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事故的調查報告(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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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事故的調查報告 篇1
一、工傷事故調查報告
1、工傷事故發生後,負傷者或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班組、項目部或公司有關負責人及安監科。
2、項目部或公司負責人在接到重傷、死亡以上事故時,應立即報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職能部門。
3、應儘可能保護現場,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的擴大。
4、如特殊情況需要對現場進行損壞時,應將現場作標記或記錄。工傷事故調查報告。
二、工傷事故調查和分析
1、輕傷和重傷事故,由公司經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經理組織安全、技術、生產等部門及工會成員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
2、凡由上級機關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盡最大努力積極協助調查。
3、凡調查涉及到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如實向有關人員回答有關的提問,提供有關的證據和證詞。不準弄虛作假,隱瞞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處理的工傷事故的調查必須查清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原因、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
5、召開事故分析會,確定事故處理的意見防範措施的建議。
6、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工傷事故調查報告。
三、工傷事故處理和結案歸檔
1、由本公司處理的工傷事故,必須在事故調查組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後由公司召集專門會議研究處理。
2、事故處理結果應向全公司幹部職工公開宣佈。並將整個事故處理情況寫出書面材料,向有關部門報告。
3、事故處理必須公正合理、不遷就、不避讓、做到事故“三不放過”。
4、對本公司處理不服的,可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異議和起訴。
5、事故處理結案後,由公司安全科負責將各有關材料收集整理,存檔建卡。
6、必須要辦理工傷審批手續的,由公司負責辦理。
【工傷事故】
工傷事故又稱勞動事故,有廣義、狹義之分。在狹義上,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有關工傷保險的業務指南中指出“工傷事故應該是指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的所有用人單位的職工在工作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和急性中毒事故”“其本質特徵是由於工作原因直接或間接造成的傷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工傷事故的調查報告 篇2
一、事故單位:煤十礦
二、事故時間:20xx年12月29日早班12時10分
三、事故地點:新鹼水腳井+108南二石門
四、事故類別:頂板事故
事故傷亡情況:一人次工傷
事故受傷人情況:受傷人劉石山,巷修工,在巷修過程中,由於頂板煤中大塊矸石滑落,造成腰部擠壓傷。
五、參加調查分析人員:伍菁、段賢友、劉喬良、譚二用、譚永紅、盧正德、廖倫喜、龍國榮、張芝善、龍伍國、劉付生
六、事故發生經過:
1、受傷地點基本情況
新鹼水腳井屬煤十礦排水礦井,位於礦區南面,礦井為斜井,地面標高約在+440m水平,採用1.6m單滾筒提升絞車提升,斜井坡度280,原被水淹至+320m水平,從6月7日啟動排水至今下降到一級落底道約在+75m水平,由於在+108水平有一中硐,巷道垮落嚴重,儲存大量積水,經礦會議決定,採用包乾形式進行巷修。
2、事故經過
12月29日早班,巷修隊(屬外包)由班長龍國榮,帶領大工劉石山和推裝車工張芝善、龍伍國、劉付生一共5人在新鹼水腳井+108水平南二石門上山修理時,由於巷道被水浸泡後垮落嚴重,頂板矸石破碎,12時10分左右,劉石山在沒有處理好頂板鬆矸活石前,站在巷道左幫清扒餘矸時,被棚上突然垮落的一塊約50kg的矸石擠壓腰部,造成腰部受傷。
七、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1、員工劉石山安全思想不牢,安全意識淡薄,在施工過程中沒有嚴格執行敲幫問頂管理制度,選處理棚上鬆矸活石,防範措施不到位,盲目作業,造成棚上矸石滑落擠壓在腰部上。
2、班長龍國榮帶領本班人員未按巷修措施作業,現場確認不到位,進班未處理好安全隱患,盲目安排作業。
3、巷道受水浸泡後,矸石松動,巷道窄小。
4、安全員盧正德監察不到位,現場把關不嚴。
八、事故責任劃分
1、班長龍國榮帶領本班人員未按巷修措施作業,現場確認不到位,進班未處理好安全隱患,盲目安排作業。劉石山身為現場作業大工安全思想不牢,安全意識淡薄,在施工過程中沒有嚴格執行敲幫問頂管理制度,選處理棚上鬆矸活石,防範措施不到位,盲目作業。同為第一責任人。
2、安全員盧正德監察不到位,現場把關不嚴,為第二責任人。
九、安全防範措施
1、全礦員工要深刻反思,提高安全意識,加強工作責任心,做到政令暢通,責任到位,安全防範措施到位,做到隱患不消除不生產,杜絕冒險蠻幹。
2、強化安全教育培訓,技術部門重新組織本礦員工對作業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學習並考試,讓每個員工做到心中有數,且能熟練操作,以提高處理問題的能力。
3、管理人員必須深入施工現場,及時掌握現場作業場所變化情況,編制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指導現場生產。
4、嚴細安全監察工作,安監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從嚴監察,發現隱患必須立即督促整改,嚴把現場安全關。
煤十礦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2、安全員盧正德監察不到位,現場把關不嚴,為第二責任人。
九、安全防範措施
1、全礦員工要深刻反思,提高安全意識,加強工作責任心,做到政令暢通,責任到位,安全防範措施到位,做到隱患不消除不生產,杜絕冒險蠻幹。
2、強化安全教育培訓,技術部門重新組織本礦員工對作業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學習並考試,讓每個員工做到心中有數,且能熟練操作,以提高處理問題的能力。
3、管理人員必須深入施工現場,及時掌握現場作業場所變化情況,編制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指導現場生產。
4、嚴細安全監察工作,安監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從嚴監察,發現隱患必須立即督促整改,嚴把現場安全關。
煤十礦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工傷事故的調查報告 篇3
一、工傷事故調查報告
1、工傷事故發生後,負傷者或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班組、項目部或公司有關負責人及安監科。
2、項目部或公司負責人在接到重傷、死亡以上事故時,應立即報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職能部門。
3、應儘可能保護現場,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的擴大。
4、如特殊情況需要對現場進行損壞時,應將現場作標記或記錄。
二、工傷事故調查和分析
1、輕傷和重傷事故,由公司經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經理組織安全、技術、生產等部門及工會成員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
2、凡由上級機關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盡最大努力積極協助調查。
3、凡調查涉及到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如實向有關人員回答有關的提問,提供有關的證據和證詞。不準弄虛作假,隱瞞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處理的工傷事故的調查必須查清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原因、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
5、召開事故分析會,確定事故處理的意見防範措施的建議。
6、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三、工傷事故處理和結案歸檔
1、由本公司處理的工傷事故,必須在事故調查組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後由公司召集專門會議研究處理。
2、事故處理結果應向全公司幹部職工公開宣佈。並將整個事故處理情況寫出書面材料,向有關部門報告。
3、事故處理必須公正合理、不遷就、不避讓、做到事故“三不放過”。
4、對本公司處理不服的,可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異議和起訴。
5、事故處理結案後,由公司安全科負責將各有關材料收集整理,存檔建卡。
6、必須要辦理工傷審批手續的,由公司負責辦理。
工傷事故的調查報告 篇4
1.安全事故發生場地:
金工車間
2.事故發生時間:
20xx年2月17日14:00到14:15
3.事故類別:
一般安全事故
4.事故級別:
X級
5.事故詳細經過:
衝牀操作工泮雪琴在進行機殼鋼板下料作業時,由於忽視安全操作規程,嫌安全夾使用影響送料速度,私自不用安全夾,在左手取料未及時收回的瞬間被衝壓,後送醫院拍片檢查,醫生診斷,造成左手食指軟組織缺損的傷害。
6.事故原因分析
這是一起由於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而引起的事故,本次工傷事故是人的不安全因素所致。
1)員工操作時注意力不集中,思想麻痺;
2)安全意識不強,不使用安全輔助工具操作衝壓設備;
3)未對泮某的行為進行制止,監護不到位;
4)該車間對安全工作監管不嚴、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夠。
7.事故的處理和預防事故重複發生的措施:
這次安全事故後,於當天上午11時在金工車間召開事故現場分析會,針對我們公司的工人的安全意識差,安全管理力度不夠的現狀,現要求生產部加強安全工作管理,提出整改措施:
1)加強工人的安全教育;
2)整改各車間各項安全防護設施;
3)加強車間安全防護巡查工作。杜絕各種安全隱患。
8、處理意見
1)對車間副主任王傑,罰款50元;
2)對違反操作規程員工泮雪琴,罰款20元。
工傷事故的調查報告 篇5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我公司於×年×月×日早晨6:00左右發生一起工傷事故,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一、 職工信息
姓名:;性別:×;年齡:××歲;身份證號碼:;籍貫及現住址:,崗位:
二、 受傷過程
×年×月×日早晨6:00左右,我公司職工在青島市開發區給客户安裝機器時,被掉下的物件砸傷右腳,隨即被送往青島骨科醫院治療,14日下午被轉至×人民醫院繼續住院治療。經初步診斷,右腳多根趾骨骨折,具體病情詳見住院病歷、診斷證明單等。
三、 原因分析
在事故發生後,公司立即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調查。分析原因體現出以下幾個因素:首先,安全教育不足,加之其本人安全意識較低,對生產、生活中的不安全因素在思想上麻痺大意,所以造成了這次事故。
四、 糾正預防
公司管理層在召開事故原因調查分析會後,又立即組織召開了安裝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會,教育外出安裝人員要提高安全意識,遵守安裝要求,杜絕三違現象,必須認真吸取事故教訓,防止事故再次發生。通過此次會議,進一步加強了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了員工的安全意識和素質。
201x年10月16日
工傷事故的調查報告 篇6
調查時間:
20xx年X月X日星期18:10
調查人員:
發展中心:
王、鄭、劉
X公司安全部:
劉X
調查內容:
XX車間工傷事故
事故發生時間:
20xx年XX月XX日
事故發生地點:
當事人:
郭X、申X、黃X
負責人:
車間主任--申X
安全部負責人--劉X
事故處理:事故發生當天早上5:30左右,事故發生後相關負責人等第一時間將傷者送往東勝中心醫院接受治療。經醫院檢查和包紮後因院方無再植技術而將傷者於早上九點多送往包頭接受再植技術。目前傷者手部已經接受了肉體再植技術和植皮,醫院表示經過15天的住院治療拆線後可出院。出院休養半月左右再進行二次手術。目前傷者治療情況良好、情況穩定。
當事人對事故的描述:
郭X——與傷者搭檔工作,並負責指揮天車
黃X——天車工
郭X的説法:
事故發生當時,郭正與申合作,準備將工件進爐。郭在工件旁邊指揮天車吊起工件。申在工件的另一頭操作,給工件的頂部上一個零件。天車先起吊位於擺放底部的工件,磁鐵沒有吸好,在起吊過程中工件滑開,並碰到了位於上部的另一個工件,致使上部的這個工件滑落。而申當時正在給上部的這個工件擰零部件,滑落的工件向半米外的冷卻池的水泥牆撞去,致使位於牆和工件之間的申手部被砸傷。
黃X的説法:
郭X平時幹活比較老實,來的早乾的多。申在當天凌晨一點多才到(本來交接班時間應在午夜12時),此時郭已經將活幹的差不多了。因此,郭心裏不舒服,和申在幹活時可能帶有情緒。而申也很犟,你讓我幹這個我偏不幹這個,二人幹活時氣氛很僵。當時申在給工件上零件,先把位於底部的零件上好後又接着給上部的工件擰零件。郭指揮天車起吊下部工件,申也認為下部的已經上好讓先起吊下部的工件。天車工心裏覺得下部的工件壓着,起不起來,且申還在工件周圍作業。但是指揮讓起吊下部的,申也同意,她認為申有防範意識,於是先將工件起了一下,意在提醒申躲讓。申也躲了一下,身體向後撤開,於是天車工起吊。但申當時手部仍然在作業,並沒有完全撤離,致使在天車起吊下部工件時,上部工件因無受力支撐滑落砸傷申無名指指端部分。
對事故的反思:
1、事故發生後,安全部第一時間啟用緊急備用金,將傷者送往醫院進行救治。及時有效地保住了傷者的手指。為傷者和單位減少了不必要的損失。應急措施很重要,關乎單位和每個員工的切身利益。
2、事故發生後,安全部前去事故發生場地拍照取證,但第一現場已經被破壞,為取證和工傷鑑定增加了難度。加強員工安全知識培訓,保護好事發現場有利於員工工傷的鑑定和單位對事故原因的調查,以便於總結類似事件的經驗教訓,以免重蹈覆轍。
3、車間主任表示安全工作一直在做,今年更是狠抓安全。六月份就是安全月,但由於車間工作人員流動頻繁,工作難度大。盡最大可能把能想到的考慮到的安全隱患已經全部印發資料下發學習,但考慮的細節還不夠。以這件事情為例,考慮到了熱處理過程中的流程問題和主要操作步驟的安全問題,但像上零件這樣的細節考慮不夠周全,對員工的搭檔問題和情緒問題也注意的較少,平時很少得到這方面問題的反饋。以後要加強安全意識的教育,多説、多講、多看,讓員工進一步瞭解各工種的工作流程,加強安全防範意識。做到安全以預防為主,防微杜漸。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問題,不僅僅是可以看得見得操作安全,還有看不見的心理原因等。管理者要在加強安全教育的同時還要多注意員工日常生活中的個人習慣和性格問題,及時發現和了解情況,和員工進行及時有效的溝通,避免員工帶情緒上班,讓員工在工作時能夠集中精神,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
工傷事故的調查報告 篇7
一、企業名稱:沐川縣津玉煤業有限責任公司
二、企業類別:煤炭工業
三、直屬監管部門:沐川縣安監局
四、事故發生時間:20xx年3月15日晚上20:00分
五、事故發生地點:xx3b6掘進磧頭
六、受傷情況:傷一人
七、事故經過
20xx年3月15日下午17:30,由代班組長巫良兄在更衣室組織xx3b6掘進工作面組員周其森、宋六君、王定軍、張開其、魏德宣、向國全、楊正軍7人召開了班前會。會上強調了安全注意事項及防範措施,明確了分工,由放炮員周其森、押運員王定軍負責到庫房領取炸材:其餘5人到磧頭作業,18:00分大家分別在調度室報道入井,19:10時到達xx3b6磧頭作業,首先由代班組長巫良兄檢查磧頭安全,然後佈置沉底板炮眼,19:40炮眼打完瓦斯檢查員李成榮檢查瓦斯,巫良兵派人設好警戒,放炮員周其森開始裝藥、聯線、放炮,於19:50放炮作業完畢,代班組長巫良兄進入磧頭清理危巖,其餘人員在後面負責監護頂板,在清理危巖過程中磧頭東邊上幫垮落一塊長0.8m、寬0.3m、厚度0.2m的塊砂砸傷楊正軍的腰椎。事故發生後,班組人員立即彙報調度室,並扶送傷員出井,安監科立即下井堪查現場,公司立即落實車輛將其送往峨眉山市中醫院治療。
八、事故發生原因
1、楊正軍安全意識差,班組長在處理安全過程中自己躲避位置不當,未認真履行監護頂板職責,導致頂板片幫傷人事故。
2、代班組長巫良兄未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清理危巖不徹底,不認真、不仔細。
3、現場安全管理監督不嚴格,巷道成形差,幫上留下傘檐,幫錨杆,錨網未及時跟緊磧頭。
九、事故責任劃分及處理
1、組長萬仕華負這次事故現場管理責任,按掘進班長目標責任書考核扣安全低押金。
2、傷者楊正軍安全意識差,自己躲避位置不當,導致自己受傷按照相關規定罰款300元。
3、掘進副礦長曹幫森負管理責任,年終按目標責任考核。
4、掘進隊長王潤全、魏世貴、徐金華年終按目標責任考核。
5、安監科長王芝雲、通風技術員吳遠森2人,年終按目標責任考核。
6、安全礦長徐施銀年終按目標責任考核。
7、班組對這起事故負連帶責任,按照掘進目標責任相關規定罰款500元,並支付傷者一個月傷假工資。
8、瓦檢員李成榮現場監督不力,按照目標責任相關規定罰款100元。
十、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員工自我保護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2、加強頂板管理,嚴格使用前探樑,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及時清理危巖,活矸。
3、加強掘進工作面現場管理和工程質量管理,巷道成形必須符合作業規程規定。嚴禁留下傘檐。
4、班組長加強施工地點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問題必須及時先處理,確保安全生產。
5、錨杆,錨網必須緊跟磧頭,嚴禁違章冒險作業。
工傷事故的調查報告 篇8
調查時間:X年X月X日,星期X,18:10,調查人員:發展中心:王、鄭、劉、X公司安全部:劉X,調查內容:XX車間工傷事故
事故發生時間:事故發生地點:
當事人:郭X、申X、負責人:車間主任:申X,全部負責人:劉X
事故處理:事故發生當天早上5:30左右,事故發生後相關負責人等第一時間將傷者送往東勝中心醫院接受治療。經醫院檢查和包紮後因院方無再植技術而將傷者於早上九點多送往包頭接受再植技術。目前傷者手部已經接受了肉體再植技術和植皮,醫院表示經過15天的住院治療拆線後可出院。出院休養半月左右再進行二次手術。目前傷者治療情況良好、情況穩定。
當事人對事故的描述:
郭X與傷者搭檔工作,並負責指揮天車天車工
郭X的説法:
事故發生當時,郭正與申合作,準備將工件進爐。郭在工件旁邊指揮天車吊起工件。申在工件的另一頭操作,給工件的頂部上一個零件。天車先起吊位於擺放底部的工件,磁鐵沒有吸好,在起吊過程中工件滑開,並碰到了位於上部的另一個工件,致使上部的這個工件滑落。而申當時正在給上部的這個工件擰零部件,滑落的工件向半米外的冷卻池的水泥牆撞去,致使位於牆和工件之間的申手部被砸傷。
的説法:
郭X平時幹活比較老實,來的早乾的多。申在當天凌晨一點多才到(本來交接班時間應在午夜12時),此時郭已經將活幹的差不多了。因此,郭心裏不舒服,和申在幹活時可能帶有情緒。而申也很犟,你讓我幹這個我偏不幹這個,二人幹活時氣氛很僵。當時申在給工件上零件,先把位於底部的零件上好後又接着給上部的工件擰零件。郭指揮天車起吊下部工件,申也認為下部的已經上好讓先起吊下部的工件。天車工心裏覺得下部的工件壓着,起不起來,且申還在工件周圍作業。但是指揮讓起吊下部的,申也同意,她認為申有防範意識,於是先將工件起了一下,意在提醒申躲讓。申也躲了一下,身體向後撤開,於是天車工起吊。但申當時手部仍然在作業,並沒有完全撤離,致使在天車起吊下部工件時,上部工件因無受力支撐滑落砸傷申無名指指端部分。
對事故的反思:
1、事故發生後,安全部第一時間啟用緊急備用金,將傷者送往醫院進行救治。及時有效地保住了傷者的手指。為傷者和單位減少了不必要的損失。——————應急措施很重要,關乎單位和每個員工的切身利益。
2、事故發生後,安全部前去事故發生場地拍照取證,但第一現場已經被破壞,為取證和工傷鑑定增加了難度。——————加強員工安全知識培訓,保護好事發現場有利於員工工傷的鑑定和單位對事故原因的調查,以便於總結類似事件的經驗教訓,以免重蹈覆轍。
3、車間主任表示安全工作一直在做,今年更是狠抓安全。六月份就是安全月,但由於車間工作人員流動頻繁,工作難度大。盡最大可能把能想到的考慮到的安全隱患已經全部印發資料下發學習,但考慮的細節還不夠。以這件事情為例,考慮到了熱處理過程中的流程問題和主要操作步驟的安全問題,但像上零件這樣的細節考慮不夠周全,對員工的搭檔問題和情緒問題也注意的較少,平時很少得到這方面問題的反饋。以後要加強安全意識的教育,多説、多講、多看,讓員工進一步瞭解各工種的工作流程,加強安全防範意識。做到安全以預防為主,防微杜漸。——————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問題,不僅僅是可以
看得見得操作安全,還有看不見的心理原因等。管理者要在加強安全教育的同時還要多注意員工日常生活中的個人習慣和性格問題,及時發現和了解情況,和員工進行及時有效的溝通,避免員工帶情緒上班,讓員工在工作時能夠集中精神,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
工傷事故的調查報告 篇9
一、 事故發生經過:
在20xx-3-4日晚上,時間22:00左右,鑽孔B部工序員工 康成 在老長剪板機開鋁片調尺寸時手伸進剪板機刀口下方自己的腳誤踩到啟動開關,導致左手四根手指被剪牀剪掉髮生重大工傷事故。廠內員工立即彙報了事發經過通知了廠內領導將此人送往上海醫院進行治療。經過醫院搶療,將中指和無名指接好,小指和食指無法接好,直接截肢處理,現在上海醫院住院治療中。
二、 事故原因分析及性質:
1、 員工操作方法有誤,對培訓的安全知識疏忽,警惕心不夠所致。
2、 對員工的安全預防糾正,對本崗位工作中的安全隱患沒有引起高度重視,規範的操作動作未按要求操作。
3、 老廠設備沒有防護擋板,刀口裸露很容易發生工傷事故。
三、 糾正及預防措施:
1、 新員工必須培訓上崗,能標準的操作與掌握操作技能通過考試後才能上崗開料。
2、 對老員工也要做定期的培訓,工序存在的安全隱患,開工前的檢查。
3、 老廠設備沒有安全防護擋板,故以後所有墊板鋁片都在鑽孔A部完成,拉回去,決不允許去老廠剪料機上裁剪墊板鋁片。
4、 管理人員隨時監督發現有違規作業的,立即糾正培訓,對屢教不改的要進行處罰。
5、 針對現已有防護擋板的設備絕對不允許私自拆除等違規行為,一旦發現重罰。
報告人:黃紅軍
20xx-3-4
工傷事故的調查報告 篇10
調查時間:***年*月*日 星期* 18:10
調查人員:發展中心:王、鄭、劉
*公司安全部:劉*
調查內容:**車間工傷事故
事故發生時間:
事故發生地點:
當事人:郭*、申*、牛*
負責人:車間主任-------申*
安全部負責人------劉*
事故處理:事故發生當天早上5:30左右,事故發生後相關負責人等第一時間將傷者送往東勝中心醫院接受治療。經醫院檢查和包紮後因院方無再植技術而將傷者於早上九點多送往包頭接受再植技術。目前傷者手部已經接受了肉體再植技術和植皮,醫院表示經過15天的住院治療拆線後可出院。出院休養半月左右再進行二次手術。目前傷者治療情況良好、情況穩定。
當事人對事故的描述:
郭*——與傷者搭檔工作,並負責指揮天車
牛*——天車工
郭*的説法:
事故發生當時,郭正與申合作,準備將工件進爐。郭在工件旁邊指揮天車吊起工件。申在工件的另一頭操作,給工件的頂部上一個零件。天車先起吊位於擺放底部的工件,磁鐵沒有吸好,在起吊過程中工件滑開,並碰到了位於上部的另一個工件,致使上部的這個工件滑落。而申當時正在給上部的這個工件擰零部件,滑落的工件向半米外的冷卻池的水泥牆撞去,致使位於牆和工件之間的申手部被砸傷。
牛*的説法:
郭*平時幹活比較老實,來的早乾的多。申在當天凌晨一點多才到(本來交接班時間應在午夜12時),此時 郭已經將活幹的差不多了。因此,郭心裏不舒服,和申在幹活時可能帶有情緒。而申也很犟,你讓我幹這個我偏不幹這個,二人幹活時氣氛很僵。當時申在給工件上零件,先把位於底部的零件上好後又接着給上部的工件擰零件。郭指揮天車起吊下部工件,申也認為下部的已經上好讓先起吊下部的工件。天車工心裏覺得下部的工件壓着,起不起來,且申還在工件周圍作業。但是指揮讓起吊下部的,申也同意,她認為申有防範意識,於是先將工件起了一下,意在提醒申躲讓。申也躲了一下,身體向後撤開,於是天車工起吊。但申當時手部仍然在作業,並沒有完全撤離,致使在天車起吊下部工件時,上部工件因無受力支撐滑落砸傷申無名指指端部分。
對事故的反思:
1、 事故發生後,安全部第一時間啟用緊急備用金,將傷者送往醫院進行救治。及時有效地保住了傷者的手指。為傷者和單位減少了不必要的損失。應急措施很重要,關乎單位和每個員工的切身利益。
2、 事故發生後,安全部前去事故發生場地拍照取證,但第一現場已經被破壞,為取證和工傷鑑定增加了難度。加強員工安全知識培訓,保護好事發現場有利於員工工傷的鑑定和單位對事故原因的調查,以便於總結類似事件的經驗教訓,以免重蹈覆轍。
3、車間主任表示安全工作一直在做,今年更是狠抓安全。六月份就是安全月,但由於車間工作人員流動頻繁,工作難度大。盡最大可能把能想到的考慮到的安全隱患已經全部印發資料下發學習,但考慮的細節還不夠。以這件事情為例,考慮到了熱處理過程中的流程問題和主要操作步驟的安全問題,但像上零件這樣的細節考慮不夠周全,對員工的搭檔問題和情緒問題也注意的較少,平時很少得到這方面問題的反饋。以後要加強安全意識的教育,多説、多講、多看,讓員工進一步瞭解各工種的工作流程,加強安全防範意識。做到安全以預防為主,防微杜漸。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問題,不僅僅是可以看得見得操作安全,還有看不見的心理原因等。管理者要在加強安全教育的同時還要多注意員工日常生活中的個人習慣和性格問題,及時發現和了解情況,和員工進行及時有效的溝通,避免員工帶情緒上班,讓員工在工作時能夠集中精神,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
工傷事故的調查報告 篇11
事故發生單位:
中鐵(集團)第一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事故發生時間:
20xx年X月XX日時分左右
事故發生地點:
至鐵路客運專線標段隧道斜井綜合班宿舍處。
事故發生經過:
20xx年X月XX日,晚上21時50分左右,二號斜井綜合班工人(男,漢族,19xx年XX月出生,XX省XX市XX縣小溪鄉XX村組號,20xx年X月XX日來二隊二號斜井綜合班)在晚上出宿舍門後在離宿舍不遠的水泥路上因路面濕滑和夜晚路上燈光效果差視野不清晰而導致摔倒,最終使其左胳膊肘關節上部一處部位骨折一處部位骨頭開裂。事故發生後綜合班班長立即上報二號斜井洞口負責人,由綜合班班長及時送往X市第三醫院,到達時間為凌晨一點。事故的原因分析:事故發生後,我隊組成相應事故調查小組,事故調查小組至現場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調查小組通過對事故現場勘察和有關人員的調查取證分析;認為本次事故有以下幾方面原因:
1、主要原因:
雨天路面濕滑和綜合班宿舍夜晚燈光照明不足。
2、間接原因:
(1)綜合班工人安全意識不足,在下雨天雨水會聚積在路面上會導致路面濕滑,而綜合班工人並沒有穿戴防滑雨靴。
(2)綜合班宿舍前水泥路面沒有設置一些相對應的針對雨天路面濕滑的防護設置。
(3)勞保用品發放不及時。
事故性質:本次事故屬於責任事故。
事故類型:本次事故認定為輕傷事故,屬於人身傷害事故類型。
事故責任分析及處理建議:
按照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依據公司簽訂的《二0XX年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安全責任事故追究問責制度》及《安全生產責任制》等公司有關規定,通過事故調查和原因分析,建議對事故單位及相關責任人進行如下處理:對受傷人檢查、護理費用、如有隱患後續費用由西成項目部架子二隊與當事人協商解決。
事故防範整改措施:
為了從事故中汲取教訓,提高防範能力,強化現場安全管理,防止同類事故再次發生。通過對事故的原因調查、現場瞭解分析,制定了以下防範整改措施:
1、在工班宿舍及隊部宿舍周圍增加安全標識牌,起到提醒工班工人和隊部管理人員雨天和夜晚外出行走時注意安全的目的。
2、給工班工人和隊部管理人員全員配置好全隊的安全教育培訓,舉一反三,防止下次類似的事故再次發生。防滑雨靴。
3、在工班宿舍及隊部宿舍周圍增加照明設施,保證夜晚的光線充足。
工傷事故的調查報告 篇12
20xx年3月15日下午17:30,由代班組長在更衣室組織123b6掘進工作面組員、等7人召開了班前會。會上強調了安全注意事項及防範措施,明確了分工,由放炮員、押運員負責到庫房領取炸材:其餘5人到磧頭作業,18:00分大家分別在調度室報道入井,19:10時到達123b6磧頭作業。
首先由代班組長檢查磧頭安全,然後佈置沉底板炮眼,19:40炮眼打完瓦斯檢查員檢查瓦斯,巫良兵派人設好警戒,放炮員開始裝藥、聯線、放炮,於19:50放炮作業完畢,代班組長先進入磧頭清理危巖,其餘人員在後面負責監護頂板,在清理危巖過程中磧頭東邊上幫垮落一塊長0.8m、寬0.3m、厚度0.2m的塊砂砸傷腰椎。事故發生後,班組人員立即彙報調度室,並扶送傷員出井,安監科立即下井堪查現場,公司立即落實車輛將其送往峨眉山市中醫院治療。
一、事故發生原因
1、安全意識差,班組長在處理安全過程中自己躲避位置不當,未認真履行監護頂板職責,導致頂板片幫傷人事故。
2、代班組長未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清理危巖不徹底,不認真、不仔細。
3、現場安全管理監督不嚴格,巷道成形差,幫上留下傘檐,幫錨杆,錨網未及時跟緊磧頭。
二、事故責任劃分及處理
1、組長負這次事故現場管理責任,按掘進班長目標責任書考核扣安全低押金。
2、傷者安全意識差,自己躲避位置不當,導致自己受傷按照相關規定罰款300元。
3、掘進副礦長負管理責任,年終按目標責任考核。
4、掘進隊長、x年終按目標責任考核。
5、安監科長、通風技術員x2人,年終按目標責任考核。
6、安全礦長x年終按目標責任考核。
7、班組對這起事故負連帶責任,按照掘進目標責任相關規定罰款500元,並支付傷者一個月傷假工資。
8、瓦檢員現場監督不力,按照目標責任相關規定罰款100元。
三、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員工自我保護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2、加強頂板管理,嚴格使用前探樑,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及時清理危巖,活矸。
3、加強掘進工作面現場管理和工程質量管理,巷道成形必須符合作業規程規定。嚴禁留下傘檐。
4、班組長加強施工地點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問題必須及時先處理,確保安全生產。
5、錨杆,錨網必須緊跟磧頭,嚴禁違章冒險作業。
工傷事故的調查報告 篇13
自接到分公司“1—9月份在外公司安全工傷事故彙總”以來,我礦區認真調研事故、分析事故。對於各種案例的起因、經過、結果分類結合礦區實際有針對性的對員工進行組織學習。學習分車間學、班組學、員工互相學、集體討論等。礦區制定一套針對所有員工學習工作跟蹤計劃,並按照企業文化有指導、有佈置、有跟蹤、有結果評價的思路逐步開展安全學習工作,具體如下:
一、 破折根系事故背後的土壤:
通過調研、分析事故案例,根系各類事故的土壤分以下幾點:
(1)、安全意識淡薄:
員工對於沒有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總存在僥倖心理,所謂“不割自己的肉,不知痛”。增強員工安全意識是預防人為事故的核心工作,打好預防針,是拒絕血淋淋的事故再次發生的重要手段。
(2)、違章作業操作: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做事風格,風格不盡相同。但是,企業按安全操作只
有一條流程、一個標準、一個安全理念。有些員工的做事風格卻與安全理念背道而馳,久而久之,形成牢固的習慣性違章。無論領導怎麼批評教育,他就是不能接受,甚至個別員工存在僥倖心理。於是,在特定的環境與時間內搓成事故的發生,釀成嚴重的後果。
(3)、管理嚴重落後:
一個巴掌是拍不響的,作為事故發生點的領導,特別是頂頭管理人員在
管理上是有問題的,至少此崗位在管理模式上嚴重落後。在管理中我們如何做到優化資源、強化責任、變化途徑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落實生產管理的重要工作。
二、 做好員工學習、討論、總結工作:
(1)、組織學習:
對於事故案例在學習會上逐一講過程;對於參加員工在學習會上逐一談
感受。
(2)、集體討論:
對於事故案例分類進行總結、討論;對於不同崗位員工有針對性的進行討論。
(3)、總結反思:
對於礦區整體學習情況車間分片區進行跟蹤;對於員工學習情況與心得寫反思。
三、 礦區存在問題:
通過近期組織學習和討論目前礦區存在問題分以下幾點:
(1)、個別員工安全意識淡薄:
(2)、仍有習慣性違章操作:
(3)、個別班組管理嚴重落後:
四、 今後做好安全工作的具體措施:
(1)、努力提高員工安全意識:
增強員工安全意識,做好思想工作,打好預防針,拒絕血淋淋的事故再
次發生。
(2)、杜絕習慣性違章操作:
規範員工安全操作流程與標準,樹立員工安全理念意識;杜絕習慣性違章。做到批評教育與考核相結合。
(3)、跟蹤班組管理:
做好班組安全管理人員優化組合工作;明確崗位安全管理責任;依據生產情況變化,合理調整安全操作途徑,充分做到操作途徑與生產情況變化相吻合。
確實做到優化資源、強化責任、變化途徑,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落實生產管理的重要工作。今後礦區會認真履行管理人的職責,帶領全體員工深刻學習和研究企業文化理念和思路,把安全作工作的重點。對於礦區安全工作特別是還存在安全意識不足的員工,礦區積極做好、做全他們的思想工作。使礦區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識充分提高。
工傷事故的調查報告 篇14
一、企業名稱:
沐川縣津玉煤業有限責任公司地址:沐川縣鳳村鄉
二、企業類別:
煤炭工業 企業性質:民營
三、直屬監管部門:
沐川縣安監局
四、事故發生時間:
20__年三月十五日晚上20:00分
五、事故發生地點:
123b6掘進磧頭
六、受傷情況:
傷一人
七、事故經過
20xx年3月15日下午17:30,由代班組長巫*兄在更衣室組織掘進工作面組員周*森、宋*君、王*軍、張*其、魏*宣、向*全、楊*軍7人召開了班前會。會上強調了安全注意事項及防範措施,明確了分工,由放炮員周*森、押運員王*軍負責到庫房領取炸材:其餘5人到磧頭作業,18:00分大家分別在調度室報道入井,19:10時到達磧頭作業,首先由代班組長巫*兄檢查磧頭安全,然後佈置沉底板炮眼,19:40炮眼打完瓦斯檢查員李*榮檢查瓦斯,巫*兵派人設好警戒,放炮員周*森開始裝藥、聯線、放炮,於19:50放炮作業完畢,代班組長巫良兄進入磧頭清理危巖,其餘人員在後面負責監護頂板,在清理危巖過程中磧頭東邊上幫垮落一塊長0.8m、寬0.3m、厚度0.2m的塊砂砸傷楊正軍的腰椎。事故發生後,班組人員立即彙報調度室,並扶送傷員出井,安監科立即下井堪查現場,公司立即落實車輛將其送往峨眉山市中醫院治療。
八、事故發生原因
1、楊正軍安全意識差,班組長在處理安全過程中自己躲避位置不當,未認真履行監護頂板職責,導致頂板片幫傷人事故。
2、代班組長巫良兄未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清理危巖不徹底,不認真、不仔細。
3、現場安全管理監督不嚴格,巷道成形差,幫上留下傘檐,幫錨杆,錨網未及時跟緊磧頭。
九、事故責任劃分及處理
1、組長萬仕華負這次事故現場管理責任,按掘進班長目標責任書考核扣安全低押金。
2、傷者楊正軍安全意識差,自己躲避位置不當,導致自己受傷按照相關規定罰款300元。
3、掘進副礦長曹幫森負管理責任,年終按目標責任考核。
4、掘進隊長王潤全、魏世貴、徐金華年終按目標責任考核。
5、安監科長王芝雲、通風技術員吳遠森2人,年終按目標責任考核。
6、安全礦長徐施銀年終按目標責任考核。
7、班組對這起事故負連帶責任,按照掘進目標責任相關規定罰款500元,並支付傷者一個月傷假工資。
8、瓦檢員李成榮現場監督不力,按照目標責任相關規定罰款100元。
十、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員工自我保護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2、加強頂板管理,嚴格使用前探樑,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及時清理危巖,活矸。
3、加強掘進工作面現場管理和工程質量管理,巷道成形必須符合作業規程規定。嚴禁留下傘檐。
4、班組長加強施工地點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問題必須及時先處理,確保安全生產。
5、錨杆,錨網必須緊跟磧頭,嚴禁違章冒險作業。
**煤礦安監科
二〇**年三月二十一日
工傷事故的調查報告 篇15
1 目的
為了規範工傷事故和事件的報告、調查和處理工作,落實工傷事故責任追究制度,有效防止和減少工傷事故的發生,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生產活動及與生產活動有關的活動中所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和險肇事故的報告、調查和處理工作。職工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不適用本制度。
3 主要職責
3.1 安全生產管理處、企管處負責公司的工傷事故和事件報告和調查處理的相關工作,監督各部門工傷事故事件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的執行和落實。
3.2 各相關部門負責按工傷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要求開展相關工作。
4 管理內容和要求
4.1 管理內容
4.1.1工傷事故包括人身傷害事故和險肇事故兩類。
人身傷害事故分為以下等級:
a 死亡事故,指造成人員死亡的事故;
b 重傷事故,指造成人員失能傷害的損失工作日大於等於105天的事故;
c 輕傷事故,指造成人員失能傷害的損失工作日大於等於5天小於105天的事故;
d 輕微傷害事故,指造成人員失能傷害的損失工作日小於5天大於等於1天的事故;
e 可記錄傷害事故,指造成人員傷害實際損失工作日在1天以內,夠不上輕微傷害工傷事故認定標準的事故;
險肇事故,指出於僥倖的原因未造成人身傷害的後果,但其過程表現的本質危害性類同人身傷害事故的情形。
4.1.2 事故報告應當及時、準確、完整,任何單位和個人對事故不得遲報、漏報、謊報、瞞報。事故的調查處理應當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和“四不放過”的原則,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的經過、原因和直接經濟損失,確定事故性質,認定事故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並對相關責任人依照本規定追究責任。
4.2 事故報告
4.2.1 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
重傷及重傷以上事故發生後,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電話報告安全生產管理處(或安全生產管理處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處(或安全生產管理處負責人)接
到報告後應立即電話彙報公司領導和分管領導,從事故的發生到公司領導及分管領導接到電話報告應不超過半小時。發生死亡事故,安全生產管理處(安全生產管理處負責人)接到報告後還應在1小時內電話報告南豐鎮人民政府安監辦或張家港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輕傷及輕傷以下事故、險肇事故發生後,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白天發生的應當電話立即報告安全生產管理處(或安全生產管理處及其相關科室負責人),晚上發生的應在第二天早上一上班電話報告安全生產管理處(或安全生產管理處及其相關科室負責人)。
4.2.2 發生重傷及重傷以上事故的單位在電話報告之後,應在1小時內將事故的相關情況以書面形式扼要報告安全生產管理處,內容包括:
a.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現場情況。
b.事故的簡要經過。
c.人員的受傷情況。
d.已經採取的措施。
4.2.3 輕傷事故、輕微傷害事故、可記錄傷害事故、險肇事故應在24小時內將書面報告安全生產管理處:輕傷事故、輕微傷害事故應填寫《工傷事故審定登記表》書面報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處;可記錄傷害事故和險肇事故採用書面報告的形式報告安全生產管理處。(因特殊情況:如人員調查、事故分析、責任認定、責任追究沒有及時完成,應請示安全生產管理處,得到同意後方可延期上報事故的書面報告)。
4.2.4 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4.2.5 事故發生後,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任何單位和 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誌,繪製現場簡圖並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 跡、物證。
4.3 事故調查
4.3.1 輕傷及輕傷以上事故由安全生產管理處及企管處應依照本制度,嚴格履行職責,及時、準確地完成調查處理工作。輕微傷害事故、可記錄傷害事故、險肇事故由分廠、車間、單位進行調查處理,對性質嚴重或存在重大違章違紀的,安全生產管理處和企管處認為有必要進行調查時,可直接介入事故調查。
4.3.2 事故調查組的組成應當遵循精簡、高效的原則。事故調查組由安全生產管理處和企管處牽頭,同時也邀請相關職能條線和技術方面的專家參加。
4.3.3 事故調查組履行下列職責
a.查明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
b.認定事故的性質和事故責任。
c.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d.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範和整改措施。
f.提交輕傷及輕傷以上事故的調查報告以及直接介入調查的輕微傷害事故、可記錄傷害事故、險肇事故的調查報告。
4.3.4 事故調查組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瞭解與事故有關的情況,並要求其提供相關文件、資料,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事故發生單位的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在事故調查期間應當隨時接受調查組的詢問,如實提供有關情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和干涉對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工作。
4.3.5重傷及重傷以上事故自發生之日起3日內提交事故調查報告給公司分管領導。
4.3.6重傷及重傷以上事故調查報告報送公司領導批覆之後,所在單位應及時填寫好《工傷事故審定登記表》報安全生產管理處。輕傷及輕傷以上事故還必須填報工傷事故登記和報告的電子檔案給安全生產管理處綜合科。
4.3.7 事故調查報告或《工傷事故審定登記表》應當包括下列內容,和事故調查相關的 材料在事故調查結束後應當存檔保存:
a.事故發生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包括經過情況、受傷者的基本概況、附事故現場照片 和事故發生的示意圖等)。
b.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c.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d.事故責任的認定以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e.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
4.4 事故處理
4.4.1 重傷及重傷以上事故按照公司領導的批覆進行處理;輕傷事故按照安全生產管理處和企管處的調查意見進行處理;由安全生產管理處、企管處直接介入調查的輕微傷害事故、可記錄傷害事故、險肇事故按照安全生產管理處和企管處的調查意見進行處理;由所在單位調查的輕微傷害事故、可記錄傷害事故、險肇事故由所在單位提出處理意見,
並報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處和企管處批准。
4.4.2對人身傷害事故責任人的處理不僅要根據造成人身傷害的後果,還要考慮其過程表現的本質危害性和可能性。對險肇事故責任人的處理主要根據其過程表現的本質危害性和可能性,性質嚴重或重大違章違紀的險肇事故應從重處理。重複性發生的人身傷害事故、險肇事故應從重處理。
4.4.3 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或負有責任的條線主要負責人、班組長和管理人員, 按照《安全生產紅黃牌制度》進行處理;在事故發生中存在違章違紀負有直接原因的肇事者,按照《員工違反安全生產製度的處理規定》進行處理;互保聯保小組中負有責任的成員按每年年初簽定的《互保聯保責任書》中的條款進行處理。
4.4.4 事故發生單位應當認真吸取事故教訓,落實防範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發生。防範和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應當接受職工監督。安全生產管理處、企管處應對事故單位防範和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對整改落實不力的,應上報公司領導追究該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4.4.5 事故調查和處理的情況由安全生產管理處採用《事故處理通報》、《安全管理學習 資料》的形式及時進行公佈。
4.4.6對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中的違紀違法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安全生產管理處、企管處等相關職能部門及至集團公司領導舉報,接到舉報的部門和領導應當及時處理。
4.5其他
《工傷事故審定登記表》登記輕傷、重傷、死亡,由事故發生單位填寫,報安全生產管理處、財務處、工會各一份,單位留存一份。《工傷事故審定登記表》登記輕微傷害事故,報安全生產管理處、財務處各一份,單位留存一份。
5 監督考核
5.1本制度由安全生產管理處負責監督實施,各生產單位以及職能處室執行。
5.2若出現下列情形,將按公司規定給予相應考核。
5.2.1各類工傷事故未按要求及時上報的。
5.2.2不立即組織事故搶救的。
5.2.3遲報、漏報、謊報、瞞報事故的。
5.2.4偽造或者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銷燬有關證據、資料的。
5.2.5拒絕接受調查或者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5.2.6在事故調查中作偽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阻撓調查人員進行事故調查的。
工傷事故的調查報告 篇16
1.安全事故發生場地:
金工車間
2.事故發生時間:
20xx年2月17日14:00到14:15
3.事故類別:
一般安全事故
4.事故級別:
X級
5.事故詳細經過:(填寫不下可另附紙)
衝牀操作工泮雪琴在進行機殼鋼板下料作業時,由於忽視安全操作規程,嫌安全夾使用影響送料速度,私自不用安全夾,在左手取料未及時收回的瞬間被衝壓,後送醫院拍片檢查,醫生診斷,造成左手食指軟組織缺損的傷害。
6.事故原因分析
這是一起由於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而引起的事故,本次工傷事故是人的不安全因素所致。
1)員工操作時注意力不集中,思想麻痺;
2)安全意識不強,不使用安全輔助工具操作衝壓設備;
3)未對泮某的行為進行制止,監護不到位;
4)該車間對安全工作監管不嚴、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夠。
7.事故的處理和預防事故重複發生的措施:
這次安全事故後,於當天上午11時在金工車間召開事故現場分析會,針對我們公司的工人的安全意識差,安全管理力度不夠的現狀,現要求生產部加強安全工作管理,提出整改措施:
1)加強工人的安全教育;
2)整改各車間各項安全防護設施;
3)加強車間安全防護巡查工作。杜絕各種安全隱患。
8、處理意見
1)對車間副主任王傑,罰款50元;
2)對違反操作規程員工泮雪琴,罰款20元。
9.參加調查人員:
事故責任人:
負責人簽名:
製表人簽名:
製表日期
工傷事故的調查報告 篇17
一、 事故發生經過: 在 2019-3-4 日晚上,時間 22:00 左右,鑽孔 B 部工序員工 康成 在老長剪板機開鋁片 調尺寸時手伸進剪板機刀口下方自己的腳誤踩到啟動開關, 導致左手四根手指被剪牀剪 掉髮生重大工傷事故。 廠內員工立即彙報了事發經過通知了廠內領導將此人送往上海醫 院進行治療。經過醫院搶療,將中指和無名指接好,小指和食指無法接好,直接截肢處 理,現在上海醫院住院治療中。
二、 事故原因分析及性質:
1、 員工操作方法有誤,對培訓的安全知識疏忽,警惕心不夠所致。
2、 對員工的安全預防糾正,對本崗位工作中的安全隱患沒有引起高度重視,規範的操作動作未按要求操作。
3、 老廠設備沒有防護擋板,刀口裸露很容易發生工傷事故。
三、 糾正及預防措施:
1、 新員工必須培訓上崗,能標準的操作與掌握操作技能通過考試後才能上崗開料。
2、 對老員工也要做定期的培訓,工序存在的安全隱患,開工前的檢查。
3、 老廠設備沒有安全防護擋板,故以後所有墊板鋁片都在鑽孔A部完成,拉回去,決不允許去老廠剪料機上裁剪墊板鋁片。
4、 管理人員隨時監督發現有違規作業的,立即糾正培訓,對屢教不改的要進行處罰。
5、 針對現已有防護擋板的設備絕對不允許私自拆除等違規行為,一旦發現重罰。
工傷事故的調查報告 篇18
一、 事故發生經過:
在20xx-3-4日晚上,時間22:00左右,鑽孔B部工序員工 康成 在老長剪板機開鋁片調尺寸時手伸進剪板機刀口下方自己的腳誤踩到啟動開關,導致左手四根手指被剪牀剪掉髮生重大工傷事故。廠內員工立即彙報了事發經過通知了廠內領導將此人送往上海醫院進行治療。經過醫院搶療,將中指和無名指接好,小指和食指無法接好,直接截肢處理,現在上海醫院住院治療中。
二、 事故原因分析及性質:
1、 員工操作方法有誤,對培訓的安全知識疏忽,警惕心不夠所致。
2、 對員工的安全預防糾正,對本崗位工作中的安全隱患沒有引起高度重視,規範的操作動作未按要求操作。
3、 老廠設備沒有防護擋板,刀口裸露很容易發生工傷事故。
三、 糾正及預防措施:
1、 新員工必須培訓上崗,能標準的操作與掌握操作技能通過考試後才能上崗開料。
2、 對老員工也要做定期的培訓,工序存在的安全隱患,開工前的檢查。
3、 老廠設備沒有安全防護擋板,故以後所有墊板鋁片都在鑽孔A部完成,拉回去,決不允許去老廠剪料機上裁剪墊板鋁片。
4、 管理人員隨時監督發現有違規作業的,立即糾正培訓,對屢教不改的要進行處罰。
5、 針對現已有防護擋板的設備絕對不允許私自拆除等違規行為,一旦發現重罰。
工傷事故的調查報告 篇19
公司領導:
為了瞭解事故具體情況,防止工傷事故再次發生,經對工傷事故進行調查,現將調查情況
報告如下:
一、事故具體情況
事故時間:事故地點:受傷員工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進廠時間:在相關項目前打“√”:
事故類別:口意外事故口違規操作口個人疏忽口他人造成口機械故障口其他_______傷害原因:口機械傷害口物品傷害口刑事傷害口交通事故口其他_______
傷害狀況:口劃傷口燙傷口扭傷口壓傷口骨折口斷指□截肢□永久傷殘
口死亡口其他_______
傷害部位:口肢體口頭頸口胸部口腹部口五官口肌膚口中毒口其他_______傷害程度:口輕微口輕口重口其他_______醫療費用:元
醫療部門診斷意見:提供的治療:口縫合口吃藥口其它
工傷假:天(具體時間:年月日時至年月日時止)員工的正常工作:員工在本崗位工作時間:□1-5月□5月-5年□5-20年□>20年
事故時從事的工作:列出使用的工具:
列出使用的個人防護設施:直接導致員工受傷的設備或物體:員工從事這種活動的頻率:□每天□每週□每月□每月不到一次□以前□從來沒有這種活動是否為正常工作的一部分:□是□不是
員工正在完成的工作任務是否有標準的操作程序:□有□沒有
工人是否按照標準程序進行:□是□否如果沒有,請描述如何違反標準程序進行: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下面所列的是導致危險狀況存在的因素.請在相關項目前打“√”:
(一)直接原因
1、不安全狀態:
□員工不能勝任此工作;□員工沒有正確的個人防護用品;□機器或工具的缺陷;口其他_______
2、不安全行為:
□操作錯誤、忽視安全、忽視警告;□員工沒有遵守工作程序;
□沒有檢查機器導致未能發現危險的存在;;□手代替工具操作;
□物體(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削和生產用品等)存放不當;□在起吊物下作業、停留;
□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護欄、吊車吊鈎等);□不安全裝束;
□對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處理錯誤;□冒險進入危險場所;
□機器運轉時加油、修理、檢查、調整、焊接、清掃等工作;□有分散注意力行為;
□在必須使用個人防護用品用具的作業或場合中忽視其使用;□安全裝置失效;
□機器或工具的質量導致危險狀況;□沒有正確的使用機器或工具;□管理人員沒有發現或預測潛在的危險狀況;□管理人員未能採取正確的行動來糾正已知的危險狀況;□主管沒有發現或糾正違反工作程序的行為;□沒有明確主管對安全的責任,或主管不了解其安全責任;□其它:
3、生產(施工)場地環境不良:
□照明光線不良□通風不良□操作工序設計或配置不安全□作業場所雜亂
□作業場所狹窄□地面滑□交通線路的配置不安全□貯存方法不安全
□環境温度、濕度不當□其它:
(二)間接原因
□技術和設計上有缺陷,工業構件、建築物、機械設備、儀器儀表、工藝過程、操作方法、維修檢驗等的設計,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問題;□勞動組織不合理;
□教育培訓不夠,未經培訓,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術知識;□沒有安全操作規程或不健全;
□沒有或不認真實施事故防範措施;對事故隱患整改不力;□對現場工作缺乏檢查或指導錯誤;□其它
三、事故責任分析
四、整改措施及建議
防止再次發生的建議:
□增加培訓□修改程序□維修□調整設備□增加防護或安全裝置□廠房管理□修理設備□監督□個人防護用品□改進照明,通風等設施□其它:行動計劃詳述:不知妥否,請領導斟酌,批示為盼!
附事故結案歸檔材料。
報告人:
審核:
批准:
工傷事故的調查報告 篇20
一、 事故發生經過:
在 20xx年3月4 日晚上,時間 22:00 左右,鑽孔 B 部工序員工 康成 在老長剪板機開鋁片 調尺寸時手伸進剪板機刀口下方自己的腳誤踩到啟動開關, 導致左手四根手指被剪牀剪 掉髮生重大工傷事故。 廠內員工立即彙報了事發經過通知了廠內領導將此人送往上海醫 院進行治療。經過醫院搶療,將中指和無名指接好,小指和食指無法接好,直接截肢處 理,現在上海醫院住院治療中。
二、 事故原因分析及性質:
1、 員工操作方法有誤,對培訓的安全知識疏忽,警惕心不夠所致。
2、 對員工的安全預防糾正,對本崗位工作中的安全隱患沒有引起高度重視,規範的操作動作未按要求操作。
3、 老廠設備沒有防護擋板,刀口裸露很容易發生工傷事故。
三、 糾正及預防措施:
1、 新員工必須培訓上崗,能標準的操作與掌握操作技能通過考試後才能上崗開料。
2、 對老員工也要做定期的培訓,工序存在的安全隱患,開工前的檢查。
3、 老廠設備沒有安全防護擋板,故以後所有墊板鋁片都在鑽孔A部完成,拉回去,決不允許去老廠剪料機上裁剪墊板鋁片。
4、 管理人員隨時監督發現有違規作業的,立即糾正培訓,對屢教不改的要進行處罰。
5、 針對現已有防護擋板的設備絕對不允許私自拆除等違規行為,一旦發現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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