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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2021年的低保最新標準

昆明2021年的低保最新標準

旅遊給昆明當地帶來了經濟收入,但但在昆明本地也有不少低收入人羣需要依靠政府救濟。今天小編就給大家帶來昆明20xx年的低保標準,歡迎大家查看。

昆明2021年的低保最新標準
20xx昆明低保標準

根據“保障基本生活與共享改革發展成果相結合,差異性設置與經濟社會發展相結合,適度性提標與促進就業相結合,保障標準正常調整與物價上漲聯動機制相結合”等原則,昆明此次調整方案將以“去年全省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標準357元”為基數,平均增幅超過15%。

經測算,昆明市今年城市低保標準綜合增加55元。具體為:五華、盤龍、西山、官渡、呈貢、宜良、晉寧、石林、富民以及高新、經開、度假、陽宗海四個開發區由原475元/人/月提高為530元/人/月;東川、尋甸、祿勸、倘甸產業園區和轎子山旅遊開發區由原420元/人/月提高為475元/人/月。

農村低保標準綜合增加25元和30元。具體為:宜良、晉寧、石林、富民、陽宗海風景名勝區由原270元/人/月提高為295元/人/月;東川、尋甸、祿勸、倘甸產業園區和轎子山旅遊開發區由原185元/人/月提高為215元/人/月。

農村五保供養標準調整後,集中供養標準綜合增加80元和65元,分散供養標準綜合增加65元和55元。具體為:五華、盤龍、西山、官渡、呈貢、宜良、晉寧、石林、富民以及高新、經開、度假、陽宗海四個開發區集中供養由530元/人/月提高為610元/人/月,分散供養由原430元/人/月提高為495元/人/月;東川、尋甸、祿勸、倘甸工業園區和轎子山旅遊開發區集中供養由原430元/人/月提高為495元/人/月,分散供養由原340元/人/月提高為395元/人/月。

此次城鄉低保標準和農村五保供養標準調整從今年4月1日起執行。調整後,全市城市低保標準在西部12箇中心城市排第三位;農村低保標準在西部12箇中心城市排第四位。

農村低保申請條件

1、凡具有本市正式農業户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於户籍所在區縣當年農村低保標準的農村居民均屬保障範圍。

2、夫妻一方持有本市農業户口,其配偶及子女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區縣農業户口,在現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於所在區縣當年農村低保標準的人員

3、其他符合享受農村低保待遇的人員。

4、具有正常勞動能力,無正當理由拒絕勞動而造成生活困難的人員以及採取規避法律(法規)行為造成無經濟來源、生活困難的人員不屬於農村低保範圍。

低保户標準

低保户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補助的家庭。因為地區發展不平衡,所以每個省市的低保標準也有很大差異。

享受該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類:

1、無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村)民;

2、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

3、在職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及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後,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對象)。

標籤: 低保 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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