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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調查報告十篇

民工調查報告十篇

民工調查報告 篇1

在我國城鄉之間,每天流動着上億農民,農民工已經作為一個特殊的羣體存在於大中城市的角角落落。而在這些農民工的身後,有着數千萬未成年的子女。這些孩子是一批遊走於城鄉之間的特殊羣體,他們的教育問題也是這些流動農民的心頭之痛。農民工子女的教育是當前農村和城市義務教育中的難點之一。農民工子女的教育上存在哪些問題,如何解決問題,也是黨和政府高度關注並着力解決的問題。並且隨着市場化、工業化及城市化的發展,我國將有越來越多的農民從農業轉到非農業,從農村轉到城鎮,流動農民及農民工子女的數量將不斷增加。農民工子女是一個數量龐大且不斷增加的羣體,其權益保護不容忽視。我們對長沙市馬王堆等中學部分農民工子女及其家長展開了問卷調查,學生年齡段為13—16歲。

民工調查報告十篇

在我們的調查過程中發現農民工子女在受教育權利上仍存在一些問題。對農民工子女發出的100份調查問卷中發現,70.41%的孩子是在家長先行安頓好後再到城市的,56.12%的孩子是與父母一起住,並有穩定住房。這其中可以看到近幾年在農民工子女的生活環境的上已有所改善。但在針對家長的問卷調查中同時顯示,受訪農民工夫妻雙方都在外務工的佔58.33%,經常更換地點租房的佔37.5%。有4.17%的家長表示其子女曾有過停學或休學的情況。在農民工子女擇校時,16.67%的家長表示“做了多方面努力學校才接受”,4.17%農民工表示孩子在選擇學校時曾“遭受到學校拒絕”且情況很嚴重。並且在有的學校甚至存在“擇優錄取”的現象,這也是農民工子女入學面臨的一個障礙。農民工是流動人口羣體的重要組成部分,他們以從事體力勞動為主,經濟收入微薄,社會地位較低,主要來自經濟相對落後、文化相閉塞的偏僻農村,是一個社會弱勢羣體。農民工進城務工具有就業不穩定、住所不固定的特點。在我們的調查中,與父母一起無穩定住房的比例也佔到了40.82%。這些都揭示了農民工子女在城市求學中存在的種種十分艱難的問題。城市外來人口的增長速度超出了許多城市公辦學校的承受能力,民辦學校仍是解決農民工子女上學的一個主要渠道。而因為湧入學校的農民工子女迅速增多,教育資源不足導致很多公辦學校難以敞開接受全部前來報名的農民工子女。民辦學校的教育條件又令人堪憂。此外,在入學問題上,費用是首當其衝的。在針對家長的問卷調查中顯示,24名家長表示,最大的願望是自己的孩子能“和城裏孩子享有同樣的待遇”。25%的家長認為學雜費用收費較高,4.17%的人提出有學校收取借讀費或贊助費且費用偏高。按照現行標準,農民工子女不管上什麼學校,都是要交費的。在公辦學校借讀,要交借讀費。至於私立學校,收費標準不一,也不透明,很難統計。在費用問題上農民工子女的教育面臨三大難問題:就讀私立學校費用太高,一般家庭根本無法負擔;就讀公辦學校卻因為户口的問題,使得孩子根本不能和同齡人享受同等的受教育權利;第三是一些為農民工子女專門辦的學校卻因為工商部門對於學校的定性和自身辦學經費的問題而常常出現運轉困難,這一類學校的本教育質量也難以保證。而在是否願意將孩子送入政府開設專門的農民工子女學校或者學校建立專門的班級問題上,37.5%的家長願意,41.67%家長表現為無所謂的態度,20.83%的家長明確表示不願意。而33.67%的孩子表示願意入讀此類學校或班級,52.04%表示無所謂,有14.29%明確表示不願意。

儘管國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度都充分考慮了農民工子女的教育問題,儘管許多城市的主管部門都在承諾着手解決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但實際上都收效甚微。農民工子女教育困難的原因究竟在深層次的體制矛盾上體現在哪些方面,我們的看法是:

首先,許多地方在計算經濟發展總量或列舉政績的時候,基本上是以本地常住人口作為基數。如果增加了農民工的子女教育,既要增加財政投入的支出,還要拉低已經被人為高估的教育水準,影響到部門的政績和形象。因此,當地主管部門只得採取排斥和關閉的辦法,以避免上述問題的發生。

其次,出於對農民工進城數量增加的擔憂。近年來,人們已經逐步習慣於單身農民工在城裏就業。因為他們只提供廉價勞動,來去自由,由於沒有子女和家庭的負擔。可是一旦要把解決農民工的子女教育問題作為城市政府必須要解決的日常工作,直接導致的現象就是,農民工家庭的整體進入。那麼城市政府要解決的就不僅僅是教育問題,還要涉及到他們的住房問題、社會保障問題以及就業問題,甚至對於城鎮公共設施供給的壓力。

民工調查報告 篇2

農民工已成為新型的產業工人,關愛農民工是各行各業都要認真研究的重要課題。建築業企業使用大量的農民工,是企業從事施工生產活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根據國家在期間大力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結合建築業企業的要求。武漢建築業協會對建築業企業使用農民工的情況,存在的問題,產生的原因,改進建議的課題,通過走訪企業和區建築業協會及書面調查等方式,進行了一次專題調查研究。

一、使用農民工的情況

1.農民工已成為建築業從業人員的主力軍。近兩年來武漢建築業企業使用的農民工,約佔從業人員的70~80%,即35~40萬人。使用的農民工70%是成建制從勞務公司而來,30%的是臨時招用的零散工。100%的企業與勞務公司簽定了勞動用工合同,企業直接與農民工簽定用工合同的佔60%,40%的沒有籤合同。其技能級別,在國中級,平均年齡在35~45歲之間。使用時最長的在10~15年。

2.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現象得到了遏制。在各級政府的關注之下,建築業企業使用的農民工工資,要高於其他行業。泥、木、鋼、架、電等技術工種,每月工資在4500~6000元/人。普工也在每月3000~4500元/人。由於多數實行計件工資制,技術工種每天收入在180~200元/人,普工收入每天也在100~150元/人。管理水平較高的企業,對農民工工資的發放已經實行實名制。

3.農民工在施工現場的生活條件有了很大的改善。大都住在活動板房和出租屋內,室內有牀、電視和空調。食堂飯菜可口,乾淨衞生。淋浴房裝有專用鍋爐,廁所鋪有瓷磚,其條件不低於普通城市居民住户的水平。更人性化一點的現場,有的還設有夫妻房,夫妻店。使農民工在施工工地工作,有如同在家的感覺一樣,以保證提高其工作效率。

4.大多數都以施工項目為單位給農民工買了意外傷害保險,給企業常年合作的勞務公司的骨幹人員辦了社保、醫保,將他們當成施工企業的員工一樣對待。進項目施工的農民工還進行身體檢查,辦理臨時出入證件,配戴在胸前。個別施工企業,對長期合作的農民工中信譽好的,還藉資幫助其購買汽車交通工具,使其方便、安全、準時上下班,以情留人。

5.項目工程量相對大一點的工地,都設有農民工學校或農民工夜校。由施工企業的技術、安全、勞資、質量管理部門組織授課,進行上班前教育,輪崗、換崗培訓,新技術、新材料使用教育,質量、技術交底。有的還請市建委、市建委培訓中心、建築技術學校的老師去講課,辦農民工夜大,進行考核考試,給合格者發培訓證或上崗證。幫助農民工提高技能,起到促進作用。

6.有部分勞務公司經過黨組織批准,建立了黨委,下設若干個流動黨支部。開展政治學習,思想工作,道德品質教育。幫助農民工提高政治素質,思想覺悟,道德水平。使他們明白不僅要為自己賺錢,更要為企業盡職,為國家盡責,遵紀守法,為社會和諧建設服好務。有的企業還組織青年農民工集體外出旅遊,不僅增強了農民工對企業的凝聚力,而且加深了對建築行業的認識。

二、使用農民工中存在的問題

1.已出現年齡斷檔趨勢。現在所使用的農民工大都在35~45歲之間,而30~35歲的農民工已不多見。從年齡上看,已出現斷層,帶來用工荒的問題。由於從事建築施工生產的工人出現青黃不接,農民工作為建築業勞動力的主要提供者,對建築業持續、健康、穩定的發展,已構成威脅。

2.技術技能水平不高。從調查的情況來看,農民工持證上崗率約為30%,大部分沒有進行過操作技能培訓。放下手中的農具,來到施工現場,就成了建築工人。雖然在施工前,都有技術人員對他們進行書面交底和現場技術口頭交底,但很多工序因為之前從未乾過、更沒見過,難以提高其技術技能水平。

3.安全意識不高。根據調查統計,從建築工地出現安全事故頻率來看,80%的農民工受到過傷害。在施工作業之前都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但現場經常看到農民工不戴安全帽,將安全帽丟在一邊,休息時將安全帽當成臨時凳子使用。吸煙酗酒的情況,也時有發生。從業農民工的安全意識有待提高。

4.施工效率較低。建築業本身就是一個勞動密集型產業,大多都是手工操作。施工現場的工廠化作業有限,難以從根本上替代和解決施工現場的手工操作問題。農民工來自農村,沒有受過專業培訓,對施工現場的施工也一無所知。其生疏的操作技能,導致生產效率低下。四五級工才能做的活,一二級工去做,是做不出來的。

5.季節性因素影響工期和質量。不論施工現場多忙,尤其是在農忙季節,他們都會離開工地回家忙農活。在施工生產中出現了質量問題,必須推倒重來時,做了活,就要給工錢,重做不給工錢就走人。農曆的過小年至正月十五,農民工是要回家的,不論施工現場有多大的事。因此,農民工的季節性因素不僅直接影響工程工期和質量。而且無序流動,給施工現場的管理帶來很大的難度,出現了季節性用工難的問題。

6.對建築業的熱愛程度較弱。農民工對建築業的熱愛程度較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是他們對自己的收入水平不高不滿意,還有不能按時拿到工資,工作不穩定,對農民工的身份很反感。農民工在農村是農民,進了建築業務工,就應該是建築工人,可仍然是叫農民工。而且可隨時跳槽,對哪一行業都不能專一熱愛。

7.法律維權意識淡薄。勞動合同不規範,勞務合同由勞務公司負責人(工頭老闆)自行單方面制定的,霸王條款多。雙方責任、權利、義務不明確,不嚴謹,只對資方有利,損害或保護不了農民工的權益,其目的只是應付主管部門和施工企業的檢查和逃避可能發生的法律責任。加上農民工法律知識學習不夠,只忙於掙錢養家。因此,惡意討薪,或“討薪專業户”,就有了滋生的土壤。

8.重複徵收使用農民工營業税。營業税重複交納,當勞務企業從施工總承包企業分包勞務時,施工企業已代勞務企業交納了3.6914‰的營業税,而勞務公司又按農民工工資總額的5.8‰交納服務型行業的標準營業税。這樣兩頭交税,不僅使施工總承包企業增加了負擔,也使勞務企業沒有經濟實力支撐,還使農民工減少了收入。

9.勞務公司空殼現象較為普遍。開辦勞務公司,行業主管部門不可能優惠貸款,靠勞務公司經營收入維繫生存和發展。勞務公司按照服務行業的標準納税,減少了很大一部分企業利潤。而做得好的,有技能農民工又直接對施工總承包企業簽訂用工合同,使勞務公司收入再減少一部分。

10.定額人工單價太低。建築工程造價定額站發佈的信息,土建工人每天僅40元/人,安裝工人每天也只有41元/人,即使從20xx年6月1日起調至59元/人,物價指數、生活指數上漲,遠不止這個比例。農民工大都實行計件工資制,造價站的定額工資僅是參考。而企業實際支付土建工人每天在100~150元/人,技工在180~200元/人,安裝工人則支付的更高,如何使定額造價適應市場的變化,已成了亟待解決的課題。

綜上所述,研究解決建築業使用農民工的問題,已經是迫在眉睫。

三、產生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1.缺少一部《建築業法》。因為《建築法》從開篇到名義,都是將施工企業作為規範、調整的着重點,這是很必要的,但對其上游的投資主體,即對業主建設單位的約束是很不夠,更不用説對從事建築業施工生產的主力大量的農民工的約束。這些問題單靠建築施工企業是無法解決的。應該儘快制定《建築業法》。對凡是從事建築行業的,法律地位要明確,加上行業行規約束,企業的自律,建築業企業這個最弱勢的地位才能提高。

2.勞動合同不規範。由於農民工缺乏社會知識、文化知識、維權意識,認為勞動合同不重要隨便籤個名,卻不知是霸王條款,只有默認。稍有法律知識的農民工,一看合同,就不願籤,只認錢。也有代簽勞動合同的,也有合同執行不好不願再籤的。勞動合同的雙方在責任,權利和義務方面要對等,合同不嚴謹。由於勞動合同不能從根本上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因而帶來危害農民工、企業和社會的連鎖反應。

3.勞務企業生存困難。施工總承包企業要求勞務公司輸送的農民工政治素質好,技能水平高,人工費合理。而農民工要求勞務公司介紹到技術水平要求低,工資高,生活條件好的單位工作。勞務公司處在夾縫中,一無政策扶持,二無雄厚資金運作,三無穩定的骨幹隊伍支撐,疲於應付政府主管部門的檢查。技工等級證書是總承包企業出錢辦理的,都在總承包企業保管。由於農民工流動性很大,人證分離現象嚴重,勞務公司難以運作。

4.建築業農民工地位低下。建築業施工生產現場大都在荒郊野外,生活條件艱苦,工作是肩挑人扛,粗笨的手工操作,而工資待遇相對來講不算是好的。稍微有點條件和本事的農民工,都去了其他行業工作。留給建築業的農民工,差不多都是年齡偏大,無一技之長,文化水平相對較低。從事建築行業的農民工,常會感到地位低下。

5.全國勞動力結構失衡。全國大學的擴招,各類學校的升級,所有的人都上大學、專科,弄個大專文憑,不願再做技術型藍領,缺少中等專業技校這個層次,勞動結構的寶塔型中間懸空了。由於只生一個好,而每個都想方設法往高處跑。由於建築工人的社會地位不高,讓很多獨生子女因面子問題望而生畏。各行各業從20xx年就開始出現了用工荒,建築業也未於倖免,深受其害。建築業發生嚴重的勞動結構失衡,其表現在農民工年齡斷層上。

總之,農民工的工資待遇低、工作環境差,身份遭歧視,供求起變化,要求不斷提高是產生問題的重要原因。

四、解決存在問題的建議

1.各級政府要將農民工問題納入規劃。制定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規劃和具體實施辦法,力爭在期間對農民工問題的解決有一個突破性的進展。建築業的主管部門也應結合行業自身的特點和工作需要,制定出適合建築業所需要農民工的發展建設規劃和實施措施作法,保障建築業持續健康,穩定的發展,有充足的勞動力資源作後盾。

2.提高農民工的社會地位。為了讓農民工能得到社會應有的尊重,“農民工”這個稱呼不能再繼續使用了,其明顯地帶有一種歧視的意思。在哪個行業從事工作,就應該稱哪個行業的工人。當然從事建築業的農民工,就統稱為“建築工人”。希望在各級政府出台的文件中,在新聞媒體中宣傳報道時,不再出現“農民工”的字樣。

3.提高農民工的素質。農民工素質的提高,是綜合國力提升的重要標誌之一。農民工已經成為各行各業使用勞動力的重要來源,提高他們的綜合素質,國家、社會、企業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多辦技工學校,培訓農民工。政府要統籌規劃,要投入資金,人力,物力。明確主管部門的責任,作為執政為民的考核指標。企業積極參與,形成綜合培訓的合力。從長遠看,從高處看,必須培養具有高智力結構,開拓創新思維的農民工。使所有的農民工不僅學到一個行業的技能,而是學到各個行業的技能。不論到哪個行業都可以勝任,一專多能。整個農民工的素質都提高,已是當務之急。

4.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勞動保障部門,行業的主管部門聯合制定勞動用工合同範本,明確資方和勞方的權益、義務、責任。加強監督檢查的執行力度,用工未經培訓持證的不準上崗,未籤勞動合同的不準上崗。從而體現簽訂合同的嚴肅性,履行合同的的重要性,管理合同嚴謹性,制定合同的必要性。使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切實得到維護。

5.轉變政府主管部門的管理方法和規定。在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過程中,政府主管部門也應該調整管理方法轉變管理規定。多服務、多教育、少收費、少罰款。不要再陷入管理就是培訓,培訓就是發證,發證就是收錢或罰錢怪圈,要注重社會責任和社會效益。可搞可不搞的培訓和年檢,應少搞或不搞,減輕企業負擔,用以增加農民工收入。

6.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實行實名制卡以後,一旦發生勞動糾紛,農民工本人及仲裁部門就可以有據可查,同時還能有效地杜絕以往常常發生的分包方虛報農民工數量,截留農民工工資的問題。實名制的實行可以大大提高勞務公司的管理水平,促進企業科學發展,和諧發展。堅持以人為本,實現人性化管理,使勞務公司真正實起來,在市場競爭中,適應市場不斷變化發展的需要。

7.提高人工單價標準。建築工程造價定額管理站,所發佈的信息,應及時適應市場的變化進行調整。人工單價現在執行的是20xx年以前的,有些標準甚至是20xx年以前的標準。人工單價遠低於現在的實際情況,造價信息的指導意義有所降低。因此,調整人工單價指導信息,已經是勢在必行。從而保證造價信息的科學性,時效性,指導性和權威性。

8.減少重複交納營業税。營業税是按開出票據營業額徵收的,在施工總承包企業向業主方開出的工程款票據中,已含有勞務公司的收入,即勞務公司的服務營業額,而税務部門對勞務公司又按勞動服務營業額交納一次營業税。這是不盡合理的,出現勞動服務營業額已重複計税。因而,能否適當調低,或者只收一次營業税。

9.發揮黨工團組織的作用。黨工團組織是調節社會矛盾的社會組織。勞務公司按照黨章、工會、團章章程的規定,組建應相的黨組織,工會組織和共青團組織。使農民工在政治上有追求,政治思想上有問題,有個訴説的地方。工會組織還可以扶貧濟困,幫助農民工維權。使鬆散的個體變成有組織的集體,對農民工的穩定一定會發揮積極地作用。

10.加強對農民工的領導。農民工問題已經成為各行各業都在認真研究的重要議題,建築業的主管部門應該設立專職部門,研究、制定管理、使用農民工的政策和實施細則。為建築業使用好農民工,為農民工跨進建築工人行列做好指導幫助作用。尤其是分管勞務企業資質的管理部門,要擔當起重任,進一步提高建築工人的綜合素質。

民工調查報告 篇3

建築行業農民工是中國農民工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為我國農村發展、城市繁榮和現代化建設做出了重要貢獻。建築行業農民工遊走在農村和城市之問,夾在農民和工人之間,很難在市場經濟潮流中尋找自己的安身之處,生存現狀很少得到社會應有的關注,成為城市底層的邊緣人。關注建築工人的生存狀況,改善其生活質量,規範勞動力用工市場,有助於實現勞動力的合理有序轉移、加快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

一、數據來源和基本信息

本文數據來源於對北京市建築行業農民工生存現狀實地調查。採用問卷和直接深入建築工地觀察和訪談的形式分別對北京市五大建築工地的建築工人生活現狀、工作情況、工作條件、業餘文化生活、參與社會保障及對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認知和工資收入分佈等情況進行調查,共發放調查問卷240份,回收調查表228份,回收率為98%,其中有效問卷為210份,有效率為92%。調查對象主要來自四川、安徽、河南、山東四省,年齡跨度在18~60週歲之間,多為已婚男性,文化程度普遍較低。

從上表可以看出:

1、建築業農民工從業人員年齡及性別結構分佈

調查數據顯示:建築業農民工各年齡段從業人員數量呈典型的正態分佈特徵,年齡構成主要集中在31-50歲年齡段之間,其中41到50歲年齡段從業人數為最多,20歲以下的農民工出現增長。建築業農民工已婚者居多,他們為家庭而打工的社會意願表現明顯。建築行業中性別失調最為嚴重,男性農民工約佔95.9%以上,而女性農民工僅佔4.1%。

2、建築業農民工受教育程度結構

建築業農民工受教育程度的高低,直接決定了這一勞動羣體的人口質量,而且人口質量要比人口數量更為重要。調查報告顯示:“在接受調查的210位農民工中,文盲3位,國小文化程度23位,國中文化程度佔121位,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63位。分年齡組看,低年齡組中高學歷比例要明顯高於高年齡組,30歲以下各年齡組中,接受過高中及以上教育的比例均在29%以上。

二、建築業農民工總體特徵

在調查的樣本中,建築行業的農民工呈現以下幾大特徵:

1、弱勢羣體

弱勢性是建築業農民工的最大特點,同時也是農民工的最大特點。建築業農民工是當今中國社會最大的“弱勢羣體”。數以千萬計的建築業農民工已成為國家經濟運轉不可缺少的部分,但由於現實和歷史的原因,建築業農民工長期因工傷事故無人管、工資被拖欠、生活條件惡劣而無處求助。

2、流動性較大

一項具體的工程項目竣工或者一項具體的工種工作結束,該建築項目農民工的工作任務也將終止。為繼續尋找工作,可能要流向下一個城市,如此循環往復,處於不斷的流動之中,最終返鄉不再繼續打工。建築業農民工明顯具有更強的流動性,由此帶來的問題是社會保險的轉移與接續問題,如果建築業農民工在就業地加入的社會保險不能實現跨地域的轉移,會極大地影響建築業農民工參保的積極性,並直接損害他們享受社會保障的權利。

3、工資普遍低

據調查目前農民工的月工資均比較低主要集中在20xx至4000 元之間,其中每月收入在20xx元下的佔21%,20xx-3000元的佔39% ,3000 至4000元的佔20%,4000 元以上的佔20%,建築行業農民工的工資水平和城市的整體消費水平很不協調。

4、教育培訓少

調查結果顯示約有49%的建築工人甚至包括一些技術工種沒有經過技術培訓。他們以前大多是建築工地的普工,隨着在施工現場摸爬滾打漸漸的升為技工,但並沒有經過專業培訓。由於施工企業和施工班組的分離,施工企業不會對一個臨時合作的施工班組成員進行培訓,而鄉鎮小包工頭或者班組隊長也沒有能力對班組成員進行培訓。在安全方面,施工方往往是隻有簡單的形式上的安全交底,建築工人由於缺乏相應的培訓,不僅不能很好地完成施工任務,而且對建築工人的人身安全也是一大隱患。

5、職業風險高

隨着城市規模的擴大和城市功能的多元化,城市建築物的高度與建設難度也在不斷增加,特別是在大城市,摩天大樓和地下工程比比皆是,其建設難度亦成倍增加。工程項目建設難度的增加帶來了建築業農民工職業風險的增大,最近幾年各地頻繁發生的建築工程事故造成了建築業農民工不小的傷亡。

6、歸屬感差

建築業農民工現代文明意識不強,無論是交規意識、環衞意識還是養成科學、牛活方式等方面與所倡導現代文明要求尚有較大差距。法律意識非常淡薄,不文明的行為頗多。生活上的差異、薪酬待遇上的不平等,使他們感到自己在“身份地位”上與“城市人”有較大的差別,歸屬感日益缺失,對城市文明的接受與融入也日漸下降.缺少為城市文明建設做貢獻的熱情。

三、建築業農民工生存現狀

生存現狀指在日常生活和行為表現中呈現出來的情形,具體體現在生活質量、權益維護、社會保障、子女教育等四個方面的內容。

1、生活質量

調查結果顯示,建築行業農民工生活質量呈現以下幾大特點:

(1)工作時間超長

建築行業具有勞動強度大、工作時間長的特點,大部分工人每天工作近12個小時,並且很少有節假日。農民工一般每天5:00-6:00起牀,沒有休息日,除午餐短暫時間外,晚上7:00之後才能休息,搶工期時間甚至要超時加班工作,每天高負荷工作,超長的工作時間和較大的工作強度使得工人一天勞動下來,精疲力竭、非常辛苦。 (2)居住環境惡劣

調查顯示66.46%的建築行業農民工認為居住環境一般,12.22%的工人認為居住環境差。通過實地調研,將近75%的建築工人居住在建築工地臨時建造的鐵皮房中,房內設施簡陋,缺乏基本的居住設施,有的施工住房裏面還擺滿建築材料和工具,住房附近更是垃圾成堆,氣味難聞。

(3)伙食條件較差

建築行業農民工是在臨時搭建的食堂裏面就餐,一日三餐單調且營養差,餐廳沒有桌子椅子,建築工人都是蹲在地上吃飯。食堂內往往也是雜亂不堪,缺乏衞生措施,對就餐環境的滿意度較低,對飯菜質量和價格方面滿意度較低,平均飲食成本在每月200-300元,大多數工人一個星期左右會改善一次生活。

(4)精神生活匱乏

建築行業農民工閒暇時間有限,業餘生活比較單調,使得建築業農民工的精神生活處於空白的狀態,企業組織的文化活動也相對較少,絕大多數建築工人以睡覺、看電視或者看報紙等方式打發自己的閒暇時間,業餘文化生活非常匱乏。

2、權益維護

調查結果顯示,建築行業農民工權益維護呈現以下幾大特點:

(1)工作強度太大

建築行業受季節和天氣變化的影響很大,冬季幾乎都要停工,而夏季就要趕工期,如果前期受天氣的影響耽誤了工期,後期就更是要大強度地加班以按期竣工。為了節約、成本,增加效益,要求農民工延長工作時間,提高工作強度;一些大型的建設工程項目,持續的時間較長甚至長達數年,為了搶工期和儘早竣工,要求農民工夜以繼日、加班加點、持續的高強度工作。

(2)加班情況嚴重:除了不能施工的天氣,建築工人一週要工作七天,一天工作將近十幾個小時,夏天有時工作時間將近13個小時,遠遠長於國家規定和勞動合同的規定。這表明了建築工人的加班情況嚴重,而且調查中82%的建築工人加班得不到相應的工資補償。面對高強度的勞動負荷,佔11.43%的建築工人感覺吃不消,長此以往,很多建築工人隨着年齡增加會患上職業病。

(3)工傷事故頻發

農民工工作的顯著特徵是勞動時間長、勞動強度大、危險性高。每天工作時間8 小時以內的僅佔0.9%, 8 -10小時之間的達到3.1% ,10至12小時小時之間的達到30.0%. 12小時以上的分別佔25.1%。許多用人單位缺乏對農民工進行基本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教育,也不提供安全保護措施即使有一些非常簡陋的防護措施,也起不到相應的防護作用,致使許多農民工緻病致殘,甚致喪失勞動能力只好返回農村。

(4)勞動合同不正規

建築行業農民工學歷普遍較低,對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瞭解較少,用工單位很少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致使勞動者對簽訂勞動合同觀念淡薄;許多企業用工和勞動管理很不規範勞動合同簽約率低履約率更低,調查顯示與用人單位簽訂用工合同的農民工僅佔28.0%,沒有簽訂的佔了72.0%,有16.1% 的農民工居然不知道什麼是勞動合同,即使在已簽約的勞動合同中也存在很多無效條款和霸王條款, 即使簽訂了勞動合同,仍有一部分建築工人認為勞動合同的執行情況差,在施工現場工作中實際情況與合同不相符合,農民工權益受侵害情況嚴重。

(5)無社保情況嚴重

在社會保險方面,建築行業農民工除了少數管理人員以外幾乎都參加了社會保險,養老保險繳納比例26.63%,失業保險繳納比例15.35%,工傷保險繳納比例32.54%,醫療保險繳納比例26.23%,甚至很多人不知道以上保險是否繳納,很少有人願意自覺繳納社保費用,這些現象都體現了建築工人自我保護意識淡薄。

(6)工傷處理意識差

建築行業農民工對工傷處理情況滿意程度較差,在工傷處理過程中,醫療費用多由建築工人自己承擔,企業往往找各種理由,拒絕履行自己的責任;導致了26.6%建築工人對工傷的界定不清楚,只在特別嚴重時才申請補償。

3、社會保障

調查結果顯示,建築行業農民工社會保障呈現以下幾大特點:

(1)醫療狀況堪憂

施工單位對工人的身體狀況並不是很重視,大部分的建築行業農民工並沒有定期進行身體健康檢查。建築行業的勞動強大較大、危險性較高,建築工人對自身的安全狀況比較擔憂。高昂的城市醫藥費和相對較低的工資水平,讓他們很難得到正規醫院的治療,他們在生病時多選擇去藥店買藥進行治療,並且有部分建築工人在生病時選擇能拖就拖。

(2)社會保障較差

由於外來務工人員隊伍規模龐大、身份特殊、地位尷尬、流動性強,導致他們在工作以及工作以外的諸多方而遭受着不平等的待遇,進城務工人員幾乎遊離於社會保障體系之外。一方面,農民工社保意識淡薄,社保認知程度低。許多農民工對社保基本政策及其有關規定了解得不多、不深、不全面,缺乏自我保護、自我維權意識,特別是在自己工作區域發生變化時主動維持、保留、接續社保關係的意識相對淡漠。另一方面,由於職業具有不穩定性和高度流動性特點,這種流動不但在同一城市內部,還在城市與城市之間、城市與農村之間進行跨地區流動,農民工的社會保障關係也必然跟着流動,也導致農民工社會保障關係的管理和轉移都很困難。

4、子女教育

調查結果顯示,建築行業農民工子女教育呈現以下幾大特點:

(1)子女失學率高

目前,在全國各種不同類型的適齡兒童中,建築行業農民工子女的失學和綴學問題依然較為嚴峻。根據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和中國兒童中心共同立項、財政部和聯合國兒童基金會資助的對北京、深圳、武漢、成都等九個大城市流動兒童教育情況的調查,全國進城的流動兒童有20xx萬人左右,由於城市學校對他們採取各種限制政策,流動兒童失學率仍然較高達9.3%,近半數的流動適齡兒童不能及時入學。

其中,在北京流動人口子女中,國小階段入學率為90%,而國中階段僅為20%,有相當數量的農民工流動子女面臨就學困難或雖能就學但沒有教學質量保障的不利處境;超齡上學現象比較嚴重,13週歲和14週歲還在國小就讀的人數佔相應年齡流動兒童的31%和10%;未能入學的兒童中“童工”現象突出,在失學的12到14週歲的流動兒童中,有60%的人已經開始工作。這一系列的數字無不讓人觸目驚心,同為中國兒女,本應享受公平的教育機會,而因為他們是農民工的子女,在起點上就失去了受教育的起跑時機。 (2)學校學習困難

目前建築行業農民工子女教育所面臨的種種問題。第一,公立學校。因為當地政府義務教育經費僅僅只夠維持當地區兒童入學,若再接收外來農民工子女,政府又不增加教育經費投資,公辦學校是難以維繫其正常運行的。另外,不少民工子女學習基礎較差,素質較差,老師的教學難度大,學校怕拖了教學質量的後腿。因此為了自身的生存,公辦學校只好找出各種理由,拒招農民工子女。第二,正規民辦或私立學校。但是這類學校收費較高,需要學生家長有較高的穩定的收入,但是,大部分農民工的工資水平是無以支付這一高昂的費用,因此,總的來説進入這類學校學習的學生比例較低。第三,當地的民工子弟學校,打工子弟學校辦學條件確實令人堪憂,一是外部環境惡劣,打工子弟學校大多處於城市化的邊緣位置,並沒有作為當地社會經濟文化發展的一部分,也沒有納入到城市公共服務和管理的範圍內。不是師資力量不好,就是天天面臨着資金問題。就是有幸就讀公立學校的民工子女,也身處被本地孩子歧視和取笑的尷尬處境。

(3)教育狀況堪憂

建築行業農民工的學歷較低,普遍國中以下,有的甚至沒有接受過教育,並不能輔導自己的孩子.大部分父母儀是關心自己的工作對於孩子的學習狀況只是簡單瞭解,還苦於自己的受教育情況和公立學校昂貴的借讀費沒法給孩子更好的教育。他們有的將自己的孩子帶來城市上學,希望他們受到良好的教育,有的卻被留在老家中上學,因為城內的學校收費較高且要求頗多.這些孩子就成了留守兒童。並且,由於外來務工的工作的流動性大的原因導致孩子頻繁轉學使學習環境變換,不能使孩子安定學習,更有甚者由於外來務工子女感到沒有根基,沒有依靠,沒有自主,沒有目的,如空中的落葉,時常無所適從,缺乏基本的禮貌常識,自制力較弱,自主、自理能力差,生活中受委屈無處傾訴,逃學上網玩遊戲等現象十分普遍,在網絡中尋求情感生活.其人格更容易成為攻擊性較強或偏執抑鬱,普遍感到孤獨、失望、羨慕別人。

四、改善措施

從生活質量、權益維護、社會保障、子女教育四個方面對建築行業農民工的生存現狀進行評價和分析,結果表明:建築行業農民工的工資水平較低,對自己生存現狀滿意度評價普遍較低。在生活質量方面,居住和飲食條件較差,業餘精神文化生活非常匱乏;在權益維護方面,工作時間較長、強度較大,用工單位很少與建築工人簽訂勞動合同,在工傷處理中,醫療費用多由建築行業農民工自己承擔;在社會保障方面,用工單位很少給農民工繳納社會保險金,農民工很難得到城市的社會救助,生病時,很難得到大醫院的正規治療。因此,應從以下三個方面採取措施:

1、提高建築行業農民工整體素質

建築行業農民工素質較低是制約建築行業農民工就業的長期因素,從根本上看國家應該增加對人力資源開發的投入。農民工技能素質的高低決定着他們就業的穩定性和收入水平,職業技能培訓是提高農民工崗位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徑,也是增強農民工就業競爭力的重要手段。通過建築行業農民工的技能培訓和教育,整體提升建築行業農民工的理論知識和操作水平,讓建築行業農民工和城市工人在平等的基礎上競爭,逐步做到建築行業農民工和城市工人就業標準一致福利待遇工資待遇一樣。

2、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體系

長期以來建築行業農民工工作和生活在城市的下層,很少享有社會保障成為社會的弱勢羣體,國家應制定相關的政策完善社會保障體系,進一步縮小城鄉差距,讓農民工逐步享受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和工傷五大保險,目前的當務之急是完善農民工的養老、工傷保險,確保其先享受到基本的社會保障,在此基礎上逐步探索失業醫療和生育保險,力爭做到同工同酬、同工同時、同工同保。

社保相關部門應當組織人員採取各種切實有效的形式,深入建築行業農民工密集的工地、社區、廠礦等進行社會保險知識和相關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讓更多的農民工瞭解社會保險,參加社會保險。注重培訓教育,提高建築行業農民工綜合素質.辦好民工學校。讓城市走進建築行業農民工生活,讓他們融入和諧城市,要通過切實做好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管理和服務並重、營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環境來達到。通過法律援助中心等為民服務的單位,為建築行業農民工提供法律諮詢和援助,解決他們的維權問題。工會要加大宣傳力度,對農民工的訴求,要給予滿腔熱情的幫助。地方各級政府必須採取措施,使建築行業農民工能夠享受與本地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務,消除社會歧視現象。應在城市建立社會救助體制,應該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為核心的農民工社會救助制度,並通過職業福利和社區服務等方式建立建築行業農民工的社會福利制度。遠期來看,還需要建立一個綜合的社會保障統一體系,通過社會保險、社會福利、社會救濟和社會互助等的作用逐步消滅農民工這個特定歷史時期的稱謂,使建築行業農民工作為社會勞動者和社會財富的創造者與其他社會成員公平地享受社會保障。

3、加大對農村的基礎教育投入

政府應在農村人力資本積累上進行更多的投入,使農村孩子都能受到良好的教育,為下一代的人力資本積累奠定基礎,目前我國還有20% 左右的地區沒有普及九年制義務教育,一些農村國中輟學現象十分嚴重,這部分孩子受教育有限,即使將來有遷徙自由,也很難在城市就業這將為以後的就業埋下更多的隱患。

農民工子女是未來農村發展的主力軍,是未來新農村建設的新鮮血液,也是未來振興國家的主要力量。建立“就地入學”的管理機制,打破地域界限,為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提供平等、寬鬆、優越的教育環境。學校教師要關愛外束務工人員子女。在學校教育中教師要做到公平教學,對本地生外來務工人員子女一視同仁,使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在平等、和諧、民主的氛同哩快樂地學習成長。在努力改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環境的同時.要加大宦傳教育力度,引導廣大外來務工人員尤其是農民工依法送子女入學,切實維護子女接受教育的權利。

民工調查報告 篇4

一、農民工規模、分佈及流向

(一)農民工總量繼續增加,增量主要來自本地農民工

20xx年農民工總量達到28171萬人,比上年增加424萬人,增長1.5%,增速比上年加快0.2個百分點。其中,本地農民工11237萬人,比上年增加374萬人,增長3.4%,增速比上年加快0.7個百分點;外出農民工16934萬人,比上年增加50萬人,增長0.3%,增速較上年回落0.1個百分點。本地農民工增量佔新增農民工的88.2%。在外出農民工中,進城農民工13585萬人,比上年減少157萬人,下降1.1%。

(二)西部地區農民工人數增長最快,吸納能力逐步增強

從輸出地看,東部地區農民工10400萬人,比上年增加100萬人,增長1%,佔農民工總量的36.9%;中部地區農民工9279萬人,比上年增加105萬人,增長1.1%,佔農民工總量的32.9%;西部地區農民工7563萬人,比上年增加185萬人,增長2.5%,佔農民工總量的26.9%;東北地區農民工929萬人,比上年增加34萬人,增長3.8%,佔農民工總量的3.3%。西部地區農民工人數增長快於其他地區,西部地區農民工增量佔新增農民工的43.6%。

從輸入地看,在東部地區務工農民工15960萬人,比上年減少48萬人,下降0.3%,佔農民工總量的56.7%;在中部地區務工農民工5746萬人,比上年增加147萬人,增長2.6%,佔農民工總量的20.4%;在西部地區務工農民工5484萬人,比上年增加275萬人,增長5.3%,佔農民工總量的19.5%;在東北地區務工農民工904萬人,比上年增加45萬人,增長5.2%,佔農民工總量的3.2%。

(三)外出農民工增速繼續回落,跨省流動農民工繼續減少

20xx-20xx年,外出農民工增速呈逐年回落趨勢,增速分別為3.4%、3%、1.7%、1.3%、0.4%和0.3%。外出農民工佔農民工總量的比重也由20xx年的62.8%逐漸下降到20xx年的60.1%。

外出農民工中,跨省流動農民工7666萬人,比上年減少79萬人,下降1%,佔外出農民工的45.3%,比上年下降0.6個百分點。分區域看,東部地區跨省流動的農民工佔17.8%,比上年提高0.4個百分點;中部地區跨省流動的農民工佔62%,比上年下降0.5個百分點;西部地區跨省流動的農民工佔52.2%,比上年下降1.3個百分點;東北地區跨省流動的農民工佔22.9%,比上年下降2.3個百分點。

二、農民工基本特徵

(一)女性農民工佔比繼續提高,有配偶的佔比提高

在全部農民工中,男性佔65.5%,女性佔34.5%。其中,外出農民工中男性佔68.3%,女性佔31.7%;本地農民工中男性佔62.8%,女性佔37.2%。農民工中女性佔比比上年提高0.9個百分點,主要是由於本地農民工在農民工總量中佔比繼續提高,而本地女性農民工佔比較高所致。

全部農民工中,未婚的佔19.8%,比上年下降1.4個百分點;有配偶的佔77.9%,比上年提高1.5個百分點。外出農民工有配偶的佔64.8%,比本地農民工低25.4個百分點,但佔比提高較快。

(二)農民工年齡不斷提高,新生代農民工佔比近五成

農民工仍以青壯年為主,但所佔比重繼續下降,農民工平均年齡不斷提高。從平均年齡看,20xx年農民工平均年齡為39歲,比上年提高0.4歲。從年齡結構看,40歲以下農民工所佔比重為53.9%,比上年下降1.3個百分點;50歲以上農民工所佔比重為19.2%,比上年提高1.3個百分點。

1980年及以後出生的新生代農民工已逐漸成為農民工的主體,佔全國農民工總量的49.7%,比上年提高1.2個百分點;老一代農民工佔全國農民工總量的50.3%。

(三)農民工受教育水平不斷提高

農民工中,未上過學的佔1%,國小文化程度佔13.2%,國中文化程度佔59.4%,高中文化程度佔17%,大專及以上佔9.4%。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農民工所佔比重比上年提高1.2個百分點。其中,外出農民工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佔29.1%,比上年提高1.2個百分點;本地農民工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佔23.9%,比上年提高1.3個百分點。

(四)接受過技能培訓的農民工比重小幅下降

接受過農業和非農職業技能培訓的農民工佔32.9%,比上年下降0.2個百分點。其中,接受非農職業技能培訓的佔30.7%,接受過農業技能培訓的佔8.7%,均與上年持平;農業和非農職業技能培訓都參加過的佔6.5%,比上年提高0.2個百分點。其中,本地農民工接受過農業和非農職業技能培訓的佔30.4%,比上年下降0.4個百分點;外出農民工接受過農業和非農職業技能培訓的佔35.6%,比上年提高0.2個百分點。

三、農民工就業

(一)從事製造業和建築業的農民工比重下降明顯

從事第二產業的農民工比重為52.9%,比上年下降2.2個百分點。其中,從事製造業的農民工比重為30.5%,比上年下降0.6個百分點;從事建築業的農民工比重為19.7%,比上年下降1.4個百分點。從事第三產業的農民工比重為46.7%,比上年提高2.2個百分點。其中,從事批發和零售業的農民工比重為12.3%,比上年提高0.4個百分點;從事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的農民工比重為11.1%,比上年提高0.5個百分點。

(二)農民工月均收入增速有所回落

農民工月均收入3275元,比上年增加203元,增長6.6%,增速比上年回落0.6個百分點。分行業看,除製造業收入增速較上年提高,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增速與上年持平以外,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農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分別比上年回落1.5、1.9、1.5和0.7個百分點。

(三)本地和在中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月均收入增長較快

外出務工農民工月均收入3572元,比上年增加213元,增長6.3%;本地務工農民工月均收入2985元,比上年增加204元,增長7.3%。本地務工農民工月均收入比外出務工農民工低587元,但增速比外出務工農民工高1個百分點。

分地區看,在東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月均收入3454元,比上年增加238元,增長7.4%;在中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月均收入3132元,比上年增加224元,增長7.7%;在西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月均收入3117元,比上年增加153元,增長5.2%;在東北地區務工的農民工月均收入3063元,比上年減少42元,下降1.4%。在中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分別比在東部、西部和東北地區務工的農民工高0.3、2.5和9.1個百分點。

四、農民工權益保障

(一)超時勞動情況有所改善

農民工年從業時間平均為10個月,月從業時間平均為24.9天,日從業時間平均為8.5個小時,均與上年持平。日從業時間超過8小時的農民工佔64.4%,周從業時間超過44小時的農民工佔78.4%,分別比上年下降0.4 和1個百分點。其中,外出農民工日工作超過8小時和周工作超過44小時的比重比上年分別下降1.8和0.6個百分點,超時勞動情況改善比較明顯。

(二)簽訂勞動合同的農民工比重下降

20xx年與僱主或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的農民工比重為35.1%,比上年下降1.1個百分點。其中,外出農民工與僱主或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比重為38.2%,比上年下降1.5個百分點;本地農民工與僱主或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比重為31.4%,比上年下降0.3個百分點。

(三)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比重下降

20xx年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人數為236.9萬人,比上年減少38.9萬人,下降14.1%。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比重為0.84%,比上年下降0.15個百分點。20xx年以來,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比重均在1%以下,但是年度之間有波動。20xx-20__年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比重分別為1%、0.76%和0.99%。其中,20xx年農民工工資拖欠的情況反彈,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比重比20xx年提高0.23個百分點。

20xx年,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人均拖欠11433元,比上年增加1645元,增長16.8%。其中,被拖欠工資的外出農民工人均拖欠11941元,比上年增加1249元,增長11.7%;被拖欠工資的本地農民工人均拖欠10518元,比上年增加1851元,增長21.4%。20xx年被拖欠的工資總額為270.9億元,比上年增加0.9億元,增長0.3%;與20xx年被拖欠的工資總額增長35.8%相比,拖欠情況出現好轉。

從農民工比較集中的幾個行業看,20xx年製造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比重分別為0.6%、1.8%、0.2%和0.4%,分別比上年下降0.2、0.2、0.1和0.3個百分點。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比重有所上升,20xx年為0.6%,較上年上升0.3個百分點。

五、進城農民工居住狀況

(一)進城農民工的購房比例提高

在進城農民工中,租房居住的農民工佔62.4%,比上年下降2.4個百分點,其中租賃私房的農民工佔61%,比上年下降1.9個百分點。購房的農民工佔17.8%,比上年提高0.5個百分點,其中購買商品房的農民工佔16.5%,比上年提高0.8個百分點。單位或僱主提供住房的農民工佔13.4%,比上年下降0.7個百分點。以其他方式解決居住問題的農民工佔6.4%,比上年提高2.6個百分點。購買保障性住房和租賃公租房的農民工不足3%。

(二)居住困難的進城農民工佔比下降

進城農民工人均住房面積為19.4平方米,與上年基本保持一致。其中,人均住房面積在5平方米及以下居住困難的農民工户佔6%,比上年下降2.3個百分點;在6-15平方米的農民工户佔37.4%,在16-25平方米的農民工户佔25.5%,均比上年提高2.1個百分點;在26-35平方米的農民工户佔12.6%,在36平方米以上的農民工户佔18.5%,分別比上年下降1.1和0.9個百分點。

(三)進城農民工居住條件總體有所改善

農民工户住房配備電冰箱和洗衣機的比重分別為57.2%和55.4%,分別比上年提高2.9和3.8個百分點;86.5%的農民工户住房有自來水,比上年提高0.3個百分點;77.9%的農民工户住房有洗澡設施,比上年提高2.8個百分點;69.6%的農民工户住房有獨用廁所,比上年提高0.2個百分點;85.5%的農民工户能上網(計算機或手機),比上年提高7.1個百分點;18.6%的農民工户擁有汽車(生活和經營用車),比上年提高2.7個百分點。

六、進城農民工社會融合情況

(一)進城農民工的社會交往有待豐富

在城市生活中,除家人外,進城農民工業餘時間人際交往時,老鄉佔35.2%,比上年提高1.6個百分點;當地朋友佔24.3%,比上年提高0.8個百分點;同事佔22.2%,比上年提高0.7個百分點;其他外來務工人員佔3.1%,比上年下降1.1個百分點;基本不和他人來往佔12.7%,比上年下降1.6個百分點。

進城農民工業餘時間主要是看電視、上網和休息,分別佔45.8%、33.7%和29.1%。其中,選擇上網和休息的比重分別比上年提高了2.7和0.9個百分點。選擇參加文娛體育活動、讀書看報的比重分別為6.3%和3.7%,分別比上年下降0.8和0.9個百分點;選擇參加學習培訓的比重僅為1.3%,與上年持平。

(二)權益受損選擇法律途徑解決的進城農民工佔比顯著提高

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困難時,62.4%的進城農民工想到的是找家人、親戚幫忙,找老鄉的佔28.9%,找本地朋友的佔24.7%,找單位領導或同事的佔11.7%,找工會、婦聯和政府部門的佔6.8%,找社區的佔2.3%。找家人、親戚幫忙,找老鄉和找本地朋友幫忙的農民工比重分別比上年提高0.7、1.1和1.4個百分點。當權益受損時,進城農民工選擇解決途徑依次是:36.8%與對方協商解決,比上年提高0.9個百分點;30.1%向政府相關部門反映,比上年下降4.5個百分點;27.2%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比上年提高5.1個百分點。

(三)已就業進城農民工加入工會組織的佔比提高

從對工會組織的知曉情況看,已就業進城農民工中20.8%知道所在企業或單位有工會組織,比上年提高1.3個百分點;59.6%知道所在單位和企業沒有工會組織,19.6%不知道自己所在企業或單位是否有工會組織。在知道自己所在企業或單位有工會組織的農民工中,53.8%的農民工加入了工會,比上年提高2.9個百分點;加入工會的進城農民工佔已就業的進城農民工的比重為11.2%,比上年提高1.3個百分點。在加入工會的農民工中,經常參加工會活動的佔21.3%,比上年下降1個百分點;偶爾參加的佔62.1%,比上年提高0.4個百分點;沒參加過的佔16.6%,比上年提高0.6個百分點。

附註

1.調查簡介

農民工監測調查:為準確反映全國農民工規模、流向、分佈等情況,國家統計局20xx年建立農民工監測調查制度,在農民工輸出地開展監測調查。調查範圍是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農村地域,在1527個調查縣(區)抽選了8906個村和23.7萬名農村勞動力作為調查樣本。採用入户訪問調查的形式,按季度進行調查。

農民工市民化調查:為準確反映在新型城鎮化建設中農民工在城鎮就業生活、居住狀況和社會融合等基本情況,國家統計局20xx年建立農民工市民化監測調查制度。調查範圍是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城鎮地域,隨機抽取了4.08萬户進城農民工樣本,由調查員使用手持電子採集終端(PDA),直接入户面訪的形式,每年10月開展年度調查。

2.主要指標解釋

農民工:指户籍仍在農村,在本地從事非農產業或外出從業6個月及以上的勞動者。

本地農民工:指在户籍所在鄉鎮地域以內從業的農民工。

外出農民工:指在户籍所在鄉鎮地域外從業的農民工。

進城農民工:指居住在城鎮地域內的農民工。城鎮地域為根據國家統計局《統計上劃分城鄉的規定》劃分的區域,與計算人口城鎮化率的地域範圍相一致。

東部地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海南10個省(市)。

中部地區: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省。

西部地區:包括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12個省(自治區)。

東北地區:遼寧、吉林、黑龍江3個省。

民工調查報告 篇5

為摸清我鎮返鄉農民工就業創業情況,更好地為他們回鄉就業創業發展提供優質服務,充分激發他們建設家鄉的熱情,我鎮結合工作實際,深入開展專題調研活動。通過對相關統計數據分析及各村返鄉農民工的情況調查,得出了一些促進我鎮返鄉農民工創業就業的具體想法和建議。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基本情況

據統計,截至20xx年12月底止,我鎮市外農民工返鄉人數為823人,其中返鄉創業0人,返鄉就業823人。其中,男534人,女289人;16—35歲返鄉農民工為442人,36—45歲的251人,46歲以上的130人;大專以上的3人,高中及同等學歷的55人,國中及以下的為765人;從事信息產業的3人,從事機械製造業5人,服務業5人,其它行業810人。

(二)就業情況

統計數據顯示,我鎮返鄉農民工在家鄉創業的積極性並不高,全部選擇在區內就業。返鄉農民工中以青壯年勞動力為主,佔總數的84%,且文化水平均偏低,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的僅佔7%左右;從就業方向上看,從事高端產業的農民工極少,由於文化素質低,缺乏專業技能,高達98.4%的農民工集中在勞動強度大,危險性高、勞動保障差、收入不穩定的採礦、建築、餐飲服務行業工作。

(三)返鄉原因

經過抽樣調查,大部分農民工返鄉,選擇在家鄉就業的原因大體分為三類:一類是因為家中上有老下有小,無人照料,放棄外出打工機會,以方便照顧家庭選擇回鄉就業;一類是因為自身的職業技能和知識文化水平偏低,無法適應現代企業用工需要。在調查部分返鄉農民工是否有創業意向時,大部分農民工均表示,創業一是缺乏啟動資金,二是風險太大,三是自身無創業經驗和能力,不敢貿然選擇創業。個別文化層次稍高,經過外出打工鍛鍊了專業技能的農民工,表示有創業的想法,但是苦於無創業資金又怕擔風險,難於實現創業的理想。一類是城市租房等生活高,壓力大。

二、當前返鄉農民工就業創業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統計數據和抽樣調查結果表明,我鎮返鄉農民工就業面狹窄、職業技能低下、文化水平偏低、創業意識淡薄,只求找到一份養家餬口的工作,不求自身的長遠發展和從業技能的提高,僅僅把返鄉就業作為無奈之選,靠體力勞動和簡單勞動賺取微薄的工資。而對於目前市內用工需求旺盛的電子信息產業和機械製造、服務業等,由於大部分農民工知識水平低、缺乏從業技能,無法到這些大企業應聘工作獲得高工資高福利待遇。

一方面是產業發展需要大量的技術人員,一方面是返鄉農民工從事高風險低工資的體力工作;一方面是勞資雙方的關係緊張,眾多不規範的用工單位侵害農民工權益的事情屢屢發生,一方面卻是勞動保障完善、用工規範的大企業招不到符合要求的工人。產生這樣的困境,表明目前的返鄉農民工就業工作存在問題:

(一)服務方式方法陳舊,信息渠道不暢通

市、區出台了許多促進就業創業的優惠政策,如何保證這些政策快速、及時、有效、全面的發揮效益,普惠羣眾,這就需要廣泛的宣傳。在調研中發現,大部分返鄉農民工根本不知道市、區出台的優惠政策,也不知道如何獲知就業創業信息。大部分人找工作依然是經過親友熟人介紹。而對於就業服務信息平台上的用工信息,很大一部分人無法及時獲取。舉辦招聘會、發佈就業信息,發放宣傳資料,這樣單一傳統的就業服務方式,不能及時高效的為農民工提供就業服務。

(二)注重提高就業率,忽視農民工就業技能培訓

百分之九十的農民工,受教育程度不高,走出去打幾年工,也沒學到什麼技術,回到家鄉也只能從事沒有技術含量的工作。我們在提供就業服務時,出發點更多的是放在讓農民工找到工作上,而不是促使農民工幹一行,擅長一行,在一個行業里長知識長技能取得長遠發展。因此,往往存在這樣的情況:這個農民工今天找到了工作,可是沒多久又失業了,於是又找工作,循環往復。我們統計的就業率短期內看是較高的,可是與實際情況差距很大。幫助農民工找到工作不難,難的是使農民工穩定就業,學到技能以脱貧致富。

(三)忽視對農民工創業潛能的激發

自去年我市及我區鼓勵扶持微型企業的一系列政策出台之後,返鄉農民工的創業積極性被大大激發,各種微型企業如雨後春筍般紛紛創立起來。可即使在這樣的有利條件下,我鎮報名創立微型企業的返鄉農民人數仍然是寥寥無幾,與其他鄉鎮街道龐大的微型企業數量相比,我鎮的微企數量顯得微不足道。這就暴露出來我們對農民工創業工作的關心重視不夠。一方面有政策宣傳不到位的原因,一方面是創業信心不足。

三、促進我鎮返鄉農民工就業創業的建議和思考

隨着重慶市這幾年以來的快速發展,產業發展和城市建設日新月異,特別是信息產業的發展,需要大量的技術工人。同時,經開區體制調整以及市政府一系列的優惠政策,也為我區發展帶來了新機遇。在這樣的大背景下,如何吸引本地農民工在市內區內就業或創業,為家鄉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充足優質的勞動力資源,顯得尤為迫切。人力資本是城市發展中必不可少的重要資源,充分發掘人力資源這一生產力要素,對於城市繁榮、家鄉富裕、農民增收至關重要。

(一)改進政府的服務方式,提高服務水平與效益

一是密切關注與監督返鄉農民工的情況。基層政府及工作部門要有自己的監測網絡,堅持對農民工返鄉情況的長期跟蹤掌握,瞭解其動態的所需所想所求,做好農民工思想的引導工作。二是及時跟進服務。對滯留在家鄉的返鄉農民工,要及時跟進,特別是對有資金積累、有市場信息、有管理經驗、有創業需求的務工人員要實行特別的聯繫與服務,為他們創業提供方便。三是改進服務方式與手段。要了解農民工樂於獲取信息的途徑與方式,通過電視、公共信息電子平台、手機信息、遠程教育平台等方式為農民工提供就業信息。豐富就業創業宣傳手段和方式,提高宣傳的效果,擴大政策的公開程度、政策知情的範圍,解決返鄉農民工就業政策信息空白與不對稱問題,幫助返鄉農民工正確理解掌握政策,用上用足國家政策。堅持活動與平常工作的統一,持之以恆抓好日常的服務工作,切忌運動式工作方法。

(二)改革培訓機制,提高培訓效益

加強與上級相關部門的聯繫,確定我鎮返鄉農民工就業技能培訓的重點,提高培訓的實際效果,使得農民工能夠學以致用。一是整合培訓資源。整合各部門的培訓資源,統籌培訓的資金、物力等,讓有限的資金髮揮最大效益,切忌撒胡椒麪式的資金分配。二是務求培訓實效。培訓要與我市、我區的主導產業、產業集羣相結合,為產業發展提供技術人力;改革短期培訓,短期培訓以實用技術為主,兼顧法律知識,培養農民工適應社會及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堅持以長期培訓為主,並將培訓與技能認定相結合,真正提高培訓技能。

(三)鼓勵就業為主,引導創業為輔

一是對有創業能力的,引導創辦企業。開展多形式、有針對性的創業培訓,使返鄉人員掌握創業技能,瞭解與創業相關的工商、税務、信貸知識等相關優惠扶持政策。積極開展創業指導、項目推薦、政策扶持,為創業者提供辦理小額貸款“綠色通道”,做好創業的後續服務工作,幫助他們實現成功創業。二是鼓勵支持返鄉農民工大力發展種養殖為主的農業開發項目,支持、引導與鼓勵返鄉人員迴歸農業。三是對符合創辦微型企業條件的返鄉農民工,要積極向其宣傳講解有關微型企業創辦扶持政策及申辦程序,幫助其分析適合在我鎮發展的餐飲、避暑休閒、特色旅遊產品及高山特色農產品等項目,協助起草創業策劃書等以及構思產品或服務的包裝宣傳營銷等環節,為創業者提供充分的智力支持。

四、希望出台的政策措施

(一)希望出台對農民工進行系統、長期培訓的政策措施,提高職業技能,從普通“勞動力”變為“技術”個人

(二)希望出台保障農民工地位的政策措施,實現與城鎮職工同工同酬。

促進返鄉農民工在家鄉就業創業,是一項富民強鎮的民生舉措。激發農民工回鄉創業在促進城鎮經濟發展和城鎮化的同時,又為當地農民創造了新的就業崗位,為解決農民工就業和增收提供了有效途徑,使農民就地就近進入二三產業,為我鎮及我區經濟發展注入新的活力。我們要不遺餘力地逐步完善和加強促進返鄉農民工就業創業的新政策,提高服務水平,講究服務方法,真正使就業服務工作為民解難、為民謀利。

民工調查報告 篇6

與傳統的農民工相比,新生代農民工更注重自我,更注重權益保護,更注重發展前途……作為改革開放後成長起來的新生代農民工,他們既和過去的農民工一樣面臨共同的問題,同時具有自身的新特徵和新訴求。

中華全國總工會20__年2月20日發佈的一份新生代農民工調查報告,反映了新生代農民工的特點、面臨的困難以及助其發展的對策,希望喚起全社會對他們給予更多的關注和關愛。

新生代農民工指出生於20世紀80年代以後,年齡在16歲以上,在異地以非農就業為主的農業户籍人口,目前全國約1億人。報告顯示他們有五個特點:

受教育時間較長,專業技能較欠缺。新生代農民工中有高中及以上受教育程度的比例為67.2%,比傳統農民工高18.2個百分點。擁有中專(中技、職高)、大專(或高職)、大學本科及以上受教育經歷的比重分別是過去農民工的1.6倍、2倍與2.3倍。儘管受教育年限普遍更長,但絕大多數仍停留在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階段。

過半未婚,生活經歷簡單。處於30歲以下的新生代農民工59.9%尚未結婚,而傳統農民工中已婚比例為93%;務工前他們的生活經歷更簡單,74.1%外出務工前“在學校讀書”。

多在東部、沿海地區就業,外出謀求發展動機強烈。七成新生代農民工外出前往東部就業,高於農民工整體水平。42.3%的外出務工動機是為了“尋找發展機會”,出來見世面的比重為6%;而傳統農民工中55.1%的人是為了“賺錢養家”。

多聚集在第二、第三產業就業。調查顯示,81.7%的新生代農民工就業於第二產業,近兩成在第三產業就業。從行業分佈來看,73.9%的新生代農民工集聚在製造業。

絕大多數從業於外商投資企業,在國企就業比重近期有所攀升。新生代農民工在外商投資企業中的聚集度,為58.2%。從發展趨勢來看,20__年外商投資企業、國有企業對新生代農民工的吸納能力較20__年有所增強,分別上升了17.9和3.4個百分點。

新生代農民工與傳統農民工面臨着勞動權益保障等一些共同的問題,但其面臨的問題又有特殊性。

整體收入偏低。據調查,他們平均月收入為1747.87元,僅為城鎮企業職工平均月收入(3046.61元)的57.4%;同時也比傳統農民工低167.27元。

勞動合同執行不規範。新生代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為84.5%,低於城鎮職工4.1百分點。合同簽訂質量較差,執行情況差。68.2%的合同對於月工資數額沒有具體約定。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合同後,16.8%未持有正式的合同文本,這為他們與用人單位一旦發生爭議時認定勞動關係、維護合法權益埋下隱患。

工作穩定性差。調查顯示,新生代農民工外出務工後更換工作的平均次數為1.44次。且每年變換工作0.26次,是傳統農民工的2.9倍。他們更傾向於採取主動與用人單位結束合同的行為。換工作中,88.2%主動提出結束合同。37.6%的主動辭職是因為工作“沒什麼發展前途”。同時,他們更換工作的意願更強烈,19.2%的人表示近期有換工作的打算。職業發展空間小,無法滿足實現自我發展的願望,導致他們工作滿意度較低。

社會保障水平偏低。據調查,新生代農民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參保率為67.7%、77.4%、55.9%、70.3%和30.7%,分別比城鎮職工低23.7、14.6、29.1、9.1和30.8個百分點。總體看,他們的社會保險接續情況較差,對於所在單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知情程度不高。

職業安全隱患較多。調查顯示,36.5%的新生代農民工面臨高温、低温作業問題,41.3%的人工作環境中存在噪音污染,36%的人工作環境存在容易傷及肢體的機械故障隱患,存在粉塵污染問題的為34.7%,但是用人單位為其採取防護措施的比重低於傳統農民工。其保護條件堪憂,職業病檢查、安全培訓落實較差。

企業人文關懷不到位。新生代農民工更渴望和企業能夠緊緊相融。96.1%的人表示他們關心企業發展,但認為企業“不怎麼關心”或“完全不關心”他們的達16.9%。認為管理者和普通員工之間關係不融洽的最主要原因是“管理者不關心職工疾苦”,而傳統農民工認為是“收入及福利待遇差距過大”。他們更渴望得到來自企業管理者的關懷和關注。此外,職業培訓不理想、加入工會比例較低等因素,也成為阻礙新生代農民工發展的不利因素。

春晚舞台上,一首來自農民工的《春天裏》引發社會熱議。專家認為,要學會傾聽且真正弄懂農民工的呼聲,解決問題才會有的放矢。薪酬問題是農民工關注的主要問題。對此,中國工運研究所所長呂國泉建議:

首先,要建立健全工資支付、增長、共決機制,加強對其工資的勞動監察力度。建立和完善工資支付保障機制,預防和解決工資拖欠問題。建立工資正常增長機制,提高最低工資標準。要以新生代農民工就業集中的非公企業和中小企業為重點,建立健全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形成“區域談底線、行業談標準、企業談增長”的薪酬工作格局。在行業集中度較高、小企業密集的地區,積極開展區域性、行業性工資集體協商,努力提高協商覆蓋範圍,使之成為企業工資決定的主要形式。

其次,要推動社會保險政策法規的落實,擴大農民工參保面。重點加強在非公有制企業工作的農民工的參保工作,提高社保統籌層次,實現社保關係順利轉移和接續。多渠道改善他們的居住條件,保障符合條件的農民工在城鎮落户後享有與當地城鎮居民同等的住房權益。

再次,可鼓勵各地探索户籍制度改革,結合“十二五”規劃,力爭全國每年至少解決400萬新生代農民工進城落户問題。

最後,要實施有針對性的職業技能培訓,加強對他們的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增強他們的就業競爭能力和社會適應能力。同時,組織新生代農民工加入工會,暢通農民工利益訴求渠道。加大維權力度,增強工會組織對他們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民工調查報告 篇7

在最近公佈的《中國塵肺農民工生存狀況調查報告()》中的數據顯示,中國塵肺病農民估計數量在600萬人左右。塵肺病的死亡率高達22.04%,更為嚴重的是,每年仍有2萬名新增塵肺病患者。

歐洲和美洲國家的經驗是,塵肺病問題由國家通過立法手段遏制和解決,日本最後一例塵肺病在1970年,美國塵肺病在1930年代已經消滅。目前在我國,與塵肺病的嚴重性相比,它的社會關注度相對較低。塵肺病患者90%是農民,他們從事礦山開採、路橋隧道開鑿、金屬冶煉等行業,缺乏安全和權益保障,維權艱難,更缺少發聲途徑。曾經很多人不知道這種職業病,但經過近些年的塵肺病農民工維權事件、媒體報道等,塵肺病的知曉率已經有所提高。

《中國塵肺病農民工生存狀況調查報告()》發佈,塵肺病農民工深陷四大困境

“高達82%的塵肺病農民工最終在家裏去世,因為他們在患病晚期已經沒有條件住進醫院接受治療了”。

“去世塵肺病農民工家庭情況十分糟糕,所調查的家庭沒有一家有存款,75%的家庭有欠債,28.26%的家庭變賣過家產”。

“只有10.26%的用工單位經常提供粉塵防護面具,而71.56%的用工單位沒有給工人提供防護面具”……

在7月5日發佈的《中國塵肺病農民工生存狀況調查報告()》中,一組組數據敲擊着人們的神經,這是接受調查的501個塵肺病家庭的真實寫照,也折射出全國逾百萬塵肺病患者的現實生活。

困境1:死亡陰影籠罩村莊

陝西鎮安一村莊共200户人家,塵肺病家庭達70户

“在調查的樣本中,塵肺病農民工平均年齡48.5歲,其中最小的只有25歲;去世的塵肺病人平均年齡僅47歲,最小的32歲,塵肺病讓他們提前結束了人生!”

在發佈《中國塵肺病農民工生存狀況調查報告()》時,北京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盧暉臨面色凝重。

這份調查報告由中華社會救助基金會大愛清塵基金近100名志願者完成。近1年中,他們深入安徽、甘肅、貴州、湖北、湖南、四川、陝西、雲南等8個農民工輸出大省,抽取20個塵肺病較為集中的'村莊。

值得注意的是,在去世塵肺病人中,76.9%在診斷時已經處於三期(即晚期)。

來自陝西鎮安的農民工王明升就是三期塵肺病患者,他的父親和弟弟也不同程度患有塵肺病。為了一家人的生活,病情較輕的父親仍在做泥瓦匠賺取微薄的收入。

不過,王明升覺得自己不是最不幸的,至少在好心人的救助下,他們還活着。他所在的村裏有200户人家,塵肺病家庭有70户。其中一個家庭4個孩子全因塵肺病相繼離世,只剩兩個年事已高的老人。

困境2:負債累累壓垮家庭

以門診為例,33.13%的人一分錢未報銷,47.46%只報銷1000元

“早期塵肺病人只要及時診斷、治療,對生命不會有威脅。一旦到了晚期就沒有任何方法進行治療了。”無錫人民醫院副院長兼胸外科主任陳靜瑜,做過不計其數的肺移植手術,他深知塵肺病對生命造成的傷害。但現實卻是,由於大部分塵肺病農民工入不敷出,治療對他們來説早已成為“奢侈品”。

受訪的塵肺病農民工中,年平均收入只有1萬餘元,平均每月收入不足1000元,最少的年收入為0元。而他們的年平均支出達到24804.9元,是年平均收入的近2.5倍,最多的更高達31萬元。

調查發現,看病佔了塵肺病農民工的大部分收入,平均達到12364.8元。相對的,能夠獲得報銷的比例卻並不理想。以門診為例,一分錢也沒有報銷的為33.13%,只報銷1000元的為47.46%。

受訪的塵肺病農民工家庭中,95.7%沒有任何存款,甚至有近72%的農民工負債累累,70%的農民工沒有獲得低保,大部分過着入不抵支的生活,小部分人僅能維持收支平衡。有22.3%的農民工為治病變賣家產,16.14%的塵肺病家庭子女輟學。

為了節省開支,塵肺病農民工選擇減少或放棄治療:57%的人有病痛但無錢去門診治療;超過90%的人沒有到醫院進行過任何療養和康復訓練。

這些都是壓倒他們的最後一根稻草。

困境3:獲賠償需等17個月

74.3%未申請過賠償,申請者中82.7%未獲得賠償

對塵肺病農民工來説,及時獲得賠償將帶來生的希望。但調查報告指出,只有25.72%的塵肺病農民工申請過賠償,74.3%的人沒有申請過;僅有17.3%的人表示獲得了賠償,82.7%的人表示沒有獲得。

“可以看出,一方面塵肺病農民工由於受教育水平的限制,爭取賠償的意識不強;另一方面主要還是爭取賠償困難重重使他們望而卻步。”中國勞動關係學院教授孟燕華在報告中指出,九成受訪者認為申請賠償是十分困難的。

在有維權經歷的25.72%的農民工中,申請賠償到獲得賠償平均需要16.94個月,時間將近一年半。其中,花費時間最長的達72個月。在爭取賠償的花費上,平均為6529元,最多達9萬元。

爭取賠償的過程中,有31.5%的人依靠有關部門,35.6%的人主要靠自己,13.7%的人依靠社會組織。

塵肺病農民工認為申請賠償困難的主要原因包括:不知道向誰申請賠償;無勞動合同,沒有證明,無法獲得正式的職業病診斷證明,導致難以獲得工傷賠償;經濟困難;申請時間及拖延時間長;用工單位推卸責任;有關部門不作為,互相推脱等。

困境4:保護缺位致重蹈覆轍

過半塵肺病農民工從事高粉塵工作XX年以上

盧暉臨告訴記者,接受調查的塵肺病農民工中,99.33%長期從事高粉塵工作,從事XX年以上的佔到52.09%。98.9%的人只接受過國中以下教育。收入高、進入門檻低和老鄉介紹,是農民工選擇高粉塵工作的主要原因。

高粉塵工作主要集中在礦山(87.7%)和工地(7.19%);有80.73%為民營小企業;83.07%的塵肺病農民工從事過兩個以上的高粉塵單位,其中更有15.35%的人頻繁換工作,已記不清工作過的單位數量。

粉塵防護措施不到位是造成農民工罹患塵肺病的重要原因。調查顯示,62.67%的塵肺病農民工在工作中沒有佩戴防護面具,25.34%的農民工只戴了一段時間。

對於為什麼沒有佩戴防護面具,74.16%的人表示用工單位沒有提供,14.23%的人覺得戴不戴沒關係,11.61%的人覺得難受和不方便。

此外,一些用工單位防護措施缺失、掩蓋高粉塵對工人的危害等行為,加劇了粉塵對農民工的威脅。受訪農民工表示,83.41%的單位沒有向工人宣傳粉塵的危害,81%的單位沒有粉塵作業的安全規定,80.14%的單位沒有檢查工人是否佩戴面具,接近九成的農民工從沒有進行過入職和離職的身體健康檢查,93.2%的塵肺病農民工沒有與用工單位簽訂過勞動合同。

民工調查報告 篇8

農民工培訓是個系統工程。對農民工的培訓不能僅限於政府和企業,還應積極調動各種社會力量參與進來,形成全社會的合力來進行開展農民工培訓、提高農民工素質是實現農村富餘勞動力穩妥轉移,統籌城鄉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全總也明確提出,各級工會要充分利用工會的學校資源和社會教育資源,切實加大對農民工的培訓力度。筆者針對目前農民工培訓工作中遇到的問題進行分析,並試着提出對策和建議。

一、目前現狀

調查發現,目前還沒有建立完善的農民工培訓經費實行政府、用人單位和農民工個人共同分擔的投入機制,一些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投入並未達到國家規定的比例,而用於農民工培訓的經費更是少之又少。政府沒有足夠的農民工培訓保障體系,一些企業也不願培訓。

二、問題及原因

農民工培訓是一項複雜而艱難的工作,儘管政府投入了許多財力、物力,各級工會也多方努力,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仍遇到了不少困難和問題。

首先,從農民工整體來看,對文化知識和技能培訓有着強烈渴望和迫切願望,但具體到單獨的個體和實際的培訓工作中時,卻不然。據調查,不少農民工參加培訓都是各級政府下達指標,農民工對參加培訓的積極性不是很高。另一方面,一些有學習熱情的農民工卻由於受環境和各種因素的影響,而無法參加培訓。

其次,從農民工分佈情況看,農民工比較多的企業往往為民營、外資企業,其中不少企業認為,工人只要每天完成生產任務“能幹”、“夠用”就行,對農民工技能升級和有關思想道德、安全、維權等方面的培訓熱情不大,使不少農民工只能長期從事低級體力或簡單熟練工種。

第三,農民工教育培訓具有教育對象分散且流動性大、教育層次不齊、教育時間不定、約束力不強等特點,這使農民工教育培訓質量難以保證。

產生這些問題的主要原因在於:

1.一些農民工受自給自足思想束縛,視野較窄,缺乏長遠性和開拓性。

2.城市居民對農民工的偏見和歧視,使其很難擺脱心理上的自卑。由於長期以來形成的城鄉價值觀念、思維方式和生活形態之間的反差,不少城市人對農民工懷有偏見,使其在城鎮尋求自我發展的熱情和信心受到挫傷。又由於其在城鎮得不到應有的'尊重和保護,因而其對城市也懷有一定戒備和恐懼。

3.不少農民工外出打工並沒有明確的目標,不知該不該學、學什麼、學了有什麼用。另外,多數參加培訓的農民工雖然不支付培訓費用,但仍需支付車票、伙食費、住宿費等費用。

4.由於城市企業在用工制度上對農民工的歧視,以及農民工自身先天的不足,他們中的不少人目前還沒有謀取固定工作,甚至連勞動合同都沒簽過。這種短暫的工作狀態,使他們只能選擇得過且過方式。很難激活其潛在的培訓需求和培訓熱情。

5.一些培訓課程的設置不符合農民工就業的實際需要,按規定每個農民只能享受一次免費培訓,而根據農民工擇業的需求,常常掌握二三門技術的農民工才能更好地找到工作。

6.用人單位對利益最大化的追求,使其在農民工培訓問題上不願有較多投資。一些企業以農民工缺乏穩定性為由,拒絕對其實施培訓。這就導致一些農民工雖打工數年,但在職業技能方面並無長進。所以,一遇企業結構調整或技術改造,便被淘汰出局。因此,不少農民工的職業技能與科技和生產水平的發展越來越不相適應。於是出現了一邊是大批農民工進城打工,一邊是用人單位發愁招不到人的“民工荒”難題。

三、對策及建議

農民工培訓將是我國今後教育的一個新增長點,國家正在構建農民工培訓體系,在這個過程中,對於各級工會來説,既是艱鉅的任務,也可能是新的發展機遇。因此,各級工會應有長期的眼光和規劃,在儘快開展農民工培訓工作的同時,一方面要逐步加強農民工培訓工作的管理,使之科學化、規範化;另一方面不斷探索工會在農民工培訓上的特色之路。

(1)免費和收費相結合。政府對農民工的免費培訓投入是有限的,只能是針對每個農民工的一次性免費培訓,而對於那些有一定技能,生活基本穩定還有技能升級需求的農民工,培訓就可收取一定費用。另外,還可以與用人單位合作,根據企業需要,對有一定經濟困難的農民工先免費招聘和培訓,合格上崗後由企業支付培訓費,或從農民工的每月收入中(在其可承受的範圍之內)逐步扣除。

(2)培訓和就業信息、維權服務相結合。就業信息服務還應包括職業趨勢分析,引導農民工正確選擇技能培訓方向。把培訓、勞務輸出、信息資源有機結合起來,達到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工會在專業設置、培訓內容、培訓方式上應當以市場為導向,使農民工培訓取得更好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

(3)農民工培訓和農民工子女的培訓、教育結合。農民工培訓的最終目的是順利實現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而關注農民工和農民工子女的教育與培訓則是從更長遠的眼光來推動這個轉移。同時,要在農民工和農民工子女教育上發揮工會職業和學歷教育的優勢。工會可以和政府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出照顧農民工和農民工子女的入學與接受教育的優惠政策,吸引更多的農民工子女參加中職教育。

總之,農民工培訓是個系統工程。這種系統性表現之一就是所涉及的不僅僅是培訓本身,更需全社會對農民工的真正關注,需要對他們的生存狀態有更真實的瞭解。許多農民工表達的想法和要求已超出了培訓內容,更多的是對平等的要求和對公正的渴望,希望全社會尤其是城市居民改變對他們的歧視。與培訓農民工的城市文明素質(如公共場合禮儀等)相比,提高城市居民的平等意識是更為重要的工作。系統性表現之二就是對農民工的培訓不能僅限於政府和企業,還應積極調動各種社會力量參與進來,形成全社會的合力來進行農民工培訓。

民工調查報告 篇9

國務院研究室近日發佈《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報告彙集了對農民工問題系統調查研究的豐碩成果,是近年來全面、系統、深入研究中國農民工問題的權威成果,受到國務院領導同志和各方面的高度評價。

20xx年初,國務院領導同志就研究解決農民工問題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國務院研究室牽頭,對農民工問題進行全面、系統、深入的調查研究。先後到北京、上海、廣東、山東、湖南、湖北、江蘇、浙江、四川、河南、寧夏等11個省(區、市)進行調研,實地考察農民工集中的企業和居住區、農民工培訓場所、勞動力市場、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農民工子弟國小等,召開各種類型的座談會50餘次。歷經10個多月,在深入研討、集思廣益的基礎上起草形成了報告。

農民工月收入主要在500至800元之間

國務院研究室近日發佈了《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對正在城鎮務工和返鄉農民工進行了問卷調查。在收入方面,被調查農民工的月工資均比較低,主要集中在500至800元之間。其中,每月收入在300元以下的佔3.58%,300至500元的佔29.26%,500至800元的佔39.26%,800元以上的佔27.90%。

目前,農民工打工主要依靠傳統的血緣、地緣人際關係網絡,通過“資深”農民工介紹,一輪帶一輪地以滾動方式進城。據調查,通過熟人或親戚介紹的比例達到60.37%,而通過中介機構介紹和自己應聘的僅佔14.20%和12.10%。

僅53.70%簽訂用工合同

調查當中,與用人單位簽訂用工合同的農民工僅佔53.70%,沒有簽訂的佔了30.62%,有15.68%的農民工居然不知道什麼是勞動合同。在被調查者中,認為用工合同非常重要和比較重要的農民工佔20.86%和40.67%,認為沒有用的佔13.95%。僅47.78%按時領工資。

調查顯示,農民工工資領取方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方式是按月領取,為60.37%;另一種方式是按年領取,為28.02%。在被調查者中,基本能按時領取工資的達到47.78%,有時延期和經常延期的比例達到35.68%和15.68%。

僅13.70%每天工作在8小時以內

農民工工作的顯著特徵是勞動時間長,勞動強度大,危險性高。每天工作大多超過8小時。在被調查者中,每天工作時間8小時以內的僅佔13.70%,8至9小時之間的'達到40.30%,9至10小時之間和10小時以上的分別佔23.48%和22.50%。

在二、三產業中佔半數以上

國務院研究室最新發布的《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顯示,農民工在我國第二產業從業人員中佔58%,在第三產業從業人員中佔52%,已成為支撐我國工業化發展的重要力量。

報告同時指出,農民外出務工已成為工業帶動農業、城市帶動農村、發達地區帶動落後地區的有效實現形式。20xx年,農民工的月平均收入為780元,月平均生活消費支出290元,平均全年節餘3000元左右。農民工羣體每年帶回家的數以千億計的現金,成為購買農業生產資料和改善生活條件的重要來源。

針對農民工亂收費現象仍然存在

國務院研究室最新發布的《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顯示,目前我國針對農民跨地區就業和進城務工審批手續和收費的政策在少數地區落實仍不到位,亂收費、搭車收費的現象依然存在。

民工調查報告 篇10

為了解國際金融危機對黃石農民工就業帶來的影響,摸清全市失業返鄉農民工狀況,為市委、市政府及時掌握失業返鄉農民工情況,應對危機、化解矛盾、穩定就業,提供參考依據。自20xx年底開始,市統計局農調隊在全市7個縣(市、區),開展了農村勞動力外出從業情況月度監測調查,從監測調查情況來看:金融危機對我市農民工就業帶來了一定的負面影響,但由於各級政府刺激經濟和就業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對農民工就業也產生了一定的積極作用,效果初步顯現。今年上半年我市外出農民工數量逐月增多,收入基本保持穩定。

一、當前農民工外出從業情況

截止20xx年6月底,xx市外出農民工總數為37.01萬人,佔鄉村總人口的比重為25.9%,佔鄉村勞動力的比重為51.47%。按外出從業地域分:縣內鄉外打工4.45萬人,佔12.02%;省內縣外打工7.35萬人,佔19.86%;省外打工25.21萬人,佔68.12%。

1、外出勞動力比上年減少。受金融危機影響,今年上半年我市農村外出勞動力有所下降。監測調查結果顯示,上半年,全市鄉村總人口為142.94萬人,比上年同期增加1.44%,鄉村實有勞動力 71.91萬人,比上年同期增加1.94%。上半年外出農民工37.01萬人,比上年同期減少2.29萬人,減少5.83%。按外出從業地點分:到東部打工人數為23.14萬人,減少1.03萬人,減少4.25%;到中部打工人數為12.04萬人,減少1.18萬人,減少8.95%;到西部打工人數為 1.83萬人,減少萬人,減少4.33%。

2、一二產業減員是導致外出勞動力數量減少的主要原因。從我市外出農民工從事的行業來看,今年上半年我市外出農民工減少主要受行業減員因素影響,由於全國外出農民工均呈不同程度的迴流,使我市外出農民原在外從事第一產業打工的人員大幅度迴流。上半年,我市農民工外出從事第一產業的人數為1.01萬人,同比減少1.29萬人,減少56.12%;從事第二產業的人數為23.93萬人,同比減少2.12萬人,減少8.12%;

二、農民工外出呈逐月增加態勢

為解決金融危機給農民工帶來的就業困難,市委、市政府及時出台相關政策和配套措施,切實引導農民工返鄉就業或創業,加大了返鄉農民工的培訓力度,將農業部門的“陽光工程”、統戰部門的“温暖工程”、扶貧部門的“雨露工程”、科技部門的“星火工程”、勞動部門的“技能就業計劃”統籌起來,採取“招標定點、政府採購”的形式,實行項目化運作。同時,積極組織定點培訓機構主動下鄉鎮、進社區,靈活設點辦班,對需要培訓的返鄉農民工進行專業技能、法律法規、政策知識和維權等方面培訓,為農民工再務工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打下了良好基礎。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千方百計為返鄉農民工就近就地轉移務工提供崗位,主動加強與長三角、珠三角等經濟發達地區勞務對接,爭取務工崗位,成效顯著。

從農民工外出從業情況監測來看,我市農民工迴流從20xx年9月份開始,到XX年2月底達到最高峯,之後農民工外出呈逐月增加態勢。今年2月底,我市外出農民工人數為32.02萬人,比上年同期減少7.28萬人,減少18.53%;3月底,外出農民工35.42萬人,比2月底增加3.4萬人,增長10.62%;4月底,外出農民工35.83萬人,比3月底增加0.41萬人,增長1.16%;5月底,外出農民工36.58萬人,比4月底增加 0.75萬人,增長2.09%;6月底,外出農民工37.01萬人,比5月底增加0.43萬人,增長1.18%。預計今年後幾個月我市農民工外出人數還有增加的可能。

三、返鄉滯留農民工再就業情況

到6月底,我市因失業返鄉而滯留在家的農民工大約有2.29萬人,這一部分農民工在各級政府相繼出台的一系列扶持返鄉農民工儘早實現就業創業的多項具體舉措幫助下,也基本實現不同程度的就業。從調查瞭解的情況來看,20xx年4季度以來,我市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着力改善農民工就業創業環境,xx縣對返鄉農民工做小生意一律不受註冊資本數額限制,申辦農民合作社實行零費制,還為農民工返鄉就業創業開闢了“綠色通道”。xx市積極鼓勵和引導外出勞務人員返鄉創業,在用工、小額貸款等方面提供優惠政策。到目前為此,全市自主創業800多人,帶動就業0.5萬人,佔21.8%;約有0.72萬人在當地的工程中打零工,佔31.4%;就地從事種植業、養殖業1.07萬人,佔46.7%。

四、我市農民工再就業存在的一些問題。

1、缺乏有效的就業信息服務平台。沒有與農村經濟發展相適應、與農民工相匹配的就業市場,很多文化水平不高、交通不便、信息閉塞的農民工就會盲目就業,甚至無法就業。從6月份的有關數據來看,近八成的農民工為自發外出打工,政府和中介組織不到10%,由此看出我市在關注本地或外地企業的用人情況,及時發佈就業信息,有效地把剩餘勞動力安置到位、輸送出去方面做的還不夠。

2.外出務工人員技能素質與現實需求差距大。調查表明,近七成的勞動力沒有受到過專業培訓,且有的年齡偏大,文化偏低,外出後只能做些粗活、髒活、累活,而相對收入又很低。農民工參加培訓的積極性不高,其原因一是對技能培訓的認識不足;二是短期行為,急需掙錢;三是農民工對培訓的質量和培訓後就業的願望不能有效得到滿足。

3、農民工有創業願望急需創業扶持。一些農民工反映通過多年的務工有了一部分資金積累,也認識到金融危機不是幾個月所能好轉的,他們總希望在家鄉特別是依靠土地有所發展,但從事種植業、養殖業,規模小了很難有盈利,大了資金又難以週轉。受項目和資金的雙層影響,其創業之路較為艱難,急需政府在政策、項目和資金方面給予扶持。

五、做好農民工再就業工作的幾點建議:

1.建立多種農民工務工信息平台。

目前農民工流動的組織化程度很低,大部分農民工外出是一種自發的行為,依靠的主要是自己的.社會和親屬網絡,農民工外出務工的盲目性,增加了農民工外出務工的成本。除了農民工個體利用社會網絡自發外出務工的模式外,勞務市場、經紀人制度、地方政府組織的勞務輸出模式均可以發揮中介的作用。因此,政府建立以市場導向為基礎的多元化務工信息交流平台,將農民工組織起來,將來自企業和市場的就業信息,通過政府的渠道,與農民工實現信息共享,使其能夠應對市場變動的風險。既可以達到政府促進就業,避免農村剩餘勞動力浪費,還可以利用市場信息引導農民工正確的自主擇業,有利於實現政府、農民工、企業等“多贏”的局面。

2.發展有效的農民工培訓、輸出模式。

目前,各地政府均把返鄉農民工的培訓作為重要舉措,投入了大量財力,也取得了較好的效果。但真正實現農民工擁有一技之長不是一次性培訓所能實現。因此,必須加強對現有農民工羣體的職業培訓。一些職業培訓機構從實際出發,探索了一套“免費吃住、免費培訓”,“組織就業、有償輸出”,“長期跟蹤、監督保障”,“初級務工課程免費,高級創業課程自費”的有效培訓模式。這些培訓教育模式對於黃石來講是非常有借鑑意義的。

3.發展壯大農村經濟,吸引農民工返鄉創業和讓更多的勞動力就地消化。一是要加快農村城鎮化建設。大力發展農村第二、三產業,積極培育農村市場,發展農村經濟,加大商業化、工業化的進程力度,不斷提高農村城鎮化水平,讓更多的剩餘勞動力就地消化。二是走產業化的發展道路。引進先進技術和優良品種,大力發展市場空間大、消費需求廣的主導產業和特色農產品,優化生產要素,讓更多的農民工在商業經營活動、農產品購銷、種養殖等領域就業創業。三要發展龍頭企業。通過招商引資等方式讓更多的鄉鎮企業在農村發揮龍頭企業的作用,加快本地特色產業發展,帶動更多的農村剩餘勞動力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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