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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補充協議協議書(精選15篇)

就業補充協議協議書(精選15篇)

就業補充協議協議書 篇1

甲方:(簡稱甲方)

就業補充協議協議書(精選15篇)

乙方:學生 家長 (簡稱乙方)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等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自願申請報讀新世紀教育集團下屬院校南充理工學校舉辦的二00五級中專專業學習。學制三年,三年合計交學費5400元(大寫伍仟肆佰元整)。畢業合格後由甲方根據乙方誌願和乙方自身條件負責推薦就業。

一、 甲方職責

1、責督基地學校按國家頒佈(或經教委批准)的教學計劃對乙方進行教育培訓,除乙方自動棄學、傷病輟學、違紀停學以外,督促學校保證98%以上的學生合格畢業,並按四川省或重慶市教委規定發給全國通用的中專畢業證書。

2、甲方在乙方職業品德優良、職業觀念正確、學歷及職業技能合格畢業、身體健康的.前提下,提供三個以上用人單位供乙方選擇,直到乙方根據自身條件滿意就業為止。

3、除乙方自動放棄推薦或達不到崗位要求又拒絕甲方合理的推薦外,根據雙向選擇,公平競爭的推薦原則,凡合格畢業生在畢業後三個月內確屬甲方原因未能成功推薦就業者,由甲方賠償其雙倍學費10800元(大寫壹萬零捌佰元整)。

4、乙方到用人單位之日起一年內,若非乙方個人原因造成失業,甲方免費為其再推薦就業,乙方從就業之日起六年內,憑《畢業生就業合同書》可享受甲方在全國各地辦事機構的優惠服務。

二、 乙方職責

1、乙方在簽訂合同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要求終止合同,甲方不退任何費用,乙方在學習期間,凡因違紀被開除或因自身原因退學者,甲方不退任何費用且本合則自行終止。乙方為取得畢業證書或自願放棄就業(含在就業推薦期間自行聯繫到用人單位),甲方不予推薦,也不退任何費用。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學習和訓練,並達到相應的考核標準和獲得畢業證書。若乙方品優而學習成績和技能未達到合格,但仍要求推薦就業者,可申請由甲方根據乙方自身條件推薦就業。

3、乙方在接受甲方推薦過程中,本着社會需要第一,個人志願第二的擇業原則,根據自身條件積極配合用人單位和學校工作。凡因乙方不能達到崗位需要、拒絕推薦或接受推薦後自行離職,概由乙方自行負責。

4、乙方就業必需的證件費、交通費、住宿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自理

5、凡簽訂此就業合同且進行律師見證者,需繳納律師見證費100元(大寫壹佰元整)。

三、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當地仲栽機構或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經商定,乙方請家長作為其履行義務的擔保人。

五、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就業補充協議協議書 篇2

甲方:乙方:

單位名稱:姓名:

法人代表:性別:

委託代理人:出生年月:

廠址:家庭住址: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畢業生就業政策及相關規定,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法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意錄(聘)用乙方;

二、乙方同意到甲方工作;

三、甲方負責辦理錄(聘)用乙方所需的有關手續,乙方予以積極配合;

四、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甲方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提供相關的福利,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五、甲方在招聘時所提供的帶有承諾內容的宣傳材料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乙方在應聘時所提供的自薦材料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六、甲方所介紹的情況嚴重失實,乙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乙方所提供的自薦材料內容嚴重失實,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

七、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經書面告知對方後,本協議解除:

1、甲方被撤銷或依法宣告破產;

2、乙方在畢業離校前升學、入伍、被錄用為國家公務員或參加國家及地方誌願服務項目;

3、乙方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

4、乙方被判處拘役以上刑罰或者被勞動教養;

5、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情況;

八、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協議,若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並要求其賠償相關損失;

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協議中雙方約定的條款或解除協議;

十、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請備案、登記部門協調解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十二、乙方需在甲方單位工作不少於兩年,否則乙方需繳交違約金叁仟人民幣給甲方。

十三、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簽名):

負責人:年月日

公章:

年月日

就業補充協議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户口所在地地址:

甲方聘用乙方為正式員工,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考勤與管理悉按甲方有關人事管理制度辦理。

第二條 乙方的職務或工種為:

第三條 乙方受聘於甲方期間,應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場所履行職責

(一)甲方公司總部;

(二)甲方在全資公司或參股的合資公司;

(三)甲方在內地省份機構及境外機構;

(四)應出差服務的場所。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職責、事項由甲方依乙方的職務或工種,並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分派。

第五條 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每日為7小時,每週5個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員工手冊辦理。

第六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應予配合,有關加班事宜,依員工手冊辦理。

第七條 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社會保險制度,併為乙方投保。

第八條 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勞動保健制度,乙方可以享受有關勞保待遇。

第九條 乙方的工作報酬:

(一)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乙方的工資待遇定為 等,並可享受公司規定的津貼福利和獎勵。

(二)甲方可參考下列事項調整乙方職等

1.乙方每月工作考核記錄;

2.乙方工作職務(或工種)變換情況;

3.甲方盈利狀況;

4.勞務市場供需狀況及社會經濟發展一般水平。

第十條 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於次月5日發放。若工資發放日適逢週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後一日或數日發放。

第十一條 甲方因業務萎縮時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合同終止時,甲方增發乙方一個月的工資,且乙方不必補償培訓費。

第十二條 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調離時,乙方須按員工手冊辦理有關手續,且甲方不予增發一個月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獲得員工手冊,並知悉全文,願意遵守各項規定。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於

年 月 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為長期合同,甲、乙雙方若不特別聲明,本合同保持持續有效。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所發生一切爭執,同意以勞動局為第一審理機關。

甲方: (加蓋公章)

簽約代表人: (簽字)

乙方(姓名): (簽字)

合同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就業補充協議協議書 篇4

甲方(借用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出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須借用乙方的員工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三方就此借用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借用丙方的期限從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借用期間甲方可根據需要,安排丙方的工作崗位和任務。甲方按年向乙方支付借用費_________元。

(二)借用期間甲方可要求丙方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和教育。可根據工作需求及丙方的表現,決定將丙方退回乙方,但應提前60日通知乙方和丙方。若丙方嚴重違規違紀,甲方可隨時將其退回乙方,且不屬違約行為。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借用期間乙方應負責對丙方進行管理、教育和違紀處理,並按月向丙方支付税前工資______元,乙方為個人所得税代扣代繳義務人。同時,為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等。

(二)乙方可根據工作需要,決定將丙方撤回,但應提前60日通知甲方和丙方。

四、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借用期間丙方繼續享有乙方員工的各項保險、福利待遇,且承諾不向乙方提出辭職請求。

(二)借用期間丙方應自覺服從甲方的各種安排,遵守其各項規章制度,保守其商業祕密。

(三)借用期間丙方因特殊情況需提出辭職請求,應按<勞動法>有關規定向乙方提出,並承擔勞動合同所約定的違約責任。乙方可按本協議第3條第2項約定將丙方撤回,同時為甲方推薦替補人員。

五、甲乙任何一方若需解除本協議,應提前60日通知對方進行協商。協議期滿前60日,雙方均無提出終止合同的意向,則本協議自行延續一個週期。否則,期限屆滿,協議即行終止。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就業補充協議協議書 篇5

畢業生: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

培養單位:________________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遵守的條款

第一條、本《就業協議書》適用於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准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三條、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瞭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瞭解方應當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第四條、《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第五條、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註明。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門核准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准後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後、用人單位、畢業後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雙方協議的主要條款

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繫人及電話:_________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

檔案:_________________

接收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

畢業生姓名: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

學院:_________________專業:____________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學位類別:__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_____培養方式:______________

生源地:_______________婚姻狀況: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畢業生工作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畢業生的工作崗位是: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畢業生户口遷入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每月支付的勞動報酬是:________________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初次服務的期限是:____________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後是否簽訂:__________合同。

本協議是否需要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核准後成立

雙方商定按下列步驟解決爭議:

一、對本協議產生糾紛和爭議的,協商解決。

二、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可向當地政府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申請調解。

三、調解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方違約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_____________。約定支付違約金的,違約金額最高不超過2019元。違約方應徵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簽字蓋章後方可解除協議。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畢業生意見:___________用人單位意見: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意見: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就業補充協議協議書 篇6

畢業生:

用人單位:

學校名稱:

為維護國家畢業生就業方案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定如下協議:

一、就業協議書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係前,經雙向選擇,在規定期限內就確立就業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書面協議;是用人單位確認畢業生相關信息真實可靠以及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憑據;是高校進行畢業生就業管理、編制就業方案以及畢業生辦理就業落户手續等有關事項的重要依據。

二、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須徵得用人單位同意。

三、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基本要求及工種崗位安排,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本協議無效。

四、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學校審核列入建議就業方案,報黑龍江省教育廳審查批准,學校負責辦理就業報到證簽發手續。

五、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辦理就業報到證簽發手續,本協議自行取消,由學校通知用人單位。如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定協議前進行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六、畢業生、用人單位兩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其他約定事項”欄中逐條明確。約定的有關內容可包括:工作地點及工作崗位、違約責任、協議自動失效條款、協議終止條款、雙方約定的其他事宜等,經畢業生、用人單位簽字、蓋章後視為本協議書的一部分。約定事項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的合法權益。本協議未明確的其他事項,按有關規定執行或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徵得另兩方同意,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八、本協議的使用範圍:國家計劃內統一招生的畢業生(含高職高專畢業生、本科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定向生、委培生按定向委培協議就業,不使用本就業協議書(解除定向或委託協議的除外)。

九、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複印無效。

其他約定事項:

(如有其他約定,如雙方違約怎麼處理、薪金待遇等)

畢業生簽字:_x

用人單位簽章:(公章)

年月日

就業補充協議協議書 篇7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法定代表人: 性別:

乙方(勞動者)姓名: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完成 工作數量,並達到 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乙雙方選擇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五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其標準分別為 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 元。

(三)其他工資形式:

第十一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二條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第十三條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時工作制度,甲方安排乙方月工作時間超過167.4小時,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四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七、雙方約定的事項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訓的約定

(二)保守商業祕密的約定

(三)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的約定:

(四)其他事項的約定:

八、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條件

(一)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的內容可以變更。

(二)勞動合同的解除:

1、試用期內,甲乙雙方均可提前七天書面通知對方終止合同,或以償付七天工資代替通知,乙方違約需繳納培訓費用。

2、試用期滿後,根據崗位不同,一般崗位甲乙雙方均可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或以償付一個月工資代替通知。

3、符合下列情況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因營業情況發生變化,而多餘的職工又不能改換其它工種;

(2)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乙方患病或因公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調整做其它工作或患有慢性疾病及傳染病;

(4)乙方嚴重違反酒店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並造成一定後果,根據酒店有關規定應予以辭退的;

(5)乙方不服從工作分配或不勝任本職工作的;

(6)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一定損害的;

(7)乙方因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拘留、勞動教養、判刑,甲方將作開除處理,本勞動合同隨之終止。

4、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條件、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了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工資低於當地勞動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

(三)勞動合同的終止:

1、勞動合同規定的期限屆滿時;

2、雙方約定的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出現;

3、勞動合同一方主體消亡,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四)其他事宜:

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當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並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未及時辦理合同終止、續訂手續而形成事實勞動關係關發生爭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九、其 他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就業補充協議協議書 篇8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大力發展高等職業技術教育,實施以職業能力培養為中心的教學模式,為企業培養有良好職業素質和很強的操作技能的應用型人才,為學生學習、實訓、就業提供更大的空間,以保證學生能順利完成實行教學內容,為畢業後服務於企業奠定良好的基礎。促進教育教學改革,充分發揮高校為社會服務的功能,探討大學生實現創業的新方式,努力開拓教學實踐和就業創業的渠道,不斷提升大學生的專業技能和自主創新能力。同時聚焦我校區的優質資源,為企業招募人才、產品研發、開拓業務提供新機遇,促進企業的發展壯大。

第二條: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原則,在甲方根據教學計劃和課程教學大綱的要求,且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生產的前提下,達成一致意向,簽訂本協議。

第二章:權利與義務

第三條:

(一)甲方責任

1、甲方作為乙方的人力資源培訓基地,應利用學校的專業理論培訓優勢,根據乙方的需求有計劃有目的的為乙方培訓有關專業技術人才;組織實施企業員工繼續教育和學歷教育,為乙方整體提供培訓員工的素質服務。校企合作協議書2、根據乙方提供的崗位需求和技能要求修改專業教學計劃和培養方案,適應企業需要。

3、甲方在乙方建立基地有雙重功能,既是大學生技能實訓基地,同時也是大學生人文素質教育校外基地,甲方在乙方掛牌名稱為:“廣東科學技術職業學院教學培訓基地”。

4、甲方安排學生到乙方實訓、學習,教育學生遵守乙方的有關規章制度;乙方為甲方學生實訓、學習提供必要條件,並指派相關人員指導,在進行技能實踐指導的同時,注重對學生職業道德的培訓,對學生實訓、實習情況提出考核評價意見,同時根據工作情況給予適當的酬金。

5、甲方應為乙方優先輸送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優秀學生。供乙方選拔和錄用。

6、甲方可以資助乙方用於教學與管理的各種設備、儀器等,督促乙方認真維護與有效利用。

第四條:

(二)乙方責任

1、乙方作為甲方的校外實習基地,應儘量滿足和保障甲方學生的實習需要;按照甲方提供的實習計劃,制定詳細的實習內容和安排。

2、負責向甲方提供企業人力資源結構狀況,職業崗位要求的知識水平和專業技能等信息;參與甲方制定專業培養目標,審定專業教學計劃和各種培訓計劃。

3、乙方可參與修改課程計劃、調整課程設置。

4、乙方認真維護與有效利用甲方資助乙方用於教學與管理的各種儀器、設備等。

5、對甲方的實習學生的實習情況進行全面的評價與考核,以保證學生能順利完成專業學習。

6、乙方對技術難度較大的工作或使用有危險性的儀器設備時必須安排經驗豐富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技術指導。

7、負責安排雙方聯合培養的合格畢業生就業,做到優先錄用。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當地《勞動合同條例》的相關程序,簽訂就業協議。

8、乙方應確保本單位單位招聘及用工的合法性。

第三章:公共安全,本着勤儉節約的原則,對辦公用品的使用作如下規定:

第五條:複印機使用。供本部呈上對下公文往來中的時效急、數量少的表格、資料、文件等範圍的材料。一般數量超過25份的材料都要交打印中心處理。各辦公室複印的材料要計算好份數,避免不必要的浪費。凡是各辦公室需要複印材料統一交辦公室文員。未經部領導同意,不得承接外部門材料複印。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復

印間。凡複印多餘的涉密材料,必須及時銷燬。

第六條:辦公文具使用。辦公文具統一由辦公室負責管理,如有需要,一律到辦公室領取。如文具損壞,則以舊換新;如文具丟失,則説明丟失原因。辦公用紙張需節約使用,凡初稿、未形成正文的可利用已廢棄文件紙雙面打印,或正反面利用紙張。

第七條:電教器材由組織科負責保管使用與保管。部內所有貴重物品必須指定專人操作、使用、保管和維護。未經部領導批准,一般不外借,本部人員因特殊情況需個人借用,須寫借條,並經部領導同意方可使用,用後歸還,損壞賠償。

第八條:網絡設備管理。本部微機和網絡設備由專門機構和專人負責維修處理,他人不得私自拆卸、自行維修。上網人員需正常使用網絡資源,按操作規程正確操作,嚴禁異常關機。網絡設備故障需由有關人員及時與信息中心聯繫,以便儘快排除故障。

第四章:指導思想

第九條:貫徹職業教育“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服務為宗旨,就業為導向,走產學結合發展道路,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培養千百萬高素質技能型專門人才”的教育方針;培養具有“精維修、能操作、會營銷、懂管理”和良好職業道德與創新精神的高素質、高技能專業人才的定位要求,進一步加強校企合作,加快推進我校人才培養模式的根本性改變,擴展和密切行業、企業的聯繫,加強教育與生產勞動和社會實踐相結合;找準專業與企業的利益共同點,建立與企業之間長期穩定的組織聯繫制度,實現互惠互利、合作共贏的目標,

努力為當地經濟服務。

第五章:場地租賃

第十條:甲方租用乙方位於(建築面積 m2)作為校企合作場地,並收取租賃費用。

第十一條:租賃期限為20xx年。

第十二條:費用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人民幣計算(含租金、管理費、税費、水電費),從 年 月 日開始計,第 年起( 年 月 日)租金和管理費在上年基礎上遞增 %。

第十三條:本協議租賃費用每兩年結算一次。

第六章: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甲方或乙方因特殊原因,提出提前結束實習的,需提前----天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方可結束。

第十五條:實習生因故請假、早退,或縮短實習時間。乙方需提前----天通知甲方,經甲、乙雙方協調後另行安排。

第七章:附則

第十六條:雙方每年檢查評估本協議書執行情況,總結合作經驗、調整、完善協議。

第十七條:雙方根據全面合作開展情況,適當時候在各類媒體上進行相關宣傳,擴大雙方影響。

第十八條:雙方應遵守有關條款。本協議未涉及的事宜,可形成補充協議或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一方單方面違約或有損對方利益或形象的行為,另一方有權終止協議。

第十九條: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授權代表共同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有效期十年。

第二十條:如需延長,在協議到期前三個月雙方進行協商。 甲方(章): 乙方(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就業補充協議協議書 篇9

20__屆上海X大學數理學院專業某某某(學號:),不慎遺失就業協議書,協議書編號:(20__),聲明作廢。

現根據規定予以公示,如有異議,請於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20__年6月29日至20__年7月5日)內通過來電反映;公示期滿未有異議,即行補發上述就業協議書。

特此公示!

聯繫電話: 聯繫人:

上海X大學學生職業發展與就業指導中心

20__年6月27日

就業補充協議協議書 篇10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以下協議:

1.乙方現為在學碩士研究生,自願簽訂留所工作協議書,保證畢業後留所服務期_________年,起始時間從報到的次月起計算。

2.乙方在留所選擇具體工作時,甲乙雙方可以協商確定。

3.乙方應在規定學制內按期畢業並獲得學位。

4.乙方畢業前,甲方由人教處、研究生部組織導師和專家對乙方進行綜合評估(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動手能力及發展潛力等方面),根據該評估結果,確定乙方是否留用。

5.乙方畢業後被留用,應在一個月內到甲方報到,否則視作違約。

6.甲方按照_________號文件的精神,從乙方簽訂本協議的次月起,為乙方提供相應待遇,按月發放如下標準工資及崗位津貼:

基礎課學習期間標準工資為_________元/月;下課題期間增加崗位津貼_________元/月,共計_________元。乙方在學期間應聘甲方崗位,按相應崗位發放工資及津貼。下課題的起始時間以課題負責人在研究生部的通知上簽字的時間為準。

7.甲、乙方簽訂本協議後,乙方間享受與在職職工同等福利待遇,包括醫療、工會福利等,可以申請所內分房,計算相應分房工齡。

8.若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後按碩博連讀方式培養,本協議依然有效,甲方根據_________號文件精神,在規定的學制期限內,為乙方提供相應的博士研究生待遇。服務期自博士畢業後起始。

9.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後,不得違約。

(1)如甲方違反承諾(不含本協議第四條的情況),甲方不要求乙方退還向其提供的工資及待遇(不包括住房),並賠償乙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乙方若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本所規章制度,或未能獲得學位,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乙方須退還超出在學研究生基本獎學金以外的工資及待遇(包括住房);

(3)乙方違約,應退還超出在學研究生基本獎學金以外的工資及待遇(包括住房),並交納違約金_________元。

10.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另一份研究生部備案。

11.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就業補充協議協議書 篇11

甲方:____酒店 乙方:__學校

地址:____ 酒店 地址: __新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真: 傳真:

甲、 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的願望,簽訂如下協議:

1、 甲方負責接收乙方學生3人(其中2男人,女1人)到甲方實習。

2、 實習時間為壹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 甲方付給實習生每人每月人民幣300元生活補貼。

4、 甲方付給乙方每生每月100元管理費,由甲方每月匯入乙方固定帳户(帳號:___________ )。

5、 實習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人員進行教育、培訓和管理。

6、 乙方學生須繳納制服押金300元,在員工前三個月生活補貼中分批扣除。實習期滿退回所繳押金。

7、 在實習期間,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實習期間的免費食宿,水電費(不準浪費),牀上用品由乙方自理。

8、 其他福利待遇甲方根據實際情況予以適當發放。

9、 甲方負責乙方學生甲方所在地單程差旅費(限硬座火車票),乙方憑火車票到甲方報銷。

10、實習生必須經過實習地防疫站體檢,費用由甲方負責,體檢不合格的實習生,將退回乙方。其他有關證件(身份證、邊防證、計劃生育證、1寸免冠彩色照片6張)由乙方自理。

11、 工作期間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負責乙方人員因工受傷所需醫療費用。發生非工傷意外事故,則按法律規定由過錯人或監護人承擔相關責任。

12、乙方人員要自覺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規定及甲方各項規章制度,並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如因學生個人不服從管理或安排造成合同不能按期執行或其他意外,甲方有權知會乙方,甲方經得乙方同意後,有權辭退學生。

13、 乙方學生實習不到半年而提出終止實習的,須賠償來時甲方所支付的差旅費用、體檢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14、 如學生未經允許擅自離職,甲方有權除名,乙方將同時開除並不發放該生畢業證書。

15、 實習結束後根據甲方需要和學生意願,甲方可直接與學生簽署用工合同,轉為甲方正式員工。

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單方修改。如有未盡事宜需更改協議時,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否則無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就業補充協議協議書 篇1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性別: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現居住地址:

户籍所在地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完成 工作數量,並達到 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乙雙方選擇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五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 、 、 ;其標準分別為 元/月、 元/月、 元/月,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 元。

(三)其他工資形式:

第十一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二條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三條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時工作制度,甲方安排乙方月工作時間超過167.4小時,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四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七、雙方約定的事項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訓的約定

(二)保守商業祕密的約定

(三)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的約定:

1、

2、

3、

(四)其他事項的約定:

1、

2、

3、

八、其 他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內 容 結 束 ]

就業補充協議協議書 篇13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姓名):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畢業生就業政策及相關規定,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法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錄(聘)用乙方。

二、乙方同意畢業後到甲方工作。

三、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限為 年,工作地點為 ,工作崗位為       。

四、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乙方月實際工資收入不低於      元(該項收入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甲方按國家和本省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提供相關的福利待遇,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六、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在簽訂本協議前組織體檢,否則以學校畢業時體檢為準。

七、甲方在招聘時所提供的帶有承諾內容的宣傳材料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乙方在應聘時所提供的自薦材料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八、甲方所介紹的情況嚴重失實,乙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乙方所提供的自薦材料內容嚴重失實,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

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經書面告知對方,本協議解除:

1、甲方被撤銷或依法宣告破產的;

2、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依法服兵役、被錄用為公務員,或經選拔參加選調生、選聘生、西部計劃、欠發達計劃、三支一扶、服務社區計劃等國家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的;

3、乙方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十、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並要求賠償相關損失。

十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協議中雙方約定的條款或解除協議,變更或解除協議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十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請有關部門協調解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十四、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於 年 月 日前到甲方報到。甲方應當在乙方報到後1個月內為乙方辦理錄用手續,或簽訂勞動(聘用)合同,乙方應當積極配合。本協議中關於工作期限、崗位、地點、薪酬等主要條款應寫入勞動(聘用)合同。

十五、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訂勞動合同或甲方為乙方辦理錄(聘)用手續後,本協議終止。

甲方(公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就業補充協議協議書 篇14

業生: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

學校名稱:____________

教育部高校學生司製表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為維護國家就業計劃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同意。

二、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獲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三、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經學校審核列入建議就業計劃,報教育部批准,學校負責辦理派遣手續。

四、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協議自行取消,由學校通知用人單位。如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五、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它約定,應在備註欄註明,並視為本協議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徵得另兩方同意,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執一份,複印無效。

畢業生情況及意見

姓名

性別

年齡

民族

政治面貌

培養方式

健康情況

專 業

學制

學歷

家庭地址

應聘意見:

畢業生簽名: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情況及意見

單位名稱

單位隸屬

聯繫人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

所有制性質

全民、集體、合資、其它

單位性質

黨政機關、科研事業單位、學校、商貿公司、廠礦企業、其它

檔案轉寄詳細地址

用人單位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

(有用人自主權的單位此欄可略)

簽章

年 月 日

學校意見

學校聯繫人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學校通訊地址

院(系、所)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

學校畢業生就業部門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

就業補充協議協議書 篇15

畢業生: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

培養單位:________________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遵守的條款

第一條本《就業協議書》適用於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准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三條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瞭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瞭解方應當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第四條《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第五條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註明。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門核准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准後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後、用人單位、畢業後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雙方協議的主要條款

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繫人及電話:_________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

檔案:_________________

接收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

畢業生姓名: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

學院:_________________專業:____________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學位類別:__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_____培養方式: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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