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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在政務公開工作中進一步做好政務輿情迴應的通知原文

關於在政務公開工作中進一步做好政務輿情迴應的通知原文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在政務公開工作中進一步做好政務輿情迴應的通知》,對各地區各部門政務輿情迴應工作作出部署,你知道這份通知的原文是什麼嗎?講了些什麼,政府會對這政府文件有什麼迴應,內容是什麼;下面是有關於在政務公開工作中進一步做好政務輿情迴應的通知,歡迎參閲。

關於在政務公開工作中進一步做好政務輿情迴應的通知原文
關於在政務公開工作中進一步做好政務輿情迴應的通知原文

國辦發〔20xx〕6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近年來,隨着互聯網的迅猛發展,新型傳播方式不斷湧現,政府的施政環境發生深刻變化,輿情事件頻發多發,加強政務公開、做好政務輿情迴應日益成為政府提升治理能力的內在要求。經過多年努力,各地區各部門政務公開和輿情迴應工作取得較大進展,發佈、解讀、迴應銜接配套的政務公開工作格局基本形成。但是,與互聯網對政府治理的要求相比,與人民羣眾的期待相比,一些地方和部門仍存在工作理念不適應、工作機制不完善、輿情迴應不到位、迴應效果不理想等問題。為進一步做好政務輿情迴應工作,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明確政務輿情迴應責任。各級政府及其部門要高度重視政務輿情迴應工作,切實增強輿情意識,建立健全政務輿情的監測、研判、迴應機制,落實迴應責任,避免反應遲緩、被動應對現象。對涉及國務院重大政策、重要決策部署的政務輿情,國務院相關部門是第一責任主體。對涉及地方的政務輿情,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行迴應,涉事責任部門是第一責任主體,本級政府辦公廳(室)會同宣傳部門做好組織協調工作;涉事責任部門實行垂直管理的,上級部門辦公廳(室)會同宣傳部門做好組織協調工作。對涉及多個地方的政務輿情,上級政府主管部門是輿情迴應的第一責任主體,相關地方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進行迴應。對涉及多個部門的政務輿情,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迴應工作,部門之間應加強溝通協商,確保迴應的信息準確一致,本級政府辦公廳(室)會同宣傳部門做好組織協調、督促指導工作,必要時可確定牽頭部門;對特別重大的政務輿情,本級政府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負起領導責任,指導、協調、督促相關部門做好輿情迴應工作。

二、把握需重點回應的政務輿情標準。各地區各部門需重點回應的政務輿情是:對政府及其部門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誤解誤讀的、涉及公眾切身利益且產生較大影響的、涉及民生領域嚴重衝擊社會道德底線的、涉及突發事件處置和自然災害應對的、上級政府要求下級政府主動迴應的政務輿情等。輿情監測過程中,如發現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造謠傳謠行為,相關部門在及時迴應的同時,應將有關情況和線索移交公安機關、網絡監管部門依法依規進行查處。

三、提高政務輿情迴應實效。對涉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政務輿情,要快速反應、及時發聲,最遲應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佈會,對其他政務輿情應在48小時內予以迴應,並根據工作進展情況,持續發佈權威信息。對監測發現的政務輿情,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研判,區別不同情況,進行分類處理,並通過發佈權威信息、召開新聞發佈會或吹風會、接受媒體採訪等方式進行迴應。迴應內容應圍繞輿論關注的焦點、熱點和關鍵問題,實事求是、言之有據、有的放矢,避免自説自話,力求表達準確、親切、自然。通過召開新聞發佈會或吹風會進行迴應的,相關部門負責人或新聞發言人應當出席。對出面迴應的政府工作人員,要給予一定的自主空間,寬容失誤。各地區各部門要適應傳播對象化、分眾化趨勢,進一步提高政務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的開通率,充分利用新興媒體平等交流、互動傳播的特點和政府網站的互動功能,提升迴應信息的到達率。建立與宣傳、網信等部門的快速反應和協調聯動機制,加強與有關媒體和網站的溝通,擴大回應信息的傳播範圍。

四、加強督促檢查和業務培訓。各地區各部門要以政務輿情迴應制度、迴應機制、迴應效果為重點,定期開展督查,切實做到解疑釋惑、澄清事實,贏得公眾理解和支持。進一步加大業務培訓力度,利用2年時間,國務院新聞辦牽頭對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門分管負責同志和新聞發言人輪訓一遍,各省(區、市)新聞辦牽頭對省直部門、市縣兩級政府的分管負責同志和新聞發言人輪訓一遍,切實增強公開意識,轉變理念,提高發布信息、解讀政策、迴應關切的能力。

五、建立政務輿情迴應激勵約束機制。各地區各部門要將政務輿情迴應情況作為政務公開的重要內容納入考核體系。各級政府辦公廳(室)要定期對政務輿情迴應的經驗做法進行梳理彙總,對先進典型以適當方式進行推廣交流,發揮好示範引導作用;對工作落實好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表彰。要建立政務輿情迴應通報批評和約談制度,定期對輿情迴應工作情況進行通報,對工作消極、不作為且整改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約談;對不按照規定公開政務,侵犯羣眾知情權且情節較重的,會同監察機關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

國務院辦公廳

20xx年7月30日

關於在政務公開工作中進一步做好政務輿情迴應的通知內容

《通知》指出,隨着互聯網的迅猛發展,新型傳播方式不斷湧現,政府的施政環境發生深刻變化,輿情事件頻發多發,加強政務公開、做好政務輿情迴應日益成為政府提升治理能力的內在要求。

《通知》進一步明確政務輿情迴應責任。涉及國務院重大政策、重要決策部署的政務輿情,國務院相關部門是第一責任主體。涉及地方的政務輿情,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行迴應,涉事責任部門是第一責任主體。對特別重大的政務輿情,本級政府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負起領導責任,指導、協調、督促相關部門做好輿情迴應工作。

《通知》要求把握需重點回應的政務輿情標準。對政府及其部門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誤解誤讀的、涉及公眾切身利益且產生較大影響的、涉及民生領域嚴重衝擊社會道德底線的、涉及突發事件處置和自然災害應對的、上級政府要求下級政府主動迴應的政務輿情等,各地區各部門需重點回應。輿情監測過程中,如發現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造謠傳謠行為,相關部門在及時迴應的同時,應將有關情況和線索移交公安機關、網絡監管部門依法依規進行查處。

《通知》要求提高政務輿情迴應實效。對涉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政務輿情,要快速反應、及時發聲,最遲應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佈會。對其他政務輿情應在48小時內予以迴應,並根據工作進展情況,持續發佈權威信息。迴應內容應圍繞輿論關注的焦點、熱點和關鍵問題,實事求是、言之有據、有的放矢。通過召開新聞發佈會或吹風會進行迴應的,相關部門負責人或新聞發言人應當出席。對出面迴應的政府工作人員,要給予一定的自主空間,寬容失誤。

《通知》強調要加強督促檢查和業務培訓。各地區各部門要以政務輿情迴應制度、迴應機制、迴應效果為重點,定期開展督查。進一步加大業務培訓力度,利用2年時間,對國務院各部門、縣級以上地方各級政府分管負責同志和新聞發言人輪訓一遍。《通知》還明確了建立政務輿情迴應激勵約束機制。

政務公開輿情迴應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政務輿情應對工作,提升政務公開水平,增強政府公信力,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回應社會關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見》和省、市關於建立政務公開輿情迴應制度的要求,制訂本制度。

一、明確工作原則

(一)公開透明原則。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深入推進我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正確對待輿論監督,做到不缺位、不失語、不被動,牢牢抓住信息發佈主動權。

(二)分級負責原則。牢固樹立輿情危機和公開意識,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注重源頭防範、源頭治理、源頭處置,做到有責、負責、盡責。

(三)科學有效原則。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尊重宣傳和輿情發展規律,把握好時、度、效、管理能力和引導能力。

(四)雙向互動原則。規範和整合政民互動渠道、探索建立網上羣眾路線工作法,快速受理羣眾諮詢投訴,及時公開熱點、敏感話題真實情況,發揮輿情在傳播政務信息、引導社會輿論、暢通民意渠道中的作用。

二、健全工作機制

(一)檢測收集。各單位負責檢測、收集縣主要門户網站、論壇、微博、網絡問政、熱線電話、新聞跟貼,以及傳統媒體上的重大政務輿情,要安排專人和力量負責檢測收集涉及本部門的政務輿情,通過巡查即時掌握瞭解網絡等輿情動態,對涉及本部門(單位)工作相關的疑慮、誤解、以及歪曲和謠言,迅速與門户網、政府熱線、政務微博等工作機構核實銜接,切實做到不漏報、不遲報,實現輿情信息資源互通互動互助共享,形成“全覆蓋、全方位、全天候”的輿情監測體系。

(二)分析研判。健全輿情研判標準,根據輿情內容、公眾反應、媒體介入程度等,完善輿情監測預警機制,準確判斷迴應價值。涉及羣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出台前,要進行輿情風險評估,通過輿情跟蹤、抽樣調查、重點走訪、會商分析等方式,對決策可能引發的各種風險進行科學預測、綜合研判,確定風險等級並制定相應的處置預案。加強輿情研判和政府信息發佈工作,通過網絡輿情日誌、輿情專報等,及時發現、及時預警、及時反饋。對重大敏感政務輿情,各單位要對事件的性質、輿情走勢、可能出現的風險等進行及時準確的評估,提出預控處置意見,按程序報審後進行處置。

(三)歸口報送。加強對政務輿情信息工作的管理,不斷規範信息報送渠道,及時有效的向本級和上級機關報送政務輿情信息。

(四)應對處置。推動完善網上網下相結合的綜合防控體系,按照“網上問題,網下解決”的要求,將輿情處置和事件處置相結合。規範輿情反映問題的受理、轉辦、反饋等工作流程,定期通報網絡社情民意辦理和處置情況。建立健全敏感輿情各單位協同處置機制,強化全局“一盤棋”意識,努力形成信息共享、多方參與、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司其責,提高應急處置效能。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是輿情處置工作第一責任人,對重大輿情處置工作要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要具體負責政務輿情處置工作,確保24小時聯絡暢通。

(五)公開回應。各單位要明確專門科室負責本單位政務輿情引導和迴應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開、信息發佈與輿情迴應相協調的工作機制,將依法依規發佈信息貫穿於輿情處置、迴應的全過程,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公開的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作用。堅持“誰主管誰發聲、誰處置誰發聲”,擬發佈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機關的,應與有關行政機關溝通確認,確保發佈信息準確一致。推進政務微博、微信與政府網站的聯動和互補,發揮新媒體在傳播政務信息、引導社會輿論、暢通民意渠道等方面的作用。通過網上發佈信息、組織專家解讀、召開新聞發佈會、接受媒體專訪等形式及時予以迴應,正面引導輿論。

三、強化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將輿情收集、研判、迴應作為增強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的重要內容,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要建立政務輿情信息管理制度,指定專門工作機構,堅持和完善專人採編、領導審核把關等工作程序。按照專兼結合的原則,選配熟悉網絡傳播特點人員,負責政務信息發佈、政務輿情收集分析迴應等工作。不斷提高相關人員的政策把握能力、輿情研判能力和迴應引導能力。建立工作落實和聯動機制,努力在全縣形成正確面對輿情、遇事不躲不推、妥善處置事件、積極迴應關切的良好工作氛圍。

(二)加強信息發佈。要充分利用網絡平台,及時準確公開政府信息,在網絡領域傳播主流聲音。要加強對政務微博建設的指導,與民生聯席密切的部門要完善機制、創新方法,利用好、發揮好“政務微博、微信”的作用。強化政務微博的信息公開功能,建立信息優先發布機制,及時發佈各類權威信息。加強新聞發佈在輿情應對中的作用,正面迴應,主動發聲,引導輿論,增強輿情應對的權威性和時效性。

(三)加強督查指導。各單位要加強對政府網站、政務微博等平台建設和管理工作的督查指導,進一步完善相關措施和管理辦法,將政務輿情辦理、處置、迴應情況納入政務公開、效能建設等相關考核。加大問責力度,對因工作重視不夠、應對無方、處置不力、發生重大問題、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要依紀依法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標籤: 政務 輿情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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