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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擊地壓防治措施

衝擊地壓防治措施

衝擊地壓是威脅煤礦安全生產的重大災害之一。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資料,僅供參考,歡迎閲讀。

衝擊地壓防治措施

衝擊地壓防治措施

(一)對上下平巷採取超前卸壓處理措施

工作面生產後,對上下平巷超前200m實施煤層鑽孔卸壓工作,始終將打鑽卸壓範圍控制在工作面超前壓力影響範圍以外。

1、在上巷上幫煤壁距頂板1.5米左右位置每隔10米打一深眼,進行卸壓爆破,炮眼與上幫煤壁呈13°打入,眼深15米;在上巷下幫煤壁距頂板1米左右處每隔5米打一深眼,進行卸壓爆破,炮眼向下扎角不小於13°打入,眼深15米;在下巷上幫煤壁距頂板1.5米左右位置每隔5米打一深眼,進行卸壓爆破,炮眼與上幫煤壁呈13°打入,眼深15米。打眼前先加固好附近支架,打眼人員相互配合一致,勻速推進,及時排出煤(巖)粉。

2、炮眼打好後,要逐眼裝藥、連線、放炮,每眼裝藥量為40節;第一個起爆藥卷裝在距眼底4米處,第二個起爆藥卷裝在距眼底7米處,眼內各個藥卷必須接壓,眼內炮泥封孔長度不少於4米,為了確保炮眼內藥包的完全引爆,炮眼採用連續偶合方式裝藥,採用雙雷管引爆,2個雷管採用並聯連接,每個眼單獨正向起爆。

3、放炮使用MFB-100型起爆器,一次起爆個數為1個。爆破時警戒線距離至少200m,躲炮時間不得少於30min。

如果煤層鑽孔順利鑽進12米則表明卸壓效果達到要求,否則應繼續爆破卸壓。

(二)解危措施

當電磁輻射儀監測到衝擊危險後,應立即對工作面衝擊危險區域實施爆破卸壓。

鑽孔佈置方式: ⑴鑽孔佈置在上平巷下幫時,鑽孔俯角沿煤層傾斜向下佈置,孔口距頂板1.0m。⑵鑽孔佈置在上或下平巷上幫時,鑽孔仰角沿煤層傾斜向上佈置,孔口距頂板1.5m;卸壓孔深10米,間距5米。

炸藥用礦用乳化炸藥,每孔裝藥量為4Kg,用2發毫秒延期電雷管,正向裝藥起爆,每孔用三隻水炮泥,其餘用黃泥封實,單孔內並聯連炮,孔與孔之間串聯連炮。每次引爆3-5個卸壓孔,以提高卸壓效果。

(三)防護措施

1、必須對23090工作面上巷實行封閉管理,控制工作面生產人數。

2、平巷斷面收縮率大於70%時,應及時對巷道加強支護。

3、上、下平巷支護要可靠,有破網及失錨現象應及時處理。支柱要拴全防倒繩,並用8#鐵絲將頂樑掛在頂網上。

4、上、下平巷超前100m範圍內:人行道寬度不低於0.8m,巷道高度不低於1.8m;

5、平巷超前100m內全部使用軟管。

6、超前200m範圍內不準存放閒置物料;閒置設備及電纜架存放在平巷超前150m 範圍以外,並生根固定在巷幫上。

7、監測到有衝擊危險時要立即彙報調度室及有關領導,通知現場人員撤離危險區,並安排針對性的卸壓工作。

8、個體防護措施

(1)不得坐在巷道底板或物料上休息;

(2)不得在以下地點逗留:

①巷道高度不夠處;

②人行道安全間隙不夠處;

③錨杆失錨或其它支護薄弱地點;

④錨索下方;

⑤設備或物料附近;

⑥靠近鐵質管路處。

(3)嚴禁摘掉安全帽,進入工作面人員必須穿防護背心,戴高強頭盔。 衝擊地壓通常發生在煤礦開採時,是一種巖體中聚積的彈性變形所產生的勢能,在突然發生猛烈釋放的情況下,導致巖石破裂、爆裂並彈射出來的現象。衝擊地壓通常伴隨煤巖拋飛、巨響、氣浪。衝擊地壓輕則導致巖石脱落,重則會有明顯震感,它具有很大的破壞力,是煤礦災害之一。 2.2.衝擊地壓的危害

(四)、卸壓爆破鑽孔設計

(1)選擇爆破方式

在23090工作面前方煤體支承壓力峯值區以外的區域用爆破方法改變煤體結構,消除或減緩形成衝擊危險的條件,實行超前鬆動爆破應採用深孔爆破方法。

(2)爆破卸載的深度

為了保證安全,在採面前方和巷道周圍應有足夠寬的卸載保護帶。選擇爆破卸載的深度時,對採煤工作面前方,應等於保護帶寬度加工作面的進度。

衝擊地壓技術管理

1、要對各開採煤層進行煤層衝擊傾向性鑑定,並認真做好待採區段衝擊地壓危險性評價。

2、編制防治衝擊地壓專門設計。評價為有衝擊地壓危險性的區段,採區設計和掘進、採煤作業規程必須編制防治衝擊地壓的專門設計。

3、採用正確的開採方式和採掘生產工藝,必須要採用長壁後退式開採方法和全部跨落式頂板管理方法。

4、科學安排開採順序,應避免人為形成孤島、半孤島高應力集中區。

5、優化巷道佈置:

1)、巷道應避免佈置在支撐壓力峯值位置或構造應力影響帶內。

2)、採場巷道應佈置在無衝擊或弱衝擊的煤層中或巖層中。

3)、採場之間應儘量採用無煤柱開採、沿空留巷或沿空送巷。確實不具備無煤柱開採條件的,應採取窄煤柱佈置,與採空區留3—7m煤柱,儘量不佈置在煤體邊緣10—40m的範圍內。

4)、採場開採範圍內不得佈置與採煤工作面平行或幾乎平行的同層位上(下)山。如必須佈置時。夾角應不小於15度。

5)、儘量增加採面走向長度和傾斜寬度,減少分區煤柱和階段煤柱。

6)、在構造應力影響範圍內,回採工作面不應垂直構造方向佈置,應儘量與斷層面、向背斜軸等構造平行或減少夾角。巷道方向最好與構造應力作用方向一致,使巷道周邊應力分佈較均勻。

7)、發生衝擊地壓後,必須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到現場進行調查,對發生的徵兆、發生經過、有關數據、破壞情況等進行記錄,並制定恢復工作的措施。同時組織專業人員對所發生衝擊地壓進行分析,以利進一步採取措施。

6、發生衝擊地壓後,要求及時探明井下:

1)、衝擊地壓事故發生的地點、波及範圍。

2)、通風系統破壞及瓦斯湧出情況。

3)、供水、供電、壓風系統破壞情況。

4)、災區坍塌、底鼓及堵埋人員情況。

5)、有無積水湧出情況等。

7、發生受傷人員,要積極組織人員進行現場急救,對輕傷人員進行簡單的止血包紮,對危重傷員經簡單醫療處置後,及時組織人員運送至地面。

衝擊地壓主動解危

1、凡預報確認有衝擊地壓危險或可能具有衝擊危險的區域,各隊必須立即採取解危措施進行解危處理。

2、解危處理措施應以煤層卸壓爆破法為主,躲炮距離應不少於150m,躲炮時間應不少於40分鐘。

3、對不具備採取煤層卸壓爆破解危措施的區段,應採取煤層卸壓注水、鑽孔卸壓、頂板爆破處理等解危措施進行處理。

4、對堅硬、不易跨落頂板還應採取強制放頂法進行解危處理,包括頂板預裂爆破、步距放頂和斷頂等。

5、掘進工作面和巷道等有衝擊地壓危險的地點,應採用大直徑鑽孔卸壓法進行解危處理。

6、解危實際效果檢驗。實施解危處理後,要由各隊負責按採區設計和採掘作業規程中規定的效果檢驗方法和相關規定進行實際效果檢驗。目前,應採用電磁輻射法、鑽屑法兩種方法同時檢驗,以確定解危效果。經效果檢驗,衝擊地壓危險未解除,不得恢復生產,必須重新採取相應的解危措施進行處理,與解危處理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危險區。經效果檢驗,衝擊危險完全接觸後,方可恢復生產。

標籤: 地壓 防治 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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