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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耕地措施

保護耕地措施

耕地保護是指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技術等手段和措施,對耕地的數量和質量進行的保護。耕地保護是關係我國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全局性戰略問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是必須長期堅持的一項基本國策。以下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資料,歡迎大家閲讀參考!

保護耕地措施

保護耕地措施

耕地的數量保護具體措施包括以下幾方面:

1、嚴格控制耕地轉為非耕地;

2、國家實行佔用耕地補償制度;

3、國家實行基本農田保護制度;

4、推進土地開發、復墾、整理。

質量保護

耕地的質量保護包括以下幾方面:

1、國家制定耕地質量保護措施,如:防止水土流失、耕地沙化、鹽鹼化、貧瘠化等;

2、實現耕地環境保護。

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

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是指確定一定區域的耕地保護目標任務,措施到位,責任到人,運用目標化、定量化、制度化管理方法,規範各級人民政府、部門以及各級領導的耕地保護工作行為,確保耕地保護基本國策貫徹落實的制度。自1990年以來,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建設在全國範圍由點到面、由部門到政府得到逐步推進。除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外,還有基本農田保護目標責任制、土地管理目標責任制、國土資源管理目標責任制等形式。

目前,全國近2/3的省份建立了地方政府耕地目標責任制,在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省級政府耕地保護目標和任務後,根據各地區情況,分解耕地保護指標,由上級政府與下級政府、上級國土部門與下級國土部門分兩條線逐級簽訂耕地保護責任書,明確責任制的具體內容和指標。由上級政府及國土部門定期考核目標責任制完成情況,並在考核的基礎上建立耕地保護獎懲制度,調動各地保護耕地的積極性。

今後要進一步強化地方政府領導保護耕地的責任意識,部將在完善土地調查統計制度和土地利用動態監測體系的基礎上,建立反映各地工作實際效果的考核指標體系,對各省(區、市)耕地保有量和耕地佔補情況進行考核並公佈考核考核結果,使目標責任制切實對耕地保護起到促進和保證作用。

保護耕地的原因

(一)中國的確實現了農產品嚴重短缺到供求總量平衡、豐年有餘的歷史性跨越,並不意味着中國的糧食安全可以高枕無憂。農業仍然是中國保持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基礎,仍然要始終把農業放在發展國民經濟的首要位置,仍然要保護和提高糧食生產能力。在21世紀,保障糧食安全是中國農業現代化的首要任務。人口與耕地、糧食矛盾是農業資源優化配置的最大障礙。中國在相當長的時間內,糧食生產將仍然是農業的主體,農業現代化進程包含着糧食安全水平的提高,糧食安全水平的提高是農業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中國,沒有國家糧食安全及其水平的提高,就不可能實現農業現代化。糧食安全水平是衡量中國農業現代化的重要標誌。目前糧食問題備受關注。據國家統計局統計,20xx年全國夏糧總產量為9622萬噸,比上年減產240萬噸,減2.4%。1999年-20xx年,中國糧食連續3年減產,20xx年仍是產不足需。但與此同時,糧食需求持續增長。所以必須要保護和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

(二)嚴格保護耕地是保護、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的前提。黨的xx屆三中全會指出,要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保證國家糧食安全。保護、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説到糧食,必須以穩定一定數量的耕地為保障。耕地是人類獲取食物的重要基地,維護耕地數量與質量,對農業可持續發展至關重要。中國明確規定"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實保護耕地"是基本國策,要求在有限時間內,建立耕地保護制度,保護基本農田。基本農田是耕地中的精華,是維護國家糧食安全最基本的依靠。基本農田可定義為:從戰略高度出發,在一定歷史時期內,為滿足國民經濟持續、穩定發展,社會安定和人口增加對耕地需求,而必須確保的農田。保護耕地最重要的是把基本農田保護好,這是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保護耕地特別是保護基本農田,是保護、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的重要前提。耕地問題的實質是農業問題特別是糧食問題。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就要高度重視保護和提高糧食生產能力。應當看到,目前中國耕地嚴重不足。中國是一個農業大國,中國農村人口依然佔全國人口的70%,然而中國的人

均耕地面積遠遠低於世界平均水平,而且有日趨減少的趨勢。近年來中國耕地面積逐年遞減。無論是從經濟建設的角度出發,還是從國家安全的角度考慮,解決中國農產品特別是糧食的供給問題,必須主要立足於國內,這是我們黨和政府一貫的方針,從來沒有動搖過。為了切實貫徹這一方針,必須採取有力措施,扭轉耕地減少過快的勢頭。正是出於這樣的戰略考慮,我國土地管理部門提出,土地管理工作必須把保持耕地總量動態平衡作為首要的奮鬥目標。按照國務院批准的《1997-20xx年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以下簡稱《規劃》),到20xx年,非農建設佔用耕地不得突破2950萬畝,全國耕地面積減少要求控制在9661萬畝以內,耕地保有量應控制在19.2億畝。根據預測,中國人口即將達到13億,到20xx年,人口將達到14億。屆時,人口對土地的壓力將進一步增大,即使耕地面積保持不減,人均耕地還將減少。中國在法律法規上對耕地採取了世界上最嚴格的保護措施。《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定嚴格控制耕地轉為非耕地,禁止佔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三)改革徵地制度,完善徵地程序中國耕地本不富餘,但很多地方不能很好處理城鎮化進程與糧食生產的矛盾,擠佔了不少耕地。隨着徵地規模不斷擴大,徵地中暴露出來的矛盾和問題越來越多。一是徵地規模過大。全國開發區規劃面積已達3.5萬平方公里,圈佔的耕地有43%閒置。二是農民權益得不到保障。一些地方甚至把農民的土地作為生財之道,違法違規徵地時有發生。因徵地問題引發的糾紛甚至羣體性事件,已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一個因素。這些問題暴露出中國現行徵地制度方面的缺陷。因此,黨的xx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按照保護農民權益、控制徵地規模的原則,改革徵地制度,完善徵地程序"。一要強化土地利用規劃約束和用途管制。地方各級政府都要制定土地利用規劃。要強化規劃對建設用地總量的控制,把用地規模限制在規劃數量、範圍之內。因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確需調整規劃的,必須按法定程序進行。土地用途一旦劃定,就要嚴格執行,不能隨意改作他用。二要嚴格區分公益性和經營性兩種不同性質的用地。要把為公益性項目而進行的徵地與一般經營性項目用地嚴格分開,縮小徵地範圍。徵地權是國家的強制性行政權力,應當主要用於水利、交通、國防、義務教育、公共衞生、公檢法設施等國家重點公共設施建設,一般不能用於商業開發,更不應變成企業行為。要慎用徵地權力,進一步發揮市場配置土地資源的基礎性作用。

工商企業需要用地,應當在符合土地利用規劃和城鎮建設規劃的前提下,通過向國家、向農民集體購買、租賃等市場方式取得,價格由市場決定。三要嚴格控制徵地規模。土地是農民最基本的生產資料,也是農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要加強土地管理,切實保護耕地,可徵可不徵的儘量不徵,可用可不用的儘量不用,必須徵和必須用的儘量少徵少用。國家重點基礎設施建設用地,也要節省用地,減少徵地。城鎮建設要儘量盤活存量土地,控制城區過分擴張。企業用地多少,應當和產業特點,投資規模掛鈎,防止投不多的錢,辦不大的廠,佔很多的地。四要改進土地徵用補償方式。徵用農民土地補償低,土地增值分配不合理,是農民反映比較強烈的一個問題,也是造成耕地佔用多的重要因素。農民集體土地轉為建設用地的過程,應當是農民分享城市化和工業化成果的過程,應當有利於縮小城鄉差距而不是擴大城鄉差距。要調整土地收入分配結構,確定補償安置最低標準,給被徵地農民以及時、合理的補償,並探索解決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和長遠生計的辦法。農户是市場經濟的主體,土地經營權是農民的基本權益,要保障農民在土地徵用過程中的權益不受侵犯。

標籤: 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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