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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調解工作總結4篇大綱

人民調解工作總結4篇大綱

本文目錄人民調解工作總結鄉鎮度人民調解工作總結鎮人民調解辦主任個人工作總結鄉鎮年人民調解度工作總結

我xx村是一個地處深山區以林果為主要收入的小村。現有xx人,xx個自然村,xx名黨員。雖然山區偏遠人員居住分散,但家族裙代關係複雜,各類民事糾紛時有發生。為了減少羣眾之間民事糾紛的發生,維護村莊正常的生產、生活、,促進xx村三個文明及新農村建設,我xx村於xx年成立了人民調解委員會。幾年來,調委會在xx鎮黨委和地方司法部門的領導下,緊緊圍繞新農村建設這個中心,積極主動地開展人民調解工作,其間,共受理民事糾紛24起,調解成功23起,調解成功率90%以上,防止糾紛激化2起,接待法律諮詢64人(次)。為維護xx村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為我村的改革和發展,為穩定羣眾隊伍,促進社會風氣的好轉,發揮了村級人民調解組織應有的作用,村調委會先後多次受到上級的表彰。

人民調解工作總結4篇大綱

一、領導重視,健全組織,完善制度

建立調解網絡,是開展人民調解工作基礎,自村調委會成立以來,就配備了較強的力量,隨着機構和人員變化不斷進行調整充實。目前村調委會主任由村支部書記王東風擔任,委員由支委趙克信、王玉琴擔任。村調委會下設調解辦公室,配備了兩名專職調解幹部負責日常工作。各自然村均以生產隊長為調解員。目前全村有調解信息員4名,形成了發生糾紛有人管,有人問,信息反饋快,調解及時,有力度的調解格局。

為了使調解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我們根據《人民調解工作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了《xx村人民調解委員會辦公室工作細則》,明確調委會工作職責、主要任務、工作範圍、工作程序、工作紀律以及學習、會議制度。學習制度,堅持每週二下午學習制度,主要學習政治、法律和上級政策文件,提高調解人員思想素質、政策水平和業務工作能力。

2、會議制度,每月召開一次會議,總結月度工作,討論研究疑準糾紛的處理。

3、糾紛當事人來訪,接待登記制度,針對當事人的來訪認真細緻做好登記,做到24小時內接觸糾紛,並做好糾紛防激化工作。

4、檢查、考核、評比表彰制度,根據村三個文明建設考核辦法,對調解工作做的好專幹的和信息員進行表彰,進一步提高和增強大家認真做好調解工作自覺性和積極性。

二、緊緊圍繞新農村建設中心,積極主動開展工作,發揮調解組織應有作用

xx村要完成新農村建設的指標,沒有一個安寧穩定的環境是難以實現的。村民日常事務繁雜,難免因這樣和那樣的問題而發生一些矛盾和糾紛。有了糾紛如不及時調處,及時制止事態的發展,不僅影響當事人的思想情緒,還會涉及到家庭成員、親友、左鄰右舍,甚至會引起糾紛激化,造成不良後果,直接影響到整個村莊的和諧穩定。作為村調委會,是村民事糾紛調解的職能部門。調委會必須緊緊圍繞新農村建設中心,積極主動開展工作,為羣眾分憂解難。調委會要求全體調解人員,一但發生糾紛,要及時解入,及時調解,果斷地做細緻的思想工作,轉化矛盾,把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

如村民xx一家常年在外,其山楂樹無人管理。村民xx在未經xx授意的情況下管理了這些樹木。等到秋收,xx未經xx允許摘收了這部分山楂。xx知道後找到村調委會要求解決,經過調查處理,xx返還了山楂,xx補給xx200元工錢。

三、幾點體會領導的重視,各方面的大力支持,是調解工作取得勝利的保證。

多年來,鎮黨政工領導對我xx村調委會工作極為重視。廣大羣眾也給調委會的調解工作給予大力支持,只要本村村民之間發生糾紛都積極主動配合做工作。

2、建立健全調解網絡,是開展人民調解工作的基礎

建立健全調解工作網絡,就能做到事出有人管,有人間,糾紛信息反饋快,調解及時糾紛也不易激化。村調委會自成立以來,每年度根據人員變動情況及時充實調查,調委會雖然人員變動,但運作機制不變,工作效力不變。

3、加強自身建設,提高調解人員素質是做好調解工作的關鍵

話説,打鐵還要自身便,要做好人民調解工作,首先要加強調委會人員的自身建設,必須建立“一支作風過硬、知法律、懂業務、顧大局、有事業心責任感、熱心為職工家屬服務的調解隊伍。所以説,調解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決定調解糾紛的質量,調解人員如不加強學習,不懂業務、法律知識缺乏,説外行話,辦外行事,矛盾和糾紛不但調處不好,有可能還會引起激化。調解人員還要有事業心、責任感,工作上不怕吃苦,敢於説真話,敢於反映真實情況,不怕得罪人,工作紮紮實實,一身正氣,使調解工作真正成為上為領導分憂,下為羣眾解愁,成為上級領導處理村民內部矛盾的有力肋手。

多年來,我xx村調委會在鎮黨委、政府和村支部村委會的領導下,在廣大調解人員的努力下,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與上級要求相比,還存在不少差距,為適應新形勢下人民調解工作的需要,我們要解放思想,抓住機遇,勇於開拓,求真務實,紮紮實實地做好人民調解工作。為維護社會秩序,維護xx村的全面穩定,發揮村人民調解委員會應有的作用。

鄉鎮度人民調解工作總結人民調解工作總結(2) | 返回目錄

二o一o年,xx鄉調委會在縣局黨組和xx鄉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在廣大人民調解員的共同努力下,為維護xx鄉的全面穩定,發揮了人民調解委員會應有的作用,取得了較好的工作成效。截至目前,全鄉共排查出各類矛盾糾紛371起,涉及人數420餘人,調處371起,調解成功369起,履行369起,其中司法所直接參與指導調處複雜疑難糾紛66起,調處率達100%,調處成功率99%,履行率100%,為當事人挽回各類經濟損失300餘萬元,未發生一起因調處不及時導致的民轉刑和上訪事件,確保了轄區內的社會穩定。現將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制。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糾紛預警機制。村(社區)相應建立健全了預警機制,形成信息員、村(居)民小組、村調委會、鄉四級預警網絡。鄉人民調解中心指導村(社區)調處中心、村(社區)調委會每月進行一次糾紛排查,重大節日和敏感期必須及時排查,並將排查結果報區調處中心。預警信息員、調解員發現重大糾紛和集訪苗頭,隨時上報,並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調處,並及時通過信息渠道向上級報告,切實防止民轉刑案件和集訪、越級上訪事件發生。二是健全檢查考評機制。鄉人民調解中心明確了主要考評考核標準,把大調解的各項指標進行細化分解,進行量化考評考核。三是落實社會矛盾糾紛調處責任制。各單位對屬於本轄門調處的矛盾糾紛,要切實負起責任,及時化解,不得把矛盾糾紛推向上級、推向社會,達到小糾紛不出組、一般糾紛不出組、大糾紛不出村(社區)、疑難糾紛不出鄉。四是實行首問責任制。對羣眾上門要求調處的矛盾糾紛,實行首問責任制,不管找到那個部門都應熱情接待、主動受理,然後轉交責任部門調處,切實防止矛盾激化。五是建立領導接待、包案制度。鄉、村(社區)兩級都確定了領導接待日。鄉定期安排領導接待羣眾來訪,村(社區)每月排出處理糾紛值班表,黨政領導按照職責分工,對重要信訪來訪、重大糾紛和上訪案件,特別是久拖未決的問題,實行包案處理,負責包案的領導要一包到底,親自處理,直至息訴停訪。

二、統一標準,確保質量。

一是統一制度建設標準。鄉人民調解中心及人民調解委會統一建立了重大糾紛快報、重大糾紛(社情)彙總分析;重大糾紛協調調解、糾紛排查專項治理、重大糾紛管轄督辦等制度;各調委會統一建立健全工作責任、例會、學習、考評、業務登記、培訓、統計、檔案管理等八項內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規範了大調解工作業務台帳。二是統一業務建設標準。在“大調解”工作整個過程中,從糾紛調處申請、受理、告知、調查、調解、製作協議書,到協議履行及回訪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並嚴格運作程序,克服工作中隨意性,堅決做到既重視實體上的合法規範,又重視程序上的合法規範。三是統一隊伍建設標準。各調委會組成人員實行選舉與聘用相結合,並報司法所審查、備案;司法所負責培訓調委會主任,3月22日至23日舉辦了全鄉基層調解員培訓班,參訓人員11名;同時下發了文件,對基層調解員進行目標管理、量化考核、嚴格按標準落實獎懲。四是統一調解中心和調解室建設標準。協調中心必須要有辦公室、調解室、檔案室。調解室必須要在20平方米以上,並有明顯標誌;全鄉統一了上牆公示欄。從而使鄉、村(社區)兩級協調中心規範化建設得到了加強,使調處中心成為整合力量、聯動各方的調處機構和工作平台。

三、集中開展了調解員業務培訓和送法上門活動。

XX年6月30日,是全鄉召開黨員幹部述職述廉報告會的日子,各村黨支部書記都有參加。藉此機會,司法所所長譚支坤對參會的村支書記兼各村調委會主任在會後進行了一次簡短的業務培訓,對人民調解的相關推介技巧以及文書的製作進行了講解,調解員認真聽完課後都表示受益匪淺,期望上級多提供業務指導書籍和培訓機會。XX年12月10日,xx司法所工作人員廖兆鋒會同鄉綜治辦、信訪辦來到太和街村各治安中心户長家宣傳《條例》,並圍繞該村人民調解工作實際,將人民調解知識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有關政策、法律規定進行了宣傳。隨後又到三道巖、三岔溝、陽坡村委會具體檢查指導了各村人民調解工作台帳建設、檔案和人民調解協議書製作工作。6月27日,司法所幹警譚支坤又專程來到建始孫家灣煤礦宣傳《工傷保險條例》,在現場走訪中發現該煤礦一起煤礦工傷事故賠償糾紛一直沒有解決,民工晏正成很着急,司法所工作人員瞭解相關情況後,在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主持了調解,通過現場及時有效的調解,礦方同意一次性賠償民工晏正成3XX元人民幣,雙方終於握手言和。

四、堅持“調防結合,以防為主”的人民調解工作方針,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的基礎性和主力軍作用。

通過深入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活動,摸清影響社會穩定的各種不和諧,不安定因素。認真進行分析研究,並爭取積極措施,集中開展調處工作,努力把各類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解決在訴訟外,最大限度的增加社會和諧因素,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我們加強調解網絡建設,着力培訓人民調解員;切實抓好月排查制度,採取“分級負責,歸口管理”的方法;‘總結工作經驗、探求工作方法,在全鄉大力推行“流動庭式調解”;新建警司聯合庭、“訴前調解”等模式和措施,使矛盾在萌芽狀態就能得到及時解決,降低當事人的訴訟成本,使矛盾解決在基層,有效促進了全鄉和諧穩定。

目前,人民調解已成為鄉人民政府解決矛盾糾紛的重要手段,司法所及各人民調解委員會成為xx鄉化解信訪糾紛的一個重要平台。我們將進一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人民調解法》,認真調查研究,總結經驗,樹立典型,因地制宜,推廣好經驗、好做法,把我鄉的人民調解工作推向一個新台階,為創建“平安xx”做出新的貢獻。

鎮人民調解辦主任個人工作總結人民調解工作總結(3) | 返回目錄

自200*年任##鎮人民調解辦公室主任以來,我與其他調解員一道,穩紮穩打,克堅攻難,共調解糾紛1454起,其中直接參與糾紛調解562起,及時有效地化解了各類矛盾糾紛,達到了預防和減少犯罪、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目的,人民調解工作取得了較大進步,為營造和諧穩定的“平安##”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勤學習、立規矩,規範執法行為

在當今市場經濟高速發展的環境下,糾紛發生的範圍、主體不斷擴大,糾紛類型也不斷複雜化,過去那種“兩頭哄、雙方瞞、壓住問題” 的做法行不通了。這就要求人民調解員必須加強自身建設,不斷提高水平,調解糾紛當中做到“法德結合、文明調解”。自當任司法所長以來,我努力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xxxx”重要思想等一系列黨的理論;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堅持用發展的眼光想問題、解決糾紛;積極參加各類培訓,認真學習各項法律法規,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論水平和法律水平,增強解決糾紛的科學性、合理性。同時,我結合##的實際,建立健全了工作制度、廉潔制度,及時修訂了《人民調解員守則》、《人民調解員工作制度》、《矛盾糾紛排查制度》等各項人民調解工作制度,進一步規範了人民調解行為。

二、細排查、重解決,防止矛盾激化

##鎮轄##個行政村##個自然村,總計##餘人,是全縣行政村和自然村最多的鄉鎮,地域廣、居住分散是其最大的鎮情。面對如此複雜的局面,我並沒有氣餒,始終抱着“決不能叫矛盾激化,更不能讓民事糾紛轉為刑事糾紛”的信念,和鎮調委會一班人,認真落實“調防結合、以防為主”的人民調解工作方針,加強矛盾糾紛排查和解決力度。一是建立健全調解網絡。在全鎮##個行政村建立了人民調解委員會,鞏固了基層的基礎地位;堅持每月治調主任例會制,加強矛盾糾紛的排查力度。根據重大節假日期間,婚姻、戀愛糾紛較多;秋冬交替農閒時節,建房、宅基地、農作物糾紛較多;春節前後,贍養糾紛較多的實際情況,我們開展有針對性的重點排查和走訪,發現糾紛苗頭及時採取針對性措施,有效避免糾紛的發生。二是加強矛盾糾紛解決力度。一旦發生糾紛,我們迅速出動,積極介入,瞭解事情的起因,掌握糾紛的發展動態。在調解時做到“耐心、誠心、細心”,不厭其煩地向當事人宣傳法律政策,提高當事人的法律政策認知度,防止矛盾激化,確保糾紛的圓滿解決。 XX年7月7日 ,##鎮某村書記施某與該村村委委員施某因村莊規劃發生爭吵,事態發展到對打出手,二人還是親兄弟,造成該書記的哥哥鼻骨骨折,經鑑定屬於輕傷,其女兒得知爸爸被叔叔打傷後,鼓勵父親追究叔叔的刑事責任,我們得知情況後,考慮到今後工作需要,及引起該糾紛純屬為集體工作,與承辦此案件的派出所民警一起商討、研究,認為該案件適宜調解,而且加害人其弟也在事後主動賠禮道歉,經過調委會及村幹部一起認真做兄長和其女兒的工作,説明利避關係,最後雙方同意調解。加害人施某自願賠償被害人醫藥費、車旅費、誤工費等,被害人則對加害人表示諒解,兄弟倆氣消了,幹部之間也更加團結。這樣,一家人避免了對簿公堂,重新和睦相處,也有利於該村今後的發展。

三、身廉潔、保公正,維護一方穩定

自擔任司法所長,從事人民調解工作以來,不管是工作還是業餘時間,只要有糾紛,我就會第一個到現場,只要有人要求幫助,我從不拒絕。一些得到過我幫助的人,總想給我回報,還有一些叫我偏袒偏裁的人,設法想給我點小恩小惠,但我始終不為所動,保持一顆平常心,在調處過程中公公正正,始終把“一碗水端平”。在執法過程中,我給自己定了一條“清規戒律”:作為一名人民調解員,收別人一分錢,我自己就不值一文錢。三年來,在我們的共同努力下,##鎮無惡性羣眾性事件和無惡性民轉刑案件發生,也無糾紛上交上級司法部門,真正做到糾紛不出鎮,呈現了“家和萬事興,鎮安百業順”的良好局面。

四、存在問題與不足

在這幾年中,我盡了自己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清醒地認識到自己與組織和羣眾的要求還存在一定的差距,表現在政治理論素質和業務水平不高,理論學習不夠系統、深入,業務知識學習不夠等等。今後,我要發揚優點,克服不足,加強學習,提高能力,盡心盡職履行好工作職責,振奮精神,開拓創新,為維護##和諧穩定做出應有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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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o年,xx鄉調委會在縣局黨組和xx鄉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在廣大人民調解員的共同努力下,為維護xx鄉的全面穩定,發揮了人民調解委員會應有的作用,取得了較好的工作成效。截至目前,全鄉共排查出各類矛盾糾紛371起,涉及人數420餘人,調處371起,調解成功369起,履行369起,其中司法所直接參與指導調處複雜疑難糾紛66起,調處率達100%,調處成功率99%,履行率100%,為當事人挽回各類經濟損失300餘萬元,未發生一起因調處不及時導致的民轉刑和上訪事件,確保了轄區內的社會穩定。現將工作開展情況總結

一、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制。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糾紛預警機制。村(社區)相應建立健全了預警機制,形成信息員、村(居)民小組、村調委會、鄉四級預警網絡。鄉人民調解中心指導村(社區)調處中心、村(社區)調委會每月進行一次糾紛排查,重大節日和敏感期必須及時排查,並將排查結果報區調處中心。預警信息員、調解員發現重大糾紛和集訪苗頭,隨時上報,並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調處,並及時通過信息渠道向上級報告,切實防止民轉刑案件和集訪、越級上訪事件發生。二是健全檢查考評機制。鄉人民調解中心明確了主要考評考核標準,把大調解的各項指標進行細化分解,進行量化考評考核。三是落實社會矛盾糾紛調處責任制。各單位對屬於本轄門調處的矛盾糾紛,要切實負起責任,及時化解,不得把矛盾糾紛推向上級、推向社會,達到小糾紛不出組、一般糾紛不出組、大糾紛不出村(社區)、疑難糾紛不出鄉。四是實行首問責任制。對羣眾上門要求調處的矛盾糾紛,實行首問責任制,不管找到那個部門都應熱情接待、主動受理,然後轉交責任部門調處,切實防止矛盾激化。五是建立領導接待、包案制度。鄉、村(社區)兩級都確定了領導接待日。鄉定期安排領導接待羣眾來訪,村(社區)每月排出處理糾紛值班表,黨政領導按照職責分工,對重要信訪來訪、重大糾紛和上訪案件,特別是久拖未決的問題,實行包案處理,負責包案的領導要一包到底,親自處理,直至息訴停訪。

二、統一標準,確保質量。

一是統一制度建設標準。鄉人民調解中心及人民調解委會統一建立了重大糾紛快報、重大糾紛(社情)彙總分析;重大糾紛協調調解、糾紛排查專項治理、重大糾紛管轄督辦等制度;各調委會統一建立健全工作責任、例會、學習、考評、業務登記、培訓、統計、檔案管理等八項內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規範了大調解工作業務台帳。二是統一業務建設標準。在“大調解”工作整個過程中,從糾紛調處申請、受理、告知、調查、調解、製作協議書,到協議履行及回訪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並嚴格運作程序,克服工作中隨意性,堅決做到既重視實體上的合法規範,又重視程序上的合法規範。三是統一隊伍建設標準。各調委會組成人員實行選舉與聘用相結合,並報司法所審查、備案;司法所負責培訓調委會主任,3月22日至23日舉辦了全鄉基層調解員培訓班,參訓人員11名;同時下發了文件,對基層調解員進行目標管理、量化考核、嚴格按標準落實獎懲。四是統一調解中心和調解室建設標準。協調中心必須要有辦公室、調解室、檔案室。調解室必須要在20平方米以上,並有明顯標誌;全鄉統一了上牆公示欄。從而使鄉、村(社區)兩級協調中心規範化建設得到了加強,使調處中心成為整合力量、聯動各方的調處機構和工作平台。

三、集中開展了調解員業務培訓和送法上門活動。

xx年6月30日,是全鄉召開黨員幹部述職述廉報告會的日子,各村黨支部書記都有參加。藉此機會,司法所所長譚支坤對參會的村支書記兼各村調委會主任在會後進行了一次簡短的業務培訓,對人民調解的相關推介技巧以及文書的製作進行了講解,調解員認真聽完課後都表示受益匪淺,期望上級多提供業務指導書籍和培訓機會。xx年12月10日,xx司法所工作人員廖兆鋒會同鄉綜治辦、信訪辦來到太和街村各治安中心户長家宣傳《條例》,並圍繞該村人民調解工作實際,將人民調解知識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有關政策、法律規定進行了宣傳。隨後又到三道巖、三岔溝、陽坡村委會具體檢查指導了各村人民調解工作台帳建設、檔案和人民調解協議書製作工作。6月27日,司法所幹警譚支坤又專程來到建始孫家灣煤礦宣傳《工傷保險條例》,在現場走訪中發現該煤礦一起煤礦工傷事故賠償糾紛一直沒有解決,民工晏正成很着急,司法所工作人員瞭解相關情況後,在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主持了調解,通過現場及時有效的調解,礦方同意一次性賠償民工晏正成3xx元人民幣,雙方終於握手言和。

四、堅持“調防結合,以防為主”的人民調解工作方針,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的基礎性和主力軍作用。

通過深入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活動,摸清影響社會穩定的各種不和諧,不安定因素。認真進行分析研究,並爭取積極措施,集中開展調處工作,努力把各類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解決在訴訟外,最大限度的增加社會和諧因素,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我們加強調解網絡建設,着力培訓人民調解員;切實抓好月排查制度,採取“分級負責,歸口管理”的方法;‘總結工作經驗、探求工作方法,在全鄉大力推行“流動庭式調解”;新建警司聯合庭、“訴前調解”等模式和措施,使矛盾在萌芽狀態就能得到及時解決,降低當事人的訴訟成本,使矛盾解決在基層,有效促進了全鄉和諧穩定。

目前,人民調解已成為鄉人民政府解決矛盾糾紛的重要手段,司法所及各人民調解委員會成為xx鄉化解信訪糾紛的一個重要平台。我們將進一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人民調解法》,認真調查研究,總結經驗,樹立典型,因地制宜,推廣好經驗、好做法,把我鄉的人民調解工作推向一個新台階,為創建“平安xx”做出新的貢獻。

標籤: 人民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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