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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紀守法的演講稿(通用18篇)

遵紀守法的演講稿(通用18篇)

遵紀守法的演講稿(通用18篇)

遵紀守法的演講稿 篇1

各位領導,同志們:

今天我在這裏演講的題目是:增強遵紀守法意識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要建設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會主義國家,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就必須在全社會形成“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社會主義道德觀念,讓遵紀守法成為我們的榮譽。

“法律”可以説是黑色的,因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決、處罰;“法律”亦可以説是紅色的,因為它在無辜者面前,代表着正義,公平。當某人被證據確鑿地證明有罪或無罪的時候,法律就得到了體現,正義就得到了伸張。“法”是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佈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律”是具體的規則,條文。“法”、“律”結合起來,組成了這個社會中神聖的詞語。古羅馬的西塞羅曾在《論法律》中説道:“法律是根據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對正義與非正義的區分,人類法律受自然指導,懲罰*者,保障和維護高尚者。”法律在這個社會中是一種*,人們需要參照它來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們的利益在這裏得到了保障,他們權利在這裏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條粗大的鐵鏈,它緊緊地綁住犯罪分子,讓他們無法在這個社會中胡作非為。

隨着經濟的高速發展,社會的進步,法律同樣也會進一步完善,因為整個世界的和平發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穩步的前進。法律離我們並不遙遠,無論是在家庭生活、社會生活中,法律都與我們息息相關。我們需要學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國的泰·德薩米在《公有法典》中説的那樣:“這些神聖的法律,已被銘記在我們的心中,鐫刻在我們的神經裏,灌注在我們的血液中,並同我們共呼吸;它們是我們的生存,特別是我們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一個國家即使經濟實力再強,假如沒有健全的法制,沒有遵紀守法的國民,仍不能算是一個真正文明、強大的國家,照這個標準來看,我們離真正的“強盛”還有相當一段距離。雖然,我國目前已經構建起了比較完備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實事求是地講,“遵紀守法”四個字還遠沒有成為所有公民的自覺行動。應該説,我們這個五千年的文明古國,雖然距離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法制國家尚需時日,但卻並不缺少建立和諧社會所必不可少的道德傳承。

民眾對法紀是忠誠的,他們甚至希望像蘇格拉底那樣用生命去追隨自己心中神聖的法律。古希臘雅典的“當權者”以對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蘇格拉底並判他極刑。臨刑前,他的*們決定幫他越獄,而且一切都準備妥當。但蘇格拉底卻説:“我的信仰中有一條就是法律的*,既然法律判處我極刑,作為一個好公民,我必須去遵守。”蘇格拉底最終帶着對法紀的忠誠含笑離開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卻流芳百世。

在大多數國人來看,蘇格拉底確實有點迂腐,既然法紀本身不公正,那為什麼還要服從呢?有人認為,由於人們的道德準則與正義原則並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見分歧與矛盾。因而,為了建立良好社會秩序,人人都應當遵紀守法。在人民當家作主的現代中國,法律是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人民制定出來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們更應當自覺遵守和維護。什麼時候,我們國家不僅經濟實力足夠強大了,而且“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榮辱觀也真正成為一種被全社會廣泛認同、自覺追求的公共時尚時,中華民族的實力才能軟硬兼備,傲立於世界民族之林。

遵紀守法是現代社會公民的基本素質和義務,是保持社會和諧安寧的重要條件。在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條件下,從國家的根本*到基層的規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產物,都是為維護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就是遵從人*願、維護人民利益的高尚之舉,必將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贊同。這應該是每一個積極向上的人所追求的榮譽所在。

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人人守法紀,凡事依法紀,則社會安寧,經濟發展。倘若沒有法紀的規範,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項秩序就無從保證,人們生存、發展的環境就會遭到破壞,人民羣眾就不可能安居樂業。十年“*”,社會*,民主與法制遭到瘋狂踐踏,黨紀、政紀、軍紀受到嚴重破壞,社會秩序蕩然無存,正常生產、生活無法進行,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得不到應有的尊重與維護,就連人身自由與生存權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證。這種“史無前例”的混亂無序狀況,破壞了社會的安定,阻礙了經濟的發展,給國家和人民帶來了無可估量的巨大損失,教訓極其慘痛而深刻。今天,我們強調“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就是要進一步告誡人們,無論一個國家、一個社會、一個軍隊,還是一個地區、一個單位,須臾不可沒了法紀的規範,須臾不可亂了正常的秩序。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本質上是民主法治社會。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違法亂紀就是踐踏*,危害社會。有人似乎覺得違法亂紀可以撿便宜、撈好處,所以不惜以身試法,鋌而走險,甚至沾沾自喜於鑽一下法紀的空子。這是一種極其危險的玩火行為。那些最終被繩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無例外地抱有僥倖心理,以為可以超越於恢恢法網,乃至為自己的違背法紀而驕傲。當正義的宣判來臨之際,他們才開始悔恨、自責,留下了多少以警後人的教訓!如果當初多一點遵紀守法的光榮感,少一點違法不遵的行為;多一點違法亂紀的恥辱感,少一點違法亂紀的僥倖心,又何至於此!

總之,只有遵紀守法才能獲得自由。法紀不僅反映人民的意願,也是人類對社會生活的深刻總結,反映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遵紀守法是遵從規律的表現,是聰明睿智的表現。馬克思曾經講過,“法典是人民自由的聖經”。逆法而動,越規而行,不是什麼勇敢的舉動,恰恰是無知和愚昧的表現。這種無視實踐經驗、無視客觀規律的行為,絕不會帶來什麼好的後果,終究難逃客觀規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對交通法規毫不在意,任意穿行。當災難降臨時,既貽害自己,也貽害他人,留給人們的絕不是對英雄行為的扼腕痛惜,而是對冥頑落後的鄙視和警示。

謝謝大家!

遵紀守法的演講稿 篇2

各位領導,同志們:

今天我在這裏演講的題目是:增強遵紀守法意識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要建設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會主義國家,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就必須在全社會形成“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社會主義道德觀念,讓遵紀守法成為我們的榮譽。

“法律”可以説是黑色的,因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決、處罰;“法律”亦可以説是紅色的,因為它在無辜者面前,代表着正義,公平。當某人被證據確鑿地證明有罪或無罪的時候,法律就得到了體現,正義就得到了伸張。“法”是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佈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律”是具體的規則,條文。“法”、“律”結合起來,組成了這個社會中神聖的詞語。古羅馬的西塞羅曾在《論法律》中説道:“法律是根據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對正義與非正義的區分,人類法律受自然指導,懲罰邪惡者,保障和維護高尚者。”法律在這個社會中是一種權威,人們需要參照它來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們的利益在這裏得到了保障,他們權利在這裏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條粗大的鐵鏈,它緊緊地綁住犯罪分子,讓他們無法在這個社會中胡作非為。

隨着經濟的高速發展,社會的進步,法律同樣也會進一步完善,因為整個世界的和平發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穩步的前進。法律離我們並不遙遠,無論是在家庭生活、社會生活中,法律都與我們息息相關。我們需要學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國的泰·德薩米在《公有法典》中説的那樣:“這些神聖的法律,已被銘記在我們的心中,鐫刻在我們的神經裏,灌注在我們的血液中,並同我們共呼吸;它們是我們的生存,特別是我們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一個國家即使經濟實力再強,假如沒有健全的法制,沒有遵紀守法的國民,仍不能算是一個真正文明、強大的國家,照這個標準來看,我們離真正的“強盛”還有相當一段距離。雖然,我國目前已經構建起了比較完備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實事求是地講,“遵紀守法”四個字還遠沒有成為所有公民的自覺行動。應該説,我們這個五千年的文明古國,雖然距離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法制國家尚需時日,但卻並不缺少建立和諧社會所必不可少的道德傳承。

民眾對法紀是忠誠的,他們甚至希望像蘇格拉底那樣用生命去追隨自己心中神聖的法律。古希臘雅典的“當權者”以對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蘇格拉底並判他極刑。臨刑前,他的弟子們決定幫他越獄,而且一切都準備妥當。但蘇格拉底卻説:“我的信仰中有一條就是法律的權威,既然法律判處我極刑,作為一個好公民,我必須去遵守。”蘇格拉底最終帶着對法紀的忠誠含笑離開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卻流芳百世。

在大多數國人來看,蘇格拉底確實有點迂腐,既然法紀本身不公正,那為什麼還要服從呢?有人認為,由於人們的道德準則與正義原則並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見分歧與矛盾。因而,為了建立良好社會秩序,人人都應當遵紀守法。在人民當家作主的現代中國,法律是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人民制定出來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們更應當自覺遵守和維護。什麼時候,我們國家不僅經濟實力足夠強大了,而且“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榮辱觀也真正成為一種被全社會廣泛認同、自覺追求的公共時尚時,中華民族的實力才能軟硬兼備,傲立於世界民族之林。

遵紀守法的演講稿 篇3

親愛的老師、同學們:

大家好!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做遵紀守法的小學生》。

同學們,我們都屬於未成年人,是祖國的花朵,但不要誤以為法律就與你們無關,未成年人的行為同樣要受到法律的約束。我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就明文規定了未成年人不能夠去做的一些不良行為。

我們知道,一個人如果一旦養成了種種不良習慣,要矯正過來是很不容易的。所以,我們就應該在日常生活和學習中,處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社會公共規範,遵重社會公德,從小養成良好習慣,加強自我修養,自我調節和自我完善,自覺抵制違法犯罪行為的引誘。我們還自尊、自律、自強,因為這是一種積極的人生態度,也是我們未成年人進行自我防範和贏得社會保護的途徑。

未成年人除了要遵紀守法外,增強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也是很重要的。平日不和不三不四的人交往,不給壞人在自己身上打主意的機會,不留下讓壞人侵害自己的隱患。一旦與壞人“拉上鈎”,就必須徹底擺脱同壞人的聯繫,避免被拉下水和被害。

下面,我再給同學們講一些自我保護的具體方法: 一、上學和放學的路上,最好與同學結伴而行。有事外出時,一定要告訴父母、老師或周圍的人,你和誰在一起,要到什麼地方去、幹什麼事。發現有人一直跟着你時,你不用害怕,你可以儘快到繁華熱鬧的街道,商場等地方,想辦法擺脱跟蹤者。也可以跑向附近人多的地方報警求救。如果是在校門口,就給家裏打電話,讓大人來接。關鍵是當只有你一個人時,要有警惕性,多動腦筋。二、我們一些學生喜歡網上聊天,因為上網跟網友聊聊天,談一些輕鬆的話題。但是網上也有很多陷阱,稍不留神,也許就會掉進網友設好的陷阱。所以,網上交友時,請你特別注意。三、當你遇到搶劫時,應以保護自身生命和安全為首要原則,不要過多地顧及財物。不到萬不得已,不要硬拼,避免造成更大的損失。關鍵時候要大聲呼救,及時報警。同學們,構建和諧社會是我們每個社會成員的責任,創建平安校園也是我們全校師生的義務。我真誠地希望同學們依法律己,抵制不良誘惑,把主要精力放在學習上,提高道德修養,為自己將來美好的人生打下堅實的基礎。

有人也許會問,法在哪呢?其實,它就在我們身邊,體現在時時處處。譬如,你在地上亂扔東西、隨意摘公園的花,這樣做不僅破壞了環境,而且違反了有關環境保護條例;偷看別人的東西侵犯他人的隱私權,同樣也犯了法;大街上,不遵守交通規則,亂闖紅燈就違反了交通法規。還有許多例子,其實都是一些不引人注意的小事,也許每個人都這樣做過,而自己從未覺得這樣做是違法的。這都説明我們處在一種法盲的狀態。

我曾聽到這樣一件新聞:有三個十多歲男孩,父母都去大城市打工了,他們與爺爺奶奶生活在一起。每天早晨,爺爺奶奶都會給他們兩三元錢,讓他們買早點。可這三個男孩在不知不覺中迷上了電子遊戲。時間一長,兩三元錢滿足不了他們玩遊戲機的慾望。於是,三個人想出了一個點子:離村子不遠的地方有鐵軌,他們便去偷鐵軌上的零件,賣了錢就去打遊戲機,於是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有四個因素促使他們走上這條路。一、這三個男孩的爺爺奶奶沒有盡到監護責任,對孩子不聞不問,不瞭解他們。二、遊戲機廳的老闆沒有依法辦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明確規定,不允許未成年人進入遊戲廳、網吧等場所。三、男孩自己自控能力差,迷上了電子遊戲機。四、收購鐵軌零件的人明知這樣做犯法,卻還是收購了。

由此可以看出,法對於一個人來説是多麼的重要。如果人人都不去遵紀守法,試想一下,那時社會將會變成什麼樣?青少年朋友們,讓我們攜起手來,與法同行,做新時代自覺守法的小公民。

遵紀守法的演講稿 篇4

我們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是社會主義事業的接班人,遵紀守法,是我們每個人的義務。我們是在法制社會成長起來的,法律是社會安定的保障。那麼,我們的法律知識如何呢?我們又如何靠法律保障自己的權益呢?所以首先要知法、懂法才可以守法,做法制社會裏的文明小公民。

從我們懂事開始,就開始瞭解各種事物的規章制度和規則,並逐漸瞭解國家的法律法規,加強道德約束。岳飛曾經説過:“莫等閒,白了少年頭,空悲切。”這是對我們這些陽光少年的督促:一定要珍惜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只可惜現在很多的少年罪犯,他們心中沒有道德標準,受到不良環境或者事物的影響,漠視法律,犯了罪必定受到法律的制裁!他們的人生才開始短短十幾年,還有漫漫路途,還要享受陽光的沐浴以及父母親人對你的關愛,老師對你讚許的目光,只可惜,一切都荒廢了。

俗話説:“不以規矩,不成方圓。”我們生活中處處都存在着規矩。比如:教室的桌椅板凳,不可以踩踏損壞;公共設施,不能隨意破壞或者據為己有;不能打架鬥毆;不能違反交通規則……平時在我們周圍,還是有很多不守規矩的人,比如:升國旗時,同學們本應該乖乖站好敬隊禮,可是有些同學嬉皮笑臉,無所事事,好像國旗和他們一點關係也沒有;還有些同學像小麻雀一樣嘰嘰喳喳説個不停,他們哪有一點敬仰祖國的意識?愛國守法,就是要從小做起,從身邊做起!

前些天,我在報紙上看了一篇文章:一個上八年級的學生文文,他嫌媽媽對自己管教太嚴,就和一些不三不四的同夥搶錢包,溜網吧……一天晚上,媽媽發現他又進網吧了,就衝進去當場給了他一個耳光,他覺得媽媽不給自己留面子,就密謀同夥,幾天後一起拿菜刀殺了自己的媽媽,並且第二天若無其事上學了。這件事我看了後很震驚,“人之初,性本善”,他怎麼能做出這樣的事?真是法理難容!

這就是沒有法律意識才造成的悲劇,破壞了幾個家庭的完整,也毀了自己的前程。所以從小培養法律意識,養成學法、知法、守法、用法、護法的良好習慣,讓法律永存心中,從小在心中播種善良與愛的種子,加強道德修養,做一個合格的小公民,使我們的社會更加和諧。

遵紀守法的演講稿 篇5

老師們、同學們:

早上好!今天我講話的題目是遵紀守法,快樂成長。

可能有人會認為,講紀律就沒有自由,講自由就不能受法律的制約。這種認識是錯誤的。我們常常用天高任鳥飛,海闊憑魚躍來表達自己對自由的嚮往。然而,鳥在空中飛翔,魚在水中嬉戲,它們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鳥放在水中,讓魚離開水,那麼它們不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會死掉。人在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規則,亂竄馬路,被車輛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沒有不受約束的自由。

我們人類生活在社會上,享受的自由也是如此,是有條件的,有限制的,無論哪一個人都沒有絕對的自由,都要受到一定的紀律,法制的約束。

俗話説,無以規矩,不能成方圓。當你走進的閲覽室,裏面靜悄悄的。對於看書的人來説,這一片安靜多麼寶貴!因為人人都遵守紀律,大家才可以享受這文明看書不受干擾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紀律,高聲談笑,這自由就消失了。風箏能在藍天自由飛翔,是受了風箏線牽引着的,離開了風箏線,它就會找不着目標,很快會栽下來。這根線,就是紀律。同學間總會有矛盾和摩擦,同學們要互相關心和尊重,友愛相處,團結合作。如果出現矛盾,一定要冷靜處事,決不可出口罵人,更不可揮拳相向,傷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勸同學們遇事要冷靜,要有法制觀念,不能做害人害己的事

有的同學把遵紀守法單純的看作是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認為只要不違法犯罪,觸犯國家法律,就是一個合格的公民。這樣的觀念是片面的,不正確的。法紀不僅以法律條文、紀律規定的形式體現,更多的時候,是以道德規範的形式與我們親密接觸。所以,我們應該時時這樣反問自己:我今天上學的路上遵守交通規則了嗎?我今天在校園裏亂扔垃圾了嗎?我今天影響課堂紀律沒有?我今天損害公共財物沒有?我今天違犯校紀校規沒有?諸如此類,學習生活中的細節,看似不起眼,卻每時每刻都在我們校園內的不同地點發生,損害着同學的利益,損害着班集體、學校的利益。這些情況應該引起每一位同學的足夠重視,並時時警誡自己。

同學們,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現在小小的放鬆很可能會釀成將來一次大的失足。我們現在只有從一名合格的中學生做起,遵紀守法,快樂成長。當我們走出校園,融入社會這個大集體後,才能真正成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遵紀守法的演講稿 篇6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總結驗收之年, “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確立十週年。在黨中央,國務院批轉的“五五”普法計劃裏,少年兒童被列為法制教育的重要對象,由此可見,對於我們來説,懂法,學法,用法是多麼的重要。

談到法律,我想大家都會明白,當今社會,我們已經進入了一個法制化的時代,而我們中學生也正好處於長大成人,到了需要承擔社會義務和法律責任的年齡,知法懂法就顯得尤為重要且勢所必然。這樣,我們不僅可以以法律為武器保護自己,還能為社會的和諧與穩定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俗話説:“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有了法律保護,世界才有和平,社會才會安寧,生活才會美好。有一個不能迴避的現實是,即使是在我們的校園裏,也並不是只有平和與温馨,時常也會出現一些不和諧的現象。譬如同學之間為了一些小事打架鬥毆,一個不慎,就有可能自毀前途,甚至傷害到一個年輕的生命。還有損壞公共財物的,出言不遜中傷他人的,甚至偷摸盜竊,敲詐勒索的。這些有的人不甚在意的行為,也許會讓他的一生都帶有污點,揹負着罪名。這些現象的出現,歸根結底是因為他們不懂法,因為不懂法而妄為,最終只能是受法律制裁而自咽苦果了。

違法者如此,而受害者一方,也往往出於各種原因而忍氣吞聲。究其原因,主要也是因為不懂法而不知道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這樣的後果,不只是沒有維護自己的權益與尊嚴,更重要的是,這是在縱惡,縱惡而不懲惡,棄法律武器而不用,正義得不到伸張,於人於己,必定後患無窮。法律從來不是什麼遙遠的東西,也不是僅存在於成人的世界中。遵紀守法,是我們從小就受到的教育。所以我們應該控制自己的慾望,對不是自己的東西堅決不要碰。控制自己的情緒,凡事三思而後行。對社會上那些打架鬥毆鬧事的羣體敬而遠之。堅決抵制黃賭毒。當社會對校園的影響越來越大時,我們一定要提高警惕,抵制不良影響。在這個信息發達的社會,學習法律知識的途徑不勝枚舉。當我們看電視,看報紙時,多留意社會動態,從已發生的事件中瞭解什麼是該做的什麼是不該做的。更近一些的話,還可以從身邊的事例中吸取教訓,總結經驗。對待學校舉行的普法教育活動不要當做無所謂,把心態擺正,認真地去學習瞭解,必定會受益良多。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讓我們從小事做起,從身邊事做起,從點滴做起,學習法律知識,培養法制意識,,實踐法治精神,養成遵紀守法的好習慣,邁好人生的第一步。

遵紀守法的演講稿 篇7

各位領導,同道們:

今天我在這裏演講的題目是:增強遵紀守法意識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要建設高度文明、高度的社會主義國家,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就必須在全社會形成“以遵紀遵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社會主義道德觀念,讓遵紀遵法成為我們的榮譽。

“法律”可以説是玄色的,由於它在犯罪人眼前

,意味着判決、處罰;“法律”亦可以説是紅色的,由於它在無辜者眼前,代表着正義,公平。當某人被證據確鑿地證實有罪或無罪的時候,法律就得到了體現,正義就得到了伸張。“法”是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佈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律”是具體的規則,條文。“法”、“律”結合起來,組成了這個社會中神聖的詞語。古羅馬的西塞羅曾在《論法律》中説道:“法律是根據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對正義與非正義的區分,人類法律受自然指導,懲罰者,保障和維護高尚者。”法律在這個社會中是一種權威,人們需要參照它來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熱和的家,他們的利益在這裏得到了保障,他們權利在這裏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條粗大的鐵鏈,它牢牢地綁住犯罪分子,讓他們無法在這個社會中胡作非為。

隨着經濟的高速發展,社會的進步,法律同樣也會進一步完善,由於整個世界的和平發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穩步的前進。法律離我們並不遠遠,無論是在家庭生活、社會生活中,法律都與我們息息相關。我們需要學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國的泰·德薩米在《公有法典》中説的那樣:“這些神聖的法律,已被銘記在我們的心中,鐫刻在我們的神經裏,灌注在我們的血液中,並同我們共呼吸;它們是我們的生存,特別是我們的幸福所必須的。”

遵紀遵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一個國家即使經濟實力再強,假如沒有健全的法制,沒有遵紀遵法的國民,仍不能算是一個真正文明、強大的國家,照這個標準來看,我們離真正的“強大”還有相當一段間隔。固然,我國目前已經構建起了比較完備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實事求是地講,“遵紀遵法”四個字還遠沒有成為所有公民的自覺行動。應該説,我們這個五千年的文明古國,固然間隔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法制國家尚需時日,但卻並不缺少建立社會所必不可少的道德傳承。

民眾對法紀是忠誠的,他們甚至希看像蘇格拉底那樣用生命往追隨自己心中神聖的法律。古希臘雅典的“當權者”以對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蘇格拉底並判他極刑。臨刑前,他的們決定幫他越獄,而且一切都預備妥當。但蘇格拉底卻説:“我的信仰中有一條就是法律的權威,既然法律判處我極刑,作為一個好公民,我必須往遵守。”蘇格拉底終極帶着對法紀的忠誠含笑離開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卻流芳百世。

在大多數國人來看,蘇格拉底確實有點迂腐,既然法紀本身不公正,那為什麼還要服從呢?有人以為,由於人們的道德準則與正義原則並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見分歧與矛盾。因而,為了建立良好社會秩序,人人都應當遵紀遵法。在人民當家作主的現代中國,法律是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人民制定出來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們更應當自覺遵守和維護。什麼時候,我們國家不僅經濟實力足夠強大了,而且“以遵紀遵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榮辱觀也真正成為一種被全社會廣泛認同、自覺追求的公共時尚時,中華民族的實力才能軟硬兼備,傲立於世界民族之林。

遵紀遵法是現代社會公民的基本素質和義務,是保持社會安寧的重要條件。在社會主義政治的條件下,從國家的根本到基層的規章制度,都是政治的產物,都是為維護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紀遵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就是遵從人願、維護人民利益的高尚之舉,必將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贊同。這應該是每一個積極向上的人所追求的榮譽所在。

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人人遵法紀,凡事依法紀,則社會安寧,經濟發展。倘若沒有法紀的規範,失往法式的控制,各項秩序就無從保證,人們生存、發展的環境就會遭到破壞,人民羣眾就不可能安居樂業。十年“”,社會,與法制遭到瘋狂踐踏,黨紀、政紀、軍紀受到嚴重破壞,社會秩序蕩然無存,正常生產、生活無法進行,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得不到應有的尊重與維護,就連人身自由與生存權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證。這種“史無前例”的混亂無序狀況,破壞了社會的安定,阻礙了經濟的發展,給國家和人民帶來了無可估量的巨大損失,教訓極其慘痛而深刻。今天,我們誇大“以遵紀遵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就是要進一步告誡人們,無論一個國家、一個社會、一個軍隊,還是一個地區、一個單位,須臾不可沒了法紀的規範,須臾不可亂了正常的秩序。

社會主義社會本質上是法治社會。在法治的背景下,違法亂紀就是踐踏,危害社會。有人似乎覺得違法亂紀可以撿便宜、撈好處,所以不惜以身試法,鋌而走險,甚至自喜於鑽一下法紀的空子。這是一種極其危險的玩火行為。那些終極被繩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無例外地抱有僥倖心理,以為可以超越於恢恢法網,乃至為自己的違反法紀而驕傲。當正義的宣判來臨之際,他們才開始悔恨、自責,留下了多少以警後人的教訓!假如當初多一點遵紀遵法的光榮感,少一點違法不遵的行為;多一點違法亂紀的恥辱感,少一點違法亂紀的僥倖心,

又何至於此!

總之,只有遵紀遵法才能獲得自由。法紀不僅反映人民的意願,也是人類對社會生活的深刻總結,反映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遵紀遵法是遵從規律的表現,是聰明睿智的表現。馬克思曾經講過,“法典是人民自由的聖經”。逆法而動,越規而行,不是什麼勇敢的舉動,恰正是無知和愚昧的表現。這種無視實踐經驗、無視客觀規律的行為,盡不會帶來什麼好的後果,終究難逃客觀規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對交通法規盡不在意,任意穿行。當災難降臨時,既貽害自己,也貽害他人,留給人們的盡不是對英雄行為的扼腕痛惜,而是對冥頑落後的鄙視和警示。

謝謝大家!

遵紀守法的演講稿 篇8

親愛的老師、同學們:

大家好!我今天講話的主題是“做遵紀守法的國小生”。

目前,由於一些社會不良現象的影響,我們當中有一些辨別是非能力較弱的同學,會做出一些較嚴重的違紀行為,如有的同學動手打人、罵人、欺負勒索弱小同學、不按時回家、欺瞞老師家長等現象,令人擔憂同時也催人深思。

我們常説做人要遵紀守法,那麼什麼叫遵紀守法呢?人們在社會生活中遵守有關紀律,依法辦事,嚴格恪守法律規範就叫遵紀守法。有的同學認為,講紀律就沒有自由,講自由就不能受紀律的約束。這種看法是錯誤的,俗語説: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自由是相對的,是有條件的。鳥在空中飛翔,它們是自由的;魚在水中嬉遊,它們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鳥放入水中,讓魚離開了水,那麼它們不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會失去生命。人走在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規則,亂走馬路,被車輛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沒有不受約束的自由。此外,紀律限制自由,又保護自由。如當你走進閲覽室,裏面靜悄悄的,只能聽到偶爾翻書的沙沙聲。對於想看書的人來説,這一片寧靜多麼寶貴!因為人人都遵守閲覽室規則,大家可以享受這靜心閲讀不受干擾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紀律,高聲談笑,這自由就消失了。

同學們,我們在加強自身修養、自覺遵紀守法的同時,還要謹防來自別人對你的傷害,下面我就如何保護自己給同學們提幾點建議:

1、珍惜學習機會。要堅持在校學習。自覺接受家庭和學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鑑別能力。不要學習和模仿電視、電影、音像製品和文學作品中的犯罪行為。

3、謹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做到尊師敬長,團結愛護同學,謹慎交往朋友,不要和社會上品性不端的閒散人員交往,特別是那些有前科劣跡的人。

4、切莫虛榮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虛榮、攀比心理,説話要謹慎,不要隨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況,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傷害。

5、增強防範意識。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單獨回家的孩子,在進家門前要注意觀察,不給壞人以可乘之機;獨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隨便打開家門;在放學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説話。不要輕易相信他人的哄騙,遇事多留個心眼,警惕各種不良誘惑,對陌生人給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輕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領。首先要保護好自己,然後學會善於求助求救成年人,不蠻幹,要學會用報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我們國小生正擔負着努力學習,將來建設祖國的重任,祖國、社會都要求我們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在學校裏,同學間總會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學們要互相關心和尊重,友愛相處,團結合作。如在做什麼事時意見不同、出現矛盾,一定要冷靜處事,決不可意氣用事,更不可揮拳相向,傷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勸同學們遇事要冷靜,要有法紀觀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我們學校有着嚴肅的校紀和優良的校風,我們作為國小生,更應該與同學和睦相處,理智冷靜地對待和處理問題,讓我們嚴格要求自己。最後祝願所有同學們都能夠學法、懂法、守法,奮發向上、健康成長!我的講話完了,謝謝大家!

遵紀守法的演講稿 篇9

樹立“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社會主義榮辱觀,是堅持反腐倡廉戰略方針、進一步加大防治腐敗力度的客觀需要。目前,我國的腐敗現象出現了一個新的動向,即團伙違法亂紀的集體腐敗現象正在悄然蔓延。在當前查處的一系列案件中,往往挖出一個帶出一窩。集體腐敗勢頭的上升和蔓延已經產生了令人震驚的危害性。如浙江省寧波市委原書記許運鴻一案,涉及違法違紀幹部127人,其中副省級1名,地廳級15名。廣東湛江特大走私案,走私貨款總值110億元,偷逃税款62億元,涉案公職人員257人,其中廳局級幹部16人,處級幹部64人。湛江海關是一個不足千人的單位,涉案人員160多人。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涉及案值400億元,涉及幹部多達300餘人。無數事例表明,一些黨員幹部法治意識淡薄,以權壓法,以言代法,是造成貪污腐敗和亂作為的根本原因,必須引起我們的高度警惕。在全社會倡導“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是當前反腐敗的迫切需要,牴觸法律的底線,必然要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

為此,我們必須大力加強“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社會主義榮辱觀的教育,要讓每一個社會成員學法、知法、懂法、守法。對人民來説,唯一的權力是法律。在一個法治國家,人人都應敬畏法律,視法律為神聖的準則。法律就是公共道德,法律既是每個人的行為標準,同時也是對違反行為標準的懲罰標準。法治社會,你遵紀守法,法律就保護你,保障你的權益;你胡來蠻幹,法律就會懲戒你。每個人都嚴格遵守法律規範,社會才能文明進步。遵紀守法是具體的,要落實到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遵紀守法是長期的,要持之以恆,貫穿始終;遵紀守法是自覺的,要轉化為自身的實際行動。我們每一個人,不僅自己要做到遵紀守法,而且要影響和教育周圍的人。只要我們共同努力,就一定能營造一個學法懂法、增強法律意識的良好氛圍,營造一個守法用法、嚴格依法辦事的良好氛圍,營造一個維護法律尊嚴、弘揚法治精神的良好氛圍,保持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

當前,樹立“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社會主義榮辱觀主要應從以下方面着手。

首先,黨員領導幹部要帶頭學法、用法、守法。領導幹部不僅是公民道德建設的組織者和領導者,也是參與者和實踐者,而且各級官員掌握着人民賦予的權力,具有更多的資源,在社會上也具有更大的影響和作用。他們的道德水準對全民道德建設影響深遠,關注並推動他們個人素質的提高,是我國道德建設中一個比較突出的特點。從這個意義上説,帶頭學法、用法、守法,既是提高領導幹部能力和管理水平的需要,也是帶領廣大人民羣眾學法、用法、守法的需要。

其次,要把各級政府建設成法治型政府。只有政府依法行政成為守法政府,才能在羣眾中樹立起政府的權威和良好的形象,才能真正成為人民的楷模和標尺。因為領導機關掌握着一定的權力,他們嚴守法紀,就給下面做出了樣子,而其違法亂紀,不僅會使他們自己喪失威信,而且會把黨風、社會風氣帶壞,使違法亂紀現象在社會中蔓延。事實上,在許多問題上,人民都是先看政府的,政府官員如果不依法行政,不以遵紀守法為榮,玩法律於股掌之間,又怎能建立起社會主義榮辱觀呢?為此,各級黨委和組織部門應該將遵紀守法狀況作為幹部考核任用的重要方面,採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建設法治型政府。

遵紀守法的演講稿 篇10

每當我打開電視看法制節目的時候,我的心都不禁繃得緊緊的。每當看到一幕幕悲劇在我眼前發生時,我都不禁落下眼淚。這時,我心中總要湧起一個問號——為什麼?為什麼每天都要發生這麼多悲劇呢?我想,這可能是與個人的法律意識有着直接的關係吧。法律其實每天都在我們身旁。從點點滴滴的小事到似乎達到國家命運的大事,都離不開法律。所以守法、愛法、遵法、用法成了我們每個人必要的原則。

走在大街上,隨時都可以看見有不法車輛亂闖紅燈或逆向行駛。有些司機明明知道“寧停三分,勿搶一秒”,可能他們認為這只是一些芝麻粒兒的小事,從而忽略了安全和法規的重要性。然而,正是這樣的疏忽和大意時刻威脅着大家的生命安全;也正是這樣的疏忽和大意,使他們一錯再錯,最終鑄成大錯。多少家庭支離破碎,使多少人承受痛苦!如果他們不違反交通規則,認真遵紀守法,那麼,伴隨大家的就是幸福美好的生活。

在我們的身旁,有很多因不學法不懂法而違法亂紀的的事發生,還有一些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識淡薄,在無形中就觸犯了法律。有一次,我路過樂西小巷,突然看見前面有兩個黑影在推推搡搡。走近一看,原來是一個國中生模樣的男生手裏拿着鋒利的小刀對着一個國小生,要他把錢拿出來。那個小弟弟嚇得面如土色,苦苦哀求着。國中生仍拿着刀不放,一而再再而三地威脅着那個年幼的小弟弟。在一旁的我清楚地明白,如果小弟弟拿不出錢來也許就會受到傷害,我也嚇得心怦怦直跳。但是那個國中生表現出的卻是絲毫沒有商量的樣子,還在繼續威脅小弟弟給他錢。我首先讓自己努力鎮靜下來,然後跑到報警亭撥打了110報警電話。警察叔叔及時地趕來了,那個國中生被警察叔叔帶走了,小弟弟得救了!他向我投來感激的目光,我懸着的心也總算落地了。

我們學生的職責是讀書學習,如果像那個國中生一樣不好好讀書,不遵紀守法,去幹害人害己的事。我們的社會不就亂套了嗎?我們學生學好《未成年人保護法》,遵守校內外紀律,就是對自己的保護和對他人的尊重!

“國不可無法,家不可無規,校不可無紀”,我們是守法小公民,是祖國的未來,隨時隨地都要遵紀守法。從我做起,從小做起,學習法律、懂得法律、運用法律。法律將伴隨我們一生,讓我們受益匪淺!只要我們學法、守法、遵法、用法。我們的社會就會更加和諧、更加美好。

遵紀守法優秀演講稿範文篇2

老師們、同學們:

12月4日是全國法制宣傳日,鄧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加強對青少年的法制宣傳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點內容。當前,隨着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各種思潮的湧現,一些不健康的東西也在漸漸地影響到了我們,我們變壞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網吧,你們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廢學業甚至走向犯罪的啊!年齡特點決定了同學們的幼稚、不成熟,可能會做出一些不該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識的淡薄而導致一些違法犯罪現象的發生。有的同學愛打架,甚至搶其他同學的東西吃,敲竹槓等,小小的年紀,就粘上了許多劣跡。走出校園,或早或晚,幾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他們最後走上這一步,並不是一步就走成的,其實他們就是在我們這個年齡階段開始,一步一步不聽教育,漸漸變壞的。這的確應該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因此,我們完全有必要學習有關的法律知識,真正做到懂法、守法,避免違法犯罪現象的發生。

藉此機會,向大家提出幾點建議:

1、不帶通訊工具進入校園,不沉迷於網絡。要充分地認識現代通訊和互聯網給我們生活帶來的利弊,認識中學生熱衷於交往和娛樂、沉湎於虛幻世界給身心健康成長、給學習帶來的不良影響。我們要做到自覺地不將通訊工具帶進校園,及時糾正網絡遊戲、網上養寵、網上裝備、網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長錢財和影響學習的行為。

2.不在教學區吃零食。同學們要愛惜父母的勞動成果,做到勤儉節約,當花的節約開支,不當花的分文不浪費,要養成良好生活習慣。

3. 不亂拋亂扔,不準損壞公物。潔淨的環境、完好的設施,能體現一個集體的精神面貌,也反映集體中的個體的文明素養水平。潔淨的環境不能僅依靠打掃,完好的設施不能僅依靠裝備,而要靠同學們的愛護。

4. 穿着上不追求時髦,打扮上不標新立異。着裝和髮型要做到整齊、大方、得體,符合國小生的主流文化和大眾趨勢。學生時代與別人比吃、比穿、比戴沒有什麼品位,即使家裏的條件好,也不能“驕奢淫逸”,因為這一切非你個人所創造。求學階段,要比品德好、比表現好,比心靈美,比學習優,比活動積極,比特長顯著,這樣比才比出今後自己的實力,才能比出自己的美好未來。

人,不可能自然變得優秀,是內力自我約束和外力強制作用所然。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沒有紀律,不成體統。同學們,法律是神聖不可侵犯的,祝願我們同學都能學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個守法的小公民,從而平安、健康、茁壯地成長!

遵紀守法的演講稿 篇11

今天我在這裏要演講的題目就是:讓遵紀守法成為我們的時尚追求。

大家都知道,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一個國家即使經濟實力再強,假如沒有健全的法制,沒有遵紀守法的國民,仍不能算是一個真正文明、強大的國家,照這個標準來看,我們離真正的“強盛”還有相當一段距離。雖然,我國目前已經構建起了比較完備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實事求是地講,“遵紀守法”四個字還遠沒有成為所有公民的自覺行動。

應該説,我們這個五千年的文明古國,雖然距離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法制國家尚需時日,但卻並不缺少建立和諧社會所必不可少的道德傳承。令人痛心的是,先是十年浩劫撕裂了這種傳承,此後,財富和“地位”的劇增顛倒了一些人對是非榮辱的認知。某些人骨子裏根本沒把國家的法紀當回事,不僅沒有把違法亂紀看作是一種恥辱,反而把善鑽法紀的空子當成是自己的“本事”,正如這些無視法紀法規的所謂“本事”,釀成了克拉瑪依大火、衡陽大火等一幕幕羣死羣傷的人間悲劇,正是這些人破壞了共和國法規的尊嚴,動搖了社會的道德根基,弱化了民眾的法紀意識。

民眾對法紀是忠誠的,他們甚至希望像蘇格拉底那樣用生命去追隨自己心中神聖的法律。古希臘雅典的“當權者”以對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蘇格拉底並判他極刑。臨刑前,他的弟子們決定幫他越獄,而且一切都準備妥當。但蘇格拉底卻説:“我的信仰中有一條就是法律的權威,既然法律判處我極刑,作為一個好公民,我必須去遵守。” 蘇格拉底最終帶着對法紀的忠誠含笑離開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卻流芳百世。

在大多數國人來看,蘇格拉底確實有點迂腐,既然法紀本身不公正,那為什麼還要服從呢?有人認為,由於人們的道德準則與正義原則並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見分歧與矛盾。因而,為了建立良好社會秩序,人人都應當遵紀守法。在人民當家作主的現代中國,法律是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人民制定出來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們更應當自覺遵守和維護。什麼時候,我們國家不僅經濟實力足夠強大了,而且“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榮辱觀也真正成為一種被全社會廣泛認同、自覺追求的公共時尚時,中華民族的實力才能軟硬兼備,傲立於世界民族之林。

如果有一天,我們不再高唱“誰能告訴我,是對還是錯?”而是高唱“誰能告訴我,是合法還是違法?”;如果有一天,五歲的小孩能脱口而出“這是違法的”而不是“這是壞的”;如果有一天,公民遇到侵犯自己合法權益時能説:“我相信會為我主持公道”……。

如果那一天到來,我相信正是遵紀守法成為我們時尚追求的那一天。

我也相信對於以振興中華民族為己任而不懈努力的炎黃子孫來説,那一天肯定會到來,那一天一定會到來!

遵紀守法的演講稿 篇12

大家好!

俗話説:“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説到法律,往往給人以神祕、威嚴和崇高的感覺,其實,法律和習慣、紀律一樣,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讓我們的社會和諧有序。

遵紀守法,我們要從身邊做起。遵紀守法,遵紀是基礎,在學校,我們要從保證每一節課的紀律開始,從同學之間的互相監督,到能夠嚴格自律;從被動接受紀律約束,到主動養成良好習慣,從杜絕抄襲作業,到自覺抵制不良_……

遵紀守法,我們要從小事做起。有句古話説:“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點滴小事,積累成山,要養成遵紀守法的好習慣,我們就要從身邊一點一滴的小事做起。舉個很簡單的例子,當你在過馬路的時候,“紅燈停、綠燈行”的規定,你有沒有時刻銘記在心?你有沒有每次嚴格遵守?或許在不經意間,我們就做了一個好公民;或許在不經意間,我們就違反了規章制度。

遵紀守法,我們要從現在做起。鄧爺爺曾經説過:“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人生的道路雖然漫長,緊要處卻常常只有幾步,我們還是未成年人,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學會自我保護,學會依法律己,學會抵制不良_,否則,一旦觸犯法律,法律無情,後悔莫及,家長傷心,老師煩心,社會擔心,一失足成千古恨!

同學們,我們紅衞國小的每一名同學,都是祖國的花朵,讓我們在紀律和法規的藍天下,和睦相處,快樂學習,健康成長!讓我們從今天開始行動,從現在開始行動,時刻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小公民;若干年後,當我們走出校園,步入社會,才能做一名真正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我的講話到此結束,謝謝大家!

遵紀守法的演講稿 篇13

敬愛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做遵紀守法的好少年》。 學生時代是人生中一個最重要的時期,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學生是對我們的基本要求。

一個人在小時候就不遵守法律法規,沒有遵紀守法的意識與習慣,犯了錯又不及時糾正的話,那麼這個人長大了就很難説他會成為一個守法的公民。

現代社會是一個法制社會,國小生更應該學法、懂法、守法。但是,校園中違紀的現象卻屢見不鮮。有的同學認為違紀與違法是兩碼事。違反校規校紀,大不了扣幾分罷了。其實這種想法對自己十分不好。因為習慣成自然,就怕以後到社會上,幹些違法的事,違紀就成了違法,這絕對不是危言聳聽。 “小時偷針,大時偷金”,相信這句話大家都已經很熟悉了,它的意思大概就是,“如果你小的時候就開始偷針,天長日久,只要你養成了“偷”的習慣,長大了就很有可能偷金。”

也有同學認為如今追求個性化,認為講紀律就沒有自由,講自由就不能受紀律的約束。這種看法是錯誤的。俗語説:“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自由是有條件的。鳥在空中飛翔,它們是自由的;魚在水中嬉遊,它們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鳥放入水中,讓魚離開了水,那麼它們不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會死掉。人走在馬路上是自由的,

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規則,亂竄馬路,被車輛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學校如果沒有校紀校規,那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如何保障? 同學們,祖國、社會都要求我們知法、懂法、守法。從小事做起,從我做起,與同學和睦相處,冷靜地對待和處理問題,自強、自尊、自重、自愛,讓我們嚴格要求自己,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少年!

遵紀守法的演講稿 篇14

愛的老師、同學們:

大家好!今天很榮幸能夠站在國旗下為大家帶來遵紀守法的演講,我的題目是《做遵紀守法的學生》。

同學們,我們都屬於未成年人,是祖國的花朵,但不要誤以為法律就與你們無關,未成年人的行為同樣要受到法律的約束。我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就明文規定了未成年人不能夠去做的一些不良行為。

我們知道,一個人如果一旦養成了種種不良習慣,要矯正過來是很不容易的。所以,我們就應該在日常生活和學習中,處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社會公共規範,遵重社會公德,從小養成良好習慣,加強自我修養,自我調節和自我完善,自覺抵制違法犯罪行為的引誘。我們還自尊、自律、自強,因為這是一種積極的人生態度,也是我們未成年人進行自我防範和贏得社會保護的途徑。

未成年人除了要遵紀守法外,增強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也是很重要的。平日不和不三不四的人交往,不給壞人在自己身上打主意的機會,不留下讓壞人侵害自己的隱患。一旦與壞人“拉上鈎”,就必須徹底擺脱同壞人的聯繫,避免被拉下水和被害。

下面,我再給同學們講一些自我保護的具體方法: 一、上學和放學的路上,最好與同學結伴而行。有事外出時,一定要告訴父母、老師或周圍的人,你和誰在一起,要到什麼地方去、幹什麼事。發現有人一直跟着你時,你不用害怕,你可以儘快到繁華熱鬧的街道,商場等地方,想辦法擺脱跟蹤者。也可以跑向附近人多的地方報警求救。如果是在校門口,就給家裏打電話,讓大人來接。關鍵是當只有你一個人時,要有警惕性,多動腦筋。

二、我們一些學生喜歡網上聊天,因為上網跟網友聊聊天,談一些輕鬆的話題。但是網上也有很多陷阱,稍不留神,也許就會掉進網友設好的陷阱。所以,網上交友時,請你特別注意。

三、當你遇到搶劫時,應以保護自身生命和安全為首要原則,不要過多地顧及財物。不到萬不得已,不要硬拼,避免造成更大的損失。關鍵時候要大聲呼救,及時報警。

同學們,構建和諧社會是我們每個社會成員的責任,創建平安校園也是我們全校師生的義務。我真誠地希望同學們依法律己,抵制不良誘惑,把主要精力放在學習上,提高道德修養,為自己將來美好的人生打下堅實的基礎。

有人也許會問,法在哪呢?其實,它就在我們身邊,體現在時時處處。譬如,你在地上亂扔東西、隨意摘公園的花,這樣做不僅破壞了環境,而且違反了有關環境保護條例;偷看別人的東西侵犯他人的隱私權,同樣也犯了法;大街上,不遵守交通規則,亂闖紅燈就違反了交通法規。還有許多例子,其實都是一些不引人注意的小事,也許每個人都這樣做過,而自己從未覺得這樣做是違法的。這都説明我們處在一種法盲的狀態。

我曾聽到這樣一件新聞:有三個十多歲男孩,父母都去大城市打工了,他們與爺爺奶奶生活在一起。每天早晨,爺爺奶奶都會給他們兩三元錢,讓他們買早點。可這三個男孩在不知不覺中迷上了電子遊戲。時間一長,兩三元錢滿足不了他們玩遊戲機的慾望。於是,三個人想出了一個點子:離村子不遠的地方有鐵軌,他們便去偷鐵軌上的零件,賣了錢就去打遊戲機,於是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有四個因素促使他們走上這條路。一、這三個男孩的爺爺奶奶沒有盡到監護責任,對孩子不聞不問,不瞭解他們。二、遊戲機廳的老闆沒有依法辦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明確規定,不允許未成年人進入遊戲廳、網吧等場所。三、男孩自己自控能力差,迷上了電子遊戲機。四、收購鐵軌零件的人明知這樣做犯法,卻還是收購了。

由此可以看出,法對於一個人來説是多麼的重要。如果人人都不去遵紀守法,試想一下,那時社會將會變成什麼樣?青少年朋友們,讓我們攜起手來,與法同行,做新時代自覺守法的小公民。

遵紀守法的演講稿 篇15

各位領導,同志們:

今天我在這裏演講的題目是:增強遵紀守法意識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要建設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會主義國家,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就必須在全社會形成“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社會主義道德觀念,讓遵紀守法成為我們的榮譽。

“法律”可以説是黑色的,因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決、處罰;“法律”亦可以説是紅色的,因為它在無辜者面前,代表着正義,公平。當某人被證據確鑿地證明有罪或無罪的時候,法律就得到了體現,正義就得到了伸張。“法”是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佈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律”是具體的規則,條文。“法”、“律”結合起來,組成了這個社會中神聖的詞語。古羅馬的西塞羅曾在《論法律》中説道:“法律是根據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對正義與非正義的區分,人類法律受自然指導,懲罰邪惡者,保障和維護高尚者。”法律在這個社會中是一種權威,人們需要參照它來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們的利益在這裏得到了保障,他們權利在這裏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條粗大的鐵鏈,它緊緊地綁住犯罪分子,讓他們無法在這個社會中胡作非為。

隨着經濟的高速發展,社會的進步,法律同樣也會進一步完善,因為整個世界的和平發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穩步的前進。法律離我們並不遙遠,無論是在家庭生活、社會生活中,法律都與我們息息相關。我們需要學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國的泰·德薩米在《公有法典》中説的那樣: “這些神聖的法律,已被銘記在我們的心中,鐫刻在我們的神經裏,灌注在我們的血液中,並同我們共呼吸;它們是我們的生存,特別是我們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一個國家即使經濟實力再強,假如沒有健全的法制,沒有遵紀守法的國民,仍不能算是一個真正文明、強大的國家,照這個標準來看,我們離真正的“強盛”還有相當一段距離。雖然,我國目前已經構建起了比較完備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實事求是地講,“遵紀守法”四個字還遠沒有成為所有公民的自覺行動。應該説,我們這個五千年的文明古國,雖然距離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法制國家尚需時日,但卻並不缺少建立和諧社會所必不可少的道德傳承。

民眾對法紀是忠誠的,他們甚至希望像蘇格拉底那樣用生命去追隨自己心中神聖的法律。古希臘雅典的“當權者”以對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蘇格拉底並判他極刑。臨刑前,他的弟子們決定幫他越獄,而且一切都準備妥當。但蘇格拉底卻説:“我的信仰中有一條就是法律的權威,既然法律判處我極刑,作為一個好公民,我必須去遵守。”蘇格拉底最終帶着對法紀的忠誠含笑離開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卻流芳百世。

在大多數國人來看,蘇格拉底確實有點迂腐,既然法紀本身不公正,那為什麼還要服從呢?有人認為,由於人們的道德準則與正義原則並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見分歧與矛盾。因而,為了建立良好社會秩序,人人都應當遵紀守法。在人民當家作主的現代中國,法律是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人民制定出來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們更應當自覺遵守和維護。什麼時候,我們國家不僅經濟實力足夠強大了,而且“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榮辱觀也真正成為一種被全社會廣泛認同、自覺追求的公共時尚時,中華民族的實力才能軟硬兼備,傲立於世界民族之林。

遵紀守法是現代社會公民的基本素質和義務,是保持社會和諧安寧的重要條件。在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條件下,從國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層的規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產物,都是為維護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就是遵從人民意願、維護人民利益的高尚之舉,必將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贊同。這應該是每一個積極向上的人所追求的榮譽所在。

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人人守法紀,凡事依法紀,則社會安寧,經濟發展。倘若沒有法紀的規範,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項秩序就無從保證,人們生存、發展的環境就會遭到破壞,人民羣眾就不可能安居樂業。十年“文革”,社會動亂,民主與法制遭到瘋狂踐踏,黨紀、政紀、軍紀受到嚴重破壞,社會秩序蕩然無存,正常生產、生活無法進行,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得不到應有的尊重與維護,就連人身自由與生存權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證。這種“史無前例”的混亂無序狀況,破壞了社會的安定,阻礙了經濟的發展,給國家和人民帶來了無可估量的巨大損失,教訓極其慘痛而深刻。今天,我們強調“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就是要進一步告誡人們,無論一個國家、一個社會、一個軍隊,還是一個地區、一個單位,須臾不可沒了法紀的規範,須臾不可亂了正常的秩序。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本質上是民主法治社會。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違法亂紀就是踐踏民意,危害社會。有人似乎覺得違法亂紀可以撿便宜、撈好處,所以不惜以身試法,鋌而走險,甚至沾沾自喜於鑽一下法紀的空子。這是一種極其危險的玩火行為。那些最終被繩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無例外地抱有僥倖心理,以為可以超越於恢恢法網,乃至為自己的違背法紀而驕傲。當正義的宣判來臨之際,他們才開始悔恨、自責,留下了多少以警後人的教訓!如果當初多一點遵紀守法的光榮感,少一點違法不遵的行為;多一點違法亂紀的恥辱感,少一點違法亂紀的僥倖心,又何至於此!

總之,只有遵紀守法才能獲得自由。法紀不僅反映人民的意願,也是人類對社會生活的深刻總結,反映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遵紀守法是遵從規律的表現,是聰明睿智的表現。馬克思曾經講過,“法典是人民自由的聖經”。逆法而動,越規而行,不是什麼勇敢的舉動,恰恰是無知和愚昧的表現。這種無視實踐經驗、無視客觀規律的行為,絕不會帶來什麼好的後果,終究難逃客觀規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對交通法規毫不在意,任意穿行。當災難降臨時,既貽害自己,也貽害他人,留給人們的絕不是對英雄行為的扼腕痛惜,而是對冥頑落後的鄙視和警示。

謝謝大家!

遵紀守法的演講稿 篇16

尊敬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遵紀守法,快樂成長”。

可能有人會認為,講紀律就沒有自由,講自由就不能受法律的約束。這種認識是錯誤的。“海闊憑魚躍,天高任鳥飛”,鳥在空中飛翔,魚在水中嬉戲,它們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鳥放在水中,讓魚兒離開水,那麼它們不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會失去生命。而在校園裏,這種追求所謂“自由”的現象比比皆是。有人吃完了零食便將食品袋信手丟棄,為原本乾淨的校園塗上了一抹刺眼的白色;自習課上,有人遲遲不能安靜,依舊和着mp3的節拍,哼唱着流行歌曲;校園內有人無視學校規定,騎着自行車橫穿過往的人流。

同學們,“無以規矩,不能成方圓”當你走進靜悄悄的樓道路,對於看書的人來説,這一片安靜多麼寶貴;當你踏入乾淨的教室,對於認真讀書的同學來説,這片整潔多麼舒暢;當你自覺排隊打飯,對於心急如焚的我們來説,這份井然的秩序多麼可貴。同學間總會有矛盾與摩擦,我們要相互關心和尊重,決不可出口傷人,更不可揮拳相向,傷及自身和他人。

同學們,今年是“六五”普法的第四年,12月4日我們將迎來第十四個全國法制宣傳日,主題是“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服務教育科學發展”,而法紀不僅以法律條文、紀律規定的形式出現,更多的時候,是以道德規範的形式與我們親密接觸,所以,我們應該這樣時時反問自己:我今天上學的路上遵守交通規則了嗎?我今天在校園裏亂扔垃圾了嗎?我今天影響課堂紀律了沒有?我按時出操了嗎?我按時搞衞生了嗎?我遲到早退了嗎?我在家裏合理安排好玩耍和預習、複習的時間了嗎?我按時就寢了嗎?諸如此類,學習生活中的細節,看似不起眼,卻足以體現我們的素質修養。

同學們,毋以善小而不為,毋以惡小而為之。現在小小的放鬆很可能會釀成將來大大的失足。生命像一條河,我來了,我走過,嚴以律己、寬以待人,生活也會更加美好,讓我們從現在做起、從身邊做起,攜起手來,共同營造一個美好的明天,做一個新世紀的遵紀守法的合格的中學生。我們現在只有從一名合格的中學生做起,只有遵紀守法,才能快樂成長。

我的演講完畢,謝謝大家!

遵紀守法的演講稿 篇17

隨着祖國的日益發展,社會上那些不良行為也時時發生。作為為21世紀的國小生,我們要懂得“遵紀守法”。所謂的“遵紀守法”也就是遵守紀律和法律制度。作為新世紀的人才,就應該人人爭作遵紀守法的小公民。

我們國小生是祖國的希望與未來,我們應該處處重視學校、社區、社會、國家的紀律和法律,不可視而不見,要有一種嚴於律已,決不違反的態度。把違反紀律當做一種可恥的行為。

除了遵紀,守法也很重要。如果不瞭解法律,就會受到別人的欺負,或是走上不軌之路。所以我們要了解一些和我們現實生活密切聯繫的法律知識,掌握一些維護自身利益的法律條文,並用法律緩解糾紛、矛盾。

在生活中有許多不遵紀守法的事情。例如:闖紅燈、橫穿馬路、破壞公共財產、打架罵人、欺負弱小……假如這些事就發生在我們身邊,我們決不能袖手旁觀,要及時的加以勸阻,承擔起一個國小生應盡的責任。

我曾經在報紙上看到一則這樣的新聞:有一個八年級的中學生,他國小時成績名列前矛,可是由於在國中迷戀上了網吧,不能自拔,成績直線下降,還學會了打人、罵人。以至於最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等待他的是黑暗的監獄。當人們問他時,他後悔地説:“當初我沉迷於網絡,就感到殺人放火是合理合法的事,殺一個人就能拿到一些錢……我真後悔我迷上了網絡啊!”通過這件事我明白了上網可以成就一個人,也可以毀掉一個人啊!

還有一次,在放學回家的路上,我曾看見一些人違反交通規則。比如有些人為了方便,不管紅燈還是綠燈,也一樣衝過去。“紅燈停、綠燈行”,這些交通規矩,沒有人不知道。我想:這跟一個人的素質高低有着密切的聯繫啊!這些闖紅燈的人,他們小的時候一定是不太注意學校的規章制度的。

像這樣的事在當今社會上隨處可見,因為在他們的觀念中,這些只是沒人管也算不了什麼的“大事”,只有觸犯法律條文的才算是違法亂紀。知榮明恥,既是維護道德的防線,也是一種精神動力和民族凝聚力。所以我們應該要引以為戒。

不能光憑紙上談兵,要從日常生活做起。比如:關心體貼他人,在他人急需的時候,能主動熱情地給予幫助和照顧,急人之急,幫人之苦,憂人之憂,救人之危,以幫助別人為快樂;當你走過衞生角,隨手撿起掉在地上的紙屑;當你經過講台,隨手將零亂的講台整理好;當你穿過馬路,扶起一位摔倒的小男孩,安慰他不要哭泣……

同學們,為了我們能夠健康的成長,為了我們的美好明天,讓我們從現在開始嚴於律已,改掉不良習慣,做一個合格的、遵紀守法的國小生吧!

遵紀守法的演講稿 篇18

隨着時間的流逝,我們步入了21世紀;隨着中國逐漸地與世界接軌,我們也加入了wto。正因如此,當前中國最令人注目的字眼就是“遵紀守法”。

還記得20xx年公民道德規範中的第一句話是這樣的四個字“愛國守法”在我看來,作為一個公民,所必須具備的道德規範就是熱愛國家,遵紀守法。而我們----作為祖國的未來,就更應該時時牢記它。

説到愛國,似乎人人都知道,那就不必多説了。因此,對於我們中學生最重要的就是“遵紀守法”了。“遵紀守法”它可以詮釋為遵守紀律,遵守法律。作為中學生的我們,作為21世紀主人公的我們,作為祖國新世紀花朵的我們,更應該人人做遵紀守法的小公民。

我們作為中學生,應該從實際出發,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例如,我們應該關心與重視校園、社區、城市等公共場所的紀律。自覺維護紀律。我們不能單單的將它看成一種紀律,更多的要將它看成一種道德、一種品格。遵守紀律必須在我們心中生根發芽,直至它長成一棵參天大樹。並且這棵樹必須越長越茂盛,不僅影響着自己,還要影響着他人。

對於我們這些年齡的孩子,最容易衝動,而其後果更是難以想象。這就要求我們應該時時刻刻的牢記法律以及其嚴重的後果。我們必須瞭解國家的一些基本的法律法規,並掌握與我們生活、學習等息息相關的一些法律條文。瞭解這些法律的前提就是我們必須明辨是非,要能夠利用這些法律來解決問題。對於生活上的一些小矛盾、小糾紛應合理解決。但對於一些違法犯罪的人與事不應該單憑自己及所學的法律知識來解決,必要時須尋求警察幫助。因此,從這裏就能看出在我們的生活中時時應該守法。

只瞭解不會用是不行的。在日常生活中,違法亂紀的事情特別多,例如,闖紅燈、亂扔垃圾、隨地吐痰等等。如果遇上這些事,我們不能視而不見,因為我們同在一個地球上,地球的環境、衞生靠大家共同努力。我們應該勇敢的上前阻止。如果真的阻止不了,應該尋求大人和警察的幫助。

在我們瞭解法紀後,不僅要學會用,還必須牢記,將它印在心底。只有當你時刻牢記了“遵紀守法”這四個字後,才會在自己的生活與學習當中來更好地運用它們,利用它們來保護自己,來懲治違反者,取得應有的成效。所以,我們應該把祖國的強大,祖國的繁榮昌盛,祖國與世界接軌作為一種壓力,再把壓力化為一種動力;為我們美好的目標而奮鬥,為我們美好的理想而追求,為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而努力。

那麼,就從現在開始,讓我們攜起手來,心連心,把“遵紀守法”時刻印在心中,讓全社會、讓全中國都來為祖國的安定、祖國的繁榮富強而“遵紀守法”,讓我們 中學生做一個真真正正的“遵紀守法”的小公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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