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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全會精神:反腐要頂層設計才是治本之策

落實全會精神:反腐要頂層設計才是治本之策

王岐山執掌中紀委後,“拍蒼蠅”“打老虎”言猶在耳:中共十八大之後,已有11名省部級官員被調查,分別為李春城、劉鐵男、倪發科、郭永祥、王素毅、李達球、蔣潔敏、王永春、李華林、季建業、廖少華。民間反腐打開大門,巡視組增加暗訪,連中紀委網站都變得“驚豔”…不再強調預防為主,而是主動出擊、嚴懲查辦。(新浪網 11月12日)

落實全會精神:反腐要頂層設計才是治本之策

不斷的傳出高官落馬的新聞,無疑是彰顯了中央“反腐”的決心,更鼓舞了民心。不可否認,中央的反腐疾風如懸掛在一些官員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反腐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令人深思的是,腐敗問題仍然相當嚴重,貪官前腐後繼, 原因何在?歸根到底是根沒治好。有人生動貼近地解釋了這種現象:抓貪官就像打蚊子。你的蚊帳佈滿破洞,打死一隻,下一隻又飛進來了。所以,“反腐風暴”、“運動式反腐”,讓一些人有所收斂,往往風頭一過,故態復萌,“治標不治本”。制度反腐專家李永忠就一針見血地指出:這些年反腐敗工作一直缺乏一個有效的頂層設計。三十多年了,還是“三個並存、兩個依然”理論,所以一直被腐敗分子和不正之風牽着鼻子走,缺乏戰略規劃。

胡總書記曾強調,“只有抓好治本,從源頭上不斷剷除腐敗滋生蔓延的土壤,才能鞏固和發展反腐敗取得的成果,從根本上解決腐敗問題”。形象一點説,只有換個不破的蚊帳,蚊子才飛不進來,只有健全監督體制,貪官才無機可乘。

單純的懲治,只能解決“不敢腐敗”的問題,而要頂層設計,程序法治,才能解決“不能腐敗”的問題。怎樣才能從根本上解決“不能腐敗”的問題呢?套用句老生常談的話,把權力鎖進籠子,將權力曬在陽光下。

把權力關進鐵籠是保證。“權力導致腐敗,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一些官員權力觀發生扭曲,人治代替法制,以言代法、以權代法,徇私枉法,最終淪為階下囚,根本的原因還在於權力看不牢,管不住“肆意妄為”的權力。只有“鐵”的制度,“剛”的原則,權力才不會脱韁跑馬。

讓“權力”在陽光下接受監督是關鍵。沒有監督和約束的權力,就如沒有繫緊的鞋帶,隨時都有“散掉”的可能。只有把整個反腐敗體制化、機制化、法制化,讓權力在陽光下規範運行,讓社會和羣眾有效監督,讓話語權力普遍下移,才不會在藏污納垢的黑箱。

“必須要從源頭上剷除腐敗滋生蔓延的土壤”,強調的就是治好“本”,這是從目前腐敗氾濫的現實中總結出的最深刻教訓。各級紀檢監察部門一定要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反腐敗的重大決策和戰略部署,從頂層設計制約權力,懲防並舉、綜合治理腐敗,既要從嚴“治標”,懲治腐敗,更要着力“治本”,預防腐敗。(姓名: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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