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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修連鎖加盟合同書(通用3篇)

汽修連鎖加盟合同書(通用3篇)

汽修連鎖加盟合同書 篇1

以下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遵循誠實信用,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加盟合同,望雙方共同遵守,共創美好未來。

汽修連鎖加盟合同書(通用3篇)

授權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被授權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一、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司法解釋

二、加盟授權內容

1、甲方授權乙方為 地區的“X品牌”特約加盟商(經營商),乙方接受甲方授權,保證執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

2、 乙方經營地址為 省 市 區(縣) 街(路)。

3、甲方授權乙方殼牌、德聯、採埃孚、愛信、雪佛龍等品牌使用、經營權限。

4、甲方授權乙方相關設備使用:(養護設備:三元催化清洗、噴油嘴清洗、進氣系統清洗、好順三合一清洗機;(自動變速箱換油機;(高端車專檢設備、空調壓縮機、空調保養機、高端車遠程電腦編程設備。

5、甲方授權乙方獨立進行售後服務。

6、甲方為乙方提供維修技術培訓(4次/年)。

7、甲方定期對乙方進店督導(2次/年)。

8、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乙方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 權利

1、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條款監督,檢查,指導乙方的經營情況。

2、甲方作為“汽修連鎖”的區域總髮展商,對品牌的文字及圖形商標有絕對的所屬權。

3、甲方有權依據市場情況的變化適當調整所供產品的價格,但須通知乙方。

4、甲方有權在合同有效期內,依據本合同的條款對乙方進行審核,對審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限期改正,乙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 義務

1、甲方在全國範圍內大力宣傳推廣汽修連鎖網絡及X品牌的知名度。

2、甲方為乙方頒發授權書和指定服務商銅牌。

3、甲方負責開業前或第一次使用甲方產品前的技術培訓(技術培訓的具體內容見本合同的附件),培訓合格後,頒發培訓專業證書。

4、甲方負責按乙方的訂單提供產品,若在保質期內甲方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應負責免費更換,並承擔運費。

5、甲方免費為乙方提供相關各項產品的資料和宣傳品。

6、甲方應盡力支持乙方在其區域內經營活動,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乙方的合理經營。

7、甲方應提供技術升級資料和行業及市場信息。

8、在乙方遇到重大技術難題時,甲方應派技術人員上門進行技術支持(甲方人員費用由乙方承擔)。

9、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進行選址、店內裝修及開業前宣傳的策劃,在乙方開業後,乙方人員享有優先學習的權利。

10、甲方應保證產品的質量,以出庫單作為發貨數量和價格的憑證,按產品生產廠家的規定對乙方所進產品給予售後服務。

四、乙方權利與義務

◆ 權利

1、在合同有效期,乙方享有品牌名稱、商標、經營模式、專有技術的使用權。

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使用品牌的文字及圖形商標,對外進行合法的經營宣傳活動。

3、乙方所購甲方的產品,屬於甲方自主配貨給乙方的。若三個月內出現滯銷的情況,在不損壞包裝和質量的情況下,有權向甲方提出等價同種類的產品調換;乙方自行挑選的產品概不退換,不得跨品種調換產品。

4、甲方以連鎖加盟店的標準價格(不得高於批發市場價格)給乙方配貨。

5、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技術人員如有變動,有權要求甲方為其免費培訓2名技術人員。

◆ 義務

1、同意甲方依據本合同條款對乙方的監督,檢查 。

2、乙方在所屬的地域,應積極推廣品牌的知名度,保證向客户提供優質的服務,維護“X品牌”的整體形象和信譽。

3、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若改變經營地點,必須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同意並重新頒發新的經營授權書後方可變動。

4、乙方負責所購產品的運輸及保險費用。

5、乙方在經營活動中,不得改變X品牌的名稱及標識,不得轉讓X品牌的特許經營權。

6、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後的一個月內在經營區域內辦照經營;並將營業地址、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加蓋公章的合同書(複印件)郵寄給甲方存檔。

7、乙方應參加及支持甲方在全國範圍內舉辦的各種有利於品牌的宣傳促銷活動。

8、乙方在經營業務區域內發現以下情況應及時報告甲方:

(、他人冒用甲方品牌名稱、商標、對外進行經營;

(、汽修連鎖網內,有其它加盟店違反合同,損害X品牌整體形象,進行不正當競爭的情況。

(、其他同類競爭品牌的各種經營情況。

9、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得以任何形式轉讓甲方授權的各項內容。

連鎖加盟費用

品牌加盟費(含品牌授權全年合同費用)合計20萬元整;

加盟綜合費用,包括門頭製作、店內裝修、設備提供、技術培訓、售後諮詢等,合計8.6萬元整;

加盟費用合計28.6萬元,(大寫)貳拾捌萬陸仟元整。

4、為了加強連鎖管理力度,在雙方簽訂本合同時,乙方須向甲方繳納人民幣貳拾捌萬陸仟元的連鎖加盟費。當本合同履行完畢,乙方不續簽合同時,甲方停止收取加盟費。

六、合同的有效期限及變更、解除

1、本合同期限為壹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滿甲方審查合格後可續簽。

2、本合同以甲方收到乙方訂購產品及設備的最低投資額為簽訂條件,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合同作出補充、變更及修改。補充、變更及修改後的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行為,經守約方指出後不予及時糾正的均視為違約行為。如違約方給守約方造成其他名譽、經濟等方面損失的,違約方須依法賠償守約方損失,守約方同時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八、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根據仲裁的有關程序進行仲裁裁決。

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捌頁,一式貳份,其中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書面文件,經雙方簽署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國家、地方的法律法規執行。

(附合同附件,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以下為簽署頁,不含合同正文)

甲方(簽章):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簽約代表:

簽章日期:

乙方(簽章):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簽約代表:

簽章日期:

汽修連鎖加盟合同書 篇2

諾*公司連鎖加盟特許經營合同

合同編號NO.

特許人:泉州市*奇時裝連鎖銷售有限公司(下稱“甲方”)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青濛工業區鴻盛商廈一號樓三樓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受許人:        (下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前  言:

(1)乙方認可甲方是“諾-奇”商號、知識產權及相關的經營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2)甲乙雙方均為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企業或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權利能力的自然人,能獨立承擔責任、履行義務、享有權利。

(3)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實的前提下,經認真探討,協商一致,為促進共同發展,根據《民法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貿易部頒佈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甲方將“諾-奇”商號的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4)本協議中使用的小標題,均為方便理解而使用,不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1.釋義

除本合同文意(包括前言)另有需要,下列各詞應有如下含義:

(1)商品:由甲方統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生產產品及甲方代理銷售的商品。

(2)知識產權:屬甲方所有,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授權範圍內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於“諾-奇”商標、商號、專利、外觀設計、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

(3)宣傳推廣用品:由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於弔旗、吊畫、海報、各種告示牌、購物袋、各種廣告禮品等。

2.特許授權

(1)甲方特許乙方在   省    市    區     街   號開設“諾-奇”商號連鎖店,專門銷售甲方統一配送的商品。

(2)甲方將其所有的“諾-奇”商號、商品及相關的經營模式以本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諾-奇”商號的經營活動。

(3)甲方將特許經營權以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無權且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轉讓特許權。

3.經營方式

(1)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即在  年  月  日前以其名義在當地

工商局、税務局辦理相關的工商税務登記手續,自籌資金設立“諾-奇”連鎖店,並以此作

為最終獲得“諾-奇”商號特許經營權的前提。

(2)連鎖店內的POS管理系統按甲方管理系統的需要由甲方提供並授權使用,此項費用

合計人民幣伍仟元整。

(3)乙方必須完全相信甲方的經營管理能力,並願意接受甲方的統一管理,但盈虧自負。

甲方只參與經營管理,並不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

[(3)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自我投入、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即乙方合法享有連鎖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並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  注:第(3)條款中根據與乙方的商定在□內打勾任選一款。

(4)乙方在經營期間只能經營甲方所提供的商品,不能經營或代理其它任何商品。但乙

方有權提供當地的市場信息供甲方參考,以便甲方能提供更為適銷的商品。

(5)乙方在經營時必須完全按照甲方所制定的統一價格體系銷售,不得擅自更改。如對

價格體系有異議的,可向甲方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可執行。如有違反甲方有權扣除一定

保證金作為處罰並追究責任。

4.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

①甲方有權根據市場的情況對乙方的商品進行合理的調配;

②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財務表、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③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因乙方違約造成甲方企業形象的損壞,甲方有權視情況在合同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為處罰,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④乙方如根本違反本合同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不按約定支付貨款或其它款項或給甲方造成企業形象重大破壞,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2)甲方義務:

①負責商品的採購、開發或生產,並負責向乙方配送;

②提供乙方成立“諾-奇”連鎖店時需由特許方即甲方出具的有關證明文件;

③甲方需向乙方人員提供相關的專業培訓(包括店務管理、財務管理、店鋪陳列、POS系統操作等);

④負責乙方的店鋪設計,並在乙方開店前向乙方贈送一定數量的開業POP,贈品的數量根據乙方鋪面的具體情況而定;

⑤負責制定和修改“諾-奇”連鎖店的【門店作業規範手冊】、【經營守則】等;

⑥負責在一定的地域範圍內維護乙方的獨家經營權。

5.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權利:

①有權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訂購甲方經營的商品,並在合同約定之地址開展經營業務,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②有權擁有所加盟的連鎖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應得權益;

③負責加盟的連鎖店的人員招聘、財務監督管理及業務拓展;

④有權到甲方管理系統上了解、查詢商品信息及庫存情況等;

⑤有權參加甲方舉辦的所有加盟商會議和組織的活動。

(2)乙方義務

①按約定及時向甲方給付貨款;

②按諾-奇的統一形象要求,嚴格按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施工(或由甲方指定的裝修公司進行店鋪裝潢),並負責裝修費用,按設計要求購買甲方統一訂製的貨架、標誌、牌匾、燈箱架等輔助材料;

③確保連鎖店工商、税務等有關部門證照的合法性與完整性,以保證連鎖店經營業務的合法正常開展;

④在連鎖店內只能按甲方規定的統一價格經營銷售甲方經營的商品,不得經營其它任何產品。如因特殊情況需調整產品價格,需向甲方書面申請,並得到甲方的批准後方可實施。

⑤甲方提供的商品經驗收後,乙方應妥善保管,並負責驗收後商品的完全防護及所銷售商品的售後服務;

汽修連鎖加盟合同書 篇3

1、本合同由以下各方簽訂

特許者:ABC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登記註冊地: (營業執照註冊號: )

當定代表人: 職務:

經濟性質:

地 址: 郵政編碼:

被特許者: (以下簡稱乙方)

登記註冊地: (營業執照註冊號: )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經濟性質:

地 址: 郵政編碼:

為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許方式和內容

2.1 乙方自願申請加盟ABC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後,乙方開辦特許企業。

特許企業名稱: (以下簡稱特許企業)

登記註冊地: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特許企業性質:

經營地址:

郵政編碼: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並提供管理體系。

2.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築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 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4特許企業的經營範圍。

3、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3.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 萬元。

3.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3.3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 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後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後,必須在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再退還保證金。

3.4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後 是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賬户。

3.5自特許企業開業之日起,乙方應在每月結束後的 是內,將該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賬户。

3.6甲方賬户所在地為:

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4.2為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幹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並定期進行再培訓。

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4.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ABC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和商品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鑑定和考核。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6有權檢查和審核特許企業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

5、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為特許企業落實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於 個),並掃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5.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ABC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後方可上崗。

5.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註冊資金,必須在 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範圍,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5.6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並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ABC公司標誌。

5.7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甲方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必須銷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產的符合甲方標準的產品和服務。

6、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核算制度

6.1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範標準。

6.2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

6.3乙方應按月將特許企業所有經營項目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於次月 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7、甲方派出人員

甲方根據需要向乙方派出經理管理、專業技術人員 名,派出人員的權利義務關係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8、商標使用

8.1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所述:

“商標”指甲方註冊登記的各項商標和/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8.2甲方是註冊商標合法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月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遵守特許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8.3乙方及特許企業由於自身經營管理責任,發生服務質量、產品(商品)質量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4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範圍,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他國家、地區提出註冊該商標的申請。

8.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使用甲方商標專用商品,或進行有損於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9、保密

9.1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並使其處於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複製、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給他人。

9.2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後 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為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險

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特許企業的財產及僱員投保,保險合同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11、違約與處罰

11.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 萬元以上的違約金。

11.2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範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製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4、降低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或產品(商品)質量,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5、特許企業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6、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7、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12、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2.1 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12.2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於分立、合併狀態;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範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序規範;

12.3合同到期後,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 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13、合同解除或終止後雙方的責任

1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應在 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註銷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13.2乙方應在 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祕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誌、商標、招牌和資料等;

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誌(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誌)。

14、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天災、火災、水為、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的事件。由於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

由於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雙方負責。

15、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 仲裁委員會會仲裁。該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6、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7、附則

17.1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後,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17.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7.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餐飲連鎖加盟合同範本

餐飲連鎖加盟合同

1、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由以下各方簽訂

特許者: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登記註冊地: (營業執照註冊號: )

當定代表人: 職務:

經濟性質:

地 址:

郵政編碼:

被特許者: (以下簡稱乙方)

登記註冊地: (營業執照註冊號: )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經濟性質:

地 址:

郵政編碼:

為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特許方式和內容

2.1 乙方自願申請加盟 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後,乙方開辦特許企業。

特許企業名稱: (以下簡稱特許企業)

登記註冊地: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特許企業性質:

經營地址:

郵政編碼: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並提供管理體系。

2.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築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4特許企業的經營範圍 。

3、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3.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 萬元。

3.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 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3.3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餐飲業 公司特許合同樣本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 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後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後,必須在 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再退還保證金。

3.4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後 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賬户。

3.5自特許企業開業之日起,乙方應在每月結束後的 內,將該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賬户。

3.6甲方賬户所在地為:

4、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4.2為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幹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並定期進行再培訓。

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4.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 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和商品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鑑定和考核。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6有權檢查和審核特許企業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

5、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中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為特許企業落實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於 個),並按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5.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 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後方可上崗。

5.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註冊資金,必須在 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範圍,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5.6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並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 ABC公司標誌。

5.7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甲方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必須銷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產的符合甲方標準的產品和服務。

6、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核算制度

6.1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範標準。

6.2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

6.3乙方應按月將特許企業所有經營項目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於次月 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7、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甲方派出人員

甲方根據需要向乙方派出經理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名,派出人員的權利義務關係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8、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商標使用

8.1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所述:

“商標”指甲方註冊登記的各項商標和/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8.2甲方是註冊商標合法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月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遵守特許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8.3乙方及特許企業由於自身經營管理責任,發生服務質量、產品(商品)質量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4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範圍,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他國家、地區提出註冊該商標的申請。

8.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使用甲方商標專用商品,或進行有損於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9、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保密

9.1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並使其處於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複製、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給他人。

9.2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後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為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保險

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特許企業的財產及僱員投保,保險合同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11、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違約與處罰

11.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 萬元以上的違約金。

11.2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範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製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4、降低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或產品(商品)質量,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5、特許企業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6、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7、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12、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2.1 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12.2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於分立、合併狀態;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範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序規範;

12.3合同到期後,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13、合同解除或終止後雙方的責任

1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應在 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註銷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13.2乙方應在 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祕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誌、商標、招牌和資料等;

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誌(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誌)。

14、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天災、火災、水為、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的事件。由於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

由於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雙方負責。

15、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仲裁委員會會仲裁。該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6、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17、附則

17.1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後,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17.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7.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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