開展水政監察規範化建設以來。我局按照水利部、海委統一部署和要求,本着“邊建設,邊執法”的原則,狠抓了隊伍建設。

我局各級水政機構通過加強水政監察隊伍的組織建設、制度建設,不斷提高各級水政監察人員依法治水,依法行政的能力。各級水政監察隊伍在法律、法規、水利政策的宣傳,水事案件的查處,省際水事糾紛的調處,水資源調查評價水量調度、取水許可,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的管理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二、水行政執法能力建設的基本舉措

近年來,我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河道管理條例》等水法律法規,水利部的規章,按照建管並舉的治水方針,積極有效地開展水行政執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1、加強了水行政執法人員素質建設

要堅持依法行政,文明執法,必須造就一支與之相適的高素質的執法隊伍。為提高一線執法骨幹在執法辦案中的實際操作能力,我局加強了對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一是組織水政監察人員參加水利部、海委組織的培訓班;二是規定各級水政隊伍每週抽出一定時間組織執法人員結合實際案例進行法律知識的學習和研究;三是支持和鼓勵執法人員參加法律、水政水資源等專業大專函授學習。平時還注重水政監察隊伍的政治思想教育,在整個水政監察隊伍中開展以提高人的素質為中心的“內強素質、外樹形象”活動。目前,我局大部分專(兼職)職人員,持有所在地方政府頒發的行政執法證,同時持有水利部的水政監察證。全部水政監察員達到中專(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加大水行政執法制度建設

為進一步規範水行政執法行為,強化水政執法人員的責任,我局制定了《水行政執法評議考核辦法》、《水行政執法錯案追究制度》、《水行政執法行政巡查制度》等一系列辦法和制度。這些制度的建立調動了水政監察人員的積極性和責任感,使我局水行政執法工作邁進文明、規範、高效的新階段。同時執法工作也得到廣大羣眾、地方有關部門和各級領導的肯定和好評。

3、執法裝備逐步改善

配備執法必要的交通、通訊、勘查等工具對調動執法人員的積極性,提高執法水平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幾年來,在水利部、海委的大力支持下,安排專項資金900多萬元為基層執法單位配備了部分水政執法專用車,電腦、數碼照相機、錄像機、望遠鏡等一大批執法、聽證工具和設備,使我局基層各級水政監察隊伍日常巡查和執法交通裝備不足的問題得到改善,水政執法反應能力得到提高。

4、水行政執法力度不斷得到加強

近幾年,我局基層水政監察隊伍堅持集中性執法和聯合執法的工作思路,通過周密的部署,在管轄範圍內開展了水行政執法大聯動活動,具體是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採取各單位上下、左右,以及與其他部門內外聯合的形式,利用法律、行政、宣傳等手段相結合的方法,集中查處破壞河道、堤防違章建築案件,拆除了大量的涉河違章建築物,取得了較大的成效。

我局各級水行政執法單位充分發揮《防洪法》賦予職權,查處了一大批水事違法案件,據統計,XX-XX年共查處各類違法案件4952起,有效地維護了河道的正常管理秩序。

三、主要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1、水行政執法依據欠缺,影響執法力

在現行的水法律、法規、規章依據中,存在着缺陷,給執法工作帶來嚴重阻礙,降低了水行政執法的威懾力。以漳河採砂為例,新《水法》對河道採砂的許可制度、禁採區和禁採區均作了明確規定,但對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沒有明確,僅提出“由國務院規定”,至今國務院沒有出相應配套的規定,可謂一片空白;《河道管理條例》由於出台較早,處罰規定相對較弱,主要是“警告”、“責令停止”、“責令改正”、“賠償損失”、“採取補救措施”、“沒收不當收入”等(!),可操作性較差。比較管用的“罰款”,對有的違章採砂户來説也只是“罰我一千,我一天能賺回來,罰我一萬,我一星期也能賺回來”。過小的罰款額度對暴利的採砂行業已威懾不大。導致不少業主寧可受罰,不惜鋌而走險。因此,對於一些違法採砂,更是難以採取強硬措施。在實際執法管理過程中,只好打“擦邊球”,應用《防洪法》去“清障”,一旦提起訴訟,沒有勝算的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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