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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鎖加盟意向書(通用19篇)

連鎖加盟意向書(通用19篇)

連鎖加盟意向書 篇1

甲方姓名:

連鎖加盟意向書(通用19篇)

身份證號: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手機: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手機:

為發揮雙方優勢,經友好協商,現就合作建立________________“龍井業”連鎖加盟 店達成如下一致合作協議:

一、甲方的責、權、利:

1.提供連鎖加盟店的名稱使用權。名稱統一為“龍井業”連鎖加盟店。

2.為保證甲方商品的信譽,品牌之聲譽,監督乙方在該地區的經營不得有損害甲方商譽行為,乙方與甲方合作開始,須付保證金_______萬元人民幣給甲方(合作期滿,甲方把保證金退還給乙方),中途如有違約行為,根據違約責任大小,甲方有權扣下保證金,甚至繼續追加必要的相關法律責任。為保證公司不斷致力開發新產品,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制定相應的市場銷售策略及甲方在產品註冊,包設計等無形資產,乙方在加入甲方連鎖加盟店時,收取乙方連鎖加盟費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首批進貨貨款),以保證甲方利益。

3.甲方向乙方提供“龍井”經營的產品(含、具等)和首次相關必要的公司資質。

4.對連鎖加盟店進行統一管理,管理範圍包括經營環境、產品質量、定價及售後服務。

5.甲方保證同等產品在該區域內的統一底價,對產品質量負責。根據需要提供相應的税票(乙方需付税點__%),有權可根據市場情況調整價格。

二、乙方的責、權、利:

1.享有“龍井業”連鎖加盟店的名稱使用權。

2.享受甲方“龍井業”商城網的形象廣告支持。

3.根據當地市場量訂貨,由於產品的保存等特殊因素,產品原則上不得退換(包括外包具等)。

4.可參與甲方的有關活動項目可享受優惠,如:滿500元送精美具或立減30元等。

5.負責連鎖加盟店的修以及招牌的製作和懸掛,甲方需要提供參考方案。

6.服從甲方在質量、價格、售後服務等方面的管理服務。

7.每年必須保證銷售額不低於_____萬元,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三、説明事項:

1.訂貨與配貨:甲方憑乙方簽字蓋章的書面訂貨單(傳真)組織配貨或者本人電話聯繫親自訂貨;

2.產品運輸:甲方負責發送到乙方指定地點,費用由乙方負擔;

3.結算方法:現金支付,款到發貨;

4.甲方授權乙方為“龍井業”連鎖加盟店項目唯一代理,相同項目在該地區不再發展第二家;

5.乙方在經營項目(指甲方授權乙方經營的產品)上不得與其他企業合作;

四、龍井獎勵辦法:

1.年度銷售額在_____至_____萬元,年底返還年度實際現行額的 _____%作為獎 勵回報。

2.年度銷售額在_____至_____萬元,年底返還年度實際現行額的 _____%作為獎 勵回報。

3.年度銷售額在_____萬元以上,年底返還年度實際現行額的 _____%作為獎勵回 報。

五、條款:

1.大綱、範圍、定義:

乙方享有甲方的各種經營,管理理念,產品商標,包品及各種榮譽,甲方只對乙方的經營提出建議、指導。甲方擁有“龍井業”商城網的所有權和經營權。 不求品牌 但求品質

2.連鎖加盟權的授予: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簽訂連鎖加盟合作協議書,甲方應給予乙方在“龍井業”商城網的合作伙伴的會員權利。

意向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連鎖加盟意向書 篇2

甲方: X有限公司

乙方:

為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甲、乙雙方保證完全誠信履行本合同,並擁有上述能力,保證擁有簽訂本合同的完整資質,此為訂立本合同的基礎。

一、授權

甲方授權乙方為“中山市廚之寶電子廚具有限公司” 紅外線燃氣灶、抽油煙機、灶具、消毒櫃、熱水器、浴霸等系列產品在 地區連鎖加盟商。 二、合同執行期

本合同執行期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三、合同銷售任務

本合同期內,乙方銷售任務為人民幣(大寫) 萬元(¥ 萬元整)。

任務總額指標月度分解為:

四、首批進貨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首批進貨貨款並按規定將首批進貨款匯到甲方指定的帳户上;

2、首批進貨貨款金額為(大寫) 萬元¥ 萬元。 五、乙方連鎖加盟形式:

專賣店 8米專櫃 6米專櫃 4米專櫃 六、建店費用支持

1、店面修費用 元(大寫: 萬 仟 佰 元 角 分); 2、樣機鋪底 元(大寫: 萬 仟 佰 元 角 分); 3、各項費用支持全部以貨物形式在首批提貨中體現,不返現金、不轉貨款;

4、樣機鋪底款項乙方必須定期返還給甲方,返還日期為:年 月 日。

七、促銷費用:

1、甲方特別提供乙方年度銷售總額的4%作為促銷費用額度支持;

2、戰鬥機不計算促銷費用支持,但列入銷售規模內;

3、活動費用產生後,憑發票、照片和相關憑證在額度內核銷並轉貨款。

八、連鎖加盟要求:

1、乙方店面門頭必須更換、使用符合甲方VI要求的門頭;

2、店面修、專櫃製作必須根據甲方VI標準執行;

3、專賣店內、甲方專櫃上不得陳列和銷售不屬於甲方公司的產品;

4、上訴要求如有違反,甲方有權立即收回所有建店費用支持和樣機鋪底支持,同時取消合作資格,並保留追究相關損失的權利;

5、乙方負責辦理甲方產品的銷地質量檢測手續,甲方負責提供必要的協助及相關文件,甲方負責第一次的檢測費用(乙方憑檢測費用發票、檢測合格報告核銷),以後費用由乙方承付。

九、本合同執行期內,為共同完成乙方經銷地區的市場銷售,在乙方貨款到達甲方帳户後,甲方按時供貨。

十、供貨及相關細則

(一)價格體系

1、離岸價:本年度實行“離岸價”(乙方在甲方指定倉庫提貨的價格)。

2、結算價格:

按甲方發佈的《廚之寶合作連鎖加盟商產品價格表》執行,如有新品增加,按甲方發佈的最新的價格表執行。

如遇生產成本、市場價格波動等因素,甲方有權適當調整供貨價格,以甲方正式價格文件為準;

為支持市場開拓,甲方將提供超低價格的戰鬥機型搶佔市場份額,此部分機型提貨額不能超過系列產品提貨總額的20%,否則取消該品類機型供應。

(二)結算方式

1、現款現貨,款到發貨;

2、採用現金(指客户直接到總部財務繳納)、轉帳、銀行匯票、銀行承兑匯票等方式結算;

3、採用銀行承兑匯票方式結算時,結算價格上浮1%作為銀行貼息。

十一、市場管理

1、甲方產品實行“發貨編碼跟蹤監測制度”。乙方在貨物簽收後即表明對該批產品編碼區間的確認。

2、區域控制:乙方必須嚴格控制貨物在本合同規定的區域內流通,並做好貨物流向登記,跨出規定區域流通則視為“衝貨違規”。發生衝貨,除責成乙方回購衝貨產品外,並處第一次5000元、第二次10000元的罰款,第三次直接取消合作資格。

十二、資格考核:

乙方如出現如下行為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取消乙方經銷資格。

1、合同簽訂後10日內首期貨款不到帳;

2、連續3個月未能完成月度計劃銷售任務;或實際完成銷售未達到累計月度計劃銷售任務的80%;

3、拋售或零售價超低;

4、區域衝貨次數達到3次;

5、乙方的行為違反連鎖加盟要求,嚴重損害了甲方的利益和品牌聲譽;

十三、售後服務

(一)零配件管理

1、 新客户首批進貨按當次進貨額2%(含售後維修費用)給予配件支持;

2、 已合作客户配件按每批進貨額1.5%(含售後維修費用)發放配件,超過額度部分按

《20xx年度廚之寶產品零配件價格表》收取費用;

3、 配件額度節餘部分可在銷售年度結束後直接轉為貨款;

4、 公司規定部分主要配件(電機、閥體)可以舊換新不列入配件額度內,但未返還更換

的舊配件則在配件額度內扣除;

(二)退換貨規定

1、所有退換貨業務必須向公司提交申請,經公司相應程序確認並審批後方可執行,否則將不計算退換貨金額;

2、批量質量問題退換貨產生的運費、產品維修費等相關費用由我公司承擔;

3、所有退貨金額只能轉為其他產品貨款,不得直接返還現金;

4、滯銷品應包完好,未開箱。一年內的滯銷品按九折(基準價的90%)結算。

5、超過一年的滯銷品按八折計算,並由退貨單位承擔運費。

6、外觀損壞產品按七折(基準價的70%)結算,並由退貨單位承擔運費。

7、退回產品缺失零部件的,依據《廚之寶配件價格表》中的價格,按價在辦理退貨結算時予以扣除。

十四、其它重要規定

1、 合同執行期內,甲方與乙方的所有業務往來,甲方任何人員的任何口頭承諾一律無效。

2、 合同執行期內,甲方與乙方的所有業務往來涉及的乙方向甲方提交的的任何合同、協議、申請、報告類文件必須經甲方區域辦事處經理審核,報甲方營銷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未經甲方總部批准、蓋章的任何合同、協議、申請、報告等一律無效。

3、 如需乙方代墊款項,必須報甲方營銷公司簽字批准並由甲方出具有效《委託書》後方可執行。否則,甲方概不負責。

十五、解除合同後的有關條款

A、 乙方應對甲方經營內容繼續承擔保密義務。

B、 乙方退還所有的文件、資料、授權委託書等(包括複製品)。

C、 如乙方違反解除合同後應負之義務,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本合同解除後,乙方不再享有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力,不能再做出任何使公眾誤以為其仍是廚之寶經銷商式合作伙伴的行為。

十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條款,如有違約按合同約定解決,未約定的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解決。由於不可抗拒因素或國家政策變動等特殊情況造成的違約行為,雙方協商解決。

十七、管轄法院

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八、其它事項: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X有限公司

連鎖加盟意向書 篇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意向書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QQQQQ項目品牌加盟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意向書。

第一條:品牌加盟期限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兩方品牌加盟經營本店,直至結束到期。

第二條:品牌加盟方式

甲方:負責提供場地,及水費,電費,工商税務衞生等費用。

乙方:負責營業用設備 ,各項產品及廣告宣傳QQQQQ部人員工資等費用。

第三條:盈利分配及形式

1、兩方在品牌加盟經營期間,QQQQQ部產生的所有收入甲方佔30%,乙方佔70%。

2、所有收入均由甲方暫保管,乙方應得70%由甲方按每月3次支付給乙方,分別為每月的1日,11日,21日,具體為:每月1日至10日收入於本月11日支付給乙方;11日至20

日收入於本月21日支付給乙方,21日至30日或31日收入於次月1日支付給乙方。

3、顧客辦卡金額屬未消費金額,乙方應得70%分兩次支付,辦卡當日結算35%,剩餘35%於消費日(劃卡日)結算。

4、會員卡續卡金額的分配依然按乙方70%,甲方30%的方式分配。續卡當日結算35%,剩餘35%於消費日(劃卡日)結算。

第四條:甲、乙兩方的責任和權利

1. 乙方如需轉讓必須經甲方同意,轉讓後,本意向書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 乙方經營期間與顧客發生經濟糾紛遭顧客索賠等事項均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承擔。

3. 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場所從事非法經營,其經營活動不得超出其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也不得超出甲方的經營範圍。

4. 乙方必須愛護場所設施設備,在品牌加盟期間如損壞場所內設施設備,必須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挪用店內物品。

5.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店堂紀律,端正經營態度,文明經商,禮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規則,維護店容衞生。

6. 乙方不得私自與顧客做財務交接,若有違反,甲方有權解除意向書,並追究責任與損失。

7. 甲方必須尊重乙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為名干涉乙方的正當經營活動。

8. 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正當經營提供便利條件。

9. 甲方應按時支付給乙方應得財務,不得無故拖欠。

第六條 意向書期滿、乙方遷走時

1、乙方應將QQQQQ室內所有屬於甲方的設備設施向甲方交接清楚,對破損和短缺物品進行賠償。

2為維護誠信聲譽,顧客未消費完的卡內金額必須返還顧客或交由甲方代為返還,否則,甲方有權代替顧客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4、甲乙雙方應提前30日以電子郵件的方式通知對方續約、解約、變更等事宜,並説明理由。

第七條 本意向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意向書正本一式 兩份,訂立意向書各方各執一份。意向書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訂立意向書各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或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補充規定與本意向書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違反本意向書約定,或擅自單方解約的,應以實際損失賠償對方。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連鎖加盟意向書 篇4

一、加盟資格

基本要求

1、具有合法資格的法人或自然人;

2、擁有投資特許經營連鎖店必需的資金及合理、優越的開店場所。(加盟店面積在60--120平方米左右)

經營共識

1、熱愛餐飲行業,認同公司經營理念,遵守各項管理制度。

2、對“和緣春”所展示的企業文化、經營理念,所追求的設計理念、品牌風格達成高度共識;

3、樂於接受總部的管理,認同總部經營運作方式並能夠提出合理化建議及改善意見;

4、對特許經營規章條例予以認同;

5、對加盟店組織架構及管理模式予以認同;

6、為保證“和緣春”的出品質量,接受特色原材料由總部統一配送;

7、加盟者必須認同“和緣春”文化統一標準,首先同意按照公司要求在裝修風格、文化布展、文化用品、員工服、餐用具、紀念品等方面達到統一化和規範化。

8、裝修必須經總部驗收統一。

9、全款到賬後公司在10天內安排開業時間、發貨及上門服務。

商業背景

1、具有較強的經營管理能力及良好的商業信譽;

2、有正確的投資觀念、良好的心理素質及風險意識。

培訓及傳播能力

1、積極接受“和緣春”品牌文化、經營理念、管理模式等的培訓內容;

2、積極擔任貫徹、傳播“和緣春”品牌的任務。

二、加盟各項費用説明

(一)加盟費

1、總部同意加盟商使用商標、商號、品牌的費用。

2、技術使用費。

公司派售後技術人員去加盟店帶店指導,時間為5天(開業前1-2天,開業後3-4天), 超出服務期以300元/天收取服務費。

1) 麪條製作工藝技術培訓費,麪條湯料熬製技術培訓等產品培訓費。

2) 技術原料不加價配送使用費。

3、前期培訓費

1) 訓練店經理和員工日常工作的培訓。

2) 相關企業文化、連鎖知識及開店指導的培訓。

和善園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連鎖加盟意向書 篇5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第一條:合作授權 甲方授權乙方在_______省(市、自治區)_________市(地區)_______ 縣(區)_______經營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作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到期前60天,經乙方書面申請,享有優先續約權。

第三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適銷產品,並保證產品質量符合標準;

2、甲方為乙方提供產品及業務培訓和輔導。

3、享有對乙方進行業務監督管理權利,主要為:乙方是否在約定的範圍內和約定的區域內開展業務;乙方是否按連鎖加盟要求規範操作業務和店銷售有非中心提供商品等。若乙方違反規定,經協商無法達成一致者,甲方不予退還各項連鎖加盟費用,並收回授權書和協議書,同時宣佈作廢。

4、甲方有義務就乙方提出的技術問題,通過電話、傳真、e-mail等方式進行指導解答。 5、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進行市場宣傳和產品形象宣傳。

第四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按甲方規定的統一標準修和使用商標,標識及經營技術,並一次性為乙方提供修補貼___ __元。

2、乙方應按協議要求向甲方及時支付合作款項。

3、乙方負責 的工作,自行開展合作範圍內的連鎖加盟項目,自行招聘管理人員,在指定區域自行投資開展業務活動,連鎖加盟店自身的投資、人員工資、店租、税金由乙方負責,不列入甲方結算範圍,依據約定享受應得利潤。乙方如有網站的,自行經營網站自行開展網絡營銷,發佈網上廣告不受區域限制。

4、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連鎖加盟合作協議、經驗方法等信息知識產權的保密,不得將此擅自轉讓或傳授他人。

5、連鎖加盟期間乙方不得擅自停止經營活動和改變經營地址,如因故停止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視為違約。

6、乙方對甲方承諾:維護甲方形象,不做有損甲方利益行為;規範經營行為,合理處理各方關係,有問題及時聯繫甲方解決。

7、乙方對甲方提供的產品的保管、銷售、結算及未出售商品的完整性、可銷售性負不可推卸的責任和義務,乙方應對商品做足安全措施和投保,如發生商品損害的由乙方按含利潤價格賠償甲方。

第五條:連鎖加盟費用

本協議簽定時乙方應交納給甲方連鎖加盟費(或信譽保證金) 元。協議期滿無續約意向者,乙方十天內商品清還甲方,甲方十天內無息退還連鎖加盟費給乙方。

第六條:收益分配

合作後“聯虹3S汽車服務中心 店”所有營業額 %規甲方所有,_______%規乙方所有。

第七條:結算方式

第八條:關於違約及退約規定:

1、違約規定:如甲方違約,需返還乙方全部連鎖加盟費用;如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根據損失抵扣連鎖加盟費。如違約方給另一方造成名譽、經濟及其他損失的,應依法賠償另一方損失,另一方同時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2、乙方連鎖加盟並交納連鎖加盟費之後在合同期內不得隨意申請退出,乙方在連鎖加盟前應做好本地市場調查,結合自身社會關係背景、業務操作能力依情況而定,以避免浪費雙方不必要的人力、物力、財力。

第九條:文件往來

1、甲乙雙方有關重要或正式的通知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否則視為無效。

2、雙方正式的文件往來,採用傳真、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的形式,並符合以下要求之一視為有效:

① 蓋有公章或財務章。

② 有法人代表的親筆簽名。

第十條:爭議解決

對於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雙方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 第十二條:乙方的公司名稱變更,法人代表變更、聯繫地址變更、聯繫人變更、倉庫地址變更以及其它有關變更,應及時書面通知到甲方。

第十三條: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意向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連鎖加盟意向書 篇6

第一條:組織

1、C公司(以下稱“總部”)主導本事業,並所有“C公司”登記商標。

2、總部適應需要,可在每個品牌加盟者的地區集團設“地區總部”或直轄的“分部”(與前款一樣,統稱“總部”)。

3、總部在沒有設地區總部或直轄分部的地區,可將總部事業的一部分委託給第三者,並稱作委託業務的“支部”(以下稱“支部”)。

第二條:品牌加盟

1、品牌加盟金。每個店鋪為150萬日元,在締結品牌加盟意向書3時向總部支付。並自雙方在相互確認書上簽字時起,此品牌加盟金即充作委託保管的品牌加盟申請保證金。此品牌加盟金不返還。

2、品牌加盟者是位於(商店住所)的商店“C公司店”的經營者,本商店作為C公司品牌的品牌加盟店,具備以下條件,並決心遵守本意向書,誠實地從事經營。

(1)依照總部的標準化計劃,保持商店的結構;

(2)維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約的經營體制;

(3)品牌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適合法律規定資格的代理者專門從事經營,或者要使從業者具有統一的品牌意識;

(4)在積極地協助品牌活動的同時,努力提高改善經營;

(5)要認識作為C公司品牌商店的社會使命,忠實地為顧客服務,作一個永遠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第三條:品牌加盟特權

品牌加盟者要具備以下基本的特權:

(1)依靠使用“C公司”徽記進行營業,能享受“C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進貨“C公司”商標的商品,才能使用“C公司”的商標進行經營活動;

(3)在商店的新設或修方面,按照總部(支部)規定的標準化計劃,爭取商店的現代化;

(4)品牌加盟店的商品計劃,按照總部(支部)制定的標準化計劃,可以接受適合商店店址條件的商品供應計劃的綜合性援助;

(5)被選定的商品,能以較穩定的價格進貨,因此可以獲取進貨的合理化、精簡化,另外,還可得到適時的特價商品;

(6)可以參加總部(支部)策劃並進行的特賣促銷、廣告宣傳、集會活動以及其他共同活動;

(7)有關品牌加盟店的全面經營,可利用總部(支部)的各專門職能,接受正確的指導援助;

(8)經理業務,依靠對總部(支部)的委託,可以得到正確的經營診斷建議;

(9)品牌加盟者及從業人員可以接受教育培訓;

(10)可以適時地得到商店經營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條:登記商標的使用

1、總部承認品牌加盟者使用“C公司”的徽記,以及為銷售商品和作為促銷、廣告手段使用“C公司”徽記及商標;

2、有關“C公司”徽記及商標的使用有如下規定:

(1)在品牌加盟店的店頭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記,公限於由總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記。其使用方法,要按照總部(支部)的指定進行。

(2)帶有商標商品及徽記的物品類,均由總部進貨。若在品牌加盟店製作、使用或揭示時,事先必須徵得總部的承認。

(3)欲做有關“C公司”的對外廣告時,要使用由總部提供,或承認的資料,並按總部的指定進行。

3、登記的商標,公限本意向書以內使用,不得在意向書以外使用。

第五條:進貨商品

1、品牌加盟店按照總部(支部)規定的標準化計劃,確定商品結構。品牌加盟店經營的商品,原則上由總部(支部)進貨。

2、品牌加盟店在經營前款以外的商品時,要徵得總部(支部)的承認。

3、依據本條款進貨的

商品所有權在總部(支部),當品牌加盟店結算完貨款(即有關票據、支票結算完了)時,轉為品牌加盟店所有。但是,在品牌加盟店貨款未結算完之前,也可以賣給其他人。在這種情況,必須在規定的日期將每天賣掉的商品內容(依據C公司品牌運營規章第二十七條第1款的營業日報)向總部(支部)報告。

第六條:銷售數據的處理、管理手續費、經理業務手續費

有關C公司品牌運營的規章第二十七條營業日報提出的義務及該規章中的第二十八條經理業務的委託,由品牌加盟者負擔手續費。其規定如下:

(1)銷售數據的處理、管理手續費:月額為15000日元;延遲呈報營業日報的違約金:每天為1000日元。

(2)經理業務手續費(包括銷售數據的處理、管理手續費):個人經營的情況,月額為20__0日元,結算處理費每件為30000日元;法人經營的情況,月額為20__0日元,結算處理費每件為40000日元。

第七條:情報管理

品牌加盟店為了品牌的利益,在將總部(支部)分析加工的單品及不同部門銷售數據靈活用於其他方面時,必須事先得到承諾。

第八條:技術指導費

作為對總部(支部)的技術指導費,品牌加盟者依照以下計算方式,向總部(支部)交付每一商店每月總銷售額的一定比率:

·業品牌加盟意向書書 ·品牌店品牌加盟意向書 ·瑜伽品牌加盟意向書 ·傢俱品牌加盟意向書

·特許品牌加盟意向書 ·品牌加盟意向書 ·加油站品牌加盟意向書書 ·酒類專賣店品牌加盟意向書

銷售額比率

20__萬日元以下部分交1.50%;

20__萬日元以上3000萬日元以內部分交1.00%;

3000萬日元以上4000萬日元以內部分交0.75%;

4000萬日元以上5000萬日元以內部分交0.50%;

5000萬日元以上部分交0%。

第九條:商品手續費

有關總部(支部)進貨的特定商品,品牌加盟者必須支付《意向書締約書》中規定費用比率的手續費。

第十條:共同宣傳費

對總部(支部)開展的共同宣傳費用,品牌加盟者必須負擔每月總銷售額的0.2%。

第十一條:聯機系統機器的設置及其費用負擔

作為品牌加盟店與總部(支部)之間的訂發貨及其他信息傳遞手段,在設置由總部指定的連接計算機終轉機的同時,品牌加盟者必須負擔《連續性交易意向書書》中規定的使用費。

第十二條:特別配送費

總部(支部)在原則上,是將其所在地區作為單位,對所有品牌加盟店以同等的條件進貨商品。但是,當對因距離遠、金額少(或數量少)等進貨增大了總部(支部)的負擔時,品牌加盟店必須以額外用途為由,負擔特別配送費。

第十三條:負擔特別費用

總部(支部)為了品牌加盟店而開展共同活動,或進行指導援助時,品牌加盟店要負擔以下費用或手續費。其負擔金額是按以下基準由總部決定:

(1)特賣促銷、廣告宣傳、集會活動、教育培訓以及其他共同活動的實際費用,或分擔金額;

(2)在土地建築物的買賣或租賃時,對有關物件的調查選定、交涉、意向書等的手續費為:交易額的2%,或租賃費的1個月份額;

(3)有關商店的新設或修的手續費:

①商店選址的市場調查費,每調

查一個選址費用為20萬日元;

②商店的設計以及制訂商店計劃書的手續費,每計劃一項費用為20萬日元;

③有關建築物的設計工程以及內外修施工的交涉指導手續費為:施工額的2%;

④設備器材交涉指導手續費為:搬運、設置安、施工額的3%;⑤開業準備以及在開店實施期間的商店作業費用為:銷售場地面積每坪(譯者注:摺合3.3平方米)10000日元,但最低總金額應足30萬日元。

⑥交涉委託業者時的交涉費為:保證金的3%或租賃費的1個月金額。要收取兩者中的最高者;

⑦金融交涉或有關籌措資金的援助費用為:實際費用或定額; ⑧其他進行特別指導援助的費用為:實際費用或定額。

第十四條:債務保證

品牌加盟者對於與總部(支部)交易中所發生的債務,必須保證公司品牌運營規章第二十五條規定的債務。

第十五條:意向書結束後的債務處理

當本意向書結束時,品牌加盟者對一切債務已失去期限權益,必須立即清算之。

當品牌加盟者對債務失去了期限的權益時,總部(支部)可將其預約委託金等用來充償,或可立即實行擔保權。

實行擔保權,除拍賣手續外,總部(支部)在任意處理的基礎上,可將扣除諸費用後的剩餘額充償債權。

第十六條:保密義務

品牌加盟者不得隨意將有關C公司品牌的計劃及運營活動等內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對以下事項要作為重要的機密加以保守,若有違反,並給總部(支部)以及有關者造成損害時,必須根據其要求予以賠償。

(1)有關交易商品及物品類的品種、價格、條件以及進貨對象的事項;

(2)有關品牌加盟店經營的計劃以及實際業績和進貨、銷售、盈虧、資金等的具體計算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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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由總部(支部)指定的事項。

第十七條:禁止事項

品牌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為。若認為有必要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徵得總部(支部)的承認。

(1)向其他業者轉讓或提供經營的商品及物品類;

(2)向他人轉讓或轉用配發的物品、文件以及情報等,或複製複印;

(3)不管以本人名義還是以他人名義,加入實質性的同業種的其他品牌,或有品牌關係;

(4)向他人轉讓或擔保抵押只有締結本意向書才享有權利及品牌加盟店的營業權、租借權和與營業有關係的動產、不動產或債權等;

(5)其他由總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項。

第十八條:更改勸告

當品牌加盟者沒有充分實行本意向書的條文及總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誠意時,或者因品牌加盟者自身經營管理不妥,或被認為不熱心時,總部(支部0要以書面形式勸告更改。品牌加盟者對此勸告必須予以確實的答覆並加以實行。

第十九條:不可抵抗的免責

在由於天災,災害及沒有任何爭議的原因給商品進貨及其他總部(支部)活動造成障礙時,品牌加盟者應承認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異議。第二十條:品牌加盟者的解除權

品牌加盟者根據自己的意願,可以隨時解除本意向書。在此情況下,應在6個月前以書面形式向總部(支部)提出預告。但在接近規定的事業年度中旬已向總部(支部0交付了6個月的技術指導費時,可將預告期縮短為30日前。

第二十一條:總部的解除權

1、當品牌加盟者適合以下各項之一時,總部(支部)有權解除本意向書:

(1)缺少本意向書第二條規定的品牌加盟條件時,或者對本意向書、運營規章因故意或過失而出現重大違反時;

(2)不堅持向總部(支部)集中進貨的原則,在規定外進貨,或者不遵照總部(支部)的指導與其他業者進行連續性的交易時;

(3)不遵照總部(支部)的更改勸告,

或不予以確實的答覆時;

(4)滯付商品貨款、技術指導費、手續費、負擔金以及其他債務返還,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規定的支付方法時;

(5)當總部(支部)判斷商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財務狀況明顯惡化,或營業陷入不景氣等不能繼續進行正常的經營時;

(6)接受破產禁治產的通告、準禁治產的申述或抵押、臨時抵押,或者與犯罪有關係等,總部9支部判斷其作為品牌店不合格時;

(7)品牌加盟店廢止營業時;

(8)有損害作為品牌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礙了品牌活動及欲妨礙時;

(9)因法人的組織、代表者、幹部、股東、社員等的變更或合併,使法人實體發生變更,總部(支部)認為其內容不合適時,或者因繼承給財產狀況帶來變化,總部(支部)認為不合適時;或者繼承人不是親自經營在沒有得到總部(支部)的承諾將經營委託給第三者的情況時;

(10)延遲呈報營業日報、或總部(支部)指定的財務資料等,使總部(支部)不能掌握經營狀況時。

2、當品牌加盟者適合前款第(4)項或第(9)項時,總部不須任何予告就可以解除本意向書。

第二十二條:終結意向書的處理

1、解除本意向書時,品牌加盟者必須履行以下事項:

(1)立即停止使用“C公司”的徽記以及因意向書所行使的權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總部指定的商店的內外修、招牌標誌、廣告特等,還要將總部提供或許可的徽記、標誌、廣告特等上交總部(支部),所需費用由品牌加盟者負擔。另外,不得索要其購買設備時所需的費用等;

(3)立即返還訂貨簿、商品目錄、價格表,以及其他由總部(支部)配備的文件及一切物品類等;

(4)返還接受總部(支部)指定的商標商品等,其交換價格由總部(支部)審定;

(5)立即清算對總部(支部)及其他關係者的債務。

2、當品牌加盟者未撤掉取消“C公司”的徽記及標誌等時,總部可自行執行,在此情況下,撤掉、取消這些所需要的費用由品牌加盟者負擔。另外,對建築物等損傷補修等由品牌加盟者進行並負擔費用。

3、品牌加盟者即使在解除意向書以後,也要嚴守本意向書第十六條規定的保密義務的條款。另外,要保證不得有對C公司不利的言行。第二十三條:意向書時間

本意向書的期限為締結之日起的2年。以後在期滿時兩者都沒有表示任何反對意見時,本意向書就視為再連續一年而自動延長,以後也是同樣。第二十四條:管轄法院

有關本意向書發生糾紛時的訴訟,要將管轄總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為第一審法院。

依據上述品牌加盟意向書書的內容,需正式簽訂如下品牌加盟締約書:

年月日(以下稱“甲方”或“總部”)和(以下稱“乙方”或“品牌加盟店”)依據C公司品牌加盟意向書書,締結以下意向書:

1、品牌加盟店的名稱

品牌加盟店的名稱為:C公司店。

2、所屬

品牌加盟店的運營管理歸屬C公司品牌(總部名稱)(支部名稱)。甲方依據意向書規則開展商品進貨以及指導援助等業務。

3、品牌加盟金

乙方於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品牌加盟金150萬日元,甲方收到150萬日元。

4、設備預定金

甲方規定施工設備的設備預定金額為萬日元,乙方於年月日以前止支付。此預定金不附帶利息。

5、債務保證

乙方以下列方式作為償不定期對甲方發生債務的保證:

(1)財產抵押

財產抵押者:;

最高金額:日元;

債權範圍:a.因商品買賣交易、借貸交易、租賃交易、保證交易所發生的債權。b.票據債權、支票債權。抵押用不動產的名稱:乙方承諾:沒有甲方的允許,不得有向他人轉讓、租

當擔保物不管什麼原因,出現變更、消除或減少其價值時,乙方要立即向甲方通知其情況,以增加擔保或提供代擔保;

製作擔保抵押證書以及此登記所需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當乙方不遵守以上承諾時,甲方可取消其以後的商品進貨及其他一切交易。

(2)抵押保證金

乙方對甲方的抵押保證金額為萬日元,於年月日以前支付。

(3)有價證券

乙方於年月日以前止向甲方提交下列有從證券:

6、技術指導費

乙方向甲方支付品牌加盟意向書第八條的技術指導費。

7、分擔共同宣傳的費用

依據品牌加盟意向書第十條,總部實施年計劃的共同宣傳。乙方作為此宣傳的分擔金,按甲方的計算,每月交付總銷售額的0.2%。

8、聯機系統和使用費

根據運營章程第十七條第(2)項,主要商品的訂貨要依靠受發貨聯機系統進行。乙方向甲方借用並安指定的計算機終端,並負擔以下系統的使用費及機器使用費。另外,乙方要負擔安所需要的費用:

(1)設置安費為日元;

(2)使用時間為月;

(3)使用費每月為日元;

(4)支付方法為。

有關此機器及使用費,根據系統變更及機器性能的提高等有變更。

9、數據處理、管理手續費,經理業務手續費

(1)依據運營章程第二十七條,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數據處理、管理手續費,月額為日元。

(2)依據運營章程第二十八條,乙方向甲方委託品牌加盟店的經理業務。此業務手續費月額定為日元,每月向甲方支付。除此之外,需要製作決算書時,作為其手續費,每件向甲方支付日元

10、特別配送費

依據品牌加盟意向書第十二條的規定,作為特別配送費,乙主負擔月額日元。

11、商品手續費

對品牌加盟意向書第九條規定的甲方進貨商品經營手續費的費率,暫時規定如下:

12、特定費用的負擔

乙方根據以下內容負擔品牌加盟意向書第十三條規定的特定費用:

13、委託進貨

甲方依照品牌加盟意向書第五條向乙方發送商品,但對以下商品根據運營章程第十九條,臨時委託乙方進貨。

14、委託銷售場地

甲方根據運營章程第二十條,承認品牌加盟店在以下商品部門設立委託銷售場地。

15、支付方法

根據運營章程第二十一條,就有關支付方法規定如下:

(1)請求書的截止日期:。

(2)支付日期:。

(3)支付方法:。

16、指定銀行

依據運營章程第三十條,就乙方的交易銀行規定如下:

銀行名稱:;

存款種類:;

户頭帳號:;

户頭名義人:;

17、加入損害保險

乙方依照甲方的指定,國入以下損害保險:

火災保險:;

機動車保險:;

其它保險:;

以上作為C公司品牌加明意向書以及依據品牌加盟意向書簽訂的締約書的證件,製作成由品牌加盟者及其連帶保證人和總部署名、蓋章的正本2套,由甲乙雙方各持一套。

連鎖加盟意向書 篇7

一、意向書各方

授權方: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授權人:

法定地址: 郵編:

被授權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為其在特定區域內____獨家經營甲方的專賣店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二、意向書期限

本意向書加盟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加盟經營

1、甲方特此授權乙方為“”的特許經銷商。經此授權後,甲方在該區域內將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業、個人以同類經銷權。

2、在授權期內,甲方在向乙方提供“品牌產品時,甲方應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品級與實物相符,並保證貨源供應。

3、乙方保證在簽訂本意向書日內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費人民幣/店。信譽保證金5000元。

4、甲方保證向各加盟方交付的產品保持統一的零售標價。

5、甲方將“品牌產品按全國統一出廠價供予乙方(詳細見配貨單),不論首次購貨還是後續購貨乙方應在提貨前一次性支付貨款。

6、如果出現乙方採用以假匯票、假支票的方式騙取貨物的情況,甲方除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外,將依法請求司法機關追究相關人員、單位的刑事責任。

7、乙方從甲方購進產品後,如因質量問題或貨物品種組合問題,可在自進貨之日起內,向甲方調換產品,但不得退貨。調換時乙方須保持原產品完好、包裝齊備、標籤沒有損壞。

三、營業場地、店面裝飾與配置

1、乙方應在雙方共同商定的區域內開展經營和促銷活動。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將自己的經營活動和促銷活動擴大到區域之外。

2、加盟店店鋪設在乙方處,或由乙方自行選定其它場所並報甲方批准。

3、為維護公司品牌形象的統一性,加盟店由甲方免費進行裝飾設計,裝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報價並施工,乙方應按工程預算支付裝修工程款並協助辦理在當地施工的相關手續。甲方收到工程款項後 15日內將店鋪交付乙方使用。

4、加盟店內的營業所需(包括:設備、裝置、用具、招牌等)由總部統一進行設計製作。對於營運必需的包裝材料、促銷禮品、提貨袋及其它附屬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總部配備的產品。上述所涉及的費用由加盟商承當。

四、促銷與廣告

1、甲方在授權期內,將協助乙方進行“品牌的形象設計,並向乙方適時提供相應的產品宣傳資料、標識、招貼物品等。甲方可根據乙方的經營狀況和要求,幫助乙方進行特定時間和區域的產品促銷和推廣活動。(具體事宜可另議)

2、甲方進行 “”品牌的整體宣傳活動乙方必須配合,相關的“”品牌的產品進行促銷、推廣計劃和廣告設計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執行。甲方對於促銷活動所涉產品在供貨價基礎上按照促銷折讓的比例給與優惠。

3、乙方單獨進行“品牌有關的宣傳、廣告活動時,應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相關廣告形象設計須經過甲方審核或由甲方提供。

4、乙方須承擔自行組織促銷活動產生促銷讓利和費用。

五、培訓與指導

1、為使加盟店能良好經營,在開業前及本意向書執行期間,甲方應向加盟店傳授必要的知識和經營技術。

2、加盟店在開業前應派遣店長或兩名可以代行承擔的員工,參加甲方規定的教育研修,獲得經營公司店鋪必要的知識和技術。

3、開業後,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須按指示要求派人員再次參加前項規定的進修教育,獲得必需的知識和技術。

4、加盟店承擔前來培訓的旅差費用。

5、加盟店開業前後三天,作為店鋪營運入軌期,甲方應向加盟店派遣人員進行開業和經營指導。

6、乙方必須參加甲方組織的年度銷售會議及臨時經營者會議。甲方應提前一週通知開會日期。

7、除經營者會議外,甲方將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場負責人進行指導和培訓。

六、商標、服務標誌及相關權利

1、本意向書所涉及的所有商標、服務標誌及其相關權利的所有權均歸屬於甲方。

2、甲方承諾在本意向書執行期間,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記號、樣式、標籤和招牌。

3、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標和服務標誌。

4、乙方應在經營中向顧客提供良好的服務,維護甲方品牌的聲譽、信譽和良好形象。

5、雙方在此明確,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權期內、在指定區域內甲方商標、服務標誌的使用權和產品的經銷權,這並不意味着甲方商標、品牌及商譽等相關知識產權的任何轉讓、許可。意向書到期或提前終止後,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繼續使用“ ”品牌,或以“ ”品牌經銷商的名義從事任何商業活動。

七、競爭限制

1、在意向書期內,乙方如有意獲得其所在省市區域的“特許經營代理權,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取得甲方的特許代理權。

2、為表示對甲方合作的誠意,在意向書期內,如甲方推出“”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務,乙方有優先代理權。

3、乙方在授權期內,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業、個人的授權或委託,在加盟店內代理、經銷其它品牌的產品。

4、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甲方授予的經銷權以各種形式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八、服務質量控制

1、為維護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種和服務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運營方法必須遵守總部提供的經營手冊規定的要求和標準。

2、凡甲方有新產品推出,乙方必須按照最低配貨量或以上的數量購入,並將新產品及時上架銷售。

3、乙方須按照甲方要求,做好客户資料信息的登記彙總工作並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客户資料信息。甲方將不定期回訪客户以檢查乙方的服務質量。

4、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書面或其它方式對加盟店進行進貨管理、銷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識、衞生管理、員工管理、會計處理、店鋪經營管理、店鋪陳設等各方面的指導,提供有關信息,幫助加盟店實施標準化管理。

5、隨着甲方加盟店數量在全國範圍內的不斷增加,甲方將對全體加盟店進行信息化管理。如該項管理實施時本意向書仍在有效期內,乙方須遵照甲方的管理規定執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絕執行。

九、保密

1、除法律規定必須公開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遞交的營業報告書及其它有關資料和有損於乙方利益的情報。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意向書規定提供給乙方的經營技術祕密及有損甲方利益的情報。乙方有責任保證其職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項祕密。

2、以上規定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意向書期滿後仍然有效。

3、甲方按本意向書規定提供給乙方的加盟店經營手冊以及其它文件歸甲方所有,乙方應妥善保管,意向書終止時,乙方應即刻歸還甲方。

十、加盟店的讓渡與承繼

1、乙方未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不得將本意向書規定的任何權利、加盟店營業的全部或一部分轉讓給第三者,不得將此用作擔保和其它處置。

2、如乙方加盟店因明顯的困難而有可能發生營業中斷時,為保持加盟連鎖店的運營,乙方可以請求總部臨時接替營業。待總部確認加盟店可以重新經營後,應及時把營業權歸還加盟店。

3、上述總部接替經營期間發生的收益和損失均屬加盟店,總部代行經營所產生的費用由加盟店負擔。

4、如乙方希望出讓加盟店或出租店鋪時,應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優先承讓和承租的權利。

5、遇上述情況,雙方可以通過協商,確定加盟店讓渡價格和租賃金。協商意向不能成立時,雙方均可申請具有法律效力的認證或評估,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意向書的終止

1、意向書期滿前3個月,經雙方協商,可以更新意向書。

2、前款的意向書更新,應在本意向書期滿之前一個月完成。以雙方簽訂新的特許連鎖意向書書為合作文本。

3、如本意向書期滿後雙方無意繼續合作,乙方應在本意向書終止時承擔下列義務:

a、支付所有應付給總部的費用;

b、歸還所有操作手冊、機密文件和專利資料;

c、向甲方移交“”客户登記名冊;

d、歸還、轉賣或銷燬所有帶有“”商業標誌的招牌和材料;

e、取消以“名義登記的商業註冊和名稱登記

f、在原加盟店經營場所內外的房屋、設備、陳設等處,消除任何與“有聯繫的跡象; g、因加盟店的經營而損害了第三者利益時,由乙方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4、甲方因加盟店的行為而被索賠責任時,可要求乙方負擔被追索的賠償金。

十二、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意向書條款中規定的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的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雙方約定,違約的金額為在此前乙方經銷甲方提供的產品零售價總額的%。如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並損失超過違約金總額,違約方還應負責對超額部分賠償責任。違約一方經對方書面提出改正意見後30天內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權終止意向書,並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十三、意向書糾紛的解決

1、本意向書在執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十四、其它

1、本意向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意向書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地址:

意向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連鎖加盟意向書 篇8

甲方(供貨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經銷商):

身份證號碼:

户籍及住所地:

甲乙雙方就茶產品的供應和經銷事宜,經平等協商,雙方自願訂立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1、 甲方授權乙方銷售甲方生產和專營的茶產品,在指定的區域由乙方負責經銷,乙方不得經銷其他廠家生產的同類茶產品。乙方在本意向書簽署後第二日打給甲方一萬元履約保證金。

2、 甲方保證所供應的茶葉符合國家食品質量安全的相關法規規定要求。

3、 乙方保證其經營活動的合法性和正當性,並對自己的經營活動承擔全部責任。

4、 乙方向甲方提出供貨,應以傳真、電子郵件等書面形式提前提出。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後,憑乙方所付貨款按約定價及時發貨,並及時將提貨具體事宜告知乙方。

5、 乙方可選擇自己到甲方生產地接收貨物或按照物流途徑由甲方代為聯繫發貨,甲方按物流途徑向乙方發貨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6、 甲方向乙方供貨的增值税、普通税等税費均由乙方照章納税,約定統一按6%收取税費。

7、 普通系列按商品定價的五折供貨。每年度經銷總額在15萬元

以上(含15萬元),按進貨款總額3%予以獎勵,銷售總額在35萬元以上(含35萬元),按進貨價總額4%予以獎勵,銷售總額超過45萬元以上部分按進貨總額5%予以獎勵。

8、 甲方所供商品約定不予調換。唯有第一批所發商品,在一個月內,經驗收原包裝完好,未發現茶葉質量變質,可予以調換一次,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9、 乙方保證按照甲方統一的產品價格銷售,不得私自變化價格出售。不得與其他經銷商惡意競爭市場份額,經發現有壓價、殺價經銷行為,甲方予以停止供貨,取消按規定應給予的獎勵全額,沒收保證金,直至終止意向書。經銷商因其不良經營行為,給“平月茶業”造成經濟損失或信譽受到詆譭的,將並依法追究經銷商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0、 如乙方所在經營區域有加盟商,本意向書將自動終止。甲方在同等加盟條件下,優先考慮乙方。

11、 本意向書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或通過訂立補充協議解決。補充協議具有與本意向書同等的法律效力。

12、 本意向書從簽訂之日起履行期限為壹年。甲乙雙方認為需要延長時,需續簽意向書。

13、 本意向書履行期間發生爭執,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14、 本意向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本意向書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意向書簽署地指定為甲方所在地。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0xx年 月 日

連鎖加盟意向書 篇9

甲方:X有限公司 (下稱甲方或總部)

乙方:(下稱乙方或代理商)

乙方經過對甲方之經營理念、營銷模式、管理能力等多方考核及市場明確定位後,結合自身條件、當地市場資源、總部條件等多方面情況,提出加盟區域代理申請,經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特約定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總則

1、甲、乙雙方都是獨立自主、自負贏虧的合法經營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隸屬、投資、僱傭、承包關係,代理商所屬員工不是總部的員工,總部對其勞動關係及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2、乙方向甲方交納代理費後,即取得本協議約定區域範圍內的代理經營資格,本協議生效後,乙方交納的代理費不予退返。

3、乙方自覺維護總部利益,服從總部的統一規劃和管理,切實強化加盟店建設與管理,業務上接受總部的督察和指導,對內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

4、加盟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約束和保護。

第二條:代理經營區域、代理經營期限、經營地址的確定:

1、乙方代理經營地域範圍是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經營地址是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縣)__________區(鎮)_____________或,如需簽約後再確定具體店址,乙方在確定店址(店主)前須事先書面報請總部同意,以防店址佈局重複。

3、乙方代理經營期限: 年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三條:經營技術資產

甲方的經營技術資產包括:

A、品牌字號形象標識;B、品牌形象代言人;C、營運和促銷方案;D、形象識別CIS系統;E、企業文化和榮譽; F、統一的廣告資源和廣告效應; G、營運手冊和教育培訓系統; H、店堂裝修、場地佈置方案等。以上經營技術資產乙方只能分享使用,不能轉給他人使用和用作其它用途。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國內市場開發、推廣及品牌形象宣傳。

2、為乙方免費提供相關的經營技術資產。

3、負責制定產品的銷售政策及新產品開發與供應。

4、為乙方免費提供相關的技術和消費技巧培訓,以促進乙方的銷售和服務工作的開展。

5、甲方有權對乙方和乙方發展的加盟店的經營管理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可隨時對其經營狀況、商品價格及服務質量等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指導。

6、為提升品牌形象和乙方效益,甲方應進行不定期廣告宣傳。

7、在合同期內,如乙方違規經營,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限期改正。

8、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並取消乙方區域代理商資格。

(1)乙方在代理區域內仿冒、濫用甲方的註冊商標,損壞甲方的形象

(2)乙方在代理區域內同意其管轄”美顏教室”護膚用品專營店內自行銷售非甲方所提供的商品甚至假冒偽劣商品而影響甲方聲譽;

(3)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破壞”美顏教室”護膚用品專營店整體運營體系;

(4)乙方在代理區域內出現價格混亂,經公司明確要求穩定後仍不能進行有效控制的。 出現以上情形甲方解除本合同或乙方單方自行解除本合同時,乙方可將剩餘貨物按本合同退換貨規定退回甲方,在包裝完好、無污染、無破損,不影響二次銷售的情況下,甲方按原價收回。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享有區域壟斷經營權

A、乙方須加盟後方具備代理資格,並交納相應的代理費用,享有區域總代理的權利。

B、代理商正式確定後,乙方根據總部招商計劃在其區域內發展下級代理商和”美顏教室”護膚用品專營店。

C、代理簽約後,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區域內發展其他代理商,今後所發展的加盟商全部由乙方直接管轄和管理,代理商代理區域內加盟商進貨均由代理商直接負責。

D、代理商簽約前總部在其區域先期已發展的加盟商,其業務由代理商直接管轄和管理。代理商簽約後總部在其區域發展的加盟商或代理商自行發展的加盟商,總部給予代理商管理費用壹萬元。

2.價格監督權

在遵守總部價格規定前提下,代理商負責代理區域內分店產品、工具原料的供貨價格協調管理,須執行價格統一原則,如有變動須書面報請總部備案後實施。

3自辦專營分店權

在代理區域內,代理商在不影響其他專營店商圈利益的前提下可自辦”美顏教室”護膚用品專營店經營。

4區域招商權

乙方在遵循城市人口五萬人開設一家,店與店保持1000米的原則下,乙方可發展加盟商,但不得以收取加盟費為目的,須加強“美顏教室”護膚用品專營店市場的維護與管理,以最終扶持開店為目標。乙方的招商政策、營運政策須書面申報甲方備案後實施。如需甲方協助完成相關技術培訓及商品配送,需向甲方交納相應的成本費用。

5. 商品配送權

代理商有權要求總部按市場需要及時、快速、準確進行商品配送,無特殊情形乙方款到五個工作日內發貨。

6. 分享招商廣告權

總部將為代理商提供統一的招商廣告策劃,協助代理商創建強大的招商平台,招商廣告包括:平面廣告、網絡廣告、電視廣告。

7.乙方發展加盟店時,由甲方統一簽訂協議書(包括協議的變更、終止、解除等其它補充條款等文本均以複印件,交予乙方備案)。乙方發展的加盟店店主聯繫方式、店面及店堂照片(各三張),應在加盟店開業之日起七日內送達總部存檔備案。甲方須將發展的加盟商的個人資料移交給乙方備案。

8. 乙方負責乙方和乙方發展的加盟店的日常經營,每月底須向甲方提供各營運店的銷售運作情況,以利於甲方全面掌握、督促代理區域內的經營效益提升和加盟店的發展。

9. 乙方負責乙方和乙方發展的加盟店的視覺形象系統須和直營店視覺形象系統基本一致,須按甲方《營運手冊》和技術操作規程的相關規定運營,接受甲方的監督及指導,以保證運營店的產品品質、服務品質、品牌形象及顧客利益

10 .乙方確認甲方提供的資質技術轉讓,享有甲方擁有的經營技術資產使用權。

11 .在協議簽署當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為扶持代理商開展業務,前期扶持鋪貨(按統一進貨價格)元產品。)

第六條:進貨及調換貨

1、甲方按照全國統一價格向加盟商提供商品,代理商享受統一供貨價的_____________折。

2、代理商可委託甲方代辦託運(發貨地點均在甲方所在地),運費自理,乙方貨款匯入甲方指定帳户後,甲方根據乙方進貨清單予以發貨(乙方收到貨物三日內憑甲方發貨清單進行驗收並向甲方電話或傳真確認)。

3、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代理期間的滯銷產品(包裝完好、無污染、無破損、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按約定可調換。為幫助加盟店提高資金利用率,實行有計劃、合理、針對性的調整產品結構,調換的具體方法為:1 、自代理協議簽訂日起,代理商首批進貨自進貨日起三個月內可自由調換,未調換則視為已銷售;2、以後每個月所進貨品,可在進貨後的二個月調換,每次換貨前需提供換貨明細單,其運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自代理協議簽訂日起,為保障乙方更好的拓展其代理區域市場,前六個月每月進貨量應不低於元(按折扣後進貨價格計算),以後每月進貨量應不低於元(按折扣後進貨價格計算),否則甲方可取消乙方代理資格。

第七條:協議的違約責任和其它

1、乙方的代理權變更:乙方發展的加盟店的地址及店主變更,乙方與乙方發展的加盟店退店、終止合作、解除協議,須書面通報甲方,徵得甲方同意方可執行。

2、在協議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違約應按協議約定代理費金額的30%,向對方賠償違約金,雙方解除本協議。除此以外不再計算其它損失,也不得提出其它要求。

3、協議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續約,應在協議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簽申請,經雙方協商同意,可延長合同有效期。

4、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協議的過程中所發生的糾紛,應以友好協商的精神解決。在無法協商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可向本協議簽約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5、本協議是約定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的唯一依據,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複印無效。

6、乙方承諾本協議有效期內對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技術、管理等商業資料進行保密。協議終止或解除時,乙方應將相關資料歸還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或轉讓他人或單位。

7、本協議簽約地:北京市。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第八條:補充條款

甲方:X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連鎖加盟意向書 篇10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授權 甲方授權乙方在 省(市、自治區) 市(地區) 縣(區) 經營 。

第二條:合作期限 本意向書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日止,意向書到期前60天,經乙方書面申請,享有優先續約權。

第三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適銷產品,並保證產品質量符合標準;

2、甲方為乙方提供產品及業務培訓和輔導。

3、享有對乙方進行業務監督管理權利,主要為:乙方是否在約定的範圍內和約定的區域內開展業務;乙方是否按品牌加盟要求規範操作業務和店銷售有非中心提供商品等。若乙方違反規定,經協商無法達成一致者,甲方不予退還各項品牌加盟費用,並收回授權書和協議書,同時宣佈作廢。

第五條:保證金、品牌加盟金:

為保證甲方商品的信譽,品牌之聲譽,監督乙方在該地區的經營不得有損害甲方商譽行為,乙方與甲方合作為品牌加盟時,須付保證金萬元人民幣給甲方(合作期滿,甲方把保證金退還給乙方),中途如有違約行為,根據違約責任大小,甲方有權扣下保證金,甚至繼續追加必要的法律責任。為保證公司不斷致力開發新產品,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制定相應的市場銷售策略及甲方在產品註冊,包設計等無形資產,乙方在加入甲方品牌加盟店時,須交品牌加盟金萬元人民幣,以保證甲方利益。

第七條:結算方式、價格和條件

1、本合約價格表為基礎價目表,僅適用於現金結算客户。現金結算方式,乙方以現金向甲方購買產品。

2、按月結算方式,乙方應於每個月號之前給甲方結清上月的貨款。逾期未結的甲方有權利每月收取合約金額的作為違約金。同時月結方式的合約價格為基礎價目表中價格上浮10%。

3、寄賣結算方式,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展品,乙方發生訂單後向甲方訂貨,並與甲方送貨後5個工作日內結清貨款。逾期未結的甲方有權利每月收取合約金額的作為違約金。同時寄賣方式的合約價格為基礎價目表中價格上浮20%。

第八條:換貨、掛損、檢驗之規定

1、乙方可根據經營需要,銷售的實際情況,向甲方提出換貨申請,進行產品調換,甚至退貨;掛損:甲方送至乙方產品,如因甲方對產品包不力,造成產品破損,由甲方負責;如因運輸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產品破損,損失由雙方共同承擔,如產品破損不超2%,屬正常損耗,甲方不負責任。

2、檢驗:乙方收到甲方產品後,必須對數量、質量、等級、包等細節進行檢驗,如有問題,應於收到產品三天內向甲方提出,同時出示必要證明,否則,視為產品合格貨

第九條:人員支持問題:

業期間或中途如需甲方派人對乙方從業人員進行專業技能等業務培訓,甲方管理人員費用及在乙方期間的吃住問題由乙方負責。如需甲方派人到乙方進行較長時間的管理(3個工作日以上)乙方還須按甲方的工資標準付工資給甲方。

第十條:合約的解除:

一、乙方如發生下列各項中的任何一項行為,甲方將會以書面形式要求乙方在規定的期限內糾正,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改善時,甲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合約。

1、乙方品牌加盟商事先未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私自出讓經營權。

2、乙方品牌加盟商向他人泄露甲方的經營祕密,或向他人提供甲方的數據文件。

3、乙方嚴重不履行本合約規定的義務行為。

4、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質量事故或投訴的情況。

5、乙方品牌加盟店損害甲方的名譽、信譽、妨礙甲方及其他品牌加盟店的正常工作及經營。

6、法令、政令要求乙方品牌加盟店終止。

第十一條:文件往來

1、甲乙雙方有關重要或正式的通知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否則視為無效。

2、雙方正式的文件往來,採用傳真、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的形式,並符合以下要求之一視為有效:

① 蓋有公章或財務章。

② 有法人代表的親筆簽名。

第十二條:保密

1、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連帶保證人的義務

乙方連帶保證人承認上述所有條款的法律效力,並願擔負乙方違約時的所有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

本協議所有附件均構成本協議的主要部分;對於本意向書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雙方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終止及續約:

1、甲、乙雙方若有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另一方有權立即終止協議。乙方若有違約甲方銷售原則,如傾銷甲方產品或向第三方進非甲方產品或自行進質量不合格產品等,影響到甲方商譽,皆為構成違反本協議的條款。

2、甲方在合約期間未能履行本協議的部分或全部條款,乙方有權終止其代理商資格。

3、 協議雙方任何一方若違反本協議條款,並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違約方需承擔全部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和適用的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解釋

本意向書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意向書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意向書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意向書的解釋。

第十七條:補充與附件

本意向書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意向書的附件和補充意向書均為本意向書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意向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意向書效力

本意向書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且在品牌加盟金、品牌加盟保證金到達甲方指定賬户後才生效。有效期為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本意向書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意向書副本 份,送 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連鎖加盟意向書 篇11

甲方:

地址: 號. 乙方: 地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意向書的訂立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意向書法》《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列》以及相關國家法律法規為依據. 第二條:鑑於甲方為提高便民服務水平,保障新鮮產品的供應,確保金虎產品的合理定價,拓展 店的市場.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推出 《山西金虎連鎖有限公司特許加盟連鎖體系》 計劃.

第三條:鑑於乙方受邀加入《山西金虎連鎖有限公司特許加盟連鎖體系》計劃,成為《山 西金虎連鎖有限公司特許加盟連鎖體系》的成員,在甲方整體策劃並提供經營指導的前提下,獨立開辦特許經營店,使之成為金虎連鎖店的合法特許經營者. 第四條:滿足人們生活節奏日益加快的需求,提高金虎產品的銷售與服務水平,維護消費者的 合法權益,樹立金虎品牌的良好形象是此協議的精神所在. 第五條: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開/誠實/信用的原則,本着充分友好協商的精神簽訂本意向書,讓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 意向書宗旨

第一條 訂立本意向書旨在雙方共同遵守山西金虎連鎖有限公司特許加盟之規則.

第二條 訂立本意向書的目的在於乙方加入甲方推行 《山西金虎連鎖有限公司特許加 盟連鎖體系》計劃後,確保乙方商品供應情況,服務水平及銷售定價.

第三條 訂立本意向書並不表示甲方任命乙方擔任甲方或甲方有關企業的代理商,代理人 或受僱人.甲乙雙方為各自獨立的經濟實體,各自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任何 一方對另一方的債務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也不得代表甲方或甲方有關企業以甲方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第四條 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令法規以從事本特許加盟事業.

第五條 本意向書所涉及的附件意向書,附件協議與本意向書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六條 為了更加規範和完善本特許加盟事業和經營運作,甲方根據實際運作情況可隨時追加《山西金虎連鎖有限公司特許連鎖加盟意向書書》條款.

第三章 意向書期限

第一條 本意向書期限依據雙方合作意向和山西金虎連鎖有限公司特許加盟規則,甲乙雙 方合作期限最短為五年,正常情況下意向書期滿後,雙方可以終止加盟意向書,也可以繼續 簽訂意向書. 第二條 本意向書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日止,有效期為____年.

第三條 乙方自願在____市_____區______街_____號開設面積為_____平方米的”金虎便 利”____號________店.

第四條 除非本意向書已提前終止.任何一方均可在意向書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向另一方提出續約之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同意,重新簽訂新意向書,以做雙方執行相關義務及權利之依據, 未按時辦理續簽意向書手續者,自意向書期滿之日起意向書即自行終止,甲方收回其特許經 營權.

第四章 特許權使用

第一條 依據金虎加盟規則,經雙方同意,讓乙方提供資金,甲方提供商品服務及經營模式,並 讓乙方提供門店的管理及服務,以從事本特許加盟事業的經營.

第二條 為雙方有效執行上述事宜,乙方應以國家法律法令之規定,辦理取得營業執照.並讓乙 方登記為該特許加盟店的合法負責人.

第三條 乙方取得甲方指定之特許權是基於甲方為特許人,乙方為受許人之法律關係. 第四條 甲乙雙方在正式簽定意向書前要進行基本信息資料的交流,這些資料包括:甲方提供:店 面編號及名稱,經營狀況,門店投資預算分析情況,各種費用的收取情況,門店物品配 置,商品配送以及對乙方人員的系列培訓.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如實提供有關自己經營 能力的資料,主要包括合法資格證明,產權證明,有效的身份證明,家庭住址及聯繫方式資料,並將相關文件複印件報甲方備案.

第五條 乙方由於人為的或不可抗拒的因素等原因,如變更負責人,增減註冊資金,改變經營場 所或經營範圍時必須事先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擁有甲方指定之特 許權後,可自行使用各種授權來經營本特許事業,不得金虎擅自更改,複製,不得私自轉授,轉讓他人使用,不得與他人合併或延伸使用.

第六條 乙方取得其特許經營權,應按照《商業特許經營條列》規定,結合本特許加盟企業之 營運情況,支付各種相關費用.

第七條 甲方所授權之特許加盟意向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特許加盟意向書終止之日廢止.

第五章 費用及支付

第一條 依據本意向書第四章第七條規定,甲方為保障特許加盟體系的正常運作之合法性,有效 維護甲乙雙方共同的合法權益,乙方向甲方支付相關費用. 第二條 品牌使用費及品牌使用保證金

(一) 甲方以進貨價格配送給乙方商品,並向乙方提供“金虎”的品牌,乙方向甲方 交納品牌使用費和品牌保證金(乙方應向甲方按年交納相應的品牌使用費)

(二) 加盟意向書簽訂後,乙方應立即向甲方交納 2 萬元的品牌保證金。 (三) 乙方使用甲方“金虎”的品牌使用費為 2 元每月每平米,品牌使用費在本合 同生效對應日起按年為單位交付,5 年為______元. 第三條 POS 系統使用費 簽訂意向書後,乙方應立即向軟件供應商支付 5500 元的 POS 系統使用費(不退還),並按月交納 80 元的遠程數據傳輸費用.(甲方代收)

第四條 貨款及支付 商品完全由甲方集中採購,並根據乙方的要貨申請按進價配送到乙方門店,甲方將在乙方上月 全部配送商品進價與標準售價的差價總額中扣除 20%作為甲方管理費,業務指導費,採購費, 保險費用等第五條

(一) 甲方在每天收取乙方貨款的基礎上,根據乙方的請貨要求即給予商品配送,到每月初, 甲乙雙方結算上月貨款,在甲方所收取的乙方上月的全額營業款的基礎上,扣除上月 配送貨款以及乙方上月累計從甲方所領取全部耗材費以及甲方相關費用後,多退少補.

(二) 乙方需預付甲方先期投資款 20 萬元(包括店面裝修費,設備購置費,商品保證金等).開業後多退少補.

第六章 門店的開設

第一條 甲方在乙方申請的基礎上進行市場調研考察確定其門店具體地址之經營可行性.

第二條 在甲方確認門店具有經營可行性的情況下乙方提供經營場所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 有效證明,如租賃協議等„„. 第三條 為維護本特許事業的統一形象,甲方負責門店的裝修,施工,裝修與施工費用按甲方標準由乙方負擔.

第四條 為維護本特許加盟體系的統一形象,門店開設需要的一切裝潢以及材料,均由甲方設 計,規劃,驗收. 第五條 甲方提供門店面裝飾形象造型,並提供特殊材料,乙方要求門店增加設備或提高質量 標準時,應徵得甲方同意,其費用均由乙方負擔.

第六條 依據本特許加盟企業《加盟手冊》條列規定乙方在簽訂意向書之日前必須按預付費標 準一次性付清預付費用.(裝修工費,裝潢特殊材料費,機器設備費用和首期貨款)

第七條 乙方在現有店面的基礎上申請開發新的目標市場,須向甲方遞交書面《目標市場開發 的可行性報告》或進行特別約定,否則甲方有權另行授權他人,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干涉甲方.

第七章 培訓與指導

第一條 為了乙方更加快速理解甲方特許經營理念,服務理念,並達成共識,使之達到最大的經 營效益,甲方將在乙方開業前及本意向書執行期間進行經營指導及到必要的相關知識和經營技術的培訓.

第二條 雙方簽定意向書後,乙方本人或乙方派遣具體店鋪主管,到甲方參加特許加盟事業的學 習培訓,學習必要的經營技術,管理經驗和店鋪運作的相關知識.

第三條 依據總部培訓制度,甲方派遣營運部工作人員在門點開業前,對乙方進行開業培訓指 導和店鋪入軌期的培訓指導.

第四條 在意向書有效期內,乙方必須參加總部每年定期召開的發展戰略研討會以及不定期的業務培訓學習. 第五條 依據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為維護整個特許體系的健全運行,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乙 方進行經營指導,業務培訓和市場督導.

第六條 甲方為保障特許加盟體系的正常運作,有效維護甲乙雙方共同的權益,乙方所有店員 必須持有由甲方發放的上崗證才具備開業資格,因此影響開業進度所造成的一切壎失方承擔.

第八章 促銷與廣告

第一條 依據總部特許經營之促銷和廣告規劃 ,為提升“金虎”特許連鎖品牌形象的統一性, 整體性,甲乙雙方必須恪守促銷廣告之條列。

第二條 甲方負責提供本特許加盟體系具有整體連鎖效應的廣告規劃,其規劃費用由甲方承 擔。 第三條乙方必須按甲方提供的具有統一形象識別系統的相關物件或規範去執行操作。

第四條 甲方提供具體的促銷宣傳方案和促銷物品,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 具體規劃去實施。第五條 乙方如要獨立進行廣告促銷時,必須向總部申請備案,由總部同意後方可實施。且 廣告促銷費用由乙方來承擔,如擅自進行獨立廣告促銷活動影響本特許加盟體系形 象,或造成實際壎害者,甲方可向乙方索取不少於_____元的賠償,並有權提前解除 本意向書.

第九章 商品制度

第一條 依據總部特許經營之規劃,為提升“金虎”特許連鎖品牌形象的統一性,整體性,甲 乙雙方必須恪守商品之條列.

第二條 為了維護乙方的穩定經營及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按乙方賣場面積及平均營業額計算的庫存底限規定,若乙方違反規定,甲方可向乙方索取存貨與庫存底限配送費的差額補償. 第三條 針對公司專賣商品,根據國家零售業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加盟主在加盟時,需交納____萬元的商品保證金,所有商品由公司統一配送,商品所有權歸甲方所有,經營使用權歸乙方.

第十章 財務制度

第一條 甲方的特許經營體系有統一的資金核算方式,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進行統一的財務結算,並認可甲方 POS 數據的準確性.

第二條 乙方應與次日十二時前主動將前日門店營業款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户,以避免因 資金不足,造成乙方商品不能及時到位.

第三條 乙方保證將每天的營業款交於甲方財務部門,乙方不經甲方同意,任意截留營業款時, 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對乙方的供貨,並扣除乙方當月總營業額的 3% 5%作為乙方 違規操作的違約金

第四條 甲方財務部於每月初提供上月的往來彙總表給乙方,作為乙方結算之依據. 第五條甲乙雙方在經營過程中,甲方與乙方所發生的債權和債務,以乙方的店號章為確認標準, 該店號章視為乙方的權利義務體現,不以乙方的實際經營者為轉移.

第十一章 權利與義務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制定統一的商品價格和店內佈局,未經甲方的書面許可,乙方不得隨意調整

2) 甲方的門店督導員有權對加盟店的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考核,(每一年度的入店次數 不少於 50 次) 3)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規定的時間內,由甲方的盤點小組進行盤點,以保證乙方的正常 銷售和商品質量.按照甲方規定,盤點費用由乙方承擔.

4) 甲方有權檢查和審核特許加盟商的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 5) 甲方必須認真處理乙方的投訴及商品退換情況

6) 甲方負責培訓乙方員工,並保證他們上崗,按規定收取培訓費. 7) 當甲方配送乙方的商品出現內在的質量問題時,由甲方負責處理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乙方對店內員工有人事管理權,聘用,辭退須經甲方核准,乙方用工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勞動部門的有關制度與員工簽訂用工意向書

2) 乙方對不能提供所需服務的指導員及後勤人員有提出投訴要求更換的權利 3) 有權退換符合甲方統一退換原則的商品

4) 正常的情況下,乙方要及時並正確填寫要貨單,甲方在規定期限內給予及時配送.如遇 廠家斷貨,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如因乙方要貨不明確而造成配送不及時影響乙方銷售時,由乙方承擔責任

5) 乙方承擔店面租金,員工工資,水費,電費,取暖費,及電話費,耗材費,日常管理費等各項 營業費用 6) 乙方應按時交納各行政部門應收繳的費用,如未按期交納而影響正常營業,後果由乙 方負責,情節嚴重者取消加盟資格

7) 乙方應按時交納本店面的各項税金,如乙方未按時交納各項税金,而影響正常營業,後 果由乙方負責,承擔加盟期間本店面所發生的一切債務債權, 情節嚴重者取消加盟 資格

8) 乙方不得擅自更改店內的裝飾,以免影響“金虎”的統一形象,情節嚴重者,取消 加盟資格. 9) 乙方負責本店面所在管轄區內辦理所需的一切證件,如:房屋租賃證,施工佔地證,消 防安全證,衞生許可證,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煙草專賣證,員工暫住證等.

10) 乙方保證按甲方特許經營管理體系的有關規定實行經營管理,並不得將甲方的管理 體系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第十二章 所有權

第一條 所有帶有“金虎”品牌的有關標誌,形象識別,商號,註冊商標,註冊專利,內外 景觀設計專利, 相關證件和榮譽以及相關資料和經營技術, 其所有權均屬甲方擁有。第二條 乙方不得擅自注冊使用與甲方相關或相似的任何企業標誌。

第三條 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本章第一條所列的任何權利進行與本特許事業無關的任何交易 活動和有損於甲方名譽的任何活動

第四條 甲方無償為乙方提供門頭布及豎招,所有權歸甲方,無論意向書期滿還是中途解約, 本意向書一旦終止,乙方就失去了甲方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的使用權。

第十三章 特許權的轉讓

第一條 在本意向書執行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將本意向書條列規定的特許權和門 店營業權等轉讓給第三方,更不許將此特許權用做擔保和其他處置第二條 乙方在執行第十二章第一條的基礎上,如因經營緣故或不可預見的因素轉讓經營特 權時,必須申報甲方核准後,方可執行轉讓事宜

第三條 轉讓事項由乙方和承接方(第三方)約定後簽訂《轉讓協議》 ,由特許總部核准, 第三方應和甲方重新簽訂意向書

第四條 《轉讓協議》內容必須僅限於:乙方自己的合法財產

第五條 承接方與甲方簽訂意向書後甲方將所授予乙方之特許權範圍內的一切權利和資料,信 息全部收回,同時終止和乙方之意向書

第六條 甲乙雙方終止意向書後,雙方簽訂的原意向書作廢,乙方不得以任何名義和藉口,繼續 使用原意向書中所授之權利,否則一切後果由其自負

第七條 原乙方與承接方如發生未盡事宜之爭執或經濟糾紛問題,應自行協商解決,與本合 同中甲方無任何關係

第十四章 違約責任

第一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特許加盟意向書以及附件意向書,附件協議之 條款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即構成違約行為,違約方應承擔不低於_____元的違約責 任

第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扣除保證金的部分或全部並適用本章第一條之規定,直至取消乙方的加盟資格

1)乙方自行採購商品

2)乙方以甲方的名義在外進行其他經營活動 3)乙方的價格和甲方要求不一致 4)乙方有嚴重損害甲方名譽的行為

5)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顧客投訴在社會上造成影響者 6)銷售過期,變質,變形等不正常商品造成影響的 7)乙方不按意向書規定支付各項費用的

8)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的 9)擅自變更本意向書規定的權利和義務主體的

第十五章 意向書的終止和解除

第一條 雙方在意向書期滿,或因其他原因由單方提出終止意向書或解除約定手續,視為意向書的終 止和解除. 第二條 本意向書期滿後三個月,雙方均未提出異議,則本意向書自動順延一年

第三條 在本意向書有效期內,如乙方由各種原因造成無意經營者,應於三個月前通知甲方申請 解除意向書,否則支付違約金(以品牌保證金的三倍計算).待甲方認可後,辦理解約手續

第四條 乙方發生違約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意向書,並扣除乙方品牌保證金,並要求乙方支 付違約金,辦理解約手續.

第五條 意向書終止後,甲方將通知當地行政工商部門註銷乙方在當地註冊經營“金虎”特許加 盟店的營業執照,並停止一切配送活動

第六條 意向書終止後屬於甲方專利,商標及其它知識產權,所有的一切帶有“金虎”品牌的有關標誌,形象識別,商標,商號,內景外觀設計專利等都應交還甲方所有

第七條 意向書終止後甲方有權單方收回或拆除上述甲方所有的物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 撓甲方上述正當合法行為,甲方有權採取任何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第八條 意向書終止後,乙方應當歸還甲方所有的文件資料,證件,並自行拆除屬於甲方的相關設施,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九條 自本意向書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將甲方提供的技術,管理體系等列為機密,並使之 處於保密狀態,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地複印,記錄或其他方式泄露給他人

第十條 乙方承諾本意向書終止後三年內不的從事或變相從事與甲方相競爭的行業,如違反甲 方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作出相應的賠償

第十六章 法律適用

第一條 本意向書之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解決的最終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受 法律保護 第二條 爭議的解決以甲方所在地法院為管轄法院

第十七章 通知

第一條 甲方任何書面形式按本意向書所述雙方聯繫地址通知和圖文傳真,電話通知乙方即應 視為通知 第二條 甲乙雙方有一方為他方書面送達通知,而他方拒收者視為已送達(以憑據為憑證) 第十八章 意向書生效

本意向書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第十九章 其他

第一條 本意向書的解釋權在甲方,本意向書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條 如意向書修改,補充,蓋章等情況的補充,均屬本意向書之範圍,與本意向書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三條 除本意向書另有規定外,本意向書內的名詞和用語以遵守甲方之規定為準,如有分歧,則以 甲方解釋為準 .

甲方:山西金虎連鎖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金根虎

簽約時間: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連鎖加盟意向書 篇12

甲方姓名:

身份證號: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手機: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手機:

為發揮雙方優勢,經友好協商,現就合作建立________________“龍井業”連鎖加盟 店達成如下一致合作協議:

一、甲方的責、權、利:

1.提供連鎖加盟店的名稱使用權。名稱統一為“龍井業”連鎖加盟店。

2.為保證甲方商品的信譽,品牌之聲譽,監督乙方在該地區的經營不得有損害甲方商譽行為,乙方與甲方合作開始,須付保證金_______萬元人民幣給甲方(合作期滿,甲方把保證金退還給乙方),中途如有違約行為,根據違約責任大小,甲方有權扣下保證金,甚至繼續追加必要的相關法律責任。為保證公司不斷致力開發新產品,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制定相應的市場銷售策略及甲方在產品註冊,包設計等無形資產,乙方在加入甲方連鎖加盟店時,收取乙方連鎖加盟費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首批進貨貨款),以保證甲方利益。

3.甲方向乙方提供“龍井”經營的產品(含、具等)和首次相關必要的公司資質。

4.對連鎖加盟店進行統一管理,管理範圍包括經營環境、產品質量、定價及售後服務。

5.甲方保證同等產品在該區域內的統一底價,對產品質量負責。根據需要提供相應的税票(乙方需付税點__%),有權可根據市場情況調整價格。

二、乙方的責、權、利:

1.享有“龍井業”連鎖加盟店的名稱使用權。

2.享受甲方“龍井業”商城網的形象廣告支持。

3.根據當地市場量訂貨,由於產品的保存等特殊因素,產品原則上不得退換(包括外包具等)。

4.可參與甲方的有關活動項目可享受優惠,如:滿500元送精美具或立減30元等。

5.負責連鎖加盟店的修以及招牌的製作和懸掛,甲方需要提供參考方案。

6.服從甲方在質量、價格、售後服務等方面的管理服務。

7.每年必須保證銷售額不低於_____萬元,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三、説明事項:

1.訂貨與配貨:甲方憑乙方簽字蓋章的書面訂貨單(傳真)組織配貨或者本人電話聯繫親自訂貨;

2.產品運輸:甲方負責發送到乙方指定地點,費用由乙方負擔;

3.結算方法:現金支付,款到發貨;

4.甲方授權乙方為“龍井業”連鎖加盟店項目唯一代理,相同項目在該地區不再發展第二家;

5.乙方在經營項目(指甲方授權乙方經營的產品)上不得與其他企業合作;

四、龍井獎勵辦法:

1.年度銷售額在_____至_____萬元,年底返還年度實際現行額的 _____%作為獎 勵回報。

2.年度銷售額在_____至_____萬元,年底返還年度實際現行額的 _____%作為獎 勵回報。

3.年度銷售額在_____萬元以上,年底返還年度實際現行額的 _____%作為獎勵回 報。

五、條款:

1.大綱、範圍、定義:

乙方享有甲方的各種經營,管理理念,產品商標,包品及各種榮譽,甲方只對乙方的經營提出建議、指導。甲方擁有“龍井業”商城網的所有權和經營權。 不求品牌但求品質

2.連鎖加盟權的授予: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簽訂連鎖加盟合作協議書,甲方應給予乙方在“龍井業”商城網的合作伙伴的會員權利。

意向人:

日期:__年__月__日

連鎖加盟意向書 篇13

授權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授權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

被授權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

甲方授權乙方經營區域: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為其在特定區域內經營甲方的“______”品牌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二、意向書期限

本意向書加盟期限為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加盟經營

1、甲方特此授權乙方為區域內成為“______”的特許經銷商。經此授權後,甲方在該區域內將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業、個人以同類經銷權。

2、在授權期內,甲方在向乙方提供“______”品牌服務時,甲方應保證所提供的服務質量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品級與實物相符,並保證貨源供應。

3、乙方保證在簽訂本意向書7日內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費(人民幣)______萬元。

4、甲方保證向中國大陸內各加盟方交付的服務保持統一的零售標價。

5、甲方將“______”品牌服務按零售標價的8折售予乙方。

6、甲乙雙方在費用交付方面,只支持銀行轉賬、匯款或當面現金的方式。

7、意向書到期後,若乙方決定不再銷售“______”品牌服務,在乙方保證服務完好、包裝齊備、標籤無損壞、未超過保質期的前提下,可將現存的“______”服務退還給甲方。甲方按供貨價的6折回收退還的服務。

三、營業場地、店面裝飾與配置

1、加盟店店鋪設在乙方處,或由乙方自行選定其它場所並報甲方批准。

2、加盟店店鋪裝修,乙方自行解決,甲方不做任何干預。

3、加盟店內的營業所需(包括:設備、裝置、用具、招牌等)甲方不做任何干預。上述所涉及的費用由加盟商承當。

四、促銷與廣告

1、甲方在授權期內,將協助乙方進行“______”品牌的形象設計,並向乙方適時提供相應的服務宣傳資料、標識、招貼物品等。甲方可根據乙方的經營狀況和要求,幫助乙方進行特定時間和區域的服務促銷和推廣活動。(具體事宜可另議)

2、甲方進行“______”品牌的整體宣傳活動乙方必須配合,相關的“______”品牌的服務進行促銷、推廣計劃和廣告設計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執行。甲方對於促銷活動所涉服務在供貨價基礎上按照促銷折讓的比例給與優惠。

3、乙方單獨進行“______”品牌有關的宣傳、廣告活動時,應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相關廣告形象設計須經過甲方審核或由甲方提供。

4、乙方須承擔自行組織促銷活動產生促銷讓利和費用。

五、培訓與指導

1、為使加盟店能良好經營,在開業前及本意向書執行期間,甲方應向加盟店傳授必要的知識。

2、加盟店在開業前應派遣店主或兩名可以代行承擔的職工,參加甲方規定的教育研修,獲得相關行業技術。

3、開業後,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須按指示要求派員再次參加前項規定的進修教育,獲得必需的知識和技術。

4、加盟店承擔前來培訓的旅差費用。

六、商標、服務標誌及相關權利

1、本意向書所涉及的所有商標、服務標誌及其相關權利的所有權均歸屬於甲方。

2、甲方承諾在本意向書執行期間,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記號、樣式、標籤和招牌。

3、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標和服務標誌。

4、乙方應在經營中向顧客提供良好的服務,維護甲方品牌的聲譽、信譽和良好形象。

5、雙方在此明確,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權期內、在指定區域內甲方商標、服務標誌的使用權和服務的經銷權,這並不意味着甲方商標、品牌及商譽等相關知識產權的任何轉讓、許可。意向書到期或提前終止後,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繼續使用“______”品牌,或以“______”品牌經銷商的名義從事任何商業活動。

七、競爭限制

1、在意向書期內,乙方如有意獲得其所在省市區域的“______”特許經營代理權,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取得甲方的特許代理權。

2、為表示對甲方合作的誠意,在意向書期內,如甲方推出“______”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務,乙方有優先代理權。

3、乙方在授權期內,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業、個人的授權或委託,在加盟店內代理、經銷其它品牌的服務。

4、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甲方授予的經銷權以各種形式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八、服務質量控制

1、為維護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種和服務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運營方法必須遵守總部提供的經營手冊規定的要求和標準。

2、凡甲方有新服務推出,乙方必須按照最低配貨量或以上的數量購入,並將新服務及時上架銷售。

3、乙方須按照甲方要求,對顧客購買金額達到規定標準時,給與“玫瑰卡”會員資格和相應的折扣優惠,做好會員資料信息的登記彙總工作並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會員資料信息。凡有新服務上市或服務促銷活動乙方應通知所有會員,讓會員享受到來自“______”持續不斷的優質服務。甲方將不定期回訪會員客户以檢查乙方的服務質量。

4、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書面或其它方式對加盟店進行進貨管理、銷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識、衞生管理、職工管理、會計處理、店鋪經營管理、店鋪陳設等各方面的指導,提供有關信息,幫助加盟店實施標準化管理。

5、隨着甲方加盟店數量在全國範圍內的不斷增加,甲方將對全體加盟店進行信息化管理。如該項管理實施時本意向書仍在有效期內,乙方須遵照甲方的管理規定執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絕執行。

九、保密

1、除法律規定必須公開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遞交的營業報告書及其它有關資料和有損於乙方利益的情報。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意向書規定提供給乙方的經營技術祕密及有損甲方利益的情報。乙方有責任保證其職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項祕密。

2、以上規定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意向書期滿後仍然有效。

3、甲方按本意向書規定提供給乙方的加盟店經營手冊以及其它文件歸甲方所有,乙方應妥善保管,意向書終止時,乙方應即刻歸還甲方。

十、加盟店的讓渡與承繼

1、乙方未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不得將本意向書規定的任何權利、加盟店營業的全部或一部分轉讓給第三者,不得將此用作擔保和其它處置。

2、如乙方加盟店因明顯的困難而有可能發生營業中斷時,為保持加盟連鎖店的運營,乙方可以請求總部臨時接替營業。待總部確認加盟店可以重新經營後,應及時把營業權歸還加盟店。3、上述總部接替經營期間發生的收益和損失均屬加盟店,總部代行經營所產生的費用由加盟店負擔。

4、如乙方希望出讓加盟店或出租店鋪時,應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優先承讓和承租的權利。

5、遇上述情況,雙方可以通過協商,確定加盟店讓渡價格和租賃金。協商意向不能成立時,雙方均可申請具有法律效力的認證或評估,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意向書的終止

1、意向書期滿前3個月,經雙方協商,可以更新意向書。

2、前款的意向書更新,應在本意向書期滿之前一個月完成。以雙方簽訂新的特許連鎖意向書書為合作文本。

3、如本意向書期滿後雙方無意繼續合作,乙方應在本意向書終止時承擔下列義務:

a、支付所有應付給總部的費用;

b、歸還所有操作手冊、機密文件和專利資料;

c、向甲方移交“______卡”會員登記名冊;

d、歸還、轉賣或銷燬所有帶有“______”商業標誌的招牌和材料;

e、取消以“______”名義登記的商業註冊和名稱登記

f、在原加盟店經營場所內外的房屋、設備、陳設等處,消除任何與“______”有聯繫的跡象;g、因加盟店的經營而損害了第三者利益時,由乙方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4、甲方因加盟店的行為而被索賠責任時,可要求乙方負擔被追索的賠償金。

十二、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意向書條款中規定的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的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雙方約定,違約的金額為在此前乙方經銷甲方提供的服務零售價總額的10%。如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並損失超過違約金總額,違約方還應負責對超額部分賠償責任。違約一方經對方書面提出改正意見後30天內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權終止意向書,並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十三、意向書糾紛的解決

1.本意向書在執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江蘇省蘇州市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十四、其它

1、本意向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意向書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電話及傳真: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電話及傳真:委託代表(簽字):委託代表(簽字):

連鎖加盟意向書 篇14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招商意向書:

一、 招地及期限

1. 甲方同意提供X店鋪 方米,在此區域內 乙方經營的商品必須保證的完整性。

品牌名稱:

備註:

2. 招商意向書期限為壹年,自二零壹 年 月日至二零壹年 月日止。

二、 招商條件

1. 乙方使用甲方場地,相關設施,只能經營在甲方允許範圍內的產品,在雙方約定當口按營業額的15%提點,還需向甲方支付保證金 元。

2. 公共水、電、天然氣費全體商户各自在每月日按表交給甲方(水: 元/噸、電: 元/度、煤氣:元/立方),公共用區清潔費、收銀員工資及公共區的空調燈電費全部由甲方負責。

三、結算方式

1. 本店一切採取刷卡消費,甲方設立專門的充值區域

2. 所有營業收入必須由甲方統一收取,每月的銷售起止日為當月1日至31日,每月15日至30(大月31日)日為甲乙雙方對賬日,甲方於對賬日1以後向乙方付款。如遇節假日,則付款日期順延。 3. 乙方銷售時刷卡收費,甲方負責監督不得收取現金。

四、應交費用

意向書到期或撤攤1個月後,乙方無違規違約情形,甲方即向乙方退還保證金,保證金不記息。在意向書期內由於乙方的原因而終止意向書,乙方保證金不予退還。

五、營業額管理

1. 乙方使用甲方設定的收銀機,並且接受甲方的監督,乙方每日的營業收入由甲方統一收取。

2. 乙方不得有私收現金等繞過收費卡的行為,如有上述行為存在,經甲方查明後,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伍仟元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解除本意向書。

六、營業區的管理

1. 乙方必須在簽約的營業區按甲方的指定日開始營業,若甲方確認乙

方不能如期開業時,每延期一天須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

2. 甲方規定統一營業時間,未經甲方許可,禁止乙方在規定營業時間

內停業、中途撤攤,停業超過半天,中途撤攤半天以上的本意向書自行終止,或者在甲方規定營業時間外營業,如發現有此情況,甲方有權作出相應的經濟處罰。

3. 由於乙方人員(含來訪者和承包人)違反管理規則或過失造成甲方可指定營業區物件損壞時,乙方必須與甲方迅取得聯繫並負責承擔因修理而發生的費用。

4. 乙方員工在營業時間內,違反了甲方現場暫行管理條例的罰款金,甲方直接從乙方結算款中扣除。

七、轉讓場地及變更經營項目

1. 意向書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讓區位,乙方如需變更意向書約定的經營項目,必須以書面形式先向甲方提出申請,得到甲方書面認可,方可變更經營。一經查出私自轉讓無效,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意向書。

2. 意向書期內由於乙方的原因需解除意向書,甲方與乙方未取得一致意見時,乙方保證金不予退還及其他任何費用甲方概不負責。

八、費用的分擔

1. 國家職能部門對乙方進行抽檢等正常費用由乙方負擔。

2. 甲方有償提供的統一銷售單據、報表、具體價格根據當期印刷成本決定。

3. 甲方提供統一的工作服等着,統一的碗筷,乙方須從甲方認購。

4. 其他收費如有責任不明的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九、促銷費用的承擔

1. 甲方將不定期舉辦各種促銷活動,如抽獎、贈券、表演、贈品等,乙方必須全力協作,並分擔因此而開銷的經費。每年重要節假日“五一”、“十一”、“元旦”、“春節”、“司慶”、或由甲方舉行的重大營銷活動乙方必須參與,並承擔相應的營銷費用。

十、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經營的商品和經營行為必須有符合《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價格法》,乙方對所銷售商品實行質量“三包”,如有質量問題,應按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負責維修、更換或退貨,並按甲方對質量負責的慣例做出處理。如因乙方觸犯法律法規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2.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制度在意向書下方),服從甲方的統一領導,積極參與甲方的各項活動,文明經營。

3. 乙方在營業時間內如有商品丟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下班前,乙方將自己店內衞生打掃乾淨,由於乙方自身錯誤導致損失的,乙方一人承擔。

十一、管理制度

1. 攤位人員必須絕對服從甲方管理。

2. 經營者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遵守公平、自願、誠信的原則,遵守商業道德。

3. 營業員一律着整齊,穿好工作服,否則管理人員有權不予進入店內進行經營活動,工作服遺失者須及時向甲方報告及時申請補發。發現一次罰款10元。

4. 經營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準時開門營業和停止營業。每天05:00前到店準備,未到一次扣20元,以考勤機為準。

5. 所有攤位不允許停止營業,不準休息。停業一天罰款500元。

6. 開業前30分鐘,商户必須有人員到場,將鋪位內主或付光源打開、鋪位清潔好,作好營業(客人迎接)準備。

7. 營業過程中,商户人員必須遵守甲方各項服務準則和產品質量標準,做到對待客人熱情周到、滿意服務,提升甲方和商鋪形象。

8. 文明經商,禮貌待客。不準污辱、謾罵、毆打、刁難顧客。違者罰款50-100元。

9. 攤位不得銷售過期、變質、有害、有毒等,違者公司對不合格進行暫存、銷燬,並處罰50-200元,情節嚴重者,收回攤位,押金不退。

10.商户應守法經營,不得強買強賣,不得人為製造搶購假象矇騙顧客。

11.攤位嚴禁向排污管道傾倒垃圾,以防排水管道堵塞,違者每發現一次收取違約金10-50元。

12. 經營範圍內不準下棋、打撲克、賭博以及從事與市場經營無關的活動,違者除移交有關部門處理外,沒收其用品,並收取違約金10-200元,情節嚴重者攤位收回。

13. 任何攤位不得收現金。發現一次一天營業額全部沒收。

14. 甲方不得隨意更改意向書。

15. 攤位人員時刻注意安全,出現安全問題,攤位自行負責,甲方概不負責。

16. 攤位不得轉讓,如有退出,提前一個月申請,否則押金不退。

十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意向書期內,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正常工作及經營秩序,不定期的組織宣傳、策劃等活動。

2. 意向書期間甲方有義務處理自己責任之內的事情。

十三、意向書期滿

1. 乙方希望續簽本意向書時,必須在本意向書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可續簽意向書。

2. 意向書期滿前一個月,乙方未提出意向書續簽申請,或者根據規定雙方就續簽未達成協議時,期滿後意向書自行終止。意向書終止後甲方不負責補償乙方任何修及其它任何費用,乙方於意向書到期之日無條件地撤攤。

十四、意向書的終止

意向書終止後,品牌加盟關係自行結束,乙方不得繼續以甲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同時按約定結清雙方的往來賬務。

十五、本意向書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本意向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本意向書有效期自二零壹 年 月 日起至二零壹 年

月 日止。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法人代表: 品牌加盟商:

法人委託人:

公章: 私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連鎖加盟意向書 篇15

第一條 意向書使用的有關文字定義

“公司經營技術資產” 指甲方開發完善成型,用於經營具有統一性的、獨自的經營技術系統和一整套的店務管理手冊(《人事制度及處理程序》、《大廳操作實務及培訓手冊》、《菜台操作實務及培訓手冊》、《廚房實務及培訓手冊》、《廚房設備維修與保養》等)以及公司有權使用的註冊商號、商標、標誌、招牌、店鋪管理方式等統一系統。“公司商標” 指甲方有權使用及有權授權他人使用的商標和服務標誌以及甲方經常使用的用以表示公司的標記、記號、招牌、標籤以及其他一些營業象徵。

“公司形象” 乙方因使用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和商標,而使其統一性被公眾廣泛認識,獲得了信譽,並在定型的統一形象下營運。

第二條 甲方技術服務項目:

甲方授權乙方使用甲方的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公司商標設立西式速食店(店面面積一般為250——500平方米,地址: 省 市 _____ 區 路號),同時對乙方進行開店輔導,並在本意向書存續期間對乙方提供長期持續的技術支持等服務。

(一)提供乙方店面開幕前的輔導及培訓(開店前人員培訓及課程祥見附件

1.店面所在地立地商圈調查評估(評估結果僅供乙方參考,並由其承擔相關費用);

2.提供店鋪店面整體CIS設計、裝飾的規劃指導;

3.提供乙方相關人員(店長、財務、人事等)的門市實習:

(1)經營管理課程:

A、商品知識

B、店面營運知識(店面、廚房管理、採購議價技巧、成本控制等)

C、品質管理知識

(2)門市實習:

A.、現場服務實習

B、店務實習

C、作帳實習

(二)提供乙方店面開幕時期的輔導

1、促銷活動事宜的籌備、教育、訓練與協助執行。

2、開幕期間派員駐店輔導及協助,所需派駐人數及時間由甲方視具體情況決定。

(三)提供乙方店面開幕後的輔導及培訓

1.不定期巡迴指導,指導內容:門市經營管理、商品品質管制、營業成本控制等。

2.新產品開發及製作指導。

3.值班管理稽核評估(含廚房、外場及辦公室)。

4.不定期對其下屬加盟店各崗位人員分批次進行集中專業培訓及輔導。

第三條 店面、裝潢、招牌等之設計與維修

一、為維護公司形象的統一性,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其店鋪的具體情況為其提

供裝潢圖紙設計方案。外觀之招牌、店面及內部之裝潢裝修等有關廣告物,於本意向書終止時,乙方應於本意向書所限定之期限內自行拆除,或同意由甲方代為拆除,乙方不得有異議並承擔該費用。

三、外觀之招牌、店面及內部之裝潢裝修若有老舊、損毀等事情的發生影響到甲方統一品牌形象的,乙方應於甲方通知期限內,依當時之企業識別(CIS)修護之,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設備之使用與維護

一、乙方應妥善保管全部生財設備、用品、裝潢、招牌等物。

二、為維護公司形象的統一性,乙方同意其店內之廚房設備、桌椅、餐具、

員工服裝、財務軟件、特色調料、醬料及其他開業貨品向甲方或其指定之廠商採購,其他設備之採購必須取得甲方同意並須符合標準。

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更改店內銷售商品種類及價格,亦不得隨意增減其店內設備、設施,否則視同違約。

第五條 菜式、商品、用品進貨販賣之使用

一、為維護店面共同形象,乙方店面應遵行銷售甲方所規劃的菜式、主食及其他之規定。

二、為維護統一形象及菜品品質,對於以下產品或物品,乙方承諾保證向甲方或甲方指定廠商採購:

(一)、該產品或其外包裝印有“公司商標”的;

(二)、為甲方特製且為店內必須使用或銷售的;

(三)、考慮到質量及環保等因素而必須使用的;

(四)、為維護特許經營統一形象而必須使用的。

三、除以上產品外,乙方可根據價格、質量自行選擇供貨渠道,但乙自行進貨之原材料、產品必須符合國家衞生防疫及管理的相關標準,否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同時甲方將視乙方違約程度收取乙方5,000——10,000元(人民幣,下同)的懲罰性違約金,情節嚴重者,甲方可以乙方重大違約為由直接解除本意向書。

第六條 櫃帳管理

一、乙方自負盈虧,但甲方有權隨時稽核乙方的營運狀況。

二、甲方有權要求在乙方內安裝電子設備或要求其結賬台使用網絡連接的電子收銀機以查核乙方每日營業情況。

三、乙方應於每月5日前,將前一月之會計賬冊提供予甲方核對。甲方有權

隨時查閲乙方之會計賬冊、憑證等,如其有意隱匿、漏報金額,導致甲方遭受損失,乙方應加倍賠償,且甲方有權選擇按核定額收取特許權使用費直至終止意向書。

三、甲方按營業額提取特許權使用費以本意向書第十一條第二款為準。

第七條 形象之維護

為維護店面共同形象,乙方承諾保證遵守以下幾點:

一、店面整體整潔及經營品質須合乎甲方要求。

二、不得販賣法令不許可之商品。

三、不得擺設賭博或遊樂性之電動玩具。

四、店內員工須穿着甲方指定之服裝。

二、客訴之發生不得影響公司形象。

三、不得從事其他影響公司形象及損害消費者權益之事務。若有以上事件之發生,視同乙方違約,甲方將視違約行為輕重給予乙方書面警告或向乙方收取人民幣5000.00元至50000.00元懲罰性違約金,若在規定期限內仍未改善,則甲方可單方提前解除意向書。

第八條 廣告與促銷

一、甲方認為有必要時,得進行大眾媒體之促銷活動,乙方應於活動期間全力配合,並接受甲方有關廣告與促銷活動之指導與建議。

二、乙方需單店進行促銷活動時,所有廣告宣傳之進行及活動方案,應書面呈請甲方,並取得甲方書面批准後,方可進行。

三、廣告促銷費用之分攤:

(一)乙方單店進行廣告促銷活動時,費用自行承擔。

(二)區域性廣告促銷活動時,由該區域內所有店鋪共同分攤。

(三)全國性廣告促銷活動時,由全國所有店鋪共同分攤。

四、乙方應無條件同意放置、擺設或張貼各項宣傳甲方信息之宣傳品;另對諮詢甲方業務者,乙方店內人員應負責接洽,不得無故拒絕接受詢問或敷衍推脱,若發現有以上情況的,視同違約,乙方同意甲方對其按照按本意向書第七條處罰方式處理。

第九條 履約保證金

一、作為本意向書簽訂後甲方與乙方之間發生債務及乙方忠實地執行意向書的擔保,乙方於簽訂本意向書時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十萬元。

二、不論乙方在法律上或本意向書上有無解約權、解除權,如果其退出意向書等

行為,而事實上導致本意向書無法繼續執行或乙方不履行本意向書義務而被解約時,除本意向書另有規定外,甲方將直接沒收該保證金並有權按照本意向書的規定要求賠償損失。

三、若乙方在簽訂本意向書一年內沒有按照本意向書的要求開設“尚益來”店的,甲方將沒收乙方所交履約保證金,單方解除本意向書並並無息退還乙方所交納加盟金。

四、若乙方在簽訂本意向書後由於自身原因單方要求終止或解除本意向書而沒有開設“尚益來”店的,甲方將沒收乙方所交履約保證金,並無息退還乙方所交納加盟金。

五、 若乙方在簽訂本意向書一週內沒有及時向甲方加納加盟金,則甲方將以乙方自動放棄本意向書為由,單方解除本意向書並直接沒收乙方所交納的履約保證金。

六、意向書期滿或雙方正常解除意向書後三個月內,在乙方無違約且撤除其店面

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與甲方相關營業象徵後,由甲方無息退還乙方;如乙方有拖欠甲方款項(包括貨款、特許權使用費、懲罰性違約金及其他費用),甲方可由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扣除。

第十條 加盟金

一、 本意向書簽訂後一週內,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加盟金人民幣八萬元整。

二、該費用是乙方為開店接受甲方經營技術資產、商標初始使用權、開業技術指導的費用。

三、除本意向書另有規定之外,不論本意向書期滿,還是中途解約或其他理由,

乙方均無權要求甲方退還該加盟金。

第十一條 特許權使用費

一、在本意向書執行期間,作為持續使用公司商標、經營技術資產和接受甲方幫助、技術指導而向甲方支付的費用稱之為特許權使用費。

二、該費用的支付方式為:自開業之日起,乙方以其店面上個月單店營業額為基數,按3%的比例提取金額(但甲方不承擔乙方的虧損)每月向甲方支付該費用。

如果乙方月營業額不足三十萬的,甲方將以乙方月營業額為三十萬為基數,按3%的比例提取該費用。

如乙方未能按第六條第三款之規定按時提供上月營業收入報表的,甲方有權按每月二萬的核定額收取當月特許權使用費,乙方不得拒絕。

三、 乙方必須在次月十日前將上個月的特許權使用費匯入甲方指定之賬户,匯款手續費由乙方承擔。如逾期支付,則乙方須按照每超過一天加付1%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直至付清為止。如乙方拖欠該款項超過三個月,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意向書。

第十二條 月結貨款

一、乙方應於次月十日前將與甲方發生之上月結貨款匯入甲方指定之賬户,如乙方拖欠甲方該項貨款金額達兩個月或雖未達兩個月但已累計超過三萬元,則甲方有權停止對其供貨。並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欠款,保證金不足部分,乙方應於一周內補足,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意向書。

二、如甲方認為其向乙方單月供貨金額已經超出三萬元之範圍,甲方可要求乙方另追加履約保證金或要求乙方按照其他方式結算貨款,乙方不得異議。

第十三條 逾期付款違約金

一、乙方未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甲方規定的加盟金、履約保證金、特許權使用費、月結貨款、廣告宣傳費用及其他應支付的費用的,如逾期支付,則乙方須按照每逾期一天加付1%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直至付清為止。

第十四條 店址選擇

一、雙方簽訂意向書後,甲方有義務對乙方所選擇的店面進行商圈評估(該評估僅供乙方參考),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甲方一般情況下給予乙方店面的商圈保護範圍不低於1000米(以乙方店面為中心,1000米為半徑的保護範圍)。

三、甲方根據地理條件和區域商業結構認為,在現有乙方店面所在地另設分

店,不會發生相互競爭關係,或因人口增加,交通變化等因素導致該商圈狀況發生變化,甲方認為有必要增設分店時,甲方可自設分店或准許第三方在同一區域內增設分店,除非乙方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新店的設立會給其營業狀況帶來嚴重的影響,否則乙方不得異議。

四、本條第二款不適用於位於城市商業繁華區和準繁華區內的乙方店面。本條款“城市商業繁華區和準繁華區”適用於直轄市、省會城市、經濟特區及市區人口在30萬以上的其他城市。

第十五條 開店籌備

一、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各款項,且乙方同業主簽訂租賃意向書後,甲方將根據乙方店面的具體情況安排開店工作。

二、乙方店面裝修圖紙設計由甲方負責,裝修施工及裝修材料由甲方指定廠商負責,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甲方根據與乙方協商的開店進度自行安排開店組人員到乙方店處協助乙方進行開店工作。

1、該開店組成員主要包括:工程監理(1名)、開店經理(1名)、開店廚師長(1名)、辦公室輔導人員(財務、人事、出納)、專案輔導員(若干)等。

2、開店組進駐的時間、人數及撤店時間由甲方視開店進度、開店時具體情況而定。

3、開店組人員的工作任務:調查乙方店區域市場狀況,協助乙方進行人員招募、培訓及協助其進行開店籌備工作。

4、開店組人員開店期間的薪資、往返差旅費、食宿等由乙方承擔,該費用的具體標準祥見(附件二)。

5、為協助乙方店正常開業籌備,甲方需代為乙方配置一部分熟練員工(主要為店面管理人員及廚房技術人員,以下簡稱該部分員工,見附件三),該部分員工的數量及到乙方店處報到時間由開店經理視具體情況而定。

6、甲方代為乙方店配置的員工來源為甲方直營店及其他委託代為培養的分店,該部分員工的薪資水平由甲方根據其連鎖體系內部的薪資制度並適當考慮乙方店當地實際薪資水平而制定。

7、該部分員工到達乙方店的車旅費由乙方承擔。

8、該部分員工到達乙方店時,經乙方認可並接收後,乙方店負責人應及時為該部分員工辦理入職手續。

9、該部分員工在到達乙方店前的安全責任由甲方承擔,到達乙方店後,無論乙方有無為該部分員工辦理入職手續,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

10、該部分員工在到達乙方店後工作的次月,乙方應按照該部分員工當月薪資的1.2倍發放給該部分員工作為當月薪資,用於彌補該部分員工在調動過程中受到的損失。

11、該部分員工在到達乙方店後,即正式成為乙方店員工,乙方有權對其進行管理、支配。

12、乙方可根據其實際情況在開店籌備期間安排人員(一般為店長、財務、出納、人事等)到甲方處進行受訓,由甲方安排該人員的培訓。甲方可在其店內為該人員提供員工餐(甲方將按照每人15元/天的標準向乙方收取餐費),住宿及車旅費及其他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3、在乙方店開業前期,開店經理認為有必要由甲方派人員對該店的開業進

行支援時,可在與乙方協商後進行處理;但該支援人員的往返車旅費及住宿由乙方承擔,且乙方應根據其實際支援的天數向該支援人員按照其實際工資的1.3倍向其發放薪資。

14、按照一般開店程序,甲方為乙方規定店面籌備期為50天,時間從乙方

店面進場裝修時起計算,在這期間甲方積極為乙方開店進行籌備工作。如果乙方店面籌備期間超過50天(除因甲方因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將按照1000元/天的標準向乙方收取培訓費以彌補由於開業延期所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第十六條 開業後的人員調動

一、在乙方店開業後一個月內,如出現甲方所代為其配置的人員有自動流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免費為其重新調配同等職位且技術相當的員工,但該員工到達乙方店面旅程所發生的車旅費由乙方承擔。

二、在乙方店開業一個月後,如果其有人員方面的需求,在取得甲方同意後,甲方可為乙方店調配人員,但乙方需按照所調動員工月薪資的1.5倍支付給甲方作為培訓費;該員工所產生的車旅費由乙方店承擔;同樣,如果乙方店人員經過甲方同意並經過甲方調出時,甲方應按照乙方店該員工月薪資的1.5倍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店作為培訓費,該員工所產生的車旅費由甲方或其他第三方承擔;

三、乙方店不得私自聘用甲方所屬分店(直營店或加盟店)開除或除名的員工以及未經其所屬分店同意自動離職的員工(級別在組長級以上者),否則甲方有權要求其立即改正並收取乙方人民幣5000元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 店員工之僱聘

一、為協助乙方籌備開業及維護商品品質、店面管理之統一形象,甲方可代為乙方店籌備員工(店內管理人員及廚房技術人員),但甲方需保證其所派往人員的技術與其職位相符合,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調換或拒絕接收。

二、為強化連鎖體系的管理,在維持乙方正常經營前提下,甲方有權對在乙方店工作滿六個月以上的人員進行調配,乙方不得拒絕。輪調人員具體調動時間以甲方人事部所發《輪調人員調動通知書》為準。

三、乙方店就其所僱傭職員之篩選、聘僱、工作時間調配、管理、輪休、請假、辭退、撫卹、薪資、税捐扣繳、員工福利、資遣、退休,均由乙方自理,不得要求甲方補償。且須符合政府頒佈相關勞工法令,但人力工時應依甲方之專業建議,以維護良好之服務品質與形象。

第十八條 商品之售價

一、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價格銷售商品。

二、乙方若不予按前項售價銷售商品時,須於十五天前提出書面申請通知甲方,甲方將視乙方店面具體情況及為維護店面整體形象,商品品牌形象及市場交易秩序有權決定是否同意其申請。

第十九條 供貨、退貨及付款條件

一、乙方所需貨品,可由甲方或其他方提供。但為維護商品質量,甲方指定專屬廠商供應之商品不得向他方採購。

二、 開業前,乙方委託甲方代為訂購貨品時,應填妥定貨單所需之物料、規

格、數量及預定出貨日等,簽章後傳給甲方,並先將貨款以匯款方式自動匯入甲方指定之賬户。

三、乙方在正常經營過程中,應該按照甲方要求提前訂貨並保證累計訂貨金

額(未付款部分)不超過三萬元,如乙方由於該因素導致其訂購貨品無法及時到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貨品寄發後,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拒收或退回。貨品配送時,如為甲方員工自行配送,乙方驗收人員當面驗收貨品數量、質量、價格及發貨單據,核實無誤後收貨,貨品一經交付即視為乙方驗收合格,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要求甲方退貨。甲方委託貨運公司配送,則乙方驗收人員在驗收完畢後,如發現發貨單據及貨品存在數量、質量或價格等方面的問題,應須於貨品送達兩日內以傳真或其他方式告之甲方相關部門人員,否則由乙方自行承擔損失。

第二十條 公司商標、經營技術資產及其使用的限制

一、乙方承認公司經營技術資產是屬於甲方的具有特定價值的經營技術資

產,受法律保護。

二、在本意向書履行期間,乙方可在其加盟店內正常使用甲方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記號的標籤、招牌。

三、乙方不得在其店面以外使用本意向書中甲方同意乙方店使用的甲方商標,更不得允許第三方使用或印製該公司商標,同時也不得超出“公司商標”所註冊的範圍使用“公司商標”。

四、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公司商標或與其近似的字樣作為其商號或商號的一部分註冊其店面之工商登記名稱,不得出售或提供給未經甲方同意的第三方使用印有與公司商標相同或近似標誌的服裝、容器、包裝及活動媒體等用品,亦不得將其店內的廚具、菜台設備提供給其他第三方使用。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侵權責任並要求其賠償損失,並視情況可解除意向書。

五、乙方在其店內使用公司商標及經營技術資產時,必須以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為基礎,按統一形象經營店鋪,不得有以下行為:

1、降低公司形象,損害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的行為;

2、除為乙方店鋪經營而向其員工傳授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甲方有特別指示外,向第三者泄露、傳遞公司經營技術資產。

3、乙方為第三者模仿、拷貝、複製或協助第三者模仿、拷貝、複製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

六、甲方必須適應社會經濟形式變化,對現有經營技術資產不斷進行研究、完善和改進,乙方不得異議,但改進必須是善意的。

第二十一條 法令遵行及法律責任

一、乙方店開業前須辦理好政府規定的各類證件;店面營業後,應依法如實

繳納政府要求的各項規費、税金(乙方店為獨立核算的經濟實體,獨立納税),若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及行政法規之行為,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二、乙方店因違反政府法令受到相關政府機關處罰所發生一切經濟上的損失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承擔,若乙方該行為影響到甲方及其他分店的正常營業狀況的,甲方可視情況給予乙方一至五萬元的罰款或直接解除意向書,並可要求乙方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二十二條 獨立的當事者

一、本意向書當事雙方為各自獨立的當事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乙方不具有代表甲方或為甲方而發生任何權力的行為,乙方店員工(包括乙方店開業時由甲方代為其配置的員工)不是甲方的員工,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不對乙方勞資糾紛承擔任何責任。

二、乙方店面的經營由乙方在甲方技術指導下自主經營,獨立對外承擔一切責任。

三、若因乙方行為致甲方涉訟或向第三方承擔賠償責任,乙方承諾將全額支付甲方為此支出的訴訟費、律師費、賠償金以及其他所有合理的支出。

第二十三條 關於教育訓練

一、乙方店開業前,必須按照本意向書的規定派人員參加甲方安排的職前訓練。

乙方店開業後,必須按照本意向書的規定,自行定期安排各種培訓會議及其他店務會議。

二、乙方店開業後,在不影響該店正常營業的情況下,應積極配合甲方安排其他分店人員在該店內進行現場受訓場實習,乙方不得拒絕,但甲方或委訓分店應參照本意向書第十五條第三款第十二項的規定支付乙方費用。

第二十四條 保密責任及競業禁止

一、乙方無權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技術或擅自複印經營甲方KNOW--HOW技

術資料予第三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甲方之營業祕密、資料、文件、公司經營技術資產予他人,否則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懲罰性違約金人民幣三十萬元整,並要求其甲方賠償其因此受到的損失。

二、在本意向書存續期間或意向書終止、解除後三年內,乙方不得參與、教導、提供諮詢服務或受僱、從事、合作經營類似型態業。否則甲方有權對其提起訴訟,且乙方(含負責人、股東、受僱人)須將其因之所得之利益,給付或歸入甲方所有,並賠償甲方懲罰性違約金人民幣三十萬元整,且甲方有權解除意向書(如果該行為發生在本意向書執行期內)。

三、甲方按照本意向書規定提供給乙方的經營技術手冊和其他文件資料歸甲方所有,出借給乙方,乙方必須負責保管,意向書終止後及時歸還甲方。

四、乙方應與其受僱人、使用人、履行輔助人為相同之競業禁止及保密之規

定,並對甲方負擔保密義務。

五、乙方之受僱人、使用人、履行輔助人如有違反該條款規定之義務的,乙方應將其對該受僱人、使用人、履行輔助人之賠償請求權轉讓予甲方行使,其因此所產生費用(律師費、訴訟費)由乙方負擔。

六、本意向書終止或解除,本保密責任及競業禁止條款仍繼續有效。

第二十五條 物品的保養維修

一、乙方店應確實保養好店鋪建築、設備及其他供營業使用的一切物品,維

護公司形象。特別對廚房內物品必須經常清洗以確保安全營業,應經常檢點店鋪外觀,養護店內外裝修和其他物品,使之保持清潔和完好狀態。二、乙方店如不能充分做好前項規定的保養工作,受到甲方相關通告後五日內仍沒有改善的,甲方可委託其他第三方代為乙方做保養工作,費用由乙方店承擔。

第二十六條 甲方義務

一、按照本意向書的規定協助乙方完成開店籌備工作。

二、 在乙方店面開業後至意向書期滿期間,甲方根據乙方店的實際經營狀況安

排技術及管理人員對該店面營運狀況進行不定期的稽核輔導,並對該店內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更正。但乙方須為甲方到店輔導人員提供食宿,車資由甲方自己承擔。

三、將每年所安排的對於分店所作的培訓計劃告知乙方,並如實執行,以便及時對乙方店人員進行再培訓。

三、 不斷對其技術及經營管理體系進行改進,並不斷的推出新的產品,以適應市場變化及更新的需

求。同時甲方應不定期召開廚務會議或到乙方店對其廚師進行技術培訓,使得乙方店人員技術不斷得到更新。

四、 特別指導:乙方另有請託,甲方須派專人至門市服務,解決問題,所發

生費用由乙方負擔(收費標準祥見附件四)。

五、 當乙方店與甲方其他分店發生衝突時,甲方有義務進行協調處理。 六、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有人員需求時,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請後,應及時幫助甲方調配人員,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二十七條 乙方義務

一、在本意向書履行期間,乙方應為甲方到其店進行稽核輔導人員提供食宿(在該店內用員工餐,住宿條件不得低於附件五之標準)

二、維護、鞏固和提升公司形象,積極組織、參與和配合甲方的各項品牌宣傳活動。

三、應及時向甲方如實通報其在經營就過程中發生的任何訴訟事件及任何可能影響到公司形象或信譽之事件。

四、應如實將其上月經營狀況及財務報表傳真至甲方處,接受並配合甲方財務稽核。

五、應及時向甲方交納各項應付款項,不得拖欠。

六、在經營過程中應按照本意向書的約定如實履行自己的義務,並積極配合甲方的工作,以達到雙贏目的。

第二十八條 違約責任

一、意向書雙方應嚴格按照本意向書的規定,以誠信原則如實履行自己的義務,否則,即為違約。

二、任何一方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其中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及為進行訴訟而支付的調查取證費、律師費、公證費、差旅費等。

三、對於乙方違反本意向書規定的行為,或未按附件承諾支付款項的行為,甲方有權責令其限時更正,

並根據違約行為的情節,向乙方收取5,000——10,000元的違約金。如

乙方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未改進的,視為新的違約行為,甲方有權給予加倍收取違約金。乙方的違約行為如在本意向書其他條款中已經有明確的處罰辦法的,按照該條款的規定處理,對於乙方的違約行為,甲方可以根據乙方的悔改程度及補救措施等,減輕或免除處罰。

第二十九條 意向書變更、終止及解除

一、意向書的變更經意向書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意向書。

二、意向書的正常解除

1、雙方經協商,同意解除意向書的。

2、意向書到期,雙方無意續約的。

3、因不可抗力而導致任何一方無力繼續經營的(本條所説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地震、颱風、洪水、火災及戰爭等情況)。

4、乙方因正常經營困難,無法繼續履行本意向書的,應在3個月前提出解約申請並經甲方書面確認批准的。

5、本意向書的正常解除,雙方應充分協商,各不承擔對方的任何損失。

6、 意向書的正常解除如果是由以上四種因素引起,甲方應在意向書正常解除後無息退還乙方所交納的履約保證金。

三、 乙方無權將本意向書中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沒收乙方履約保證金並有按要求乙方賠償甲方懲罰性違約金人民幣三十萬元。

四、意向書的單方解除

1、乙方如發生下列各項任何一行為,甲方可書面通知其限期更正或停止

其行為,超過指定期限仍無改善者,甲方可單方解除本意向書,同時甲方有權沒收乙方履約保證金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懲罰性違約金人民幣三十萬元。

1) 乙方沒有忠實地實施甲方為改善營業而提出的勸告指導。

2) 乙方按照本意向書的規定向甲方遞交的財務報表等資料不真實。

3) 乙方的其他違約行為或不履行本意向書規定的義務。

2、乙方若有下列情況發生,可視為重大違約,甲方可直接通知乙方單方解除本意向書,並不退還乙方所交履約保證金。同時甲方有按要求乙方賠償甲方懲罰性違約金人民幣三十萬元。

1) 拖欠甲方各種應付款項金額達人民幣五萬元以上的。

2) 假冒甲方的商品或其他侵害甲方權益並造成嚴重影響的。

3) 未按本意向書的規定,私自增設分店、更換店內設備或違反競業禁止的。

4) 未按意向書的規定,擅自將公司經營技術資產、設備等移往他處營業或使用的。

5) 擅自以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人名義與第三者訂約、從事法律行為或從

事私人行為而導致甲方權益受損的。

6) 利用其營業場所進行非法活動或有其他違法行為,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給甲方造成一定不良社會影響。

7) 私自轉讓、轉移經營權或店內設備予他人,或將該店設立任何形式的擔保,進行出租、典當以及其他不利於甲方行使本意向書權利的一切行為。

8) 因其服務質量或其他原因引起大量投訴或被媒體曝光批評,在社會上引起嚴重不良影響的。

9) 故意損害甲方或其他加分店的形象、商譽的。

10) 一年內受過甲方處罰超過三次的。

11) 其他違背本意向書之約定,經甲方認定為重大違約行為,經甲方通告其期限改正但乙方拒不理會或雖有改正但達不到甲方要求的。

3、乙方的單方解約

發生下列各項中的任何一項,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意向書,有權要求甲方退

還履約保證金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1)甲方對乙方店面營運狀況或店內員工連續三個月未進行技術輔導或

培訓的,但乙方未按時交納特許權使用費的除外。

2)甲方被法院宣佈破產的。

3)甲方有其他嚴重損害乙方利益或聲譽的行為的。

第三十條 移交及結束處理

一、本意向書期滿乙方不再續約或提前解除意向書時,乙方應立即:

1.如歸責於乙方原因致使意向書提前終止或解除,乙方應賠償甲方所受之

損失。

2.不論是意向書期滿還是提前解除意向書,乙方就喪失了公司商標和經營技

術資產的使用權,乙方應遵從甲方指示,無條件將店鋪內外之所標示

之商標、名稱拆除,如乙方不主動拆除,甲方或其委託的第三人可自

行進行拆除作業,並要求乙方承擔為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3.遵從甲方指示,無條件將各類營運使用規章報表、經營Know—how

的相關文件資料及物品歸還甲方,不得複製使用。

4.營運使用之電腦軟件及各VIP會員資料,均應歸還,並不得拷貝或備存使用。

5.自解約當月最後一天起15日內,乙方須交付甲方雙方往來賬務之結算明細表,逾期則按本意向書第十三條違約罰則處理。

6.在交付結算明細表予乙方核算後,欠款方應於10日內一次性以現金結清,逾期則按本意向書第十三條違約罰則處理。

7.乙方應登報聲明,及時清理對外所欠的各種款項。

二、本條之約定,雖雙方意向書關係結束,仍具有拘束雙方之效力,不因意向書終止或解除而受影響。

第三十一條 通知條款

一、一方當事者通知另一方時,依下列通知地址通知:

甲方: 乙方:____省_____市______區__________路_____號(以____________店地址為通知地址)。

二、如一方對他方為書面通知,而對方拒收者,視為已送達。

第三十二條 合意管轄

意向書雙方若在履行本意向書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起訴,管轄法院為甲方所在地法院。

第三十三條 股權約定及專職經營

一、乙方同意本意向書簽訂後,其內部股權應維持不變,如在意向書期間,乙方內部股權(股份)變動或轉讓,與本意向書簽訂時之股權狀況相比,差別在三分之一以上時,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意向書。

二、乙方須自行或委派一人擔任該店負責人,駐店專職經營。委派任負責人

之人員應在 店佔有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份,該人員必須經甲方審核通過。專職經營之定義如下:

1、不得於其他公司任職(含專任、兼差),不論擔任職務為何。

2、不得擔任其他公司執行業務股東、董監事。

3、不得經營其他公司或對其他公司提供諮詢、顧問服務。

第三十四條 確認事項

1、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意向書前已經詳細閲讀並充分理解本意向書及附件所有條款的含義,同意簽署本意向書,受本意向書約束。

2、在簽訂本意向書前,甲方已經如實告知乙方,雙方的關係為特許人與被特許人的關係,雙方簽訂意向書後,甲方利用自己的品牌及開發成型且逐步完善的經營技術以協助乙方經營,使其儘可能的成功,但甲方並不能保證乙方在經營過程中一定能達到某個程度,亦不能保證乙方一定贏利。乙方在店開設後為一個獨立的經濟實體,有自己獨立的商號和店名,完全自負盈虧,自己獨立納税與甲方無關,乙方在簽訂本意向書前已經對此做了足夠詳盡的瞭解。

3、乙方在本意向書執行期間使用公司的商標,因自己的經營而損害了第三者的利益時,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甲方因乙方的該行為而被索賠時,可要求乙方承擔該被索賠的賠償金。

第三十五條 意向書權利的轉讓

一、乙方未取得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本意向書規定的任何權利、義務及店鋪營業的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者,亦不得將此用作擔保或其他處置。

二、乙方要求轉讓本意向書時,應當將轉讓的理由、轉讓條件、受讓人人情況等書面告知甲方,並由甲方決定是否同意乙方轉讓。

三、無論根據何種情形進行的轉讓,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有優先受讓的權利。在甲方向乙方發出優先受讓的通知後,乙方不得撤消轉讓或變更轉讓價格與轉讓條件,否則,乙方在兩年內不得進行轉讓。乙方轉讓本意向書,受讓人應當與甲方重新簽訂特許經營意向書,特許經營意向書使用意向書轉讓時甲方制定的新意向書文本,受讓人按照意向書的規定向甲方交納各項費用後,甲方將無息退還乙方履約保證金,但加盟金不予退還。

四、在本意向書有效期間,乙方需獨立自主地經營加盟店業務,禁止以承包、租賃、合作、委託或其他任何形式將加盟店業務全部或部分轉移給其他第三人經營。

五、甲方在意向書存續期間,有權將其在本意向書中的權利義務一併轉讓與他方,或與其他公司合併,或另設立公司承受本意向書之權利義務,乙方不得異議。但甲方應保證意向書承受方履行意向書義務時須符合本意向書之規定。

第三十六條 其他

一、本意向書自雙方簽字時生效,意向書期限為五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

_____年___月___日止。經雙方同意可續簽意向書。續約時,加盟金、特許權使用費按當時收取標準調整之,但甲方會給予乙方比較優惠的價格,甲方所交納的履約保證金則自動轉為新簽訂意向書的保證金。

二、乙方未按本意向書規定向甲方支付各項費用前或雙方終止意向書後,乙方不得用同公司商標或相 同、近似的商標裝飾門面或開展業務,否則甲方將依法追究其侵權行為。

三、意向書雙方任一方有意終止意向書,應提前三個月告知他方,雙方在無債權債務情況下可終止本意向書。

四、乙方追加建店時,須通過甲方之審核,並另行簽署特許經營意向書,繳交相應費用後方可開設,否則視同違約。

五、本意向書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另立補充文件,並經過雙方簽章後,作為本意向書之附件,與本意向書具同等法律效力。

六、意向書到期前,乙方如有意續約,應提前三個月提出書面申請,逾期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意向書期滿自行終止。

七、本意向書某條款的無效或失效,不影響本意向書其他條款的效力。

八、乙方店開業後,其工商營業執照上的店負責人(店法人代表、店長)與雙方簽約時的乙方不一致的,乙方應立即無條件通知甲方,經甲方認可後,該負責人須在該店工商執照頒發一週內在本意向書上簽字,並自願作為乙方擔保人與乙方一起連帶承擔本意向書內的一切法律責任,若乙方店負責人拒絕在本意向書上簽字,甲方有權解除本意向書並要求該店負責人賠償一切損失及賠償違約金。

九、本意向書一式四份,意向書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住所):

代表人: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月 日

店負責人聲明:

本人願意承擔乙方在該意向書中所有義務及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簽章:

日期:

連鎖加盟意向書 篇16

加盟商/店(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意向書法及相他關法律、法規訂立本意向書:

第一條 意向書使用的有關文字定義

“公司經營技術資產” 指甲方開發完善成型,用於中式速食經營具有統一性的、獨自的經營技術系統和一整套的店務管理手冊(《人與保養》等)以及公司有權使用的“某公司”註冊商號、商標、標誌、招牌、店鋪管理方式等統一系統。

“公司商標” 指甲方有權使用及有權授權他人使用的“某公司”商標和服務標誌以及甲方經哈哈哈哈哈常使用的用以表示公司的標記、記花花花花花號、招牌、標籤以及其他一些營業象徵。

“公司形象” 乙方因使用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和商標,而使其統一性被公眾廣泛認識,獲得了信譽,並在定型的統一形象下營運。

第二條 甲方技術服務項目:

甲方授權乙方使用甲方的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公司商標設立“某公司”中式速食店(店面面積一般為250——9500平方米,地址:省 市 _____ 區 路號),同時對乙方進行開店輔導,並在本意向書存續期間對乙方提供長期持續的技術支持等服務。

(一)提供乙方店面開幕前的輔導及培訓(開店前人員培訓及課程祥見附件一):

1.店面所在地立地商圈調查評估(評估結果僅供乙方參考,並由其承擔相關費用);

2.提供店鋪店面整體CIS設計、裝飾的規劃指導;

3.提供乙方相關人員(店長、財務、人事等)的門市實習:

(1)經營管理課程:

A、商品知識

B、店面營運知識(店面、廚房管理、採購議價技巧、成本控制等)

C、品質管理知識

(2)門市實習:

A.、現場服務實習

B、店務實習

C、作帳實習

(二)提供乙方店面開幕時期的輔導

1、促銷活動事宜的籌備、教育、訓練與協助執行。

2、開幕期間派員駐店輔導及協助,所需派駐人數及時間由甲方視具體情況決定。

(三)提供乙方店面開幕後的輔導及培訓

1.不定期巡迴指導,指導內容:門市經營管理、商品品質管制、營業成本控制等。

2.新產品開發及製作指導。

3.值班管理稽核評估(含廚房、外場及辦公室)。

4.不定期對其下屬加盟店各崗位人員分批次進行集中專業培訓及輔導。

第三條 店面、裝潢、招牌等之設計與維修

一、為維護公司形象的統一性,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其店鋪的具體情況為其提供裝潢圖紙設計方案

(以上圖紙設計僅為平面圖紙設計,圖紙設計時間一般為十天,如乙方要求提供效果圖,則須另向甲方支付人民幣10000元的設計費),並由甲方指定之裝修廠商進行裝修,裝修標準按照甲方圖紙設計及要求進行,裝修價格為800——1000元/平方米。

二、外觀之招牌、店面及內部之裝潢裝修等有關廣告物,於本意向書終止時,乙方應於本意向書所限定之期限內自行拆除,或同意由甲方代為拆除,乙方不得有異議並承擔該費用。

三、外觀之招牌、店面及內部之裝潢裝修若有老舊、損毀等事情的發生影響到甲方統一品牌形象的,乙方應於甲方通知期限內,依當時之企業識別(CIS)修護之,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設備之使用與維護

一、乙方應妥善保管全部生財設備、用品、裝潢、招牌等物。

二、為維護公司形象的統一性,乙方同意其店內之廚房設備、桌椅、餐具、員工服裝、財務軟件、特色調料、醬料及其他開業貨品向甲方或其指定之廠商採購,其他設備之採購必須取得甲方同意並須符合標準。

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更改店內銷售商品種類及價格,亦不得隨意增減其店內設備、設

施,否則視同違約。

第五條 菜式、商的用品進貨販賣之使用

一、為維護店面共同形象,乙方店面應遵行銷售甲方所規劃的菜式、主食及其他之規定。

二、為維護統一形象及菜品品質,對於以下產品或物品,乙方承諾保證向甲方或甲方指定廠商採購:

(一)、該產品或其外包裝印有“公司商標”的;

(二)、為甲方特製且為店內必須使用或銷售的;

(三)、考慮到質量及環保等因素而必須使用的;

(四)、為維護特許經營統一形象而必須使用的。

三、除以上產品外,乙方可根據價格、質量自行選擇供貨渠道,但乙自行進貨之原材料、產品必須

符合國家衞生防疫及管理的相關標準,否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同時甲方將視乙方違約程度收取乙方5,000——10,000元(人民幣,下同)的懲罰性違約金,情節嚴重者,甲方可以乙方重大違約為由直接解除本意向書。

第六條 櫃帳的管理

一、乙方自負盈虧,但甲方有權隨時稽核乙方的財務狀況和營運狀況。

二、甲方有權要求在乙方內安裝電子設備或要求其結賬台使用網絡連接的電子收銀機以查核乙方每日營業情況。

三、乙方應於每月5日前,將前一月之會計賬冊提供予甲方核對。甲方有權隨時查閲乙方之會計賬冊、憑證等,如其有意隱匿、漏報金額,導致甲方遭受損失,乙方應加倍賠償,且甲方有權選擇按核定額收取特許權使用費直至終止意向書。

三、甲方按營業額提取特許權使用費以本意向書第十一條第二款為準。

第七條 形象維護

為維護店面共同形象,乙方承諾保證遵守以下幾點:

一、店面整體整潔及經營品質須合乎甲方要求。

二、不得販賣法令不許可之商品。

三、不得擺設賭博或遊樂性之電動玩具。

四、店內員工須穿着甲方指定之服裝。

三、客訴之發生不得影響公司形象。

四、不得從事其他影響公司形象及損害消費者權益之事務。

若有以上事件之發生,視同乙方違約,甲方將視違約行為輕重給予乙方書面警告或向乙方收取

人民幣5000.00元至10000.00元懲罰性違約金,若在規定期限內仍未改善,則甲方可單方提前解除意向書。

第八條 廣告與促銷

一、甲方認為有必要時,得進行大眾媒體之促銷活動,乙方應於活動期間全力配合,並接受甲方有關廣告與促銷活動之指導與建議。

二、乙方需單店進行促銷活動時,所有廣告宣傳之進行及活動方案,應書面呈請甲方,並取得甲方書面批准後,方可進行。

三、廣告促銷費用之分攤:

(一)乙方單店進行廣告促銷活動時,費用自行承擔。

(二)區域性廣告促銷活動時,由該區域內所有店鋪共同分攤。

(三)全國性廣告促銷活動時,由全國所有店鋪共同分攤。

四、乙方應無條件同意放置、擺設或張貼各項宣傳甲方信息之宣傳品;另對諮詢甲方業務者,乙方店內人員應負責接洽,不得無故拒絕接受詢問或敷衍推脱,若發現有以上情況的,視同違約,乙方同意甲方對其按照按本意向書第七條處罰方式處理。

第九條 履約保證金

一、作為本意向書簽訂後甲方與乙方之間發生債務及乙方忠實地執行意向書的擔保,乙方於簽訂本意向書時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十萬元。

二、不論乙方在法律上或本意向書上有無解約權、解除權,如果其退出意向書等行為,而事實上導致本意向書無法繼續執行或乙方不履行本意向書義務而被解約時,除本意向書另有規定外,甲方將直接沒收該保證金並有權按照本意向書的規定要求賠償損失。

三、若乙方在簽訂本意向書一年內沒有按照本意向書的要求開設“某公司”店的,甲方將沒收乙方所交履約保證金,單方解除本意向書並並無息退還乙方所交納加盟金。

四、若乙方在簽訂本意向書後由於自身原因單方要求終止或解除本意向書而沒有開設“某公司”餐飲店的,甲方將沒收乙方所交履約保證金,並無息退還乙方所交納加盟金。

五、 若乙方在簽訂本意向書一週內沒有及時向甲方加納加盟金,則甲方將以乙方自動放棄本意向書為

由,單方解除本意向書並直接沒收乙方所交納的履約保證金。

六、意向書期滿或雙方正常解除意向書後三個月內,在乙方無違約且撤除其店面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

與甲方相關營業象徵後,由甲方無息退還乙方;如乙方有拖欠甲方款項(包括貨款、特許權使用費、懲罰性違約金及其他費用),甲方可由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扣除。

第十條 加盟金

一、 本意向書簽訂後一週內,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加盟金人民幣二十五萬元整。

二、該費用是乙方為開店接受甲方經營技術資產、商標初始使用權、開業技術指導的費用。

三、除本意向書另有規定之外,不論本意向書期滿,還是中途解約或其他理由,乙方均無權要求甲方退還該加盟金。

第十一條 特許權使用費

一、在本意向書執行期間,作為持續使用公司商標、經營技術資產和接受甲方幫助、技術指導而向甲方支付的費用稱之為特許權使用費。

二、該費用的支付方式為:自開業之日起,乙方以其店面上個月單店營業額為基數,按3%的比例提取金額(但甲方不承擔乙方的虧損)每月向甲方支付該費用。如果乙方月營業額不足三十萬的,甲方將以乙方月營業額為三十萬為基數,按3%的比例提取

該費用。

如乙方未能按第六條第三款之規定按時提供上月營業收入報表的,甲方有權按每月二萬的核定額收取當月特許權使用費,乙方不得拒絕。

三、 乙方必須在次月十日前將上個月的特許權使用費匯入甲方指定之賬户,匯款手續費由乙方承擔。如逾期支付,則乙方須按照每超過一天加付1%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直至付清為止。如乙方拖欠該款項超過三個月,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意向書。

第十二條 月結貨款

一、乙方應於次月十日前將與甲方發生之上月結貨款匯入甲方指定之賬户,如乙方拖欠甲方該項貨款金額達兩個月或雖未達兩個月但已累計超過三萬元,則甲方有權停止對其供貨。並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欠款,保證金不足部分,乙方應於一周內補足,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意向書。

二、如甲方認為其向乙方單月供貨金額已經超出三萬元之範圍,甲方可要求乙方另追加履約保證金或要求乙方按照其他方式結算貨款,乙方不得異議。

第十三條 逾期付款違約金

一、乙方未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甲方規定的加盟金、履約保證金、特許權使用費、月結貨款、廣告宣傳費用及其他應支付的費用的,如逾期支付,則乙方須按照每逾期一天加付1%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直至付清為止。

第十四條 店址選擇

一、雙方簽訂意向書後,甲方有義務對乙方所選擇的店面進行商圈評估(該評估僅供乙方參考),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甲方一般情況下給予乙方店面的商圈保護範圍不低於1000米(以乙方店面為中心,1000米為半徑的保護範圍)。

三、甲方根據地理條件和區域商業結構認為,在現有乙方店面所在地另設分店,不會發生相互競爭

關係,或因人口增加,交通變化等因素導致該商圈狀況發生變化,甲方認為有必要增設分店時,甲方可自設分店或准許第三方在同一區域內增設分店,除非乙方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新店的設立會給其營業狀況帶來嚴重的影響,否則乙方不得異議。

四、本條第二款不適用於位於城市商業繁華區和準繁華區內的乙方店面。本條款“城市商業繁華區和準繁華區”適用於直轄市、省會城市、經濟特區及市區人口在30萬以上的其他城市。

第十五條 開店籌備

一、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各款項,且乙方同業主簽訂租賃意向書後,甲方將根據乙方店面的具體情況安排開店工作。

二、乙方店面裝修圖紙設計由甲方負責,裝修施工及裝修材料由甲方指定廠商負責,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甲方根據與乙方協商的開店進度自行安排開店組人員到乙方店處協助乙方進行開店工作。

1、該開店組成員主要包括:工程監理(1名)、開店經理(1名)、開店廚師長(1名)、辦公室輔導人員(財務、人事、出納)、專案輔導員(若干)等。

2、開店組進駐的時間、人數及撤店時間由甲方視開店進度、開店時具體情況而定。

3、開店組人員的工作任務:調查乙方店區域市場狀況,協助乙方進行人員招募、培訓及協助其進行開店籌備工作。

4、開店組人員開店期間的薪資、往返差旅費、食宿等由乙方承擔,該費用的具體標準祥見(附件

二)。

5、為協助乙方店正常開業籌備,甲方需代為乙方配置一部分熟練員工(主要為店面管理人員及廚房技術人員,以下簡稱該部分員工,見附件三),該部分員工的數量及到乙方店處報到時間由開店經理視具體情況而定。

6、甲方代為乙方店配置的員工來源為甲方直營店及其他委託代為培養的分店,該部分員工的薪資水平由甲方根據其連鎖體系內部的薪資制度並適當考慮乙方店當地實際薪資水平而制定。

7、該部分員工到達乙方店的車旅費由乙方承擔。

8、該部分員工到達乙方店時,經乙方認可並接收後,乙方店負責人應及時為該部分員工辦理入職手續。

9、該部分員工在到達乙方店前的安全責任由甲方承擔,到達乙方店後,無論乙方有無為該部分員

工辦理入職手續,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

10、該部分員工在到達乙方店後工作的次月,乙方應按照該部分員工當月薪資的1.2倍發放給該部分員工作為當月薪資,用於彌補該部分員工在調動過程中受到的損失。

11、該部分員工在到達乙方店後,即正式成為乙方店員工,乙方有權對其進行管理、支配。

12、乙方可根據其實際情況在開店籌備期間安排人員(一般為店長、財務、出納、人事等)到甲方處進行受訓,由甲方安排該人員的培訓。甲方可在其店內為該人員提供員工餐(甲方將按照每人15元/天的標準向乙方收取餐費),住宿及車旅費及其他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3、在乙方店開業前期,開店經理認為有必要由甲方派人員對該店的開業進行支援時,可在與乙方協商後進行處理;但該支援人員的往返車旅費及住宿由乙方承擔,且乙方應根據其實際支援的天數向該支援人員按照其實際工資的1.3倍向其發放薪資。

14、按照一般開店程序,甲方為乙方規定店面籌備期為50天,時間從乙方店面進場裝修時起計算,在這期間甲方積極為乙方開店進行籌備工作。如果乙方店面籌備期間超過50天(除因甲方因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將按照1000元/天的標準向乙方收取培訓費以彌補由於開業延期所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第十六條 開業後的人員調動

一、在乙方店開業後一個月內,如出現甲方所代為其配置的人員有自動流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免費為其重新調配同等職位且技術相當的員工,但該員工到達乙方店面旅程所發生的車旅費由乙方承擔。

二、在乙方店開業一個月後,如果其有人員方面的需求,在取得甲方同意後,甲方可為乙方店調配

人員,但乙方需按照所調動員工月薪資的1.5倍支付給甲方作為培訓費;該員工所產生的車旅費由乙方店承擔;同樣,如果乙方店人員經過甲方同意並經過甲方調出時,甲方應按照乙方店該員工月薪資的1.5倍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店作為培訓費,該員工所產生的車旅費由甲方或其他第三方承擔;

三、乙方店不得私自聘用甲方所屬分店(直營店或加盟店)開除或除名的員工以及未經其所屬分店同意自動離職的員工(級別在組長級以上者),否則甲方有權要求其立即改正並收取乙方人民幣5000元的違約金。

第十八條 商品之售價

一、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價格銷售商品。

二、乙方若不予按前項售價銷售商品時,須於十五天前提出書面申請通知甲方,甲方將視乙方店面具體情況及為維護店面整體形象,商品品牌形象及市場交易秩序有權決定是否同意其申請。

第十九條 哈供貨、退貨及付款條件

一、乙方所需貨品,可由甲方或其他方提供。但為維護商品質量,甲方指定專屬廠商供應之商品不得向他方採購。

二、 開業前,乙方委託甲方代為訂購貨品時,應填妥定貨單所需之物料、規格、數量及預定出貨日等,簽章後傳給甲方,並先將貨款以匯款方式自動匯入甲方指定之賬户。

三、乙方在正常經營過程中,應該按照甲方要求提前訂貨並保證累計訂貨金額(未付款部分)不超過三萬元,如乙方由於該因素導致其訂購貨品無法及時到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貨品寄發後,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拒收或退回。貨品配送時,如為甲方員工自行配送,乙方驗收人員當面驗收貨品數量、質量、價格及發貨單據,核實無誤後收貨,貨品一經交付即視為乙方驗收合格,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要求甲方退貨。甲方委託貨運公司配送,則乙方驗收人員在驗收完畢後,如發現發貨單據及貨品存在數量、質量或價格等方面的問題,應須於貨品送達兩日內以傳真或其他方式告之甲方相關部門人員,否則由乙方自行承擔損失。

第二十條 公司商標、經營技術資產及其使用的限制

一、乙方承認公司經營技術資產是屬於甲方的具有特定價值的經營技術資產,受法律保護。

二、在本意向書履行期間,乙方可在其加盟店內正常使用甲方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記號的標籤、招牌。

三、乙方不得在其店面以外使用本意向書中甲方同意乙方店使用的甲方商標,更不得允許第三方使用

或印製該公司商標,同時也不得超出“公司商標”所註冊的範圍使用“公司商標”。

四、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公司商標或與其近似的字樣作為其商號或商號的一部分註冊其店面

之工商登記名稱,不得出售或提供給未經甲方同意的第三方使用印有與公司商標相同或近似標誌的服裝、容器、包裝及活動媒體等用品,亦不得將其店內的廚具、菜台設備提供給其他第三方使用。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侵權責任並要求其賠償損失,並視情況可解除意向書。

五、乙方在其店內使用公司商標及經營技術資產時,必須以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為基礎,按統一形象經營店鋪,不得有以下行為:

1、降低公司形象,損害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的行為;

2、除為乙方店鋪經營而向其員工傳授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甲方有特別指示外,向第三者泄露、傳遞公司經營技術資產。

3、乙方為第三者模仿、拷貝、複製或協助第三者模仿、拷貝、複製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

六、甲方必須適應社會經濟形式變化,對現有經營技術資產不斷進行研究、完善和改進,乙方不得異議,但改進必須是善意的。

第二十一條 法令遵行及法律責任

一、乙方店開業前須辦理好政府規定的各類證件;店面營業後,應依法如實繳納政府要求的各項規費、税金(乙方店為獨立核算的經濟實體,獨立納税),若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及行政法規之行為,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二、乙方店因違反政府法令受到相關政府機關處罰所發生一切經濟上的損失與甲方無關,由乙方

自行承擔,若乙方該行為影響到甲方及其他分店的正常營業狀況的,甲方可視情況給予乙方一至五萬元的罰款或直接解除意向書,並可要求乙方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二十二條 獨立的當事者

一、本意向書當事雙方為各自獨立的當事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乙方不具有代表甲方或為甲方而發生任何權力的行為,乙方店員工(包括乙方店開業時由甲方代為其配置的員工)不是甲方的員工,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不對乙方勞資糾紛承擔任何責任。

二、乙方店面的經營由乙方在甲方技術指導下自主經營,獨立對外承擔一切責任。

三、若因乙方行為致甲方涉訟或向第三方承擔賠償責任,乙方承諾將全額支付甲方為此支出的訴訟費、律師費、賠償金以及其他所有合理的支出。

第二十三條 關於教育訓練

一、乙方店開業前,必須按照本意向書的規定派人員參加甲方安排的職前訓練。

乙方店開業後,必須按照本意向書的規定,自行定期安排各種培訓會議及其他店務會議。

二、乙方店開業後,在不影響該店正常營業的情況下,應積極配合甲方安排其他分店人員在該店內進行現場受訓場實習,乙方不得拒絕,但甲方或委訓分店應參照本意向書第十五條第三款第十二項的規定支付乙方費用。

第二十四條 保密責任及競業禁止

一、乙方無權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技術或擅自複印經營甲方KNOW--HOW技術資料予第三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甲方之營業祕密、資料、文件、公司經營技術資產予他人,否則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懲罰性違約金人民幣三十萬元整,並要求其甲方賠償其因此受到的損失。

二、在本意向書存續期間或意向書終止、解除後三年內,乙方不得參與、教導、提供諮詢服務或受僱、

從事、合作經營類似型態業。否則甲方有權對其提起訴訟,且乙方(含負責人、股東、受僱人)須將其因之所得之利益,給付或歸入甲方所有,並賠償甲方懲罰性違約金人民幣三十萬元整,且甲方有權解除意向書(如果該行為發生在本意向書執行期內)。

三、甲方按照本意向書規定提供給乙方的經營技術手冊和其他文件資料歸甲方所有,出借給乙方,乙

方必須負責保管,意向書終止後及時歸還甲方。

四、乙方應與其受僱人、使用人、履行輔助人為相同之競業禁止及保密之規定,並對甲方負擔保密義務。

五、乙方之受僱人、使用人、履行輔助人如有違反該條款規定之義務的,乙方應將其對該受僱人、使用人、履行輔助人之賠償請求權轉讓予甲方行使,其因此所產生費用(律師費、訴訟費)由乙方負擔。

六、本意向書終止或解除,本保密責任及競業禁止條款仍繼續有效。

第二十五條 物品的保養維修

一、乙方店應確實保養好店鋪建築、設備及其他供營業使用的一切物品,維護公司形象。特別對廚房內物品必須經常清洗以確保安全營業,應經常檢點店鋪外觀,養護店內外裝修和其他物品,使之保持清潔和完好狀態。

二、 乙方店如不能充分做好前項規定的保養工作,受到甲方相關通告後五日內仍沒有改善的,甲方可委託其他第三方代為乙方做保養工作,費用由乙方店承擔。

第二十六條 甲方義務

一、按照本意向書的規定協助乙方完成開店籌備工作。

二、 在乙方店面開業後至意向書期滿期間,甲方根據乙方店的實際經營狀況安排技術及管理人員對該店面營運狀況進行不定期的稽核輔導,並對該店內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更正。但乙方須為甲方到店輔導人員提供食宿,車資由甲方自己承擔。

三、將每年所安排的對於分店所作的培訓計劃告知乙方,並如實執行,以便及時對乙方店人員進行

再培訓。

三、 不斷對其技術及經營管理體系進行改進,並不斷的推出新的產品,以適應市場變化及更新的需求。同時甲方應不定期召開廚務會議或到乙方店對其廚師進行技術培訓,使得乙方店人員技術不斷得到更新。

四、 特別指導:乙方另有請託,甲方須派專人至門市服務,解決問題,所發生費用由乙方負擔(收費標準祥見附件四)。

五、 當乙方店與甲方其他分店發生衝突時,甲方有義務進行協調處理。

六、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有人員需求時,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請後,應及時幫助甲方調配人員,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二十七條 乙方義務

一、在本意向書履行期間,乙方應為甲方到其店進行稽核輔導人員提供食宿(在該店內用員工餐,住宿條件不得低於附件五之標準)

二、維護、鞏固和提升公司

三、在經營過程中應按照本意向書的約定如實履行自己的義務,並積極配合甲方的工作,以達到雙贏

目的。

第二十八條 違約責任

一、意向書雙方應嚴格按照本意向書的規定,以誠信原則如實履行自己的義務,否則,即為違約。

二、任何一方費、律師費、公證費、差旅費等。

三、對於乙方違反本意向書規定的行為,或未按附件承諾支付款項的行為,甲方有權責令其限時更正,

並根據違約行為的情節,向乙方收取5,000——10,000元的違約金。如乙方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未改進的,視為新的違約行為,甲方有權給予加倍收取違約金。

乙方的違約行為如在本意向書其他條款中已經有明確的處罰辦法的,按照該條款的規定處理,對於乙方的違約行為,甲方可以根據乙方的悔改程度及補救措施等,減輕或免除處罰。

第二十九條 意向書變更、終止及解除

一、意向書的變更

經意向書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意向書。

二、意向書的正常解除

1、雙方經協商,同意解除意向書的。

2、意向書到期,雙方無意續約的。

3、因不可抗力而導致任何一方無力繼續經營的(本條所説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地震、颱風、洪水、火災及戰爭等情況)。

4、乙方因正常經營困難,無法繼續履行本意向書的,應在3個月前提出解約申請並經甲方書面確認批准的。

5、本意向書的正常解除,雙方應充分協商,各不承擔對方的任何損失。

6、 意向書的正常解除如果是由以上四種因素引起,甲方應在意向書正常解除後無息退還乙方所交納的履約保證金。

三、 乙方無權將本意向書中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沒收乙方履約保證金並有按要求乙方賠償甲方懲罰性違約金人民幣三十萬元。

四、意向書的單方解除

1、乙方如發生下列各項任何一行為,甲方可書面通知其限期更正或停止其行為,超過指定期限仍無改善者,甲方可單方解除本意向書,同時甲方有權沒收乙方履約保證金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懲罰性違約金人民幣三十萬元。

1) 乙方沒有忠實地實施甲方為改善營業而提出的勸告指導。

2) 乙方按照本意向書的規定向甲方遞交的財務報表等資料不真實。

3) 乙方的其他違約行為或不履行本意向書規定的義務。

2、乙方若有下列情況發生,可視為重大違約,甲方可直接通知乙方單方解除本意向書,並不退還

乙方所交履約保證金。同時甲方有按要求乙方賠償甲方懲罰性違約金人民幣三十萬元。

1) 拖欠甲方各種應付款項金額達人民幣五萬元以上的。

2) 假冒甲方的商品或其他侵害甲方權益並造成嚴重影響的。

3) 未按本意向書的規定,私自增設分店、更換店內設備或違反競業禁止的。

4) 未按意向書的規定,擅自將公司經營技術資產、設備等移往他處營業或使用的。

5) 擅自以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人名義與第三者訂約、從事法律行為或從事私人行為而導致甲方權益受損的。

6) 利用其營業場所進行非法活動或有其他違法行為,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給甲方造成一定不良社會影響。

7) 私自轉讓、轉移經營權或店內設備予他人,或將該店設立任何形式的擔保,進行出租、典當以及其他不利於甲方行使本意向書權利的一切行為。

8) 因其服務質量或其他原因引起大量投訴或被媒體曝光批評,在社會上引起嚴重不良影響的。

9) 故意損害甲方或其他加分店的形象、商譽的。

10) 一年內受過甲方處罰超過三次的。

11) 其他違背本意向書之約定,經甲方認定為重大違約行為,經甲方通告其期限改正但乙方拒不理會或雖有改正但達不到甲方要求的。

3、乙方的單方解約

發生下列各項中的任何一項,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意向書,有權要求甲方退還履約保證金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1)甲方對乙方店面營運狀況或店內員工連續三個月未進行技術輔導或培訓的,但乙方未按時交納特許權使用費的除外。

2)甲方被法院宣佈破產的。

3)甲方有其他嚴重損害乙方利益或聲譽的行為的。

第三十條 移交及結束處理

一、本意向書期滿乙方不再續約或提前解除意向書時,乙方應立即:

1.如歸責於乙方原因致使意向書提前終止或解除,乙方應賠償甲方所受之損失。

2.不論是意向書期滿還是提前解除意向書,乙方就喪失了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的使用權,乙方應遵從甲方指示,無條件將店鋪內外之所標示之商標、名稱拆除,如乙方不主動拆除,甲方

或其委託的第三人可自行進行拆除作業,並要求乙方承擔為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3.遵從甲方指示,無條件將各類營運使用規章報表、經營Know—how的相關文件資料及物品歸還甲方,不得複製使用。

4.營運使用之電腦軟件及各VIP會員資料,均應歸還,並不得拷貝或備存使用。

5.自解約當月最後一天起15日內,乙方須交付甲方雙方往來賬務之結算明細表,逾期則按本意向書第十三條違約罰則處理。

6.在交付結算明細表予乙方核算後,欠款方應於10日內一次性以現金結清,逾期則按本意向書第十三條違約罰則處理。

7.乙方應登報聲明,及時清理對外所欠的各種款項。

二、本條之約定,雖雙方意向書關係結束,仍具有拘束雙方之效力,不因意向書終止或解除而受影響。

第三十一條 通知條款

一、一方當事者通知另一方時,依下列通知地址通知:

甲方: 颯颯倔強倨傲經三等獎面通知,而對方拒收者,視為已送達。

第三十二條 合意管轄

意向書雙方若在履行本意向書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起訴,管轄法院為甲方所在地法院。

第三十三條 股權約定及專職經營

一、乙方同意本意向書簽訂後,其內部股權應維持不變,如在意向書期間,乙方內部股權(股份)變動或轉讓,與本意向書簽訂時之股權狀況相比,差別在三分之一以上時,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意向書。

二、乙方須自行或委派一人擔任該店負責人,駐店專職經營。委派任負責人之人員應在店佔有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份,該人員必須經甲方審核通過。專職經營之定義如下:

1、不得於其他公司任職(含專任、兼差),不論擔任職務為何。

2、不得擔任其他公司執行業務股東、董監事。

3、不得經營其他公司或對其他公司提供諮詢、顧問服務。

第三十四條 確認事項

1、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意向書前已經詳細閲讀並充分理解本意向書及附件所有條款的含義,同意簽署本意向書,受本意向書約束。

2、在簽訂本意向書前,甲方已經如實告知乙方,雙方的關係為特許人與被特許人的關係,雙方簽訂

意向書後,甲方利用自己的品牌及開發成型且逐步完善的經營技術以協助乙方經營,使其儘可能的成功,但甲方並不能保證乙方在經營過程中一定能達到某個程度,亦不能保證乙方一定贏利。乙方在店開設後為一個獨立的經濟實體,有自己獨立的商號和店名,完全自負盈虧,自己獨立納税與甲方無關,乙方在簽訂本意向書前已經對此做了足夠詳盡的瞭解。

3、乙方在本意向書執行期間使用公司的商標,因自己的經營而損害了第三者的利益時,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甲方因乙方的該行為而被索賠時,可要求乙方承擔該被索賠的賠償金。

第三十五條 意向書權利的轉讓

一、乙方未取得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本意向書規定的任何權利、義務及店鋪營業的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者,亦不得將此用作擔保或其他處置。

二、乙方要求轉讓本意向書時,應當將轉讓的理由、轉讓條件、受讓人人情況等書面告知甲方,並由

甲方決定是否同意乙方轉讓。

三、無論根據何種情形進行的轉讓,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有優先受讓的權利。在甲方向乙方發出優先受讓的通知後,乙方不得撤消轉讓或變更轉讓價格與轉讓條件,否則,乙方在兩年內不得進行轉讓。

乙方轉讓本意向書,受讓人應當與甲方重新簽訂特許經營意向書,特許經營意向書使用意向書轉讓時甲方制定的新意向書文本,受讓人按照意向書的規定向甲方交納各項費用後,甲方將無息退還乙方履約保證金,但加盟金不予退還。

四、在本意向書有效期間,乙方需獨立自主地經營加盟店業務,禁止以承包、租賃、合作、委託或其他任何形式將加盟店業務全部或部分轉移給其他第三人經營。

五、甲方在意向書存續期間,有權將其在本意向書中的權利義務一併轉讓與他方,或與其他公司合併,或另設立公司承受本意向書之權利義務,乙方不得異議。但甲方應保證意向書承受方履行意向書義務時須符合本意向書之規定。

第三十六條 其他

一、本意向書自雙方簽字時生效,意向書期限為五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經雙方同意可續簽意向書。續約時,加盟金、特許權使用費按當時收取標準調整之,但甲方會給予乙方比較優惠的價格,甲方所交納的履約保證金則自動轉為新簽訂意向書的保證金。

二、乙方未按本意向書規定向甲方支付各項費用前或雙方終止意向書後,乙方不得用同公司商標或相

同、近似的商標裝飾門面或開展業務,否則甲方將依法追究其侵權行為。

三、意向書雙方任一方有意終止意向書,應提前三個月告知他方,雙方在無債權債務情況下可終止本意向書。

四、意向書到期前,乙方如有意續約,應提前三個月提出書面申請,逾期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意向書期滿自行終止。

五、本意向書某條款的無效或失效,不影響本意向書其他條款的效力。

六、乙方店開業後,其工商營業執照上的店負責人(店法人代表、店長)與雙方簽約時的乙方不一致的,乙方應立即無條件通方一起連帶承擔本意向書內的一切法律責任,若乙方店負責人拒絕在本意向書上簽字,甲方有權解除本意向書並要求該店負責人賠償一切損失及賠償違約金。

七、本意向書一式四份,意向書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廣州市某公司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住所):

代表人:

年 月 日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連鎖加盟意向書 篇17

甲方:中域服飾有限公司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乙方就申請開設甲方“中域”品牌專賣店一事達成如

下共識:

1. 乙方經過對“中域”品牌的全面瞭解、分析,決定開設“中域”專賣店,並

接受甲方的'管理;

2. 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店鋪平面圖、

店鋪的正面彩色照片,並向甲方交納臨時定金5000元;

3. 甲方將在簽訂合作意向書後3天內派人到乙方店鋪進行實地考察,其考察費

用由乙方支付;

4. 甲方如不同意乙方開設專賣店,臨時定金原款退回;

5. 甲方同意乙方開設專賣店,臨時金將轉為合同按金;

6. 甲方同意乙方開設專賣店而乙方因為自己的原因未能開設專賣店時,該臨時

定金將作為甲方費用補償,不給予退回;

7. 乙方提供的店鋪不符合甲方要求且乙方願意再尋找其它店鋪時,期限不能超

過一個月,在此期間甲方有權選擇其他客户;

甲方全稱:中域服飾有限公司 乙方全稱: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户名:冼玉珍

賬户:____x703504

開 户 行:中國工商銀行東莞市虎門支行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連鎖加盟意向書 篇18

甲 方: 服飾有限公司

乙 方: 負責人身份證號碼:

通過雙方的接觸與瞭解,乙方對甲方擁有的“MARIA VITTORIA”服裝品牌產生了濃厚的興趣,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贏的原則,經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合作條款,並簽署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須在年月日之前,在 開設經營 家“MARIA VITTORIA”品牌的標準專賣店/專櫃,其實際營業面積不少於xx平方米。

第二條:乙方須向甲方繳納意向保證金人民幣 元整,意向保證金在簽訂本意向書之日起7日內匯到甲方指定的賬號。此保證金在乙方完成第一條後2日內轉為品牌保證金。如未在雙方確定的時間內達成第一條規定,甲方有權保留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三條:乙方如期向甲方繳納意向保證金,甲方將確保乙方在 區域的加盟經營“MARIA VITTORIA”專賣優先權;否則甲方將不能保證乙方的上述利益。

第四條:乙方在當地開設“MARIA VITTORIA”專賣店的店鋪地址須在當地主要的商業街,且形象達到公司要求的基本標準。

第五條:本協議書僅作為甲乙雙方合作前的意向保證,並不構成乙方已向甲方取得了“MARIA VITTORIA”品牌的經營許可權。若要取得經營許可權,須在完成第一條規定後簽署特許加盟協議書,由甲方出具授權書,乙方方可確認具有在該區域經營“MARIA VITTORIA”品牌的許可權。

第六條:乙方不得利用此協議書代表甲方向第三方做出任何承諾,否則,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簽字)確認後生效。

甲 方: 乙 方:

委 託 人: 負 責 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 真: 傳 真:

公司地址: 店鋪地址:

連鎖加盟意向書 篇19

授權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聯繫電話:

加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共同打造“草原迪士尼”的決心,明確乙方的加盟商資格,並使乙方完成必要的登記註冊手續,特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承認乙方的加盟商資格,即在乙方完全履行了本意向書所列相關條款。

2、合作方式

2.1甲方向乙方提供商業價值調查與評估、項目整體方案制定、項目整體造景的設計施工、品牌支持、設備落實、人員培訓、運營監管;乙方負責店址房屋及向甲方提供房屋相關詳細資料(位置示意、房屋建築CAD平面圖、房本、房屋租賃意向書)、店址周邊住宅及人流消費水平、全部資金投入等。

2.2甲方負責除基礎裝修以外的交鑰匙工程(包含:中控系統、監控系統、燈光系統、牆景及裝飾物、遊樂設備、收銀系統),具體實際投資由整體方案決定。

3、費用

為體現及維護雙方的加盟誠意,自本意向書簽定之日時,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證金 50,000 元;自 年 月 日起,甲方開始收取乙方加盟費,具體數額根據當年市場情況而定。

4.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4.1甲方的權利

4.1.1甲方對乙方遊樂園擁有監管權利。

4.1.2為確保甲方形像不被破壞,樂園產品銷售區所有貨品均須經甲方渠道進入,甲方為乙方提供所銷售商品的種類及明細,並以加盟商的價格供貨給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進貨、銷售其它家商品。

4.2甲方的義務

甲方為乙方提供:

• 相關的影視和圖書,提供會員體系、綜合管理、財務管理方面的建議。

• 品牌支持:共享品牌、共享營銷、共享服務。

• 形象支持:店面設計、工程規劃及兒童讀物。

• 廣告支持:各大電視台少兒頻道、動畫頻道、平面媒體、網絡媒體、移動媒體等。

• 培訓支持:對分店的工作人員安全、營銷技術、活動等方面的培訓。

• 督導支持:市場調研;選址指導;裝修方案;開業指導;活動

案例。

5、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5.1乙方的權利。

可以享受由甲方開展的不定期兒童類活動;在經營管理過程中向甲方提出經營管理建議的權利。

5.2乙方的義務。

5.2.1乙方必須圍繞、維護甲方的草原豆思為主題的遊樂園風格進行運營管理,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遵守甲方的《加盟商管理條例》。

5.2.2乙方需自行辦理合法經營的證照:消防驗收、娛樂許可證、衞生證、安全證、員工招聘、開業酬賓、開業促銷,及有必要的其他資格證明。

6、甲方承諾其提供的文字內容及圖片內容的版權合法。若因內容侵權所引起的一切後果,其責任皆由甲方承擔。同時,對於涉嫌版權糾紛的商家信息,甲方有權利立即停止。

7、保證金退還

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資料進行評估後發現,加盟店不能滿足甲方的經營管理要求,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加盟資格,並如數退還加盟保證金;若是乙方自身原因及後期運營違背了甲方的企業精神文化理念,甲方將不予退還保證金,並保留追訴乙方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利。

8、保密

(1)除法律規定必須公開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遞交的加盟店報告書及其它有關資料和有損於乙方利益的情報;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意向書規定提供給乙方的評估服務祕密及有損甲方利益的情報。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商業模式等一系列的內容泄露給第三方,一經發現沒收其押金,並追究乙方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未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不得將本意向書規定的任何權利轉讓給第三者,不得將此用作擔保和其它處置。

(3)以上規定,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意向書期滿後仍然有效。

9、違約責任

如任何一方違背本意向書所約定的內容,另一方有權單方解除意向書。

10、本意向書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經友好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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