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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羣團工作的調研報告大綱

關於羣團工作的調研報告大綱

根據省委《關於籌備全省羣團工作會議》的部署和要求,為精心籌備好全省羣團工作會議,我省赴省外調研組由團省委副書記尉俊東同志帶隊,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省科協相關部門的6位同志組成,先後赴四川、雲南和浙江部分地市,就如何“加強和改善黨對羣團工作領導”進行了專題調研。

關於羣團工作的調研報告大綱

調研組一行圍繞“新形勢下如何加強和改善黨對羣團工作的領導”這一課題,通過聽取彙報、召開各個層面的座談會、個別徵求意見、實地考察等形式,分別聽取了3省羣團組織領導以及4位老同志的意見;共召開11個座談會,座談對象涉及省、市(州)、縣(市、區)、市直部門負責同志,市(州)、縣(市、區)及基層單位工青婦負責同志,企事業單位負責同志,普通職工、青年、婦女等各個層面共96人次;深入5個市(州)、8個縣市(區)、3個鄉鎮(街道)、7個基層單位進行實地考察。期間全面瞭解各省近年來加強和改善黨對羣團工作領導的成功做法和有益經驗,探討交流新形勢下黨加強對羣團工作領導面臨的新情況、存在的新問題,廣泛聽取各個層面對進一步加強和改善黨對羣團工作領導的意見和建議。

一、近年來三省加強和改善黨對羣團工作領導的主要做法、成效和存在的問題

從調研情況來看,三省各級黨委都十分重視加強和改善對羣團工作的領導,始終把羣團工作納入黨的工作的整體格局來考慮、部署與推進,並在工作中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主要有以下五個方面共同特點:

(一)黨委高度重視新形勢下羣團工作的健康發展。

三省各級黨委始終站在認真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的高度,站在增強黨的階級基礎和擴大黨的羣眾基礎的高度,站在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的高度,重視和加強對羣團工作的領導,把羣團組織的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

一是重視加強對羣團工作的領導,牢牢把握羣團工作的政治方向。針對羣團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雲南、浙江兩省均由省委辦公廳牽頭組成三個調研組,赴省內和省外對羣團工作進行專題調研,並先後於、召開了“全省工會、共青團、婦聯工作會議”,出台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善黨對工會、共青團、婦聯工作領導的意見》。重點對新時期羣團工作丞待解決的問題進行部署,提出明確要求。各地認真貫徹會議精神,使各級羣團的組織建設、隊伍建設、機制建設、工作積極性等方面工作普遍得到加強。

二是建立工作制度,定期研究部署羣團工作,支持羣團組織開展活動。三省各級黨委在研究黨建工作的同時,注重加強對羣團工作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的研究,主動給羣團組織出題目、壓擔子、交任務,着力解決事關羣團工作開展的重大問題和根本問題。如雲南、浙江兩省黨委常委會每年聽取羣團工作彙報1至2次。建立由省委副書記召集、有關職能部門領導、各分管黨羣工作副書記和省級羣團負責人蔘加的黨政羣聯席會議制度,以及由分管羣團工作的黨委書記召集、羣團負責人蔘加的羣團例會制度,定期交流與研究羣團工作。

三是落實工作目標責任,將羣團工作納入各級黨委年度考核內容。三省各級黨委注重把工會、共青團、婦聯工作列入黨建工作目標責任制,統一研究、統一部署、統一檢查、統一考核,層層落實責任,確保工作落實。如雲南各級黨委將羣團工作納入年度黨委工作考核內容,實行量化打分,有力地促進羣團工作開展;四川、浙江省通過制定鄉鎮工會年度考核辦法,將考核結果列入鄉鎮黨建目標考核內容,從而推進鄉鎮工會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各級黨委普遍重視羣眾團體的組織建設。

三省各級黨委積極適應經濟成份和社會組織形式多樣化的特點,堅持黨建帶羣團組織建設的原則,把黨組織建設和羣團組織建設通盤考慮,在一些新的經濟社會領域中,既重視加強黨的組織覆蓋,又加強羣團的組織建設,實現黨建與羣團組織建設配套聯動的良好局面。

一是加強鄉鎮、村、社區等基層羣團組織的建設。三省省委多次發文要求各級黨委在鄉鎮、村換屆或撤併中,不能隨意撤銷、合併羣團組織或將羣團組織歸屬其他部門,從而有力保證了羣團組織的建設。四川、浙江結合後進村黨支部的整轉,整頓團支部160餘個,調整選拔行政村團支書1465名。目前各地鄉鎮、村都已基本建立健全了工青婦組織;浙江依託共青團、婦聯組織成立了大量的社團組織,推動農村產業化和城市社區功能的發揮,延伸了羣團組織工作的手手臂。

二是加強新經濟領域的羣團組織建設。四川、浙江各地在推動非公企業黨建工作的同時,十分注意工會、共青團組織的建設,特別對一些暫不具備建立黨組織條件的企業、社區、中介組織,率先把羣團組織建立起來,為黨組織的創建創造條件,逐步形成了“黨強羣團活、黨帶羣團動”的工作局面。三省各級婦聯組織通過在行業界別中成立婦女協會、婦女聯誼會,在個體勞協、私企協、專業市場建立婦委會等形式,切實加強婦女工作。目前浙江省非公企業工會組建率達91.4%、團建率達95%,並建立了個體勞協及專業市場婦委會。

三是加強羣團組織建設的領導責任制。堅持黨委負總責,基層黨組織和羣團組織的主要負責人負直接領導責任,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一級促一級,層層抓落實。如浙江省委把對羣團組織建設納入縣區年度綜合考核內容,並在全省率先推行了縣委與各鄉鎮黨羣副書記簽訂企業組建工會為主要任務的目標責任書。雲南、四川還制定了《關於基層團建實施雙軌考核的意見》,明確縣(區)委每年公佈對鄉鎮考核結果時,必須把縣(區)團委對鄉鎮團委的考核結果列入其中,將團工作得分計入鄉鎮總分。

(三)加大新形勢下羣團幹部的培養和使用力度。

羣團部門領導班子是羣團工作的核心,廣大羣團幹部是做好羣團工作的主要力量。近年來,三省在加強羣團組織領導班子與幹部隊伍建設方面作了積極探索,取得了較好的成效。

一是配齊配強各級羣團組織領導班子。三省堅持德才兼備、注重實績的原則,普遍加大了對羣團組織領導班子的選拔配備力度。通過換屆選舉,將綜合素質優秀的年青幹部充實到省、市(州)羣團部門領導班子。四川、雲南兩省絕大多數地(市、州)和縣(市、區)工會、婦聯主席,按有關文件精神實現了“高配”;四川對優秀青年幹部破格提拔,充實到各級領導班子,極大地激發了羣團組織的工作熱情。

二是注重對羣團幹部的培養。雲南、浙江兩省建立了由組織部門牽頭,團委、婦聯等部門參加的年輕幹部、女幹部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制定了年輕幹部、女幹部培養規劃,採取了培養選拔女幹部“七個優先”、建立年輕幹部、女幹部後備幹部庫、加強培訓和鍛鍊等一系列紮實的措施。把羣團幹部培養納入全省幹部選拔培養工作統籌考慮,把羣團組織薦才與後備幹部培養、女幹部選拔有機結合起來。四川還把全省處級團幹部的培訓列入省委組織部和省委黨校舉辦的後備幹部培訓班,重點進行培養。

三是重視對羣團幹部的使用。近年來,雲南省已有85%市(州)、縣(市、區)實現了工會主席按同級黨政副職配備。各級團幹部的轉崗進一步加快,四川省加大團幹部的轉崗力度,每年安排1至2名團省委機關處級幹部到縣(市、區)任職,換屆前有近80%市(州)、縣(市、區)團委負責人實現了轉崗;雲南團省委機關幹部得到了調整和交流,3名處級幹部轉崗擔任縣(市、區)主要領導職務,處級幹部平均年齡由原來的38歲降為35歲,並將團省委常委列入省管幹部範圍,由省委組織部統一管理安排;浙江省僅去年一年就從羣團部門選拔縣(處)級以上幹部38名,各縣(市、區)有56名羣團幹部被提拔為科(局)級以上幹部。三省婦女領導幹部的使用比例大幅增加,部分市(州)、縣(市、區)婦聯領導由同級人大、政協副職擔任,這種“高配”正在進一步推廣;浙江省、市、縣婦女領導幹部配備比例達82%,這一切極大地調動了羣團幹部的工作積極性。

(四)切實為羣團工作創造條件、營造氛圍、提供保障。

羣眾團體工作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做好羣團工作需要全黨、全社會的共同關心和支持。近年來,三省各級黨委積極採取措施,為羣團工作的順利開展創造良好的條件。

一是推動各級各類羣團工作領導機構的建設。如三省都建立健全了青少年工作領導小組、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加強對青少年思想教育工作。浙江、雲南還建立了工會、共青團、婦聯與政府聯席會議制度;四川省各級都建立了黨委政府領導分管聯繫婦女工作制度及婦女工作協調小組。與此同時,三省在各級黨建工作領導小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領導小組、非公企業黨建工作領導小組中,各地都把羣團部門納入成員單位。

二是積極推動有關職工、青少年、婦女法律法規的宣傳和政策措施的制定。各地切實加強《工會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以及《婦女權益保護法》的宣傳和執法檢查,努力在全社會營造氛圍。各有關部門在制定重大政策法規時,都充分聽取工會、共青團、婦聯的意見和建議,發揮他們代表各自羣眾利益的職能。如浙江省部分市在制定婦女兒童“十五”規劃時,落實由市婦聯牽頭,協調有關部門編制好規劃,再由政府審核發文。

三是推動羣團工作經費、陣地等保障措施的落實。各地都把羣團部門的活動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並且每年安排一定數量的專項活動經費。如雲南省從起每年給省總工會300萬、團省委200萬、省婦聯200萬,用於解決下崗職工、困難大學生、貧困婦女及補助基層羣團組織的經費不足。浙江省各級婦兒工委專項經費和評估經費也都基本到位,並列入財政預算。部分市(區)還專門對加強工會經費依法收繳問題發文,明確市縣兩級的工會經費都由税務部門代徵代收,切實解決了工會經費的收繳難題。各地還大力推進工人文化宮、青少年宮及婦女兒童活動中心的建設。浙江省十分重視青少年活動場所建設,為了整合社會資源,更好地發揮作用,將成立的青少年校外活動場所管理辦公室放在團省委,有力地推動了青少年活動場所建設,近年來已有84%的市、縣(區)建成了青少年活動場所,其餘也正在抓緊規劃設計。

(五)重視發揮羣團組織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作用。

三省各級黨委都始終堅持在政治原則上把關、在作用發揮上重視、在具體工作上放手,積極支持羣團組織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獨立自主、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充分調動各級羣團組織的積極性與創造性,並以此為橋樑和紐帶,團結凝聚廣大職工、青年、婦女更好地為各地的經濟社會發展與和諧社會建設做貢獻。

一是積極引導羣團組織在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方面發揮作用。三省各級羣團組織緊緊圍繞各地黨委政府的工作重點,從各自的特點和優勢出發,精心設計工作載體,組織動員廣大羣眾積極投身和諧社會建設,努力發揮工人階級的主力軍作用、廣大青年的生力軍作用、廣大婦女的“半邊天”作用。如工會組織開展的技術比武;共青團組織開展的青工創新創效、保護母親河行動、創建青年文明號、青年志願者行動;婦聯組織開展的巾幗建功、雙學雙比、文明家庭創建等活動,在各地普遍開展,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二是積極引導羣團組織在推進民主政治、反映羣眾呼聲方面發揮作用。三省各地高度重視羣眾團體在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中的民主參與、民主監督作用,引導廣大職工、青年、婦女代表積極參與基層民主實踐,在基層民主選舉、決策、管理和監督中依法行使民主權利,促進基層民主管理制度的建設。如浙江省各地的工青婦組織負責人一般都擔任了當地的市、縣(市、區)委委員、人大常委或政協常委。雲南省委、省政府在重大決策特別是事關職工、青年、婦女切身利益的改革舉措出台過程中,把聽取羣團組織意見作為決策程序。

三是積極引導羣團組織在面向羣眾、服務羣眾方面發揮作用。各地工青婦組織突出維權這一基本職能,各級工會組織通過積極推行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工作,共青團組織通過深入開展“青少年維權崗”創建活動,婦聯組織通過加強社會化維權網絡建設,切實保障各自所聯繫的羣眾的利益。各級共青團、婦聯在提高青年和婦女素質,幫助他們就業創業方面也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如浙江省各級團組織近三年舉辦各類實用技術培訓班850期,培訓農村青年8萬人,雲南省各級婦聯組織去年一年舉辦農村婦女科技培訓班774期,共有近4萬名婦女參加培訓;四川省各級團組織通過其創辦的青年職業中介所在去年一年中成功介紹4萬人次剩餘勞動力就業。

此外,各地工青婦組織還大力開展扶貧幫困送温暖工作,服務特殊困難職工、青年、婦女羣體的生產生活基本需求。如浙江在全國率先成立了“困難職工幫扶中心”,開展了“愛心行動”、“送温暖工程”;雲南省總工會開展的“工人救醫保險”活動,共青團倡導的以救助貧困失學兒童為重點的“希望工程”在各地也廣泛開展,深受社會各界好評。

在各級黨委的高度重視和正確領導下,三省羣團工作形成了良好的發展態勢,取得了紮實的成效。羣團工作的氛圍不斷濃厚,初步形成了黨政高度重視、各有關部門大力支持、羣團組織認真履行職責、全社會共同關心的良好工作格局;羣團組織的作用發揮不斷明顯,在服務黨政工作大局、服務社會全面發展、服務各自所聯繫的羣體利益需求方面作出了積極貢獻;羣團組織的自身建設不斷加強,工作機制、工作內容、活動方式和組織建設不斷創新,對廣大羣眾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感召力不斷增強。

面對層出不窮的新情況、新課題,四川、雲南、浙江三省各級黨委主動適應,大膽創新,積極探索,不斷加強和改善黨對羣團工作的有效領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在一些地區、一些領域,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環節,存在着一些具體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是少數黨委領導尤其是基層黨組織領導對羣團組織的性質和地位的認識有待進一步提高。工青婦組織是黨聯繫羣眾的橋樑和紐帶,承擔着為黨做好羣眾工作的重要職責。少數黨委領導尤其是基層領導對此認識尚不到位,因此不能主動地把工青婦工作擺上位置,突出表現在在實際工作中存在重經濟工作輕羣團工作的傾向;少數黨委領導尤其基層領導對黨的羣團工作的基本政策和基本知識也缺乏應有了解,突出表現在對《工會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婦女權益保障法》的基本內容缺乏應有的瞭解;還有少數黨委領導尤其是基層領導對新形勢下工青婦工作的研究不夠,因此對工青婦工作缺乏有效的指導。

二是一些地方、一些領域黨組織在配套抓好羣團組織自身建設方面有待進一步加強。調研中發現,隨着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經濟社會結構的大調整和人員的大流動,給黨建和羣團組織的建設帶來了嚴峻的挑戰。各地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積極推進黨的建設的新的偉大工程。在此過程中,少數黨委尤其是基層黨組織對配套加強羣團組織建設重視不夠,在同步研究、部署、推進羣團組織建設方面有待進一步加強。特別是一些領域黨羣組織的關係亟待理順,如非公有制企業工會、團委和婦女組織建設的問題,迫切需要從各自的章程和工作實際出發,從政策源頭上理清關係問題。

三是一些地方、一些領域黨組織在引導羣團組織發揮作用方面有待進一步加強。羣團組織是黨領導下的人民羣眾組織,是黨聯繫廣大人民羣眾的橋樑和紐帶,是國家政權的重要社會支柱。黨委作為領導核心,堅持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原則,在推進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進程中充分發揮工青婦等羣團組織的作用,對推進黨的事業十分重要。在調研中發現,一些地區、一些領域黨組織在引導工青婦組織發揮作用方面重視不夠,在考慮各項工作時,把工青婦作為一支重要力量納入總體考慮方面還需要進一步增強自覺意識,在給予工青婦組織交任務、壓擔子、出題目、教方法方面還需進一步加強。

四是一些地方、一些領域黨組織在為工青婦組織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方面有待進一步加強。必要的物質依託是工青婦組織開展工作的基礎保障。工青婦作為黨領導的羣眾團體,由於自身職能和性質的限制,缺乏可供調控的資源和調控資源的手段,需要黨組織提供必要的保障。新形勢下,工會費、團費的收繳也存在很多現實困難。在調研中發現,羣團組織缺乏資金、陣地等必要的物質保障,是普遍存在的一個難題。解決這一難題,一方面,需要工青婦將市場法則和組織優勢相結合,積極探索社會化的運行機制;另一方面,也需要黨委從政策上予以重視和解決。

五是一些地方、一些領域黨組織在重視羣團幹部隊伍建設上有待進一步加強。一些地方對工青婦幹部的配備重視不夠,存在缺配、力量不足、兼職過多等現象。一些地方對工青婦幹部的培養重視不夠,幹部的整體素質與業務水平離工作的需要差距較大,影響了工作的開展;一些地方對工青婦幹部待遇落實上重視不夠,沒有嚴格按政策規定落實相應的政治經濟待遇,如“團的縣級和縣級以下各級委員會書記,企事業單位團的委員會書記,是黨員的,可以列席同級黨的委員會和常務委員會的會議”、鄉鎮(街道)工青婦負責人享受副科政治經濟待遇等規定,落實不夠到位,存在着因人而異、因地區而異的現象;一些地方對工青婦幹部交流使用重視不夠,個別地方存在工青婦幹部年齡老化、結構不合理等問題,團委常常出現“少帥老將鬍子兵”現象,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二、新世紀新階段加強黨對羣團工作領導面臨的形勢和主要任務

新世紀新階段,國際國內局勢已經並正在發生深刻變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逐步完善,政府的許多職能將逐步被剝離出來,經濟社會生活“四個多樣化”趨勢也越來越明顯,各類社會組織結構和社會羣體的分佈進一步發生新變化,各級羣團工作的發展也不斷躍上新的台階,這些都給加強黨對羣團工作的領導帶來新情況新課題、提出新挑戰新要求。

(一)國際國內形勢的深刻變化,迫切要求站在戰略和全局的高度,增強黨對羣團工作領導的緊迫性。

進入新世紀,我國已進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的發展階段。團結凝聚最廣大人民羣眾為實現這一宏偉目標共同奮鬥,是黨在現階段的歷史任務。從國際上看,世界多極化、經濟全球化仍是當今國際格局演變的兩個主要趨勢。隨着對外開放進一步擴大,特別是加入wt0後,我國同世界的聯繫越來越緊密。一方面,伴隨各種文化的相互激盪,思想領域的鬥爭更加複雜,我們將長期面臨西方敵對勢力進行意識形態滲透的壓力,做好羣眾工作面臨更為複雜的形勢。另一方面,經濟全球化帶來了資源在全球範圍的重新配置,各類人才的國際化趨勢愈來愈明顯,世界各國人才爭奪戰愈演愈烈。我省地處西部政治、經濟、文化中心,加入世貿組織後與國際社會的交往更趨頻繁,思想文化的衝突和各類人才的爭奪也越來越激烈。因此,如何進一步在不同價值觀念的相互碰撞和各種文化的相互激盪中,進一步鞏固黨的羣眾基礎,有效抵禦西方思想文化滲透和對我人才的爭奪,成為黨的羣眾工作必須始終關注的核心問題。

羣團工作是黨的羣眾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這就要求各級黨委站在戰略和全局的高度,認真研究新形勢下黨的羣眾工作的新特點,加強對羣團工作的領導,發揮他們在團結、凝聚各自羣眾的優勢,做好新時期羣眾工作。

(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迫切要求黨改進領導方式和領導方法,增強黨加強對羣團工作領導的有效性。

黨的xx屆三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四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標誌着我國經濟體制改革踏上建成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新徵程,標誌着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的正式啟動。隨着市場經濟體制對我國經濟、政治、社會生活等方面影響的深入,對黨的執政能力建設提出了新要求,由此帶來的改進黨的領導方式和領導方法的要求也更為迫切。能否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切實改進黨的領導方式和領導方法,直接關係黨的領導水平、執政水平的提高,關係黨的執政基礎的鞏固和加強,也關係黨對羣團工作的有效領導。黨作為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核心,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着眼於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要求,將會實現黨領導方式和領導方法由行政命令型向服務主導型轉變、由封閉保守思維向開放創新思維轉變、由整齊劃一型向靈活多樣型轉變、由經驗決策向科學決策的轉變,有必要運用這些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來加強和改進對羣團工作的領導,不斷提高做好羣眾工作的本領,切實增強對羣團工作領導的有效性。

這就要求各級黨委認真貫徹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從促進當地發展與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發揮羣團組織動員、服務各自羣眾的優勢,促進社會主義小康社會、和諧社會的建設。

(三)經濟社會結構的發展變化,迫切要求黨加強各個領域的自身建設,為加強黨對羣團工作的領導奠定組織保障。

隨着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經濟社會結構發生了深刻變革。非公有制企業蓬勃發展,城市社區功能不斷強化,社會中介組織大量湧現,傳統意義上的農村、國有企業、學校發生了很大變化。與此同時,也引起了各個社會羣體流向、分佈、活動狀況的新變化,出現了“進城務工”、城市“社區人”等新型羣體,這些必然給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提出新問題。如何鞏固和加強新形勢下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各級黨組織必須積極適應經濟社會結構的發展變化,在進一步加強和鞏固傳統領域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的同時,積極探索新興領域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研究和探索基層黨的羣眾工作的新途徑、新形式,消除黨建“空白點”,不斷提高黨的基層組織的凝聚力和戰鬥力,為羣團工作開展提供堅實的組織保障。

羣團組織建設是黨的組織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這就要求各級黨委站在擴大黨的羣眾基礎和執政基礎的高度,堅持黨建帶羣團建設的原則,切實加強各級羣團組織的建設,探索適應時代要求和羣眾需要的組織形式、活動方式,增強羣團組織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四)羣團組織職能的拓展和我省羣團事業的蓬勃發展,迫切要求黨着眼於客觀實際,進一步加大對羣團工作的領導力度。

新的歷史條件下,黨在現階段的歷史任務賦予羣團組織新的職責,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偉大實踐賦予羣團組織廣闊的舞台。近年來,在省委和各級黨委的正確領導下,我省羣團組織的工作職能不斷拓展,領域不斷拓寬,事業不斷髮展,特別是在政府職能轉變的過程中,越來越多的社會事務交由社會組織來承擔。羣團組織作為國家政權的重要支柱,必將承擔越來越多的協助政府做好羣眾工作的職能。同時,新情況、新問題層出不窮,也使羣團工作的開展面臨諸多新的困難和挑戰。

這就要求各級黨委要着眼羣團工作開展的現實要求,進一步加大對羣團工作的領導力度,適時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創造必要的物質條件,解決一些迫切需要解決的困難和問題,不斷優化我省羣團事業發展的社會環境。

三、新形勢下進一步加強和改善黨對羣團工作領導的思考與建議

進一步加強和改善新形勢下黨對羣團工作的領導,是一個十分重要而緊迫的課題,也是各界普遍關心關注的一個課題。結合本次調研三省的意見和建議,我們認為加強和改善黨對羣團工作的領導,關鍵在於將羣團工作納入黨的工作的整體格局,按照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原則,從形勢的發展要求出發,從組織領導、工作開展、組織建設、幹部隊伍、基礎保障等各個方面予以重視和加強。具體從以下五個方面入手:

(一)進一步將加強對羣團的組織領導納入黨的工作的整體格局,把羣團工作擺在重要位置。

從思想認識、基本原則、工作機制等各個層面,進一步加強黨對羣團的組織領導,確保羣團工作正確的政治方向。

一是要進一步認識羣團組織的地位和職責。工青婦組織是黨領導下的人民羣眾組織,是黨聯繫廣大職工、青年和婦女的橋樑和紐帶,是國家政權的重要社會支柱。各級黨委要充分認識工青婦組織的重要地位和職責,把工青婦工作擺在重要位置,自覺加強領導。把《工會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婦女權益保障法》等羣團工作法規列入人大的普法宣傳內容與各級黨委的中心組學習內容,在各級黨校學習中專門開設黨的羣團工作課。

二是要進一步明確黨對羣團工作領導必須堅持的基本原則。總結歷史經驗,分析形勢要求,我們認為黨對羣團工作領導,必須堅持以下五條基本原則:一要堅持黨的絕對領導的原則。二要堅持支持羣團組織依照法律和章程獨立自主開展工作的原則。三要堅持尊重人民羣眾主體地位的原則。四要堅持黨建帶羣團建設原則。五要堅持在改革中加強、在創新中發展的原則。

三是要進一步建立健全黨加強對羣團組織領導的工作機制。加強黨組織和羣團組織之間的工作聯繫,進一步完善黨委定期研究羣團工作機制。各級常委會或黨委會要每年1—2次集體聽取羣團工作彙報、指導羣團工作,幫助羣團組織解決重點和難點問題。進一步完善黨委協調羣團工作機制。建立健全分管領導聯繫羣團組織制度、各類羣團組織聯席會議制度、羣團工作例會制度。建議黨委組織部、宣傳部,及財政、教育、司法等部門共同參與,以切實加強羣團組織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和協調。

(二)進一步將工青婦基層組織建設納入黨的建設偉大工程的整體格局,鞏固和加強工青婦基層組織配套建設。

從解決當前羣團組織設置中存在的問題入手,着眼經濟社會情況的變化和羣體流向的新特點,發揮黨建的帶動作用,切實加強羣團組織建設。

一是要進一步完善黨建帶羣團組織建設機制。把羣團組織的建設作為以黨組織為核心的基層組織配套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到黨的建設的總體格局,並切實落實工作責任制、會議制、督查制、考核制,及時解決羣團組織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建議縣以上各級黨委真正把羣團組織的組建工作列入對下級黨建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之中,設定恰當分值,並切實加強督促檢查;建議把農村羣團組織建設納入農村黨建活動的重要內容,加強以黨支部為核心的村級組織配套建設;建議將工青婦組織推優工作與黨組織發展新黨員工作有效銜接起來,不斷為黨輸送新鮮血液。

二是要加大對非公企業、城市社區、中介組織等新型領域羣團組織建設的力度。針對目前我省非公經濟領域中婦聯組織建設的問題,從非公企業迅速發展、廣大婦女職工需要組織的現實情況出發,建議省委加強在非公有經濟組織、中介機構中的羣團建設,從政策上理順婦委會與工會女職工委員會的關係,更好地為非公企業黨建工作服務。

三是要進一步堅持並落實基層羣團組織按期集中換屆制度。基層黨組織要以各縣(市、區)為單位,統一工青婦組織換屆時間,把換屆安排在鄉鎮黨委、村兩委會換屆後進行,實行配套換屆。積極落實基層工青婦組織以及少先隊工作委員會、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等各級各類協調機構辦公室人員的編制。各鄉鎮(街道)都要建立團委、婦聯組織,凡有基層企業10家以上,職工人數在1000人以上的鄉鎮(街道)都應建立鄉鎮(街道)工會。

(三)進一步將羣團幹部隊伍建設納入黨的幹部隊伍建設的整體格局,切實加強羣團各級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

羣團組織是吸納、凝聚、培養人才的重要陣地。要站在“人才強省”的高度,按照“高進嚴管優出”的總體原則,加強羣團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把羣團幹部的選拔、培養和使用工作,納入黨的幹部工作的總體規劃、總體部署中着力加強。

一是做好羣團幹部的選拔配備。按照黨管人才、黨管幹部的原則,積極探索公開選拔、競爭上崗、輪崗交流等方式,努力把作風正、有組織領導才能的優秀人才選拔到羣團領導崗位上來,注重工青婦領導班子配備在年齡、學歷、專業等結構方面的優化。特別要按有關文件規定落實工會、婦聯領導的“高配”。要重視鄉鎮、街道基層羣團幹部的選拔,把鄉鎮一級工會、共青團、婦聯都列入行政編制總額內,並配備1—2名專職幹部。要從團幹部隊伍的特殊性出發,加大處級以上團幹部轉崗力度,打破地域、身份限制選拔任用團幹部,拓寬鄉鎮、街道等基層團幹部的來源渠道,把優秀的年輕幹部選拔到團的崗位上來。要積極開展鄉鎮、街道工會組織選舉制工作,逐步實現鄉鎮、街道工會組織體制從委任制向選舉制過渡。

二是加強羣團幹部的培養使用。認真落實省委[]15號文件精神。在羣團組織中集中建立人才庫,把羣團中的優秀人才納入各級黨組織的視野,作為黨委選拔、使用幹部的重要人才渠道之一。把羣團組織薦才與後備幹部選拔相結合,在組織推薦後備幹部時,優先考慮優秀工青婦幹部。按照有關規定把共青團幹部轉崗輸送工作納入組織部門日常管理範圍,拓寬專職團幹部交流、掛職鍛鍊和轉崗的渠道,切實解決團幹部中存在的“少帥老將鬍子兵”現狀。把培養女幹部列入黨政領導班子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總體規劃,加快婦聯幹部與黨政崗位的交流,使婦聯真正成為培養女幹部的重要基地。對德才兼備、實績突出、羣眾公認的羣團幹部,大膽提拔使用。各級黨委要重視上級羣團組織的協管職能,促進協管工作位置前移,增加上級羣團組織對下級羣團組織工作及幹部考核的參與度。各級黨委在擬製培訓工作具體規劃時,把羣團幹部的培訓工作納入到各級黨的幹部教育培訓的規劃之中,通盤考慮,統一安排,有計劃地組織他們到黨校和其他教育培訓機構學習。

三是認真落實羣團幹部的待遇。建議明確按照同級黨委(行政)職能部門或下一級黨政主要負責人的條件,抓好羣團的主要負責人的配備工作。鄉鎮(街道)羣團工作負責人經考核合格後,應享受副鎮級政治經濟待遇。由鄉鎮(街道)黨羣副書記兼任工會主席的,一般應再配備一名專職副主席,並享受鄉鎮(街道)中層待遇。認真貫徹執行黨章的有關規定,如“團的縣級和縣級以下各級委員會書記,企事業單位團的委員會書記,是黨員的,可以列席同級黨的委員會和常務委員會的會議”的規定。

(四)進一步將羣團工作事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予以考慮,為羣團工作開展創造必要的條件。

羣團工作的開展離不開黨政及社會各界的關心、重視與支持。各級黨委、政府和企事業單位,應為工青婦工作提供必要的政策保障和物質條件,切實解決實際問題。

一是保障羣團組織的工作經費。除各協調議事機構要有專項經費保障以外,對羣團部門的活動經費要列入財政預算,尤其是基層工青婦組織經費要列入當地財政和部門預算。建議工青婦組織的活動經費,能比照科協等部門,確定縣(市、區)、鎮、村人均標準,從制度上保證羣團組織軟硬件設施建設和開展工作的經費需要。改進工會費收繳方式,逐步推開基層工會經費委託財税部門代收的做法。從實際出發,提高省本級青少年教育經費的人均標準,逐步在市、縣(市、區)財政預算中成立青少年教育專項經費。按婦女人口比例,提取一定資金用於婦女兒童事業發展。

二是支持工青婦組織建設必要的活動場所和設施。各地要在考慮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時,同步考慮工青婦組織的活動場所與陣地建設。近年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羣團組織的活動場所建設,各級羣團組織的活動場所為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比較好的作用,特別是青少年活動場所在青少年素質教育、道德品質培養、身心健康成長等方面深受社會、青少年和家長的普遍歡迎、喜愛和好評。但由於活動場所數量不足、面積有限,管理體制不夠順暢,無法滿足日益增長的青少年需要。因此,建議借鑑浙江省將青少年活動場所管理辦公室設在團省委的做法,整合社會資源,發揮社會效益,切實加強各級青少年活動場所建設,充分發揮共青團組織的育人作用。要把青少年校外活動場所、婦兒活動中心建設列入各地精神文明建設和城市建設的總體規劃。在保證政府投入的基礎上,充分運用市場機制,鼓勵社會投入,進一步加快各地青少年校外活動場所與婦兒活動中心的建設和改造的步伐。

三是提供各種法律政策支持。加強有關職工、青年、婦女事務地方性法規的制訂和政策建設(如各類經濟組織建立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和廠務公開制度的《條例》),有計劃、有步驟地把工青婦事務納入社會發展的統一規劃之中,關注有關職工、青年、婦兒發展的議案、提案,加大對有關羣眾利益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督查和調研力度,促進工青婦工作的法制化、規範化。

(五)進一步指導羣團組織,在服務大局、服務羣眾、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發揮作用。

羣團組織有着密切聯繫廣大職工、青年、婦女羣眾的組織優勢。在新形勢下,羣團組織要始終堅持與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戰略相一致,圍繞黨和政府的工作大局謀劃工作,發揮思想引導、組織動員、倡導新風、政權支柱的作用,為改革發展穩定做出了重要貢獻。

一是發揮思想引導作用,帶領羣眾解放思想。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是我們黨的思想路線。只有思想的大解放,才會有事業的大發展。羣團組織應通過組織羣眾學習、結合實際討論、外出參觀考察等形式,帶領羣眾增強發展意識、競爭意識、風險意識、效率意識、開放意識,自覺從那些不合適宜的觀念、做法、體制中解放出來,積極投身理論創新、科技創新、體制創新,進一步煥發羣眾的創造力。

二是發揮組織動員作用,帶領羣眾艱苦創業。要大力弘揚艱苦創業精神,引導羣眾創業發展。堅持繼承與創新相結合,積極探索參與經濟建設的新途徑、新載體。結合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及各單位各部門的改革發展,廣泛開展建言獻策活動,引導羣眾關心改革發展,奉獻智慧力量。組織動員羣眾積極投身國有企業改革、重點工程建設、支柱產業構建、環境保護和生態工程建設,引導羣眾發展非公經濟,發展第三產業,推動就業和再就業工程,為經濟建設做貢獻。

三是發揮引領新風作用,帶領羣眾弘揚新風。羣團組織要進一步開展羣眾性精神文明建設,引導羣眾傳承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實踐新道德規範,倡導新型人際關係。加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的教育,教育引導羣眾見義勇為、助人為樂、誠信守信、遵紀守法、敬業奉獻。弘揚科學精神,追求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反對迷信,抵制邪教。要進一步深化青年志願者行動、青年文明號活動、青年文明社區創建活動、“五好文明家庭”創建活動,依託這些工作載體,不斷將羣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引向深入。婦聯要探索婦女參與精神文明建設活動的新內容,抓好“五個環節”和“四個一”活動,發揮廣大婦女在家庭和精神文明建設中的作用。

四是發揮政權支柱作用,帶領羣眾維護穩定。羣團組織是黨和政府聯繫職工、青年、婦女的橋樑和紐帶,是我國社會主義國家政權的重要社會支柱,對維護社會穩定有着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在改革發展過程中,必然面臨各種利益的調整。工青婦組織站在改革發展穩定的高度,認真做好釋疑解惑工作,協助黨和政府疏導和化解社會矛盾。動員廣大羣眾參加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維護安定團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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