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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消費者權益演講稿2022(精選5篇)

維護消費者權益演講稿2022(精選5篇)

維護消費者權益演講稿2022 篇1

尊敬的各位領導、各位朋友:

維護消費者權益演講稿2022(精選5篇)

今天是“3.15”國際消費者權益保護日。縣工商局在這裏隆重集會,並邀請縣上領導和我們企業代表、個體工商户代表共同舉行紀念活動。藉此機會,我代表高台縣工商局及全體工商行政管理人員對大家的到來表示熱烈歡迎,對受到表彰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户表示衷心祝賀。

今年,中國消費者協會將20__年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主題確定為“健康·維權”。這是堅持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維護最廣大人民羣眾根本利益,進一步提高人民羣眾生活質量的重大舉措。我們工商部門和消費者協會將圍繞這一主題,認真履行職責,把“健康·維權”活動不斷引向深入,並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維護消費者權益演講稿2022 篇2

轉變消費觀念 倡導低碳生活方式

當前,不少消費者的消費意識已經開始轉變,從節約水電、降低能耗、減少具有污染性材料的使用等日常小事入手,不斷培養文明、責任的低碳消費方式。但仍有不少人對低碳消費觀念還比較模糊,長期以來形成的生活習慣和消費模式在短時期內還難以改變。市消保委為進一步瞭解廣大消費者的低碳生活方式,倡導全社會樹立低碳的文明、責任的新消費理念,推動資源節約、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促進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日前,聯合長興縣消保委組織開展一次低碳生活方式消費調查活動。

一、基本情況

為使調查活動客觀、真實、準確,湖州市消保委、長興縣消保委選調25名社會監督員組成10個調查小組分別在湖州市碧浪湖、長興縣台苑新村等11個社區和部分機關採取問卷的方式開展調查,共發放問卷460份,回收有效問卷446份,回收有效率96.95%.在被調查的446位對象中,年齡均分佈在20歲到70歲各個年齡段,其中男性有262位,女性有184位。

二、調查結果分析

通過此次調查,我們對人們的生活習慣和消費模式存在的問題有了深入的瞭解,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

(一)對“低碳生活方式消費”認識模糊。低碳消費是實現低碳經濟的最重要內容之一,與我們每個人的生活息息相關,但從此次調查結果中反映有27.58%的人對“低碳”這個詞的意思不知道;有42.83%的人對“低碳”這個詞的意思聽説過,但具體不瞭解;知道“低碳”這個詞意思的問卷只有29.59%的人。在受調查的對象中只有30.4%的人認為低碳消費與我們的生活密切相關,而26.46%被調查者認為“低碳”是政府的事,與自己的生活關係不大,其餘的被調查者認為“低碳”與我們的生活有點關係或只是在某些方面。

(二)不注重節約的現象比較普遍。據有關部門統計,若節約一度電,就相當於節約0.4公斤的標準煤和4升的淨水,還可減少大約0.27公斤的粉塵和0.037公斤的二氧化硫等排放。此次調查中,佔1/5被調查對象在節水節電方面沒注意過,很隨意的用;近一半被調查對象在節水節電方面有些注意,但不嚴格;僅佔1/3被調查對象注意節水節電。據有關資料:一件衣服從採購布料、加工、運輸、銷售,最後穿在人們身上有漫長的過程,其間的碳排放驚人!調查顯示,有227份調查問卷每季度購買衣褲在3件以上,佔50.89%.

(三)為圖“方便”而放棄“低碳消費”。按中國科技部《全民節能減排手冊》計算,全國每年減少10%的塑料袋,可節省生產塑料袋的能耗約1.2萬噸標準煤,減排31萬噸二氧化碳。此次調查顯示,很大一部分消費者認同低碳消費,但卻為圖方便而放棄這種方式。在使用一次性塑料袋上,15.47%的被調查者在超市購物每次都使用,43.27%的購物多時會使用,而拒絕使用的在被調查者中只佔21.53%;在出行開車上,30.72%的被調查者幾乎每日都開車出行,25%的被調查者不經常開車出行;在面對不節能現象的態度上,有22.65%的被調查者表現為無所謂,有45.07%的被調查者想行動,但沒有堅持去做。

(四)時尚消費存在增加二氧化碳排放問題。寵物固然給飼養者帶來快樂,但一條寵物狗的“碳足跡”比一輛汽車還高。調查顯示:有169位被調查對象飼養狗、貓等寵物,佔37.89%.

三、在全社會倡導低碳生活方式的意見和建議

低碳生活方式消費是低碳經濟發展過程中的重要一環。正確引導廣大消費者樹立以文明、科學、責任為主的低碳消費觀,對促進我市低碳經濟健康有序發展有着積極的推動作用。為在全社會營造“低碳生活方式消費”的氛圍,我們建議如下:

(一)政府有責任引導鼓勵“低碳消費”健康發展。這次調查佔72.87%的調查者請求政府重視“低碳消費”的宣傳引導。實踐證明:低碳生活方式消費與低碳經濟密不可分。倡導“低碳消費”,發展“低碳經濟”,政府責無旁貸。一是加強宣傳引導力度: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強化以“文明、科學、責任”為主的低碳新消費觀的宣傳教育,切實發揮國民消費教育中心的作用,各成員單位要依據職能優勢,針對不同羣體,開闢多種渠道,以“戒除傳統陋習,力推低碳消費”為主要內容開展國民消費教育,使其成為“新消費運動”的新內涵。二是發揮政策扶持作用:政府要從輿論導向、政策扶持、用土用電、税收減免、資金融通、招商引資等支持發展低碳經濟,要在市場準入、財政支持、税收優惠、技改立項、用地用電等方面優先扶持發展低碳經濟。同時,對發展低碳經濟審批項目要簡化辦事程序,提高辦事效率,主動為低碳經濟發展搞好服務。

(二)企業有義務發展環保綠色“低碳消費”產品。

中消協在《良好企業保護消費者利益社會責任導則》中明確要求:“產品的生產和使用有利於節約資源,不以犧牲子孫後代的福利為代價”,企業在推動“低碳消費”中有義務,也應有作為。一是實現自身的低碳生產:新辦企業要堅持“高效節能、綠色環保”原則,“低能高排”的老企業,要加快產業結構調整,進一步通過優先發展能耗低、科技含量高的產業,並堅持與科研、院校聯姻,開展高新技術的研究開發,嫁接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逐步淘汰“低能高排”產業。二是促進社會的低碳發展:通過“低碳消費”產品的生產與推廣,讓消費者潛移默化地轉變到“低碳生活方式”中來。

(三)消費者要有信心樹立正確的“低碳消費觀”。調查顯示:人們對低碳消費的意義認識不足,要改變消費者不利低碳消費的陳規陋習,一要倡導以消費觀念體現生活品質:廣大消費者要崇尚自然,保護生態,要從少排一點二氧化碳做起、從自我做起、從點滴做起,如少開一天汽車,少用“一次性用品”,少抽一支煙,少用一隻塑料購物袋,少養一隻寵物等。要破傳統的“面子消費”,立科學、理性的消費觀念;破價高就一定好、價廉就一定差的錯誤認識,立經濟適用就是好的實用觀念。二要用低碳消費承擔社會責任:廣大消費者要爭做低碳消費方式推動者,要利用手中的貨幣“選票”,選擇未被污染或有助於公眾健康的綠色產品,推進社會轉變消費觀念,注重環保、節約資源和能源,為實現我市經濟社會可持續消費做出應有貢獻。

維護消費者權益演講稿2022 篇3

各位老師,各位同學,大家上午好:

“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剛剛過去不久。所以我演講的題目是“誠信·維權,我的責任”。

前幾年中國大地上流行着這樣一首歌,歌中寫到:“霧裏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這變幻莫測的世界。”詞作者閻肅曾經披露説,那英唱的這首歌是送給“3·15”的,希望消費者能夠藉助一雙慧眼,將這經濟生活中的紛擾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而今天正是所有消費者揚眉吐氣的日子!十幾年來,“3·15”從一個國外漂泊來的普通紀念日,已經演變為中國消費大眾維權的一個節日、一面旗幟。每年春天的這個時候,她都會再一次增強我們的信念和勇氣,讓誠信和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經營者、消費者的心靈。

早在1962年3月15日,美國總統肯尼迪就提出了消費者的四項權利,到了1983年,這一天就被定為了國際消費者權益日,1991年“3·15”來到了中國,1994年,我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出台。而今年恰逢《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誕生十週年,中國消費者協會也迎來了她二十歲的生日。在這樣一個有特殊紀念意義的日子裏,中國消費者協會確定今年的“3·15”主題為“誠信·維權”。

誠者無疆,信者無畏。《水滸傳》裏有個經常冒充黑旋風李逵打劫的李鬼,如今已經成了假冒偽劣的代名詞。現實生活中,這樣的“李鬼”確實不少:“板藍根”能成“娃娃參”,“白醋”能成“青黴素”„„著名相聲演員王培元曾經講過這樣一個真實的故事:他的一位朋友買了一套沙發,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沙發買回家沒多久,兩個扶手竟然長出了草,扒開一看才明白,扶手是用兩根大蘿蔔做的,長出的不是草而是蘿蔔纓子!李鬼們的粉墨登場一方面是經營者在利益的驅使下攪亂市場規則,不講誠信造成的,另一方面卻往往是我們消費者不懂法,不知該如何維護自身權益的一味縱容造成的。

這幾年砸汽車,砸空調的新聞越來越多,前段時間又有消費者鬧出來想焚燒自己的筆記本電腦的事情。除了焚燒筆記本電腦,國內還有類似砸某類手機的説法,並且這種説法被一些消費者衝動地演繹成了:“xx手機,今年你砸了沒有?”這樣一句似乎是很流行的説法。這種意圖以損壞產品來引起關注、以至於問題得到解決的事件越來越多。但是,這種做法恰恰給消費者帶來了很多的危險和傷害,其一,這一砸的剎那雖然解氣和痛快,但是痛快是痛快了,但是砸掉的還是自己的東西;其二,有些產品和有些問題經這一砸就沒有證據了,證據都沒有了,談何要廠商賠償損失呢。這種草率的做法是無益於問題的解決的。

回顧這十四年的維權之路,我們經歷了從無法可依到十年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出台,以及在這之後一系列相關法律體系的逐漸完善。當今世界,沒有哪個國家在十幾年的時間發生過如此巨大和深刻的變化,這些變化改變了我們的生活節奏、生活方式,也改變着我們的價值觀和思維方式,從農民因為假種子,坑害一年的辛苦付諸東流,到今天的為了主張正義和合法的權利而打一元錢官;從開始為穿了三天就露腳指頭的劣質皮鞋而到處投訴,到現在醖釀召開業主大會炒掉反客為主的物業公司,我們明顯的感覺到作為消費者維權意識的提高。但我們同樣不得不承認,這依然是一次艱難的長途跋涉。抬起頭,目標總是離我們越來越近,而腳下的路卻依然泥濘。

我們不希望看到“3·15”來臨前後幾天,李鬼們“西裝革履楚楚動人”,而其他時間照樣玩着“貓逗老鼠”的遊戲。不希望你我只有在每年的這個時候才想起自己還是一個消費者,還有着那麼多的權益。每天,我們都在消費,“3·15”其含義已經不是原始意義上的單純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它已成為一個消費者權益保護的代名詞。“3·15”這一天好過嗎?對某些不負責任的商家來説,也許好過,你消費者挑剔也不過就是這一天或者是前後幾天,我興許還要借這個旗號好好的坑消費者一把,不是説最危險也是最安全的時候嗎?也許不好過,如果我們都是挑剔的消費者,這一天,我們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在平時的每一天,我們都像“3·15”一樣挑剔,把315變成365,某些商家就不好過了。美國權威的消費法典就寫了這樣一句話,只有挑剔的消費者,才能造就有規則的市場。

最後,讓我們一起攜起手來維護消費者權益;讓我們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慾薰心的製假造假者;讓我們一起為那些勇敢的站出來,維護自己和大眾權利的先行者鼓掌吶喊;讓我們一起呼喚法制的力量為我們的幸福生活保駕護航。

讓我們一起行動起來,誠信,維權!

我的講話完了。謝謝大家.

維護消費者權益演講稿2022 篇4

尊敬的各位朋友: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保護我們的消費者權益》。

3月15號是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消費者權益是指消費者在有償獲得商品或接受服務時,以及在以後的一定時期內依法享有的權益。所謂消費者權益,是指消費者依法享有的權利及該權利受到保護時給消費者帶來的應得利益。其核心是消費者的權利。主要包括: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中人身和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自主選擇的權利,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準確的公平交易條件,以及人格、民族風俗習慣受到尊重的權利等。

年年3.15,年年講維權,許多年前的王海風波已經漸漸被人們淡忘了,打假英雄逐漸從人們的視線中消失,然而,3.15還在繼續,維權還要繼續,但是有多少人還在對這個興趣濃濃?有多少人還對這個深信不疑?

當然,經過這麼多年3.15的維權講座似的宣傳,老百姓的心裏早已明白原來有這麼多黑心商家在侵犯着他們的利益,原來有這麼多的霸王條款在欺凌着他們的權益,原來他們是可以通過法律通過消費者協會來與此抗爭的。但同時,那些不法商販們不知道麼?

不可否認,這些年來的努力是有了一定的成效的。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許多造假者的手段更加高明,黑心商販們的技巧也日漸成熟,而我們的消協卻始終固守着老一套的規矩沒有太多的變化。舉個例子,假設一個人買到了一件有問題的商品,與商家的交涉無果,於是投訴到消協,消協首先要做得先要與商家協商,如果對方買了這個面子,還好,事情算是順利解決,如果同樣不能,這時候就會要求消費者到有關部門去對商品作技術上的鑑定,鑑定的費用也要有消費者自己承擔,況且作技術鑑定的費用有時會超過商品本身的價格,那麼就算消費者最終投訴成功,得到了賠償,這期間耗費的時間,花掉的精力,也使得這種賠償變成了得不償失。單這一點,就會讓很多人打了退堂鼓。耗不起這個精力,時間,還有金錢。除非是向王海那樣的職業打假者,或者是商品的價格不菲,不然,平頭百姓誰會經得起如此的折騰?

也正因為這一點,造成了很多人吃了虧就自認倒黴,導致一些不法商家的不法行為屢禁不止的現象。

所以我認為,維權工作應該從這些方面考慮一下,一些原本有消費者去做的事情,比如商品的技術鑑定等,是否可以改變一下,與其讓消費者去證明這個商品有問題,不如改為由商家來證明自己的商品沒有問題,這樣既可以降低消費者維權過程中的難度,又可以對不法商販們起到震懾的作用。畢竟買到有問題的東西錯不在消費者。

國家花了大力氣去打假是在為百姓做實事,如果這個實事能夠從百姓的角度多考慮一下,那麼就更能得到百姓的認可,也就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如同以水滅火,總免不了會有星星之火殘留,若結合着釜底抽薪,上下一齊努力,我想效果會更好的。

我的演講完了,謝謝大家。

維護消費者權益演講稿2022 篇5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了,本站演講稿欄目特意為大家整理了一系列關於315打假日有關的演講稿,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年年3.15,年年講維權,許多年前的王海風波已經漸漸被人們淡忘了,打假英雄逐漸從人們的視線中消失,然而,3.15還在繼續,維權還要繼續,但是有多少人還在對這個興趣濃濃?有多少人還對這個深信不疑?

當然,經過這麼多年3.15的維權講座似的宣傳,老百姓的心裏早已明白原來有這麼多黑心商家在侵犯着他們的利益,原來有這麼多的霸王條款在欺凌着他們的權益,原來他們是可以通過法律通過消費者協會來與此抗爭的。但同時,那些不法商販們不知道麼?

不可否認,這些年來的努力是有了一定的成效的。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許多造假者的手段更加高明,黑心商販們的技巧也日漸成熟,而我們的消協卻始終固守着老一套的規矩沒有太多的變化。舉個例子,假設一個人買到了一件有問題的商品,與商家的交涉無果,於是投訴到消協,消協首先要做得先 要與商家協商,如果對方買了這個面子,還好,事情算是順利解決,如果同樣 不能,這時候就會要求消費者到有關部門去對商品作技術上的鑑定,鑑定的費用也要有消費者自己承擔,況且作技術鑑定的費用有時會超過商品本身的價 格,那麼就算消費者最終投訴成功,得到了賠償,這期間耗費的時間,花掉的精力,也使得這種賠償變成了得不償失。單這一點,就會讓很多人打了退堂鼓。耗不起這個精力,時間,還有金錢。除非是向王海那樣的職業打假者,或 者是商品的價格不菲,不然,平頭百姓誰會經得起如此的折騰?

也正因為這一點,造成了很多人吃了虧就自認倒黴,導致一些不法商家的不法行為屢禁不止的現象。

所以我認為,維權工作應該從這些方面考慮一下,一些原本有消費者去做的事情,比如商品的技術鑑定等,是否可以改變一下,與其讓消費者去證明這個 商品有問題,不如改為由商家來證明自己的商品沒有問題,這樣既可以降低消 費者維權過程中的難度,又可以對不法商販們起到震懾的作用。畢竟買到有問題的東西錯不在消費者。

國家花了大力氣去打假是在為百姓做實事,如果這個實事能夠從百姓的角度多考慮一下,那麼就更能得到百姓的認可,也就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如同以水滅火,總免不了會有星星之火殘留,若結合着釜底抽薪,上下一齊努力, 我想效果會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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