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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政工作總結

水政工作總結

按照2010年水政工作目標任務書要求,在上級水政部門的指導支持下,在局領導的帶領下,經過全體水政人員的共同努力,較好完成全年水政工作的目標任務,在灘地管理和水政執法,查處水事案件上又有新突破,現將一年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水政工作總結

一、加強執法工作的組織領導

根據要求,我局明確了由一名分管局長主管水政工作。為使水行政執法工作落到實處,我局成立了專門的執法小組,並將各自任務進行了明確的分工,從領導、組織、人員三方面保證了水行政執法工作有序、順利地進行。

二、健全各項制度

我局水政水資源科認真執行《水政監察規範化建設》和《河道管理巡查制度》,並將制度裝訂上牆。水政主管領導每月帶隊巡查不少二次,水政監察人員每週巡查不少於一次並認真填寫巡查記錄登記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賦予的權力依法對轄區水事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很好維護河道持續,保障工程安全。

三、大力開展水法宣傳

(一)水政工作人員在第十六屆“世界水日”和二十一屆“中國水周”進行了形式多樣的宣傳工作。3月22日,水政人員在縣廣場設立水法宣傳站,圍繞“涉水衞生”和“發展水利、改善民生”為主題,進行水法宣傳。當天懸掛橫幅三副、張貼標語50張,發放宣傳材料5000餘份、出動宣傳車一台,接受羣眾諮詢達100餘人次。通過宣傳教育使廣大幹部職工、人民羣眾瞭解到人民治黃60餘年取得的偉大成就,真切感受到在新的歷史時期,發展黃河水利事業,對於改善黃河流域民生,建設小康社會的巨大意義。

(二)在12.4全國法制宣傳日開展形式多樣的法制宣傳,出動宣傳車輛一台、橫幅1條。12月4日,主管水政的副局長、水政科長及水政人員冒着嚴寒,將法制宣傳標語張貼於縣城、沿黃各鄉、鎮、村的主要街道,在張貼標語的同時對圍觀羣眾進行普法教育,散發水法規宣傳冊500份。對灘區人民重點宣傳破壞防洪工程的危害性以及違反的後果。為進一步使幹部職工熟練掌握《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我局利用週一、週三學習時間,組織全體幹部職工學習了水法、防洪法的相關知識,對重點進行講解。製作了法制知識的板報,張貼全體幹部職工學習十七大精神心得體會。

(三)為進一步使幹部職工熟練掌握《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我局利用週一、週三學習時間,組織全體幹部職工學習了水法、防洪法的相關知識,對重點進行講解。製作了法制知識的板報,張貼全體幹部職工學習十七大精神心得體會。

四、執法巡查與水事案件查處

(一)上年遺留案件:縣交通局擅自在310國道北20米處,我局河道管護範圍內修建監測站和生活區,發現此活動後,我局水政人員及時介入調查取證,責令其立即停工,補辦相關手續,接受我局的監督與管理。

(二)上年遺留案件:工程19#壩處排水渠連續數週有不明水流排入河道,接此報告後,縣局領導對此情況高度重視,立即責成水政人員沿水流逆向徒步巡查。巡查發現該水流系中鐵一局集團有限公司項目經理部的在施工中未經河道主管部門批准擅自向河道排放的施工用水。水政人員多次攜帶照攝錄像設備對其水流排放過程自源頭至入河口進行了全程取證,並現場要求立即制止排水,辦理相關手續。

(三)3月6日,水政監察人員在堅持經常巡查、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了河道巡查力度。在巡查過程中採取巡查與宣傳相結合的方式,把亂耕亂種的區域作為重點巡查和宣傳對象,以增強沿河羣眾的法制意識,提高遵守水法律法規的自覺性,把各種違法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巡查時發現凹裏村民在鐵橋下亂墾亂佔灘地行為,我局水政人員及時制止,責令其辦理相關手續。

(四)對去年遺留案件:高速公路k3+380處水毀排水工程的設計、施工由我局負責實施,在實施時要確保工程質量,符合國家設計標準及滿足公路排水及防洪要求。該排水工程於XX年年8月22日通過驗收,施工費用由高速公路建設集團公司承擔,並負責我局工程範圍內的k3+380、k5+650兩處排水設施的維修、養護,並接受水利管理部門監督。但是費用問題一直遲遲未落實。

(五)上年遺留案件:3-7月份我局積極長途電信線務局的協商,由於時間較長及多種歷史原因,多年來困擾工程防汛路通行的通訊電杆,特別是工程7-8#壩段通訊杆栽在防汛路中央,嚴重影響車輛通行及工程面貌。

(六)2010年8月17日下午,水政人員在防汛、工程巡查中,發現山西運風高速公路集團未經河道主管部門許可,擅自在大橋南端栽設電杆,架設錄像監控設備時,立即進行了阻止,責令其立即停工,辦理相關手續。

五、案件處理結果

(一)對縣交通局違法修建超限站違法案件,我局水政人員及時進行了阻止,並下達了《責任改正通知書》、《處罰事先告知書》、《處罰聽證告知書》。案件立案查處後,局領導和上級業務部門給予了大力的的支持和指導,縣局水政人員作了大量細緻的工作,2010年新年伊始,終於取得了新的突破超限站同意接受我局的監督與管理,此案終結。

(二)對中鐵一局違法排水案件,我局水政人員及時進行了阻止,送達了責令整改通知書、處罰告知書、處罰聽證書和處罰決定書。經過一段時間的協商,雖然對方勉強承認未經許可擅自排水的違法行為,但不願意接受處罰。2010年1月14日,我局水政人員冒着風雪再次與中鐵一局協商。最終,對方表示願意接受我局的處理意見,此案終結。

(三)對違法亂佔灘地的凹裏村民進行法制宣傳教育,最終願意接受我局管理,5月8日和我局簽訂灘地管護協議。

(四)對高速公路k3+380處水毀排水渠工程,2010年我局水政人員對此與其協商,2010年9月排水渠質保金費用已全部付清。

(五)對長途電信線務局非法架設通訊電杆案件,經過水政人員多次與長途電信線務局的協商, 2010年7月15日,長途電信線務局派人移走架設在工程7-8#壩上的2根通訊電杆和影響排水渠修建的1根電杆。保證了道路的暢通,改變了工程面貌。

(六)對山西運風高速公路集團未經河道主管部門許可,擅自在大橋南端栽設電杆,架設錄像監控設備案件,對方已停止違法行為。

六、存在的問題

(一)基層水政隊伍的物質基礎薄弱。基層水政隊伍缺乏充足穩定的經費來源,隊伍執法裝備性能差且長期得不到更新,這很難適應新形勢下水行政執法活動開展的需要。水事案件主要發生在基層,主要由基層單位處理,但基層執法隊伍缺乏必要的交通工具和先進的通訊、偵查裝備。物質基礎的薄弱極大的制約了水政隊伍的發展,不利於水事案件的查處。

(二)水政制服的不統一,導致在執法過程中着裝各式各樣,缺乏正規性,導致執法威信的下降。

(三)水政隊伍缺乏良好的外部執法環境。水政隊伍缺乏與地方政府、公檢法、相關政府主管部門的聯繫機制,信息資源缺乏共享。在我局利益與地方利益發生衝突時,難以及時有效的執法,難以保證我局的合法利益。

(四)法律基礎知識不紮實,在涉及水法以外的法律時不能提供較為可行的實施方案。以後要認真學習民法、經濟法、物權法等知識,在處理涉及法律方面的事項時確保遊刃有餘。

(五)不瞭解其他單位在水政水資源方面的做法,不能借鑑他們的先進經驗。要儘量走出去,觀摩學習其他單位特別是先進單位的經驗和做法,推動我局水政水資源工作的開展。

七、對發現問題的建議

(一)上級領導部門要高度重視水政經費問題,探求水政隊伍穩定的經費來源。建議在水行政事業收費中提取水政隊伍活動專項經費,專門用於水政隊伍辦案、執法、改進技術裝備,真正實現水政隊伍的正規化。

(二)購買發放統一的執法制服。可以採取類似檢察院、法院的西服佩戴水政監察徽章。

(三)建立外部聯繫機制。水政監察部門應該與地方政府、公檢法、相關兄弟部門建立必要的聯繫機制,做好信息通報和信息溝通制度,建立有效的聯誼機制,為水行政執法工作創造良好的外部執法環境。

(四)改革創新水法的宣傳形式。水法宣傳是最有效的預防違法行為的方式。只有使水法觀念深入人心才能有效的預防和減少水事違法行為的發生,才能增強沿岸羣眾同水事違法行為作鬥爭的勇氣,才能更好的保障河務部門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水法宣傳形式不僅要採取原來的撒傳單、廣播等形式,更要創造性的利用網絡等形式進行宣傳。另一方面,抽象的法律概念不容易引起沿岸百姓的共鳴,宣傳應注重以案講法,將抽象的法律概念具體化,使沿岸百姓認識到法的重要性和嚴肅性,使其認識到違法的嚴重後果,使法對其產生威懾性,使其因畏懼違法的不利後果而不敢輕觸法律。

(五)建立激勵機制。隨着社會的發展,激勵機制已經成為行政管理理論和實踐的核心問題之一,在行政管理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尤其對水政隊伍來説,由於工作人員作出的義務性行為和承擔的義務性工作較多,激勵就更具有作用。激勵是廣羅人才、穩定隊伍的需要,是激發水政工作人員積極性、創造性的需要,是推進水政工作創新發展進步的需要。

八、2010年水政工作打算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各項制度

明確分管局長主管水政工作,成立執法小組,保證了水行政執法工作有序、順利地進行。認真執行《水政監察規範化建設》和《河道管理巡查制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賦予的權力依法對轄區水事違法行為進行查處,保障工程安全。

(二)、大力開展水法宣傳

積極利用“世界水日”和 “中國水周”及12.4全國法制宣傳日開展形式多樣的法制宣傳工作。利用“五五普法”時機宣傳法制知識。

一年來我局的水政工作,在各級領導的親切關懷和指導下,在有關管理部門的大力配合下,取得了一些成績,但與上級領導的希望和要求還有一定差距,我局將在以後的工作中發揚成績,積極尋找差距和不足,認真學習有關文件精神,團結拼搏,開拓創新,再接再厲,使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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